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发现的作文八篇
【精华】发现的作文八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发现的作文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发现的作文 篇1
春天,爷爷带我在小公园里玩。我看到了公园里的草坪绿了,球形冬青红了,落叶树枝黄了……突然,我看到树丛里有红色,便走近一看,啊!原来是“花中神仙”海棠树打朵了,那树的枝条上挂满了许许多多的红豆豆,美丽极了。
来到近前,我发现海棠树的每一根枝条上,都长出了小小的树叶,在那小树叶的根部,长出了几根细如粗线的花梗,超出细叶,有3、4厘米长,有的是两根,有的是三根,还有的是四、五、六根的,一撮一撮的。在每根花梗的端头,饱胀着一个个小红球似的花骨朵儿,一簇簇,一串串,殷红一树。
哎,我发现一个枝头上,有几朵绽开的海棠花,花瓣是粉红的,中间还有淡黄的花蕊。我立即轻轻地剥开近前的一个殷红的花骨朵,发现里面有嫩黄的花蕊;我又轻轻地剥开一个花骨朵,发现里面不仅有嫩黄的花蕊,在花蕊中间还有几根细如牛毛的红丝,每根红丝的顶部都有一个白点。爷爷走过来告诉我,这是雄蕊,那白点是花药。没有红丝的就是雌蕊。
我本以为海棠花就是一个个小小的红球,原来它们里面还藏着秘密。
我想:春天是万物复苏的季节,只要我们睁开慧眼,仔细寻找,一定会有更多的发现。
发现的作文 篇2
从小,我就有落枕的毛病,早晨起来,常常是歪着脖子,疼得哭爹喊娘。母亲自然是小心地替我揉来揉去可这毕竟不是个长久之计。
市场上卖的枕头对我不适合,母亲决定自己动手做。棉花是最如意的材料,可是太软了不行,太硬了也不行,母亲就一把把地挑过去,感觉适中才放进枕袋。两天后,我感激地接过妈妈的这只花枕头,它那么轻,却又那么重。把头放上去花枕的中间正好凹下去将我的头包在里面,棉籽轻轻按摩着我的头部,我舒适极了,就好像是静静的深夜,躺在海边沙地上,看满天繁星,吸清新空气,呼吸之间全是妈妈的一瓣心香。
可是夏天来了,棉花被汗水一浸,就会发出霉味。于是,我索性撇开枕头,仰着头睡觉,结果自然是我又歪了脖子,母亲又有了心事。
没办法,只好托人从外地带回一大包绿豆壳,母亲用它又缝制了一只新枕头,这只枕头可比棉花的好多了,睡在上面,只要我轻轻一动,就会有一种“沙沙”的声音,好像没有歌词的童谣,在静静的夜空弥散,连夜的精灵都会因此止住脚步,我当然睡得格外香。后来才知道,这些绿豆壳花了父亲近半个月的薪水,或许是因为太喜欢这绿豆枕了,我做业时都会捧着它。终于有一天枕布破了,看到满枕的绿豆壳飘然落地,我的眼泪也一下子落了下来:这可是母亲第二次为我做的枕头啊!
上初中了,离家那天,母亲塞给我一只新枕头,新枕头溢着一股药香,泌人心脾。母亲说,这是父亲特地上南通买的。在学校的每一夜,枕着药枕,听枕中药材的声,那简直是在欣赏人间最美妙的音乐,我仿佛又找到了家的感觉,每一次闭上眼睛,就好像是一手牵着父亲,一手牵着母亲,来到了落叶林,看一地金黄,满是温馨。
……
岁月流逝,我渐渐明白,在这变化的枕头里有个不变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有一种情感无时无刻不在延续。也许,关于这个世界的故事并不精彩,可它会伴我一生一世……
发现的作文 篇3
昨天我和爸读数学补充读物里面的《渡边的发现》一文。文章是这么说的:
20世纪40年代,人们的书写工具有了突破性的进展——圆珠笔问世.圆珠笔以其价廉、方便、书写流利而很快在社会上流行了起来.但是有一个问题始终困扰着圆珠笔的制造商,这就是圆珠笔一般书写到2万字左右笔芯就开始漏油了,影响了它的销售.为此,日本的制造商打出广告:谁能解决圆珠笔的漏油问题,愿提供50万元的奖金.一时间吸引了不少人。很多人从要么要么从油的配料入手,结果可想而知。而有这么一个人叫渡边,他找到了一个最简单最经济的办法:让圆珠笔写到一万八九左右就没有油了,太伟大了。我和爸爸都这么感慨,突然儿我想到一个问题:平时我们用铅笔写字每次铅笔用到最后(至少还剩四分之一)时就丢弃太浪费了。爸爸你不是常说浪费就是犯罪吗?为什么铅笔制造厂家不把铅笔一头的铅少装四分之一。爸爸听了以后说:儿子你真是天才,我马上上网查一下铅的原料石墨。
· 铅笔的铅的材料是石墨,石墨从石墨矿中来,那也就是说铅笔铅是资源,浪费铅笔铅也就是浪费资源。全世界铅笔年销售总量已达140亿支,一只中华铅笔的长度是186mm,那么每年给我们浪费的铅笔就是140亿至少乘以50 mm,也就是说我们丢弃了近40亿只铅笔,多么可怕的数字啊,更何况全世界石墨的静态开采量只够20年啊!更
不用说污染环境了。我看到爸爸算的数字我目瞪口呆。要是厂家能把每只铅笔少装50 mm铅那该有多好啊。爸爸看到我发出的感慨由衷的笑了。
发现的作文 篇4
世界不大,无奇不有,“发现”这个词,在生活中,可到处都是,这不,“发现”排着长长的队伍跑来了。
有一天,我和妈妈到人民公园放风筝,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我突然感觉口干舌燥,我向妈妈要了5块钱,到超市里买了一瓶可乐。回到人民公园,我一仰脖子“咕咚、咕咚”地喝了起来。边喝还把手插入口袋里,竟然发现有一颗糖果,我想:如果把糖果放到可乐里,会怎样?我把糖放进了可乐里,喷泉!喷泉!可乐像发疯一样,往外喷,过了好一会儿,才停了下来,这是怎么一回事?我好奇的去问妈妈,妈妈说:“我不知道,你回家查电脑吧。”
回到家,我迫不及待地打开电脑,飞快地输入“为什么可乐里放了糖发生喷泉”几个字,我快速的浏览,可是,都不是我想要的。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查到了!查到了!原来糖碰到碳酸饮料都会这样。可乐里的二氧化碳碰到了糖,糖快速的吸收,便发出了喷泉。
大家看,一个发现让我们增加了一些知识,只要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相信你会成为一位生活中的小博士。
发现的作文 篇5
窗外,阳光很美,洒下的金黄,装扮了万物。就在这个平凡的下午,我收获了不平凡的发现。
这天,闲来无事的我在花园里悠哉悠哉地逛着,突然,在一簇枯黄的草丛旁,我发现了一队“毛毛虫大军”!可不是嘛,你看它们井然有序的队伍,整整齐齐的步伐,俨然一支军队在操练。
是什么原因使它们排得这般整齐,没有一只掉队,也没有一只偏离“轨道”?我的好奇心顿生,决定做一个实验一探究竟。
我和爸爸先拿来一个塑料盒和一块表面平整光滑的木板,将木板嵌入塑料盒中,用来模拟毛毛虫的“专属通道”。再在两边铺上泥土,种上许多植物,尽量让这个“模型”与大自然相像一些。
接着,我们用小棉签轻轻地把毛毛虫拨到树叶上,运到“模型”旁。不大一会儿,我们便收获了十几只毛毛虫。然后,我们便耐心地等待毛毛虫的行动。过了一会儿,一只毛毛虫率先沿着“大路”(木板)爬着,其他的毛毛虫紧随其后,一只接一只排成队伍,跟着前面的那一只向前爬。我上前瞧了一瞧,呀!刚才“毛毛虫大军”走过的路线有一根根细丝!看来毛毛虫之所以会这么整齐地排成一队是因为这根细丝在“作祟”!如果真是的话,那么只要切断这根细丝,它们不就会分开了吗?为了验证这个猜测,我继续做实验。
我把木板上的细丝清理干净,重新把它们放回起点,继续观察。这回,另一只毛毛虫领先迈出步伐,它一边吐着丝,一边向前爬着。我趁第二只还未迈出步子之前,将前一只毛毛虫吐出的丝清理干净。果然,这只毛毛虫在原地不知所措了。正当我欢天喜地之时,这只毛毛虫有了行动。它“摇头晃脑”,像是在辨别空气中“队长”气味的位置,随即它便带领后面的毛毛虫们向“队长”奔去,实行“两队对接”。
实验也差不多结束了,我和爸爸把这些毛毛虫放回草丛中去。
正当我在思考自己实验是否正确时,妈妈提醒了我:“你可以通过上网、查找书籍等渠道来了解知识、验证猜测哦!”对呀!怎么没想到呢!我一拍脑袋,马上打开电脑,百度到了许许多多的资料。
我了解到,毛毛虫有一种天生的习性——第一只到什么地方去,其余的都会跟着这位“队长”走。这是因为前面的毛毛虫边走边吐一条细丝,后面毛毛虫就踏着这条细丝前进。若切断它们的“丝路”,虽然它们被切成两队,但后面那一队的“队长”就会到处闻、到处找,只要追上前队,两队又会合二为一——这正和我的猜想相吻合呢!我高兴地跳起来,仿佛脚踩一朵幸福的云。
通过查找书籍,我还了解到毛毛虫可怕的圆周运动:有一位生物学家曾把十几条毛毛虫放到花盆的边上,花盆的四周布满了菜叶,花盆的中央是一株枝叶茂盛正在盛开的鲜花。毛毛虫队伍形成了一个封闭的圆环。它们自动地等距离分布,速度相同,步调一致,就像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绕着花盆边沿做起了匀速圆周运动。数天的奔波,不吃不喝,令毛毛虫无一幸免地累死在花盆的边沿上。其实它们只要向里或向外一拐,就可吃到佳肴,逃脱可悲的下场,但它们就是做不到。
是啊,地球一直在旋转,时代发展的脚步也越迈越快,许多东西已是日新月异。创新,已经成了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元素。正是有了创新,我们才可以住上现在的豪华楼房;正是有了创新,我们才可以通过互联网联系世界各地的朋友。反之,如果没有这种创新精神,画家的画作就会无人问津,我们也就没有了现在呼风唤雨的新生活。
作为新时代青少年的我们要善于打破常规,从众只是短暂的存在,克服从众心理,勇于创新,才是永恒的生机。
发现的作文 篇6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有了一个发现。
那一天,我在墙壁上发现了一个蜗牛。我想:蜗牛是有益的动物还是有害的动物呢?于是我去问母亲,母亲说:“你自己做一做实验不就知道了吗?”于是,我到房间里拿了一个馒头,一根火腿和一片白菜叶,又到外面的墙壁上捉了一只蜗牛放在地上。然后,分别把白菜、火腿和馒头放在蜗牛的旁边。蜗牛一开始时,一直把头所在壳里,后来,它确定没有危险后,才把头从壳里伸出来,径直爬向白菜叶上津津有味地吃起来。原来蜗牛是吃植物的呀!
我发现了这个之后,脑子里又产生了新的疑问,蜗牛的眼睛在哪里呢?我又跑去问母亲,母亲说:“只要用你的眼睛仔细观察,就一定能够发现的。”于是,我向姑姑要了一个放大镜,仔细地观察了起来。后来,我在蜗牛的触角上发现了两个小圆点,原来这两个小圆点就是蜗牛的眼睛呀!我高兴的一蹦三尺高。
我对我的这个发现感到十分惊喜,同时我也知道了一个道理:只要仔细观察,就一定能够有所发现。
发现的作文 篇7
山里的樱花开了,桃花红了。漫山遍野的芬芳,在灿烂中凋零。当花朵变成花瓣、告别了花丛、独自流浪,最后、摇曳在风中,撒一地凄凉。
那些不甘示弱的花蕾,越过枝头,爬上树梢。艰难的生长,倔强着绽放。蝶舞蜂飞的山坡上,万紫千红。看得人眼花缭乱、感慨万千。莫非…这就是:“世外桃源”。
突然,花丛里走出一个小女孩。穿一件浅紫色衣服,戴一顶深黄色草帽。红彤彤的小脸上,住着一双黑漆漆的大眼睛。天蓝色的发卡盘绕着乌黑的头发。两条小辫子垂过肩,随着轻盈的脚步左右摇晃。小女孩右手握竹鞭,左手挽着一条棕色绳索。嘟哝的小嘴哼着幸福的童谣。绳子的另一端。一头小黄牛,正在悠闲的爵嚼着路边的野草。一个小男孩,光着脚丫,倒坐在牛背上。瓜皮帽下,两只灰溜溜的眼珠子在瞳孔里惬意的徘回。乳臭未干的小脸上,挂着一丝不怀好意的笑。旁边,一双破旧的鞋子紧紧地系在一起,挂在牛背上。
在那个鸟语花香,草长莺飞的地方。青山环绕绿水,蓝天依偎白云。那里,生长着一种美叫和谐。
篱笆外那条小路。记载了那些年,你牵我走过的脚步。那时的你,喜欢在小河边歌唱。那时的我,喜欢在田野上奔跑。蓝天下的我们,时而深思,时而浅笑。在风中追逐,在雨里打闹。几多
欢喜,几许惆怅。童年的我们,一起哭、一起笑;一起撒娇、一起撒谎。郁闷的时候就躲在妈妈怀里;高兴的时候就坐在爸爸肩上。
那时候的你,连骗人都不会。犯了错,你都替我抗。伤心的时候,你把自己关进小黑屋一个人哭。舔着伤口,劝自己不难过。有些事,我们明知道是错的,可还是要坚持。不问原因,也不管结局。到最后,从来都是:弟弟挨一回骂,姐姐却要挨一回打。可你从不说委屈,也从不肯道一句后悔。
那时的阳光总是很温暖,那时的生活总是很愉快。在农民伯伯的字典里,永远写着“重男轻女。可是在家规面前,却又变成“重女轻男”。山里人都流行“不听话就打”。他们坚信“黄金棍里出好人”。也许他们说的都对。那时的我,或许真的欠打。
每当我看到你泪流满面,伤痕累累的样子。我都好开心,还在暗暗为自己庆幸。虽然有时也在心里替你不平,可脸上始终有种幸灾乐祸的表情。
那时候,弟弟不知道,你受的那些伤都是因为谁?
记忆中的我,体弱多病。经常在半夜里发高烧。大哭大闹。还记得,被吵醒后的你,借着窗外的月光爬起床,提着油灯、带上镰刀、去那个很远很远的山沟里,给我挖草药。那时候的`天非常冷,那时候的夜特别黑。
后来的后来,你总说弟弟小时候好可爱。可是你忘了,那时候的你多可怜。也许,我永远都不会知道。你那件单薄而又破旧的衣裳,裹着多少我赐给你的伤。
其实、你的心里堆满了伤口,只是、你的脸上依旧绽放着笑容。记得,你的心情、这样写“我不爱哭,因为眼泪带不走悲伤。我爱笑,因为我要学会坚强”。
岁月的路上总会有欢笑。可是你的历程碑刻满凄凉。
如果真有来生,你还愿意。下辈子,我让你做弟弟,让爸爸妈妈都疼你。
那些年,你教我写的字。这些年一直都忘了写。那些年,你唱给我的歌,这些年一直来不及听……再叫一声弟弟,夜里、我还想拉着你的衣角去月光下数星星。再叫一声姐姐,清晨、我还要你牵着我的手去草地上捉蜻蜓。快乐的时光总是很短暂。悄悄地来,又轻轻地走远。
生命像一条河。刚从困境中挣脱,又在风险里逗留。绕过泥泞小路,在崎岖的山沟里奔波。或许…清澈,或许…污浊。
人生好比一棵树。一半在土里沉睡,一半在风中凋零。承受了春风的沐浴,也迎接着冬雪的洗礼。于是,你变得真诚。而我、变得虚伪。
走过繁华的街。又听见谁家音响里传来那曲、那些年你唱给我的歌……那些过去。永远都过不去。不乞求时光倒转,只希望曾经从来。
曾经我们总是埋怨时间过得太慢。可是一转眼,却已过了很多年。如今的我,丢了纯真的笑脸。现在的你,添了成熟的容颜。可是承诺已经超过了期限……手握着褪色的照片……我再找不到从前……
那些所谓的永远,离我太远,就像我们的未来、迟迟没有来。有些事、我已经笑着忘记,可是、有些人还会哭着想起……
小时候、梦想着有一天,我要拯救全世界。长大了、才发现,原来全世界都拯救不了我……
对不起!我不该用虚假的词汇,骗取你真诚的泪水。
思念、是一条路。太远望不到边……
思念、是一条河。太长看不到头……
有多少花开花谢,阴晴圆缺,依然想你当初的笑脸。你给我留下了无尽的缠绵,珍藏在我心间。如今已时过境迁,沧海桑田,你已不是当初的少年。我永远怀念你陪我走过的每一天……
你说:天边的月亮、一晚大过一晚,就像你的思念、一天浓过一天。
回首过往,才发现你的好。最痛苦的不是曾经,而是回忆。
那一年、我爬上小黄牛的背,
你牵着绳,小黄牛跟着姐姐,托着弟弟,朝那个叫家的地方走去……
发现的作文 篇8
最近我发现我们的手其实也可以来当作乒乓拍,这是我今天才刚刚发现的,原因是这样的:下午的时候,我在练习乒乓球,打着打着,球落地了,等我捡完球站起来的时候,我的拍子不小心从我的手中脱落,像从监狱里逃出来的犯人解放了一样。说也奇怪,这拍正好命中了我的脚上的大拇指,疼的我哇哇大叫。感觉这乒乓拍似乎跟我有仇似的。我在仔细看看我的脚有没有受伤,我从远处看似乎没什么受伤,把眼睛贴的近些就有点皮破了。
我想打击报复一下乒乓拍,可它又不是人,怎么打击报复呀?于是我就在心里默默的想:乒乓拍的天职就爱活动,只要我们不有用它,它肯定会憋的难受,对呀,我就这么打击报复它。想完之后我就立即行动起来,我决定用手来当拍子。
虽然我来接并没有像拍子那样有较高的接住力,但是我感觉这样好玩,知道了球碰壁后反弹力有力量,打在我的手上挺疼的,我心里想:乒乓拍是多么的痛苦,让我们的手来代替它,它肯定高兴死了。可我并没有让乒乓拍上阵,但我想到了这样一件事:如果乡下的孩子想打乒乓球,他们买不起可以用我的方法,手是疼了点,但他们总买的起一只手套吧,带在手上就不怕疼了。这样他们为自己的家里做了两件好事,第一:他们可以提高打乒乓的水平。第二:可以为自己的家里剩下一钱。这种想法是多么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