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故乡的作文15篇

发布者:熊猫木木 时间:2024-7-27 20:21

(实用)故乡的作文15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故乡的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故乡的作文15篇

故乡的作文1

悠悠天宇旷,切切故乡情。这表达游子对故乡多少的思念啊!国庆的夜晚,我凝望月亮,不禁思念起我的故乡。

于是我决定回故乡!

经过漫长的4个小时,我终于到达我的故乡。刚踏上故土,我抬头就望见了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这条小溪真清啊!清得可以望见水底那条条可爱的小鱼儿在自由自在地游着:这条小溪溪真绿啊!绿得像碧玉的翡尽翠。 我渐渐地回忆起童年时发生在这条小溪的趣事,我经常和一群七八的小朋友来这儿钓鱼,有一次我钓上了一条金鱼,心中暗喜道:今天可以饱餐一顿了,可谁知,那条 鱼毫不客气地用 鱼尾打了我两光,我手一松那条鱼便掉进溪里了,解散时大家满载而归地回家,只有我空手而归,那时我心中愤愤地想:如果下次再让我钓到你,你就看我怎么以来整你:现在回想起来,我 常常 都会忍不住笑了起来,这条小溪已经印在了我的心里,我永远都忘不了 。接着我到了一片地瓜地,这块 地瓜地现种满了地瓜,而且都成熟了,我弯下腰把一块 地瓜扒开吃了没错和以前的味道一模一样,这时我总想起我的好朋友王华。可是和我从小到大的好朋友,他长得不高,但很帅,而且乐于助人,我们曾经一起烤过地瓜这块地就是他的家。我们烤 地瓜时,总是每隔十几分钟就去尝一次地瓜,因为时间关系我们总是尝到的都是没熟的尝到第21次我们终于吃到熟的了,那是一种说不出的`味道!!

我的故乡虽然并不完美但是我永远不会忘记我的故乡因为他记载这我童年许多有趣的事那些事早已印在了我的心里。

我爱你,我的故乡!

故乡的作文2

不到的地区叫远处,回不去了的地区叫家乡。

针对一个自小就被看押家乡的小孩子,家乡的印像确实是模糊不清。或许是带上这一份若隐若现,因此。我会想要在长大后,一个人返回家乡上学。

家乡是个好去处,虽然我离开那很久。还记得儿时,在书中见到有家乡的人,写家乡的美丽风景。实际上,每一个人写家乡都是会较为细腻,我不一定与那个人,便是一个地区的人,数最多也只有说算一个省或是一个市的人,但我还是被那个人的叙述给触动了。未曾不知道文本有时候是会坑人的,但可以令人用那般的词语去描述的地区,必定有那份风采,创作者也一定有那份与众不同的钟爱之情,我一直那样惦记着。

直到我返回家乡,确实,文本是会坑人的,我针对这片土地资源的喜爱,与别人,终归是不一样的,也因而,才算是家乡吧。

家乡在一个小镇上,小镇上的人很少,商家运营的時间与小镇的人的作息时间很是相互配合,却要我一个从异地回家的人有一些心里不舒服,一到晚上八点,便没什么店开过,也吃不到宵夜。

这地区挨近湘江边,仅仅必须走些路才可以到,而我一直很想要在下午的傍晚去湖边走一走。镇子的人很少来,来也仅仅匆匆忙忙来,匆匆忙忙走。许多最美的地方全是这般,长期性住的人并不会在乎这幸福多难能可贵,由于她们每天都能见到。而刚回家的我,当然是激动的,由于我从没这般挨近见过,碧海湘江。水流冰冷,不好像湖泊,会由于太阳照射而留有显著溫度,湘江壮阔,要想加温这水,是难了些。我常常在岸上发愣,有时候乃至携带清凉油来,为了更好地避免蚊虫叮咬,针对这一份美丽风景,我好像有一些固执了。

小镇的人很是激情,也仅有在这个地方,说家乡话如同普通话水平一样广泛,不用像在外面,遇上同乡,竟还必须说好普通话,有一些怪异。这儿的人激情,勤劳,日子也舒适安逸。可也恐怖,太非常容易沉迷于,令人因此沉迷。我也经常在这儿闹出笑话,好比家乡话不地道,好比买水果诧异于蔬菜价格的划算,好比不容易拾柴的愚钝……

或许自小生在这儿,我也会很快乐,但是,我却不感觉缺憾,我并不是沒有回家过,我也清楚的搞清楚着,这个地方,才就是我的'家乡。我不会习惯性将地区按照爱好来排列,由于排不出来,我针对家乡的喜爱,在外面针对某点景色的喜爱,是没什么对比性的。我回得来家乡,却不容易始终都回得去最开始喜爱的岁月,我不会畏惧,由于我明白,虽然我来过这一小镇的任何地方,去得些腻烦了,我也依然会喜爱这儿。不记得在哪里看过,時间消遣之后,这一件事儿仍在,就是永恒不变,我于家乡的爱,就是永恒不变。

谁都未曾回得了以往,但是又何苦回来,爱这一件事儿,迟早会传做到那片土地资源上来的,无论你在哪,无论你是不是可以再回来。

故乡的作文3

我不是背井离乡的游子;也不是四处流浪的无名艺人;更不是不重视故乡的小混混。我想家乡,但我就像张抗抗,不知道心灵深处,真正的家乡在哪。

我的祖籍在浙江,一个被称为“江南明珠”的地方,我没去过那里,我想它应该会很美丽,但我并不了解它。我生在上海,一个国际化大都市,虽然不是首都北京,但一种时尚、前卫的自豪在这里萌生。

我好比抗抗姐,想要找到自己心灵真正归宿。或许,梦中的精神家园,只能深深地埋在心底,就让它成为一个美好的幻想之地吧!在心的梦中,故乡,它是这样的……

在离家不远处有一座石桥,我天天在上面看日落。每一个黄昏,夕阳会以一种沉静、美好的姿态落下,我沉溺在它的余晖里,让我感到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飞快地过去了,以一种无声的方式。我开始变得惜时,因为时光是看不见的,而夕阳是看得见的。每天我坐在石桥上,听到河水流动的声音。我想,这就是时光流走的声音。

桥下的河水如银河般,在每天月光皎洁的光芒下闪烁。思绪就随河流漂泊,通往四面八方。盛夏的中午,当清凉而细腻的河水从脚尖轻轻淌过,仿佛时间将会在下一秒停止。

家乡的天空一定像天堂,在那白得透明的云段上,肯定有美丽纯洁的天使,在守护着这片圣土。白天,湛蓝湛蓝的天空映照出我那充满幸福的小脸蛋。白云柔软的像天蓝床单上的温暖。夜晚,繁星点点,坐在屋顶仰望天空,望着最亮的那颗星,似乎看到在浩瀚宇宙中的另一边,也有一个同样美丽的家乡,也有同样的.一个“我”,在望着天际。天际的星星闪呀闪,仿佛述说着这千百来,每一个属于家乡的美丽而又感人的故事。

故乡,你在哪里?如果真的不存在,我想,心中的那片圣土,就将静静地躺在我的内心深处……作为我心灵的最终慰藉。

故乡的作文4

我的老家在六安,一个小城市,但依然让我魂牵梦萦。今年春节终于有机会踏上回家的路途,一路上我都在回忆儿时在小城里的人和事,还有那乡下老屋的小院子。

小时候,因为我的淘气,我在小村庄里可是“鼎鼎有名”,我最喜欢跑进人家田里的大棚里去,大棚一般有两个进出口,人家跑到东边的大棚口,我便跑到西边的大棚口,人家跑到西,我便跑到东,如此周而复始,大人们累的气喘吁吁,我依然乐在其中,等到奶奶来了我才会从大棚里钻出来。但我年纪小,大人们不仅不说什么,还经常会给我一些田里种的小番茄,小黄瓜。

小村子里有趣的.事数也数不过来,最有意思的还是和我爷爷一起去种蒜。爷爷抓一把蒜瓣,我拿着小碗装一些蒜瓣,爷爷挖一个大洞,我挖一个小洞,爷爷放一个蒜瓣进去,我丢一个蒜瓣进去,爷爷留下大脚印,我留下小脚印。等到夕阳西下爷爷叼起一根烟,在我耳朵上夹根烟,抱起我,一起慢慢的回家。

回忆总是美好的,现实有时总会有些差距。直到看到建筑工地,我才想起来,原来小村子早就拆了,消逝在时代发展的滚滚洪流之中。将来在那片土地上的不再是大棚,菜地,小院子了,而是一幢幢崭新的大楼。我心里五味杂陈,为小村子的消失感到惋惜,对将来的故乡感到迷茫。城市在发展,这是不可抗拒的,首先这是一件好事,谁会不愿意看到自己的故乡变得繁荣呢?只是有些田园美梦怕也只能在梦里回味了吧。

故乡在变大,容得下高楼大厦,故乡也在变小,小到只容得下乡愁。

故乡的作文5

我的故乡在武汉,有许多名胜古迹,有雄伟的黄鹤楼、美丽的东湖、漂亮的樱花。

绚丽的'黄鹤楼像一位羞涩的少女,婷婷玉立在长江边的蛇山上。楼上雕龙刻凤,金碧辉煌,吸引着无数中外游客,古今无数诗人在此留下了美好的诗篇。直插云霄的电视塔高高耸立在长江边的龟山上,与隔江的黄鹤楼遥遥相望。白色的江鸥在蓝天下,碧水尚翱翔。这为我们江城又添加了一道美景。

著名的风景区----东湖,绿树依依、繁花似锦、碧波荡漾,是休闲娱乐的好地方。

美丽的樱花像一位美丽的淑女,粉嘟嘟的,我发现樱花花瓣是五片,每片中间都有一个小花蕊,小花蕊的香气常常引来蝴蝶、蜜蜂。来采蜜,小姑娘也常常把樱花别在扣子里,头发上。我最喜欢看樱花刚开的时候,那沁人心脾的香气,充满了空气中。

啊!我爱你,武汉;我爱你,江城;我爱你,故乡!

故乡的作文6

在我的记忆中,她的样子已渐渐的模糊,但我对她的感情无时无刻不在心中涌起。

——题记

在我小的时候就与家乡分离了,虽然有些生疏,但并不影响我对她的日思夜想。真有点范仲淹的“塞下秋来风景异,燕然未勒归无计的情感。

我忘不了她,忘不了对她浓浓的感情,也许在诞生的那一刻,上天就已注定,我对她的感情一点一点的增厚,不可分割。每当想起她的时候,我就会独自在一个角落里默默哭泣,默默哭泣。

“行到家相处,心中难免泛起一阵阵波痕。

在家乡,曾有一个茂密的小树林,是它陪伴我成长,是它让我不再迷茫,是它给了我一个美好的童年。可它却处在一个极其偏僻又有生疏气息的地方,里面长有续续嘟嘟的枯萎的小草,我又何尝忍心踩踏它们?那都因它们是我与外婆一起精心栽培的。尽管它们已没有了娇媚的精神气,尽管没有了郁郁葱葱的锃亮的翠绿色,尽管没有了熠熠生辉的生气,但我还是恋恋不忘,意义不舍。我梦想长大以后,把它们开发成有氤氲充满生气的怡园,让它们的心在即使在酷寒的天气也能向一把熊熊烈火奋力的燃烧起来!

再往前走,你会陆续发现有许许多多零碎不整的石头,或许它们与别的石头没什么差别,有高有矮,有方有圆,有厚有薄,我仍认为它们与众不同。每次经过时都会情不自禁的脱下鞋子,露出一双小小的脚丫,轻轻的踩在上面。如果你够细心的话,你会感触在每一块石头上的感觉是不同的。

沿着石头前行,就到了小河边,这是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如果把脚伸进带有丝丝凉意的河水里,那好奇的鱼儿都会来亲吻你的脚丫。我最喜欢的事就是抓小虾了。但是要想抓住它们,可要看个人的`本领了。我小心翼翼的站了起来,十个脚趾紧紧的抓着水中的凹凸不平的石头。佝偻着腰向前蹒跚的走去,越往下走越深,不知不觉河水已没过了我的小腿,四处张望着,眼神飘忽不定。在我转身的那一刹那,望见小虾正趴着吃东西呢!

我的眼睛紧紧的盯着它,仿佛眼球都要蹦出来,生怕它一瞬间就跑得无影无踪,我找准了时机,猛地向前扑去,紧握住它的小尾巴,按住它的肥胖身子,可它身上有黏黏的、无色的滑液,又加上它乱扑腾,差一点从手中溜走,幸亏我身手敏捷。我生怕它再一次从我手中溜走,就赶忙的放进了大木桶里。不一会,就抓了四五只。

在水中有许多碧翠绿的水藻。早在我小的时候,就会把它们压碎,会有绿色的汁液流淌出来,我们会用它来写字,写出来的字格外艳丽!阳光照耀在水面上,被映衬得格外让人捉摸不透那其中的奥秘。

故乡是如此的美丽,是我魂牵梦绕的地方。凝望着故乡的方向,追思着故乡的点点滴滴,我总是情不自禁的说:我回来了-我回来了

故乡的作文7

我冒着严寒,回到了相隔一千三百余里,已阔别十年的故乡。

舅舅的车在晚风中行驶,风透过车窗间的缝隙灌进来,发出“呜呜”的低吟。我靠在椅背上,一言不发地看着窗外一成不变的青山。

舅舅突然说,前面就是故乡的市中心了。我支起身子去看,夹在山峰中远远的是一片空地。市中心?按我一贯的理解,市中心得是高楼林立,说不定还会有足以容纳万人的广场。

近了,市中心是有个广场的,小小的,好像还有个平台,在夜幕的遮掩下模糊不清。广场周围围绕着一片约六七层楼高的房子,看上去像是居民楼,掩映在树中间。

车一下就开过了市中心,往前再开一会就是外婆家了。

我上次回去才三四岁,只记得我们住在一个老旧的房子里,是真的非常老旧——地面是灰扑扑的混凝土,即使拖干净也不敢脱了鞋往上踩;一楼甚至不能住人,我们几个人只得挤在二楼上。突然楼梯上爬来一条蜈蚣,外婆就冲上去一踩……实际上我也只记得这些了。

车停了。我眼前是一片整齐的小楼,有五六层高,如果能俯瞰的话,它们一定像棋盘的方格一样排列得整整齐齐。楼的下半部分刷着天蓝色的漆,上半则是浅红的,正对着我的是楼梯。妈妈说外婆已经在三楼等了,快点上去。

一层楼只有两户人家,我还在楼梯上时便看见了:一扇刻着简易花纹的厚重木门大开,暖黄的光洒满了楼梯口。

外婆坐在布沙发上,见到我之后就颤颤巍巍地站起来。外婆带着深紫的毡帽,帽子上浮了一层绒毛;一件红褐色的'棉袄,上面印着几朵牡丹,一条棕色的棉裤和一双暗红色也印着牡丹的棉鞋,身上令人想到老年人的不算很香却亲切的味道。

外婆艰难地挪过来。前脚响亮地踏在地板上,后脚慢慢地拖过去。每当拖鞋滑过两块地砖时,就会卡一下,然后拖鞋就从外婆的脚上掉下一点,发出“嗒”的轻响。我赶紧扶她坐下。

这时我这才来得及观察家里的布置,干净的大理石地板,头顶是舅舅买的吊灯,该有的现代化家具一样不少。

外婆和母亲聊了几句,我就上床睡觉了。我得好好休息,因为明天舅舅要带我们去逛街。

说是逛街,其实是去昨天只看了一眼的市中心。沿着新铺的柏油路走,马路两旁是我记忆中的土路。时不时有车开过,扬起大片土尘。舅舅说,这几年车多了不少,老塞车。听着像抱怨,可他是笑着的。

沿着马路走下去,我终于能好好看看这个不像市中心的“市中心”了。小广场真的很小,倒是有几个篮球架,年龄不大的孩子在下面争抢着篮球;还有一棵树,不高不大,却足以为运动的老人提供一片庇护;广场中间有一个高约一米的平台,几个孩子站在上面往下扔沙炮——一种不足手指头大的小鞭炮。声音不大,我却着实被吓了一跳。广场周围是一片居民楼,红砖隐于绿树之间。这附近没有任何高楼大厦的影子。不过,要是有了,也就没有了这份别样的情趣。

晚上外婆来问我:“住得舒服不?我回答:“住得挺舒服的,真的。我明天还想去逛一下可以吗?”外婆眼里的满含着笑意,满口答应:“好好好,你想去哪给你舅和你妈说,和你表姐出去玩。”

晚上,我睡得很香。在梦中,这个全新的家乡和我脑海中的家乡交织在一起,很美,很美!

故乡的作文8

远山,在静默里翻涌;晚归的鸟儿驮着夕阳慵懒地回家,晚霞透过苍老的树影,散落一地澄光。在微含草香的暮色中,故乡披着一层金橘色的暮光,格外温暖。

推开已然锈迹斑斑的铁门,门上崭新的铁锁格外刺眼,似乎与眼前破败之景格格不入。但门旁的一棵大桐树照旧,院内的景象也照旧,有一种说不出的熟悉之感却又抓不住。像是细沙,你越是抓得紧,它越是散落,成为一地散沙。再见阔别已久的故乡,内心的感受却是与这景一样,渐渐平复下来,静下来。远远地,便望见栽在院中角落里的`石榴树,正值花期,火红的石榴花在枝头热烈的绽放着,淋漓尽致的展现自己的魅力。

望着眼前如火的石榴花,记忆也在这深红中蔓延开来。好几年前的初春,正值春寒料峭,外婆移来一棵石榴树到院中。我和外婆一起将那棵石榴树种下。那时树木虽已半高,但是枝叶稀释,仿佛风一吹就会倒下。所以我每天照看那棵树,祈求它好好活着。外婆也天天来帮我一起照看树,给它施肥,让它强壮起来。但是那纤细的枝桠抵不过初春早晨霜露的寒冷,树枝大把大把的掉,我和外婆认为它熬不过这春寒料峭的早晨。可是,在春天的某一个早晨它却悄悄生出枝芽。

所以那热烈的红蔓延在漫漫岁月中,成为我内心不变的底色。

再次回到故乡,还是这火红的石榴树在院中守候,为我的记忆增添一抹靓丽的色彩。还有外婆慈祥的笑靥,溶在这热烈的红色中。

故乡的人情世故与风土人情我不甚了解,但故乡却是一个值得我不舍与留恋的地方,因为这里有我的根,有外婆和石榴树。

下午总会和外婆去田地里,锄草打药。像小时候一样,淌溪水,钓虾捉鱼。流年似华,时间同成长一起奔跑,跑的那样快,原以为已与童年擦肩而过,却不曾想田野的风,清澈的溪水记得那些无法忘怀的时刻与印象。

傍晚,迎着夕阳的外婆和我,都披上了一层金桔色薄纱。枝头上的昏鸦,田野的麦浪见证着我成长的足迹。那落日余霞暖暖的披在身上,牵着外婆的手,像天边云霞那样温柔。这便是故乡最美的样子。

捧一簇阳光,夹进记忆的扉页。故乡留给我最珍贵的便是这不经意的点点滴滴。

故乡的作文9

睡梦中突然惊醒,便再无法入睡。拉开窗帘,看夜色朦胧。月在混沌的夜空中徘徊着,带着一丝淡淡的乡愁,淡淡的思念。思绪便再也无法控制,飞向遥远的故乡。

老家是美丽的。村前村后都有池塘,每到盛夏时节,池塘里便开满了睡莲。没有人故意栽种,也许顺着风,种子就飘来了吧。我喜欢手托着下巴,头上带着自己边的柳条,一个人呆呆的坐在树下,望着这一畔莲花。偶尔吹来一阵风,混着水草和泥土的清香铺面卷来,树叶凌乱的沙沙声和蝉不知疲惫的演唱,构成了夏日最美的画面。

喜欢爬上房顶看落日。在那个时候每家都会有炊烟飘出来,丝丝缕缕,和着饭香,一起融入余辉中。太阳便在层层叠叠的屋顶中无声无息的落下。故乡人家房前房后都是有树的,每当这个时候,总会有成群的鸟儿归来,大人喊在外面疯玩了一天的孩子回家吃饭,村里便热闹起来了。所有的一切都陇上了一层迷离的色彩。

每当夜晚降临,总喜欢和几个伙伴们提着小灯笼在村子里疯跑。一闪一闪昏黄的灯在浓重的夜中忽隐忽现,像极了池塘边的萤火虫。那个时候多快乐,多天真啊…

后来五岁时随父母来到了长垣。这里的空气总是带着灰尘的味道,总是在喧嚣。初来这里的时候,还很好奇,久了,就茫然了。这是,我向往已久的'地方么?也是从五岁我开始住校,所以很少回老家。每当有假期,我就吵着回去。回去后自豪的像小伙伴们炫耀着我的学校多么多么好,看着小伙伴们羡慕的眼神,不免有些得意,但故乡的怀念。

提起故乡,脑海里飞速闪现出小时候和朋友们一起玩耍的场景,故乡是我童年的梦绽放之处,它的处处都有着我的回忆,那时单纯快乐的我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是那么快乐和充实。

刚走进家门,便跑到院子里去看花,花朵品种各不同,一个较大一点的树遮住了下面妖羞的花,风雨来临,它们也不惊慌,这棵树便默默的承受着一切,粉红的花瓣碧绿的叶子,火红的鸡冠花,这些鲜艳的色彩加上晶莹剔透的小水滴,让我的小手去摸一下又摸一下,讨厌的小橘子树上面结了好几个青橘,让贪吃的我只有远远看着的份儿。

爷爷带着我和表哥表姐去小河里抓小鱼,那天,下着蒙蒙细雨,我拿着走在河边,不知怎么的,我就扑通一声掉进了河里,浑身湿漉漉的,他们看着我狼狈的样子便哈哈大笑,我却在那里默默流着泪,现在想起那个场景都会忍不住哈哈大笑。

到了晚上,星星繁多,格外的闪亮,比起微弱的路灯,它们显得更加美丽,月亮圆又明,把周围的云朵也照得发白,寂静的村庄与其构成一幅别样的乡村之景,而我和小伙伴们却玩得不亦乐,“哈哈,我追上你了,我赢了”每个人的脸上都闪烁着光芒,但时而又会有吵闹声,毕竟在一起玩总会有吵闹声。

夜深了,桔子里更安静了,我和爷爷奶奶走在回家的路上,爷爷拿着电灯,奶奶刚拉着我走,生怕我看不见路而摔倒。

下雨时,外面格外凉爽,我便搬来躺椅放在屋檐下,静静地听着雨声,眯着眼睡觉,这种感觉实在太美了,看着一圈圈涟漪看着那如银线一般的雨丝,心中格外舒畅。

而如今,我长大了,那棵小树也长高了,而我却再也回不到从前了,那时小鱼自由自在地游着的小河而如今却处处是垃圾,晚上的星星也被那刺眼的路灯所遮盖,也没了吵闹声,唯一留下来的是我对故乡的回忆。

故乡的作文10

故乡似乎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就连能称为“景”的地方也少之又少。除了著名的汨罗江外,就几乎没有什么可观之处。但是如果你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你就会发现那些微小却美不胜收的景色。

故乡,故乡,关于你,虽然记住的只是点点滴滴,但是如果一一品味,依然会有温馨如初的味道。云的纯白,江的浑黄,还有那被彩色装扮的墓地,记忆中的颜色,就是我不可遗忘的美景。

天蓝得过分,衬得云朵总是异常纯白。并没有奇特的模样,只是因为它并不单调的形状,让它如同奇景一般,充满神秘的色彩。你见过一个圆形,接着一个圆形,整朵整齐飘浮的白云吗?你见过从圆形变成正方形,再变成不规则形状的云朵吗?反正我是见过的。但这还不是最奇怪的地方,当白云变成乌云,下起雨时,云团会随着雨的大小,来改变自己的大小。

故乡的墓地是最神秘的景象。那建在青山上的墓地,并没有让我感到恐怖,反而给我一种兴奋的感觉,它就如同蓬莱仙岛一般。神奇的是,本应幽暗恐怖的墓地,却并不是灰黑的肃穆之色。每块墓碑旁都长满了杂草,还有几束插着的假花,把本来应该让人感到毛骨悚然的墓地林,装扮成花与草的海洋。

故乡的江,是我最引以为傲的景色,尤其是那条汨罗江。汨罗江在我的心目中是附有灵魂的。流动的、波涛汹涌的江水是它的'双足;岸旁的野草是它的双手;它的上游有它的头颅、五官与大脑,下游有它的器官还有性格。平静时,江面上没有一点风浪,但愤怒时,那时,朵朵江浪,会变成骏马到处冲击。

景色是一个地区的灵魂。纯白的云,让汨罗柔软,彩色的墓地印证汨罗人的生死乐观;还有奔腾不息的浑黄的汨罗江,它是汨罗的血脉。故乡,故乡,并不是没有美,而是缺少发现那云、那墓地、那江的眼睛。

故乡的作文11

它给我支起了一盏灯,清澈而又明亮一一题记

故乡的门前有一棵小柿子树,小柿树上挂着一盏十分有年代感的灯,灯是燃油的那种。

儿时我总是好奇为什么要挂个灯在上面,我问爷爷,爷爷就说夜晚太黑了,太黑,看不清路。每每夜晚降临,那灯就被爷爷点上,发着微弱的光,但是光却十分温和,照亮这条街上夜晚回家人的路。黄晕的灯散着淡雅的光,照的脸上暖融融的,心也暖暖的。

偶尔的会有几户人拿着桌子、牌、麻将,往灯下一摆,和爷爷奶奶一起娱乐。这时我就会在路边的石头上坐着,伴着黄晕的`光,看着那一桌老老少少,他们出牌的声音或是赢后放纵的大笑,是那样的热闹。望着望着我心中冉冉升起了一盏灯,它照亮我记忆中故乡的模样。

最开心的时候是柿子成熟的时候,小朋友们不知道为何喜欢摘柿子,尤其是在晚上,可能是那盏灯的缘故吧?现在想想夜晚那灯照的柿子格外诱人,橙黄橙黄的,从里到外亮晶晶的,闪着,引诱着你,发着诱人的光,这应该是灯的魅力吧?呼朋引伴,一两个人爬上树,余下的在下面拾。伴着灯光,我们吃着香甜的柿子,心里开心极了,暖融融的。心中的那盏灯又亮了几分。

家乡有一大特色是跳秧歌。不打牌的时候,人们就会把鼓锣什么的放在灯下。人们围成一个圈,在中央敲锣打鼓的,又唱又跳着,长辈们最尽兴的是喝点儿小酒,伴着鼓声,锣声,尽兴的跳。伴着灯,看着它们欢快的身影,欢畅,心中的那盏灯更亮了,勾勒出了故乡的模样。

可是……好景不长。

不知又过了多久,树上的那盏灯就再也没有亮过,家乡也变得冷清了起来,再也没有欢畅欢快的声音在灯下,柿儿树成熟的时候,再也没有人陪我摘柿子,也再也没有敲锣打鼓的欢唱声.....寂静、冷清。几只麻雀划过天空,那声音显得格外凄凉,街上也仅有午后,或许会有几个老人搬着板凳坐在自家门前,沐浴着光,眯着眼睛度过一个下午。

反正就是十分冷清,心中的那盏灯渐渐弱了下来。

爷爷看出我的异样.无言,叹了口气,又一次的在夜里点上了灯,虽然没有人,但在树下,我却异常的温暖,看着黄晕的灯光再次打在脸上,这种久别重逢的温馨让人觉得略微诧异,渐渐的,泪水夺出眼眶。夜,寂静而又冗长,无边的黑暗笼罩在这片大地上,而面前的灯光却格外明亮,心中的灯也越燃越旺……

我现在也早已远离了故乡,可是每每夜晚降临,心中的灯就会再次被记忆里的那个人挂起、点亮,在梦里我会找到故乡,那是我魂萦梦绕的地方。

不知道我再次回到故乡,是否还有欢快声等着我,秧歌声伴着我,陪我摘柿子人是否还会站在树下?又是谁再次点燃故乡的那盏灯,或激起我的泪光。

故乡的作文12

我家住在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虽然是个小镇,可它很有特色。

春天,山里出现许多忙碌的身影,有的在挖笋,有的在种树,还有的在爬山。春雨过后,土里会冒出一个个尖尖的小脑袋——竹笋,也就是小时候的竹子。有些还未露头的藏在枯竹叶下面,而铺满竹叶的土地上总会留下挖笋人的足迹。春天真美!

夏天,人们都喜欢去风车公路上闲逛。沿着弯弯的公路,路面上凹凹凸凸的`,走起来别是一番趣味。夏天的风既不是温的,也不清凉,而是有些热。爬到山顶后,白色的大风车屹立在眼前,巨大的叶轮在风中旋转,给人莫名的震撼。路边的树上,繁茂的树叶里传来小鸟的歌声。路旁的鲜花早已绽放,花的清香飘进风里,带给每一位爬山人淡雅的清香。路上小贩们的叫卖声,林间小鸟的歌声,还有那被风吹动的树叶的沙沙声,组成了一曲别有特色的交响曲,传遍整个山谷,曲中还混杂着草地上夏虫的叫声,夏天真热闹!

秋天,正是螃蟹肥嫩的时候,红膏炝蟹是宁波人的最爱,蟹肉中粘着美味的蟹黄,肉白白的,特别肥美。吃起来,甜嫩嫩的,无比鲜美,让人吃了一口又一口,不一会一只大螃蟹就只剩下一堆蟹壳,再吃上几个田间刚摘的瓜果,是多么的惬意。秋天真美味!

冬天,暖阳照进一个个的小村庄,村里的人们就会三五成群的在那里聊着家常,聊着一年的收成,聊着来年的希望。小孩在则早早的盼着过年,可以放烟花,贴对联,看社火。冬天真喜庆!

这就是我的特色故乡,欢迎你们到来!

故乡的作文13

国庆节到了,爸爸、妈妈、妹妹、奶奶还有我到爸爸的老家——麻城去玩!我们这里离那里好远啊!中午出发,行驶了4个小时才到。我们在车上沿途浏览了好多美丽的景色!兴奋、激动和欢声笑语洋溢在车厢里……

临近湖北的时候,我第一眼就看见大山,它们碧绿碧绿的,连绵起伏。车子时不时穿过一个个山洞!每到一个隧道,妹妹就兴奋地大喊:钻山洞咯…… 近处的山,能看清一颗颗树木;远处的山,被云雾包围着!车窗外,仿佛是一幅长长的`画卷!如果这是一幅画,那这个画家一定很出名!

到了村头,远远看到一座小桥,桥下是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都可以看见倒影了,人们保护的真好啊。天空的云彩,一丝丝、一团团的,有的在天空安静的踱步,有的像极了调皮的娃娃,嬉戏打闹!天空也是一幅不一样的画卷!

记得几年前回老家,村里的房子都是茅草屋,现在都变成了一栋栋漂亮的楼房,家乡的变化可真大呀!人们也很热情,我们刚一到那儿,亲戚们就热情的打招呼,有的还邀请到他们家去坐坐!临走还送了我们好多当地的特产!他们很勤劳,每天比我们起的还要早,辛勤地种田,料理家务。有的还做些小手工赚钱!他们也好辛苦呀!我最开心的是看见了一群群的小鸡跟在鸡妈妈和鸡爸爸身后玩耍、捉虫子!它们像极了调皮的我和妹妹,一到周末,我们就和爸爸妈妈去奥体散步,锻炼身体和玩耍两不误!

城市和农村的差别可真是大!大城市,有很多漂亮的高楼,而农村是矮小的瓦房;但农村空气很清新,而城市不是那么清新。所以各有各的优点,各有各的缺点。就像我们人和人一样。我们要正确的认识自己和他人,多学习别人的优点,才能取得进步!

故乡的作文14

在一个青山环抱,美丽富饶的地方,人们和和美美、互相帮助。那儿,就是我美丽的故乡——永泰。

稀疏的雨点儿打在家乡的沙石上,那清脆的`旋律,好似一首青春的赞歌,大自然的一切生物都是乐器,为春天演奏着欢快的歌韵。慢慢地,雨过天晴,天边慢慢出现了一座桥,它共有七种颜色,赤、橙、黄、绿、青、蓝、紫,这些明丽的色彩倒映在家乡的树上、河里、土中。每一样生物都被装扮得五彩缤纷,即使是那些不起眼的小虫子,也能被好好打扮一番。

晌午,森林里的小动物们都去打盹了,可知了却不想睡觉,他还是在树上“知了、知了”地叫着。或许他根本无心午睡,而是反复练习着那谁也听不懂的曲子。

夜晚的家乡最为美丽,月色把每条小溪、每片树林,每户人家包围着,好像给大地披上了一件朦胧的风衣,让人摸不透它。墙角的一株夜来香摇着它那修长的花枝,在月光下,散发着令人陶醉的香气。清风阵阵,给人们送来了凉爽。劳累了一天的人们都回到了家里,躺在自家的小院乘凉,邻近几户人家的孩子们也总爱凑在一起,在院里躲猫猫、过家家,玩得可开心了。

这就是我美丽的故乡,也是我永远的故乡,我被它的魅力深深吸引着。希望许多年过去,它还能像现在这样,无比秀丽!

故乡的作文15

故乡在南疆建水小城,一个小巧秀丽的地方。那里虽不出名,却也是个文化圣地:米文化、祭孔、花灯小调还有天井。

建水的民居如同这个城镇一般小巧,多是四合院式的小方块,也称之为一颗印。从空中俯视,一枚枚小巧的印章印在这一片宁静和乐的土地上,而那中间小小的阴刻,便是天井。天井不大,四周都是较高的石阶,多用青石板,中庭用石板密铺,雨天的阴柔配上青石的冷冽,别有一番江南的韵味。边上有一个引水的小孔,为的是防止下雨天雨水积起来,漏进屋里。天井中间多留空地,不放什么摆设,只是夏天铺张凉席,冬天支个火盆,家人围坐,邻里时常光临。大人们拉着家常,小孩子则比

谁的弹珠多,偶尔争上两句,也更增几分童趣。

曾外祖母曾是大户人家的小姐,有幸住过祖屋。虽然从外面看起来多是些汉文化的正统体现,走进去映入眼帘的依然是一样的天井。对于孩子们,大户这一封建名词可不如弹珠作数,在一起总是不分彼此,一同挤在天井里。夏夜,一同躺在凉席上数星星,好不惬意,时常不知时地睡过去。大人们兴许是因了孩子,也放了身段拉家常。月光下,十分融合。

后来离开了祖屋,一家人搬到了乡下。两层楼的水泥房,却依然在中间留了天井,虽然比以前小了许多,邻里间也似是因为空间不大而不常来,但一家人坐在天井中,吃着邻里互送的小吃,分享叔公到哪个邻居家帮忙遇到的趣事,依然满心温暖与安逸,一家人其乐融融。

然而,天井在消失。已有些年头没有回过故乡,再回去,却发现那里变得太快,我已不再熟悉。也许是因为社会在进步,高楼开始增多,那些小巧的一颗印越来越少,偶尔几个韵味古朴的`院落,也不过是作为文化遗产供人参观。街上立着些所谓复古的门面,招摇着,深凝的灰色增不了它的厚重,反而更显轻浮。乡下的情况也不大好,水泥楼间的小小天井已被封了顶,一条长桌充斥着它。用脚步丈量天井,却没了雨天的水帘滴下在天井里开出无数晶莹的水花,也没了凉席上星星伴着的梦。天井,已不在。每日饭后,偶尔聊两句,其余时间便是盯着电视。

汪曾祺先生认为时代的发展必将淹没一些文化,比如胡同。这也许是一种进步,因此,他告别胡同时是伤感又乐观的。然而,我觉得,天井的消失,似乎只是物质的前进,是掩在浮华背后的悲哀,让人心痛。可是,我依然只能告别。

别了,天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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