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篇

发布者:拔剑长空 时间:2023-1-5 02:26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篇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

当我合上《培根随笔》,打开窗户,一抹柔和的余辉透过玻璃,融入了我的房间。再向西边望去,那是一片被夕阳染得殷红的云彩。真理就像是太阳,虽然会有东升西落,但它是永恒的。

真理是什么?这个问题我一直在探寻,曾经走过自己精神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依然十分之困惑。自从读完《培根随笔》后,一切的云遮雾障从此拨开……

——论死亡:我认为,如果一个人追求真理,那么,他就一定要参透生死,在恐惧的威胁之下仍对坚持真理毫不畏缩。

有位朋友之前问我:“你惧怕离开这个世界吗?”当时,我十分诧异,因为我从来没有直视过这个问题。离开这个世界?不就是指死亡吗!之前,我一想到死亡,就会觉得自己堕入了一个黑暗的深渊,那里的世界没有阳光,没有快乐,种种的鬼踪魅影使我惊心动魄,恐惧万分。

如果没有读这本书,我将会一直认为死亡离本身太遥远,永远不敢正视它。现在,我终于明白了。生命是珍贵的,一个人生存在世界上,意味着他能够体会喜怒哀乐,历经各种事情,享受生活所带来的苦与乐。但是面对死亡,也就是面对生命旅程的结束,种种鬼怪故事对它的渲染增加了成人对它的恐惧。培根说过:“复仇之欲压倒死亡,爱恋之情蔑视死亡,荣誉之尊高于死亡,悲伤至极向往死亡,畏惧之心期待死亡。”对于死亡存在着不同的心态,不同的心态决定着不同的结果,这就是心态的力量。

我认为,只要对死亡予以敬畏之心和平常之心去对待,那就无所畏惧了。

——论善与行善。什么体现了一个人的价值?是德,德以善为首。人之初,性本善,人的天性是善的,只是因为种种表象与幻觉遮蔽了他们的双眼,便有了恶。“德以善为首,此乃上帝的象征,若无这种品性,人将会沦为蝇营狗苟,惹是生非,无可救药的xx。”这句话同样是出自培根,一针见血地显露出“善”的重要。

以往的我一直认为,是品味、情趣和才华是一个人超凡脱俗。现在,我终于明白了。是善与性善使一个人超凡脱俗,它宽容大量,以德报怨,善是一切美好的源泉。

这些都是真理,容不下半点虚伪。培根先生参透生死、直指人性,他的精神遗产给了后人最好的借鉴。

其实,人生至乐莫过于高踞清新纯净的真理之巅,俯瞰谷底种种谬误迷惘,云遮雾障——这就是真理。

夕阳西下,看透花开花落,风起云涌……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

这世界上好书千千万,侃侃而谈一整天也说不完。读纸质书大抵是我除了画画以外最爱做也坚持了最久的事。不敢说自己读过“万卷书”,但也从小钟情于满柜子的书。而在那满柜的书海中,我最喜爱,也阅览最多的,便是东野圭吾先生的《解忧杂货店》。

其实《解忧杂货店》并非我读的第一本东野圭吾先生的作品。在这之前,我拜读过东野圭吾先生的《嫌疑人X的献身》,那是久仰的东野圭吾的悬疑风格。以至于后来,当我开始品读《解忧杂货店》时,被东野圭吾先生变得细腻柔缓的风格惊艳。

《解忧杂货店》看似由一个个不同人的不同人生不同故事串联起来,实际是围绕浪矢杂货店和丸光园孤儿院展开的。来信者之中,有的在梦想和爱情间徘徊,有的在爱好和责任间犹豫不决,有的在亲情和原则间迷茫……

在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部分是老店主浪矢雄志给三个小偷翔太,敦也,幸平的那封信。浪矢店主在信中这样说道:

“以下这段话是给无名氏朋友:

你的地图是一张白纸,所以即使想决定目的地,也不知道路在哪里。

地图是一张白纸,这当然很伤脑筋。任何人都会不知所措。

可是换个角度来看,正因为是一张白纸,才可以随心所欲地描绘地图。一切全在你自己。对你来说,一切都是自由的,在你面前是无限的可能。这可是很棒的事啊。

我衷心祈祷你可以相信自己,无悔地燃烧自己的人生。”

我和朋友提起过这段话,她笑着说:“心灵鸡汤。”可是我并没有这么觉得,这部书中的故事非常典型,我没法代入我自己来看待问题,可是最后这封老店主的回信让我吃惊。这封信像是东野圭吾先生给所有读者最好的礼物。信中提到的“相信自己,无悔地燃烧自己的人生。”令当时压力很大,烦恼缠在一起的我得到了很好的安慰。也使我最后把所有事情都圆满完成,不悔长时间的努力。像是在绝壁逢生中的一朵鲜花,像是寒风凛冽里的一股暖流,它实实在在地触到了我内心的一根弦。它慰藉着我向前冲,不要畏惧周围的一切,哪怕流言蜚语,哪怕嘲笑讥讽,因为我的人生,是一张崭新的白纸,就应该顺从自己的心意去想,去做。就算失败,也使得这张白纸上,能够填上已有的经验。那才是真正无悔的,自己想要的人生。在之后几次翻阅这本书的时候,读到这段,我总是热泪盈眶。

这本书能够治愈人心,不单单因为这是东野圭吾的作品,还因为它的确触动人心,它能让人真正地明白人生。

《解忧杂货店》大抵就是我读过的,最偏爱的,最珍视的文章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

从小到大,总有一道美味佳肴呈现在你面前;从幼儿时,总有一个玩具你爱不释手;也总会有一本书让你沉迷,永远躲在书海里不愿出来。

现在的我就像贪婪的饿狼,猎杀着小动物们一样津津有味地读着书,因为它实在太吸引我了。这本书的书名是《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是延边人民出版社的。它的作者是苏联的高尔基,高尔基在文中的主要角色是阿廖沙,本文就讲了他在黑暗的社会中艰难的生活,随着长大,他对知识的渴望也越来越大,最后迈进了大学的门槛。

文中他的身世让我同情,他三岁失去父亲,十岁又丧失了母亲,到外祖父母家生活。后面我才松了口气,外祖母是个热心肠的人,但紧接着我又提到了嗓子眼,外祖父和两个舅舅是那样的自私、残暴、血腥、冷漠和父子之间的冷漠虚伪无情,因为他们让自己的孩子倒在血泊中而不管接着又闹分家,争夺财产,打着自己的小算盘,最后阿廖沙最要好的朋友就这样静静地、痛苦地离开了人世。我好想把他们打得落花流水!这禽兽不如的行为使我愤愤不平,这样就在年幼的阿廖沙幼小的童心注入了不可愈合的伤疤。就因为阿廖沙做错一些小事就要脱裤子挨打。而外祖母呢?被自己的孩子毒打一顿还要为他们求情,甚至被外祖父一阵拳打脚踢也不怕。这儿,一种博大的慈祥、善良并富于人们温暖的情感从此散发了出来成为全文中最仁慈的老人。她处处呵护阿廖沙,关心他人,舍己为人的性格写的淋漓尽致。我的内心不平地跳动着:“为什么一个好人要生活在这样一个黑暗的社会,一个到处充满凶残冷酷的世界?为什么?”

我深深感受到了作者是那样的悲惨凄凉,阿廖沙的内心也受到了沉重的打击,随着慢慢长大,他对书籍也越来越渴求。

后来,自私的外祖父为了让他养家,竟要他去打工,为了生活阿廖沙重活累活都干,到了晚上,他还好不疲惫地借着月光看书,为了读书,他经常向别人借书看,可主人的那个毒妇人却不允许他读书,凡是搜到的书,她都通通撕掉,正因此,别人的书没了,阿廖沙欠下了许多钱,幸亏主人又是一个好心的人,帮他还了许多债,并为他开启了读书的大门。在阿廖沙的生活中,许多人都为他开启了读书的希望,他的阅读量越来越大,丰富了许多知识,对世界又有了新的认知,最后走进了大学。

曲折的愿望最终实现,我也开心起来,其实世界上并不都是坏人,只是好人过于平凡!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

这个寒假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我也读了一多半,但是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穿裙子的小男子汉》这本书。这是英国的大卫·少年幽默小说系列中的一本。我刚拿到这本书,就被书名深深地吸引了,心想:既然是小男子汉怎么还穿裙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这个特别的名字吸引着我一鼓作气,很快就读完了。

原来这本书的主人公丹尼斯是个单亲家庭的男孩,生活特别无聊,他非常渴望母爱。丹尼斯与众不同的是,他的想法五彩缤纷,充满了诗意,喜欢看女性时尚杂志。但他和其他男孩的爱好一样,非常喜欢踢足球,而且他是全校踢得最好的,从这一点我感觉到丹尼斯绝对是一个小男子汉,因为踢足球一般是男子汉喜欢的运动,而且丹尼斯踢得非常棒。

有一天,丹尼斯在一个名叫丽莎的女孩的鼓励下,竟然穿上了女孩的长裙、涂上了口红,他在学校瞒过了所有的老师和同学,他觉得男扮女装这事很好玩很刺激。看到这里,我也觉得这一定是一件非常有趣、非常美妙的事情,男扮女装,而老师和同学竟然认不出自己来,想想就觉得好玩极了。然而当丹尼斯经过操场时,一个足球从身边滚过,他追着把球踢给了他的朋友们,结果他摔倒了,高跟鞋飞了,假发掉到了地上。同学们知道了丹尼斯男扮女装,哈哈大笑,都对他不理解,他被校长开除了。我不禁替他感到难过,丹尼斯毕竟只是做了一件自己心里想做的事情,他只是觉得男生的衣服那么单调,每个人都应该穿他们想穿的。同时我又觉得丹尼斯也是一个特别勇敢的孩子,因为他敢穿这裙子去学校。

周六就是丹尼斯学校的足球队和麦德林大街队的决赛时间。丹尼斯却不能参加,结果他的学校上半场以6:0输了。大家为了抗议校长对丹尼斯的处罚,逼校长改变决定,球员们竟然都穿上了裙子上场比赛,丹尼斯如愿以偿回到球队,最终这支穿着裙子比赛的足球队赢得了冠军。这一刻,我真的为丹尼斯感到由衷地高兴,我也体会到了这一群穿裙子的小男子汉之间的友谊,并为他们的友情所感动。

看完这本书,幽默的故事让我收获快乐的同时,也能感受到男孩丹尼斯有点儿孤独、寂寞,让我看到了这个男孩不一样的想法。而我们在长大的过程中,心里也会有一些稀奇古怪的想法,有时候就是单纯的为了好玩,觉得有些规矩让人感觉无聊。就像书中的丹尼斯,他有点儿困惑,不明白为什么规定女孩才可以穿漂亮的裙子,而男孩子只能穿的单调乏味,如果男孩子也能穿各种漂亮的衣服,生活一定会变得更加丰富多彩。是啊,正是每个人各不相同、千姿百态,整个世界才会多姿多彩。这个故事让我感到非常有趣,我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

我喜欢的书很多,像潺潺溪水流也流不完;像天上的星星一样数也数不清。读书让我明理,读书令我智慧。在众多的书中,我最喜欢《快乐精灵》。是她给我力量,是她给我快乐,是她给我勇气,是她改变了我的人生。

从这本书中,我感受最多的就是快乐的力量。它虽然不能吃也不能喝,却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之一。它拥有无穷的魔力,可以净化人们的心灵,还能化解一切的烦恼……失去快乐的人,整天沉浸在痛苦中,只知道不停地埋怨、发牢骚,不仅得不到他人的喜爱,而且会给你别人带去烦恼。

《快乐精灵》主要讲述了一个名叫罗小卜的男孩,把自己的快乐卖给了忧愁国的毛毛虫,换来了100分、新玩具和冰淇淋。将近一年过去了,罗小卜成为了一个拥有一切但不会快乐的人。他决定要重新找回快乐,在找回快乐的过程中,罗小卜得到了蚯蚓大娘、蜻蜓、蜜蜂、精灵等的帮助,从寻找快乐精灵谷,到学会手指快乐密码,再到去帮助精灵国打败忧愁国的一系列奇异的事情,最终找回了自己的快乐。

“创造、发现、享受、给予和珍藏”这五个快乐密码,告诉了我们很多的快乐秘诀。是对快乐的诠释,她犹如黑暗中的灯塔,指明了我前进的方向;犹如悬崖上的青松,给了我们顽强生活的力量。

在生活中,我们要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去创造快乐;用智慧的眼睛去发现大自然中一切美丽的风景;用纯洁的心灵去享受身边所有美好的事物。最关键的是当我们拥有快乐时,应该与亲朋好友一起分享,这样你就会获得双倍的快乐,让快乐在我们身边蔓延。快乐不是一阵风,不是一场雨。她是美酒,珍藏越久,香味越浓!

《快乐精灵》让我爱不释手,看得我们如痴如醉。看了一遍又一遍,我喜欢书中的小主人公罗小卜,他实在很勇敢,也很坚强!他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的精神令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失去的快乐,历经千辛万苦也要找回来,这种永不放弃的执著追求,深深打动着我的心灵,让我震撼,也叫我惭愧!生活中,只要遇到一点点困难,我都会知难而退;总是想自己的多,总是觉得自己就该享受生活,而不知道要回报父母回报社会。是《快乐精灵》让我明白了:不仅要享受,更要分享!

书中有趣幽默的语言时时在我耳旁响起:“罗小卜翻来覆去地足足想了三天三夜,为此还掉了12根头发呢。”“罗小卜高兴地跳起来,这才想起,除了自己,旁边没一个人。”“其实,世界上的事情往往挺简单的,你越想把它搞明白你就越糊涂。”……我更喜欢这本书妙趣横生、奇遇叠出的故事……读这本书的过程就让我觉得很快乐。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明白了:要珍惜自己的快乐,快乐对我们很重要,快乐无处不在,只要你细心观察,一定会发现快乐!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

从小,爸爸妈妈就给我买了很多的书籍,因为小时候的我非常喜欢的看书,每次爸爸问我想要什么礼物,我都会说要一本书。所以,现在我已经有了一个专门放书的小书橱了。

在我的小书橱里有许多的书,有《格林童话》、《寓言故事》、《安徒生童话》、还有《十万个为什么》…… 。不仅有著名的童话还有生动、有趣的小说。在这么多的书里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是日本的黑柳彻子写的《窗边的小豆豆》下面我来向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吧!这本《窗边的小豆豆》是作者在上一年级到六年级在学校“巴学园”时记载的故事。作者黑柳彻子是一位日本的著名作家,是日本的著名主持人,还是日本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亲善大使。她写的这本《窗边的小豆豆》不仅在日本,而且在全球都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成为日本历史上销量最大的一本书,而且被译成了33种文字及,介绍到世界各地的读者欣赏。

《窗边的小豆豆》讲述了作者上一年级的时候因太淘气被学校退学,幼稚而又天真的小豆豆以为自己只是到新学校读书,并没有意识到自己退学了,妈妈也不想告诉小豆豆,让这么小的孩子在心里留下阴影,没有告诉小豆豆,她退学了。在新学校巴学园里,在走不动的电车教室里,小豆豆不仅学到了知识,而且学得很开心、很快乐。巴学园虽然不大,但却是孩子们梦想的天堂。中午他们在礼堂里吃着山的味道、海的味道,在这里校长先生带他们到外面散步,到郊外野炊,让的孩子们真正感受到了生活的意义所在,让孩子们永远也忘不了这个大家庭。在巴学园里小豆豆经历了许多酸、甜、苦、辣的事。不幸的是1945年巴学园起火了在B29飞机上数枚导弹投向巴学园的电车教室上,巴学园被炸成了平地。巴学园消失了。 《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记载了小豆豆来到新学校后的一段真实时光,这段时光奠定了她辉煌一生的基础。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很深,现在这样的学校已经找不到了,已经消失了。其实这样子的学习啊才是真正的.好学校,他们才是真的为孩子着想的学校。虽然环境不好,但是教给孩子的却是丰富的知识。随意他们的野外生存能力、动手能力都很强,这些不正是踏入社会的基本要求吗?

正是这本书能带给我很多的道理,所以这本书成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当然,我别的书我也都很喜欢。现在,每次有空我就会看书。因为我想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学习许许多多的知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7

季羡林爷爷曾在文章中写道:世界上无论什么名誉,什么地位,什么幸福,什么尊荣,都比不上待在母亲身边。

她是一位普通的韩国母亲。只不过,七十多岁时通过自学学会了写字认字,开始每天记录家庭日记。她在所剩无多的人生中,带着一种对世事和生活的淡然和眷念,写家中的琐事、自己的子女、父母兄弟、日常劳作,以日记的方式记录下对家人的爱,她,就是洪荣女妈妈。

她七十岁的女儿黄安娜某一天偶然发现了她母亲的日记本。被母亲心底的秘密震撼了。

她曾经忏悔道:“妈妈这一辈子,一直就依靠着‘还会来的’这句话,等待着自己的孩子们。妈妈曾经说:‘从你来的前一天开始,我就看着表想,后天的这个时候,你就该离开了。’孩子们到来之前,妈妈就想到了几天后的离别,为此独自伤心着、难过着。我这个做女儿的,怎么就做的这么不合格呢!”

洪荣女妈妈住在小山村里,他很孤独,也很寂寞。常常一个人跟着小动物们说话。早上起床后,给蔬菜们浇水,给动物们喂食,就像当初哺育她的孩子们一样。

她喜欢打电话。自从她的大女儿黄安娜为她买了台电话,她每天都打电话,不然心里不踏实。洪荣女妈妈是多么的思念着儿女啊!

“妈妈,我还会再来的。”这一句是全书的引言。九十六岁的洪荣女妈妈高龄离世,她的大女儿黄安娜在她的坟墓前说的一句话。夹杂着思念。她想象着妈妈笑着在那边说:“你那么忙,还来看我做什么?”这是对妈妈的一种想念,想象着妈妈还活着,牵着她的手,陪着妈妈慢慢地走。

我们生活在妈妈的呵护下,妈妈无论付出给孩子多少,还是觉得付出的不够。可我们,要学会孝敬妈妈:妈妈上班回来,倒一杯水;吃完饭,帮妈妈洗洗碗;早上,为妈妈洗洗衣服。这就是对妈妈最好的孝敬。

生活中,也有很多为妈妈做的事情让我难以忘怀。我为妈妈做过的一件事,至今我还记忆犹新:

一天傍晚,天空突然下起了大雨。妈妈带着我,骑着摩托,正在赶回家的路上。

回到大门,妈妈叫我先下了摩托,自己冒着大雨到柴房放车。我打开大门,突然,我停住了,心里想:这么大的雨,妈妈肯定没带伞,我上楼拿伞给妈妈吧。

我急急忙忙跑回家,拿了伞,有急急忙忙下了楼,自己撑着伞,向柴房走去。突然,妈妈撑着伞从我的视线中走来。妈妈看到我,似乎有些诧异。我很高兴,高兴妈妈并没有被雨淋到,但却有些失望。

妈妈笑着向我走来,说:“我的女儿长大了!”

那一天,我是在快乐中度过的。

小时候,妈妈牵着我们,在大街上愉快的走;如果有一天,妈妈老了,请你们也要像小时候妈妈牵着我们一样,在街上,愉快的走。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8

在我的书橱里,整整齐齐地排列着许多书。每逢空闲的时候,我就会从中抽出一本来,细细地读上几个小时。然而,最令我着迷的还是加拿大的蒙哥马利所写的《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我不厌其烦的读了一遍又一遍。

书中的主人公安妮是一个红发孤儿,从小就生活在孤儿院。据安妮自己所说,她非常讨厌这一头红发,不过这头红发并没有给她的快乐抹上阴影。一次,绿山墙的马瑞拉、马修一家觉得自己快上了年纪了,于是这对独身兄妹就托好友帮他们收养一个男孩儿,却阴差阳错地收养了安妮。马瑞拉和哥哥马修在相处中不知不觉地喜欢上了安妮,于是,安妮就幸运地留在了绿山墙。

可是,安妮是个酷爱幻想、并不断闯些小祸的马虎女孩儿。请好友戴安娜来参加两人茶会,却把葡萄酒当成了紫莓甜酒,稀里糊涂的把戴安娜灌醉;给牧师太太做蛋糕,却把装在香草精瓶子里的止痛药倒了进去;提议与戴安娜比赛谁先跳上床,却不幸的踩到了戴安娜的约瑟芬姑奶奶身上……

虽然安妮不断闯些小祸,但她同时又是个善良的女孩儿。见戴安娜的妹妹生了重病,就连忙跑去营救,挽回了她的生命;以高居榜首的成绩考上了女王学院,毕业后本可以去英国的雷德蒙大学就读,并领到一份丰厚的奖学金,却因马修的病逝、马瑞拉的衰老而留在了绿山墙……

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主人公安妮。我本人非常喜爱安妮。因为她的善良、她的可爱性情,最重要的是她的纯净。安妮喜欢幻想,使生活时刻充满了惊喜;安妮对世间的万物都怀有喜爱和感激之情。她喜爱窗台上的那一棵苹果香老鹳草,喜爱卧室外的樱桃树,喜爱林荫大道,喜爱“巴里的池塘”……她还为这些花草山水都起了新的名字,例如“珍妮”“洁白之树”“闪光之湖”……真正的把它们当做朋友来看待。她甚至还在祷告时感激上帝赐予她这些花草植物……我想,正是因为安妮拥有一颗与旁人不同的心,才造就了独一无二的她!虽然她不是最漂亮,虽然她不是最聪明,但是她的善良品质、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以及对一切事物的感激足以让她成为一个优秀的女孩儿!我敬佩她!

是安妮,让我明白了自己做得有多不够,也是安妮,让我明白了感恩,明白了善良,也明白了万物之间的平等……我们是否应该学习她乐观对待生活的态度,以及对生命的感激呢?

就如周国平老先生所说的:在今日这个崇拜财富的时代,我们该自问:我们是否丢失了那些最重要的财富,例如对生活的惊奇感。使生活焕发诗意的想象力,源自感激生命的善良呢?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9

我最喜欢的书是美国的海伦·凯勒写的《假如你给我三天光明》。

海伦·凯勒1880年6月27日出生于阿拉巴马州的一个小镇。海伦·凯勒是美国著名的盲聋女作家和教育家。《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勒的代表作,被誉为“世界文学史上无与伦比的杰作”。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主要描写了她的童年和青年生活。当海伦凯勒一岁半的时候,她得了一场重病。结果,她失去了听力和视力,失去了语言表达能力,生活在一个孤独和黑暗的世界里。

海伦·凯勒七岁时,她的家庭教师安妮·沙利文来找她。在苏立文小姐的帮助下,海伦·凯勒学会了写字和写字。后来,她学会了说话和与人交流。

当海伦凯勒很小的时候,她充满自信地说:“总有一天,我会上大学!”1899年,经过严格的考试,她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哈佛大学拉德克里夫女子学院,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1904年6月,海伦·凯勒从拉德克利夫女子学院毕业,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位获得文学学士学位的盲聋人。掌握英语、法语、德语、拉丁语、希腊语等5门语言,出版著作14部。后来,她被任命为马萨诸塞州盲人委员会主席,并开始了她的盲人社会工作。她还在美国各地巡回宣传,为盲人和聋哑人宣传教育和治疗项目。

1936年,海伦·凯勒的老师安妮·沙利文去世,这使她非常悲伤。安妮·沙利文小姐是海伦·凯勒的导师和朋友。她和她在一起50年了。海伦·凯勒知道是老师无私的爱造就了她。她决定把老师给她的爱发扬光大。

最后,她说,如果她给我三天光明,她会帮助她的人,婴儿和小狗,日出,日落,博物馆,油画和戏剧,帝国大厦,整个城市和明亮的衣服。

我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因为这本书充满了强烈的乐观主义和积极向上的精神,表达了作者对生活的热爱。我喜欢海伦·凯勒,安妮·沙利文小姐,还有这本书

我喜欢读书,喜欢徜徉在书的海洋中。我也读了很多书,如《100000为什么》、《长袜的皮》、《柳林风声》、《昆虫》、《枫林渡口》、《草屋》等。当然,它们都是我的最爱。然而,我最喜欢的书是林海音写的《城南旧事》。

我喜欢《城南旧事》的原因是我喜欢作者细腻而直白的写作。《城南旧事》中的主要人物是英子、英子的父亲、英子的母亲、秀珍、秀珍的母亲、秀珍的父亲和英子的好朋友牛儿。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暑假中,我闲来无事,从朋友那借了一本书,并一口气看完了它。这本书的名字是《谁动了我的奶酪》,我刚开始看这本书时,心中始终有一个疑问:这本不起眼的小书居然是全球畅销书之一?但随着深入阅读,认真思考,我终于明白个中原因。

书中有四个主人公——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他们生活在一个迷宫里,奶酪是他们要寻找的东西。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很久以后的某天,奶酪突然不见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们的心理暴露无遗:嗅嗅,匆匆随机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寻找,并很快找到了更多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对于变化却犹豫不决,始终还停留在已经消失的美好回忆中,无法接受现实。后来,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唧唧了变化的含义,穿上跑鞋,重新进入迷宫,并获得了更多的奶酪,而哼哼却停在原地,一无所获。

我认为,奶酪是个比喻,象征着我们最理想的到的东西,也许是优异的成绩,老师的表扬,一张获奖证书……

我们在一个瞬息万变的世界里,人们时常感觉自己的奶酪在不断变化着,各种强烈的变化让人心理失衡,使我们经常在突如其来的变化中不知所措,抱怨着上天的不公平,面对不了新的生活,陷入烦恼之中而无法自拔,一蹶不振。而在生活中,我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就拿这一学期来说,我们刚开始读书几天后知道语文老师伍老师调走了,换了一个新的语文老师,我便不知道适应,依然按照之前的方式学习,加上之前的伍老师讲课非常好,我便想伍老师回来。再加上学习方法不适应老师的特点,学习成绩自然下降了许多。后来,我也学会了随着老师的变化而变化,逐渐适应了,成绩也很快提高了。

其实,生活的迷宫非常大。我们为什么要沉浸在失去的痛苦,无奈,决定的两难之中呢?我们应该尽快找到自己的鞋,随着奶酪而变化,投入到新的生活中去,这样才会发现更多,更好的奶酪。

从这本书中我还认识到变化是一种必然的因素,而我们应该做到的是在大变化发生之前,就做好相应的准备去应对并战胜变化。

以后的我,一定要有嗅嗅灵敏的应变能力和匆匆迅速开始行动的能力,并学会像唧唧一样不断调节自己的心理,不要为一场考试高分而过度兴奋,以致学习停滞不前。及时调整自己去适应变化,获得更好的心境去努力学习,工作,生活。而不能傻呵呵的站在原地,永远不能适应变化,一事无成。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明白了:要想追求更好的未来,必须历经磨难,努力奋斗不能坐享其成。不然,结果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暑假里,我和妈妈去临安玩,晚上我们逛了书城,妈妈给我买了一些书,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著名作家黄蓓佳创作的长篇小说《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学六年级学生金铃的故事。金铃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做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一份天真、纯洁,和家长、老师做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

当我一看到这本书的时候,就被它那粉红色的封面吸引了。那上面有个胖墩墩的小女孩,正坐在桌前托着腮帮子思考问题,我想这本书一定很好看。于是我迫不及待地翻开它,浏览了一下目录,其中一个标题是“为女儿减肥,减瘦了爸爸和妈妈”一下吸引了我,我就连忙翻到那页,饶有兴趣地看了起来。那一节说金铃生下来的时候并不胖,而是瘦得像一只小老鼠,金铃的妈妈和奶奶天天变花样精心喂养她,使她像吹气似的长成了一个小胖妞。她妈后来听说胖会影响智力,就给她减肥。结果减了两个星期,金铃一点也没瘦下去,反倒减瘦了她爸妈。减肥的计划直到金铃在体育课上晕倒才停止。以后她妈就再也不敢提减肥这两字了。作者写得妙趣横生,让我情不自禁地笑出了声。一回到家,我就如饥似渴地捧着这本书不放,一口气就看了半本,直到妈妈叫我吃饭,我才无可奈何地放下书。

看完了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的主人公金铃是一个值得我学习的好孩子。虽然她不是老师心目中的“好学生”,但我觉得她比许多考试棒棒的同学还要棒。当她得知一名叫幸幸的小女孩被父母抛弃,便不由自主地把她带回家照顾,虽然小女孩后来住到她外婆家去了,但金铃还是经常去看她,还用自已积攒的零用钱给幸幸买玩具。我想,如果我妈妈收养了别的孩子,我会不会像金铃那样地对她呢?当她看到被同学丢弃的蚕宝宝时,她就走不开了,偷偷把它们捡回去,非得养好它们不可。她照顾蚕宝宝是那么细心,那么充满爱心,让我自惭形秽。记得去年,同学让我照顾她的蚕宝宝,我要出门旅游,就扔下几片桑叶给它们,回来时,发现桑叶早已一扫而光,蚕宝宝饿得都快奄奄一息了。我看了也不着急,反倒让妈妈操心去找桑叶。从金铃的身上,我看到自己是多么地不负责任。金铃虽然考试成绩不是很好,但她始终没有放弃努力,我为什么有时候碰到一点困难,就选择放弃呢?

掩上这本书的时候,我暗暗地对自己说:我也要做好孩子!像金铃一样,积极向上,努力学习,宽容别人……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2

我很喜欢读书,不管任何书刊——童话、故事、小说……我都读过一些,因为我认为,在读书过程中体味到了些许乐趣,只要有趣就心满意足了。也许,我那时不是在读书,而只是单纯的看,心中感想也仅停留在表面上,没有深入细微 。

是好书《名人传》改变了一切。

我小的时候不知什么叫书,买回就读,不到一天就读完了一本。隔些时日便催父亲再给我买书,开始父亲还很高兴,见我如此爱书,便也欣然应允,但是对于我来说都是当时新鲜,可谓囫囵吞枣,不出几日便失去了读的兴趣。终于有一天,父亲拿着一本我刚刚看过的《负荆请罪》问我里面讲的内容,我吱吱呜呜才说出了几句,父亲脸色失去了往日平静,他大声的呵斥我读其中段落,我战战兢兢接过书,忐忑不安地读起来,读地磕磕绊绊。不觉暗自思衬——读过了为何还如此陌生,陌生的好似没有看过,连有些字也音调不配,词句分家。这次父亲没有发火,但从他的表情我看得出他真的生气了。

晚上。父亲给我买回了一本叫做《名人传》的书,我先是惊讶而后满是欣喜,正要走过去拿过来读,父亲却说:“不必了,先好好想想怎样品读吧 ,然后明天再读,以后再读时,一定要认真,理解‘品读’的内涵,读完应该有所收获呀!”语气虽平和但很具有威慑力。“这本书有什么好的?”我在猜疑中朦胧入睡直至天亮。

第二天真可谓少有的好天气,空气清新怡人,正是外出散步游玩的最佳时机,可我却坐在书房的桌子前看书。家门前一群可爱的小伙伴正在踢足球,心痒得难受极了,便向父亲征求意见,未等父亲回话,母亲的一句“不行”又把我强留在原地继续读书。我看一会便情不自禁地不时抬头仰望窗外,他们玩的真快乐!委屈抱怨之情涌上心头,恰在这时,父亲走过来抚摸着我的额头说:“儿子,好习惯的养成是需要意志的,慢慢读吧,当你真正走进书的海洋,别人拉你玩,你也会无动于衷的,不信试试看。”父亲喝了一口茶接着说:“只有体味出作者的写作意图,品出文章中所写人物情感,才能达到读的目的,读书就像品茶一样,要品出茶香。这本《名人传》重点写了几位名人一生的奋斗历程,很值得学习借鉴呐!”我暗自痛下决心,低头读了起来,没有一丝杂念,神情专注 ……

一年又一年,酷爱读书的好习惯终于养成了,以至于每晚睡前都必看书,它给我带来无尽欢乐的同时,更使我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名人传》是我真正读书的开始,我爱它!

读书,百利而无害;品书,定会使你经历五色人生。只有读书的人生,才能尽显快乐的心灵旅程,定会使你小小的书房到处飘满文字带来的芳香,回味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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