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小时候的故事

发布者:华山欧阳锋 时间:2023-3-31 02:41

名人小时候的故事

名人小时候的故事1

从盖尔出生的那天起,他的爸爸妈妈就开始为他担心了,因为盖尔左手的尾指边长了根小小的第六指。

名人小时候的故事

转眼间,盖尔已经3岁,父母把他送进了幼儿园。可上幼儿园的第一天,他回家后便眼泪汪汪地问爸妈和爷爷:“为什么我比其他小朋友多了一根指头?迪克说我是怪物。”大家都沉默了。是啊,随着年龄的增长,盖尔的第六根指头也长大了许多,看上去有点碍眼。此时此刻,爷爷陷入了沉思,盖尔是那样的聪明可爱、乖巧伶俐,他的伤心和自卑令爷爷感到不安。突然,他的目光掠过钢琴架上的雕塑。那是一尊泥塑手雕,大拇指用力地压在掌心里。爷爷像发现什么珍宝似的,立即把雕像拿在手里看了又看,然后会心一笑,把盖尔抱放在自己的膝盖上。

“宝贝,你看爷爷右手的大拇指,它是个小懒虫,从你出生的那天起,他就开始睡觉了,到现在都不肯起来。”爷爷边说边伸出右手,把大拇指蜷在掌心,然后让掌心朝下,并把盖尔的左手掌心朝上,当两只手合在一起的时候,正好10个手指,不多也不少。“我知道了,您的大拇指偷懒不听话,所以,我就替您长了一根手指,是这样的吧,爷爷?”天真的盖尔开心地笑了,充满了自豪。小小的他觉得,这第6根手指担负着重大的责任,它是来帮助爷爷的。

爷爷迅速把这件事告诉了家人和朋友,还请盖尔的老师在班上告诉其他小朋友,盖尔帮爷爷长了一根大拇指。小朋友们非但不再嘲笑盖尔了,还佩服盖尔小小年纪就帮助大人。

自从和盖尔说过沉睡的大拇指的事后,只要见到盖尔,爷爷右手的大拇指就会条件反射般地蜷曲进掌心。时间稍长一些,右手的大拇指就会麻麻地痛,得用左手帮忙才能慢慢地舒展开。久而久之,爷爷竟习惯成自然,时刻把右手大拇指蜷起来,也习惯了用四根指头吃饭做事。不熟悉的人还真以为爷爷的手原本就是那样的。而盖尔呢,自从听了爷爷的故事后,对第六指特别关心爱护,冬天的'时候还特意涂上一层厚厚的防裂霜,他觉得这是爱爷爷的一种表现。

一次,当爸爸妈妈把盖尔带到医院说可以切除第六指,盖尔大声抗议:“这是我帮爷爷长的手指,怎么可以切除呢?除非爷爷的大拇指睡醒起来了。”可是,爷爷的手指五年来一直习惯蜷曲在掌心里,它已经变形萎缩,完全失去了最初的力度,重新扳直已不可能,却使盖尔度过了幸福快乐的童年。爷爷对此,已经非常满足了。

当爷爷知道盖尔拒绝切除第六指的原因后,一股暖流涌上心头。他找来纱布,把大拇指缠住,然后告诉盖尔,他已经动了手术,手指马上可以伸直了,盖尔的第六指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盖尔听话地随父母去了医院,手术很成功,而爷爷的大拇指虽然用纱布缠了很久,但始终无法伸展。

爷爷去世后,父母将大拇指的真相告诉了盖尔。那一刻,盖尔受到前所未有的震撼,因为沉睡的大拇指给了他完整的人生,还真真切切地告诉他什么叫亲情。

名人小时候的故事2

四川乐山郭沫若故居保存着两张郭沫若的成绩报告单。

一张系嘉定府官立中学堂于宣统元年5月28日所发。郭沫若时年16岁,读完了中学二年级。成绩单上的成绩是:修身35,算术100,经学96,几何85,国文55,植物78,英语98,生理98,历史87,图画35,地理92,体操85。

另一张成绩单为四川官立高等中学堂所发。郭沫若当时18岁,读完了该校三年级第一学期的课程。成绩是:试验80,品行73,作文90,习字69,英文88,英语98,地理75,代数92,几何97,植物80,图画67,体操60。

从两张成绩单上的成绩看,郭沫若当时显然算不上优等生。第一张成绩单平均成绩79分,包括国文、图画在内的3门功课不及格,最差的仅35分。第二张成绩单上,图画、习字的成绩也很一般,倒是理科成绩如几何、代数等反而卓尔不群。不过,郭沫若后来终究没有成为数学家或医学教授,却匪夷所思地成了一代文豪,令那些信奉“从小看到老”者大跌眼镜。

郭沫若倘“其生也晚”,参加今日的`中考高考,这样的成绩单怕是很难捧进家门的,屁股上留下严父“望子成龙”的掌印不说,单是慈母那“恨铁不成钢”的悲叹,便足以令学子心重如山。之后,父母大人大抵会凭两次优良的数学成绩果断决策,定向培养他专攻理科,督促他心无旁骛地钻进方程堆。此类剧目如今尚在众多家庭频繁上演,不知喜耶悲耶?

学子试卷上分数的高低,与其日后成就的大小往往是划不上等号的。不计其数的时代骄子年轻时并无骄人的成绩单。说穿了,读书有读书的规律,学子有学子的追求,为人父母者还是少点功利,多些开明,顺其自然发展为好。这是历史的辩证法,也是生活对家长的考试。

名人小时候的故事3

英国著名的博物学家、进化论先驱达尔文在他的日记中记载,他曾经做过一件“蠢事”。

19世纪中叶,达尔文周游世界。一次,他来到非洲的一个原始部落,那里的人住山洞,吃草根野果,过着茹毛饮血的原始生活。达尔文在那里住了几天,有了惊人的发现:当气候恶劣人们找不到食物时,就将老弱病残的人分而食之。理由是,被吃掉的都是被认为没有用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达尔文很痛心:世界已经进入文明时代,而这里的人还这么野蛮残忍,一定要想办法改造他们。

他用高价买下一个当地的男婴,把他带回英国,他要用现代文明的教育方式,使这个非洲血统的小孩变成一个“文明人”。然后,再用这个“文明人”去改造他家乡人吃人的原始现状。16年之后,这个小男孩长成了“文明青年”,达尔文经熟人帮助,把他送回了非洲。

一年后,达尔文又来到非洲,想看看17年后的原始部落有多大进步。可是,他却找不到那个“文明青年”。当地人告诉他,他们把那个青年吃掉了。达尔文大惊:“那么好的人,为什么吃了?”“他什么也不懂,什么也不会做,留下有什么用?”

对于一个社会来说,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无论他如何“高明”,都不可能改变整个社会的现状,在人们还没觉醒的时候,想用自己认为是先进的文明的思想去“统帅”他人,结果只会徒劳无益。达尔文虽然是一位伟大的进化论者,但他违背了最起码的`进化规律:一个人吃人的原始部落,你想在短时期内让他们进入高度文明的社会,那是不现实的,从野蛮进化到文明,这其中必然要经历一个漫长而又痛苦的过程,这不是单靠一个或几个“文明人”就可以改造的。人类的进化是这样,推而广之,其他事情又何尝不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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