有关永恒的作文:流行与永恒24篇
有关永恒的作文:流行与永恒24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有关永恒的作文:流行与永恒,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永恒的作文:流行与永恒 1
永恒,有吗?
苏子说:“盖将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世上本无永恒与瞬间之分,只是人们习惯于从没落中寻求一丝证明自己存在过的安慰!
流行与永恒,似乎搁着太多的空格,只需轻轻一个手指,便恍若隔世……即便是这样,这所谓的永恒不也是曾经的流行吗?
人们说,流行只属于年轻人,就好象流星,一瞬而过,如似水年华,绚丽而短暂。人们总习惯将风靡一时的东西冠名以流行,就像不断涌现的歌手,终有一天被人们所遗忘。
于是,流行中便透着一丝伤感,忧伤的眼神,煽情的歌曲,凄美的童话故事,一切有关悲伤的东西一时间成了流行,但人们总愿意相信,雨过总会天晴,乌云终将散去,伤感必是短暂,流行注定只是过眼云烟。
这样看来,流行本身似乎真的带着一种不幸、宿命,人们于是就理所应当地在无尽的悲伤中发现了永恒,仿佛救世主一般给予人们过多的希望。
永恒是多么的美好啊!永恒——完美的象征!问心无愧地受着人们的朝拜。永恒,真有如此完美?
我以为流行即为永恒,世间万物本就是永恒的!只是哲学家们聪明的脑袋总要想点什么……
流行之所以称之为流行,我想就是因为它可以在短时间内引起轩然大波,但最终被后浪所掩盖,犹如弃妇般被世人遗忘。可以肯定的是,流行的一定是一个确切的东西,可能是物质的,可能是精神的,就它们本身来讲,一时间受人朝拜,时间一久,人们便毫无留恋的转而朝拜另一种流行,于是人们就将它淡忘,甚至彻底遗忘,但是,是不是这样,它就不存在呢?又或者说从未存在过呢?如果你说是,那么你便是一个忠实的唯心主义者,通俗一点就是主张那种“存在即是被感知”谬论的忠实拥护者。它曾经存在过这是个不争的事实,这一客观存在性便是永恒的,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流行就是永恒啊。
从永恒的角度来看,是不是凡被定义为永恒的东西就是现在依旧存在,并与原貌无异呢?答案是否定的。就如儒家思想,春秋战国,孔子主张“礼”“仁”,敬鬼神而远之,孟子主张民贵君轻,而后西汉董仲舒又主张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再到明清之际李贽、黄宗羲反对君主专制,这一切都是儒家思想,都在各个不同的时期风靡,儒家由孔子开创,但时代变迁,儒家思想早已不完全是孔子本人最初的那些概念了,但这并不影响儒家思想的存在,在人们眼中,儒家思想就是永恒的,这样看来永恒不就是同一范畴不同时代的流行的总和?这样看来,永恒与流行有并无绝对区别。
就具体事物本身来说,是不存在永恒的,它们总有自己的生长规律,有产生就有消亡,这是不可违背的客观事实,所以世间万物都只是一瞬,但就物质这一概念来说,它又是永恒的,它的消亡只是转化为另一种形式而存在,比如枯叶飘落,化为尘土。
总的来说,永恒只是人们把流行的东西加以改造,使之成为适合社会人类生存发展而得以继续流行,人们只是不愿让也不想让自己心爱的东西就这么一点点的远离自己,所以只是努力使它成为自己短暂生命中的永恒。我同情这样的永恒,这样的永恒没有意义,它只不过是人们那可悲的愿望的一种体现,就像古代人幻想月宫里住着嫦娥一样。所以人们迫不及待的给它加上永恒的枷锁,生怕下一秒它就会从自己的眼皮底下溜走……
而真正的、足以让世人所震撼的东西是不需要这些可笑的名词来修饰的,即使它们是没有思想的,但并不影响它们的.自信,它们深信自己的价值,反倒是聪明的人类,开始不相信自己的眼光。人总是太过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一样东西,拥有再多的赞美,再华丽的外表,可偏偏是你讨厌的造型,那么它只能是你眼中一粒微不足道的沙砾,即便是短暂的流行也是,相反你认为有价值的东西也许在别人眼里一文不值,那你又何必将自己眼中的永恒强加给别人呢?
永恒与流行本无区别,只是人们总是太过注重于形式,其实永恒何尝不是流行的另一代名词呢?
永恒,一句经典的谎言,一个假想的符号,一个安慰心灵的童话,总是来得太过虚无,远不及流行来得真切!
永恒的作文:流行与永恒 2
流行如水,灵动自如,透射活力;永恒如山,沉稳厚重,诠释内涵。山与水的融合,是静与动的映衬,是单调与精彩的变幻,而流行与永恒正如山与水般相克相生,相反相成。
流行是安徒生笔下的小精灵,诡秘善变,来去飘忽,让人捉摸不透;永恒是郭沫若诗中的凤凰,烈火涅磐,精神永存,引起人们无限崇敬。流行与永恒幻化在文人的笔尖,它们以不同的形象跃入人们的视野,各自诠释着别样的精彩。
流行是一种潮流,在奔腾前进中,一浪盖过一浪。时装店里的服饰总是一季一季的变换,少男少女们的发型也总不停的变动;咖啡厅里播放着周杰伦的《青花瓷》,西餐厅里便传出蔡依林的《马德里不思议》;易中天刚开始品《三国》,于丹又接着评《论语》……流行在众人的欢呼中跳跃着前进,带给人们丰富多彩的生活。
永恒是一种精神,在持续的积累中,一段一段的升华。无论服饰如何变换,旗袍永远是爱美女性心中的.珍宝,无论发型如何奇特,飘飘长发永远是人们眼中靓丽的风景线;幽咽欲泣的《二泉映月》总会给漂泊者带来心灵的慰藉,轻盈灵动的《天鹅湖》也总会让人心神舒畅;《诗经》中的“兼葭苍苍,白露为霜”人们仍耳熟能详,《离骚》中的“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依旧是人们恪守的信条……永恒在人们的记忆中延续伸展,勾勒出广阔深邃的历史天空。
流行与永恒,也许一开始会遭受非议。贝多芬创作充满激情的交响乐,这与当时“沙龙音乐”的高雅格格不入,曾饱受非议,被饥为“精神病”,凡高甚至被关进精神病院,他的超现实主义绘画至死也没有卖出一幅。然而在历史的轮回中,如今,人们却为贝多芬音乐的广博情感所感动,为凡高的深邃内涵所折服。流行与永恒在历史的长河中经受磨难,真正的流行便在考验中永恒。
流行的风吹过,吹起生活的浪花。永恒的月照着,照亮历史的天空。看庭前花开花落,望天空云卷云舒,流行与永恒在更替中延续。
永恒的作文:流行与永恒 3
这是一个浮躁却美丽的年代,我哼着光良的歌在海边大声许愿,我们手牵着手在草地上大叫“可以陪着你这样活着真好”,流行音乐、电视剧、小说正以铺天盖地之势将我们紧紧包裹住,偶尔生出一丝迷乱,偶尔有些彷徨,但这并不影响对于真善美的认知。不可否认,这是一个流行文化与经典同行的年代,当流行的美成为一种时尚,他并没有憾动经典的地位,反而可能孕育出新的经典。
人们通常用时间来考察经典与流行文化的差别,因为只有时间才能工整地审视出任何一种文化存在的价值和内涵,那些最丰盛的精神粮虽保存了下来,但那并不意味着那些被舍弃的都是文化垃圾。对生活的真实反映是瓮它的,真既是美,美不离真。从这个意义上讲,流行的文化是一种美,它是一种更加大众化、平民化的美。我们同时读着经典与流行成长起来的一代。我们在金庸的作品中寻找江湖义气、侠骨柔情,同时我们在李白和杜甫身上体味古人真实的豪迈祸沉郁;我们哼着《同卓的你》来纪念自己初长成的.喜悦,祭奠我们终会逝去的青春岁月,同时我们也学会吟听莫扎特《小夜曲》的安宁和贝多芬《命运》中的悲怆。流行与经典有时候这是两个范畴的东西,偶尔的交集却不会因此而互相抵触、相互磨灭。我们不必因为文化的普及而焦虑经典的丧失,文化的概念的外延更加宽泛,却也是我们现代人善于的一种气度。
活在当下的我们并没有被赋予权利标榜刚刚诞生不久的东西为经典,所以它们以流行形式充斥着我们的生活,但它们仍然是一个时代的真实写照。
或许一百年后,当人们回过头来老的时候,其中的一部分会被确立为这个时代某种物象的象征,并成为经典。这个时代有一些纸醉金迷,所以意识流成为现代文学的一个常见表现手法,当言语不再能表达文化人的内心焦灼时,有些杂乱不着边界的搭配实际正是他们心中的呐喊。文化人正寻求着更新的突口作为他们思想情感传递的媒介。于是,形式越来越多、越来越杂,但杂而不乱、杂却大同,任何真正可以被称之为文化作品的事物都蕴含着对现实深深的思索,流行诞生于此,经典也从这里孕育。
的确,由于大量新鲜的涌入,其中确实也存在着文化垃圾,对此我们的是需要一些宽容。因为经典与流行的是带给我们美的享受,他们的时间范畴不同,导致他们的价值取向不同,但他们都曾经伴随我们体验成长的喜悦与悲苦。
还是多一些祝福吧,希望郭敬明的作品更加成熟,留给人们的思考,希望现在的流行音乐少一些靡靡之音有人说李斯特的音乐曾经只是被当做那时代情歌哼唱,那么说不定哪一天NewAge的曲风也可以成为音乐史上的绚烂一笔。
流行美丽,经典依然永恒……
永恒的作文:流行与永恒 4
流行像什么?像天空划过的一颗流星,让人惊艳于它的璀璨,夺目,内心的欣喜与激动久久不能平息。
永恒像什么?像田野中那一抹摇曳的花影。不管如何的卑微,依然坚持不懈地绽放着,美丽着。
流行与永恒,看似两条平行的直线,不经意间在某个拐弯处相逢,流行便成了永恒,永恒也走向了流行。某些曾经的流行在岁月的荡涤,沉淀中如陈年的老酒醇香四溢,经久不衰。
当今的流行乐坛,人才汇聚,群星闪耀。在这个蕴含了激情、梦想、名声、金钱的舞台上,上演了一幕幕的悲喜情仇,有着太多太多的瞬间即逝。无数人的梦寐以求最终只落得个昙花一现,众多的奋不顾身也在无情的岁月中蹉跎至老。但也有这样一部分人,他们用热情诠释梦想,用淡泊凝聚实力,在属于自己的舞台上激情飞扬。一首《甜蜜蜜》,风靡了一个时代,那清澈的嗓音唤醒了每个灵敏的耳朵,那纯真的笑容征服了每颗跃动的心。众多的仰慕者不停地追逐,但宛若邻家少女的她依旧那么从容地辗转,轻吟浅唱,任时光流逝。如今《甜蜜蜜》仍然传唱在各个角落,那么自然,那么真切。简单的歌词,触动了人内心那块柔软的湿地;柔和的旋律,撩拨了往事中纷繁的.记忆。它,曾经是流行,现在是流行,未来是流行。那么,它就是永恒,就是经典。
流行的,永恒的,我们总是在不停地追问,刻意地寻找,这样的答案也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有一点不容置疑:做到了纯粹,做到了极致,哪怕曾经备受冷落,但终有一天它会流行,它会成为永恒。
“书圣”王羲之,出身名门,受名师指点,也曾临摹时下流行的字体,但最终有所顿悟,潜心钻研,荡黑了那一池的碧水,也留下了那被奉为“天下第一行书”的《兰亭集序》,他曾经影响了一个时代,但他更流传了千年。国画大师齐白石,自幼家贫,为谋生而不停奔波,但对于绘画的执着始终变,大器晚成,六十多岁时所画的每只草虫的身体细节,翅膀肌肉的软硬度、质感、透明度,都十分清晰而自然,腿部的表现尤见功夫,栩栩如生,形神兼备而趣味盎然。这样的绘画极品不仅在当时掀起了一股收藏热,也让后人难以超越,在时间的流逝中成为永恒。
流行与永恒,辩证地说,流行过的不一定能够永恒,永恒过的也不一定曾经流行;但流行过的可以成为永恒,永恒的也可以是当年的流行。究竟何谓流行,何谓永恒,还是让时间来说话吧。
永恒的作文:流行与永恒 5
生活中,流行的往往是时尚,永恒的却是文明。这两个原本毫不相干的词却在现代生活的推动下走向了一起。现代生活中的人们已不再为饱暖而担忧,取而代之的是寻求刺激,永恒就在这种氛围环境中慢慢衍生为流行。永恒与流行只在那一步之遥,流行因为有了它自身的存在价值而逐渐变为永恒,永恒只是在人们的需求中成为流行。作为90后的我们,是在流行时尚中成长,并不觉永恒是一种魅力。我们是在周杰伦的歌声中飞扬,在韩寒的小说中倘佯,作为新一代的我们,总是那么流行,那么时尚。永恒已被我们视作为逝去的古老远去的文明,已不在为我们所崇拜,所追寻。新一代的我们又怎么会理解永恒的真正含义呢?我们虽然是流行的,但我们狂妄自大,不明事理,终究不会成为永恒,永久的文明。
流行与永恒虽然只是一步之遥,但又是遥远的。流行的事物虽然只是昙花一现,表面似乎并无多大价值,但更深一层去理解,就会觉得其实它也是历史发展的`趋势,并不是偶然的,具有一定的必然性。永恒的最初发展也是流行的,只不过它与其它的流行相比具有一定的存在价值,成为永恒。流行与永恒是相辅相成,有一定的联系。我们可以从永恒中发现流行,也可以从流行中找到永恒的影子。这一点,我们不难发现。
现在,全国各地又兴起一阵私塾风,私塾作为古代的教学处所,在现在,已成为了永恒的历史,但这一阵,又流行起来。其实永恒与流行并无本质区别,只在于那一步,流行可以成为永恒,永恒瞬间可以成为流行。
我们现在穿的,喝的,说不定有朝一日也会变为永恒,永恒同样是可以流行的。永恒与流行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永恒的作文:流行与永恒 6
当众多90后对韩寒、郭敬明推崇至极时,我仍然徜徉于古典文学的海洋中;当烟熏妆席卷校园时,我依然坚持着自己的素面朝天。因为当时间的风沙侵蚀了一切,留下的只有永恒的精神。
在上世纪三十年代,张恨水的小说风靡一时,到如今还有几人记得?唐人昔日争相效仿的梅花妆现今还有几人贴在脸上?与此同时,《诗经》《论语》却穿越千年的时空,始终散发着属于自己的独特光芒。
流行可以相互交替,永恒可以流传千古;流行可以包罗万象,永恒却始终归结于精神。
康德曾经说过:“在这个世界上,有两样东西值得我们仰望终生,一是我们头顶上璀璨的星空,二是人们心中高尚的道德。”星空因其辽阔而深邃,让我们仰望和敬畏;道德因其庄严而圣洁值得我们一生坚守,而对道德的尊崇也正是对精神的追求。
中华五千年的历史积淀给我们留下了一笔笔宝贵的精神财富。从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到林则徐的“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从陶渊明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到李白的“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从屈原的“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到孟子的“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古之圣贤无论其追求平淡或闻达,都以其精神留存于世,让世人崇仰万代。
如今,我们的生活中充斥着快餐文化,更有所谓的非主流,哈韩哈日风侵袭人们的思想观念。这些流行符合了日益加快的生活节奏,契合了青少年极易为新奇事物所吸引的心理特征,但也正是因为这,我们的生活存在着诗意的缺失,种种被恶搞的.经典名句流行于各个校园,它所造成的绝非是几句诗的遗忘,而是一种民族文化的破坏。而在那些开口诛仙,闭口日本动漫的青少年中,又有几人知道秋瑾?又有几人有那种“不爱沙滩擢贝手,扬帆击楫戏中流”的勇敢和无惧?
自然,身处现代的我们无法回到天真无邪的远古,无法采薇而食,无法种豆南山下,甚至难以寄情山水。但我们始终应在自己的心灵上开辟一方净土,在城市的喧嚣中找到属于自己的精神乐土。
永恒的作文:流行与永恒 7
流行犹如春之花,借助肥沃的土壤,按季节应时开放;而永恒则好似风雨中的山陵,任岁月冲洗而愈见坚韧。
生活本来就丰富多彩,但往往总不及电视剧里演绎的那样五彩纷呈,瞬间就能跨越几个时代。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觉得有点枯燥乏味。在这个社会的间隙里,流行的东西便充当起调味的角色,以多变、怪异的姿态展现在我们面前,给那些人的单调生活各自涂上一点色彩,让他们产生短暂的幸福眩晕之感。
永恒的事物,谁也没有本领用“瞬息”这类的笔尖将其抹掉,或将其创造。它是用时间之锤,生命之火,共同铸造出的惊世宝剑。只有懂得回归自我,静坐参悟的人才有资格看见她的绝美容颜。
一杯清水,在你干渴之时,它的价值也是不可小觑的。流行的东西之所以有一点价值,那是因为它会或多或少撩起人的一点兴趣。现今,许多网络歌手,活跃在网络世界,靠着唱几句“我爱你”而赚取一群不会用心去感受爱情的少男少女的青睐,肆意传播虚妄的爱意,这些以功利为目的的歌手怎么可能领会宋祖英歌曲的人间真情?一首《小背篓》引起了多少回忆的情丝?同样,那一曲《二泉映月》感动了多少世人的心?
前段日子,大家阐发了关于明星出书的观点。虽然那些日子已成模糊的背影,但是那种借着自己的“超高”的人气,胡乱牵引潮流的举措应该引起人们的高度警惕。像这样的流行产物只会令一些有文化的智者不屑,而受其伤害最深的莫过于那些偏爱追随流行的学生们。
在中国的文字宝库中闪烁着无数经典,这些经典是我们真正的财富。其永恒的价值,值得每个人花上一辈子去领悟,其中的精神真谛,值得代代人忠实虔诚地传递。因为拥有这些,我们才可以骄傲地,挺直腰杆将它们传给我们的子孙后代。
然而,在经典著作被定义为永恒的星系里,同样或多或少存在着有悖社会发展的因素。中国有句老话“胜者王侯,败者寇。”很多人把它装进思想的口袋,将结果看得超于一切。但,社会实践证明,过程的价值往往比结果更加重要。姚明说过﹕“在美国,迈克尔·乔丹和查尔斯·巴克利都是英雄,虽然巴克利从未赢得年终总冠军,但只要你努力过了,即使不成功也能够出名。”可见,永恒往往需要时间的历练,毕竟社会的脚步只承认科学,只向往前方。而一些沿袭数千年的信条和观念,以及阻碍社会进步的话语,世人必须勇敢地将其抛弃。
流行与永恒又有一份特殊的关系,艺术经典无不来源于流行作品,永恒不是石头缝内蹦出来的孙悟空。现在所称的永恒,也是过去的新生儿掺杂着流行气息。流行好似一种风,它娇惯了众多浅薄的.事物,但同时也孕育着有价值的生灵。没有流行的推动,就不可能有唐宋辉煌的文化盛典。所以,流行者要具有一双锐利的双眼,站在流行之风里的人更要多一份沉着,多几分理性。
如果把流行的比作混有沙和金的流水的话,那么,永恒的事物便是那些藏于沙中的金子,它们需要流行那股潮流推动,同时,永恒也体现出了流行的价值。流行在不断换班,而永恒却沉淀了下来。但在流行中占众多份量的还是沙,它浑浊了我们的视线,无法直接将沙与金分开,这就需要我们冷静地站在流行的溪边,耐心捕捉金的光泽。
流行没有被时光考验的使命,所以它们来得忽然,去得匆匆,快速地走完了生命就消失了﹔而永恒却肩负着科学、价值的责任,静静地在时光中沉淀下来,长时间触动着人们的心灵,推动人类精神大厦的建筑进程。
永恒的作文:流行与永恒 8
土楼是神话般的山区建筑,是兰水人引为自豪的建筑形式,是福建民居中的瑰宝。
是你,哺育了兰水子孙,坚定地守望兰水的未来,你静静地默默地奉献着。
走在云水谣古栈道,阳光与阴影相间,给人一份宁谧与和平。你就有那种神奇的力量,能让我们这些年轻的躁动的心平静下来,去领略你给予的温柔。
我醉了,满怀希望地盼着时间老人稍事休息,停下脚步。许久,我不情愿地迈出步伐,向前走去。你带我去和“东倒西歪楼”亲密接触了,摸着那如此倾斜却仍伫立不倒的裕昌楼,怎能不让人惊叹你那顽强的禀性呢?裕昌楼是南靖现存最古老的土楼,历经好几次地震。有人说,困境中拼搏的人是最有魅力的,而我要说,逆境中伫立不倒的'你是最美丽的!
离开裕昌楼后,我和沼泽地上的和贵楼“会晤”了。和贵楼是建筑史上的奇迹。虽然和贵楼位于沼泽地上,但却坚固稳定。凝视着和贵楼,我的耳边仿佛响起了你的低语:“人的能力是巨大的,只要努力尝试,看似不可能的事亦可成为可能。绝对不要在还未向挫折挑战前就轻言放弃……”我若有所思,回忆着过往,憧憬着未来。
伴随着有节奏的脚步声,我终于“走近”了田螺坑土楼群。这个名称对于我来说是再熟悉不过的了,然而直至今日才有幸与你相见,我感到有点遗憾,又为这迟来的机会感到欣喜若狂。田螺坑土楼群因为独特的外形而闻名遐迩。世人称其为“五朵梅花”、“四菜一汤”。
土楼,是兰水人就地取材,用最平常的土料筑成高大的城堡,化平凡为神奇,体现了兰水人征服自然过程中匠心独运的创造。
土楼,是宏大的夯土建筑,结构极为规范,房间的规格大小一致,反映了兰水人办事细致,行为规范。
许多兰水人同住一楼,反映了兰水人聚族而居、和睦相处的家族传统。难怪大家说,一部土楼史就是一部乡村家族史。
你是神奇的,从以前到现在,从外形到内涵。我为属于你而愉悦,也为拥有你而感到荣幸!
你是美丽的流行,永恒的经典!
永恒的作文:流行与永恒 9
浅浅的笑容镌刻进深深的石壁,那婀娜的倩影,即使穿越千年也不消褪。
站在莫高窟前,抬头瞻仰着这一幅幅的永恒,她们的线条里有晋的风骨,有隋的笑意,有唐的张扬,有宋的精细;宛若大漠千年不息的驼铃,在每个时代都摇曳着它那悦耳的声响。这就是永恒的力量!仿佛是九天之上的星辰,亿万年来静静守卫着这片土地;仿佛帕提侬神庙的石柱,历经千年的雨水洗礼,风刻沙磨,依然矗立;恰如飞天,那轻柔的舞姿,巧目盼兮的笑容,早己溶进华夏民族的血脉,任它漠漠广寒,指间梭罗,再无法消弭。
这就是永恒!是神女峰上的望夫石,穿梭古今,经历风雨,历久弥新。而流行与永恒相比,仅仅是石上掉落的沙砾,风一吹过,什么都不会剩下。只有经过岁月的洗礼,雷与火的磨砺的事物,才能被称作永恒。永恒持久,因为它经得住考验;流行易变,它仿佛是大漠中的沙尘暴,强势而迅猛,然而下一秒,又不知会吹向何方。流行是水,永恒是山,流行一刻不停地行走在消逝中,而永恒就是永恒,纵然天崩地裂,海枯石烂,沧海桑田,它亘古不变。
我们这个时代,是个流行弥漫的时代。太多的流动元素充斥着我们的生活。不可否认,有了流行,我们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有了流行,我们的青春焕发光彩。流行装点了我们的周围,同时也装扮了我们自己。然而,这个世界在越来越丰富多彩的同时,也变得越来越浮夸,越来越轻率。人人都说流行好,是的,流行引领着时代的潮流,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但是,有多少流行是真正值得人去追求的呢?有相当的一部份事物的流行,是建立在很多人的盲目追棒,近乎歇斯底里的呐喊助威之上,然而这些事物的真正的价值却值得推敲。在人类的狂热之下,很多颓废的,阴暗的东西也被冠以流行之名流传于世,又有很多真正值得去关注,去继承的宝贵财富却在不经意间失去,再也找不回来。流行是时代的旋律但不是主题,唯有那些经过深刻思考的精神文化才是历史不停进行的动力。太多的浮夸的流行元素:让我们的心无法沉静,无法透过这层层的迷雾去探索精神更深层次的'东西———那才是真正的永恒。当铅华洗尽,流行逝去,有什么比永恒更值得人们去珍视的呢?
秦始皇追求永生。在不断派出方士去寻求传说中的蓬莱、方丈、瀛洲的同时,不惜以极大的人力物力,在骊山下修建他的三界万世宫,妄想他的王朝能够万世传承。然而秦始皇薨于东巡的途中,不可一世的秦王朝也不久而亡。躯体的死亡,王朝的覆灭,如风云实变,刹那而己,惟有精神,特别是那些在人类历史中闪烁着光辉的精华,才能一代一代地传递下去,免于寂灭的命运。正如布鲁诺那般,为了支持日心说,被教延活活烧死在刑柱上,然而他的身躯虽然化作了焦炭,但是他的精神,他的坚持却在火光中得到了升华,成为了永恒。自古至今,我们不断地感概于春华易逝,红颜易老,殊不知外物的美丽只是短暂的瞬间,正如流行那般,来得快,去得也快。我们真正永恒的美丽,在于内心,在于我们不懈的精神追求。
永恒的力量在于久远古老的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文化一般,纵使历史沧桑巨变,这些古代人民智慧的结晶依然一代代地传承了下来。传承文化。又何尝不是追求永恒的一种体现呢?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在这种文化的继承和发扬中,我们也成就了属于自己的永恒。苏东坡在赤鼻矶下顿悟出的“物与我皆无尽也”无疑是这份永恒最好的注脚。
有的流行的元素没有经过时间的考验,难免流于浮躁。然而不可否认,流行是永恒的一部份。流行有时候也会成为经典,剥开那层层华丽的外层,流行也就成为了永恒。就像后现代的设计,怪异,突兀,但是我们必须得承认,那是经典,也是永恒。
永恒脱胎于流行,没有哪一种永恒是与生俱来的。永恒也并非一成不变。它在岁月的荡涤中,不断抛弃陈旧腐朽的东西,又从流行中吸取有用的养分铸就新的永恒。这是一种文化的交流和更新。正如杨丽萍的《藏谜》,古老的藏族文明与现代音乐元素发生猛烈的碰撞,使得藏族的音乐又唤发出篷勃的青春。这就是流行之于永恒的莫大影响。
永恒是一条奔流不息的长河,波澜壮阔,而流行仅仅是这条源远流长的河流不时激起的朵朵浪花和圈圈的涟菏。
永恒是一方浩瀚星空,深邃,幽暗而又不失璀璨,而流行仅仅是这片苍穹中昙花一现的流星。永恒是一曲亘古不变悠远乐章,而流行仅是这首曲子中时而激昂的音符。
永恒是时代亘古不变的基凋。当奥林匹亚宙斯巨像长满斑驳的青苔;当古巴比伦的空中花园成为真正的空中楼阁;惟有人类的精神文明,从九天之上的天河流下,流过耶路撤冷的疮痍,流过斯大林格勒的枪淋弹雨,成为一个个永恒,永远被人铭记。
当时代的洪流不可阻挡地席卷一切,淘尽六朝一梦的繁华,淘尽一切的浮夸,留下一个个基石般坚固的永恒。它们的周围,巨浪滔天,沧海横流……
永恒的作文:流行与永恒 10
人说:“流行如水,稍纵即逝;永恒如诗,源远流长。”其实永恒是流行的一种保持,一种长久的升华。
永恒,是大浪淘沙,留下了真金在那闪烁;流行,是微波小河,沉下了沙石留在水底。
如今,流行歌曲响遍大街小巷,其广泛性远远超过当年屈原的《离骚》,流行歌曲不能流行长久,而《离骚》却能流芳百世,其原因在于作品所拥有的内涵。流行歌曲是很流行,甚至比《楚辞》中任何一首都更悦耳、更上口,但其只能适合我们这一时代的某一时刻,相比之下《离骚》的成就也就不需要我在这里多说了。
流行也许是永恒的开端,但永恒不一定是流行的句号。
流行是永恒的前奏,一句“李杜诗篇万口传”,写出了当时李杜的诗篇流行之广,那时就是流行。这种流行经过时间的冲刷,岁月的考验,现在它就成了永恒。这正因为李白与杜甫的流行突破了空间与时间的限制,达到了人们产生共鸣的要求,才有那“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与“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永恒。
流行能促成永恒。古时,天是蓝的,水是绿的,人们居室是通透的,空气中没有这么多的“雾”。人们流行居于山水之间,所以当山的沉稳与水的灵动相辅相成时,就呈现出诗一般的永恒;人们流行于欣赏自然之美,所以当花的艳丽与蝶的活泼相互映衬时,就会显示出如画般的永恒;人们流行于赏月品酒之乐,于是那份“举杯邀明月”的洒脱和“白日放歌须纵酒”的愉悦,就成了仙人境界般的永恒。由此看来,其实流行与永恒是相关联的。
如今的流行,是一种纯粹的.“流行”。经济飞速发展,水泥建筑物迅速拔地而起,大自然已不再“自然”,人们的心灵也好似被蒙上了一层看不见的隔膜,这时“流行”的是那些快餐歌曲、攀比时尚……人们的心灵在饱受压力,人们的思维在逐步统一,人们已不再能够真正的随心所欲了,社会给你施加了太多的枷锁,这时的人们渴望曾经的流行,向往曾经的永恒。所以当流行不流长久,不能升华时,它就会走向衰落,走向灭亡。从这个意义上说,其实流行与永恒相差又”很远。
流行因为其流行所以流行。
永恒因为其永恒所以永恒。
流行与永恒所在,其实很近,近得几乎等同。
流行与永恒所在,其实很远,远得几乎相隔千里。
所以流行与永恒真的很近很近,也真的很远,很远。
永恒的作文:流行与永恒 11
人长大了,很多的事情也都改变了。曾经我以为的天长地久的友情,瞬间就沧海桑田,物是人非。只剩下回忆还散发着幽香……
童年是无忧无虑的,因为有你陪。我从来不害怕,天塌下来有你帮我挡着。以为牵着你的手就能走到天长地久,永不分离。可是你好残忍,一句话也没说,就转身离开了我的世界。
还记得吗,那些曾经并肩走过的路。小巷里的茉莉花开了几次,梧桐的叶子又深了几层。鱼,你看见了吗?你说,她们是不是在等我们再去细赏一次?
你曾经遗忘了辞典的.那片栏杆,空空荡荡。伸出手抚摸过去,仿佛还留有你的气息。
一起长大的校园里,以前还一脸稚气的小孩子,转眼间,都长得跟我们一般大了。你说,她们是不是也会像我们一样,微笑着并肩走过一条条的路,看尽路边的繁花、葱茏的大树?
学校的楼梯上,又有人坐着聊天。走廊的瓷砖上,又有人趴在那里看书。小花园的石凳上,又有人安静地写字。还记得吗?我们当年也一同经历过的这些。那景依旧,只是人已不再。
河里的水涨了又落,武大的樱花谢了又开。那年没能共赏的遗憾。你会不会再次微笑着走过来,一脸期待地问我,什么时候,我们一起去看吧?这次,我一定答应你。
可是,鱼,回忆再美好,它终究也只能是回忆啊,对不对?茉莉开再多次,也不是那年的香。水涨再多次,也不是那年的深。楼梯上又有人聊天,瓷砖上又有人看书,石凳上又有人写字,可那些人,都不是我们啊,对不对?
身边的位置,坐满了又空了。眼前的面孔,出现了又消失了。身边有人陪着说话,有人送着回家,可她们,都不是你啊!还有谁,可以做到跟你一模一样?走路时特别的姿势,笑起来爽朗的声音,背诗时有力的声音、有神的眼睛,做题时紧皱的眉头,逗我时坏坏的偷笑,遇见生人时腼腆的样子……你的声音,你的样子,你的笑,你的好,全部都刻在了心里。即使已经过去这么久,每当我闭上双眼,你就会在我眼前,那些失信的诺言仿佛也会全部实现。可是睁开了双眼,才发现你已经不在我的身边,眼前只有陌生的人,陌生的景,心里,是空落落的疼。
世界每一天都变一遍,没有什么可以永恒。错过的人也许再也没有相见的一天,鱼,你还有你的梦想,努力抓紧它,别再轻易放手了哦!我想,我也没有什么遗憾了。尽管已经分开,可是我毕竟,还是在你心上住过一阵子。记住了,就永远了,不是吗?
永恒的作文:流行与永恒 12
我们不是神仙,也不是创世者。那些都是神话传说中存在的东西。我们唯一能做到只是活好几十年,然后乘风而去。像一片羽毛,一纸轻书,沉默的飘零而去。被大部分人所遗忘在时空,却可以在信任的人的心中得到永生。我们每个人死后,都会化为夜空中最亮的那颗星,在抬头仰望时,星空会记住某个时空曾有一个人这么仰望过它。
凡尘一粟,蜉蝣一丝,注定了我们的渺小。我们没有虎的威风凛凛,没有豹的快若闪电,没有熊的泰山压顶,没有蛇的婉转灵活。我们只是自然界最弱小的人类。我没有任何特长,所以上天给了我们智慧的大脑。战胜所有的一切,成为地球上最高等的金字塔顶端。我们是上天的宠儿,也是弃儿。自然给了万物自然的利剑,而我们只能靠自己生存。光阴辗转,多少物种凋零灭绝,我们却生生不息。不靠天,不靠地,我依旧可以活得很好。
我们靠自己,发明了医学,拥有了悠长的,用科技上天入海。没有任何的顺应,我们只是运用自己的双手,让自己过的更好。渺小的生存都那么遥不可及,我站在星空下常常感慨生物的进化之不公。如果不是祖先拥有智慧,我们人类一族岂不是早已消失于历史的洪流之中,再不存在?或连历史都难以保留?
后来随着青春的消逝,年华蹉跎,竟明白了许多。我们的存在,也许本来便是一种幸运。大浪淘沙,淘汰了万千物种。把智慧这一最宝贵的财富赋予了人类,使我们经历沧桑而不衰。我们拥有其他种族所没有的语言中枢,拥有古老而神秘的.文字。物竞天择,适者生存。随着机遇,我们以弱小战胜强大,而幸存于世。
也许我们终有一天会走到尽头,以前的以柔克刚,都化为枉然。但我们的记忆可以闪耀在某一刻时空,用文字把此流传。我们的生命有尽之时,但灵魂却与星空永恒。我们是大自然的孩子,最后归于自然,只有不变的星光,证明我们存在过。
其实我们从不会死去,有一种精神冲破了生与死的束缚,在星光中得以永恒。这种精神称为信念,信念不会灰飞,星空星光永恒。
永恒的作文:流行与永恒 13
“不去就算了,不必找这么冠冕堂皇的理由!”我气呼呼地对你说。
她,一位坚强、干练的女人,是我的母亲。可我始终觉得,她,不爱我。
自幼时起,我就日夜与爷爷奶奶为伴,很难找到你的身影。总算你能带我逛一次街,我却总也追不上你的步伐,似乎我的哭喊你听不见,只能跑着去追赶从不会停下脚步等我的你。眼泪止不住地掉落,不清晰地喊着“妈妈”。那时,“你不爱我”的想法早已生根发芽。
“六月的天,孩儿的脸”,刚刚还艳阳高照的天空竟真的变了脸。望着窗外斜斜的雨丝,我除了着急,还是急。看到同学们已陆续被家长撑着那把充满爱意的伞接走,我不断地跑到门口张望,期盼能在拥挤的人潮中搜寻到你的踪影。可是,迎接我的却只是一次次将把我吞没的失望与落寞。
妈妈,你真的不爱我吗?
无情、冰冷的话语又一次印证了我的想法。
“妈,现在下自习这么晚,我有点害怕,你能去接我吗?”我多么希望听到的是那清晰的字——“能”,可你却斩钉截铁地说:“不行,这正是一个锻炼你的好机会啊。过了这关,以后的路再黑、再险,你也会无所畏惧呀。”“好了,”我不耐烦地打断了你的看似语重心长且冗长无味的“演讲”,“不去就算了,不必找这么冠冕堂皇的理由。”
“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又是黑夜中的独自前行,我东张西望,双手紧握,暗暗为自己加油打气。“看来还要我自己勇敢一些。”我暗想,也暗为自己仗胆。
回家的路近了,看着街道上寥寥无几的行人,心中掠过一丝紧张,我加快了步伐。对,就是那不经意的`一瞥,我看到了,那个亮着灯的窗口,那张再熟悉不过的面孔,心中不知为什么暖暖的。原来,你一直在窗旁默默注视着我。这一刻,我读懂了你无声的爱。
雨中的奔跑,黑夜中的道路,告诫与教诲,这一幕幕的爱蔓延到永恒。我发觉,“母爱”这本书竟是如此丰富,如此多彩。
永恒的作文:流行与永恒 14
漫漫人生路,我一步步走来,在这个世界上留下串串的脚印。回首这段旅程,心里说不出是甜是涩。泥泞的小路上,散落着几片浅绿的树叶,我独自轻轻越过叶瓣,望着如丝的细雨,放飞梦想的翅膀……
小时侯的我很天真,简直说是一个快乐的小天使,脸上总带着甜甜的笑。可在我三岁时,妈妈的一次车祸,让我从她衣襟的斑斑血迹上初步领略了这个社会。那时我小小的心灵里就有了一个信念:好好的爱妈妈!
面对安逸的生活,我却选择了适应艰苦。在九岁时,我就学会了做饭、洗衣服。我想这样让妈妈下班后好好的休息一下。记得有一次,妈妈、爸爸都不在家。我做完饭后却忘了关好煤气,差点酿成大祸。事后,妈妈把我骂了一顿。在骂我的时候,我分明看见妈妈的眼中含着心疼的泪水。随着岁月的流逝,我那双娇嫩的手上留下了岁月的影子。当在学校的小伙伴中比一比谁的手最白,谁的手最嫩的时候,我却把略微变的粗糙的手紧紧的放在了背后。回到家中,我哭着把这一切告诉了妈妈,妈妈心疼的把我紧紧抱在怀中……
长大的我好孤独,朋友的猜疑,知己的迷惑,把我推到一个小小的黑暗角落里。为此,我痛苦,我失落,我不懂得为什么单纯的友情会随时间的`推移而暗淡。再加上学校里考试的不理想。我常常倚在阳台的窗子上,看月亮在云中穿行,仿佛擦动着我的心。妈妈这时总会来到我的身旁,把一件衣服披在我的身上,轻轻的说:“我陪你说说话吧。”我此时的眼中立刻会涌动一种液体,发涩而又甘甜,心中马上出现了一片晴空。每每此时,我都会把心中压抑已久的话说给妈妈听,无论夜深人静,还是灯火阑珊,妈妈都安静的听,好似一尊让人深深依靠的雕像……
我背负着妈妈的希望,小时侯是迈出的第一步,大了是永远的一颗心。无论白天黑夜怎样的倒转,不管春夏秋冬怎样的轮回,岁月留下的是持久的永恒。
永恒的作文:流行与永恒 15
今天晚上又去了五马渡散步。夏天的夜晚,七八点钟天边还是亮着的,泛着酒红色的云层一层一层地叠加在天边,隐隐约约地还露出小半个太阳。而靠近我头顶的这片天已经暗了下来,天空中只有一颗星孤零零地闪着冷光,也没有月亮,偌大的黑色幕布上就只有那样一个小小的光点。可怜啊,南京的星星,每次我见到你都是这副模样,似丢失了什么找不回来的东西。
正叹息时,不知从何处悠悠地飘来一只孔明灯,那温暖的桔色的光芒似乎把天边最后一抹热带到这里。那光芒耀眼得盖过了天上那颗唯一的星。我的目光不由地追随孔明灯而去。
孔明灯越飘越远,桔色的光点也愈小了。
星星仍在原地,散发着冷森森的白光。
孔明灯似乎遇到了风,小小的光闪烁着,跳动着,向下沉了些许后,又继续向远方飘去。
星星仍在原地,闪着白光。
孔明灯终于支撑不住了,小小的光点闪了一下,便隐没在一片黑暗之中。
星星,仍在原地,仍在闪着白光。
它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似的,好像一直保持着原来的姿态,有多久了呢?亘古洪荒以往,或者以来,它一直在。而这孔明灯,与之相比,只是一个过客罢了。
人类总是妄想用自己所造的`东西来炫耀于自然,可却不明白,就连人类自己,相比于这微小的一颗星,也不过是自然生命中的过客。
永恒的,还是自然。
永恒的作文:流行与永恒 16
寂静的夜,明亮的星,蛐蛐在我们的挑逗下站了起来。
终于,我的蛐蛐失败后,忍辱负重地逃走了。我在追赶的时候,被一“庞然大物”带回家,她则在一旁静静的望着我。不知不觉,东方早已泛白,太阳跳了出来。大家聚在一起斗会儿蛐蛐后,就商议着去河边打水漂,当然,我俩儿也在其中。我和一个小伙伴在河边玩耍,一不留神,我被“投进”河里,与河水来了次“亲密接触”。大就都被吓跑了,唯有她仍留在岸边,微笑着向我伸过了手,我这才发现她有一张特别漂亮且笑起来特别美丽的脸。我向她伸出了手,上了岸。从此,我俩儿成了最好的朋友。我俩儿经常在一起掏鸟窝、追蝴蝶、赶黄狗。
有一次,我心血来潮,让她做个单手空翻前跳,结果,我的调皮使她头重脚轻,狠狠地摔了一跤,住进了医院。我被“庞然大物”一顿“竹丝炒肉”,每天跪在墙角反思。有一天,她冲进我家,跪在我父亲面前替我求情。后来,听她妈妈说,她在医院一直在问我有没有受罚。
那天,她突然含泪跑过来对我说,她要搬家了,要搬到青岛去。她走的.那天,我们俩背靠背坐在河边,她告诉我,她会想念我,会给我写信;而我则是默默地流泪,默默地送她走。虽然舍不得,但,又有何用?得到不如好好地送她走......
人走了,门锁了,天高了,情,还在?还在!它如我们相遇时的初夏,永恒、永存、永不变!
永恒的作文:流行与永恒 17
没有朋友,做很多事都不会太理想,相信在座的各位都有自己的“死党”吧。在这个世界上,亲情是无价的,爱情是纯洁的,而友情是永恒的。
朋友到底是什么?是与你在学习上互相鼓励,在生活上互相帮助,在感情上互相交流的人;是能够与你同甘苦、共患难的人。为了表达朋友间的感情,为了更好的激起我们共同的兴趣,三言两语,一两首小诗,我们都会激动,都会兴奋,都会感觉到青春的心潮在澎湃。
现在,大家都处在中学时代,处在这个青春洋溢的阶段。在这个阶段,我们或许都会显得很单纯,友谊自然也很纯洁。下课后,几个好朋友相约,一起去玩耍,一起去呼吸新鲜空气,一起坐在草地上谈天,一起做着青春的梦,那该是多么美好、多么浪漫的事啊!
相互尊重,以诚待人,是建立起友谊的基础。有了这个基础,当金色的秋天到来时,友谊之树上将会结下丰硕的果实。
朋友之间也缺不了相互理解,你呢?你了解你的朋友吗?朋友之间的感情越深,受伤害的程度也就越深。或许你在不经意间说了些伤人的话,你的朋友表面上没什么,但你有没有想过,他(她)说不定会私下躲在哪里抹眼泪呢?请听我讲一个亲身的经历——
四年级的时候,我有过一个很好的朋友。我俩成天都在一起,老师都开我们的玩笑,说我们像是一双拖鞋,谁也离不开谁。我们笑。难道不是吗?呵呵,那时的日子,多快乐、多幸福啊!然而,由于当时年纪小,不懂得怎样维护朋友间的感情。我在不经意间将她的缺陷说了出来,虽然当时是以开玩笑的形式说的,可是却伤了她的自尊心。年轻的心啊,就是这样不堪一击,却又这么倔强,这么固执。从此以后,她总是躲着我,不跟我说话。渐渐的,我们形同陌路。
现在想想,当时自己真是傻,如果我没有伤到她,我们的'友谊将会继续建立。可是由于一时的冲动,她就离我而去。虽然友谊是永恒的,但是我们也要懂得怎样去维护它,否则这种所谓的“永恒”就不会存在。只有尊重朋友,珍惜朋友的人,才会拥有永恒的友谊,才配拥有永恒的友谊,不是吗?
世界是多变的,在人的一生当中,唯一不变的,是彼此心中那永不退色的情谊,它是永恒的。让我们珍惜现在,排除彼此间的不满,敞开心房,把最纯真的友谊留在我们的心灵深处,留在我们的记忆当中。
在人生的路途中,会有风雨,也会有险阻,让我们手拉着手——共度。
永恒的作文:流行与永恒 18
无论在何处,永恒的母爱亘古不变。
——题记
看完这一幕,我并无什么思绪,只深深感受到——母爱永恒。
长颈鹿饲养栏的角落,一只刚出生的小鹿正有气无力的卧着,他身上湿漉漉的,双眼还未睁开,四只细长的腿就像零件一样,散落在地上。而他的妈妈则站立在一旁,虽然身体十分虚弱,却仍用脚轻轻触击小鹿的身体,把充满慈爱的眼神洒在小鹿身上,像是在表达什么。
小鹿的眼睛渐渐睁开了,四肢也开始微微地晃动起来。母鹿的动作更加剧烈,原先那令人感动的,柔柔的抚摸,现在,则好像犯错时的责令,将蜷缩着的小鹿翻倒在地,眼神却仍爱意浓浓。我只把这当作是温情的游戏,并不在意。母鹿的硬蹄,小鹿的翻滚,似奔流不息的.江河一般,从不间断地进行着。
我对他们的游戏渐渐有些腻了,不想再看,正要走时,却看见,一旁的工作人员眉头紧皱,愁苦的目光不时在小鹿与母鹿中徘徊,还一边喃喃自语道:“如果他再喝不到乳汁,恐怕就……。”
我十分不解,小声咕哝道:“只要让母鹿跪下不就行了吗?”“不,她不会的。”果然,母鹿没有一点要跪下的意思,仍用双蹄触击小鹿。忽然,母鹿低下了头,伸出她粉嫩的舌头,一下又一下地舔小鹿的额头。小鹿终于昂起了头,开始往起站,刚刚立起来,却又没有站稳,摔了下去。母鹿再一次去舔小鹿,慢慢的,一下又一下。小鹿这回明显比上次稳多了,他头倚着母鹿,慢慢将腿放直,终于站了起来,喝到了乳汁,获得了生命中第一口养分。
看着小鹿成功活了下来,工作人员长舒了一口气,又解释道:“小鹿若是没办法自己站立,将来就不能独立生存,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母鹿当然不会对儿女降低要求,那样反而害了他们。”听到这里,我的眼角湿润了,不禁回想起妈妈对我的严格要求,而自己当时却嫌妈妈太苛刻,还不时与她发脾气,原来,妈妈的一次次要求,是为了让自己更加优秀,可以立住脚。
母鹿一次次的鼓励是爱,每次的严格与训斥更是爱的表现。天下千万的母亲,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深深地感受到——母爱永恒。
永恒的作文:流行与永恒 19
它是璀璨星空中最亮的星,是文学花园中最美丽的花,是干涸心灵中最清澈的泉。它有一个古老的名字,诗歌。
我翻开那本充满诗意痕迹的书,仿佛看到了它所经历的人生。
有明净的水就好,有空山有雨就奇怪了。如果你想比较西湖和西方,化淡妆总是合适的。去西湖划船,阳光反射着荡漾的水波,分外美丽。突然下起了毛毛雨,群山被雨笼罩着。微风吹过水面,荡起涟漪。此时的西湖,和石一样美丽。
看着杭州,我感受到了江南如画的风景。春天来了,太阳从江面升起,江面上的花比红还亮,绿江比蓝草还绿。当太阳升起时,它照耀着这个水乡。河上的水一遍又一遍地拍打着海岸,在阳光的映衬下,温暖如火。看绿水河,也能理解大家都说江南好,游客只喜欢江南的说法。
我的思想到了东晋末年。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群山越来越好,鸟儿和清晨的薄雾笼罩着群山,鸟儿在树梢歌唱,群山中隐藏着几座草屋,显示出珠从树枝上滑落,落在菊花娇嫩的花瓣上,散发出芳香。漫步在狭窄的小径上,摘一朵菊花,沉醉良久,回过神来,遥远的蓝天上布满了彩霞,鸟儿沐浴在七彩的光芒中,回到了远山的怀抱。
如此美丽的景色让人流连忘返,但刺骨的秋风打破了此时的宁静。昨夜西风枯树,独攀高楼,望天涯路院。秋菊浑身是薄烟,默默担心,蓝翔沾着露水,仿佛在哭。我看到了西厢房的那个人,看到了西风过后死去的那棵绿树,嘴里小声说着她的名字,看着远方的路。
我闭上沉重的眼睛,心里百感交集地看着这本旧书。
品味一首诗,欣赏一首诗。从古诗词中,我体会到了王维的潇洒风华,我会一直走到水止我的路,然后坐看升起的`云,感受到李易安的幕西风,感受到比黄骅还瘦的人的慵懒与疲惫的情怀,体会到文天祥的一生自古不死,不屈不挠
尘封的历史就像一条大河,奔腾不息,冲击着我们的灵魂,镌刻着古诗词,为中华民族留下永恒的财富。
永恒的作文:流行与永恒 20
当年老师的谆谆教导还回响在耳边,一转眼,白驹过隙一般,我已不是当年那个奔跑在校园的男孩了。难忘那时的母校,那时的纸飞机,还有那一个个瞬间的永恒。
许多时候,很想翻开我的毕业册,但不知为什么,我却从来不曾行动。后来,我决定去看看它,去看毕业册上记录我小学生活的母校。
小学时,多半也就是傻傻的游戏,傻傻的闲聊。小到聊自己去过什么地方,跑步是否拿过名次;大到校长为什么每年都要开运动会,老师今天会布置什么作业等等。我们靠在教室外面的墙上,就傻傻地靠在那儿,没心没肺的东扯一句西扯一句。看到这面墙,于是我拍下了它。
出了教室门一直向前走,有一处楼梯口。因为很小,就被以前的我们戏称为“小楼道”。我们大多在那里游戏。老师不让去,但童年的好奇心不可阻挡。几乎每次去的时候,都会被一个老师轰出来。想想老师当时皱着眉头,舞着手臂的样子,我都会笑出来。我拿起相机拍下了它。
“无论黄昏把树的影子拉的多长,它总是和根连在一起。”老师在毕业那天红着眼跟我们说。想起这句话,我心里一动,眼睛有些湿润。
当初我们每次放学,都会和朋友到后操场跑几圈。我们的耐力都不好,跑完后,都互相摇着对方的胳膊,互相笑着对方,唾沫星子飞一脸。这是我们那时候最爱的`地方,我拍下了它。
杨树摇着刚出来的叶子,沙沙的响着。这棵杨树很大它陪伴了我五年,曾经我认为我一个人能抱住它,但到现在我依然抱不住它。我相信,有一天我一定能抱住它。我也拍下了它。
母校给了我一个个瞬间的永恒,让我永久难忘。带着思念与留恋,我骑上了车子,留下了一片车铃声,叮铃,叮铃……
永恒的作文:流行与永恒 21
我们,正处在一个复杂的时间里。身边弥漫着馥郁的花香和年轻的芬芳,却又充斥着敏感、猜忌、跌倒、脆弱、悲伤。青春,疼痛而甜美。在这样的时间里,我们的友谊如一根根长线,打了一个又一个的结,彼此牵引着线的那头,以渐行渐远的姿态,眺望回忆。时光的洪流里,我们的故事,不过是色彩斑斓的一瞬光影。
——哪怕曾虔诚地祈求永恒。
人的记忆并不能容纳百川,有些画面,早已在不为人知的角落斑驳、凋落。如若不是在这样的一个不经意的瞬间触碰到了你曾递给我的一张纸条,我甚至都会忘了,和你谈笑时,有怎样的明媚心情。
你写得一手好字。寥寥几笔,我却一直珍藏在钱包夹层里。还有许久未用的照相机,你站在讲台上腼腆的笑容,永远定格在了四方格里。讲题时的耐心,吵架时的毒舌,学习时的认真,玩乐时的腼腆……学霸,我永远不会忘记,在你当着全班潇洒地侃侃而谈时,我是多么骄傲,只因我的.同桌是你。
现在的我们,已不在一个班级。种种误会,使我们成为了见了面会偏过头的陌生人。只是我宁愿舍弃掉过去的一切不堪,留下一份,值得永久珍惜的曾经。
我们的年纪,烂漫而又复杂。我们不再幼稚,开始在靓丽的笑脸背后,藏起了层层心机;我们却也不够成熟,效仿大人模样的同时,是掩饰不了的孩子气。可即便如此,我们每个人,也都曾用尽心力地,经营某段友情。
异性间的友情,有着太多太多的磕绊。走错一步,可能就会落得惨淡收场。有些人对于感情,可以理性操纵,人与人相处,可以当做商业运作来经营。然而我却不能,我知道我的感性与幼稚,因此友谊于我,竟是种可遇不可求的奢侈。
然而我却遇到了你。你似乎懂得我的一切缺点,恰到好处的调侃与包容,让我不用花费任何心力便得到了友谊的温暖。我时不时犯二,时不时乱放箭,你竟都不动声色地收纳,再以微笑,化解我之后的内疚与自卑。
人生难得一知己。就算我的固执与稚气换来了所有人的斥骂,我也会微笑,因为我知道,还有你,站在我的身后,无条件支持。
我们所在的,是花季,是一生中最鲜艳、最绚烂的时光。就算三年、十年后的我们各分东西,偶尔相遇也只是面无表情地擦肩而过,我也会永远记得,在我最美好的时光,曾与几个疯子,互相温暖彼此。
风过无声,岁月无痕,而我们刻下的,却是永恒。
永恒的作文:流行与永恒 22
当秋树落完最后一片树叶,土壤里的腐质翻动,润泽万物;当最后一滴山泉消失在干裂的崖壁上,阔海收纳了万千水流,气象万千。
我想,一种形式的枯朽殆尽,必定以更博大的永恒形式归来。
朝菌不知晦朔,自然气象万千,小的生命在短暂的时光里溘然而逝,甚至来不及感受生命的意义。朽为尘,尘变泥,泥变土,土变血,血变髓,一朵在风中摇曳的野花也能在天地乾坤间找到它的轮回,一头扎进大地,以更灿烂的芳华绝代千秋。我一直相信,正如浩渺宇宙中能量守恒,万物灵秀之气亦衡量不变。云雨输送着清凉,正是每一滴水的蒸腾消逝以致;火苗温暖着体肤,正是每一枝木椽燃烧导之;闪电乍惊着轰鸣,正是每一个带电子的对撞磨损方成。
自然仿佛是一个大轮回,在哲人的眼里能够圈画出哲学的意味。
苦闷,忧郁,焦灼,压抑,如潮水般涌来的时候,轮回的驿站敞开了永恒的怀抱,依偎在这里,一切又都变得安宁、静谧。不以物喜,不以己悲。领略独属自己的风景,便不再去遥想千里之外的东西而让自己苦不堪言。庄周不为物役,心无所住,正是因为他用慧眼看透了永恒与枯朽的`辩证关系,眼前所有的耗散与苦楚,正是生命升华与境界提升所伏之处。哲学眼光使他把眼前的磨损看作历练,个人的生命因此不朽,色泽更加温润光滑,推向澄明之境。
个人的耗散,成就了自己,亦能成就整整一个盛世。
路遥之弟举起电话,对面传来一阵撕心裂肺的恸哭,“晓霞死了……”路遥将整个自己浸在了他平凡而精彩的世界里,殚精竭虑。他把毕生啼血在这部巨著里,身体每况愈下,终阖然长逝。一个作家的生命枯朽凋零了,可是每每轻捻书页,我仍看见路遥对少平那温热的目光,在无数惘然里看见前行的灯塔以激励一代人不惮于前驱的力量。他的寿命终止,却映照了一个辉煌灿烂的世界,打出一抹心光,这便是永恒。路遥似水,似花,以你看不见的方式伸手推动着这个世界朝着更美好的地方前进。
古往今来,如路遥者又何止其一?艺术与书,是时光的活化石层。游走在书籍间,仿佛与古人神交,伸手便触碰到时光的那头,描绘永恒的印象。文字的发明,使人类文明得以传承,标志着人类进入文明时代。一代人将自己的时代书写在纸张上思来者,来者在过去和将来的夹缝中又填充进自己的感受,这是人类独有而绵绵无绝的特行,即使千千万万小的生命枯朽,又有千千万万大的生命长存。
自然与人,同属万物,朝夕往复,同在牺牲与升华中轮回。
千日而生,或未如枯木;一朝而朽,或能成一世永恒。
永恒的作文:流行与永恒 23
我的母亲今年已经六十九岁了,母亲很能干也很要强,那是父亲一直在外地工作,田地农活全指望母亲一个人,在农村相对比较贫穷的家境下把我们兄妹四人抚养大,让我们长大上学、就业、成家,在岁月沧桑中,母亲一天天地变老。当我们兄弟姐妹们都在属于自己的天地里开创自己的未来,母亲却仍旧在乡村默默地过着清淡的生活。
每当在路上遇到年长的老人,我经常想起母亲。回家当我在病房里看见母亲苍老的面容,我才意识到欠母亲的太多……,当我只有在母亲病的时候,才有时间和心情听母亲讲关于母亲的身世和我们兄弟姐妹童年的故事,我才知道必须多陪陪母亲。二零一二年母亲因腰椎盘突出压迫神经,已两个月不能下床行走,在天津治疗我坐在母亲的病床旁,看着躺在床上的母亲因疼痛而苍老了很多的疲惫的面容。我就回味:母亲把我们兄弟姐妹四人拉扯大,曾经付出了怎样的心血,每天背负着怎样的牵挂和担扰啊!事后,我问姐姐为什么这么严重不告诉我,姐姐说母亲不让,她说你忙,听后我心如刀割。
母亲赐予了我生命,哺育我成长,教导我做人;等我上学、毕业、结婚、生子,有了自己温馨甜蜜的小家,按照农村的说法,妈妈应该享清福了,然而她却依然为了小孙子忙碌操劳着,我知道她想自己还能劳动,还能给我们带带孩子,想让我们安心工作,少点压力,不想给我们增加任何的负担,不想给我带来任何的不便和麻烦;每每想起家,想起妈妈,心里就有种酸酸的感觉。每次回家,看到妈妈脸上如水荡漾的皱纹,那逐渐斑白的发丝,还有那逐渐佝偻的身躯,才知道您已经逐渐的年华不在,我也逐渐的长大成人,一直以来不去刻意的关注,那么我就还是小孩子,您也依旧是我年少时候那个追逐我不断吆喝的妈妈。
一直想告诉您,妈妈,谢谢您,谢谢您让我不断成长,谢谢您为了生存要上班的儿子照顾孩子,让我懂得你给予我的一切是我一辈子都偿还不完的。谢谢您妈妈,是您的.不断鞭策,让我懂得了感恩,懂得该如何继续我的生活,感谢您给予我生命,感谢您给我绚丽多彩的人生,感谢您让我拥有了一颗拼搏、热忱、懂得感恩的心。借母亲节衷心的祝愿您和天下所有的母亲每一天都能健健康康、平平安安。
今天是母亲节。很多人的母亲在平静中度过这个神圣的日子,当有一天我们做儿女发觉欠母亲的太多太多,母亲已经很苍老很苍老了。祝福母亲吧!我们的生命源于她,无论何时何地,天下母爱是永恒的。
永恒的作文:流行与永恒 24
小时候,我们曾经在一起欢笑,一起悲伤,一起成长。我们,度过了多少的岁月沧桑,度过了多少的花样年华。曾经的乌云密布,换来了晴空万里;曾经的电闪雷鸣,换来了万籁俱寂;曾经的狂风暴雨,换来了七色彩虹。我们的点点滴滴,长年累月。我记得我们有个很深的经历。
我们都出生于农村人口,都会有个共同的梦想。
记得有个早晨,她要求和我要一起观看日出。那是早上准备五点钟,天气很寒冷,道路上面都残留着淤泥,前方黑乎乎的一片,就只有天空上那高高的玄月,静静的为我们照亮脚下的路。我们一起走到村里最高山的山顶后,找了块石头安顿了下来。因为石头较小的缘故,我们只能挤一挤,左肩对右肩的靠着,双脚落了空。静静的等待着,等待着东边的太阳缓缓升起。
在哪里,我们的视线一直朝着太阳即将升起的方向,她和我说了许多的真心话:“我希望~”“我最喜欢~”“我不喜欢~”等等。其中,我记得最清楚的是(她):“我的梦想,也就是我的愿望,就是要离开这里,到更远的地方去读书学习,等我将来有出息了,一定要带着爸爸妈妈,到更远的地方去生活!”当她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心顿时被她的这个誓言有所触动,我的头稍微倾斜了一点,看见她缓缓的闭上了眼睛。眼角边的水珠结合着皎洁月光闪闪发光。我或许能猜想出她在想什么,但我也不能够太准确!我又回过头看那暗淡的玄月,露出一丝的微笑。
已经五点半了,前方的水平线还是没有一点阳光,但感觉天空的颜色淡了一点点,微风微微的吹拂。她仿佛是困倦了,头缓缓的挨到了我的肩上,我不以为然的转过头,看着困倦的她,就好像是沉睡的孩子。不一会儿,我看见她眼角边的水珠慢慢的划过面颊直到下巴。我用大拇指轻轻的柔和着她的眼角,帮她擦拭。我怕她有些冷,小心翼翼的把我的外套披在她身上。我仿佛听到从她嘴里吐:“朝阳出来了吗?”我轻轻说:“还没有!你先睡吧”。我们的对话到此结束。旁边的草丛传来优越的声音,微风不断的吹拂,仿佛带来一丝的凉意。只有那皎洁的'月光陪伴着我们。
快接近六点了,天边仿佛有一丝的动静!我连忙把她推醒,她惊奇的自立起身子站了起来,我也不由得站了起来。天空仿佛露出了一缕朝阳,火红的朝阳很快的把天空染红了。转眼间,太阳慢慢探出了小半边脸,红得那么柔和,那么可爱。后来,旭日东升,霞光万道,火红的阳光仿佛带有一丝的金黄。周围的树丛在朝阳的照耀下,显得格外的金黄,几乎全部都被这金黄的朝阳笼罩着。我转过头,刚想和她说话时,又看她的充满水珠的眼睛直射朝阳,微风吹拂着她的头发在空中飞舞。此时,我看见她微微的笑了,迎着朝阳,笑得格外的灿烂。她眼角上的水珠很快的的滑出,滑到下巴,滴到了地上。那泪水金光闪闪,给了她一个烙印,深深的打在了她的心里。给了她一个前进向上的动力,使她能够完成她的梦想。总有一天,也要像这朝阳一样,尽情的绽放光彩。
时间过得太快,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了几年。我们都远离了家乡,到更远的地方去读书了。这件事对我来说仿佛有些模糊了,我不知道她是否记忆很深。
寒假回家后,我们又相互碰见了。当我看到她时,我感觉她变了,变化好大,几乎快要认不出来了。我们打了声招呼,没有说太多话,就各自走开了。也许是我们对认识有越来越深的影响,各自都满不在乎。哎~成长真快啊!
时间流逝,记忆永恒,希望她的梦想会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