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书作文集合14篇
我与书作文集合14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与书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与书作文 篇1
书本究竟是什么?
是像甜甜的巧克力般的可口美味的食物,还是像有甜美外表的芭比娃娃。它能帮助我们人类干一些什么事情呢?我带着满脑子的疑问,进入了甜甜的梦乡。梦仙子给了我肯定的答案——书是人类向前迈进的阶梯,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书是我们奋勇向上的垫脚石,它能帮助我们登上成功的顶峰。书本是我们最好的朋友,它能让我们携手共进,飞翔于无边无际的知识世界中。
读书真好!
它使足不出户的我安坐家中便可以欣赏大漠孤烟,长河落日;欣赏高山流水,小桥人家。在书中,我可以尽情地领略到我们伟大的祖国的锦秀河山,也可以快活地周览名山大川,游遍大江南北,还可以品味与体悟到“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那是怎样的意趣,怎样的人生境界。“江间波涛连天涌,塞上风云接地阴”,“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又是怎样的魂魄,何等的壮观。那天地间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无不在那淡墨浓彩之中,一一展现在我的眼前。
读书真好!
它让我穿越历史的隧道,跨越时空,走马塞上,看楚汉交兵,金戈铁马,看火烧赤壁,笑曹操败走华容道。在书中,你可以和李白一起攀登天姥山,共同采摘红霞与白云;你可以与李清照共同欣赏绿肥红瘦,梅子黄时雨,和她在荷花池中争渡,惊起一滩鸥鹭;你可以与陶渊明一同流连桃花源,共同享受与世无争得生活;你可以和徐志摩在康桥上信步徜徉,共同采摘桥下涧中的水草;你可以与莎士比亚,雨果以及范仲淹,苏轼成为知心朋友;你还可以和鲁迅,巴金以及冰心在书中进行一次畅谈。
读书真好!它还能让我沉浸于想象的空间里,与李清照长谈“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的相思之情;与梁祝细说化蝶童话般的痴情……
即使书中没有黄金屋、颜如玉,读书仍旧是精神追求者的宠儿,因为读书不仅仅是一种需要,更是一种性情的愉悦,它如同春日里扁舟放歌,夏日树阴下的乘凉,秋末田野上的丰收、隆冬里炉火旁的倾谈,它是心绪的慰藉,是生命的落脚。书是我的精神食粮,它重塑了我的灵魂。让我们携手,一起在书本的世界中飞翔吧!
我与书作文 篇2
静悄悄读书时间,田合发神神秘秘的把他那本儿《马小跳》在我眼前一晃,我顿时精神抖擞。啊,要知道《马小跳》这本书可是我的最爱呀,于是我软磨硬泡加物质贿赂,终于把《马小跳》借到手了。
回到家里,我就如饥似渴的看了起来。看着看着,妹妹为了刷她的存在感,屁颠屁颠的给我送来了一杯茶,也好,老姐我这会儿恰好口渴了,就勉为其难的喝了吧。谁知道我刚打开杯盖,原来杯盖里面还存有水,水一下子洒在《马小跳》身上了,我大惊失色,妹妹也吓得六神无主,随手拿起桌面一个脏毛巾就擦书上的水,结果呢,水系擦掉了,不过顺带把书页也给我擦烂了。
“这可怎么办呀,这书是我借同学家的!”我声嘶力竭地朝妹妹吼道。妹妹低着头,两手不自觉地搓着衣角,可怜兮兮的说道:“姐姐,我不是故意的。”是呀,她确实不是故意的,事已至此,再埋怨她也没用。我小心翼翼地抚摸着书本,看能不能想办法给它修复好,但是有一行字已经被毛巾揉碎了,尸骨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了。看来修是修不好了,现在办法只有两个:要么就是不动声色地还给田合法,等他发现了,我死不认账就说不是自己弄烂的;要么就是重新给他买一本新的。
想来想去,我到底该用哪种方法呢?第一种方法是最省事不过,但也许从此我在同学们之间的信用全失去了。这样肯定不行呀,老师常给我们讲,一个人的诚信是最重要的,如果我这样不讲信用的话,下次同学们再也不会借给我东西了。想到这里,我决定用我的零花钱再去给他买一本新的《马小跳》。
第二天,当我把崭新的《马小跳》还给田合法时,他满腹疑惑,“我昨天借给你的书根本不是这本啊?”他惊奇的看着我说道,我面带微笑地说:“你的那本书我给你弄烂了,所以陪了你一本新的。”田合发大大咧咧地说道:“其实不用了,那本书本来也就旧了,烂了就算了,没必要再陪我一本新的。”“收下吧,做人是要讲信用的,我给你弄坏了,就该负责任。”我坚持地顺道。田合法一边接过书本,一边说着:“你真是个讲信用的好同学。”
我与书的故事,让我懂得了做人要讲诚信。
我与书作文 篇3
书,是我一生的的伴侣,它陪伴我走过了多少春夏秋冬,它是我最好的朋友。有人说,书是进步的阶梯;有人说,书是饥饿时的面包;有人说,书 是生病时的良药……我认为书是一道美丽的风景,带我领略其中的奥妙;书是一把钥匙,带领我开启知识的大门;书是一扇门,带我通向智慧的桥梁……我与书的故事,可为是数也数不清,道也道不尽。
在很小的时候,我就把书当作是我的知心朋友。那时,还是在我呀呀学语时,就从早到晚捧着一本书,虽然什么也看不懂,却还是津津乐道。
到我上幼儿园时,已能看懂图画,我就去书店借阅连环画,我囫囵吞枣,不求甚解,那一幅幅美妙绝伦的画让我如痴如醉。
再大一些时,我已上小学了,可以看懂不少文字了,再记忆中,我真正读的第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我爱不释手,而我却因为故事中人物的遭遇而牵肠挂肚,我曾因为海的女儿而悲伤;因为白雪公主最后可以打败恶毒的皇后而高兴,因为巫师对公主下了诅咒而担忧……
现在,我已经上五年级了,我特别爱看书,每当我遇到困难时,只要读一读书,便会神清气爽,茅塞顿开。我认为: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位高尚的人谈话。有时,书就是一位良师益友,为我解决所有的难题。在书中,我也收获了许多东西,读书,让我的作文有了大大的进步,让我拥有了许多好词佳句。
还记得,因为妈妈怕我把眼睛看坏了,不让我看长时间的书,我便和书打起了游击战。那时,我为了读书,如饥似渴。只要有了书,我便有了快乐,只要有了书,我便有了精神。我们不仅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食物给了我们物质上的成长,书给了我们精神上的成长和智慧上的快乐,我爱读书!
我读书,我快乐!书让我愁,让我忧,让我笑,让我哭,是它陪伴我度过了生活中的风风雨雨!
我与书作文 篇4
书,是我的最爱,每日我都会挤出零碎的时间与它相伴。多年来,它如我的朋友,更是我的知己,因为它,懂我。
说起与它发生的故事,有的感人至深,有的让人啼笑皆非。曾经有段时间,我疯狂地迷恋上了《哈利·波特》,这套书如磁石般深深吸引着我,让我无法自拔。
“小Q,该休息了,不早了,别再看了,对眼睛不好……”哎,真是的,妈妈的高音喇叭又准时地响起来了。“太吵了,让我多看一会儿不行啊!”我一边手捧着《哈利·波特》一边扯着嗓门回应着,眼睛依旧死死地盯着书本不放。哈哈!J·K罗琳这位女作家简直太神了,书里面的内容真精彩,情节跌宕起伏。她笔下的每个人物都写得那么有血有肉,深入人心。我越看越起劲,仿佛自己也走进了故事中,与哈利一起抗战伏地魔,好过瘾啊!
时间仿佛像沙漏中的沙子,无声无息地流着。我好似忘了时间,忘了世界,深深地陶醉其中……“吱”门开了,坏了,老妈进来了!还没等我反应过来,那双“魔爪”已经悄然无息地伸向了我,“啪”的一声,一丝凉凉的风从我眼前拂过,就这样我和书被硬生生拆散了……我怔在那里,活像一尊佛。“洗刷,睡觉!”一声令下,把我拉回来了。“好吧,先听你的。不过,我还是有办法的。”我暗自窃喜。
于是我故作镇定,假装去洗手间,其实是偷偷地跟在老妈后面试探究竟。我从门缝里望去,只见狡猾的老妈把书塞在了枕头里面,并拉上拉链,好家伙!还真会藏啊!她见周围没有动静若无其事地走进了书房忙去了,哈哈,开始行动!我脱下鞋子赤着脚,屏住呼吸,蹑手蹑脚地走进房间,找到藏书的枕头,轻轻拉开拉链,哇,摸到了我的《哈利·波特》,我赶紧拿出,拉上拉链,前后两秒,搞定!
我把书搂在怀中,一溜烟进了厕所,锁上门,又疯狂地啃起书来。没过多久,门外又响起了大喇叭声:“还在磨蹭什么啊,睡觉去!”“哎哟哟,老妈,我肚子疼,再蹲会哈!”可是,没等我说完,妈妈已经用钥匙打开了门,两只眼睛瞪得滴溜圆,仿佛一只即将发怒的狮子。好吧!我投降,乖乖钻进被窝,与哈利只能在梦中相会了。
后来,我依旧藏书、找书,不知不觉中,书已经不离不弃地陪伴着我走过了好几个春夏秋冬。有你,真好!
我与书作文 篇5
在我的成长过程中,书是我精神的食粮,我经常吮吸着知识的甘露,并将其消化成我前进道路上的精神驱动力。
在我8岁的时候,妈妈和我一起去书店买了一本《做最好的自己》,不到一分钟的时间,我就彻底被这本书给迷住了,走路在看,吃东西也在看,时时刻刻都在看,我和妈妈到家后已经9点钟了。可我的书还没有看完,妈妈又催促赶快睡觉了,怎么行呢?突然,我灵光一闪,把书藏在被子里看不就得了吗?心动不如行动,说动就动,我先把书藏在枕头底下,然后躺在床上假装睡着了,过了一会儿,妈妈进来看了看,确信我睡着了,就把床和灯一并关上。妈妈走后,我立刻坐起来,然后蹑手蹑脚地下了床,拉开抽屉,拿出手电筒,跳上床,把头蒙在被子里,借手电筒的灯光,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正当我在书海里遨游甚欢的时候,听到妈妈的脚步声越来越近,糟了,肯定是我刚才跳上床的声音吵到妈妈了,怎么办?怎么办?突然,门被打开了,我心想:唉,现在是避无可避了。于是,我把手电筒、书一股脑地塞进我的枕头下,然后趁着妈妈没有开灯一点一点地把头移到了枕头上装睡,可姜还是老的辣,妈妈看出了端倪。结果,还能怎样,被数落了一个小时呗。
还记得有一次,妈妈让我去买咖啡,恰好就经过了新知图书城。我心想:哎呀,反正妈妈现在还不喝咖啡呢嘛,不如进去看会儿书再说。说干就干,我找到了一本《人与人的故事》,那里面讲述了好人的善良勇敢,坏人的贪婪邪恶……不知不觉就到了8点半,我早已把咖啡的事忘得一干二净,妈妈急匆匆地进来新知图书城找我,最后在一个角落发现了沉醉在书的海洋里的我,我也发现了妈妈。这时妈妈轻轻地拍着我的肩膀说:“我的宝贝长大了,懂得看书了!”
读书之乐何处寻,数点梅花天地心。书是我生活中的一大乐趣,我坚信,只有让我们的灵魂融入书的海洋,让书的内容融入我们的生命,才能有一个更为广阔的心灵空间。
我与书作文 篇6
记得小时候妈妈有事没事的都会讲些童话故事书给我听,那时的我很懵懂,总是向往着故事中的人物所生活的环境,拥有非一般的能量。我每次都听得很入神,喜欢变成泡沫的小鱼公主,高贵美丽的白雪公主、机智勇敢的小红帽、还有贫苦可怜的卖火柴的小女孩。妈妈用心地讲着,脸上泛起甜美的笑容。我有时候也津津有味的拿着一本书坐在那翻看,用手指指着一行行的字学着妈妈讲故事,妈妈总是开玩笑的说我不认识字,故事讲起来还有模有样的。其实那时候我根本不知道手指指在哪?
上小学一年级了,语文老师教会了我拼拼音,我也认识了很多字,这样我就可以读些带有拼音的书了,也不用妈妈每天晚上读书给我听了。因为读书我认识的字也越来越多,妈妈也经常带我去书店,在那里我可以选择自己喜爱的书,静静地坐在一角享受着书中的乐趣。阅读那些经典和杰作,在故事和语言间得到与生活中不一样的气息,还有很多智慧和见解!今年校园读书节期间,我被评为学校首届“十佳阅读之星”,获赠一本好书——《亲爱的汉修先生》。我很快就读完了,这本让我学到观察事物的方法,阅读方法和写作技巧。比如书中鲍雷伊给汉修先生写的第一封信只有一句话,而且还有错别字,但是鲍雷伊慢慢的能进行很好的风景描写和场面描写,他不但学会了如何面对生活,理解了父母无法共处的原因,也体会到了父母对他的关爱。还练就了一手好文笔呢!这就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原因吧!读书是一种享受,一种乐趣。自从喜欢上了阅读,我养成了一种习惯,床头边总是放着一本书,睡觉之前翻翻,细细品位,然后进入梦乡。书是我的朋友伴我成长,从不识字到能够独立读完一本书。一本书放哪儿不读就是一堆废纸,“十年寒窗苦读书,一朝闻名天下知”,书带给我知识,教会了我很多道理。
读书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它成为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位知心朋友!
我与书作文 篇7
一提到书,我的脑海里就像放电影似的,惊险刺激,轻松幽默,搞怪特写都浮了出来。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看《淘气包马小跳》的故事,其中有一册——离奇失踪案,我被里面的情节吸引了,全神贯注地品着:我很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马小跳,尽管他是那样的调皮,尽管他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眼里是一个多么不可救药的孩子,但他更是一个聪明的孩子,是一个敢作敢当的孩子,是一个善良的孩子。在他的世界里,每天都有很多好玩的东西,他每天都能够专心地去对待每一件事情,这难道不是孩子那令人向往的童心嘛!当班级里的学生需要帮助时,马小跳总能够伸出自己的双手去帮助他们,这怎能不说他是那么有爱心呢!他的童年让我非常的向往,那是一个多么无忧无虑的年龄啊,他能让我静静地去回忆我童年的点点滴滴,让我的心儿和孩子们更加的贴近。
而那时,妈妈无情的一句打破了我安静的模式,“余子涵去爷爷家拿菜去,你反正没事做,去顺便给我去新一佳买两包盐过来!”我听了,只好怏怏“关书”,服从命令。
下了楼,我一边走,一边想:路曼曼的故事。到了新一佳,我竟然把盐说成了糖。回到家,妈妈说:“余子涵,你买错了,是盐不是糖,快点下去换了。”没办法,我只得硬着头皮,换盐了。
这事到小,跑跑腿就解决了。更好笑的事,还有一次,我正在上厕所,上完了我便冲水,冲完了后,我的目光竟落在一本书上,咦,这不正是上次我落在这儿的书吗?我埋下头来,又蹲了下去,轻轻打开,书里的人物神奇地“立”在我的面前,我似笑似嗔,半晌,才觉得脚有些痛,发起麻来。我继续往下看,原来一张小木椅空在那儿,索性我便捧着书,坐在木椅上津津有味地看起来。突然,妈妈一阵海豚音:“余子涵,你快一点啊,我要上厕所了。”我听了,悻悻地放下书,又悄悄拾起放在背后,偷偷地溜了出来。妈妈真叫我苦笑不得,每次都坏我的好事。
书伴我度过了许多快乐的日子,感谢有它,真好!
我与书作文 篇8
高尔基说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书能使我们打开知识的宝库,获取更多的知识。古往今来,所有的名人都爱读书,也不会有哪个不爱读书的人不会有所作为呢?
我也是一个小书虫,所以在暑假这美好的时光里,我沉静在书的海洋了不能自拔,而我看得最多的书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这里包含了各种各样的动物,而且沈石溪是以人的角度来写的,他还出版了《第七条猎狗》、《野猪囚犯》、《宝牙母象》、《鸟奴》、《当保姆的蟒蛇》、《再被狐狸骗一次》等等书籍,是我一看上就如醉如痴,问我最喜欢看的就是《狼王梦》了这里面讲了母狼紫岚的悲惨命运。
在我们眼中的狼是凶恶、残暴、狡猾、毫无人性的,但母狼紫岚她却不一样,他曾和公狼黑桑快乐幸福的生活着。还计划夺取王位,可命运总是捉弄人,黑桑竟死于野猪嘴下,此时的紫岚刚生下了四只狼崽,其中一只是女的。一直公狼崽他只好把夺取王位的希望留给了剩下三只狼崽。时间慢慢的过去了,悲剧又发生了,她最精心培养的黑仔在草原上玩耍却被金雕抓走,之后培养的蓝魂儿丧命于猎人的陷阱,只剩下了懦弱的双毛,和女狼媚媚。紫岚又双毛对软硬皆施,想尽一切办法来激发出狼的本性,鼓励他打败狼王。但因为双毛从小就有的自卑心又出现了,被狼王打败,葬于群狼之口。到了最后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费尽千辛万苦找了一匹强壮的狼和媚媚生了狼仔,紫岚最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之前咬死黑仔的金雕一起坠入悬崖。
每读到这我的眼睛总会有泪珠在一旁盘旋还更书有一个人故事呢!那天我的弟弟在看书,妈妈叫我去叫他出来吃饭,我气势汹汹的走进房间说:怎们还不去吃饭还在这玩!结果他走后,我发现他是在看书心想“看一会没事的,万一不好看呢。马上就走。”结果时间慢慢流逝。一看就已经过了半个小时!等我走过去的时候,已经是剩饭剩菜了。哎!真的是“鸟为食亡,人为书死”啊!
我与书作文 篇9
我是一个小书迷,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一套《意林》,我刚洗完澡,就拿起书,两眼闪出绿光,津津有味地“啃”起书来。30分钟过去了,我一动不动,两只眼睛死死盯着书,仿佛书是一块磁铁,已经把我吸走了。
“王宁静”!我一个激灵,从书上抬起头来。“王宁静!这是我喊的第6遍了!已经9:30了!快睡觉!”“啊”!我抬起头看了一下时间,不可思议地惊叫道:“什么”!30分钟对于我来说简直像一秒钟。
我上了床,眼睛不停地朝书那边瞄,根本睡不着觉。我翻来翻去,脑子不停地想《意林》里面的故事。虽然书不在眼前,但里面的文章印在了我脑子里。
我在床上不停地用脑子一遍又一遍读已经记住了的文章。我实在忍不住了,等到确认安全后,我轻手轻脚,走一步停一下地走到书面前。
我悄悄打开微型手电筒,又读了起来。我读了一章又一章,总感觉不够。
我已经入迷的时候,突然身后传来一个声音:“看得爽吗”?我下意识地说:“是的”。我渐渐开始有了一种不详的预感。当时,所有细胞都在身体里喊:“完蛋了”!我缓缓转过头,发现老妈站在身后,叉着腰,睁着大眼睛,活脱脱就是一个女版的张飞。老妈把我的书给没收了。我从那以后再也不偷偷地出来看书了。
我喜欢看地不仅是书的'情节,还有书的立意。
《意林》它告诉我永远不能轻易否认自己,不能对自己不信任,一定要坚信自己想做的事情就一定能做好!以前的我上课总是默默无闻,躲在书本后面不让老师注意到我。当时的我每天总是在想,别人那么厉害,我理所当然就应该成为别人的陪衬。现在我不一样了,自从看了《意林》之后,我开始变得自信,上课能举手发言了。老师注意我也不紧张了,我甚至还在全校面前表演过。
《意林》带给我的不仅是故事,也有启发。像以前的我一样不自信的孩子,或者许许多多有困难的孩子。每个人都应该读读,说不定它能改变你的一生。
我与书作文 篇10
我与书生来有缘。缘分,是多么美妙的事情!
我与书的故事,很大一部分要归功于我的父母。他们一直认为博览群书十分重要,将来一定会收益无穷的。三岁的时候,爸爸就给我买了一本林格伦的《长袜子皮皮》。一开始是妈妈读给我听的。可是妈妈要上班,不在家的时间很长。渐渐地,我不满足等着妈妈给我讲故事,我要自己听故事。妈妈给我买了这本书的mp3光盘,我学会了自己操作DVD机。从此我就整天守在DVD机旁边,双手托着小脑袋,聚精会神地听故事。皮皮的故事总把我逗得哈哈大笑。我非常羡慕她力大无穷,自由自在,还有一个在海岛上当国王的酷炫老爸。渐渐地,我开始拿起被我冷落一旁的书,学着与这些神秘的方形符号交朋友。就这样,《长袜子皮皮》不但成为我的启蒙读物,也成了我的识字教材。到最后,我几乎能把这本书的内容倒背如流。
我十分享受读书时惬意的感觉。我认为世上最舒服的事情,就是在一个阳光柔和的下午,坐在一张靠背椅上,端一杯热茶,舒舒服服地看书。我读过很多书,并且渐渐觉得我与书融为一体了。
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感受到了主人公钢铁一般的意志;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位叼着烟斗、不计名利的侦探缜密的推理让我深深折服;读朱自清的《背影》,我被作者父亲对儿子的爱深深打动……
妈妈在大大的书架里给我腾了一个只属于我的阅读空间,还给我买了一个漂亮的铁书架,这两个书架很快就被我的书填满了。爸爸喜欢给我买世界名著和历史书,妈妈喜欢给我买传奇和科普书,还有一些故事书。所以我的阅读面十分广泛。妈妈每次在网上给我买书,都是按“箱”作为单位的。五年级的时候,家里的书架开始超载,妈妈又给我购置了一个木制书柜,可这书柜实在是小了点,用到现在也基本处于超载状态。竖的书放满了,顶上再塞横着放的书,最上一层还摞起更多的书。每个到我家的亲戚朋友都会竖起大拇指,夸我是个爱读书的人。
古话说得好:活到老学到老。相信我与书的缘分没有止境。
我与书作文 篇11
假如书是一支笔,那么我就是文具盒,我会天天把它带在身边;假如书是小草,那么我就是它身边的一块牌子,上面写着:爱护小草,人人有责;假如书是蓝天,那么我就是白云,我要在蓝天那广阔的胸怀里自由自在地游玩。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说过。
我喜欢读故事书,不喜欢读漫画书,因为,看了故事书以后,会学到一些有用的知识。
有一次,我去“三味书屋”看书,一进门,只见书店里人山人海,有老人,有小孩,有大人。我像飞似的冲到里面,选择了我喜欢的书看了起来。当我读到《卖火柴的小女孩》时,我为卖火柴的小女孩祈祷,祈祷她到了天堂以后,和疼爱她的奶奶一起过上幸福的生活;当我看到《狼牙山五壮士》时,我为烈士们的悲壮和不屈而流泪;当我读到《三国演义》时,我又对诸葛亮的雄才大略钦佩不已。
某一个星期天,我照例来到书店。我想找《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因为昨天晚上在电视上看到一头牛,已经吃完草了,嘴巴还在那里不停地动,不知它在嚼些什么东西。
我用眼睛急切地寻找,终于在“小学生读物”一栏里找到了这本书。我又手忙脚乱地寻找关于植物、动物的部分。找到后,我坐在地上认认真真地看书。
首先,我轻轻地翻开书的第一页,找到了一个小标题:牛为什么老是嚼着东西。我赶紧仔仔细细地阅读着下面的内容。原来,牛有四个胃,牛吃草时,草不经细致咀嚼就进入到胃里。在牛休息时,牛的各胃室有节律地收缩,使吃下的粗糙食物回到嘴中后被再次咀嚼,与唾液搅拌后再次咽下。这种现象就叫“反刍”。反刍通常在饲喂结束后20分钟至30分钟出现。每个食团经逆呕、咀嚼到吞咽的时间为40分钟至50分钟。正常情况下,成年牛每天有10个至15个反刍周期,每个反刍周期约持续0.5个小时。啊,我终于明白了,原来牛的反刍就像我们在复习功课。
我爱读书,书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书给了我知识,书给了我乐趣,书给了我力量。
我与书作文 篇12
书,一种令人陶醉的东西,书,一种令人轻松的东西,书,是海洋中的小小的波涛,书,是花儿中最开得最灿烂的一朵。书,还是我形影不离的好伙伴,更是我每天不可遗忘的东西。
还记得以前我比较小的时候,不怎么识字,爸爸就会讲给我听。故事听多了,字也识得多了,我便渐渐有了自己读书的兴趣,看书的习惯,我经常看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残狼灰满》、《象母怨》、《白象家族》等等,杨红樱的《男生日记》、《女生日记》、《非常老师》等等,还有阳光姐姐伍美珍的《依兰花女生》、《闪闪惹人爱》、《三色堇一直在思念》等等。这些令我回味无穷。我最喜欢看沈石溪的书了,看的时候,不时为正义的一方加油、鼓励;不时因为失败而低落、悲伤;不时因为两方打斗得难解难分而紧张、害怕;不时因为胜利而快乐、兴奋……看完后我都会把自己看过的故事与朋友说说、聊聊,和他们一起分享读书的快乐,看书的趣味。
记得有一次,我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唉,还不是因为那本我朝思暮想的书没看成吗!我的心愿难道就此绝望了吗?不,为了能读到那本书,我要奋战到底!可是,妈妈对我下达了命令——在睡觉时不准看书,我又不能违背命令,不不不!为了我的愿望,为了我与书的友谊,我终于忍不住了,拿起手电筒和书,如愿以偿地钻进被窝中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把妈妈的命令抛在九霄云外,把一开始的纠结也一同抛在九霄云外,谁知,狡诈的妈妈以到我房间里拿个什么东西作为借口,偷偷来看我在干什么,终于,在门打开的一瞬间,我还是被像狐狸一样的妈妈捉住了并且抓了个现行。可是,在妈妈的“口水进攻”“唠叨风暴”以后,我不顾一切,我行我素,照看不误。不久,我深深地陶醉在书的海洋之中,陶醉在书的花园里。过了一两个钟头,我把书看完了。我伸个懒腰,对着钟定睛一看,啊!我吓得差点叫出声——凌晨一点半了!我急忙翻身就睡……
我爱读书,书就像是个真诚的朋友,随时随地陪伴着我。书是必不可少的,它化身为小舟,载着我们向波涛汹涌的知识海洋驶去!
我与书作文 篇13
书,一个多么简单而又神圣的字眼啊!它在我心目中占着特殊的地位。在我记忆的长河中,总有“书的故事”在我的脑海里荡漾着,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每当捧起一本本书时,心里又不禁想起了一件件往事,回味着我与书的故事。
书,对于我又是多么重要的啊!如果我认定生命排第一,那么,书肯定是仅次于生命一―排名老二了。我曾经为书高兴过、幸福过,也为书哭过,为书伤心过,那也许就是我对书的依恋,对书的挚爱。每当看着一本本书“退休”时,我会感到无比的悲痛,那好比是把我的肉挖去了一块。我会把退休的书小心翼翼地藏进书柜里,我怎么会忍心挖出自己的肉呢?
不仅如此,我还为书“卖过命”呢?说起来倒也难以相信,不过,那绝对不是谎言,而是出自肺腑的真心话。小学二年级的时候,爸爸为我买了一本《木偶奇遇记》,我非常喜欢它。但是由于我的识字量不够,看起书来非常费劲――总得查字典。一天,我坐在一个池塘的岸边的柳树下,认真地读起来。夕阳虽然无限美好,但我无心欣赏,双手还是捧着那本书看着,可当我查字典时,那本珍爱的书就在我不经意的时候,“偷偷溜走了”,“啪”的一声掉在那池里。一刹那间,我就像一只失了魂的动物,一下子把头扎进池里,想去抢救那本落了水的《木偶奇遇记》,书是摸到了,可是那令人遗憾的事情又发生了,我刚学会游泳,一只手举着书,费力地游,结果喝了几口水。后来,小伙伴们,都笑我傻,说我为了书不要命。回家后又挨了妈妈的一顿臭骂,说我不应该为了一本书而下水,差一点出事。我哭了,眼睛里充满了无限痛苦与忧伤,但是,那并不是因为妈妈的一顿臭骂,而是对那本书的不幸遭遇而感到悲伤。虽然,尽力抢救,但是,书还是浸烂了,翻开书面,眼见的是字迹模糊,画面浑浊,我用力地用毛巾、褂子吸着水,想尽量挽回,可是一切都无济于事了,望着这本大花脸,我又伤心地流下眼泪。也许你会取笑我的行为,但是,如果你我有了同感,那恐怕你也会情不自禁的。
我与书作文 篇14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喜欢读书,因为读书可以开阔视野,可以让我在书中找到许多乐趣。
我最近迷上了四大名著中的《三国演义》。当看到《赤壁之战》这一章节时,汉和吴联手领兵放火把曹操烧得就剩几根毛了,多亏一场及时雨浇灭了大火,不然曹操早已命丧火海之中。我心想:诸葛亮不是神机妙算吗?他一定没算出要下雨,不然就晚一天放火了。书上还说:诸葛亮在曹操逃跑的岔路口的一条路上,让关羽领兵守着,还让关羽在那条路上点火放烟。刘备听了,疑惑不解地问:"在有埋伏的路上,点烟不就让曹操知道哪条路有人了吗?"诸葛亮却笑而不语。鲁莽的张飞自认聪明地说:"那曹贼对我二哥有恩,他下不去手的,还是让我去吧。"此时我的心里,也产生了和张飞一样的想法。这时候,只听妈妈喊道:"小书虫吃饭了,我做了香喷喷的锅包肉。"一听到锅包肉这三个字,我眼前一亮,冲到饭桌前。等我的肚子变大了,已经把读书这件事抛之脑后,只想着出去淘气去了。
在夜里,我在梦里看见关羽对曹操下不了狠手,把他放走了。最后曹操越来越强大,吞灭了吴和汉。我喊出声来:"都怪诸葛亮,他应该让张飞杀了曹操的。"喊声把爸爸吵醒了,爸爸还以为我从上铺上面掉了下来,连鞋都没来得及穿,就飞奔过来。看到我没事,才松了一口气。后来,我把事情告诉了爸爸,爸爸听后哈哈大笑说:"真是个小书痴。诸葛亮足智多谋,他妙算华容道,可不是儿戏。你想啊,刘备可没孙权强大。曹操剩下的地盘也会被孙权夺去,那孙权就更强大了,要打败刘备就是囊中取物。"听了爸爸的话,我恍然大悟,不禁感叹诸葛亮的才华。
正如冰心奶奶所说:“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我也深有体会,读一本好书,不仅能让我的小脑瓜充满智慧,还让我学会了许多做人的道理,让我在书籍中体验到了无限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