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三个火枪手》小说观后感700字
《三个火枪手》,又译《三剑客》、《侠隐记》,是法国19世纪浪漫主义作家大仲马的代表作之一。该书曾五次被翻拍成电影作品。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一些看《三个火枪手》小说观后感700字,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看《三个火枪手》小说观后感700字1
世界大文豪大仲马手下的《三个火枪手》是如此精彩,三个性格各异,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阿多斯,波尔多斯和阿拉米斯。他们性格好强,因而与另一个主人公达达尼昂打了一架,可谓“不打不相识”,与达达尼昂交上了朋友,四个人成了著名的火枪手。勇敢而朴实的达达尼昂和他三个多情善感的火枪手一起证明了“此文来源于范文搜网拼才会赢”这句话。
他们红衣主教死亡的威胁,也不怕呆在巴士地狱。因法国王后和白金汉公爵之间的此文来源于范文搜网情,所以红衣主教一直想抓住王后与白金汉公爵的关系的把柄,来打击和消弱国王的的`力量,而达达尼昂与三个火枪手为了维护王后的尊严,粉碎了红衣主教一个又一个的计划,挫败了红衣主教一个又一个的阴谋。
另外,为了营救他心此文来源于范文搜网的波那雪太太—王后的贴身侍女,也是王后与白金汉公爵秘密约会的联系人,因此红衣主教绑架了她,为了救出波那雪太太,达达尼昂又一次与红衣主教的爪牙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再一个红衣主教一直把拉罗舍勒这个胡格诺派新教徒在法国的最后堡垒视为眼中钉,确切的说是拉罗舍勒得到了红衣主教的死敌白金汉公爵的支持。
也是白金汉派遣英军舰艇和士兵在离法不远的雷岛登陆增援新教徒。所以当上了首相的红衣主教黎塞留为了巩固中央集权,决心彻底摧毁拉罗舍勒,派兵围攻与占领新教徒的主城拉罗舍勒,大挫了白金汉公爵。
这个故事是个悲剧,一切为了王后和白金汉,而红衣主教竭力制止,导致了一个两败俱伤的结果,白金汉,波那雪被红衣主教的手下暗杀,火枪手各奔东西,只留下了达达尼昂一个人。这又告诉我们,人与人之间的斗争阴险狡诈的,危险无处不在。
看《三个火枪手》小说观后感700字2
我看的是傅雷的译本,当代的应该都差不多,浏览了一下伍光健的译本才觉得这样才算是妙趣横生啊,当代的译本太罗嗦了,语言缺少美感,过于冗繁,人物也少了很多魅力。
本着回味童年的想法看的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就是人物非常轻浮简单,原本描写为非常刺激的冒险也是那么的缺少必要的目的性,原本在我心目中非常伟岸的四位侠客原来是如此庸俗和不堪一击,如果要和金庸笔下的侠客相比的话,他们是难以称之为"侠"的人。
他们遵守着一套属于那个时代的绅士条款:一,贵族与平民等级森严,仆人就是仆人,主子就是主子,贵族得到尊重,平民受到轻视;二,情妇与情夫无所谓单方面的忠诚,最简单的例子就是阿拉米斯有很多神秘的情妇而情妇们也有多个情夫,这仿佛还形成了一个令人羡慕的关系网;三,荣誉至上,面对挑衅必须豁出性命,即使是最沉着的阿托斯也无法冷静地对待毁掉他声誉的米拉迪;四,君子不爱财,取之有道,散之有理,波尔托斯为了出征的装备骗取律师妻子的同情心并装作其表弟来到其丈夫家中,受到他的冷嘲热讽,还尝到了非常经典的一桌吝啬的晚餐,阿托斯在与温特勋爵的朋友决斗之后杀死敌人并发现了他满满的钱袋,在自己非常窘困的时期并没有取走钱财而是散于这位敌人的奴仆。
对国王、红衣主教、王后以及白金汉公爵的态度也是那么的令人费解。两国征战,他们并没有一心为国上阵杀敌,经常趁着空隙吃肉喝酒,当得之红衣主教给米拉迪刺杀白金汉公爵的任务并想报复康斯坦斯之后马上通知王后和温特勋爵严加戒备,差点保护了自己的敌人白金汉公爵。和红衣主教一直是敌对的达达尼昂,最后接受了红衣主教的任命。
而接上“达达尼昂三部曲”的后面两部,发现很多疑问都豁然开朗。
相对后面两部的沉重,第一部就是一部充满阳光的年轻人的冒险喜剧,虽不算无邪但算得天真,拿太多的天平来度量这些年轻人是无谓的,因为此时此刻一切争斗比起兄弟和酒肉显得如此的不值一文。
他们不是绝对意义上的侠客,他们是四个有血有肉光明磊落的男人。二十年后,中年的他们开始分道扬镳,三十年后昔日并肩作战的朋友分居两派,在朝廷斗争的漩涡中彼此成为了牺牲品。
最让人心中一凉的是他们经过岁月的洗礼变得棱角冷峻,失去了往日对世俗的举重若轻。但他们一定会在不经意中记起那个在拉罗舍尔围城战中阳光明媚的早晨,四个年轻人在危机四伏的圣热尔韦棱堡一面谈笑风生地吃着早饭,一面肩并着肩地和敌人火拼,一不留神就会葬身弹雨,却还潇洒地拿着餐巾当大旗,在此刻的他们看来,人若蝇营苟活不如从容一死。
到最后,情人,兄弟,毒妇,仇敌,忠诚,热血,背叛,苍老,变成死前的淡淡一笑,在米拉迪的处决中,我曾在狂风暴雨的夜晚为正义举剑,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当你死去,我会原谅你在人世间的一切罪恶,如同原谅此刻的我。
看《三个火枪手》小说观后感700字3
《三个火枪手》是享有“通俗小说之王”美誉的法国文学巨匠大仲马的代表作之一。这部书讲述了主人公达达尼安与其三位火枪手伙伴,一起用生命保卫着法国的和平而又艰险的传奇故事。
故事背景却变化多端:时而是路易十三宫廷,时而火枪卫队队部,时而又是拉罗舍尔围城战大营等等。但是在大仲马的“神笔”下,每一处都显得添加了许多神秘色彩,故事场景就变得如同仙境一般。
大仲马应不是现实主义作家,他的小说犹如神话,每件事都似乎非同寻常,却事事都惊心动魄,引人入胜。
在大仲马看来,“历史是什么,是我用来挂小说的钉子。”换句话说,大仲马既会编故事,又精通改写历史。沉睡在历史书中的人物,却在另一个奇幻的世界中,被注入了性的生命,接着,就在这里创造着非凡的故事。而一个乡村青年却成了,保卫了法国和平的英雄。
但是这个传奇故事,还得一一道来:
踏上传奇之路前的达达尼安,不过只是一个剑术超群,却对万千世界了解单薄的小伙子。在帮老爸送信的路上,达达尼安一个不小心,使信落入他手。为了找回信,他冒冒失失地惹到了三个火枪手。在另一个偶人的机会中,这三位火抢手:沉着冷静的阿多斯,少言寡语的阿拉密斯,和强壮无比的波尔托斯。成了最亲密无间,最铁的好哥们。达达尼安的剑术也是朋友们赞赏不绝的。
达达尼安渐渐地便了解了他们的对手。老谋深算,最阴险狡诈的幕后黑手:红衣主教黎塞留。还有他的爪牙:表面如花月貌,内心却毒如蛇蝎。
达达尼安险些丧命。
在为奥地利安娜王后,送一封重要信件的路途中:波尔托斯在尚蒂伊受伤,剩下三人继续赶路,阿拉密斯在博韦中弹,受了重伤的他,又坚定地挺到了克雷沃克尔,在旅馆中疗伤。阿多斯和达达尼安,继续前进。阿多斯留在了亚眠。达达尼安和卜朗舍,这主仆二人,则一口起跑到了圣奥梅。马却死也不走了。达达尼安在港口刺死了一位贵绅,拿到了特别许可证。
在完成了任务后不久,拉罗舍尔围城战爆发了,法座黎塞留想卷土重来,杀死达达尼安,但并非成功了。反而,失败地他,让达达尼安窃听到,米莱狄的任务,并借此机会把她囚禁在英国。米莱狄总是用花言巧语,来勾引男人,她通过费尔顿,逃走并指示费尔顿刺杀白金汉公爵。
但是达达尼安,一直都在策划,心中的仇恨一直催使着他杀掉米莱狄,他一次成功了!也完成了自己的心愿,成为火枪卫队副队长。
他用自己的生命来保卫法国的和平,同时也体现了他人生的价值。活出了人生的意义。我十分佩服他的精神!
看《三个火枪手》小说观后感700字4
大家都读过《三个火枪手》吧,即使没有读过,也一定听说过。对,它就是很受欢迎的大仲作品。去年暑假,我读了这本书,完全被这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吸引住了,仿佛和作者一起进入了这美丽的故事。
这个故事描写的是17世纪的法国,者争权夺利,矛盾重重。主人公是一个法国小子达达尼昂,他善良、淳朴、聪明,一次又一次把自己的朋友从危险中拯救出来,一次又一次粉碎红衣主教的阴谋。说到这里,我不得不提到达达尼昂的三个朋友——三个火枪手:阿托斯、波尔多斯和米。他们是非常好的朋友,他们正直、勇敢,有绅士风度。说到他们和达达尼昂是怎样认识的,那真是一段奇遇,可谓不打不相识。达达尼昂无意间冒犯了这三位火枪手,他们为了荣誉要和达达尼昂决斗,达达尼昂只好硬着头皮接受了。达达尼昂本来想去送死,谁知红衣教主的卫兵来了,他们人多势重,要和三个火枪手决斗,达达尼昂则加入火枪手这一边,就这样,大家同仇敌忾,一起战胜了敌人。也正因为这次战斗,化解了大家彼此的误会,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达达尼昂经努力也加入了火枪队,从此,四个人形影不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大家接受了反抗红衣教主的任务。
故事也就此展开。作者生动地描写了他们四个人战斗后面的场面,以高超的写作水平烘托出达达尼昂、阿托斯、波尔多斯、米这四个个性炯然不同的人物。看了这部小说,我也受益匪浅,“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朋友能给自己带来很大的帮助,就像这四个朋友互相帮助,共渡难关一样,也就是因为这样,他们才能从一个个危险和困难中走出来。而且,人要证明自己就要以实际行动来证明,在经历了无数风险和危难后,达达尼昂终于获得了自己想要的一切。
看《三个火枪手》小说观后感700字5
这个暑假我读了《三个火枪手》这本小说。我完全被故事情节所深深吸引,文章作者大仲马以他独特的构思所打动了我。故事曲折离奇,非常扣人心弦,让读者和主人公一起喜怒哀乐,和主人公一起进入这美丽的故事中去。
故事描写的17世纪的法国,政治者争权夺利,矛盾重重。主人公是一个法国小子达达利昂,他善良淳朴聪明,一次又一次把自己的朋友从危险中拯救出来,一次又一次打破红衣主教的阴谋。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到达达利昂的三个朋友——三个火枪手:阿多斯,波尔多斯和阿拉米斯。阿多斯,波尔多斯,阿拉米斯是三位非常好的朋友,他们正直、勇敢,为了朋友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大家同仇敌忔,一起战斗敌人,结果他们以胜利而告终。
读了《三个火枪手》,我印象最深的是这四个小伙子不畏艰苦的精神,正是这样,他们才能从一个又一个危险与困难中走出来。这使我不由的想起那件事:
那还是我上学期在学校锡剧团的时候发生的事。有一次,我们要去参加一次重大的在展演,而我们又没有新节目。时间又很紧迫,我们只能在这短短的几天时间内排出一个新节目。第一天,老师教场,虽然几遍听下来,只有三分之一听得懂,可我们还是在一次一次的学着。整节课下来,大概的咬字我们都清楚了,剩下的就是唱腔和音调了,老师说只需要稍稍纠正一下就可以了。
第二天,老师教动作,整套动作下来,我们还有点懵,可跟着老师慢慢的做,竟然一学就学了一大半,可谁又会知道这一大半的成功是多少人咬牙坚持下来的呀!后面的一小半,我们也努力地学完了。回家后,我一个人在家回忆老师教我唱戏的情景,一个人练唱、练动作,直到很晚我才睡觉。就这样,第二天的任务也圆满结束。第三天,我们把整个节目彩排了好几遍,直到老师满意为止。第四天,我们正式站上了展演的舞台,灯光下,我们身着美丽的戏装,以优美的动作,婉转的唱腔,赢得场下阵阵掌声。这都是我们咬牙坚持、埋头苦练出来的。而谁又知道我们为什么没有放弃训练呢?是因为那颗勇往直前、不畏艰苦的心,一次次告诉我们不能半途放弃。
看完这本书后,我对书中的内容回味无穷,我还坚信: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有着许许多多的困难在等待着我们,但只要我们不畏艰苦、坚持不懈,任何难关都会度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