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五年级下册数学第四单元知识点
经验是数学的基础,问题是数学的心脏,思考是数学的核心,发展是数学的目标,思想方法是数学的灵魂。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人教版五年级下册数学第四单元知识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人教版五年级下册数学第四单元知识点
1、分数的意义:一个物体、一物体等都可以看作一个整体,把这个整体平均分成若干份,这样的一份或几份都可以用分数来表示。
2、单位“1”:一个整体可以用自然数1来表示,通常把它叫做单位“1”。(也就是把什么平均分什么就是单位“1”。)
3、分数单位:把单位“1”平均分成若干份,表示其中一份的数叫做分数单位。如4/5的分数单位是1/5。
4、分数与除法
A÷B=A/B(B≠0,除数不能为0,分母也不能够为0) 例如:4÷5=4/5
5、真分数和假分数、带分数
1、真分数:分子比分母小的分数叫真分数。真分数<>
2、假分数:分子比分母大或分子和分母相等的分数叫假分数。假分数≥1
3、带分数:带分数由整数和真分数组成的分数。带分数>1.
4、真分数<1≤假分数
真分数<1<带分数
6、假分数与整数、带分数的互化
(1)假分数化为整数或带分数,用分子÷分母,商作为整数,余数作为分子, 如:
(2)整数化为假分数,用整数乘以分母得分子 如:
(3)带分数化为假分数,用整数乘以分母加分子,得数就是假分数的分子,分母不变,如:
(4)1等于任何分子和分母相同的分数。如:
7、分数的基本性质:
分数的分子和分母同时乘以或除以相同的数(0除外),分数的大小不变。
8、最简分数:分数的分子和分母只有公因数1,像这样的分数叫做最简分数。
一个最简分数,如果分母中除了2和5以外,不含其他的质因数,就能够化成有限小数。反之则不可以。
9、约分:把一个分数化成和它相等,但分子和分母都比较小的分数,叫做约分。
如:24/30=4/5
10、通分:把异分母分数分别化成和原来相等的同分母分数,叫做通分。
如:2/5和1/4 可以化成8/20和5/20
11、分数和小数的互化
(1)小数化为分数:数小数位数。一位小数,分母是10;两位小数,分母是100……
如:
0.3=3/10 0.03=3/100 0.003=3/1000
(2)分数化为小数:
方法一:把分数化为分母是10、100、1000……
如:3/10=0.3 3/5=6/10=0.6
1/4=25/100=0.25
方法二:用分子÷分母
如:3/4=3÷4=0.75
(3)带分数化为小数:
先把整数后的分数化为小数,再加上整数
12、比分数的大小:
分母相同,分子大,分数就大;
分子相同,分母小,分数才大。
分数比较大小的一般方法:同分子比较;通分后比较;化成小数比较。
13、分数化简包括两步:一是约分;二是把假分数化成整数或带分数。
1/2=0.5 1/4=0.25 3/4=0.75
1/5=0.2 2/5=0.4 3/5=0.6
4/5=0.8
1/8=0.125 3/8=0.375 5/8=0.625 7/8=0.875 1/20=0.05 1/25=0.04
14、两个数互质的特殊判断方法:
① 1和任何大于1的自然数互质。
② 2和任何奇数都是互质数。
③ 相邻的两个自然数是互质数。
④ 相邻的两个奇数互质。
⑤ 不相同的两个质数互质。
⑥当一个数是合数,另一个数是质数时(除了合数是质数的倍数情况下),一般情况下这两个数也都是互质数。
15、求最大公因数的方法:
① 倍数关系:最大公因数就是较小数。
② 互质关系:最大公因数就是1
③ 一般关系:从大到小看较小数的因数是否是较大数的因数。
如何提高数学成绩
认真听讲的
这里的听"讲",应包括两方面的意思:一是指在课堂上,精力要集中,不做与学习无关的动作,要认真倾听老师的点拨、指导,要抓住新知识的生长点,新旧知识的联系,弄清公式、法则的来龙去脉。二是说要认真地听其他同学的发言,对他人的观点、回答能做出评价和必要的补充。
认真审题
审题是正确解题的前提,养成认真审题的习惯,不但是提高学习成绩的保障,而且能使孩子从小就具有做事细心、踏实的品性。
认真计算
计算是小学生数学学习中最基本的技能。一个从小就能慎重对待计算的人,在以后的行事中就不会轻易犯下草率从事的错误。所以,家长要训练孩子沉着、冷静的学习态度。不管题目难易都要认真对待。对于孩子认真计算有进步的时候要给予鼓励表扬,及时树立自信心。
检验改错
在数学知识的探索中,有错误是难免的,正如在人生的旅程中,总是难免有各式各样的错误。因此,检验改错的习惯正是孩子必不可少的一个发展性学习习惯。由此,在日常练习中应把检查和验算当作不可缺少的的步骤,养成检验的好习惯。
数学统计知识点
(一)简单的数据分析:在画条形图时要先利用格尺找准数量,做好标记后再画。
(二)求平均数用移多补少的方法:
平均数 = 总数量 / 总份数
总数量 = 平均数 × 总份数
总份数 = 总数量 / 平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