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考加分政策

发布者:秦时明月 时间:2022-11-15 14:44

高考加分政策是高考中的特长生加分政策,主要为了弥补高校招生制度的某些缺陷而制定的,是鼓励学生注重全面素质提高的一项措施。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北京高考加分政策,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

北京高考加分政策

照顾对象的录取

1、下列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下列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2)台湾省籍考生;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3、20__年1月1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下列有关称号、奖励、名次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省级优秀学生;

(2)获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项目限定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健美操、跆拳道10项)并通过全市统一测试;

(3)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须出参加比赛的原始秩序册、成绩单册);

(4)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含获得以北京市政府名义制发的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的具考生);

(5)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4、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该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招生录取。

5、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或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同时符合多项高考加分条件的考生,不作累计加分,只取最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投档。

各区招办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于4月中旬开始在区招办网站和校园显要位置公示照顾对象名单,公示信息要保留至8月底。

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将于6月上旬开始公示全市照顾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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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考加分政策信息

一、照顾对象及照顾办法

1.下列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下列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2)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3.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该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招生录取。

4.下列现役军人子女考生,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2)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3)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4)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5)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或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5.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__〕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__〕3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8.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9.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同时符合多项高考加分条件的考生,不作累计加分,只取最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投档。

二、照顾对象资格审核要求

1.烈士子女须在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须在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提交立功通令、证书,以及档案内复印出来的奖励卡片(三样缺一不可),由市高招办与相关单位确认。

3.归侨、华侨子女和归侨子女由考生学籍所在区侨办出具身份确认书。

4.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须在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由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审核。

5.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须在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

6.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须在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由市教委等相关委办局和考试院共同核准。

7.相关军人子女由考生家长所在战区级单位干部部门汇总审核后报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审批,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审批汇总后报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

8.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以部队颁发的士兵退出现役的证件为准,由区高招办负责审核。

9.残疾人民警察须在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

10.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以教育部和市教委下发名单为准。

11.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信息为准。

12.5A级青年志愿者由相关共青团组织审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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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考加分政策内容

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照顾对象审核办法日前公布。审核办法中提到,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现行照顾政策规定,在照顾对象中,烈士子女及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10分投档

同时该办法规定,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该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招生录取。

此外,下列现役军人子女考生,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以优先录取: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或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5A级青年志愿者优先录取

在优先录取方面,审核办法明确,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需要注意的是,符合多项高考加分条件的考生,不作累计加分,只取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投档。

照顾对象资格须满足审核要求

审核办法还提出了对于照顾对象资格审核的要求。烈士子女须在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须在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提交立功通令、证书,以及档案内复印出来的奖励卡片,三样缺一不可,由市高招办与相关单位确认。归侨、华侨子女和归侨子女由考生学籍所在区侨办出具身份确认书。台湾省籍考生须在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由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审核。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须在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须在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由市教委等相关委办局和考试院共同核准。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以部队颁发的士兵退出现役的证件为准,由区高招办负责审核。

残疾人民警察须在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以市教委下发名单为准。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信息为准。5A级青年志愿者由相关共青团组织审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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