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烟花爆竹治理工作总结
春节烟花爆竹治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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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烟花爆竹治理工作总结1
xx区xx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监管工作,在市局的统一部署下,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各街道、相关部门的积极参与和密切配合下,通过严格许可审批,从严管理和规范销售行为,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有效地维护了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秩序,整个销售期安全平稳,继续保持烟花爆竹销售安全零事故的良好势头。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xx年的烟花爆竹销售审批工作中,我区严格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严把市场准入关。整个销售期全区销售点共126家,其中常年零售点10家,春节期间审批许可的临时销售点116家,销售点布局:农村片55个(含10个常年销售单位),城市片71个;组织对130家申请单位进行安全培训,培训从业人员260人;在销售安全监管工作中通过加大宣传力度、领导带队检查、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开展专项行动等措施,维护了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良好秩序。
二、主要做法
为全面做好xx年春节期间我区烟花爆竹销售的安全监管工作,最大限度地遏制烟花爆竹燃爆事故的发生,保护全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我区地域面积大,销售单位数量多、分布广,监管力量相对不足的实际,我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周密布署。成立了由主管区长任组长,区安监局局长xx为副组长,各街道、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了对烟花爆竹销售行政许可和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
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烟花爆竹监管和联合执法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落实了各部门、各街道的职责。各牵头部门、各街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了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和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分管区长3次亲自带队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安全工作,在农历小年、腊月二十八至三十和元宵节销售高峰期,局领导班子带队分成3组检查,各街道也分别由主管领导带队检查,保证了销售旺季的安全,为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障。
二是严格审批,控制销售点数量。
今年xx区共收到烟花爆竹申请144份,为严格控制销售审批数量,合理布局,根据我区的实际,在市局规定的审批条件基础上,提高了市场准入的条件,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迎客路为我区唯一一条迎宾线路,是外地人看大连的一个重要窗口,我区仍将迎客路主干道两侧临街店面不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做为一项审批要求,全区126家审批许可的销售点无不符合《消防法》规定的问题。
在审批工作中我们主要把握以下4个环节:一是严格审批条件关。对销售点使用面积低于15平、卖场与居民住宅楼为一体建筑、库房在居民区内、营业执照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坚决不予审批;二是把好现场审查关。我们联合街道安监站对所有申请单位逐一进行现场审查拍照,联合区城建局对临时占道设置轻体房的销售点进行审查;三是把好培训考试关。对于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单位坚决不予审批;四是把好许可关。每一家销售单位都要由局务会集体讨论通过,获得许可的销售点向区安监局递交安全经营承诺书,做出了安全经营承诺。
三是广泛宣教,营造安全氛围
整个销售期间,全区加大了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区安监局印发《xx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180份,通过各街道、社区居民委发放张贴宣传画200余张,传单5000张,张贴通告1000份,利用报、窗、栏等形式发动全方位的宣传。
四是突出重点,提高监管实效。
全区的烟花爆竹监管工作,在做好对销售点的常态管理的同时,突出监管重点。一是确定重点时间段(腊月小年当日、腊月28至30三天、正月15当日),加大执法力量,多组分片检查;二是划定重点地区,将泉水街道、山东路地区、泡崖街道区域划定为今年安全监管的重点地区,加强对这些区域的执法检查;三是列出重点监管的销售网点,要求这些销售点写出书面的安全经营保证,提高其自我约束力。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地规范了经营行为,全区经营秩序有了更明显的提高。
五是推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深入开展打非专项整治和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行动。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由区安监局牵头成立了3个联合执法检查组,组织开展道路运输、打击非法贮存、打击非法销售专项执法行动。整个销售期,由区安监局组织协调,开展了较大规模的联合执法行动4次,全区共出动警力630人次,出动检查车辆200台次,在重点路段设卡检查运输车辆300台次,共取缔非法销售点7个。各街道也分别成立了由安监站、辖区派出所、辖区工商所和行政执法队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开展辖区内的联合执法行动30余次,共取缔非法销售点19个,在打击非法销售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辖区内非法贮存非法销售行为明显减少。
六是从严管理,加大打击力度。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进入销售期后,区安监局成立了两个烟花爆竹执法检查组,每组3人,开展执法检查,销售旺季,全局人员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三组检查;各街道在腊月小年至腊月30,每天检查辖区销售点2遍。整个销售期,区安监局和各街道安监站共检查销售点2965家次,现场整改安全隐患215项,对1家严重违规的销售点下达了《责令改正指令书》并立案处罚。二是保证较高数额的风险抵押金。我区今年的风险抵押金继续保持往年的5万元数额,有效地约束了销售点自觉守法经营行为,对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三是对销售点电气消防设施高标准、严要求,各销售点不仅按要求安装防爆灯和防爆开关,配置水桶和砂子,在电线敷设方面要求全部穿管或使用符合要求的电缆线。
七是严格执行零储存规定,加强销售期结束后剩余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
为加强对销售单位剩余烟花爆竹的管理,确实使每个经营单位达到零贮存的规定要求,确保整个销售期的安全,我们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街道安监站组织对本辖区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剩余烟花爆竹贮存情况进行集中检查,详细填写检查记录,由经营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由各销售点将检查记录以及卖场和库房照片上报区安监局备案,区安监局进行抽查,确认按规定贮存后再退还5万元风险抵押金。对违反规定未进行贮存的经营单位我局按规定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三、存在问题
一是对个别非法销售行为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金三角市场南门残疾人等共4处非法销售点多年来一直从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销售,区安监局无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辖区公安部门也担心对其采取行动会引发社会矛盾,使其多年来成为了钉子户,无法取缔,造成这条街的其它3户无证销售点也无法管理,也对旁边的合法经营业户造成了很大的冲击,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其部分存放在旁边居民楼内的烟花爆竹和人员流动性大、密集,形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二是今年的销售管理过程中,由于公安部门加大了对烟花爆竹的管理,造成了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管理的政出多处,多头执法的混乱局面,销售业户感觉到销售市场的管理混乱。
四、有关建议
1、对于金三角非法销售钉子户,建议在下一年度由市安监局出面协调市治安支队联合取缔。
2、针对今年销售管理的情况,建议市局在销售开始前,对轻体房的占道审批、公安部门的管理做好相关的协调工作。
春节烟花爆竹治理工作总结2
为认真贯彻落实行署“xx”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地区相关文件要求及市委、政府统一安排,市安监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工商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严格联合执法检查,加强了烟花爆竹市场安全监管,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为确保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安全、有序、可控”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周密部署
根据地区安监局《关于印发xx地区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xx地安监〔xx〕xx号)要求,我市也根据实际制定并印发了《xx市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实施方案》(xx市安字[xx]xx号),成立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挥、协调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工作。市上多次召开会议,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对启动烟花爆竹临时点数量、地点、设点要求、禁放区域、禁放时间等重点工作进行了研究、讨论。
二、认真组织,合理布点,严把市场准入关
结合当前安全形势及xx要求,今年我市严格控制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点的数量。按照严禁在居民楼门面房、高层门面房、超市内布点的要求,严把初审关,根据申报条件和安全标准,市安监局联合市相关单位逐一审查验收,共通过审查验收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15个(基中包括1个原来的长期点改为今年的.临时零售点),核发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许可证15个。
三、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加强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了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工作目标,全面落实了烟花爆竹连锁经营要求,加强了烟花爆竹管理和经营人员培训工作,加大安全检查、巡查、督查力度。根据《xx烟花爆竹流向信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各点都能按照要求去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将购买者的第二代身份证信息进行如实记录。坚决不给没有风俗习惯的人员销售烟花爆竹产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安全意识,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燃放,文明燃放。
四、存在的不足
1、由于今年的点少,每个点的人流量较大,个别点存在秩序混乱及实名信息登记记录不全现象。
2、个别点安全警示标志不够,安全器材已过期。
五、下阶段工作打算
1、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管理能力和从业素质,增强企业隐患识别能力。
2、继续做好批发公司及零售点的日常检查督查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监督,凡在经营、储存、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一律取消烟花爆竹经营资质,并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