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自查报告推荐必备经典范文五篇2019

发布者:清风明月夜 时间:2022-11-16 01:54

自查报告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对执行某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一种自我检查方式的报告文体。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了保险行业自查报告,希望大家喜欢!

保险行业自查报告精选(一)

我单位自接到《20xx20xx20xx20xx保险行业治理整顿工作方案》后,立即按照工作方案中相关要求,随即召开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指导会议,要求公司各部门把自查自纠当做整顿和规范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作为改善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提供公司整体经济效益的一个重要环境。同时成立自查自纠小组。以工作方案中治理整顿工作重点内容为检查工作重点,客观反映自身存在问题,并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有力措施进行整改。

一、保险企业证照手续:我单位各种经营证照手续齐全,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经营许可证,20xx20xx20xx20xx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20xx20xx20xx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20xx20xx20xx20xx国税、地税颁发的国税、地税相关证件。营业执照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每年按时到工商局、质监局进行年检,并且年检合格。

二、纳税情况:自20xx年20xx20xx20xx20xx【20xx】14号文件下发后,我单位即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当地地税局缴纳代扣代缴的车船税以及营业税及其他附加税种。自文件下发至今,我单位应缴代扣代缴车船税108.71万元及营业税等其他各项税费总计56.76万元,实缴车船税108.71万,营业税及其他附加税费合计56.76万元。

三、理赔服务问题:理赔服务流程以及承诺均张贴在我单位职场显著位置,让客户监督我们理赔服务,同时客户承保时由出单人员提供报案、投诉便捷卡片,可以让客户在最短的时间内享受到我们最便捷的理赔服务。

四、中介市场情况:我单位共有中介代理人23人,均具有有效的保险代理人从业资格证书,同时在保险监管系统内登记展业证合格。自20xx年底,我单位即按照总、分公司要求车险实行“见费出单”,且自我单位成立至今,无保费超期应收问题存在。

本次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部门针对工作方案中治理整顿工作重点内容有了更深的认识,各部门承诺要以此次自查自纠整规检查为契机,加强学习,切实提高依法合规经营意识,严格自律,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确保持续、健康发展。

保险行业自查报告经典(二)

在社保局的监督指导下,在院领导关心支持下,通过本院医保管理小组成员和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医保工作和各种医保规章制度都日趋完善,步入正规,根据上级要求,院组织医保管理小组对xxxx年度的基本医保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医疗保险基础管理:

1、本院有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组织,并有专人具体负责基本医疗保险日常管理工作。

2、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相关医保管理资料具全,并按规范管理存档。

3、医保管理小组定期组织人员分析本院门诊住院参保人员各种医疗费用使用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给予解决,组织不定期的医保管理情况抽查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医保管理小组人员积极配合社保局对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费用的监督、审核、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医疗档案和有关资料。

二、医疗保险服务管理:

1、本院提倡优质服务,设施完整,方便参保人员就医。

2、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提供费用明细清单。

3、对就诊人员进行人卡证的身份验证,杜绝冒名就诊等现象。

4、对就诊人员要求需用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等事先都证求参保人员同意,并鉴定知情书。

5、严格按照医保标准填写门诊就诊登记和相关资料记录。

6、严格按药品监督部门的要求从正规渠道购进药品。

三、医疗保险业务管理:

1、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医保用药审批制度。

2、按基本医疗保险目录的要求储备药品

3、不定期抽查门诊处方、出院病历、检查配药情况严格按规定执行。

4、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规定。

5、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管理规定。

四、医疗保险信息管理:

1、本院信息管理系统能满足医保工作的需要,日常维护系统较完善,新政策出台或调整政策及时修改,能及时报告并积极排除医保信息系统故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2、对医保窗口工作人员加强医保政策学习,并强化操作技能。

3、本院医保信息系统数据安全完整准确。

五、医疗保险费用控制:

1、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和医疗保险限额规定。

2、每月医保费用报表按时送审,费用结算及时准确。

六、医疗保险政策宣传:

1、本院不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保政策,及时传达和贯彻相关医保规定,并随时抽查医务人员对医保管理各项政策的掌握、理解程度。

2、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医保法律法规政策教育,如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使工作人员及时准确了解相关法规政策

3.认真学习劳动保障报,及时了解医保新政策。

七、存在的问题

1、有部分大处方,这是由于我场居民居住分散,刷卡不便造成的,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2、门诊刷卡存在有个别处方不规范。

针对以上问题,今后我们要对患者做更加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对医生进行严格要求,不定期学习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确保医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杜绝以上问题的发生。

保险行业自查报告推荐(三)

小南海镇中心小学校现有中心校一所,完小一所,村小九所,三十一个教学班,学生973人。为努力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减轻学生及其家长负担,学校本着正面引导,不强制、不干预的原则,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了平安保险,现将我校学生参加保险情况作一简要自查报告。

一、 学生参加保险基本情况

我校学生的平安保险由中国人寿黔江分公司承保,保险费每生30元。全镇小学973名学生中共有624人参加了平安保险,投保率64.3%。

二、 学生保险工作我校做到了“三没有”、“一执行”

在学生保险工作中,我校认识十分清醒,学生平安保险属商业保险范畴,始终本着一个平等自愿的原则,由学生及家长自主选择投保。不管是学校还是承担我校学生保险的中国人寿黔江分公司都是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了一些必要的宣传,正面引导,有效防止了学生平安保险工作中的不正当行为,在整个工作中我们做到了一个“执行”四个“不”。

一个“执行”:严格贯彻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行政干预商业保险市场的通知》精神,在学生保险中不存在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行政干预,作为学校更是让学生、家长自愿参加,尊重家长及学生的意愿、选择。

三个“没有”:1、没有以任何形式强制学生保险或要求学生在指定的保险机构投保。目前我校学生投保的人寿保险黔江分公司在保险工作中讲信誉,坚持原则,且对学生意外伤害后赔偿及时,让广大参保的学生及家长十分满意,自愿在该公司投保,我校学生投保率在60%左右,所占比例不算大学校没有强制学生保险。2、没有与保险机构利益分成行为。学校所有教职工也从没有接受保险机构吃请或收受回扣的情况,从保险公司看也没有向学校教职工请客送礼、返回回扣的现象,一切均按原则办理。3、没有将学生保险费与开学时学校实施的“一费制”收费捆绑进行,一是学校“一费制”收费与保险费开取各在一地;二是保险费收取无学校教职工参与,由保险公司业务员自己收取。

总之,通过自查,我校学生平安保险工作一切正常,有效贯彻执行了有关的法律法规,有效维护了学生家长的利益,同时也很好地维护了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

保险行业自查报告热门(四)

为了端正工作态度,改进纪律作风,促进做好工作,公司开展了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在这学习一阶段,始我在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对自己要求和实际行动都有很大提高,现在对照工作实际谈谈我的心得体会。

一、 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电话服务过程中的技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2、业务知识不够专业。(其主要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不够主动,不注重业务知识,认为只要按时完成工作就算了事了。缺乏一种刻苦专研的精神。

3、在组织纪律方面存在执行制度不严,有窜岗的现象。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但更重要的还是有主观原因所造成的。在这段时间,对于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也进行多次反思。从主观上找原因,主要概况几个方面:

1、电话技巧不够灵活,业务知识不够专业。没有深刻认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方面存在的依赖性,认为领导会有指示,上面有安排在工作。

2、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工作缺乏系统化合提高自身要求。

三、今后的整改措施

1、加强业务知识和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知识。 业务知识要进一步提高,以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扎扎实实的工作,完成党和领导给的各项指标任务,积极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知识。加强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修养,想办法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2、尊守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自己的职责,告诉自己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严格的要求自己,努力加强自我进取,自我完善,努力提高自我综合素质。

3、严格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如果没有严明的纪律,就没有坚强的队伍,因此,我们应该认识到当前整顿的重要性,要迅速的认识到把思想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我们要严明工作纪律,要忠于职守,其次是要严格执法办事,热情服务。

总之,通过这次学习整顿,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领导的工作部署,坚持用学习整顿促进工作开展,以工作成效检验整顿效果。

保险行业自查报告最新(五)

为进一步强化管理、规范操作、防控风险,促进保险代理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我社按照县联社下发的《关于转发银监会办公厅开展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自查工作的通知》(晋银监办〔20xx〕191号)的要求,对我社代理保险业务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险代理人资格,我社现在所有人员均未取得相关保险代理资格。这样不利于我社代理保险业务的开展。

二、销售及宣传情况,经过检查未发现我社在保险销售过程中存在误导行为,在销售过程中未擅自增加保险责任、金额。宣传方式主要为营业柜台宣传,无违反相关规定行为。

三、财务方面,经对保险财务凭证的检查,暂无发现违规行为。 存在的问题:

一、应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悬挂《保险代理许可证》。

二、应在销售保险产品的柜台设置明显标志。

三、应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我社制定的意外保险投保提示。

四、应由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从事保险产品销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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