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偶像的作文合集10篇
关于偶像的作文合集10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偶像的作文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偶像的作文 篇1
很多人都有自己崇拜的偶像,我也不例外,我的偶像==周杰伦。大部分都很熟悉他,我为什么崇拜他?可能有很多人都是因为他那小小的眼睛,独特的声音,其实在他光鲜亮丽的外表下,又着很多心酸的故事。
周杰伦出生在台北市的普通家庭,14岁时父母离婚了,他变得很内向,从3岁是周杰伦就开始练琴,要求的非常严格,但他没有动过;离开音乐的念头。
但是,在他高中毕业后,却一直找不到工作,只能应聘在餐馆当服务员,音乐救了他,给他带来了幸运,在台湾的偶像争选节目中·,吴宗筅决定给他一个机会·,给他10间写出50首歌,就挑出10首出唱片。周杰伦非常兴奋,接下来的10天,周杰伦一直在房间里,累了就在角落打个盹,饿了就吃方便面。他想就是拼了命,也要做最后挣扎,他几乎是一首连着一首地创作,就这样,周杰伦真的拿出了50首歌曲,每一首都工工整整。就这样。周杰伦的第一张专辑制作出来了,一发行便一鸣惊人,一夜之间,华语歌坛几乎被周杰伦的歌声统治了。
明星梦不是遥不可及的,其实,任何人都可以,只要你肯努力,就也可以从一名餐厅服务员成长为家喻户晓的偶像。就像周杰伦唱的《蜗牛》,一步一步往上爬就能够到达顶峰!
偶像的作文 篇2
你的名字就足够我爱一辈子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你的一举一动都牵着我的心,我很遗憾没从最初就陪着你,错过了这么多的你,每次回想起来,那种无力和难过的感觉,让我以后再也不想尝试。既然错过你的过了去,那么我想守护你的未来。
我的城市在中国的最北方,一到冬天就会有漫天的大雪,而你的城市在中国南方,相距两千多公里。我以为你的城市没有雪,我喜欢雪,说不定哪天你会来到我的城市,即使我们站在不同的地方,但却可以看到同一场雪。我记不清第一眼发现你是什么时候。记不清是晴天还是阴天,也记不清当时的我是什么心情,我只记得我后来很爱你。
你总是感激粉丝感激公司,可你最该感谢的人是你自己知道吗?没有你十年如一日的付出,我们又怎会看到舞台上闪闪发光的张艺兴?其实我们知道你很累啊,为什么不说出来呢?为什么他们都要来伤害你呢?你有什么错?他们自己没有合约精神坚持不了反倒要来怪你太坚持吗?
说真的,被那么多人夸奖你一定付出了很多吧?从小接触社会不容易;获得好评更不容易。一次两次,可以刻意而为;百次千次,足见性格和真心。可他们为什么都质疑你是假装的呢?自己做不到的事难道就认为别人也做不到吗?不过,你有多真实兴迷永远都知道!
华丽的语言我不会说,谨以此篇表达我的决心,我想支持他到老。
时光百转,你依然承受得起人生若只如初见。而我也依然能回应你不忘初心。我的偶像——张艺兴。
偶像的作文 篇3
每个人都有偶像,我也不例外,今天我想客观的说说我的偶像!
其实说tfboys的歌还是不错的,也听好听,长得也不错,可是脑残粉实在太多!
没说一句话都在招黑,为什么那么多人都在黑,就是因为脑残粉,如果说每个人都是理智粉,tfboys早就火的不要不要的了,可是呢,tfboys的小学生脑残粉全然占据了粉丝的四分之三,我希望如果小学生们喜欢他们的话就静静的喜欢就可以了,好好上学,别乱说话,希望大家挣做理智粉,不做脑残粉!这样才能让tfboys越来越好!
有些人就是一辈子也不可代替,就算擦肩而过,也会留下珍惜。
偶像的作文 篇4
他,是站在舞台上的人;他,是唱歌跳舞都接近完美的人;他,是总为别人着想的人;他,是我们触摸不到的人;他,是有演员天赋的人;他,……
他是一个明星,也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他热爱音乐,热爱舞蹈,同样也热爱表演。
他,叫鹿晗……
他精致完美的颜值羡煞了多少人,一看到他那天发呆的小表情就完全迷住了。
纯天然的萌物一枚,很多人看到他的第一眼就情不自禁的喜欢上了他。
一直以为他的年龄接近忙内,实际上他是个二哥,完全的逆生长。
喜欢踢足球出一身的汗,拼魔方只要50秒就能搞定。很多不了解他的人会说他是花瓶,外表好看什么都不会。可惜那些人不知道他的歌唱哭了多少人,他的声音美好的让人哭泣,他喜欢用手捂着胸口唱歌,他说话时喜欢加“完了以后”这样的点缀。他很义气,很照顾弟弟们,喜欢给人带来温暖。
鹿晗所有的感情,都放在歌里,唱歌的时候,他投入、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听到粉丝们的掌声,他笑了,感受粉丝们爱他的力量,他点头,露出最真诚的笑回敬;感受粉丝们为他的付出,他低头,再抬起头时,在灯光的照亮下,一层雾气蒙住他的眼。他哭了,他被感动了。
一路上,会有太多的流言蜚语,太多的不真实,太多的困难。就像你们说的,weareone!所以,你不是一个人,我们千千万万的粉丝一起的力量!我相信,肯定可以粉碎一切。未来,是属于你的!
的确,喜欢你这样的明星,就好像一个小孩,想要去摘天上的星星一样,遥不可及。但是,爱了,就是爱了,我会不顾一切。鹿晗你给我的一切,无论是感动,还是泪水,还是笑容,我都值得珍惜。
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我会对自己说把眼泪擦干,别折腾自己了,姑娘你还有未来,要像鹿晗一样不懈努力,上帝是不会辜负有梦想的人的。
他总是默默的为粉丝买过咖啡、面包、炸鸡,在机场给粉线分过糖果!会在微博上和粉丝互动!他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粉丝、家人和兄弟,却唯独没想到自己,永远都是傻傻的笑着,傻乎乎的样子真让人心疼。
这样的鹿晗怎么会不让我们所珍惜,时光请善待鹿晗。
如果有一种梦叫鹿晗,那我宁愿永远在梦中……
偶像的作文 篇5
我的偶像是雷锋叔叔,这位人民英雄,他生平做过无数件好事,深受人民的喜爱,可惜他英年早逝,早早的离开了我们,我崇拜他的原因是被他的一个小故事感动了,那是寒冷的夜,雷锋起床给火炉加火时,看到他队友的被子破了一个大洞,棉絮从洞口里飘出来,他的队友还在岗哨站岗,他毫不犹豫,一只手拿起自己的被子,另一只手抓起刀子,用力划在自己的被子上,被子的被罩破了,露出雪白的棉絮,他取出雪白的棉絮,只给自己留一小部分,他抓起棉絮,认真的塞进队友的被子里,塞满那个洞之后,又拿起针,一针一线的补着,他怕那个洞再破开,又缝了几道,直至缝到连缝都见不到,快到换岗的时候了,他赶紧缝好自己的被子,穿好自己的衣服,去换岗了。
沉寂的夜,星光点点,只有那呼呼入睡的队友和正在站岗的雷锋。
雷锋,你虽不是领袖,却永远令人难以忘怀,你虽然不是诗人,但你写的一篇篇诗文永留今夕,你虽不在了,但你的精神在现在得到广泛运用:做教育题材,把你的精神传给我们下一代;作为节日,让我们懂得助人与乐的道理……
偶像的作文 篇6
相信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喜欢的明星吧,我也有喜欢的明星,他就是——王俊凯。
一开始喜欢王俊凯,只是觉得他很帅,唱歌很好听。后来,为了更了解他,我开始搜集他的各种信息,这才知道原来他的成名之路走的是那样的不易,他也不是徒有外表的人。
王俊凯是一个优秀的人,他1999年9月21日出生于重庆,20xx年8月6日出道,到今年他已经出道六年了。明星在光鲜亮丽的外表后,不知付出了多少努力。我喜欢王俊凯,不仅仅喜欢他的外表,更被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所折服。
哪有什么一夜成名,谁还不是百炼成钢。王俊凯说过:“如果梦想有捷径的话,那么这条路的名字一定叫做坚持。”他曾是“TF”家族中一个普通的练习生。在高强度的训练下,他每天只能睡三四个小时,没有周末,没有节假日。在这看不见未来的训练中,陆陆续续地有人退出。可他没有,依然坚持训练,最终凭借一首《洋葱》,他成名了,开始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变得闪亮。
成名后的王俊凯,在训练的同时,也没有放弃学业。他利用各种细碎的时间复习功课,以优秀的成绩考入了北京电影大学。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学习。
11月1日晚上,我在看王俊凯个人演唱会的直播。看着在舞台上闪闪发光的他,我陷入沉思:现在,他的名字已经是家喻户晓,他已经是我们的榜样,可他依旧不曾放弃学习,依然在坚持训练。
坚持是雄壮的,因为坚持是由百般地敲打而磨炼出来的;坚持是甘甜的,因为无畏与不倒的毅力早已在心中播下了胜利的种子。
我,如此平凡,又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呢?所以我也要勤奋努力,争取跟上偶像的步伐!想到这里我觉得浑身充满了动力。为了离偶像更近一些,跟上他的脚步,我也要学会坚持。遇到困难时,偶像那份坚持总能成为激励我的动力。这才是追星真正的意义吧。
让我们怀揣着梦想,在实现梦想的道路上坚持下去吧!我始终相信:滴水能把石穿透,万事功到自然成!
偶像的作文 篇7
1994年1月14日金家添了一份欢乐,这晚大家都很高兴,因为这儿多了一个可爱的家庭成员……金钟仁。
我最喜欢的偶像就是他,他不但是我的偶像,还是我学习的好榜样,他叫金钟仁,我就是喜欢这少年。
之前曾经在网上流传了一句话:'你是大众情人,我是神经病人。'也对,因为他有令人吓疯的人气,我只能怨的是我只能当个亳不起眼的粉丝。
他叫金钟仁,我就是喜欢这少年。
他有深邃的眼神,他有性感的朱唇,他有分明的颚骨,他有完美的身材,他有带磁性的声音,简直是性感的代言人。
能够令我不能自拔的,岂止那么少。
钟仁曾说过:'成绩不好的话,请不要喜欢我。'说到这里,歉疚感立马涌上心头。我顿时觉得自己不配喜欢他,因为我成绩不好。所以我要努力读书才行!我甘愿为金钟仁做任何东西,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
虽然我是上千万人群中的一个不闪不亮的女孩。
他很喜欢跳舞,其中的芭蕾和爵士更是从小开始接触,长大后就成为了队内的主领舞。
他对跳舞的热诚加上经理公司的工作安排,令仅仅二十岁的钟仁患上严重的腰伤。一日复一日,腰伤日益严重,终于在一场表演里忍不住痛楚,倒下地了,事后也只是贴了一块药膏。这个坚强的小子仍带着微笑忍着腰痛说了一句:'腰痛没关系,可以表演的。'
当时我眼泪不听唤的从脸滑到下巴,一行两行的流下来了,是心如刀割的感觉,我很心疼,我敢说那种感觉是非常难受。但是,钟仁的眼泪一定不比我少,一定不会。
金钟仁,我的'偶像,我的老师,我的本命。
对不起,我连默默地举着横额和荧光棒来支持你的机会也没有。
对不起,我是如此微不道,丝亳不起眼。
但是,只要我能在九千九百九十九个人中为他点起一支明亮的蜡烛,我愿意继续沉迷下去。
他叫金钟仁,我就是喜欢这少年。
偶像的作文 篇8
“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
古往今来,李白的名声早已家喻户晓,“诗仙”的大名也已不胫而走。现今,世人还在不停地追崇。而我,也沉迷其中。
踏进玄宗的宫殿,在御花园的你开怀畅饮,写下了几首《清平调》。“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也成了千古绝唱。不难想象,昔日的大唐盛世美人杨贵妃是有多艳丽。想必,你也是陶醉其中了吧。
经过巴蜀之地,见到峥嵘崔嵬的剑门关,你又不禁感慨“蜀道难,难于上青天,使人听此调朱颜”。一袭白衣的你,在莽莽群山之中格外突出,高吟《蜀道难》,狂饮青稞酒,朗朗回声在山谷之间反复,惊起一阵飞鸟。
站在汹涌澎湃的长江边上,你与友人握手离别。临别之时,你略有醉意,并写下了“山随平野尽,江入大荒流。月下飞天镜,云生结海楼”这等充满豪迈壮志的诗句。怀想一下,荆门山郁郁葱葱,上下天光,一碧万顷,这也难怪你触景生情了。
可又怎知,你居然想成为一个浪迹天涯的侠客。雪白的衣裳佩带着三尺长剑和酒葫芦,边饮边作诗。在这情形下,你回想起了金戈铁马的年代,并提笔写下了《侠客行》。“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读起来时,你依然热血沸腾。成为侠客,也是你的第二追求吧。
呵!李白啊,真不愧是谪仙人!真不愧是我的偶像!
偶像的作文 篇9
从小学到初中,每当英语课上,我的脑海里便会闪现出一个别具一格的老头。整天凌乱的头发间点缀着几根“白毛”,好似一撮儿杂草其间洒落着几丝雪花。额头又高又宽,好像刻满智慧。他,便是我的课外英语老师——老吴。
时光追溯到公元20xx年,正值四年级的我与老吴初见,一个不足50平米的简陋小平房便是他的执教“舞台”。四周墙壁的大黑板上密密麻麻的英语单词,让人看得眼花缭乱。
老吴穿着一件六十年代的白衬衫,极富年代感。高高的颧骨撑起又长又瘦的脸,抱着一沓大小不一的资料推门而入,聚集了同学们好奇的目光。下巴上布满了芝麻粒似的胡茬,正宗的达茂话让我们倍感诙谐:“大家好,我叫吴永忠,口天‘吴’,foever(永远)的‘永’,中心‘忠’,可不是民间相传的‘无影踪’啊!”同学们顿时捧腹大笑。就这样,在一阵笑声中,我们认识了吴老师。
吴老师不但幽默,讲课时也绘声绘色。厚厚的镜片后那双明亮的眼睛滴溜一转,新奇的idea便冒了出来,这时,老吴又要在学习中与我们说笑了。有趣的谐音英语,奇特搞怪的“暗语”顺口溜,至今让我受益匪浅。
吴老师还很喜欢讲故事,捣地鬼的故事令我们毛骨悚然;他自己年轻时的荒唐经历却逗得我们前仰后合。不错的,吴老师常能用幽默的语言把我们逗乐,在快乐中引领我们探索英语的奥秘,令我百学不厌。
老吴也有“致命刑罚”,足以让同学们望而生畏。如果课上哪位同学被“瞌睡虫”侵袭,如果你的铁头功还算到家,尽可以踊跃尝试。只见老吴剑一般的两条眉毛竖起,犀利如刀的目光直射困意上头的同学,然后走到那位仁兄跟前拢起袖子,找准方位,在他后脑勺上用力一搓,教室中便传出嗷嗷惨叫,真是不亦惨乎,那瞌睡虫也早被吓得飞到爪哇国去了。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时光如天上的流星般划过,一晃我已六年级了,要出师毕业了。与亲爱的,德高望重的老吴告别的那天,吴老师像树枝一般干而瘦的手上托着一本珍藏已久的专攻英语的《葵花宝典》特意送给我。我接过来,心中万分感激,觉得这本书有千斤重,因为这本书中承载着吴老师对我学好英语的期望与鼓励。
吴老师,我心中的偶像,是我对英语萌发兴趣的启蒙者,更是我追求梦想的奠基人!
偶像的作文 篇10
今夜,群星璀璨,银河的浪花不断地拍着河岸。我痴痴地望着天空,又回想起小学的时光,小学六年的时光就像流星划过天空一般短暂。曾经有一位老爷爷,他虽不是老师,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想,校里的学生没有不认识他的,因为他是我校的守门人。他负责每天晚上把每间教室检查一遍,如果有门窗未关好,并留下字条作为提醒。因为我放学后经常在学校出墙报,所以认识了他。他有50多岁,鼻梁又高又直双眼深深地陷下去,额头上有几条皱纹,头上已经有不少斑白了。在我的印象里,他的脸上总是挂着和蔼的笑容,经常披着一件军大衣手里提着钥匙板,一晃一晃走到走廊的尽头,钥匙板上的钥匙哗哗作响。
那是一个冬季的下午,我和几个同学一边出黑板报,一边等着家长来接。不一会儿,走廊里便想起了那熟悉的钥匙声。“是老爷爷”,我心想。声音近了,“吱嘎”—声门开了,老爷爷走了进来,他依旧穿着一件军大衣,手里提着钥匙板,脸上挂着笑容。
“又出黑板报呀?”老爷爷亲切地问,他的声音有些沙哑,只见他的脸通红通红的。
“爷爷,您生病啦?”我赶忙问。
“我有些发烧,没事”。屋子里一阵沉默,“天黑得早,不要走得太晚,走时别忘了关灯、关门窗,我走了。”他咳了两声,转身离开了。
他生病了,他还要来上班,他还要在学校过夜,他还上一间屋子一间屋子地仔细检查……我的钦佩之情不禁油然而生。我走到门口,看着他远去的背影,他还是慢慢地,一晃一晃地走着,不时地吭吭地咳着手中钥匙哗哗地作响,仿佛在唱着一首颂歌,望着他远去的高大的背影,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
他,只是一位平凡的守夜人,所做的工作都是鲜为人知的。虽然他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贡献,但他那高大的身影和他那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在我心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哗啦啦……”钥匙的声音越来越小,他的背影也在那幽深的夜幕中,一晃一晃地消失了。我抬起头向窗外望,突然,一颗流星划过夜空,在繁星闪烁的宇宙中,那颗流星只是沧海一粟,它是多么渺小,多么平凡。但就是那颗流星,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