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集锦15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集锦15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我家的书已把书柜摆满了,在这许许多多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书还是《母豺火烧云》。
在一个叫大肚佛窟的洞里,生活着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里面住着母豺火烧云和它的两个孩子。
有一天,一只母狼带着两只小狼来到了这里,狼和豺是水火不容的天敌,但狼力量比豺大,那只母狼凶狠地咬死了火烧云的孩子,还逼着火烧云离开那里。就在火烧云垂头丧气要离开时,它看见了被捕兽夹夹住的那只母狼,它兴高采烈地咬死了一只小狼,把另一只小狼带回了大肚佛窟的洞里,准备在自己饿的时候吃。但在夏季,食物很多,它的肚子一直不饿,到了冬季,肚子饿的时候,就想吃了小狼。但每当准备吃的时候,一股母爱涌上心头,就一直没有吃它。而且火烧云为了它,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去偷鸡吃,还放弃了自己十全十美的男友。那只小狼渐渐长大,但还是不忘母恩,一直给火烧云送吃的。有一次小狼去偷食物时,被一只猪发现了,就被那只猪追着,最后它咬死了那只追它的猪,它也渐渐虚弱了。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知道这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母女,如果你想知道它们的故事吗?那就快买一本读一读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我家有许多书,有《冒险小虎队》、《查理九世》、《世界名著》、《侦探故事奇观》,可是我最喜欢《安徒生童话》。
我最喜欢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故事讲了一个小女孩在除夕的夜里穿着妈妈的大拖鞋,穿着补丁的裙子。突然,有一辆马车飞奔过来,把她撞倒了,两只鞋子一只丢了,一只被一个小男孩给拾去。小男孩穿着厚厚的棉袄,嘴里还说:“我要是有孩子了,我要把它当摇篮。”说完,就拿着拖鞋走了。小女孩只好光着脚走,她太冷了,在墙角里擦亮了第一根火柴,面前出现了一个火炉,她刚想把脚伸过去烤烤时,火柴熄灭了,火炉也不见了。她擦亮了第二根火柴,出现了一桌子吃的,上面有蛋糕,梅子,还有烤鹅。烤鹅站了起来,向她走去,当她准备吃的时候火柴熄灭了,烤鹅也不见了。她擦亮最后一根火柴,出现了一个圣诞树比她在富人家里看到的还大,上面插着上千根蜡烛,小女孩刚想摸一下,圣诞树消失了。
跟她比起来,我们实在是太幸福了,有宽敞明亮的教室,过年了还可以有压岁钱······如果她来到我身边,我会给她吃好吃的,买好玩的,带她去旅游,让她过幸福快乐的生活。
听了我的介绍,你也很喜欢这个故事吧,那你也赶快去读一读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智慧,自信是女孩应具备的”这句话来自乐多多笔下的校园小说之一《女生心事薄》。
今天我就要向大家推荐的是这套丛书之《智慧比漂亮更重要》这一本。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不自信的女孩——袁媛,被五(3)班男生评为最丑的女生。男生们把快乐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班长小樱桃怎能坐事不理?她动员“铁三角”一起帮助袁媛改变自我。最精彩的袁媛得到改变后,被公布,她就吸引许多男生们的那本的小说作者。
这本书让我更加了解“美”的真谛,也让我从拒绝书籍,到对书本爱不释书,让我在阅读时享受快乐。乐多多的《胡小闹日记》等,都把大道理写成小故事,更令人回味。
此套丛书,可以帮女孩认识自我,超越自我。让我们在开怀大笑的同时,为我在校园生活中遇到的问题给予正确建议。我很喜欢这本书。
漂亮的脸蛋,智慧的头脑,哪个重要?小樱桃又是怎样改变袁媛的?快来书里找答案吧!我等你们哦!让我们走进她们世界,去领会其中的喜怒哀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我是个喜欢看书的小女孩,家里有很多很多的课外书,《一千零一夜》、《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和《故事大王》等。但我最喜欢《十万个为什么》,因为它给我带来了丰富、有趣的知识,解决了我很多不懂的问题,里面还有好多的精美图画,大大的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
你知道长江、黄河的水为什么一直向东流吗?那是因为我们国家的地势是西高东低,水是沿着高处向低处流的,所以长江、黄河的水一直向东流了。为什么猫从高处掉下来不会摔死?想想人如果从高处掉下来会怎么样?想着都觉得害怕啊!可猫为什么可以平安无事呢?这是因为:猫善于爬高,它的身体各部分平衡功能特强。假如猫从高处掉下来,它的身体几秒钟内就能调整好姿态,一条长尾巴犹如走钢丝的杂技演员手里的平衡棒,使身体平衡着落,再有脚底上长的肉垫能减少震动。所以猫从高处掉来是不会摔死的。
这些知识有趣吧?它就像我的“老师”,只要我遇到不懂的问题都可以“请教”它,书上还有好多好多有趣的知识呢!有一句名言“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要想学到更多的知识,就和我一起畅游书海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我家有很多的书,从四大名著到外国巨作,从《三国演义》到《水浒传》,从《狼王梦》到《山大王》,从《汤姆。索亚历险记》到《苦儿流浪记》,从《红星照耀中国》到《腾飞五千年》,我是应有尽有。而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水浒传》这本书了。
《水浒传》是作者施耐庵根据北宋农民大起义的起因、经过、结果写成的一部历史小说。书中生动地描绘了以宋江为首的农民起义军起义的起因结果以及宋江立起“替天行道”的大旗反抗朝廷的故事,展现了封建社会,一点儿民主和自由都没有的黑暗社会情景,说明了领导者不得民心必然会失败的道理。告诫我们绝不能自私自利、自以为是、目中无人,应当公而忘私、虚怀若谷、谦虚警惕。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中塑造了许许多多的有血有肉的人物,如宋江、林冲、李逵、关胜、柴进、李应等人。文中不仅有集体起义,还有个人战争,如“景阳岗打虎”、“怒杀潘金莲”等,都描绘得有声有色,有血有肉。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水浒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培根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如同一个高尚的人在谈话。所以,只要有时间,我都会到书海里细心品味一番。
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一本好书——《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笛福。书里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热爱航海的航海家,在一次暴雨中翻船,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后来他被海水冲到了一个孤岛上,不过他靠着坚强的意志和超强的生存能力在这里很快生存下来,也渐渐适应了岛上的生活,从最初的身无分文到盖了一座城堡,而且他的羊圈里还有了不计其数的羊。
星期五——是鲁滨逊在这里收的奴仆,有次鲁滨逊看见一群野人在欺负另一个野人,于是上去帮忙打跑那一群野人,结果他们两个变成了好朋友。
鲁滨逊给他起了个名字叫星期五,还把他教化了成了一个正常人。有一次,他们两个在探查孤岛地形的时候,星期五看到了野人的船停在边上,他马上报告给了鲁滨逊,他们一起找到野人,成功打败了野人,解救了两个受伤的人,他们一个是星期五的爸爸,一个是西班牙的大叔。
后来,在他们一起努力下,鲁滨逊回到了英国,过上了快乐的生活。
《鲁滨逊漂流记》就是这样一本情节跌宕起伏,充满神秘色彩的文学名著,你难道不想读一读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我喜欢很多的书,比如《青蛙王子》、《十万个为什么》、《小学生优秀作文选》等等,但是我最喜欢的是《安徒生童话》里的一篇文章《卖火柴的小女孩》。
这篇文章讲的是卖火柴的小女孩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她穿着妈妈的大拖鞋,去卖火柴。突然,一辆大马车向小女孩冲去,一下子撞飞了小女孩,拖鞋也丢了一只,另一只拖鞋被一个穿着大棉袄的人捡走了。小女孩只能光脚走路。她还在卖火柴,但是没有一个人买她的一根火柴。她冷极了,坐在角落里,她擦亮了一个火柴,看见了火炉,她正要暖她的脚时,火炉不见了。她又擦亮了一根火柴,看见了好吃的,有蛋糕,烤鹅,最奇妙的是烤鹅正在向她走来,正当她要吃时,烤鹅不见了,火柴灭了。
小女孩真可怜,如果小女孩来到我身边,我会给她钱,给她好吃的,给她穿温暖漂亮的衣服。和小女孩相比,我实在是太幸福了。
我喜欢这篇文章是因为里面的小女孩很勇敢。以后我也要好好学习,听爸妈的话,听老师的话,做个好孩子。听了我的介绍,你喜欢这本书的话,就请你也读一读《卖火柴的小女孩》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毛主席曾经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但求不可以一日不读。”书是人类的“长生果”所以,我今天要向大家推荐一本我最喜欢的看的《大侦探福尔摩斯》
《大侦探福尔摩斯》这本书的作者是柯南·道尔,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曾学医开设诊所的。自1887年起,先后世影响极大。
《大侦探福尔摩斯》有很多辑,但我最喜欢的第二辑里的第11册—魂断雷神桥!
这本书里的主角是福尔摩斯。书里让我感受到了世上最丑恶的罪行:“富豪之妻被杀,美丽的家庭教师成为案中疑凶。富豪本人却持相反意见,还请福尔摩斯帮忙调查。福尔摩斯抽丝剥茧,顺利解开疑团,却没料到,自己早已陷入凶手设下的陷阱!但因为一个打绳结的动作细节解开案情。富豪为了骗取美人的芳心,设局杀了深爱着自己的妻子。”这富豪可真是心狠手辣!福尔摩斯的机智聪明值得我们学习。
大侦探福尔摩斯》除了好看之外,还能提升语文阅读能力,掌握逻辑思维方法!
喜欢看侦探类书籍的,快和福尔摩斯去破案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爸爸。可是没有一个人的爸爸是只有手指头那么大的。而《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中的爸爸就是只有手指头那么大。这是怎么回事呢?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其实,杨歌的爸爸一开始并不是这样的。他原本也是一个身高一米八、高大威武的壮汉。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杨歌的妈妈经常骂他。杨歌的妈妈每骂杨歌的爸爸一次,杨歌的爸爸就会缩小一厘米,骂了一百八十次后,杨歌的爸爸就只有1.8厘米高了。变小后的爸爸什么也干不了,他只能整天呆在杨歌的口袋里。
一天,杨歌捡到了一把金钥匙,就把它挂在了脖子上。因为这把金钥匙能使人永远正确,所以杨歌就成了无师自通的天才。后来,杨歌的金钥匙被他的死敌——猴子给偷走了。猴子利用金钥匙把上千枚核弹给盗走了。这些核弹足以将整个世界毁灭十几次。为了阻止猴子的阴谋,拯救世界,杨歌的爸爸又复制了一把金钥匙,调换了猴子手中的金钥匙,从而阻止了猴子称霸世界的阴谋。
读了这本小说,让我明白了:不能贪图小利,不能相信天上会掉馅饼,只要自己努力去做,就会获得成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在难忘的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男生日记》,这本书是杨红樱阿姨写的,读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我最喜欢这本书的第一章,“两个男人”的故事情节。这篇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吴缅的男孩,小学毕业后精彩、难忘的暑假生活。充分表现了当代少年儿童成长的快乐和烦恼。
这本书中有善良的冉东阳,坚强的相小雅。聪明的英欣儿,漂亮的沙丽,调皮的小魔丈,嬉皮笑脸的精豆豆。油嘴滑舌的古龙飞,肥头大耳的鲁肥肥,敢作敢当的吴缅…他们活像一只只自由飞翔的小鸟。
吴缅,虽然自己的亲生母亲离了婚,但是自己却也没有大吵大闹,而是尊重他们的决定。让我印象深刻的,在最后一天晚上,四个人站在银杏树下,四只手紧紧地重叠在一起,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月亮在天上看着他们,明天他们将各奔前程,路到这里,我的眼泪竟情不自禁的流了出来。想着:再过一年我也要毕业了,那时候我也将要离开他们吧,好舍不得那些和他们在一起的美好的日子!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我要好好珍惜和同伴们在一起的日子,这本书很值得我们来阅读、学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你看过《父与子》吗?我看过,其中有几篇内容很精彩,让我给你讲讲吧。
一天,父亲和儿子去图书城买书。到了图书城,父亲和儿子来到好书柜台挑书,男售货员热情地推荐一本好书,父亲和儿子买下了这本书。
离开柜台,儿子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不时还大笑起来,父亲想看看儿子看了什么,没想到自己也着了迷,和儿子一起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回到家,父亲想喝茶,在倒茶叶的时候,儿子又津津有味地看起了书,父亲也凑过来看,没想到父亲看的太入迷,把整包茶叶全部倒进了水壶。
晚上,该洗澡了,父亲和儿子废寝忘食,连衣服都没脱就进了浴缸,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说到这,我突然想起了一句话:书是人的智慧源泉。所以我们应当不断地从书籍中汲取营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书就像我的朋友,就像我的知己,就像我的老师。我十分喜欢看书。童话书、科普书、笑话书……数不胜数。可是我最喜欢的还是《西游记》。
《西游记》的作者是吴承恩。这是一本长篇浪漫神魔小说。主要讲了师徒四人和白龙马历经艰辛,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才取得真经,修得正果。一路上妖魔鬼怪甚多,还好唐僧唐三藏收了三位法力高强的徒弟。大师兄美猴王,法号悟空,别名行者;二师兄猪刚鬣,法号悟能,别名猪八戒;三师兄沙和尚,法号悟净,别名沙僧。虽其相貌丑,但是心地善良,为人老实。这本书中让我最入迷的环节还是大战红孩儿部分了!
这红孩儿是大力神牛魔王和铁扇公主的儿子。红孩儿的大名叫圣婴大王。红孩儿为了吃唐僧肉,故意把自己绑起来引诱唐僧。把唐僧捉住了,孙悟空连忙去救唐僧,结果被气得七窍生烟昏了过去,最后观音菩萨收了红孩儿,才救出了唐僧。
在一次考试中,我正好做的是一张关于《西游记》的试卷。因为之前当我看到那大红色的一百分时,我心里除了激动,更多的是对书的喜爱之情。
是的,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如果你看的书越多,你的视野就会越宽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四大名著中,我最喜欢看的就是《西游记》。每当我翻开这本书时就会有不一样的感受。刚开始看的时候,我喜欢里面生动活泼的描写,而再看一遍时我又喜欢里面的剧情,现在重新翻看时,我却喜欢书中语言表达的方式。
一百个人就会有一百个不一样的感受,因为每个人从书中所领悟到的东西是不一样的。
我从这本书中,看到了孙悟空追求自由的理想。当他破石而出时,它不受任何人的掌管。他在学到本领后,闯龙宫、闹天宫、在猴子山上当大王……就算在天上做官,他也比较喜欢在花果山上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他的一切奋斗都是为了自由,看到这里,我也有了一种追求自由的力量和勇气。
当然,我明白在生活中并没有完全的自由,我们需要受到各种约束,虽然在行动上没能实现真正的自由,但是我们的心灵可以无边无际。其实物质并不是最重要的,心灵上的自由和富足才是更加难得可贵的。
唐僧师徒历尽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这个故事也告诉我们,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遇到困难,我们应该开动脑筋想办法。
我相信书中的道理不仅仅只有这些,以后我也会慢慢品味其中的奥秘,同时也做一个追求心灵、自由以及不怕困难的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精神食粮。有了书籍人才会进步,才会发展。我看过许多好书,可我最喜欢的却是《巴黎圣母院》。
这本书是法国作家雨果的著作,主要讲了圣母院的主人克洛德收养了一个弃婴,这个弃婴长的奇丑,但心地善良。克洛德给他取名卡西莫多,并将他抚养长大。某一天,克洛德对一个吉普赛少女一见钟情,但得不到她的心。克洛德便用教会的力量把少女送上了绞刑架,卡西莫多知道后,冒着生命危险救出了少女,可克洛德依旧不死心,当他准备再次加害于少女埃斯梅拉达时,却被卡西莫多从钟楼上推下,当卡西莫多知道自己的救命恩人的心肠如此歹毒时,心里百感交集,但最终还是将克洛德推下钟楼,自己也以死谢罪。
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真切地体会到了人性的真善美。主人公一个相貌堂堂,却心肠恶毒,一个丑陋不堪却心地善良。他们的命运各不相同,有着不同的结局,这全在自己的所作所为当中呈现了出来。这位“法兰西的莎士比亚”让我钦佩,因为他将人性在书中表达的淋漓尽致,读者读完后荡气回肠,久久回味。
“书犹药也,善读者可以医愚”。这句名言也是告诉我们多读书就一定会有收获,一定会成长,一定会更加聪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我读过很多书,其中《怪老头儿》这本书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刻,书里的故事也使我最难忘。
为什么要说是怪老头呢?因为老头儿总是会做出一些怪事,比如:房子可以像纸一样叠起来,鸟可以放进入的肚子里捉虫吃,在普通的大河里能钓到带鱼,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鸟可以在人的肚子里捉虫。
那是一个早晨,赵新新的肚子又开始疼起来,他无可奈何只能请求怪老头儿帮忙,接着怪老头儿把鸟笼里的一只鸟一下子塞进了赵新新的肚子里,赵新新吓得想赶紧逃跑,可怪老头儿却一把拽住他,说:“先别着急跑呀!小鸟可是要每天喂食的,每天吃下去一两颗生米粒喂它。”老头儿还没说完,赵新新就吓得赶紧挣脱了他的手,头也不回的逃走了。过了几天,他发现肚子真的不疼了,他跑到怪老头住的地方,可不知道老头去哪里了。没办法,他只得这样上小学去了,不知道是不是小鸟吃饱了高兴,竟然在课堂上溜溜的唱歌,让他脸丢尽了。
你们说怪老头儿怪不怪?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怪事还有很多呢!我喜欢这本书,你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