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随笔作文
读书随笔作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书随笔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读书随笔作文 篇1
这几天,有太多想写的文字,可时间真的如白马过隙,转瞬即逝。想着时间是海绵中的水,挤挤总是有的,可有时等你终是在夹缝中挤出时间,适才灵光一感的美妙文字,此时却不一定能大驾光临,虽写,却总点不同的韵味……
这几天,有太多想写的文字,可时间真的如白马过隙,转瞬即逝。
想着时间是海绵中的水,挤挤总是有的,可有时等你终是在夹缝中挤出时间,适才灵光一感的美妙文字,此时却不一定能大驾光临,虽写,却总点不同的韵味。
有一阵子,我甚至想出了随身带纸笔的方法,在公交车上,在任何可以让我动笔写字的场所,当脑中有灵感闪过,我就拿出纸笔来记录,当然,这样的行为很自然地引起过路人侧目。我的专注力不够,在外界目光的影响下,总是有些动摇。
而每当脑中有美妙的灵感闪现时,当我铺开纸笔,想要一笔一划的记录下来时,却发现下笔写出的文字是那般的苍白无力,丝豪描绘不出心中的真实炫彩。
我陷入深深地自省中,渐渐地发现,自己的阅读量太少了,正如杨绛女士说的,书读的太少,想的太多。
书读的太少,而即使少量的书,阅后却不懂思考,那从书中汲取的营养更是少的可怜。
我开始丰富自己的阅读量,却也为读什么书而困惑。
现在的鸡汤书,鸡汤文章太多,简短又易饱,闲暇时光,很容易就被这些“鸡汤香味”给勾了去,当然,其中的正能量肯定是有的,但是总觉得是零星的碎片阅读,打了鸡血之后,用的.也比较快。
后来看到一段话,大意是说,看整本的著作的好处在于,书中的全体框架,结构,思想,逻辑,是值得我们慢慢地琢磨,推敲的,而不是一篇小文章,简短,消化快,其实忘性也快,而一本好书,我们花了的时间,跟着作者在文字中畅游,跟着他的文字逻辑思考,一本好书所带给我们的是不一样的感受。
读书,读好书,不仅读小文章,也要读大部头。
读书随笔作文 篇2
这几天,有太多想写的文字,可时间真的如白马过隙,转瞬即逝。
想着时间是海绵中的水,挤挤总是有的,可有时等你终是在夹缝中挤出时间,适才灵光一感的美妙文字,此时却不一定能大驾光临,虽写,却总点不同的韵味。
有一阵子,我甚至想出了随身带纸笔的方法,在公交车上,在任何可以让我动笔写字的场所,当脑中有灵感闪过,我就拿出纸笔来记录,当然,这样的行为很自然地引起过路人侧目。我的专注力不够,在外界目光的影响下,总是有些动摇。
而每当脑中有美妙的灵感闪现时,当我铺开纸笔,想要一笔一划的记录下来时,却发现下笔写出的文字是那般的苍白无力,丝豪描绘不出心中的真实炫彩。
我陷入深深地自省中,渐渐地发现,自己的阅读量太少了,正如杨绛女士说的,書读的太少,想的太多。
書读的太少,而即使少量的書,阅后却不懂思考,那从書中汲取的营养更是少的可怜。
我开始丰富自己的阅读量,却也为读什么書而困惑。
现在的`鸡汤書,鸡汤文章太多,简短又易饱,闲暇时光,很容易就被这些“鸡汤香味”给勾了去,当然,其中的正能量肯定是有的,但是总觉得是零星的碎片阅读,打了鸡血之后,用的也比较快。
后来看到一段话,大意是说,看整本的著作的好处在于,書中的全体框架,结构,思想,逻辑,是值得我们慢慢地琢磨,推敲的,而不是一篇小文章,简短,消化快,其实忘性也快,而一本好書,我们花了更多的时间,跟着作者在文字中畅游,跟着他的文字逻辑思考,一本好書所带给我们的是不一样的感受。
读書,读好書,不仅读小文章,也要读大部头。
读书随笔作文 篇3
俗话说:“读不尽的世间书,走不尽的天下路。”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小男孩,书给我带来了无尽的知识和乐趣,让我在浩瀚的书海中自由地遨游,像个小婴儿一样吮吸甜美的`乳汁。书伴随我长大,仿佛它已经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它是我的小老师,每当在课堂上学习的知识,回到家它会认真地给我复习功课;每当在课堂上学习的知识不明白,回到家它会帮助我一起学习。
它是我的小伙伴,每当我因为一些事情被爸爸批评,它就会给我讲一个笑话,来逗我开心,这时我就会捧腹大笑;每当我一个人无聊没事做的时候,它就会跑过来找我玩,我来到书柜,找了一本《格林童话》,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它还是我的…….
我爱读书。有一回,爸爸妈妈都不在家,只见桌子上有一张纸条写着:“帆帆,今天爸爸妈妈有事,桌子上有钱,你自己出去玩,中午自己去饭店吃饭。”我心想:啊!太高兴了,我终于不用爸爸妈妈管了,自由地去玩吧!我兴高采烈地乘着公共汽车来到新华书店看书,一看就会粘上,时间似乎过得非常快,不知不觉之间已到了中午。就在这时感觉自己饿了,但是我看见了一本非常喜欢的《中国未解之谜》,我非常想买。可这只有二十元钱,这可是午饭钱呀!我犹豫不决,最后终于禁不住这本书的诱惑,快步走向收银台。
我爱读书,是因为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可以把人从无知变为天才;它可以带领我们从狭窄的地方,驶向那无限广阔的知识海洋。
我爱读书,是因为它可以使我开阔视野,增长知识。
读书随笔作文 篇4
古人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就是一个常常住在“黄金屋”里男孩儿,书提高了我的写作能力,书增强了我的阅读能力,书让我的知识面更加宽阔,书使我受益无穷。但因为看书,我也曾付出了“血的代价”,由此成了我读书生涯难忘的一次。
那是上个星期的一个中午,我正在家里津津有味地读着薛珂借我的《儿童文学》,老天爷突然变脸——由晴阴,下雨了。幸好老爸在家——能开车送我。刚好,2点半的闹铃“叮铃铃”地响了,我极不情愿地放下书,跟老爸一起走了。
到了车上,我又从书包里把《儿童文学》拿出来看,我的眼睛死死地盯着书,眼眨也不眨一下,此时此刻,我心里只有一个想法:路上最好堵车!可并不如我所愿,没多大会儿(对我来说)前面传来了喇叭声,“啪——”一声,我没理会;“啪——”两声,我装没听见;“啪——”三声,我在也无法平静地看了,我一抬头,原来已经到学校了。“没工夫在看了,下车吧!小书虫?”爸爸稍带讽刺地“请”我下车。
下了车,我手中的《儿童文学》并没有放下,而是继续看,因为下午我就要把书还给薛珂了。“咣”的一声,我的头开始做痛,原来我看书太入迷,一不小心,撞到路边的站牌上了。我轻轻用手摸一摸头,发现头上有一个大包,同时疼痛又使我赶紧缩手。
我并没有吸取这个“血的.教训”,照老妈的话来讲是“不思悔改”。可书上的情节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使我“不得不看”。“反正撞一次,就不会撞第二次了。”我尽量说服自己,但眼睛一时也没有离开书本。我安慰着自己,忽然觉得脚下一滑,双手本能地向前一扒,结果摔了个“嘴啃泥”,弄得我脸上、身上都是泥巴,样子活像个小老头,可笑极了!
这次读书虽然我付出了“血的代价”但我总算读完了《儿童文学》,这次受伤值!
读书随笔作文 篇5
《爱的教育》是意大利小说家德·亚米契斯所写的一本描写少年生活的书籍。书中描写的是四年级小学生恩里科身边发生的各种感人的故事,他与我的年龄相仿,但我们的生活环境却有很大的差异。书中的人物经历着贫穷和战乱,但又处处变现出淳厚、朴直和友爱的品德。书中的“爱”表现得淋漓尽致,大至国家、社会、民族的大我之爱,小致父母、师长、朋友间的小我之爱,处处扣人心弦,感人肺腑。
阅读《同窗》这一节内容,我学到描写人物要抓主要特点的写作方法,同时也感受到同学之间拥有一份纯真平凡而又朴素的友爱,应当好好珍惜。
<爱的教育>小练笔:
陪伴我四年之久的同窗好友很多,我们朝夕相处,一起学习,一起玩耍,亲密无间,下面我就为你一一道来。
谢翔宇是我们班的大个儿,他的身材高高的,瘦瘦的,脸色白皙,爱好运动,常与我和睦相处。赵子轩是我的.铁哥们,每天坚持写日记,据说他写的日记本堆起来都有一尺多高。我俩一起当过科学课代表,不过因为失职被老师撤掉了。有一点我们俩很像,就是话特别多,经常像机关枪一样说个不停,老师说我们是班里顽皮孩子的代表。
我们的班长秦敬军,长得俊俏,机灵活泼,成绩优秀,做事干脆利索。别看他的个子矮小,可很有号召力,在班里说一不二,很有威信,我们十分敬佩他。
再说说姜峰吧,那可是我们班跑的最快的同学。他的眼睛炯炯有神,脸颊乌黑发亮,走起路来步伐矫健,散发出健康向上的气息。每当运动会来临,他都会在赛场上大显身手,像一匹飞奔的骏马,奔驰在操场的跑道上,为我们班增光添彩。
这就是与我朝夕相处的同窗好友。
读书随笔作文 篇6
一次翻开一本书,一张精致的书签从书中滑落,久违的故事又一次在我的心中上演,关于读书的故事。
小时候,我并不喜欢看书,我觉得捧着一本又大又厚的书来看,还不如约上几个同学去玩,而我的德昌公——爷爷的弟弟,却经常要我看书。因为在他眼里,要好好学习,将来才有出路。
一天,他又要让我看书,我那天正好约了几个朋友去荡秋千,我当然不肯看了。于是,他就与我吵了起来,我们吵得面红耳赤,我从来看到他这么生气的样子,最后,妈妈回来了,我还是没去成。我的朋友也因为这件事不理睬我。于是,从那天起,我就埋下了怨恨的果子,我要报复他。
终于到了报复的时候了,我故意在院子里叠了几本书,他一向走路不怎么看地下,我在心中暗暗偷笑,我躲在房间里等待他过来。后来,他果真被绊倒了,只见他艰难地爬起,然后把书一本本整理好,抱在怀中,一瘸一拐地把书抱到书房,叠好。刹那间我的心疼痛起来,他老了,那一跤对他来说不轻了。可是,一切的`一切是我在让它们发生,我觉得特别内疚,看他那样看护书,我明白了他让我读书的苦心,那淳淳的爱。
那件事过后,我再也不讨厌看书了,金秋十月,老榕树下总会传来阵阵笑声,我和德昌公会站在榕树下,捧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地阅读,笑声、读书声、说话声,全部都凝聚在那一刻,那个时候,我们都觉得很幸福,很快乐。
不久,我上学了,再也没空去和德昌公一起读书,繁忙的学生生涯让我很快就把他忘了。直到有一天,爷爷哭着说他已经得了肝硬化,死了。他的死是那么突然,在那时,泪水已经顾不得一切了,肆意地在我的脸上流淌,昔日的笑声,在我脑袋里一次一次地上演,我飞也似的冲到榕树下,看着树叶的凋零,回忆着他的一切一切……
想到这里,我的泪又流下了,这个美好的读书故事,因为他的死而变得不完美,但我相信,读书的故事不会因此而落幕,以后的故事,将会更加精彩。
读书随笔作文 篇7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不多也”的酒鬼—孔乙己,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孔乙己是一个非常可笑的人物,一个可以解闷取乐的工具。这“可笑”,首先表现在他的外貌的奇特和思想的迂腐上面:孔乙己是酒客中间唯一的“读书人”,又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把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单从这段人物描写来看,也大致可以判定,这是一个颓唐不堪、没有前途的“书呆子”。不是吗?旧社会的生活对这个人物显得是那样残酷无情,几乎把他逼到了穷途末路,变成“讨饭一样的.人”了,可是他不愿意抛弃那件破长衫,还是要摆出“读书人”的臭架子,穷酸相,满口“之乎者不多也”,教人半懂不懂。可是,别人不但不把他放在眼里,反而借此逗笑取乐。当别人直截了当地揭穿了他因偷何家的书被吊着打的时候,他一面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突出,一面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孔乙己是自尊的,可是别人却故意要去刺痛他,问他为什么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手,这就使他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回答不出,于是大家都哄笑起来。这是一幅多么可笑,然而又是多么可悲的画面呵!一面是灾难、痛苦和不幸;另一面是无聊的逗笑和取乐,把“乐趣”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面,封建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和无情,通过这个可笑而又可悲的人物,不是暴露无遗了吗?
读了这篇小说后,我不会再为孔乙己的身世而悲哀,也不再为孔乙己的不争气而愤怒。作为一名青少年,应该从这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以他人之不幸,成自己的乐活,而要脚踏实地,认真学习,努力拼博,争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