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选)我喜欢动物的作文5篇

发布者:穿越激流的人 时间:2023-8-15 20:30

(优选)我喜欢动物的作文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喜欢动物的作文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优选)我喜欢动物的作文5篇

我喜欢动物的作文 篇1

世界上有很多可爱的小动物,但是我最喜欢小猫,因为它很可爱还可以捉老鼠。

小猫有很多种我最喜欢全身白白的那种。它的头圆圆的,一对毛绒绒的小耳朵立在头顶,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在夜里可以看见所有东西,还有一张叶子形的嘴巴。值得一提的是它脚上有肉垫使它走起路来没有声,它的爪子上还有锋利的指甲,只有在它生气和捉老鼠的时候才会露出来。

小猫常常在白天睡觉,晚上捉老鼠。人们常把馋嘴的'人叫小馋猫,这是因为猫都很馋。如果我拿一条鱼干来逗它就会两眼圆睁喵喵的叫,如果我离它近了的话还会用爪子不停的挠鱼干。

我觉得小猫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小动物。

我喜欢动物的作文 篇2

我喜欢青蛙,因为它是庄稼的好帮手,它能帮庄稼捉害虫。

青蛙穿着绿衣裳,白白的肚皮,鼓着两只大眼晴。呱呱得叫起来很好听。

青蛙捉虫子的时候,安静地等待,蹲在地上一动也不动,当它发现小虫子从前面飞过,它后腿一蹬,向前一跳,伸出长长的.舌头,把虫子卷进嘴里吃掉了。青蛙真是植物的好帮手。

我喜欢动物的作文 篇3

我家有一只白兔,长长的耳朵,大大的眼睛,眼睛像个大宝石,美丽极了。

兔子吃什么呢?有人是只给它青草吃的,有人是只给它萝卜的`,还有人是只有给它菜叶吃的等等。我家的兔子就不一样了!我给它什么它就吃什么,因为太贪吃了,所以它叫小贪吃。

小贪吃乖的时候,它会在我身边,我走到哪里,小贪吃会跟到哪里,我走一步它跳一格,我停了,它也停了。小贪吃不乖的时候,它会趁我不留神,跑进草丛中,好久才能弄出来。

小贪吃高兴的时候,温柔可爱,让我给它抓痒之后让我抱它,在怀里撒娇,之后慢慢地睡着了。可是这只是高兴,要是它不高兴,它只会看我一眼,开始造反,在沙发上跳来跳去,家里变得乱七八糟。

这就是我家的小白兔,是不是非常可爱?

我喜欢动物的作文 篇4

“红眼睛,三瓣嘴,短尾巴,爱吃菜”你们猜,这是什么小动物?没错!这就是人见人爱的小白兔。我给它取名小雪花。

小雪花四肢灵活,每当它跳的时候,你就会发现小雪花跳的又高又远。如果有人让它去参加动物跳高或跳远,它一定能拿个金奖回来。玲珑的小面孔上,嵌着一双像红宝石一样的闪闪发光的红眼睛。身上洁白如雪的皮毛,光滑的好像搽过油。一条短短的小尾巴,摇过来摇过去,显得格外漂亮。

小雪花它喜欢吃蔬菜,特别是萝卜,小雪花吃饭时,先吃几口蔬菜,再去喝上一口水,然后再回来尝一尝新鲜可口的`蔬菜,如果它不喜欢吃,就来蹭蹭你,这时你就得快点换小雪花喜欢吃的胡萝卜,不然小雪花就像一位贵族小姐,不管怎样她都不理睬你,好一会才过去。

小白兔天生胆小怕事,听到一点动静,他就想躲起来。有一次,出差在外的爷爷回来了,小雪花听到了爷爷上楼的声音,它立刻把耳朵竖起来,左顾右盼,四处张望慌了神。我抚摸着小雪花洁白的毛,并对它说:“别害怕,别害怕。有我保护你。”它又看了看四周,保证没有危险时,才安静了下来。一会儿,爷爷到了家,小白兔立刻躲了起来,等它弄清楚了状况才敢跳出来看看爷爷。爷爷看见了可爱的小雪花本想摸摸它,小雪花立刻躲进了小缝隙里。

小白兔是多么的美丽可爱,我爱它。

我喜欢动物的作文 篇5

以前我喜欢狗,但又怕狗。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不知什么原因,我总是不能与狗友好相处。

原来,我家养着一只狗,是姐姐从网上买来的。它一只金毛寻回猎犬,我们给它了一个名字——妮妮。

起初,这只狗很小,我很喜欢它,但是却又怕它。它一直追在我后面跑。它的毛是白色的,想雪一样的白,别的人都说金毛是黄色的毛,或许是太小了。

我想,它现在还小,如果现在让它不咬我,并且不抓我,我能和他玩我也就达到了目的。我先停下来,它在后面也“刹车”了。他坐下来,用那蓝宝石般的眼神看着我。我想先去试探一下,看妮妮是否会咬我。我蹲下来,用手抚摸了一下妮妮的头,他并没有去要我,二是“点了点头”舔了一下我的'手。他终于老实下来了,好可爱呀!这还是我第一次近距离摸她的。感觉太爽!

在我家里,他总是第一个起床,让后爬到我床上,朝着我叫两声,先把我叫醒。接着,再去叫醒别人。所有人都很困,他到摆着一副无所事事的样子。我写作业时,他就坐在椅子上,看着我写作业。我也拿她无奈。它在屋里到处乱窜,吵得我无法学习。他一会儿跳到我桌子上,自豪的模仿一声狼叫,感觉自己十分神气的样子。接着又跳到床上。哦!我才叠好的被子!这下又要被这个调皮捣蛋的妮妮给弄乱了。我实在受不了他了。他再次跳到我桌子上,坐下来朝我我看,我叹了一声气。这下可激起了妮妮的兴趣,一阵狂叫后,就跑出了屋子。我也更加喜欢妮妮了。

过了好几个月,也就是现在。妮妮已经长大了,用一个字来形容他就是——肥,小时候的它,我还可以包起来,一点都不像只金毛,现在,才像只真正的金毛。的确,他真是肥啊,有40来公斤,和我差不多重!

妮妮走在路上,就像是一个打了胜仗后凯旋归来的勇士,真是霸气!可威风了,别的小狗见了它就好象见了一个狗中的巨人使得,有的大胆些,敢上去叫两声,妮妮一去咬,它们就闻风丧胆的吓跑了。有时就连路上的行人都害怕它。体型庞大并没有多大的用处,还是要看胆量大还是小。有的时候,都会被另一栋楼上养的吉娃娃给吓跑,回来时,你你也就不敢再威风了,特像打了败仗的勇士回归了。

我喜欢狗,因为有了狗,才使我的生活不再无聊,而是每天都充满着无穷的乐趣。

我也想说一句:信赖,往往创造出美好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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