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的乐趣作文600字(精选3篇)

发布者:沙流水随 时间:2025-3-7 06:18

书的乐趣作文600字(精选3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书的乐趣作文600字(精选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书的乐趣作文600字(精选3篇)

书的乐趣作文1

以前的我,是一个性格孤僻的人,不愿与其他同性的孩子玩耍。每当双休日到来时,我总是寂寞的呆在家里,感到很无奈。妈妈看到了我的表现,就对我说:“要不休息的时候你看电视吧,那样不仅会增长你的知识,还会使你开朗。”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地不喜欢看惟妙惟肖的动画片了。

从一次偶然的经历,让我发现了我的新乐园——书。人们常说:“书的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中自有黄金屋。”而我却要说:“书,是我的第一个朋友。”

有一次爸爸去北京出差,快要回来时,他打电话和我说:“宝贝,我要送给你一件礼物。”我猜想是什么礼物?使我喜爱的变形金刚,还是航模?终于等到了,一天放学,我刚进家门,妈妈就递给我一个盒子,我对妈妈说:“这就是爸爸的礼物吗?”

我迫不及待的拆开了包装盒,首先映于眼帘的是一个精致的手表,下面,则令我大跌眼镜——竟然是几本书!妈妈轻轻地抚摸着我的头,爸爸送给你表,是想让你有时间观念,懂得‘一寸光阴一寸金’,还有那几本书,读完它,你就会受益匪浅。”

我极不情愿的读了起来没想到,才读了几行,我就被里面那生动的.情节所感染,原来是竟然这么有趣味!我如饥似渴的儒者,网聚了疲劳,沉浸在书海里,尽情的吮吸着知识“雨露”,再也不感到寂寞了。

是啊!书是人类的进步的阶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一艘小船,承载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奋勇前行;书是一片阳光,照明了前进的方向!

我爱上了读书!我发现,从此以后,我有了很多的好习惯、品格,我也渐渐地变得开朗,也与同龄人开始玩耍,并且产生了友谊。每当我捧起最为喜欢的《三个火枪手》是,便感到浑身充满了力量,充满了争议,这正是读书带给我的变化。

古人就说:“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位伟人在对话。”是啊!我们不仅要爱读书,更要爱读好书。

书的乐趣作文2

每一个人都渴望能拥有所有知识。而至今依然没有人能拥有金钥匙,打来智慧之门。人们总说知识是从书中获取的。可是,书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知识,还有无限的乐趣

自从,读了哈利波特系列的书籍。我不禁赞叹这位伟大的女作家罗琳。这一位英国女作家显然思维非常活跃,24岁那一年,她在前往伦敦的火车上萌生了创作“哈利波特”系列小说的念头。如今,令读者爱不释手的“哈利波特”竟然是这样诞生的。

小说中人物个性鲜明。主人公哈利波特父母詹姆波特与莉莉波特是非常优秀的`男女巫师。因被黑魔头伏地魔杀害使哈里成为了一个可怜的孤儿。哈里一直住在弗农姨夫与佩妮姨妈家。后来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认识了罗恩和赫敏,成为了好朋友。还有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结识了教父(哈里父母的好朋友)小天狼星布莱克。还有不亚于父母那般爱自己的混血王子斯内普教授。教授虽然很严格,但是却非常爱哈利,一切都是为了哈利好在“哈利波特”系列小说中,令我佩服的是主人公哈利波特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一个大难不死的男孩。伏地魔杀死的他的父母却无法伤害他,使他逃脱。三强争霸赛中,他与火龙决斗。不慎从飞天扫帚上摔落。为了拿回扫帚,他努力的怕,终于在火龙发现他的危急时刻,抓到了飞天扫帚,飞了起来。最后打败了火龙。大战蛇怪书,他不服输,至始至终勇敢面对蛇怪,最终用剑刺穿了蛇怪的头,又一次成功。也许赫敏说的对,哈利不是一个大难不死的男孩,而是一个具有强大力量的男孩!那一篇篇精彩的决斗篇章也正是我得到乐趣之处。

哈利波特的精神令人佩服,也许这就是为什么这个系列的书会吸引大家,让大家喜欢的原因吧。哈利波特给我带来的不是刺激,而是乐趣。

书的乐趣作文3

我的课余生活有很多,比如:写博文、听音乐、帮妈妈做家务,但我最喜欢在课余时间看书。

我借书的习惯是从一年级养起的:一年级时,我交了六元钱办了个借书卡。当时拿到借书卡,我想:“老师说过这个借书卡可以借两本书的,那我中午去借两本书吧!”到了中午,我拿着借书卡蹦蹦跳跳地往三楼借书室走去。到了借书室,我走进去一看,两三个人在排着队,于是我也去排队。一、二分钟过去了,到我进去借书了,我走进去,在书的摩天大厦里仔细地寻找着自己满意的书。大约过了一会儿,我终于找着了一本书:《水浒传》,这时,在外面早就等不及的人喊道:“快点,快上课了。”我听了,信以为真,随手拿了旁边的的一本书,急急忙忙地走向登记借书的老师那儿,把书递给老师,老师却拿走了我的'借书卡,用一个貌似扫把的东东“嘀”地一声扫了一下我的借书卡,接着再“嘀”了一下我的两本书:“可以走了!”老师一边收拾那些还回来的书,一边对我说。我知道可以走了后,抬起脚就往教室里跑。

一到星期五,我就拼命的写作业,第二天写完老师布置的作文。抄完作文的正文就开始一直缠着妈妈带我去书城,如果妈妈不同意,我就一直缠着妈妈到她同意为止。现在长大了,不用妈妈带我去,我也可以自己去书城了。

因为我爱看书,同学们“赠”给我了一个非常“博士”的外号“书呆子” 我每天早上来学校都很早,不是第一就是第二,我来的时候还很早,于是我就拿起没看完的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同学来了都没看到。

四年以来,每天中午去借书已经成为了我的习惯,偶尔借书室里的电脑不行了,我就到处找人借书;借不着也没关系,我就回家写完作业,打开电脑搜索一些好看的故事。

每次人家问起我为什么那么爱看书,我就“一本正经”的说:“因为看书能带给我快乐,我觉得我看书时就好像我也到了书的情境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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