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狗的作文(通用15篇)

发布者:麦田晴空 时间:2023-2-3 03:01

关于狗的作文(通用15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狗的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狗的作文(通用15篇)

关于狗的作文1

狗是一种哺乳动物,有灵性,它的嗅觉灵敏,动作敏捷,善解人意,忠于主人。

狗分土狗和宠物狗。其中,宠物狗有1400多个种类,寿命约是人类的十分之一至十分之二。宠物狗的价格比较昂贵,如爱尔兰水猎犬,想买它至少要四千元呢!而土狗就不一样了。如果,你住在农村,一般家里都会养一只土狗。只要家里的狗生宝宝了,那主人肯定养不过来,他们会四处询问,有没有家里想养小狗的。这时,如果主人来问你,并且你同意了,就不用了花一分钱就能得到一只小土狗了!我老家的小狗也是这样得来的。

狗的嗅觉很灵敏。它的鼻子大约能分辨200万种不同的气味。而且它还有高度分析的能力,能够从许多杂在一起的气味里,嗅出它所寻找的气味。它的鼻子之所以有这样特殊的`功能,主要是因为它的嗅觉细胞特别多,达到两亿多个,是人类的40倍。它还能经常分泌粘液湿润嗅觉细胞,使其保持高度灵敏。人们正是利用它的嗅觉灵敏,将它培养成了破案高手。

狗不仅是个破案高手,还是一种重情重义的小动物。比如有一次,我在老家的时候。它突然像生病一样,整天都无精打采的,我叫它的时候也不理我。过了几天,它从无精打采变成了伤心。我一走到它那里,它就舔我的脸,拉我的手,一边还掉眼泪,我都不知道它为什么会这样。外公知道了这件事情,立马请来了兽医,医生说:“你们家的狗吃到老鼠药了,过几天就会死去。”家人听到医生的话,都很伤心。我听到了,鼻子一酸,眼泪不知不觉地滑过了我的脸颊。它看见我哭了,用仅有的力气爬过来,用脸蹭着我的腿,仿佛在和我说:不要伤心了!果然,过了几天,它就死了。我们把它的尸体埋在了院子旁边。

这就是狗,一种嗅觉灵敏,重情重义的动物。

关于狗的作文2

有的人喜欢在天空自由自在飞行的小鸟,有的人喜欢淘气的小猫,还有的人喜欢白白胖胖的熊猫,可是我却喜欢活泼可爱的小狗。

这只小狗是我爸爸从路边捡回来的,它虎头虎脑的,一对三角形似的耳朵毛茸茸的。眼睛大大的,圆圆的,像一对铜铃。鼻头是黑色的,像颗葡萄,鼻孔大大的,热的时候“呼哧呼哧”直喘气。它的脚是梅花型的,长了一层厚厚的肉垫,锋利的爪子伸进肉垫里,走起路来没有一点儿声音。

它和我可亲热了。每当我去上学时,它都会朝我“汪汪”叫,好像在说:“小主人,路上注意安全,上学别迟到了。”每天放学回家的时候,它总会出门迎接我,多么可爱地小狗呀,我不管爸爸妈妈同不同意,就自作主张地说:“它每天都会给我带来快乐,以后就叫它乐乐吧!”乐乐吃东西的时候可有趣了。我把骨头抛在空中,乐乐就跳起来咬住骨头并把骨头叼进屋里津津有味地吃起来。有一次,一只大狗趁乐乐不注意,叼起它的骨头就跑,乐乐发现了,就去追那只狗。别看乐乐个头小,它跑起来可快了,那只狗刚想喘一口气,乐乐就扑上去咬那只狗,那只狗也不跑了,它看乐乐个头小,就想欺负它,可是它没想到这只小狗这么勇敢,最后,乐乐和那只狗打起来,最终那只狗落荒而逃。乐乐叼着骨头,继续吃起来。

说真的`,乐乐很通人性,但有时候也很调皮。有一次,我放学回家,看见家里被它弄得很乱,我很是生气,便拿起棍子,走到它跟前狠狠地打它,它不仅不闪开,反而趴在我脚边蹭我的脚,好像在祈求我的原谅。我只好放下棍子,爱怜地看着它。乐乐虽然很调皮,但是它看起家来却是那么认真。只要陌生人走进家门,乐乐就会朝它“汪汪”叫,乐乐真是太尽责尽责了。

乐乐,我爱你!你的可爱与勇敢,你的调皮与认真,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

关于狗的作文3

我的很多小狗都很可爱。它们的圆脑袋上有长长的毛茸茸的大耳朵。他们能听到远处细微的声音。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像一对黑色宝石一样闪闪发光,金色的头发又软又细,尾巴经常像扫帚一样扫来扫去,十分活泼可爱。

记得有一次我做完作业才复习。复习任务完成后,很轻松,我就带玻璃球去玩。我在拼命玩的时候把玻璃球跳到别的地方,开始找,桌子底下,沙发底下……找了好久都没找到。我着急的时候,狗叫了一声:“王”!我跑向小狗,看到它面前有一个玻璃球。我想它一定是被小狗找到了。我太高兴了,抚摸着它的.缎毛。小狗真懂事。

还有一次,我放学回家,看到我的小狗,就想和它开个玩笑。我去厨房,从餐桌上拿了一只鸡腿。然后我就去找狗了。狗看见我手里的鸡腿,就跳过我的手,想把它吃掉。我稍微举起手,小狗没抓住,我又开始了。这一次,小狗蹲下一点,然后用尽全力向鸡腿扑去。我稍微举起手,已经来不及了,他已经把鸡腿拿走了,他愿意津津有味地吃下去。小狗好幼稚好可爱。

它喜欢睡觉。我们不在家的时候,它总是一个人睡在沙发上。当我们回来时,它是刷新的。还好的时候它也喜欢咬人。我记得有一次,我拍着球,瞄准机会,飞快地冲过去,咬住它,把我的球叼走,带回它的窝里,用爪子紧紧地抓着,生怕我把它叼走;如果有一天我的袜子不见了,我一定又把它们拿走了。就连我的玩具也时不时的不能幸免,这个坏习惯也改不了。

我开心的时候它就在沙发上狂跳让我开心。

你觉得我家这么可爱吗?

关于狗的作文4

最近,我家来了一个新成员,它叫欢欢,是一条小猎狗。它的到来,给我的暑假生活增添了不少的乐趣。

真奇怪,才两个月大,而且连乳牙都还没换完的欢欢这么贪吃。一次,我将肉汤和饭拌在一起,还特意放了几块肥肉和排骨在食盆里,我刚放下盒子,欢欢就迫不及待地扑了过去。它几乎将整个脑袋都钻进去了。不到一刻钟,那一大盘食物被它风卷残云般一扫而光,连掉在地上的一点肉渣也不放过。那狼吞虎咽的样子,看得我目瞪口呆。

每天晚餐过后,欢欢总往我身上窜,只要我一打开房门,它便箭一般地冲下楼梯,往中心花园跑去。到了草地的欢欢可疯了,它上窜下跳,东奔西跑,还不时打上几个滚。一只苍蝇飞过,它就忙乎开了。先是两只眼睛贼溜溜地盯着它,接着,“呼”地一下子扑了上去,可苍蝇早已轻捷地飞开了。当苍蝇再次出现再半空时,欢欢就踮着后脚高高地站起来张望,那专注的神态惹得大家哈哈大笑。

玩累了,欢欢前腿支着身子安静地坐在不远处,它昂起头,竖着耳朵,绅士般的,很有风度,给人一种威风凛凛的`感觉。我忍不住走上前去,轻轻地抚摸起它的身体,它可倒好,索性展开四肢躺了下去,伸出舌头充满爱意地舔了我几下,还用牙齿轻轻咬我的手,痒痒的,很惬意。

“回去!”随着我的口令声,欢欢‘嗖’地一下从草地上跃起,还没等我走几步,它一拐弯就不见了。等我赶到楼道前一看,原来它早就蹲在铁门外等我开门了。

这就是我家那条贪吃、可爱、听话的小狗——欢欢,喜欢吗?那就来看看吧!不过别忘了带上火腿肠,不然,它会冲着你“汪!汪!”大叫,吓你半死。

关于狗的作文5

从古至今,狗一直是人类的忠实朋友。其实狗有好多种,有军犬、猎犬、家犬、宠物犬等等。而这些犬都是由一种动物的自身演化以及人类的驯化而来的。

很古很古的古代,那时没有狗,狗是由狼演化而来。那时,有一种不吃人的.狼,有一群人就再一起养了这种狼。他们把这种狼放在家里养着,不让它们出去捕食,给它们提供肉等食物,还进行了长期的训练。在过了很长时间,这种狼就被驯化成狗。以至于主人走到哪里,忠实的狗就跟到哪里,这些人就把狗的一部分带出了亚洲,走到了欧洲、美洲、奥洲等地。因此,狗就流行起来了。

根据人类的精心照料,也许是人类的需要,狗的种类、样式越来越多,作用越来越大,终于人类离不开狗了,当然狗也离不开人类了。

狗是最忠诚的动物,都说狗通人气。而人们抓住狗的这一特点,把利用到了生活中的各个方面。很多队伍里有狗立下的功劳,队伍里往往会养一些狗,在作战中让狗去抓住敌人,在军用飞机场也要养狗,安全检查的时候让狗去知道哪个人带着毒品。有时候猎人要养猎犬,在捕捉动物的时候,狗跑得快,可以追上动物。而牧羊人要养牧羊犬,在赶羊的时候,牧羊犬可以帮助撵羊或圈羊。还有一些农户,特别是深山里的独门孤户,要养看门犬,在家里没有人的时候可以防小偷。一些老人可以养宠物犬,能使老人不寂寞,不孤单,让老人觉得快乐。在极为寒冷的北极地带,狗拉雪橇是最主要的交通工具。

从古至今,狗就和人类结下了不解之缘,而且这种缘分越来越深,至今狗都给我们留下了良好的印象,是我们人类离不开的好朋友。

关于狗的作文6

快到中午的时候,太阳露面了,我高兴地跑出来。忽然想到我家的狗还在奶奶家呆在呢,我想到就做。我走到奶奶家,狗无精打采地趴在那里,看到我来了,像看到救世主似的,马上就站了起来。

我一走过去,它就一直抱着我的脚。我因为害怕,马上逃了出来。以防万一,我拿了扫把,要是它咬我,我就打它。我高举着扫把,做出要打它的样子,它果然怕了。我战战兢兢地走过去,放下扫把来。那狗不对我感兴趣了,对扫把兴趣倒是很高很高。

趁这会儿,我去给它解绳子,我拉它一走,它就跑起来,一跑,绳子就从我手中溜走了。狗像疯了似的跑起来。我猛地追上去,身后传来妈妈一声:“晓燕﹗”我知道这一声是严厉的`,我使劲跑,狗也跑得正欢。不过还好,狗跑一会儿,就停下来找食物,趁它这会儿,我快点跑过去,那狗好像神了似的,每一次我跑过去,想要踩住链条的时候,它就跑了起来,好像知道我要来似的,所以,每一次,都是煮熟的鸭子飞了。

狗越跑越远,越跑越远,从水泥路跑到了公路上,我早已筋疲力尽,但一想到这狗跑来跑去,要是乱咬人怎么办……一想到这些,我就不敢再想下去,继续追那狗。

在这时候,来了一个骑三轮车的老人,虽然还离的很远,但我已经看到他过来了。那狗好像也看到有人来了,停了下来,我趁机走上前,拉住了铁链,终于抓到了。

这时,那个老人骑上来说︰“小姑娘,你厉害啊,这狗都让你抓到了,这狗要打,它才乖……”他一边说,一边从我身后慢慢骑走了,看着他的背影,我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受。从此,我也发誓:“以后,再也不要理这只狗了﹗不要﹗”

关于狗的作文7

狗的习性实在有些奇怪。它们每走到一个叉路口,就会撒一些尿,很多人都认为狗撒尿是在故意破坏环境。其实,狗撒尿是为了不让自己迷路,在路上做“记号”呢!在往回走时,鼻子在不停地嗅嗅气味,凭着这些只有自己才能读懂的密码,顺利返回。“三斤狗不卖路”这句话说得真实在——狗的鼻子真灵敏!

狗对工作很尽职尽责,一丝不苟。每当主人不在家时,狗就蹲在门口,看守门户。如果有陌,生人经过,狗必然厉声狂吠。到了晚上,人们都休息了,可是狗仍在工作。它的眼睛能看清黑暗中的事物,如果看到有人影走来或听到什么声响,狗就“汪汪”地大叫起来,以引起主人的注意。如果你养了一只狗,等于请了一位免费的护院,这样,你就没有后顾之忧了。

满月的小狗,甚是可爱。特别是那股玩劲会带给你不少快乐。那时它的.腿脚没多大力气,还站得不太稳。可好玩的它一下也闲不住。一个小球或一个小石子,都是它的玩具,一玩起来,没完没了。也不知要摔多少个跟头,但它都不叫。如果碰到桌腿,它就蹲在那一下,好像在缓解疼痛似的。有时把东西甩了出去,然后猛扑上去,又一口把东西咬住,有人会认为它是在玩个不亦乐乎,其实它是在训练捕捉猎物的本领呢!它的野心越来越大,有时在外面玩的一身的泥水,感觉冷了才跑回家睡到沙发上,当你责怪它几句时,就耷拉着脑袋,坐在你身边,还时不时地用前脚拍打着你,直到你抱着它去洗澡为止。小狗真的太可爱了!

关于狗的作文8

在春夏交替的季节,家里无缘无故地多了许多黑白相间的毛。

这些毛能很好地适应各种环境。在晴天时,安分守己,乖乖地呆在原地。有风时候,会被风的狂热情绪所感染,变得丧心病狂,如奴隶般追随着风的方向。它们也会像游者那样“组团”去旅游,飘到院里的各个角落。总之,这些毛越来越多,源源不断地涌现出来。

“这些毛最近越来越烦人,都敢飘到厨房里,”妈妈吹掉刀具上贴着的毛,“你去把院里和屋内的毛都清理一下。哎!一到换季,咱家的狗都掉毛,烦人!”

我什么也没有说,只是轻轻点了下头,无奈地接下这个话儿。

我拿下挂在水管旁的扫把,拎起垃圾斗双手配合着操作,先用扫把推动地上杂物前进,在杂物没有改变方向轨迹时,使垃圾斗放在扫把前方,把杂物收入囊中。然而在这一瞬间中,周围的狗毛就会被刮起的微风带动飞起,飘散在各处。一旁的狗狗二黑看见飘风的毛,连跑带跳,猛地扑过来了结果咬住一嘴毛。但是,其它的狗毛看见这庞然大物,被惊地到处乱蹿,只剩下几根断树枝留在原地,安然无恙。

任务变得更加繁重,我呵斥二黑,让它乖乖地呆在墙角不可乱动。“狗毛的`源泉”只好委屈地趴在角落里,满脸丧气地望着我。“不准动!”我又狠狠地瞪了它一眼。它哈了一口气,将脸朝向了另一方。

我静下心来,扫着满地的狗毛,觉得它跟其它杂物不一样,十分难清理。它们会依附地形,习惯气象。体形微小而又狭窄,很难被发现。可其它杂物却不会随着气象、地形而改变自己的属性,但是这些烦人的狗毛却能轻易做到。难道这就是适者生存,不适者被淘汰吗?我无奈地继续埋头清理这些黑白相间的狗毛……

关于狗的作文9

以前,堂哥跟我说,狗是很凶猛的,他对狗没有好感。因为他曾经被狗咬过两次,堂弟也被狗咬过一次。因此,我也很讨厌狗。

我们租住的楼下,有一个爷爷收养了几只流浪狗,其中有一只是母的。我第一次看到它时,它的肚子有点大,妈妈告诉我它(是)怀了宝宝。之后我们有吃剩下的骨头和饭就带下楼喂给它,从那以后它就对我们很友善,无论我每天去上学,还是放学回家,它见到我总是向我飞快地跑来对我摇头摆尾,还会发出哼哼的叫声,仿佛在说:“你好!你好!”如果我手上有零食,它的眼睛就目不转睛的巴望着我手上的食物,好像在说:“我好饿,能不能给我吃点。”直到我把手上的食物喂给它后,它才心满意足的走了。

过了几天,那只母狗的肚子越来越大了,后面几天,我们就没有看到它了,邻居爷爷说它生宝宝了。两天后,我放学回来,突然听到对面的棚子里发出了小狗的叫声。自从那只狗生了宝宝以后就很少出去,就是出去也不走远,最多离它的宝宝只有几米远,转一圈又回来守在窝里。它的耳朵尖尖的,能听清周围一切声音,如果听到什么响声,它立刻警惕起来,做好战斗准备。邻居爷爷说:“它的奶水不足。”我和妈妈就专门从楼上拿了一些食物给它吃。然后它就对我们更加热情了,不停的对我们摇摆着尾巴,还让我们摸它的`宝宝。

每天那只狗除了守着它自己的宝宝外,还守着我们家的大门,一听到陌生人或外面有什么动静,它立马出来“巡逻”或“汪、汪、汪”的叫几声,发现没什么可疑的情况,才回窝里去。

现在我觉得狗并不像堂哥说的那样,反而对狗产生了好感,因为它对对它好的人很友善,还尽职尽责。

关于狗的作文10

有的时候你会不由自主的去想,可能喜欢什么东西,大概也有遗传吧!也或者可以说是一个家庭的耳濡目染吧!

小臭的爷爷就特别喜欢养狗,基本上好像这一辈子有多半辈子的时间,家里都有狗,就连现在家里老太太摊在床上动不了,都不影响老爷子养狗,直到现在家里还有两三条狗。

接下来就是某人也特别喜欢狗,但是现在我们生活的环境在县城里面,再加上是租的别人的房子,并不适合家里养狗!但是有的时候某人还是对狗有一种特别的情感!

记得那天在钓鱼,回来的路上,某人突然刹车,说是看见路边有一只小,停下车之后一看,是一只受了伤的小泰迪!然后某人就说咱还是带回家吧,要不然在大马路上,再加上天色已经不早了,小狗在大马路上肯定活不过那天晚上!

虽然自己心里并不是特别的喜欢狗,但是想着好歹是一条生命,所以就同意了,让他带回家。

回到家之后,发现小狗的伤势并不是特别的'严重,也给它喂了火腿和牛奶,但是可能因为小狗刚受伤,又没有吃火腿和牛奶,然后某人就显得特别的着急!

因为我们现在住的地方在二楼上,家里也真的不适合养狗,所以某人就发誓要给它找一个新家!然后就联系了自己的朋友,因为某人的朋友是住的四合院的那种,特别适合养小动物呀,种花呀!

第二天某人的朋友就来了,把小狗带走了,然后还给某人发了,小狗在家里吃东西的视频!某人看了,以后说,总算是放下心了。要不然自己都该跟着吃不好睡不着了。

看着某人那么上心的对待一只受伤的小狗,突然发现,自己真的是个没有爱心的人。

关于狗的作文11

“汪,汪汪”听到这熟悉的叫声,你想起了谁了?猜对了,就是我――小狗。随着时代的变化,狗狗们成了人类的宠物,因为我们长得可爱,不仅能干,还是人类亲密的好朋友。

说到我呀,我来自清清家,在一个前,清清就把我从宠物店买了下来。到了清清家,我非常害羞,缩在一个角落里,害怕地毛发直竖。这时,小主人清清知道我很怕陌生,便拿出许多玩具,他拿起一个皮球,起一个皮球,放在我面前,说:“小狗狗,别怕,我不会伤害你的,皮球给你。”还用手势来招引我。我半信半疑地走向前,但又心慌地退了回来。最后,我还是鼓起勇气,一步一步地向前移动,用前爪碰了一下皮球。果然,清清没骗我,于是,我兴高采烈地玩耍起来。

清清过来了,他端着一碗骨头,香喷喷的,我纵身跳进碗里,咕嘟咕嘟地吃了个饱。吃饱了,该睡了,可是,没有房子,怎么办呢?我焦急地叫了起来。清清见我的.表情,便一下子明白了,原来他忘记把房子拿出来了。只见一座高大的狗房,足可以住得下三个我,清清真是对我太好了。我一溜地钻进去参观,哇,水盆,还有床,真是一座宽敞的房子。我走出来,清清笑眯眯地望着我。从此,我和小主人的关系愈来愈密切。每当他放学回家,第一个迎接他的就是我,我会扑向他的脚以示谢恩。

日复一日,时间已流逝一月,清清一家早已把我当做他家的一员了。其实人类并不残忍,只是不能用语言来表达而已。动物和人类永远是好朋友。

关于狗的作文12

我非常喜欢毛绒玩具。

小时候家里有一堆毛绒玩具,小狗,兔子,熊,猴子,小马,小羊,超人娃娃。总之,我的生活充满了这些娃娃。我上下打量它们,和它们一起跑来跑去,在沙发上蹦蹦跳跳,在电视上放上我最喜欢的情节,假装在冒险。如果有道具的话,把凳子挪开,让这些毛绒玩具坐在上面就行了。过一会儿,把玩具脱下来,把凳子搬回来。总之,你可以享受一整天。

因为过敏性鼻炎,我和毛绒玩具的关系还待说。随着年龄的增长,毛绒玩具开始被遗弃、出售(如果出售的话)和赠送。他们的一生都会走到尽头。

我们家有个很特别的毛绒玩具,因为是最大的“辈分”。据我妈说,是我四岁时妈妈送的生日礼物。我觉得当时的场景一定很搞笑。我抱着一只几乎和我一样大的狗,黑色的大眼睛闪着和DIA一样的光。当我拉我的头时,像兔子一样长但像水獭尾巴一样圆胖的耳朵会抬起来。真的很可爱。

我记得我还在幼儿园的时候,我把我的狗当马骑,把我的手放在狗又厚又软的背上,大腿上下抬起。就好像我的胯下是一匹在草原上飞奔的.马,很颠簸,很不舒服,于是我拉了拉狗脖子上的丝带,抬起了头。仿佛马的四肢在飞翔,大声歌唱。

幼儿园毕业后,毛绒玩具接触较少,被锁在暗箱里等待最后处置。狗也不例外。因为打扫卫生,又被翻出来了。其实我妈已经决定了最后的结局。十有八九是要当废铁卖的,我就以当枕头为由把狗带回房间。

我没想到我哥哥会喜欢狗。他给狗穿上衣服,假装和它们玩各种游戏.

对狗的爱从未改变。

关于狗的作文13

有一只小狗叫淘淘,他的爸爸妈妈非常爱他,他是一只非常可爱的小狗,全身雪白的毛,只有鼻头、爪子和耳朵是黑色的,可是他有一个总也改不了的习惯:最爱吃奶油。妈妈说小淘淘吃点别的吧,只吃奶油是不行的,可是小淘淘却总是说不行不行,没有奶油我什么也不想吃了。妈妈没有办法,只好天天到面包屋给他买奶油蛋糕,他就真的几乎别的什么都不吃了。爸爸说不行,得让他换一种东西吃,什么都行,就是不能吃奶油,结果妈妈就不给他买蛋糕了,买了许多肉、骨头还有饼干等等。

小淘淘没办法,就只好想着吃点其他东西,他一点也不想吃妈妈买回来的东西,这回他忽然爱吃起电话来了,总是想拿起电话啃两口,妈妈时常在旁边看着他,怕他真把电话吃掉了。有一天,妈妈去市场买菜,只有小淘淘留在家里,小淘淘就张大嘴把电话往肚里吞,可是电话是弯曲的,听筒卡在他的喉咙里咽不下去了,也吐不出来,他难受极了,想喊救命却喊不出声,他的手不知不觉按到了电话机上,正在这时,电话响了,声音是从淘淘嘴里发出的,淘淘痛苦地哼了一声,电话里传来爸爸的.声音:喂,淘淘在家里吗?淘淘咕噜了一声爸爸,然后就只是哼哼了,爸爸一听就知道出事了,立刻打了一辆的士赶回家,一看果然是淘淘闯祸了,爸爸连忙把淘淘倒提起来,把电话从他嘴里取了出来。

经过这次危险,妈妈说还是让淘淘继续吃奶油吧,总比吃电话好些,爸爸也同意了,从此淘淘每天都可以吃他最喜欢的奶油了,别人从老远老远的地方就可以闻到他身上的奶油味。而且他越来越胖,原来身上的白毛也变成奶油的颜色了,有粉红色、淡绿色、巧克力色、浅黄色,后来,他的皮毛全部被奶油渗透了,变成一个香香甜甜的奶油狗了。

关于狗的作文14

既然丰子恺爷爷有喜欢的白鹅,老舍先生有喜欢的猫,那我当然也有最喜欢的动物,那就是一只狗。

这只狗与其他的狗有些不同,它的身体小小的,看得出是一只幼狗,它雪白的茸毛中夹杂着岁月的痛苦给他带来的灰色,说到这,你们大概明白了吧!这是一只流浪狗,一只幼小无助的流浪狗。

今天,6点半要去温州复查隐形眼镜,因为时间不够,我只好在路边的一家包子店买了两个肉包,边吃边等一起同去的金盈希。金盈希还没来,我倚靠在一个电线杆上慢慢的吃着。这时,一只流浪狗引起了我的注意,它全身蜷缩在小路中间,小小的身体面向朝阳,眼睛直视前方。在金光的照耀下,它的背影也显得一片金黄。它大概是意识到我在看着它,所以瞥了我一眼,那黯淡的`灰眼球里充满着无限的悲伤,我的怜爱之情不禁油然而生。于是,我向妈妈要了十块钱,再次跑到那个店里,买了四根香肠,一根一根将包装纸撕下来,放在它面前,它与我对视了一会儿,接着,就飞快的解决了一根,然后叼起另外三根,围着我跑了一圈,最后,它拼命地往前跑,在那个拐角,它转过身来,在阳光下,她就这么走了。

恍惚中,我似乎看到它留下了晶莹的泪珠,但似乎又没有,就算有,它又是为什么流泪呢?是感动?是诉苦?诶!还是别猜了吧!动物的思想是那么复杂,何况是一只流浪狗,我越猜只会猜的过于简单。今天,我爱上了这只可爱,可怜的狗,可是它却没了踪影,希望以后能再见着它,我想。此刻,我的心思与那只狗一样复杂,除了我谁也猜不透。

关于狗的作文15

狗是一种温顺的动物,也很通人性,因而人们把它当作宠物来饲养,这使我们和狗无比亲近,狗也很相信我们。

狗,亦称“犬”,它属于动物界,脊索动物门,哺乳纲,食肉目。科学家认为狗是由灰狼驯化而来的,驯养时间在4万年前到1。5万年前。发展至今,狗大体上可分为工作犬、宠物犬和肉用犬。据联合国统计,全球总犬数约有六亿只,光我国就大约有两亿只。

狗最拿手的是听和闻。狗的听觉是人类的16倍,可分辨极为细小和高频率的声音,而且对声源的`判断能力也很强,基本上可以说是“耳听八方”,并且它的听觉感应能力可达12万赫兹,它能听到的最远距离大约是人类的400倍!所以狗能成为看家护院的好手。

在所有靠鼻子过日子的动物中,属狗的鼻子最灵。狗鼻子大约能分辨200万种不同的气味,而且它还具有高度分析的能力,能够从许多混杂在一起的气味中,嗅出它所要寻找的那种气味,狗鼻子之所以有这样的特殊功能,主要是因为它的嗅觉细胞特别多,达到2亿多个,是人类的40倍,它还能经常分泌沾液润湿嗅觉细胞,使其保持高度灵敏。人们正是利用狗的嗅觉灵敏,将狗培养成了破案高手。其实狗的寿命大约在12—18年之间,与猫的平均寿命相近。此外,寿命与体型也不完全没有关系,一般来说,小型犬活得更长久些。你喜欢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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