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爱的一本书作文14篇
我最爱的一本书作文14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最爱的一本书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最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1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等等,发人深省的名人警句,这些句子都在说明一个道理,那就是“读书才是真理”。
人这一生会读很多的书籍,这些书籍会使人们的知识丰富,阅历增长,从中可以读到很多不同的知识,让人们能够更好的了解这个世界。
我也看过很多的书,有《西游记》《水浒传》《红楼梦》《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简爱》《朝花夕拾》《 巴黎圣母院》《三寄小读者》等等,其中我最喜爱的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
《红楼梦》是我国清朝时期的作家曹雪芹写的,这本书以贾宝玉作为线索,描写了以贾家为首的四大家族的兴衰败落。
《红楼梦》是作者以自己为原型创作的一本小说,道出了盛极必衰的这个真理。
这本书中有很多经典的段落,如:《 宝玉梦游太虚幻境》、《刘姥姥三进大观园》、《黛玉葬花》等等。其中,是让人为之吧惋的便是“宝黛恋”。
传说贾宝玉的前世是一个仙人,守着一棵仙草。那仙草便是林黛玉的前世,仙人转世下凡仙草也随着仙人一起转世下凡。但可惜的是《红楼梦》的结局不知所踪,听说是因为曹寻芹的那个年代是盛世,写这种“极盛必衰”的书是不吉利的',所以就把结局弄丢了。没有结局的小说就算是有后人补上也不好看,那并不是作者本意。
《红楼梦》中我最喜欢的片段是《黛玉葬花》,其中有一段《葬花词》我很喜欢。这首词的结尾:“侬今葬花,人笑痴;他日葬侬,知是谁。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这首词被谱曲放在新版《红楼梦》中当作插曲。每当林黛玉一人独行或想起自己的悲惨遭遇时就会放出这首曲子。让人觉得悲从中来。我最不能忘怀的是黛玉死的那晚,贾府里一片喧腾为宝玉娶妻,娶的是宝玉并不爱的宝钗。我仿佛听到了那锣鼓喧闹的声音与黛玉房中葬花词曲的声音,多么鲜明的对比!最后,宝玉还是为了黛玉出了家,《红楼梦》就此终结。
我最爱《红楼梦》中的“宝黛倾城之恋”、最爱“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的王熙凤、最爱“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惊叹、最爱妙玉如红梅白雪般“洁身自好”,我最爱……
我最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2
书是我们的知心好友。当坐在硕大的落地窗前,沐浴着灿烂的阳光,膝上摊着一本书,闻着纸上散发着的油墨清香,旁边放上一杯水,听着旋律优美的轻音乐,我的心里充满了快乐。在我孤独的时候,书陪伴着我;当我伤心的时候,书给我带来了无穷的快乐;让我感觉到世界的乐趣……一本书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今天,我就要向大家介绍王巨成叔叔写的《震动》,它为我们谱写了一首爱的赞歌……
《震动》主要讲述了一群心里有着恩怨的少年,来到深山里准备打架,不幸的是,一场大地震突然来袭,使黄春荣失去了一条腿,顾芳芳又被之后的余震中的大石块,砸中了腰部,而寸步难行,虽然两个少年受了重伤,但却使他们几个少年的关系变得更加融洽,开始和睦相处。最终,他们让俞前进去城里通风报信,救出了所有人……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深深震撼:是什么让他们在大地震面前团结一致?是什么让他们融化了心中的冰雪?是什么让他们互相关照?毫无疑问,是友情。在大地震面前,他们将剩下的.水送给了两位受了重伤的少年;在大地震面前,他们忍受饥饿,竟去树上偷鸟蛋吃;在大地震面前,他们互帮互助……他们虽然之前有过恩怨,但患难见真情。此时,这几个少年已将以往的事情置之度外,在他们面前只有友情,只有校友,只有同学。友情让钟雷即使发热也尽心尽力地帮助黄春荣;友情让元帅绞尽脑汁地为救出大家而出谋划策;友情让俞前进带着大家的希望,去城里通风报信,并且在通往城里的路上,被毒蛇咬了一口,还永不言弃,救出了大家;友情让所有人在直升飞机经过时,尽力挥手,救出所有人。
虽然,大地震是残酷的,但我相信,此时的所有人都是幸福的,在大地震面前,他们都露出了自己最善良的一面。他们也收获了友谊……因为有了爱,人与人之间就有了友谊;因为有了爱,人与人之间就会多一份信任。
这就是我最爱的一本书——《震动》。它让我明白了:友谊,是一种爱的表达,人世界间最平凡的情感,它让人感动,它抚慰人的心灵。希望大家都来阅读这本书,我相信,阅读后,你会黯然流泪,但哭过之后,你从此会选择坚强,会选择传递爱。
我最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3
我读过很多书,比如《一千零一夜》、《昆虫记》、《格林童话》……但是我最喜欢读的书是安徒生的《安徒生童话全集》,书中有很多感人和有趣的故事,比如:《丑小鸭》、《笨汉汉斯》、《拇指姑娘》、《皇帝的新装》等等,书中把小巧的拇指姑娘、美丽的小人鱼、聪明的小克劳斯和残忍的大克劳斯、坚定的锡兵和可怜的卖火柴的小女孩等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最可笑的是爱穿新衣的愚蠢的国王,被两个骗子骗得失去了辨别能力,一丝不挂地在街上走,直到一个天真的小孩说出了真相……..
作者安徒生希望人间出现一个美丽幸福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人们都具有高尚的品质和理想、勇敢和舍己救人的献身精神。“拇指姑娘”——她虽然身材微小,但她乐于助人,追求光明,终于也得到了自己的幸福生活。卖火柴的小女孩——她虽然一贫如洗,在寒冷的冬夜忍着饥饿卖着火柴,但她渴望温暖和光明,在一根根火柴燃烧放出光芒的时候,跟着慈祥的祖母走向没有饥饿没有寒冷的地方。看完这个故事我觉得那女孩的生活很悲惨,如果当时有人买她的火柴,如果她有一个爱她的爸爸,如果她能遇到像她一样善良的好心人,那么她就不会被奶奶带到天堂。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在汶川地震中失去亲人的孤儿,和卖火柴的小女孩不同的是他们得到了世界各地的`援助,还是要比小女孩幸运,和他们比,我要比他们幸福千万倍,我有关心我的老师,有疼爱我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我从不用担心会挨饿受冻,我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珍爱身边的亲人,尽自己的所能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让人们在爱的海洋中徜徉。丑小鸭——一只很丑的小鸭子,它成长的过程很艰难。但经过努力,丑小鸭最后变成了一只白天鹅。它也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就是: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小朋友遇到困难时必须勇敢自信,永不退缩,最终才会像丑小鸭一样飞起来……
看了这本书之后,我认为安徒生一定是个知识渊博又有超常想像力的人,他的童话就像一盏神奇的灯,照亮了我们的心灵和前进的路,引领我们茁壮、健康地成长。我喜欢他的童话!
我最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4
最近玩了一款名叫“真三国无双”的游戏,看着里面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人物,又重新将《三国演义》读了一遍,就好像和老朋友见面一样,叙了叙旧。
《三国演义》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曹操,人们总说他是“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乱世奸雄,但我却不认为是这样的。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汉献帝年龄尚小,还不能巩固政权,曹操之所以会这么做,应当是由当时的形势所逼迫的吧,要不然政治与朝廷将会陷入一片黑暗。
曹操为人做事总是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并且对下属也是十分爱怜。一次出征,曹军路过一片麦田,麦田周围有一条弯弯的小路,如果沿小路行走便会延长军队进行的时间,夏侯惊刚准备下令过麦田,从麦田中走时,曹操下令说:“今年天气比较干旱,百姓的日子是很不好过的,如果我们再走田中越过,不是要了他们的命吗?传我命令,谁胆敢损坏一棵麦穗,按军法处置。”全军于是沿小路前进,可是曹操马车上的马突然失控,乱入了麦田中,曹操下马拔剑准备将自己按军法处置,于是众将士连忙阻拦。百般无奈下,曹操只好割下了自己的头发作为首级。还有一次许攸投靠曹操,那时曹操正在睡觉,听闻传令许攸到来,连鞋都没穿便出帐迎接。你可要想想,曹操可是个主公和领袖人物,他居然可以屈身于自己的下属,可见曹操是尊重他们的。
我更佩服的是曹操的智谋与志向,相信大家对望梅止渴这个故事一点都不陌生。曹军出征,途中将士们干渴难耐,又迟迟找不到水源,全军士气骤然低落,曹操见状,便想起了一个好主意,他对将士们说:“前方有大片的梅林,到了那便会有吃不完的'梅子。”众将士一听,便又重新振作起来,继续前进,最终找到水源。我想这便是曹操的过人之处吧。
曹操的一生都是在为了统一全国和实现自己的梦想而努力拼搏着,奋斗着。以至于在老年还写下“老骥伏枥,志在千里”这一名句,可以看出他老当益壮的雄心壮志。曹操并不像他人所说的那么阴险狡诈,贪得无厌,他不仅是个军事家,也是个政治家,同时他也是一个大文豪。不管是刘备,还是孙权,我都觉得比不上他。我认为曹操应为成为盖世英雄。
我最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5
父爱是一本我最爱的书。
一天,我在公交车站等车,我看见了一对父子。父亲是一个卖水果的老人,蓬头垢面地坐在一辆三轮车上,儿子坐在三轮车后座,看着一本被揉皱的课本。父亲不擅长言语,不像旁边吆喝着招揽生意的小贩,生意相对显得冷清。父亲脸上爬满愁意,重重的眼袋耷拉下来像只沙皮狗。
儿子看似遇到了什么问题,小小的眉头紧锁,他迟疑了一下,还是转身把课本递给父亲。父亲慌忙把手在衣服上抹了两下,双手接过书,也是皱着眉头看了起来,与儿子如出一辙。突然父亲抬起头:侬管自己看,我再稍微看一下跟你说。儿子嗯了一声便转过了头。
父亲向我走来,出于本能,我惊慌失措地后退一步。父亲憨厚地笑了笑,拉我走到一边:小姑娘,别怕,帮忙看看这题目怎么做?我战战兢兢地写上了解答过程,其实那不过是一道小学三年级的数学题而已。麻烦你了,真是太谢谢了。我勉强笑了笑:不客气。我心有余悸,毕竟第一次和陌生人以如此奇特的方式交谈。父亲转身的一霎那,我发现儿子盯着父亲的背影,澄澈的眼睛里充满了愧疚或者还有一些,道不明的情绪,马上又低下了头。
儿子,过来过来,这题我跟你讲讲。我忐忑地等待父亲的谎言被拆穿。
儿子又像刚才一样转身,盯着课本。我听见父亲照着我写的过程一点一点读下去,其间还打了几个小疙瘩,儿子装作没听到一样时不时地点着小脑袋。爸爸,你真厉害!
我彻底被这对父子的对话震撼了。爸爸你真厉害爸爸你真厉害……儿子稚嫩的.童声余音绕梁一般萦绕在我的耳畔。
多么不堪一击的谎言却在亲密的父子之间颤颤巍巍地立了起来。也许父亲永远不会知道儿子一直看着他,卑微地向一个初中女生请教一道三年级的数学题,把自己并不明白的答案用不标准的普通话缓冲过几个疙瘩艰难地念出来,然后笑着听儿子说爸爸你真厉害。
我觉得这就是父爱,充满谎言的父爱。它像是一本书,也许是畅销的,泛滥到生活的角角落落,但最深沉的父爱却是最朴素的,最难以启齿的,父亲永远都不会向儿子承认自己其实连小学三年级都没上过,他要让儿子在苦难的生活中看到生活的希望,看到知识的力量,他尽了他自己最微薄却又最伟大的力量。
这,就是父爱,我最爱的一本书。
我最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6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题记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世间不可缺少的太阳一样。
“我可以不吃饭,但我不可以不读书!”冲着叫我吃饭的小弟喊道。我正在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正读得津津有味呢!
说起海伦凯勒的这本书,它是我最爱的一本书,我不仅从这本书中读出了许多人生感悟,还读出了不少的好词好段。但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却是这本书的作者——海伦凯勒。
海伦在一岁半的时候,因为得了重病导致双目失明,双耳失聪。而最让我感叹的是海伦凯勒度过了81年无光、无声地岁月。
改变她最大的功劳者,是她的家庭教师——安妮莎莉文。这时,我才了解到,安妮老师的童年是十分困苦的。7岁时,她的母亲去世了。过了几年,她的父亲也不见踪影,过度的悲伤使她的眼睛像是盲人一样了。又过了几年,她去做了手术,使她的视力恢复,从此,她就一心投奔于为盲人服务的事业之中。
我们越完整,奋斗越容易,我们越不完整,奋斗越难。可是海伦的`成功率几乎是0,她却没有放弃,并坚持不断地努力,她在书中写道:“为使我的伙伴,即使是最亲密的伙伴,能听懂我说的话,我夜以继日地努力,不停地练习、练习、再练习……”
我刚读到这里,眼眶就湿润了,我想:弱女子都可以努力、奋斗,为什么我就不行呢?从那一刻起,我下定决心,将来一定要学习海伦这种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
在我心中,海伦就像那成片的双樱一样。虽然开得迟,但有一股特殊的清香——这种清香宛如冰糖,沁人心脾。
我爱这本书,不单纯因为我爱那本书中的好词佳句,也不单纯因为我爱那坚毅深邃的人生哲理,而让我最佩服的是海伦那绽放出的如双樱般的绚丽品质。
海伦凯勒,《纽约时报》的十大偶像之一!你好吗?愿你在天堂好好地看看这个世界!——后记
我最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7
书——是在我生活中最不可缺少的!从小我就喜欢书这个“小人物”!这个“小人物”如果那天没了!那么我也就会觉得生活没劲了!!
只要一提到书,我就会有讲不完的话题,走进我的书房里,就能闻到一阵阵书的香味儿,再走近一看一个小小的书柜里堆满了密密麻麻的书,什么《男生日记》,什么《七只小鸡》,恐怕数都数不过来。我最爱的书大都是“樱桃”——杨红樱写的,对我来说,书就是我的一切,我的大部分时间都在看书,也可以称得上是一位名副其实的“小书虫”,妈妈每次看到我这么拼命的看书,总是要说上几句:“小美,看书要看会儿歇会儿,别一直盯着看。”妈妈呀妈妈,你可不知道你女儿是一看书就不想停下呀!
说我是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真是太不为过了!那是一个温柔的夏夜,风儿轻轻的吹着,知了轻轻的叫着。我觉得这是个看书的好时机,便连忙回到卧室拿起这几天看的一本书,津津有味儿的.看着……妈妈那温柔的声音。”要不是妈妈的提醒,我这会儿一定还畅游着呢!我抬头看了看我绣的卡通钟表。呀!已经深夜10:43了。可我并不想睡觉,还想再看一会儿我的“小人物”。妈妈见我还不关灯睡觉,便只好硬把我要到床上,看我躺下,才肯回她的房间。
哈哈——我早有准备,过了一会儿,我见妈妈已经熟睡,便把早已藏好的书拿了出来,开始了我的“挑灯夜战”。我兴奋极了!一下子又畅游在了书的海洋中。就这样,不知我是看得太入迷了,还是太困了,不知在什么时候,我竟然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应为太晚睡觉,起不来!最后还是在妈妈的硬拉硬拽下起的床!没办法,要上学,只能起来了!不过能看那么长时间的书,再苦也值了!
从这件事中我知道,不只是自己爱看书就够了,还要加上好的书,这才能称得上是名副其实的看书。我觉得就像我刚在网上查的一句名言一样:书籍是通过心灵观察世界的窗口。住宅里没有书,犹如房间没有窗户。一个人没有书是一件悲哀的事,但是我认为一个人有书,但他看的不是好书,那么这个人也一样悲哀。
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朋友们就让一缕书香伴你我同行!
我最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8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歌颂母爱、祖国之爱、人类之爱的一本书——《繁星·春水》。
《繁星》《春水》是冰心在印度诗人泰戈尔《飞鸟集》的影响下写成的,用她自己的话说,是将一些“零碎的思想”收集在一个集子里。
首先对母爱与童真的歌颂。冰心,这位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位著名女作家,她一步入文坛,便以宣扬“爱的哲学”著称。而母爱,就是“爱的哲学”的根本出发点。她认为,母爱是孕育万物的源泉,是推动世界走向光明的`根本动力。在《繁星》《春水》中,她把母爱视为最崇高最美好的东西,反复加以歌颂。
“我们都是自然的婴儿,卧在宇宙的摇篮里。”这两句话,把人类同大自然而然的关系深刻地阐明了。“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在它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在你的怀里。”这种感人的甜美母爱,是人类之爱的伟大旗帜!
诗人就是诗。在诗人看来,自然的力量是无穷的。“自然的微笑里,融化了人类的怨嗔。”在人类的历史长河里,无穷无尽的不仁义不道德不平等不民主不自由造成没完没了的恩恩怨怨,“强怨强掳豪夺,”“兵火相加”,“你杀我砍”,“你死我活”,从远古迄今还没人能够解决这个矛盾,这都是因为私心贪心野心没有爱心之故。诗人为我们描画了和设计了令人陶醉的大自然的微笑,虽然那里也有风雨,但这些人与大自然相比,自然是诗一般的天堂。
读冰心的诗,我能够发现诗中的意象和情绪经常被孤独,寂寞,梦幻所困扰。这一切都是现实酿造的苦酒。诗人心中虽有无限的光明,却敌不住黑暗潮流的袭击,这几乎是那时的诗人无法超越的事实。
我喜欢的这一本书冰心所著,内容非常丰富,远非“爱的哲理”全能包容。她的这些无韵小诗有向往的;有追求的;有爱的;有憎恨的,梦一般朦胧的,幻灭的,每题小诗对于我们不同的读者,给予的感觉会因不同的经验,知识、阅历,艺术修养而不同。
因此,她的诗给人的审美享受也自然而然是不同的了。只有真正的诗才有这样的艺术力量,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原因。
我最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9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我们走进知识的海洋;书,是一把知识的钥匙,让我们打开知识的大门;书,是知识的源泉,让我们获得新知识,学会新本领。我爱书,更爱看课外书。
寒假期间,我看了一本名叫《云朵上的学校》,那本书非常好看,直到现在,我还在回忆着故事的内容。书中写的是:天上有一个神秘的学校,叫云朵上的学校。这个学校里的学生以前是不快乐的,他们经常为学习而烦恼,所以经常不快乐。这个学校的女主人蜜儿是从古代穿越而来的,她有着神奇的魔法。经常在深夜里飘出来,到孩子家去收集孩子们的.梦,她用两个袋子来装孩子们的梦,粉红色的袋子装好梦,黑色袋子装噩梦,她经常把梦装到她那神秘的大衣橱里。
每次去云朵上的学校时,她都会提着一个行李箱和一把伞,那可不是普通的行李箱,只要坐上去就能飞起来,蜜儿就是这样飞到云朵上的学校去给孩子们上课的。
蜜儿有一只宠物狗,叫“小白”,有时,她也会带“小白”去云朵上的学校。孩子们都是住在蘑菇房里,他们的教室就是美丽的大自然。
书里面还有花脸兽,它是古代传说的一种动物,是蜜儿用油纸伞把它变出来的;还有仙鹤,它们是生活在仙池旁的长寿鸟;还有笑猫,它是只会笑的猫;还有球球老老鼠,它是长命百岁的老鼠,而且不会受伤,但岁数已经有几百岁了。
《云朵上的学校》这本书真的非常好看,里面的老师蜜儿还会教给我们很多科学知识,而且蜜儿的那把油纸伞特别神奇,只要蜜儿说什么天气要来临,再转动一下伞,什么天气就到来。而且,如果狂风大作,我们就会被狂风卷到我们想去的地方。
读了这本书,使我深深懂得:如何去帮助别人,也知道了别人是怎样帮助别人的,书中蜜儿帮助了那些不快乐的孩子。以后,我也要像书中的蜜儿一样,乐于助人,多帮助别人。从今以后,我一定要好好学习,不断进取,学习更多的知识,帮助更多的人。
我最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床边的柜子里珍藏着一个精致的方形盒子,它装的并不是礼品、戒指,而是我最爱的一本书。每天晚上我都会坐在床上细细品读几页,并在这墨香中安然入睡。而如今这本书已渐渐泛黄,有几页甚至有些破烂,我对它的喜爱却有增无减。
小时候,不善言辞的我总是默默地坐在角落发呆,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大家都觉得我孤僻,疏远了我。我对每个人都恭敬地笑,礼貌地说话,没有任何情感付出,就像一台机器,按照指定任务做指定的事。听着人们天天歌颂着爱,我觉得可笑,会有人爱别人胜过爱自己吗?我常常问自己,又一次次地否定。
直到有一天,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书店的角落瞥见了《流浪狗和流浪猫》。它说这本书会让你懂得什么是爱,当时我只是抱着试试的想法买下它,没想到这本书竟彻底改变了我的`生活。
书中讲了流浪狗和西施狗相爱了,却遭西施狗主人的反对,千方百计地阻挠它们,流浪猫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终于和西施狗幸福地在一起。
每次读到这,我总会掉泪,世界上真的有一种东西叫爱,它可以感染每一个人。这不仅仅是猫猫狗狗的故事,他会告诉你,什么是爱。
我开始观察,爸爸妈妈对我的每一声呵护,临睡前的一声晚安,做错事的一句呵斥,还有每晚替我拉好褥子,这是什么?这都是浓浓的爱啊,每天生活都是如此,我怎么就没有一双“发现爱的眼睛”呢?我开始接受爱,设身处地地去体会爱。很快我就发现我变了,从前我对爸爸妈妈的爱总是认为啰嗦,闷哼声,如今我学会了说谢谢,和亲人畅所欲言地交流,清亮爽朗的笑声传得很远。我和同学们三五成群地在一起,我真心实意地待她们,不是用虚伪的面孔伪装自己,她们也开始接受我了。倘若你不付出爱,你只能生活在陰暗里,只要你掏出一颗火热的真心去待人,即使他是冰山铁角,也终有感化的一天。
《流浪猫和流浪狗》让我知道世界上真的有爱。抱着一颗有爱的心去待人,你也会收到满怀的爱。
我最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精神的食粮。书能带给我们宝贵的知识,能让我们了解更多的东西。我从小就爱看书,因而看过许多不同类型的书,但我最爱的一本书是一本关于描写动物的书——《狼图腾》。
《狼图腾》一书主要讲了一群来自北京、从未离开过父母的知青,被命运一夜之间放逐到了人迹罕至的草原,与狼展开了一场斗智斗勇的大战,最终从一群软弱的“小羊”变成了一群坚强“狼”的故事。这本书通过几十个连贯的“人狼故事”连接起来,将狼描述的淋漓尽致,更从侧面体现出了蒙古人对狼的崇敬之情。
也许人们一听到狼这一个字就会马上联想到狼是一种凶恶、狡猾、残忍的动物。可《狼图腾》一书中,却写出了狼的聪明、勇敢、尊严,与现实大为相反。其实,狼的确是一种聪明勇敢的动物,我们也能狼身上学到不少处世哲学。例如:
1、尊严可贵,狼不会为了磋来之食而不顾自己的尊严而向主人摇头晃尾,为了自己的尊严,它们可宁愿饿死也不愿低头屈膝。
2、同进同退,狼是最团结的动物,虽然有时会为了争地盘而斗个你死我活,但当他们面对共同的敌人时,它们就会团结一心,共同进退。
3、知己知彼,狼尊重每一个对手,即使对手比自己弱,狼也不会看不起自己的对手,攻击前先了解对手,以求一击致命,用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回报。
4、团队精神,面对比自己强大很多倍的动物,狼不会单独行动,必群而攻之,并采取有效的方法和策略,与群狼共同对抗敌人。
我们不妨放下对狼的偏见,用心去感受它们,也许你会发现,当“狼”字去掉“犭”部首时,就会得到一个“良”字。也就是说,当你把狼血腥的天性去掉时,你就会看到狼的智慧、勇敢、尊严、团结的优点。
《狼图腾》告诉我们:要用不同的眼光去看待每一件事物,要学习他们的优点。这书更告诉了我要做一只有尊严、勇敢聪明、团结友爱的“狼”,这也许是我喜爱这本书的重要原因吧!
我最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12
每次捧读《快乐作文》,都是一种享受,一种陶醉。他就像我的一位老朋友,每月的一次拜访,便有了我们彼此的朝夕相伴。当我心情郁闷时,读《快乐作文》,我的心情就会逐渐变得开朗而乐观;当我因失败而灰心丧气时,读《快乐作文》,我全身的每一个细胞似乎都被注入一股前进的动力;当我心情急躁时,读《快乐作文》,仿佛有一泓清泉缓缓地流进我的心田,我的内心顿时宁静而舒畅。
《快乐作文》就像一位智者,他知识渊博,内容丰富,包罗万象。翻开书的扉页,首先撞入眼帘的都是一首清新优美的小诗,我总是忍不住动情地轻声朗诵起来,细细品味诗中每一个字所表达的情感,似乎我已变成那诗中的一个字、一个标点。翻开下一页,总能欣赏到与我年龄相仿的朋友们的文章,可能是因为所有儿童的心是相通的.,我总是很自然地就走进作者的内心,与小作者一起快乐、一起伤心,似乎我就是那故事中的主角。接着读下去,总能找到我最想学的知识,那就是关于写作的技巧、方法,认真读,细心品,总能有很大的收获。 《快乐作文》又像一位知我懂我的好朋友,他见多识广,诙谐幽默,生动有趣。学习之余,斜倚在沙发上,读着书中的名人小故事,我会跟随着书中的人物,走南闯北,上入天,下入海,开心之余,沉淀下来的是名人们那令人钦佩的精神品质,一次又一次地净化着我的心灵。每晚睡觉前,我最喜欢读书中的幽默笑话,爆笑成语,每次读都能让我捧腹大笑,一天的劳累烦恼,都烟消云散了。
《快乐作文》,就是我生活中的一叶扁舟,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前行,载着我在快乐的宇宙间遨游。《快乐作文》,又是我人生的灯塔,总是为我指明方向,照亮我的人生之路。感谢《快乐作文》的一路陪伴,相信我前进的脚步会更加踏实,更加有力。
我最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13
华兹华斯曾经说过:“书籍是一个纯洁而美好的实体世界。”而我则就在这个实体世界中尽情的遨游,享受书给我带来的无限快乐!要说最喜欢的一本书,自然是《安妮日记》啦!
《安妮日记》是犹太少女安妮·弗兰克在第二次大战期间写的日记,她死后,她的父亲把她的日记与全世界共享,从而轰动全世界。
一个十六岁的少女,最大的愿望是做一名记者和作家,却因为希特勒发动的一场邪恶的战争,于花季之龄死于纳粹集中营。这本日记是安妮遇难前两年藏身密室时的生活和情感的记载。这本书真实记录了安妮与家人为躲避纳粹迫害而度过的长达两年的密室生活。虽然安妮只有十几岁,但她表现出超越她年龄的坚强勇敢。安妮的精神使我万分敬佩安妮作为一个成长期的少女,如何面对战争和种族迫害,自我成长与定位,寻求自由等心路历程。作为一名成长中的少女,她在日记中吐露了她的'困惑以及好奇。
从十三岁到十五岁的日记,起初,她是纯为自己而写。后来,荷兰流亡政府的成员杰瑞特·波克斯坦从伦敦广播电台宣布说,他希望在战争结束之后,能把关荷兰人民在德军占领之下苦难生活的目击报导,公诸大众。他特别以信件与日记做为例子。安妮收听到这段话,为之动心,于是决定在战争结束之后,要依据她的日记出版一本书。安妮的每一篇日记展现的不是战争给她带来这些平凡而真实的历史记录,伴随着主人公的心境起伏,足以引起人们心中的震撼和共鸣,因此能够深深地打动和吸引世界上众多的读者。
安妮本是一个正处花季的少女,她本应该享受缤纷多彩的生活,但因为纳粹的迫害,只能躲在密室中,最后还是没有活下来。安妮死于德国贝尔根---贝尔森集中营,距16岁生日只差3个月。读着读着泪水模糊了我的眼睛,无边的遗憾吞噬着我,无尽的敬佩依偎着我……
《安妮日记》让我明白:“我们应该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幸福,学习安妮坚强、执著、乐观的精神。
我最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14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有好处的,《格列佛游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乔纳森·斯威夫特是英国18世纪初期最优秀的讽刺作家和政论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作品有《书之战》,《木桶的故事》等,而《格列佛游记》则是讽刺文学的典范。作者展开丰富的想象力,把主人公的冒险故事写的惊心动魄,看着书的我,也仿佛身临其境的感觉。
这要是说起这本书的主人公呀,那可真是不得了。格列佛是一个天生喜欢冒险,不甘寂寞与无聊的人。他记忆力很强,善于学习,观察,思考,有独特思维,性情朴实温和,容易与人交往,知恩图报,有君子之风。能急中生智,面对困难不退缩,有着极强的自信心,相信自己能够成功。我喜欢主人公格列佛,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一个原因。
格列佛游历了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和慧骃国。小人国里的一切都非常小,他们对于格列佛就像玩具一样。大人国恰好相反,格列佛就好像他们的“宠物”一样为他们表演,逗他们开心,还要提心吊胆,以防被弄死。小人国和大人国不仅大小相反,心胸也不同,小人国连年征战,尔虞我诈;大人国民风淳朴,对英国的历史、制度和现状有着很多疑问。第三卷通过介绍再飞岛国等五岛的经历,体现了现代科技有着很大的问题。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第四卷:慧骃国。在慧骃国里人兽互相颠倒,没有金钱、军队和警察,马有着高尚的心灵,而野胡则是邪恶的.生物。格列佛在那里学到了很多,他越来越厌恶人类社会的种种恶行,对人类社会做了无情的鞭鞑。
在这冒险的期间,格列佛愿意将自己所了解的先进的思想知识和他人分享,愿意帮助朋友,为了朋友他甘愿冒生命危险。同时他聪明机智,有胆识,处事圆滑合理,说话巧妙伶俐,做事坚决果断,能够急中生智,能够见机行事。
这本书的作者对社会的丑陋做了无情的鞭鞑和讽刺,对人性和社会有着自己的见解,表达了他为世界担忧的感情。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格列佛游记》,我要向格列佛学习他那种勇敢冒险,坚持不懈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