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读书笔记

发布者:逸飞而过 时间:2023-6-6 03:02

围城读书笔记

读完一本书以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让我们好好写份读书笔记,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那么如何写读书笔记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围城读书笔记,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围城读书笔记

围城读书笔记1

读围城后真的好久好久了,总想写点什么记录点什么,看这本书我是非常认真的,许多地方我多作了记号,看好后本想立刻写下感受,在网上看了一些人的读后感,就不敢继续了,我的理解力和语言表达真的不敢恭维,好像自己写下来的别人早已记录,想到的人家已成为xx,原来越是好的书越难写下想法和理解的透彻。可是作业有时那么的.急只好勉为其难了。

读围城的时候我不觉得有时代的代沟,方鸿渐一个非常入耳熟悉的名字,仿佛就在我的身边,他的故事就如昨日的世界,从他留洋的归途上的浪荡、在上海的自我优越,回家的做作、对世局的漠视、教书时的无奈、最后的到情感的空白。没有人不为之叹息,却很少人会为他的浪荡劝诫、为他的做作提醒、为他的漠视提点一二、更没有人在无奈时给他出路、在情感空白的时候给他安慰和引导。方鸿渐是一个个体,从留洋回来就是这样,他究竟放不下什么,可能在他的情感世界里我们能理解他的为什么,方鸿渐你如昨日……

围城读书笔记2

看完书已经好几天了,迟迟没有动笔。起先不懂围城,几经向看过围城的人追问:你看完钱钟书的《围城》感受是怎样的。甲君说:某一类人在某个阶段最真实的写照,将这些“真实的写照”比喻为围城。咋一看,我们就被围在围城里。

在围城这部小说当中,虽然大部分故事情节都是捏造的,但对于物欲横流的今天来说,某些地方却不谋而合。乙君说:钱钟书的《围城》反映的是抗日战争初期的知识分子的群相,满腹才华,饱读诗书。迫于现实,陷入一个又一个的“围城”当中,过着让自己并不满意的`生活。

《围城》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步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被誉为“新儒林外史”。书评家夏志清先生认为小说《围城》是中国现代文学中最有趣、最用心经营、最伟大的一步。钱老在自序当中提到,称用两年的时间写完《围城》,这两年来忧世伤怀,“锱铢积累”而完成。

围城读书笔记3

都说钱钟书的作品值得一读,我也拜读了一下他的大作。围城是最长被同学说起的一部书,俺也想品读一下,于是从同学那里借来一阅,虽然是盗版的好歹也是大作家的处处。

通过本人几天的努力终于把这把这本书搞定了,到最后越看越不想看。真不明白,好好的一个方鸿渐怎么会被折磨成那样,最后被活活气死。通过这本书我感触颇深,首先得出这样的结论,一个人要想在社会上立足最重要的是要有能力,不管家世多好,总也不是一成不变可以靠得住的,还是自己有本事才能立足于社会,才能本人瞧得起。其次,结婚一等要慎重,千万不要像他那样,让婚姻成为爱情的坟墓,不要找一个只是不讨厌的人结婚,最后还不是害了自己。再次,鉴于现在婚姻法的如此完备,我觉得身为现代人不能再吃他们那一辈人的亏,有什么都可以理性解决的'。

你说呢?最后,博士生也好,大学生也罢,总得学会适应这个社会,鸿渐的家庭就如他教过的大学一样复杂,做每一个举动其实都要经过深思熟虑才行,不是一味的逃避现实。

围城读书笔记4

唐晓芙是钱钟书疼爱的一个女子,也是《围城》中唯一一个没有被讽刺利刃所砍杀的人物。唐小姐一出场,作者就有大把大把的好话送她:

唐小姐妩媚端正的圆脸,有两个浅酒窝。天生着一般女人要花钱费时、调脂和粉来仿造的好脸色,新鲜得使人见了忘掉口渴而又觉嘴谗,仿佛是好水果。她眼睛并不顶大,可是灵活温柔,反衬得许多女人的大眼睛只像政治家讲的大话,大而无当。

古典学者看她说笑时露出的好牙齿,会诧异为什么古今中外诗人,都甘心变成女人头插的钗、腰束的带、身体睡的席,甚至脚下践踏的.鞋袜,可是从没想到化作她的牙刷。她头发没烫,眉毛不镊,口红也没有擦,似乎安心遵守天生的限止,不要弥补造化的缺陷。总而言之,唐小姐是摩登文明社会里那桩罕物——

一个真正的女孩子。

围城读书笔记5

《围城》是我认为我有史以来读的最快的一本书了.但,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它的人物性格和很鲜明,它的内容很和我的胃口(可能含有贬义,不知是否有人会骂我早熟之类的),甚至主人公方鸿渐的一些经历和我颇有相似之处(关于这一点,我会在xx中向大家慢慢道来).我一开始,只是把这书当作一本普通的小说来看的,只是为了图个乐子,也并没想写什么。于是,我迷迷糊糊地,一口气地读到了本书的200多页(全书共有335页).这时,我十分纳闷——我一般读小说,200多页会读上近半个月.于是,我诧异地顿了顿,把书合了起来.

这时,我看到了本书的题目——《围城》.我惊呆了.当时,我凭题目感觉《围城》这本书应是写一些抗战时期的事情——"围城"吗!即八路军把日本鬼子围在一座孤城里无路可逃,被迫投降一类的事.但是,内容和我先前的.所思所想根本对不上号.它倒是讲了一个上海的青年,出国留学后骗来了个博士学位,回国时候和回国后发生的事情.

我不由得再次不信任地看了看书,并怀疑这书是否印错了,是不是误打误撞地把一个别的作家的什么别的著作给印过来了.但事实证明,书是对的。

围城读书笔记6

一本书,描写了很多爱情的伎俩,读出的是婚姻的琐碎无奈;一部电影,展现了一段不寻常的婚姻,看到的是爱情的弥足珍贵。

不是所有的人都有爱,因此不是所有的牵手都叫做爱情。不论是开始的苏小姐,之后的唐小姐,还是后来的孙小姐,方鸿渐似乎都爱过,不知他的爱是一种应情应景之感,还是一种人类的本能体现,总之,他的`爱,爱的突如其来,爱的轻而易举。他似乎深谙爱情之道,熟知女人之心,总能讨得女人的倾慕,可他真的有爱,真的爱过吗?爱情偶尔需要技巧,但永远不需要伎俩。不喜欢主角方鸿渐,可这本书的确很好,尤其是文中的一些比喻,犀利至极,一针见血。“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去。”只这一句,婚姻中的琐碎与无奈,原形毕露。我想,城外的人读《围城》,定会灰心绝望;围城里的人读《围城》,又岂止一声叹息。

他和她曾在夜晚的星空下仰望,他为她在天幕中用星星描绘出各种各样的图案,他拘谨的看着她,她幸福的笑,数学家的浪漫,竟也这样无人能敌。他换上了精神分裂症,一病就是几十年,她独自承担着所有的苦难,落寞的青春,美好的年华,她倾其所有。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他的病情慢慢好转,他的天才理论得到广泛认可。“我今晚在这是因为你,你就是我存在的原因,你是我的全部。”他深情的望着坐在台下的妻子艾丽西亚,然后吻了吻她送的手帕,步履蹒跚的走下诺贝尔的领奖台,此刻,他不是那个疯癫怪异的天才数学家,她也不是那个饱经婚姻磨难的女人,他是她的丈夫,她是他的妻子,仅此而已。他为她披上外衣,看了看他幻想中的三个人,然后两人相互搀扶着走出诺贝尔领奖大厅,苍白的头发,蹒跚的背影,令人动容。是爱情,游离了幻境,挥之不去却宁静安详;是爱情,穿越了婚姻,历经磨难却矢志不渝;是爱情,模糊了时间,青丝白发却历久弥新。

围城,围的不是人,是现实的琐碎和人的心,若人心无羁,想必婚姻也会无绊吧。白云远去,时光流逝,此生若能得一如艾丽西亚般的女子相伴,癫狂了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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