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察秋毫的历史典故

发布者:章豆豆 时间:2023-8-30 21:43

明察秋毫的历史典故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用到典故的地方还是很多的,典故的来源大致有三个。第一,来源于民间故事、传说、民间习俗、神话、历史上的著名事件,或是某个地名等。为了帮助大家积累更多经典典故,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明察秋毫的历史典故,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明察秋毫的历史典故

明察秋毫的历史典故

《艺文类聚·慎子》:“离朱之明;察秋毫之末。”

齐桓公小白、晋文公重耳曾在春秋时先后称霸,统领诸侯,是霸主中的代表。几百年后,战国时的齐宣王田辟强也想称霸,因此他向孟子请教。齐宣王对孟子说:“您能把有关齐桓公、晋文公的事迹讲给我听听吗?”孟子答道:“对不起,我们孔夫子的门徒向来不讲霸主的事。我们只讲王道,用道德的力量来统一天下。”齐宣王问道:“那要有怎样的道德才能统一天下呢?”孟子说:“我听说,有一次新钟铸成,准备杀牛祭钟,您看见好好一头牛,无罪而被杀,心中感到不忍。凭您这种好心,就可以行王道,施仁政,统一天下。问题不在于您能不能,而在于您干不干罢了!比方有人说:‘我的力气能举重三千斤,但举不起一根羽毛;眼力能看清秋天鸟兽毫毛那样细微的东西,却看不见满车的木柴。’您相信这种话吗?”齐宣王说:“当然不相信!”孟子紧接着说:“是呀,不能相信。如今您的好心能用来对待动物,却不能用来爱护老百姓,这也同样难于叫人相信。老百姓之所以不能够安居乐业,是您根本不去关心的缘故。显然,这都是干与不干的问题,而不是能与不能的问题。您问能不能行王道、统一天下,问题也是如此,是不去干,而不是不能干!”

明察秋毫的解析

明察秋毫 míng chá qiū háo

[释义]

明:明晰;察:看;观察;秋毫:秋天鸟兽身上新长出的细毛;比喻极细微的事物、现象。目光犀利;能敏锐地看清极细小微末的东西。形容人能洞察事理;不受欺蒙。

英文解释:

discover the minutest detail in everything;able to see the fine down of birds in autumn -- very perspicacious;be able topenetrate deeply into all things;can see the tiniest objects ;

[语出]

《艺文类聚·慎子》:“离朱之明;察秋毫之末。”

[辨形]

察;不能写作“查”。毫;不能写作“豪”。

[近义]

洞若观火

[反义]

不见薪新

[用法]

含褒义。一般作谓语、定语。

【语法】

动宾式;作谓语、定语;含褒义的意思

【易错】

明查秋毫,查应为察

【灯谜】

明察秋毫(打哲学词语一),谜底:微观

【英语】

be perceptive of the slightest

中英例句:

然而,他的目光很快就变得犀利而明察秋毫了。

Very soon, however, his look became keen andpenetrative.

你没听过成语吗,"法官明察秋毫"?

Havent you heard the phrase, "as sober as a judge"?

明察秋毫的造句

1、珠儿说着,目光中流露出明察秋毫的聪慧,抬起眼睛瞅着她母亲的面孔。

2、明察秋毫的鑑识人员总能利用微物证据,找到破案线索。

3、老总遇事能明察秋毫,想在他面前耍花样,门都没有!

4、真正的直觉是来自你对不同事物的明察秋毫。

5、在警方明察秋毫的侦办下,这件悬案,终於宣告侦破。

6、此番举动在法律上的确符合行动守则的规定,但欧盟仍将明察秋毫。

7、然而,他的目光很快就变得犀利而明察秋毫了。

8、你真是明察秋毫,问题的原因这麽快就找出来了。

9、多亏老爷明察秋毫,找出真正偷东西的人,还我清白。

10、他的眼力真可谓是明察秋毫,连掉在地板上的一根头发都能看得一清二楚。

11、这件抢案由於警方的明察秋毫,使歹徒无所遁形,很快就破案了。

12、他强调他对下属是明察秋毫,无所不知。

13、包公办案明察秋毫,宵小歹徒无所遁形。

14、福山依然是那位给我们描绘过“历史的终结”的统观大局者,但他同时也有着一双明察秋毫的如炬慧眼,从没看走眼过。

15、并且头脑发热的复仇可能冲淡那种明察秋毫。

16、明察秋毫吧,警官

17、这件案子亏得法官明察秋毫,终於真相大白,洗刷了被告的冤情。

18、施公在百姓心目中是廉洁奉公、明察秋毫的青天大老爷。

19、善于施压,知难而退,巧言善辩,和明察秋毫,这些细节的巧妙结合造就了罗斯福和卡特之间的差异。

20、无论嫌犯多麼狡猾,很难逃得过检察官的明察秋毫。

21、他能明察秋毫,他注意到一切事物。

22、一只明察秋毫的母花猫,伊然是座眨巴着眼睛的斯芬克斯34 ,呆在暖洋洋的窗台上朝这边望着,不忍心打搅他们。

明察秋毫的法官民间故事

波光粼粼的河边,有个叫唐宗普珍的姑娘正在洗衣服,她把一对金戒指放在岸边的石头上。无赖小偷格桑趁她不注意,把金戒指偷走了。

姑娘向法官报了案。法官查问无赖格桑,格桑说:“戒指是我死去的母亲送给我的。”法官想了想,说:“此案没有旁证,干脆你们一人拿走一只戒指算了。”格桑想:“这倒不错!一是顺从了法官,二是不化代价得到一只金戒指,我没吃一点亏。”于是点头同意。唐宗普珍想:“不能平白无故失去一只金戒指,就说是送给他,也讨不了一份人情。”于是大声说:“我不同意这样做,法官的判决不公平。”法官说:“好了,好了!现在证明金戒指是唐宗普珍姑娘的。因为那本是她的东西,所以她不想无缘无故送给别人。无赖格桑不化代价就能得到一只金戒指,所以他同意这样做。”就这样,法官根据姑娘和小偷的态度,判断出了金戒指的主人是谁。

从前,一个国王的小老婆怀了孕。大老婆想:“如果小老婆生个儿子,将来势必继承一位,国王定会把小老婆升为正妃。”于是,她在肚子上缠了很多很多布,对国王说她也怀了孕。

九个月零十天后,小老婆生下一个漂亮的男孩。大老婆趁其不备,把孩子偷走了,来到国王跟前说:“我生了一个男孩。”小老婆哭哭啼啼嚷道:“孩子不是你生的,是我的。”两人争得不可开交,国王无法分辨,找法官来处理这件事。

法官说:“你们俩抢这个孩子吧,谁抢到就是谁的。”

大老婆想:“只要抢到孩子,我就胜利了。”于是用尽全力拉扯孩子。小老婆心疼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血肉,不敢使劲拉扯,就松开了手。

法官说:“好了!现在证明,孩子是小老婆生的。她不敢使劲拉扯,生怕伤了孩子,因为那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血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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