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故乡作文三篇

发布者:熊猫木木 时间:2023-1-15 02:12

【必备】故乡作文三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故乡作文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必备】故乡作文三篇

故乡作文 篇1

记得一位文化批评的学者说:故乡和田园是当今文学的两个伪名词。我觉得此话一语中的,相当直白。常常在无病呻吟的诗歌里读到那些伪装的乡村田园之爱,对城市的抗拒排斥阴暗嘲弄之语,我就会对作者的阴暗心理反感:城市既然这么坏,你何必赖在这里?田园那么好,你怎么不回去守着?看来在某些文人的做派里,写的和做的是不一样的!

我被拉进的一个文学微信群里,看到有人经常发这样的文字,好烦。忍不住送给他一个字:装!

在文学的笔下,故乡是母亲的皱纹和童年的纯真。那个贫困、迟滞的时代一去不返,留给我们的画面只是回忆而已,彼时的美好也不过是青春年龄段的美好,每个人都这样,是对如水年华的年少的留恋。文学中美好也只是虚的,问一下,谁还愿意出苦力劳作?没见几个人愿意再干那些又脏又累的气力活儿了!谁还想回到那个时代,穿破旧补丁的衣服?美好往往是和轻松愉快联系在一起的,沉重的往事都不愿再提。

诗人的笔下,田园是蓝天白云、青禾野草,外加老树炊烟、家畜入圈。但让他们回归田园住上三天,生火做饭、鸡鸣羊叫、灰头灰脸,自己汲水点油灯,掐断网络,远离繁华朋友圈,没有吹牛喝酒愤世嫉俗的听者,不急死才怪,假装的清高毕露无遗。

城市是社会的自然发展,接受它们的美好,容纳和改进它们的不足,方是正理。眼睛只盯着阴暗面,一味地说怪话,唯恐天下不乱,这些人一方面享受现代文明的成果,一方面假装清高骂社会,此等人实属心理不健康者。

进入城市生活已二十多年了,家乡的变化确实很大,好在我生活在一个县级城市,离农村的距离很近,我也经常回到乡村的老家,故对于乡村的变化没有那么多的惊讶,可以说我是一点点看着她发生变化的。

现在的路修的太好了!小时候的泥泞小路,变成了平直宽阔的水泥路,直通村庄。开车进村,几乎大路可以通到任何一家的门口。原来家家低矮的房屋,几乎都改成了二层小楼,外观整齐洁白,和城市的楼房没什么差别。只有久无人居的房屋显得破败,院子里草木茂盛杂乱。

热闹拥挤的乡村,如今显得稀疏冷落。常居的人口以老年人和小孩子为主,成年男女大多出门打工挣钱去了,留下的都是劳动能力不全的。即使农忙时间也不一定回家,因为现在的收种都实现了机械化,再不是靠体力劳动收种了。在外打工的人,只需将钱寄回即可。小麦和玉米原来是中原地带的主要粮食作物,现在都实现了机械种植和收割,作为曾经的农民,对农活的辛苦深有体会。人力从繁重的农活中解放出来了,农民真真赶上了一个好时代。

曾经,水和电是农村和城市的差别最大的地方。记得小时候,在昏暗的煤油灯下读书写字,多么盼望明亮电灯;从辘轳老井系水时,盼望有一天能通上自来水多好啊。如今这一切都在农村实现了。家家自来水哗哗地流到灶边,替代了早前的大水缸;家里不仅通电,还实现了随时上网,wifi信号全覆盖,在乡村也可以纵观天下事。有的村子甚至安装了路灯。夜晚来临,路灯高高照亮,乡村不再是一片漆黑。

惊讶的是,曾经饱受诟病的广场舞竟然在农村里开始兴起。晚饭过后,一片不大的空地上,五七个妇女,打开音响,就可以跟着节奏跳起不逊于城市的舞步。

乡村没有了原来的面貌,成了一个全新的形象。城乡几乎没什么差别了。城市不过是人口密度大,人多车多而已。

撇开生存的因素,新农村无疑是好的安静的居住地。可惜,我们依然离不开城市。人类是群居的动物,孤独是人类的大敌,也许从祖先血液里传下来的。虽然短时间的孤独对于自身思考有好处,长期的孤独则可能造成孤独症。我们爱城市,大概就是爱她热气腾腾的活力,喜欢她便利配套的生活条件,有序运转的服务设施,同时应该有一种安全感在内。

故乡和田园于我们似乎是精神依赖,也许是农耕文明的精神传承。城市是现代文明发展的必然。爱生活,拥有精神上的田园,驻足现实中的城市,脚踏实地,牢牢把握当下,珍惜生活。

故乡作文 篇2

我似乎是个没有故乡的人。

这个“没有”,不是那个“没有”。就像牙牙学语的两岁多的儿子从外面疯玩儿回来找不到妈妈的时候,就常常会摊着两只小手说,“没有妈妈”。我要说的没有,也是找不到故乡,找不到回乡的路,那种状态。

我对故乡的记忆,是小时候住过的一条小巷子。记事儿起家里就住在一个有黑色门斗儿的小院里,院里有一棵很没有情调的杨树。对面街,是更拥挤的几家人挤在一起的更小的巷子。傍晚的时候,我们会到那个巷子和一群小朋友疯跑,跑得天昏地暗,直到妈妈叫回家吃饭。那竟然是我对无忧无虑的童年快乐最早最深刻的记忆。

我还记得爸爸妈妈工作的机关大院。那里面种了很多花花草草。有一年先生去武汉出差,我跟着过去玩儿。在先生去座谈的时候,那个机构把我安置在一个党员活动室看闲书。就是那种冷冰冰的'办公室,桌椅板凳,还有挂在很古老的报刊架上的报纸杂志。但我在那里呆坐了两个小时,开心得不要不要的。因为那个办公室上了锈的味道和摆设,让我想起了小的时候,年轻的父母朝气蓬勃的样子。

但小的时候就是想离开。

第一次可以离开,是去离家并不远的地方上大学。那会儿没有故乡的概念,只有第一次离开父母独立生活的惆怅和慌张。大学毕业后回到父母身边短暂工作了一年,还是想走。觉得只有离开,才会激活自己。然后去国离乡三年。那会儿的故乡就是父母,那会儿的记忆就是离家一年半回来探亲的我,抱着在楼下迎接我的妈妈泣不成声,那种刻骨铭心的想念。

第一次出国上学给我最大的感受,是被迫的精神上的独立。做乖乖女的年代,觉得天大的问题,哪怕是最痛苦的失恋,因为父母在身边,都可以熬过去。在国外上学最难过的是寂寞。曾经一个人在狭小的公寓里扯着嗓子唱了一下午的歌儿。没有伴奏,没有卡拉OK,就是一首一首地干唱下去。拼论文的时候,在每一个电脑存盘上都写上一段励志的话,其中一段我至今记得:“人的一生总是有那么几段时间是特别无助的时刻,没有别的办法,只有忍着熬过去”。

回国了,仍然是在远离家乡的城市工作。但是,故乡是触手可得的。有时候,周五心血来潮买个机票就可以回家给父母一个惊喜。

直到有一年,父亲忽然看上了一个海边小城,然后毅然决然地把家乡的房子卖掉,大迁移到了那个城市。于是,从那时起,父母是父母,故乡是故乡。我和故乡慢慢失去了联系,我彻底离开了故乡。

而我,在巨大的城市东奔西突地闯荡,从一个腼腆木讷的文静女子变成了一个滔滔不绝的愤怒青年。然后,结婚,然后又走了。走得更远了。这一次,竟然有十几年没有再回去过故乡。

故乡离我越来越远。远到当有人问我你来自哪里时,我慢慢开始踌躇。走南闯北的人生,每隔几年就会换个城市甚至换个国家,我开始不知道自己属于哪里。

然后,暂时落脚在一个南辕北辙的地方生活。曾经向往的远方生活,就像一个毫无瓜葛的背景板。越来越多的时候,在梦里醒来,或哭或笑,都是因为故乡这两个字。

故乡慢慢变成了琐碎和温暖的记忆。

而年逾八旬也已经离乡十载的父母,现在的执念就是再搬回故乡去,却已经是难以实现的梦了。

幼子刚刚开始去幼儿园上学。有时候半夜哭着醒来,大声喊着妈妈gohome,妈妈go home。他也将跟着父母到处游荡。我最担心的是,他长大的时候,会连我都不如,因为他也许压根儿就想不清楚,到底哪里才算是故乡。

睡吧,睡吧,you are at home now。对儿子说,也对自己说吧。

故乡作文 篇3

“20年了,已经20年了,我的家乡现在变成什么样子呢?家乡的人还会不会认识我……”我在自言自语。身边的乘客用眼睛上下打量着我。我回望他的时候,突然还得他很眼熟,可是怎么也想不起来啦!

突然,他说:“你是不是XX家的XX?”我惊讶的看着他,说:“是的。你是?”他说:“我是一直坐在倒数第一桌的,很调皮的XXX,你还记得吗?”“啊!你是XXX,我们当初还打过架,为了班上的XXX。哈哈哈……直没想到会在车上遇到你,你这是从哪回家?”他说:“我去山西闺女家,这不刚回来,你呢?”我说:“我都20年没回家了,这不,因为家里的奶奶去世了,回来的。这些年,你都好?家里人也都好吗?”他说:“还不错,这几年,家里开了个小饭馆,生意还不错凑和着。你是做什么,在外面这么多年,一定不错吧。”我说:“唉,一言难尽呀,在外面很苦呀,天天想着什么时候可以回家,不说了,不说了。大家都好就好。要不咱们同学聚个会吧,就定在你家饭馆,大家好好聚聚……”一路说着话,就回到了家乡。

办完了奶奶的事,当年的同学们在一起聚餐,聊着当年上学时候的事,真是开心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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