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春运应急预案范文(精选9篇)

发布者:鼓捣么宁 时间:2023-1-29 00:34

企业春运应急预案范文(精选9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不在预期的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更糟,通常需要预先编制一份完整的应急预案。你知道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春运应急预案范文(精选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企业春运应急预案范文(精选9篇)

企业春运应急预案1

为切实做好春运应急保障工作,及时妥善处置春运期间突发性事件,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春运环境,确保春运工作顺利进行。现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安全第一,保障有力、安全便捷、服务至上”的要求,坚持“安全、顺畅、优质、和谐、有序”的原则,针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突发客流高峰,重大交通事故,大雪、大雾、冰冻等极端天气造成路阻、严重滞客等紧急情况,各单位要从大局出发,服从统一安排,以最快速度,尽最大努力,妥善进行处置,消除突发事件,及时疏散旅客,确保春运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二、应急机构

为及时处置春运突发事件,成立春运工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春运期间应急管理工作。

组长:饶文志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高文伟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员: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运管所,张连文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促检查各单位春运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各成员单位要分别成立相应的`应急工作机构,及时处理职责范围内突出事件。

三、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负责《春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指挥、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二)研究制定春运突发重大事故应急处置以及紧急运输保障措施。

(三)研究制定突发性群体的事件处置对策和措施。

(四)研究制定恶劣天气、人为破坏、交通事故造成交通应急处置对策和措施。

(五)接受上级应急指挥部指令,向上级应急领导小组报送交通部门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情况。

四、应急处置

(一)局办公室:及时传达、报送春运期间各类突发事件信息,组织应急会议、拟办应急文件,协调应急后勤保障、督办应急处置方案、措施落实工作。

(二)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负责突发应急事件处置运输保障。根据应急方案中的客货运输保障任务,及时调配客货运输车辆,组织、维护运输秩序,满足各类突发事件处置运输需要。

(三)县公路管理段:负责辖养道路抢修,清楚现场路障,开通应急迂回通道,确保应急道路畅通,维护应急道路、现场秩序。

(四)客运企业及时掌握道路信息,如遇自然灾害、客车停开要提前利用广播、告示等形式向旅客、驾驶员通报灾情,及时调整运力,疏散滞留旅客。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春运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春运工作应急方案,认真组织,科学谋划,确保春运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二)健全完善应急处置管理制度。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制度、应急报告制度和应急举报制度,公布突发事件报告电话,保证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畅通。认真落实值班责任,实行“谁值班、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制度,接到紧急任务指令时,要认真、负责、冷静、及时的开展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春运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接到应急任务安排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对拒不执行上级命令、玩忽职守或推诿的有关单位领导、直接负责人将依法处理;对执行任务中因工作不力或措施不当,贻误时机,未能及时完成任务的单位领导和责任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企业春运应急预案2

为确保旅客运输安全、有序、高效进行,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实际情况,特制定《乐昌市交通运输局20xx年春运工作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乐昌市交通运输局20xx年春运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春运期间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组织指挥与协调工作,确保疏运分流旅客工作安全、及时、顺利完成。

组长:朱长林

副组长:徐建雄、邹日昌、周满新、罗佩明

成员:周卫长、赵英杰、吕丽芬、郑坪英、柏乐琦、

黄慧雄、邓天树、刘强、邝楚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法规股,由徐建雄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春运期间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应急疏运任务的圆满完成。值班电话:5562838。

二、各部门职责

局春运应急办负责《应急方案》的启动、指挥、协调工作。各单位春运应急办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并按各自职能制定本单位的春运应急预案。

(一)局春运应急办

1.负责春运《应急预案》的启动、指挥、协调。

2.督促、检查各单位执行《应急预案》的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执法一股、执法二股

1.严格管理客运站场经营,维护道路客运秩序。

2.及时掌握各客运站场经营动态,并及时向局春运办报告。

(三)综合运输股

1.负责全市范围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公共交通运力协调和保障,确保全市公共交通的畅通。

2.负责安排应急客运车辆。在实施《应急预案》的情况下,要及时调配客运车辆,疏运各客运站场滞留旅客。同时,及时完成市春运办下达的紧急疏运任务。

(四)地方公路站

1.根据实际需要做好防滑链、防滑剂、融雪剂、工业盐重要物资的储备;同时,保持采购抢修物资渠道的畅通,做到抢修物资补给及时,

2.加强破冰机械设备的维护,及时对铲土车等各类重型机械进行维护,确保公路抢修设备的良好状况,随时应对冰雪灾害天气可能对公路造成的`严重影响。

3.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时,要及时派遣公路抢修人员到达指定地点,实施公路抢修,确保道路交通畅通。

(五)局属其它各单位

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时,要及时派遣人员迅速到达指定区域。

三、应急处置

(一)客运站发生旅客滞留

因发生超容量、超期旅客滞留,客运站场正常秩序出现拥挤混乱的紧急情况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立即报告。客运站场经营者立即向局春运应急办报告,局春运应急办向市春运办报告。

2.客运站场经营者通过广播,讲明旅客滞留原因和调配运力情况,稳定旅客情绪,并引导无票旅客改乘其它交通工具。给需要退票的旅客及时办理免费退票手续。

3.局春运应急办根据客运站场旅客滞留情况,调配应急运力疏运旅客。局春运应急办、运输企业增派人员维护客运秩序。

4.现有管理力量难以维持客运站场经营者秩序时,立即向市政府春运办申请增派公安、武警人员维护客运站秩序。

5.为避免旅客的过度聚集,客运站点售票窗立即停止预售票。

(二)自然灾害应急处置

在遭受冰冻自然灾害影响,出现长时间道路中断无法通行情况时,局春运办应迅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运用抗冰物资和调动破冰机械设备对路面进行破冰清障,及时抢通修复中断的公路交通,同时报告局春运办。冰情较严重公路部门难以及时修复畅通时,局春运办立即向市春运办报告,请求部队支援。

(三)事故灾难处置

1.当发生交通严重堵塞或重大交通事故时,局春运应急办应及时向公安交警部门了解道路通行情况,根据道路通行实际,不能及时恢复道路通行的,要引导滞留客运班车返回原发车站场,为乘客办理免费退票,疏散滞留旅客,并向市春运办报告。

2.当客运站场、客运车辆发生火灾事故时,现场执勤人员要迅速疏散旅客、维持秩序,抢救伤员和财产,并立即向消防部门和局春运办报告,局春运应急办、企业要增派力量,协助公安、消防等部门维持现场及周边的交通秩序。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局春运应急办、运输企业、客运站场经营者要加强对旅客携带、托运的物品的检查,严禁旅客携带疫区的禽类及其产品乘车船出行。一旦发现来自疫区的禽类及其产品,要立即暂扣,并请市动物防疫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五)公共安全事件处置

1.发现可疑爆炸物品,现场执勤人员(包括局春运应急办、运输企业、客运站等管理人员)要迅速疏散群众,控制现场,及时向局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2.发生爆炸事件时,现场执勤人员要迅速组织旅客隐蔽和实施抢救,维持现场秩序。同时,立即向局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

(六)发生恐怖袭击事件处置

客运站场、客运车辆、旅客等受到恐怖袭击威胁时,现场执勤人员要迅速疏散旅客远离袭击目标,维护现场秩序,及时向局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局春运应急办、运输企业等迅速调派力量前往现场,协助公安等部门实施救护。

(七)发生群体性骚乱事件处置

如运输长时间受阻,滞留客运站场旅客聚集闹事事件,现场执勤人员应立即向市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协助公安等部门前往现场组织处置。

四、应急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

各单位建立应急机构成员名册及通信联系方式,并设立值班电话。

(二)装备保障

各单位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要明确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三)队伍保障

各单位建立应急处置队伍,规定召集、出动程序,并明确增援组织与保障预案,确保救援抢险快速反应和持续保障能力。

企业春运应急预案3

为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20xx年春运期间通过交通传播扩散,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应急人员和物资及时运达,保障道路运输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要求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传播和扩散,坚持预防为主、依法防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预案规定,统一指挥,通力协作,采取必要措施,及早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做好疫情的防控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为进一步加强对春运期间全县道路运输行业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成立博白县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行业春运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黄海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刘国生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道路旅客运输组、道路货物运输组、城市客运组、综合协调组、后勤保障组。各组要根据相应职责负责落实、协调、督促指导道路运输行业各部门认真落实联防联控工作要求,各部门负责抓好本辖区防控工作的落实。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办公室、安全股牵头。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办公室负责报送疫情防控工作动态信息,节假日值班期间由值班人员报送。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安全负责与县交通运输局和博白县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部门联络;根据上级指示,协调、组织并指导道路运输行业防控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

(二)道路旅客运输组:组长由戴云支书担任,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客运股负责具体落实,指导督促辖区道路客运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指导督促汽车客运站、道路客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做好卫生清洁和通风、消毒工作,严格落实旅客实名管理制度。配齐体温检查设备以及消毒液口罩等防护设备,设立临时体温检查点,按上级部署对进出客运站的旅客测量体温,配合卫生健康部门设立留观室,对体温处于发热状态的旅客,送至留观室,移交卫生部门做进一步检查,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疑似病例同程车辆人员的排查和登记工作。指导企业加强对本公司运输车辆的“消毒”和“通风”等防控措施。指导客运企业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落实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防疫物资运输、疫情人员转运等保障工作。

1.坚决防止外溢,进一步强化道路旅客运输管控。原则上暂停进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道路客运班线发班;对途经以上地区的客运班线,要严格执行“点对点”运输,不得在以上地区上下客;要严格省际、市际包车备案管理,暂停受理始发、终到或者中途停靠以上地区的包车备案业务;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停运有关情况,做好宣传解释,并为相关旅客做好免费退票服务(同步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同办理)。

2.严格执行“五不进站、九不出站”及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进一步落实汽车客运站和道路客运经营者安全生产、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强化源头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督促各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严格执行“五不进站、九不出站”,在“三不进站”基础上增加“不配合测体温的司乘人员和乘客禁止进站、不佩戴口罩的司乘人员和乘客禁止进站”;在“六不出站”的基础上增加“未经消毒的车辆不出站、有未佩戴口罩司乘人员和乘客的车辆不出站、无乘客信息登记表车辆不出站”。

督促各客运企业、客运站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工作,制订实名制管理工作制度和实名制售票、检票工作职责、工作流程,严格要求站务人员认真执行实名制管理制度,售票(含自助售票设备、网络售票平台)时要将乘客的真实身份信息录入到售票系统。旅客乘车前要出示有效实名制车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配合站检票人员进行身份实名查验工作,对拒绝查验或人、票、证不一致的旅客,不允许进站乘车。

(1)省际、市际客运班线严格实行实名制购票乘车。客运站在车辆出站前,整理好该班次乘客的信息,形成《乘客信息登记表》,一式四份,起讫站点各1份,随车1份,驻站医院1份。

(2)包车客运备案严格实名制管理制度。

(3)所有道路客运车辆须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推广的“扫码抗疫情登记系统”,在该系统以单辆客车为单位下载注册“出”“入”两个二维码,要求通过扫码分别记录乘客上下车信息。

(4)要求客运企业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疫情防控工作培训,并签订《博白县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司乘人员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承诺书》,明确从业人员的职责,严格行车途中上下客实名制登记、测温、消毒等制度落实。

3.严防懈怠麻痹,进一步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督促道路客运企业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客运场站和交通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六版)》要求,严格执行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旅客测温、实名制管理、佩戴口罩、发热人员移交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等措施。要组织开展运输服务疫情防控检查,及时查摆防控漏洞,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的落实。

(三)道路货物运输组:组长由戴云支书担任,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货运股负责具体落实,指导督促道路货运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指导督促道路货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做好卫生清洁和通风、消毒工作。配齐体温检查设备以及消毒液口罩等防护设备,指导企业加强对本公司运输车辆的“日消毒”和“每班次通风”等防控措施。指导货运企业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落实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防疫物资运输、疫情人员转运等保障工作。各货运企业、行业管理机构在日常安全生产和督查过程中要加强自身防护措施。

1.做好冷链物流运输情况的摸排工作。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会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冷链运输企业(场站)、运输车辆(包括个体车辆)、驾驶员(含从业人员)、日常消毒等情况进行彻底全面的摸排,对排查出来的冷链物流运输企业(经营者)、场站及车辆、驾驶员(从业人员)进行逐一登记造册,建立相关工作台账,根据动态情况及时更新台账,并报送玉林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以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场监管小组、卫生健康委。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汇总各部门各企业台账资料后,形成全县冷链物流运输行业相关台账,并根据动态情况及时上报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管理股及相关部门。

2.全面做好冷链运输从业人员防护、核酸检测及疫苗接种工作。一是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会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有关部门要督促辖区冷链物流(运输)企业(经营者)加强新冠疫情防护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245号)的要求,配备必要的消毒用品和个人防护装备(如口罩、手套),严格做好消毒防护工作,防止感染风险。二是督查冷链物流企业(经营者)按照上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并把检测情况登记造册。三是督促辖区冷链物流运输从业人员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对疫苗接种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并定期将核酸检测、疫苗接种人员的名单报送玉林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由玉林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汇总后报市交通运输局安监科及相关部门。

3.严格冷链运输车辆、场站消毒,坚决防止病毒通过冷链运输渠道传播。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会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有关部门要督促辖区冷链运输企业(经营者)建立冷链货物运输车辆、场站运输装备消毒制度,并严格执行,对消毒情况如实进行记录,形成台账。凡从事冷链物流运输车辆,在每次重新装载货物前、后均要对厢体内外部进行重新消毒。

4.严格执行进口食品的查验和报告制度。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会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有关部门要督促冷链物流企业按照《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等要求,加强车辆消毒和一线人员安全防护,落实信息登记制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样本采集、核酸检测、通关查验、环境消杀、应急处置等工作,不得承运无法提供进货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

从事冷链运输的从业人员一经发现运输食品为进口或者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冷链食品,需立即向辖区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报告所在辖区交通运输局或道路发展中心。

(四)城市客运组:组长由戴云支书担任,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城市客运股、驾培股负责具体落实。指导督促公共汽车、出租车企业做好办公场所、车辆卫生清洁和通风、消毒工作,督促企业加强对本公司车辆的“日消毒”和“每班次通风”等防控措施。加强对出租汽车平台公司的监管,禁止出租汽车跨地域经营,特别是严禁跨中高风险地区运营。督促指导出租汽车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落实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各公交、出租车、行业管理机构在日常安全生产和督查过程中要加强自身防护措施。

(五)综合协调组:组长由熊祖军副主任担任,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安全股负责具体落实。负责综合协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内部日常事务工作。

(六)后勤保障组:组长由熊祖军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朱剑东办公室主任担任,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办公室具体落实,负责疫情发生期间的后勤、经费保障、口罩和消毒水应急物资储备工作。负责道路运输行业新闻宣传和舆情监测引导工作。

请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20xx年1月15日上午10点前上报一名负责具体工作联系人至局道路运输行业春运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邮箱。

(七)综合执法组:组长由李浩副大队长担任,统筹大队各中队各科室具体负责落实,指导执法大队开展春运期间疫情防控执法工作。

1.做好客运站周边交通秩序管控,严查客运车辆站外上客、客运车辆不按批准线路进行运营,落实客车实名制乘车制度、包车业务的备案手续及包车客运实名制情况,严厉打击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各类违章行为。

2.加强冷链运输车辆的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冷链物流运输车辆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四个不得”管理要求,提供“三证明一报告”(进口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业经消毒证明、合法追溯信息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对手续不齐全的车辆按要求移交相关部门并妥善处置。

3.加强“三非人员”排查工作。根据博白各方向车辆流通特点,采取定点查处和路面巡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东兴、钦州、防城港、贵港、南宁往玉林方向行驶的车辆和人员,加强对路面行驶客运车辆的监督检查;联合公安、卫健等部门严格落实三非人员查缉工作及做好博白高速服务区检查站和博白高速路口检查站的督导检查工作。

4.打击非法从事出租汽车运输经营行为,检查出租汽车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杜绝“三非”人员的运输。

5.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国省干线公路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的流动执法检查。必要时,根据政府防控指挥部的指令设立临时联防联控交通检查站。

三、应急保障运力

(一)县本级(城区)客运车辆30辆(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负责汇总车辆信息上报,详见附件1)。

(二)县本级(城区)货运车辆25辆(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负责汇总车辆信息上报,详见附件2)。

(三)县本级(城区)冷链车辆10辆(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负责汇总车辆信息上报,详见附件3)。

(四)县本级(城区)公共汽车50辆(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负责汇总车辆信息上报,详见附件4)。

(五)县本级(城区)出租车辆50辆(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负责汇总车辆信息上报,详见附件5)。

以上城区应急运输车辆由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负责落实,并报玉林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安稽科备案。

四、应急保障启动

应急保障运力要时刻做好应急准备,接到市、县交通运输局的应急命令后,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结执行任务,应急运力储备纳入全市统一调度。

五、应急报告

(一)报告流程

各部门要根据自治区、玉林市、市卫生健康委部署及本应急预案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检查,如发现疑似疫情,及时采取隔离等措施,并报告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及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疫情及时有效处置。

(二)报告内容

1.客运站。发现疑似病人(来自疫区货物)的站场名称及地点;疑似病人(来自疫区货物)的基本情况、出发地和到达地;与疑似病人(来自疫区货物)有过近距离接触人员的基本情况;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2.运输车辆。发现疑似病人(来自疫区货物)的`车牌号、发车时间、运行线路;车内旅客及工作人员人数和基本情况、货物品名,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各下属单位要及时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应急值守,保证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要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联防联控专项值班制度,按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要督促各客运站、运输企业将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人员和当地卫生健康部门防控人员的联络方式印制成册,发放到个人手中。

六、疫情响应

(一)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响应

发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县委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启动应急响应级别,作出相应应急响应,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根据疫情形势和风险分析结果,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二)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按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按程序报批宣布终止。

七、疫情处置

严格按照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八、预防与应急准备

(一)预防

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为交通工具和有关场所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注明其使用方法,有关部门、单位应对负有处置职责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二)应急准备

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并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各部门、道路运输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确保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通信畅通。

九、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各部门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完善防控策略和措施,共同做好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二)物资保障。根据工作需要做好物资储备。

(三)资金保障。各部门要积极向上级反映实际情况,争取资金,保障工作顺利开展,遇特别重大疫情时要主动配合好部门购买所需物资。

(四)人员保障。各部门要保证各自职责内的人员到位,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信息保障。应急响应期间,局综合运输管理股、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要按职责分工指定专人收集、整理、汇总和分析疫情信息和本行业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工作情况。

企业春运应急预案4

青龙乡根据丰交委发〔20xx〕19号《关于印发20xx年春运交通运输组织及应急保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县春运道路交通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就辖区春运交通运输组织及应急保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的总体要求,合理组织运输秩序,切实落实安全措施,提高应急保障水平,确保春运期间辖区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平安和谐春运”为主题,切实做好20xx年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保障工作,确保重点时段广大旅客“走得了、走得及时、走得有序、走得安全、走得满意”。实现春运期间“旅客无滞留、安全无事故、服务无投诉、稳定无上访”四无目标。

三、领导机构

为确保春运期间各项工作及时有序开展,成立由乡长李凤余为组长,人大主席余道德、武装部长副乡长谭亚军、政法书记副乡长范灿为副组长,各站办所及派出所负责人和安监办、农服中心、综治办相关人员为成员的20xx年交通行业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交安办,负责统筹、协调行业内春运期间运输的组织、安全监管、应急保障、信访稳定等工作。

四、春运时间

20xx年1月21日至3月1日,为期40天。

五、运输组织

(一)道路旅客运输

1.各运输企业必须依归依法对运输车辆实行“春检”,严格车辆和驾驶人员准入制;严禁揽客、非法上下客。

2.辖区客车

春运期间按县上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相应班次,不得随意涨价,不得租用其它私家车非法营运。严格落实GPS监控、“84220”(驾驶员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得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强制休息、接驳运输制度和凌晨2-5时的停车休息等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客运班线运力保障,避免旅客压站(巷)滞客。

3.辖区其它车辆,包括面包车、长安车、摩托车、电瓶车、三轮车、皮卡车、货车等,严禁非法载客,严禁超载超速。

(二)应急运力

春运期间,各村(居)、乡级各部门要对辖区的客流量进行预测、分析研判,制定应急预案,遇旅客压站(巷)状况出现,由乡政府调度应急车辆参与旅客输送。

1.应急车辆

由乡政府负责统筹协调,确定有资质车辆和人员参与道路运输应急,必要时与县行业部门联系增派。

2.安监车负责春运期间全乡安全巡逻和处理突发应急事件。

参与应急车辆在停泊待令期间,要保证车辆设施设备良好、整洁卫生,配置足额安全员,确保车辆随时处于应急状态。

六、职责分工

1.各村(居)、乡级各部门

要加强乡、村道路巡查养护,特别要加强对乡村道路坡陡弯急、临崖临坎和不良地质路段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配齐配全标志标识,加强超限超载检查治理力度,及时清理公路路障,提升道路安全通行水平;

2.值勤安排

各村居、乡级有关部门要督促辖区劝导站全勤值班值守,乡交安办采取不定期巡查,纳入春(居)月度考核重要依据。

七、应急处置

在春运期间突发情况下,为了确保安全和运力组织,根据不同要求,特提出以下四类应急处置预案。

(一)常规情况下客流上涨的处置预案。

1.根据客流高峰期上涨幅度和时段,科学编制运行计划,在客流上涨时,将定时和划时段发班调整为滚动流水发班,确保及时疏运旅客;

2.预测客流高峰期运力需支持的加班车数及客流高峰时段,汽车客运站提前与参营单位和旅游公司等联络加班车辆,并对加班车辆逐车落实,合理储备应急运力;

3.客流高峰时,运输企业、客运站要保持密切配合,强化源头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以及“三品”检查规定,加强站场安全管理、治安消防、反恐防暴工作,开展优质文明服务工作。

(二)遇塌方、泥石流、暴雨等突发情况致使道路阻断的应急处置。

1.各村(居)、乡级各部门应及时将路阻路断情况上报乡交安办或乡党政办(70693001)。能改道运送旅客的.,由劝导站及时发布消息。对不能改道运输的车次,劝导站要做好旅客的安抚解释工作。乡交安办要迅速赴现场处置。

2.突发情况发生后,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等单位按预案的要求做好站内秩序维护和旅客安抚工作,必要时启用临时候车区组织旅客有序候车,协助旅客解决住宿或改乘其它车次。

(三)遇大雨、大雾、冰雪等恶劣天气不能正常发班的应急处置。

1.企业及时将因恶劣天气情况而不能正常发班的突发情况向领导小组上报,并保持与县运管所的联络;

2.对遇大雨、大雾和冰雪天气等低能见度天气,暂不具备发班出站条件,且站内旅客积压较多,立即启动春运应急预案,与公安、交警、场镇专干或乡政府联系,维持好站内秩序,做好已购票旅客的安抚工作。

(四)出现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汽车客运站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立即赶赴现场,协调应急处置人员的职责分工,同时指挥监控人员选择有利角度监视录制事件现场的全过程;

3.迅速到位,确保指挥通讯畅通,措施得力,控制有效。并根据要求,与相关部门、单位衔接,做好应急处置。

八、工作要求

(一)文明服务、高效优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按照“三优”、“三化”服务规范,“急旅客之所急、忧旅客之所忧”,树立辖区良好形象。

(二)相互配合、团结协作。要有大局观念,树立春运“一盘棋”思想,在客流高峰时,要协同配合、齐抓共管,不推诿,保证安全及时疏运旅客。

(三)严格值守、尽职履责。春运期间,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熟悉业务,尽职履责,严禁擅离职守,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四)信息畅通、及时报送。各村(居)、乡级各部门,请于20xx年1月20日前将辖区机动车,包括电瓶车、三轮车在内车辆及驾驶员信息和春运期间值班备勤表报乡交安办。

企业春运应急预案5

为切实提高春运期间道路旅客运输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春运工作平稳有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总体目标和要求

建立全区统一协调、信息畅通、反应快速的.道路旅客应急运输保障机制,及时有效疏运旅客和处置春运期间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避免大规模旅客积压,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春运工作平稳顺利。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

(二)坚持及时性和有效性;

(三)坚持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

(四)坚持预防为主,做到提前预防处置。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确保预案顺利实施,成立20xx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保障指挥部。

总指挥:徐旭

副指挥:

成员:

指挥部职责:全面领导春运道路旅客运输应急工作;下达启动应急预警预案的指令;深入现场,靠前指挥。春运期间,指挥部成员手机要24小时开通,保持信息渠道畅通。

春运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局安法科(以下简称局春运应急办),查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朱军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职责: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收集、汇总并向指挥部汇报春运动态及各种突发情况;督促各单位完善春运应急运输保障预案、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在指挥部领导下,执行各项应急处置指令;向社会宣传、公布有关情况。

四、应急处置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各客运站在春运客流高峰期间要随时向市局春运应急办报告旅客疏运和积压情况,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要安排好春运期间执法人员驻站值班工作,要全面掌握旅客运输动态。严格执行《宿迁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十条规定》,如遇突发情况要及时了解、处理,并向市局春运应急办报告。

(二)预警级别。客运站因恶劣天气或路况等原因导致发班车辆发班延误时间和旅客积压,视情况将预警级别分为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和特别严重(I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1、蓝色预警(IV级):主要干线车辆发班延误时间超过日正常发班时间1个小时以上且车站积压乘客达到正常疏运量的10%至20%时。

2、黄色预警(III级):主要干线车辆发班延误时间超过日正常发班时间2个小时以上且车站积压乘客达到正常疏运量的20%至40%时。

3、橙色预警(II级):主要干线车辆发班延误时间超过日正常发班时间3个小时以上且车站积压乘客达到正常疏运量的40%至60%时。

4、红色预警(I级):主要干线车辆发班延误时间超过日正常发班时间4个小时以上且车站积压乘客超过60%以上时。

(三)应急响应。在启动应急预案时,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加强站内停车场和发班场地的监督管理,站内设立临时的上车点,采取隔离带等措施,明确划分车辆运行线路和人员通行线路,避免人车混杂,造成人为的安全事故。

1、IV级应急响应行动。

按照需求调用客运企业应急运力;通知辖区车站与对开车站缩短车辆待班时间;向市局春运应急办报告有关情况。

2、III级应急响应行动。

按照需求调用客运企业全部应急运力并按需求调用部分外地支援运力;通知所属车站与对开车站缩短车辆待班时间;对运行普通线路并符合技术标准的客车,发放加班标志牌,允许其通行高速公路或就近绕道可以通行的公路,以缩短运行时间;向市局春运应急办报告有关情况;应急办负责人到一线组织指挥。

3、II级应急响应行动。

区春运应急办立即向市局春运应急办报告有关情况,调用辖区全部应急运力,调用全部外地支援运力;通知所属车站与对开车站缩短车辆待班时间;对运行普通线路并符合技术标准的客车,发放加班标志牌,允许其通行高速公路或就近绕道可以通行的.公路,以缩短运行时间;客运站停止售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应急办负责人到一线指挥。

4、I级应急响应行动。

区春运指挥部立即向市局春运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调用辖区全部应急运力,调用全部外地支援运力;通知所属车站与对开车站缩短车辆待班时间;对运行普通线路并符合技术标准的客车,发放加班标志牌,允许其通行高速公路或就近绕道可以通行的公路,以缩短运行时间;对严重积压线路,动员辖区所有客运企业运行该方向的应急运力、支援运力参加运行;客运站做好宣传、解释、安抚等工作;春运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到一线指挥。

五、应急运输安全保障措施要求

(一)运输服务中心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恶劣天气下应急运力及时调度到位;要突出对超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应急运力的监管力度。

(二)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要加强对公路、桥梁等公路设施的检查和维护,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改善春运期间公路通行条件,确保春运恶劣天气车辆安全有序通行。

(三)运输服务中心要督促运输企业制定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分工职责、保障措施和具体运力安排;要加强车辆和人员监管,对投入春运的营运车辆认真开展自查活动。

(四)应急指挥部要做好运力统一调度工作,各客运站要解决好停车场地和驾驶员食宿等问题。

(五)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应急机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制订本单位应急预案,并随时保持与局春运应急办信息对接。

企业春运应急预案6

20xx年春运从1月17日开始,至2月25日结束,为期40天。根据各级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部门文件精神,为保障我县春运期间道路、水路运输的安全畅通,确保广大旅客走得了、走得好、走得满意,确保春运工作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目标和要求

(一)总体目标。为确保我局春节期间的.运输组织和应急保障工作,提高应对各类春运突发事件的能力,全力保障广大旅客安全、便捷、有序出行和人民生活生产重要物资及时高效运输,特制定《武平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春运工作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二)分类分级。根据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春运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客运车辆交通运输事故及客运站场发生火灾等。

3.大规模旅客滞留事件。主要包括因恶劣天气等各种事件造成道路客车严重误班,客运站场出现大规模旅客滞留事件。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春运期间因恶劣天气以及其他突发事件,对春运工作造成影响的应对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联动、快速反应、依法实施”的原则,将应急救援和交通疏导工作作为首要任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安全畅通。

二、组织机构

(一)春运工作应急领导小组

按照有关春运工作的要求,我局从即日起成立20xx年春运工作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王佳煌

常务副组长:赖可添

副组长:

成员: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春运办,马春霆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督促检查各单位春运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协调处理各类突发事件。联系电话:4822246。

(二)应急领导小组主要工作任务

1.负责春运应急预案启动,指挥、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2.研究制定应急处理道路运输、公路、渡口等突发事件以及紧急运输保障的措施。

3.研究制定突发性群体的事件处置对策和措施。

4.接收上级应急指挥部指令,向上级应急指挥部门报送交通部门重大突发事件情况。

5.应急处置因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或冰冻等自然灾害、人为破坏、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阻断,公路、水路交通发生安全事故时,快速排除险情和障碍,并协调、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6.应急处置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急需调用的大宗物资、旅客运输所需的车辆、船舶等。

7.应急处置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的新闻媒体宣传组织等。

(三)工作职责。

(一)局春运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各部门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组织和执行;负责协调各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春运工作安全检查;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衔接工作;及时接报、收集、汇总有关信息,及时向春运领导小组领导报告春运突发事件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二)运输发展中心负责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安全意识教育,严把“三关一监督”。同时,要组织各客运站、运输企业研究制定详细的春运交通疏运预案。督促相关企业完善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货运企业春运安全检查;负责安排道路客运应急动力,抓好春运期间道路客车运力调度组织工作;及时掌握客运场站人员流量,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及时增加公共交通运力,做好客运场站的旅客输运工作;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三)执法大队负责抢险运力的统一调度指挥,维护应急状态下的运输市场秩序。

(四)工程股和质监站:负责清查在建公路及建成未交养公路、桥梁、涵洞的安全通行状况,确保安全畅通,在受自然灾害影响造成道路中断时,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交通。

(五)养护所要负责组建抢修应急分队,落实清障人员、机械设备,发现隐患立即组织力量抢修,保障公路畅通。

(六)水域监督股负责督促渡口落实春运工作责任制,协助做好突发事件的现场秩序。

(七)各运输企业确保做好春运突发性事件预防处理工作,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

三、应急处置

(一)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自然灾害影响春运正常进行时,局春运办协调气象部门提供相关气象资料,情况严重时通过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号、有关媒体等向广大旅客通知相关信息,劝阻旅客暂停前往客运站场。交通执法大队、养护所密切注意沿途路况。情况严重时,各客运企业要立即停止预售客票,避免旅客滞留。如遇强降雨寒潮等恶劣天气,养护所要迅速组织力量,做好相关保畅保通工作。

(二)事故灾难处置。发生交通严重堵塞或交通事故时,要迅速联系交警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尽快排除交通堵塞,协助做好事故处理,恢复交通。运输工具、客运站场等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现场工作人员要迅速疏散群众,维持秩序,抢救伤员和财产,并立即向局春运办和公安、卫计、消防部门报告。

(三)大规模旅客滞留事件应急处置。因强降雨寒潮等恶劣天气导致旅客疏运停滞或缓慢,造成客运站场旅客长时间滞留的,局春运办需立即协调各成员单位实施各项应急措施。相关单位要迅速组织现场执勤人员做好劝导和秩序维护工作,客运站要及时通过广播等形式向滞留旅客讲明滞留原因和调配运力或准备采取措施情况,安抚旅客情绪,劝说旅客改乘车辆或延迟出行,对客运站场滞留人员及时提供食品、开水、保暖设施,确保滞留人员不受冻、不挨饿。

(四)应急抢险车辆

1.应急指挥车辆2辆:闽F260KD、闽F677KB

2.应急机械:轮式装载机二部、自卸汽车一辆(联系人:谢平,电话:13559964591),另调用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挖掘机、吊车、自卸汽车各1辆(联系人:赖庆耀,电话:13600993965)

3.客车:客运应急车辆由龙洲股份武平分公司备用10辆,车辆技术状况和司乘人员应符合相关规定。

4.救援车辆:吊车、拖车、救护车、消防车等救援设备,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有关单位调集到现场。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负责

应急响应分为二级。春运期间发生春运突发事件,由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根据以下规定分级负责处理。

①发生一般春运突发事件,由春运领导小组各组成部门相应启动部门预案并负责处理,局春运办做好指导、协调工作。

②发生较大及以上春运突发事件,由局春运领导小组启动本级预案并负责处理,局春运办组织有关单位赶赴现场协助、指导,并按规定上报县政府和市局。

(二)应急结束

春运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消除后,由局春运办在相应的范围内发布指令,结束应急状态。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结束应急的信息。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或措施,合理安排人员,确保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到位,并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2.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按照“谁值班,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接到紧急任务指令时,要认真、负责、冷静、及时地开展工作。

3.接到应急任务安排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任务,对拒不执行上级命令、玩忽职守或推诿的有关单位的领导、直接责任人将依法追究责任;对执行任务中作风散漫、贻误时机、未能及时完成任务的单位领导和责任人将按上级规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总结

应急处置结束后,各春运工作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将应急工作的全过程记录整理后,形成系统的书面报告报局春运领导小组备案,为今后妥善处置春运突发事件积累经验。

企业春运应急预案7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确保春运期间旅客运输工作安全有序高效进行,提高应对各类春运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南安市春运工作应急预案》,特制定《南安市交通运输局春运工作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春运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

根据春运可能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将春运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五类:

一类: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

二类:事故灾难—主要包括铁路、公路、水路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及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码头渡口(以下简称客运站场)发生踩踏、火灾等。

三类: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动植物疫情,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四类:公共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爆炸事件、恐怖袭击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春运突发事件。

五类:大规模旅客滞留事件。主要包括因恶劣天气、道路中断等各种事件造成火车、道路客车等其他交通工具严重误班、脱班,客运站场出现大规模旅客滞留事件。

各类春运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

I级(特别重大):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II级(重大):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III级(较大):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IV级(一般):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4适用范围

适用于南安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和各运输企业在春运期间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安全事件、大规模旅客滞留事件时应对处置工作,以上三类突发事件应急启动,可单项也可多项合并启动。

1.5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分工负责、快速反应、协调联动、依法实施的原则,将应急救援和交通疏导工作作为首要任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安全畅通。

二、办事机构与职责

2.1安监科

安监科作为我局应急协调指挥机构,统一负责协调全局春运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对接市应急局,对应急措施等进行统筹安排。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春运期间全局预防和处置春运突发事件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统一协调局属各单位、各运输企业的春运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宣布启动和停止实施春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2公路分局、建设科、农路所

保障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对发现路面、桥涵损坏等要及时修复,一旦因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等造成阻车,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通,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2.3市运管所

负责道路客运应急运力的调度工作。在实施《应急预案》的情况下,要及时调配应急运力,疏运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的滞留旅客。

2.4市交通执法大队

负责客运站、客寺胪芳暗缆房驮耸谐〖喽焦芾恚笆闭莆湛驮苏尽⒖驮寺胪房土髯纯龅榷榭觯笆钡髋溆痹肆Γ柙似悼驮苏尽⒖驮寺胪返闹土袈每汀2⑾虬布嗫票ǜ妗

三、预警预防与信息报告

3.1信息监测预测

3.1.1局属各单位、各运输企业要充分开展春运突发事件隐患调查,监测并掌握可能导致春运突发事件的各种因素。

3.1.2局属各单位、各运输企业要遵循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对各类春运突发事件进行预测分析。预测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涉及的因素,如发生的时间、地点,所处的气候条件,周边的建筑、交通和人口密度情况,以及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等。

(2)事件的危害程度,如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危害。

(3)事件可能达到的等级,以及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

3.1.3通过预测分析,若发生春运突发事件的机率较高、影响较大,要及早采取预防和应对措施,同时迅速报告市交通运输局春运办。

3.2信息报告

3.2.1春运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以各部门、各企业值班系统为主渠道。

3.2.2发生春运突发事件,局属各单位、各运输企业必须立即报告市交通运输局春运办,市交通运输局春运办接报后,立即报告市应急局(市政府应急办),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3.2.3报告的内容包括:事件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隐患、采取的措施、请求帮助解决的问题等。

3.2.4信息报告分为基本情况报告和后续情况报告,基本情况报告要做到快速准确,后续情况报告要做到系统全面。

3.2.5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对春运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工作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应急处置

4.1自然灾害应急处置

4.1.1受自然灾害影响,出现长时间道路中断无法通行情况。

(1)市交通运输局春运办协助气象、地震等部门提供相关气象、地质资料,情况严重时通过短信平台向广大旅客发出短信,劝谕旅客暂停前往客运站场乘坐车(船)。

(2)市运管所、市交通执法大队迅速向全市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码头发出紧急通知,密切注意沿途路况,情况严重时,汽车客运站、码头要立即停止预售客票行为,避免发生旅客滞留或受困。

4.2公共安全事件处置

4.2.1发生爆炸事件

(1)运输工具、客运站场如发现可疑爆炸物品,现场执勤人员要迅速疏散群众,控制现场,及时向市应急局(市政府应急办)和市交通运输局春运办及有关部门报告。

(2)发生爆炸事件时,立即向市应急局(市政府应急办)和市交通运输局春运办及有关部门报告。市交通执法大队要迅速调派力量前往现场协助交警进行处置。

4.2.2发生恐怖袭击事件

客运站场、运输工具、运输道路、旅客等目标受到恐怖袭击威胁时,现场执勤人员要迅速疏散旅客远离袭击目标,维护现场秩序,及时向市应急局(市政府应急办)和市交通运输局春运办及有关部门报告。市交通执法大队要迅速调派力量前往现场协助交警进行处置。

4.2.3发生群体性骚乱事件

(1)如运输长时间受阻,滞留客运站场旅客聚集闹事,现场执勤人员要及时做好劝导和秩序维护工作,并立即向市应急局(市政府应急办)和市交通运输局春运办报告。市交通执法大队要迅速调派力量前往现场协助交警进行处置。对现场闹事及故意破坏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审查处理。

(2)当发生出租车集体罢驶事件时。市交通执法大队要立即与相关出租车公司一道赶赴现场,调查罢驶原因,对出租车驾驶员提出的问题尽快做出解释或答复,迅速平息事件。当罢驶人员不听劝阻,出现暴力行为,罢驶事件升级时,立即向市政府及市春运办报告,公安部门要迅速调集足够警力进行处置,迅速平息事件。

4.3发生大规模旅客滞留事件

4.3.1当车站滞留旅客接近候车室容量上限、聚集站场人群出现拥挤时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市运管所、市交通执法大队负责调配应急运力,紧急疏运滞留旅客至应急疏散安置点。

(2)各站场开通广场广播,说明旅客滞留原因和调配运力情况,稳定旅客情绪,并引导无票旅客改换行程或改乘其它客运交通工具。给需要退票的旅客及时办理退票手续,最大限度地腾出站内场地供持票旅客进站候车。及时向市应急局(市政府应急办)和市春运办通报客运班车运行情况,并调整、增派运力,配合地方疏运旅客。

4.3.2主要汽车客运站、码头发生超容量、超期旅客滞留事件,采取以下措施:

(1)市运管所、市交通执法大队负责调配应急运力疏运旅客。调配客车数量根据各客运站场旅客滞留情况决定。

(2)运输企业立即停止预售票,避免旅客的过度聚集。

五、预案演练与调整

5.1演练

各运输企业要实施至少一次演练,按照预案要求排查隐患、演练报送、响应、处置内容。

5.2调整

对预案内容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需调整,由市交通运输局春运办修订发布。

企业春运应急预案8

为切实做好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指导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领域科学精准落实防疫措施,保障综合运输春运期间运输组织安全有序,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健康便捷舒畅出行,确保重点物资运输畅通高效,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期间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

二、总体要求

充分认识做好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管理,督促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落实防疫措施,引导乘客做好个人防护,着力防范、妥善应对从业人员大面积感染,切实保障综合运输春运稳定有序运行。

三、从业人员防疫要求

(一)加强个人防护。督促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强化个人防护意识,上岗期间严格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做好手卫生;离岗后,做好生活中的个人防护,尽可能减少与社会面接触,倡导“两点一线”工作生活模式。与社会面接触较多、客流量大的综合客运枢纽及客运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等场所一线从业人员,邮政快递员,公路口岸汽车出入境运输从业人员,登临国际航行船舶的引航员和作业人员,进口冷链货物直接接触装卸人员,佩戴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长途道路客运驾驶员工作期间尽量固定线路和车辆,距离较长的客运线路驾驶员和重要能源运输通道司乘人员尽量安排固定休息场所,防止交叉感染。

(二)加强健康监测。交通运输服务一线从业人员每日开展健康监测,实施症状管理。如出现发热等症状,第一时间报告并停止作业,必要时可实施抗原或核酸检测。

(三)加强人员从业管理。交通运输经营单位建立从业人员涉疫台账,优先安排已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接种的从业人员承担与社会面接触较多的一线工作任务;加强对已感染从业人员的关心关爱和医疗救助,帮助其早日康复和返岗;对出现症状超过7天或症状消失的从业人员,可在严格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恢复相关工作,对驾驶员上岗要坚持从严审慎原则,确保身体状况胜任安全作业要求;重点货运枢纽场站、引航机构等经营单位中不与社会面接触的感染者,若身体条件允许,可实行封闭运行,其间做好个人防护。

(四)加强防疫保障。将交通运输场站一线从业人员(含保洁员)、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一线从业人员、驾驶员、船员、乘务员、邮政快递一线从业人员、通航建筑物一线从业人员、公路口岸汽车出入境运输从业人员、登临国际航行船舶的引航员和作业人员、进口冷链货物直接接触装卸人员等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优先保障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口罩、消毒用品、抗原检测试剂、药品等防疫物品供应,优先保障无疫苗接种禁忌、符合接种条件的从业人员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接种。重点客运枢纽和在途时间较长的列车加强发热等应急药品配备。

四、交通运输场站与工具防疫要求

(五)加强消毒通风。加强交通运输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日常公共卫生管理,及时清理垃圾和可见污染物;做好环境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原则上每日消毒不少于1次、通风不少于2次,疫情严重的地区可适当加密清洁消毒、通风换气频次。客运车船在行驶过程中,使用空调外循环模式;进入高速公路服务区休息时,及时开窗通风换气;每趟次结束后,具备条件的全面开窗通风。

(六)加强无接触式作业服务。积极推广线上购票、无人售票机购票、自助验票等服务,扩大无纸化、无接触服务范围。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大力推广线上报班等无接触作业。在邮件快件投递揽收时充分利用智能包裹柜、代投点、智能快递车等进行“无接触”投递,减少与社会面接触。具备条件的'交通运输经营单位可在线上开展安全培训。

(七)加强运输组织。强化客运场站客流组织,在进站(服务区)口、售票窗口及自助售取票设备、安检通道、检票口等部位引导公众有序排队,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分散候乘、分散就坐,降低人员聚集度。客流高峰期,及时增开进站和安检通道、售票窗口,增配服务人员和设施设备,减少乘客排队等候时间。铁路列车、道路客运车辆、客运船舶等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当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依法动态采取的临时限制聚集性活动和人员流动等平抑疫情高峰的措施,交通运输经营单位应予以积极配合,认真贯彻实施。

五、公众防疫宣传引导

(八)加强防疫宣传。利用电视、广播、新媒体等渠道和“车、船、机、路、港、站”等综合运输春运服务保障窗口,引导公众持续提高防护意识,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特别是引导患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及孕妇、儿童等人员健康理性出行,降低自身及家人感染风险;引导春运期间出行人员加强个人健康监测,未排除感染风险前或出现发热等症状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引导乘客出入客运场站、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减少走动和聚集,坚持勤洗手、咳嗽礼仪、保持人际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

(九)加强出行引导。通过专家解读和客运场站、售票渠道等多种途径,提前发布疫情发展变化趋势信息、出行服务信息,适当延长客票预售期,引导公众理性出行、错峰出行。

六、疫情防控应急处置

(十)建立应急预案。铁路、民航客运企业,骨干道路水路客运企业,城市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企业,能源、粮食等重点物资和医疗物资承运企业,邮政快递企业,高速公路服务区及收费站管理单位,通航建筑物、水上服务区运行单位等,要建立完善春运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特别是针对从业人员出现大面积感染的极端情况,明确人员、运力储备和调配机制,保障枢纽场站及通航建筑物、重点运输线路、邮政快递分拨中心、高速公路服务区及收费站一旦出现突发规模性疫情,及时调度投用储备力量,确保人员接替有序、服务不断不乱。

(十一)做好应急人员储备。统筹驾驶员、调度员、场站服务人员、船闸及升船机运行人员以及引航机构、货运枢纽、邮政快递一线从业人员等关键岗位力量,建立关键岗位轮岗备岗制度,一旦出现关键岗位人员感染,及时轮换人员,确保工作有效接续。

(十二)完善调配机制。各地要统筹本地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班线客运企业、旅游包车企业及重点货运企业人员力量、运力资源,必要时加强统一调配。铁公水航邮相关运输经营单位要建立跨区域人员、运力调配机制,在本地预备队人员、运力不能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开展跨区域人员、运力调配。应急力量要优先保障农民工、学生等重点群体出行和能源、粮食等重点物资及医疗、民生物资运输。强化农村地区运输保障,统筹当地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资源,如部分农村地区出现人员大范围感染无法落实运营计划,要统筹城乡运力资源予以支援,保障农村客运服务不断档。

(十三)加强应急演练。交通运输经营单位要针对从业人员大面积感染,以重点枢纽场站、客运和重点物资运输通道及线路、通航建筑物为重点,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灵活开展专项或综合应急演练,全面提高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应急处置水平。

(十四)快速有效处置。交通运输经营单位出现感染者时,立即做好相关接触区域环境消毒,工作场所不采取临时封控,同工作场所人员不进行隔离;出现大面积感染时,按照轮岗备岗机制安排预备队进驻轮换,确保春运期间重点枢纽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不关停、重要运输通道和线路服务不中断、重点物资运输不断链。

企业春运应急预案9

近期,境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扩散蔓延,我国多地接连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2021年春运即将开始,人员集中流动性增大,将加大疫情传播风险。为指导各地切实做好春运期间疫情防控和错峰控流相关工作,降低因春运造成的疫情传播风险,特制定本方案。

一、减少人员集中流动,实施错峰避峰出行

(一)组织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各地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鼓励引导务工人员在条件允许情况下留在务工地过年,指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提前摸排务工人员返乡返岗需求,加强工作衔接;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公安等相关部门适时组织开行农民工返乡和回城“点对点”包车运输,完善输出地输入地衔接,做好人员信息登记和到达交接。北京、上海、江苏、浙江、河南、安徽、广东、四川等主要劳务输入输出省份要建立务工人员返乡返岗运输需求报告制度。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务工人员健康监测,交通运输部门要统筹运输需求和运输能力,加强运力供给,并做好城市和农村两端不同运输方式的衔接,对起迄地相对集中、具有一定规模的返乡返岗需求,通过开行包车、专列(包车厢)、包机等方式组织“点到点”有序运输。各地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包车交通秩序管理和服务。其中跨省运输由春运工作专班根据需要,组织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四川、河南、安徽等主要劳务输入输出省份进行会商调度。

(二)组织高校学生避峰放假开学。教育部门要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和教学计划,优化调整高校寒假放假、春季开学时间,节后开学时间尽可能错开春运时段,确需春运期间开学的,要避开春运返程高峰,即2月14日(正月初三)至22日(正月十一)、2月27日(正月十六)至28日(正月十七)。全面掌握属地高校寒假放假、春季开学时间,提前摸排学生离校返校运输需求。对北京、上海、江苏、河南、山东、广东、湖北等高校比较集中的省市,实行学生高校返校运输需求周报制度。对在春运期间有集中离校返校运输需求的,教育部门要及时通报交通运输、铁路、民航部门,具备条件的可组织开行学生包车、专列(包车厢)、包机等点对点运输。

(三)实行景区限量预约错峰接待。A级景区实行限量预约错峰入园,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文化和旅游部门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动态掌握属地A级景区预约游览人数等信息,形成日报,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日报信息及时调整运力安排和线路,确保运游衔接顺畅,减少聚集。

(四)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宣传部门要积极主动宣传企业优化调整休工开工计划、出台的加班工资支付和调休等政策措施及好的做法。及时发布疫情防控要求、旅游安全提示,提醒、劝导内地居民取消出境旅游。引导公众避峰错峰出行,减少不必要出行,特别是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二、减少人员聚集,降低在途风险

(一)减少交通运输站场人员聚集。各地要督促指导客运经营企业积极推广联网售票服务,引导旅客采用线上办理方式,减少排队购票人数,避免区域人员聚集。客运场站要及时增加进站通道、安检通道,加快推动“健康码”全国通用。鼓励采用人脸识别、刷证核验等非接触方式进站。强化客运站内客流疏导组织,增加岗位服务人员,有序疏导乘客分散候车(机)和排队登车(机),加强乘客提示,落实戴口罩、“一米线”等要求。强化运力供给,具备条件的,应在售票、值机等环节安排座次时考虑乘客分散就坐。春运一线从业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标准,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要求,规范流程操作。

(二)严格控制交通运输工具载客率。区分高、中、低风险地区,严格控制各类交通运输工具载客率。旅客列车、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客车和客运包车、客运船舶、飞机等交通运输工具应当按规定在车厢(客舱)指定位置按照要求设置隔离区。严格落实消毒通风要求,特别是对公共部位等进行预防性消毒,确保实施频次和效果。

(三)加强在途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与卫生健康等部门和地区间的`信息共享。严格落实旅客全程戴口罩。发现体温≥37.3℃的旅客,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及时移交地方政府防控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排查跟踪监测工作。一旦出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乘坐交通运输工具情况,要第一时间通知相关司乘人员将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送至车厢(客舱)隔离区进行隔离,并以最快方式将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移交地方政府防控部门,督促有关运营企业立即在交通运输工具上采取隔离、通风、消毒等措施,对同舱或同一车厢的乘客,以及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将其实名购票或调查登记信息向卫生健康部门提供,全力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必要的医学检查等工作。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交通运输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铁路集团要制定印发各方式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疫情防控指南。

三、制定疫情分类应对预案,及时启动响应

(一)优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要严格落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春运疫情防控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春运健康平稳有序进行。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要加强与卫生健康等部门沟通联络,根据《2021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分类应对工作预案要点》,针对突发疫情可能引起的交通管控、客流突变等情况,围绕运输组织、安全应急、运输服务、客流研判、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前制定应急预案。

(二)加强疫情防控应急准备。要根据突发疫情不同规模等级,切实加强应急运力、保障队伍和防疫物资储备,确保运力和保障队伍安全可靠,防疫物资处于有效期或正常运转。对应急运输组织、响应程序、应急措施等方面,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和保障队伍业务培训,确保做到调度有力、信息准确、处置得当。

四、坚持“人物同防”,防止境外输入

(一)严格贯彻冷链物流领域防控。各地要督促指导进口冷链食品物流企业认真落实相关要求,细化防控举措,规范货物装卸、转运、拆解、消杀等操作流程,严格执行从业人员防护、运输工具消毒、海关通关单证查验、信息登记管理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规定,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同时做好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的国内段运输载运工具,以及箱体内壁消毒工作。春运期间,地方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应加强对从事进口冷链食品作业的驾驶员、装卸工、船员、引航员、港口作业人员、国际船代外勤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作,将其纳入“应检尽检”范围,按规定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并优先接种疫苗。

(二)进一步加强口岸入境人员闭环转运管理。沿边、沿海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继续落实外防输入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公路水运口岸入境运输“货开客关”措施。在当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统一领导下,以最严措施组织做好“点对点一站式”入境人员接运工作,确保车辆人员保障到位、现场指挥调度到位、司乘人员防护到位、车辆消杀到位、转运流程形成完整闭环。严格做好国际货物运输的驾驶员和装卸工封闭管理,加强健康监测,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并优先接种疫苗。

(三)加强一线从业人员宣传培训。各地要指导进口冷链食品物流企业加强防控知识培训,确保了解掌握消毒等防疫操作规程、个人防护用品使用,以及应急处置要求。加大宣传力度,严格落实个人防护和操作规程要求。

五、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做好旅客出行服务

(一)强化运力供给调配。要督促指导运输企业科学安排班次计划,加大重点区域、农村地区运力投放,切实提高旅客集疏运能力。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加强干线运输与城市交通衔接。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铁路车站、机场要建立全面对接机制,统筹做好综合运输服务衔接工作,及时疏运旅客,避免造成人员聚集。因疫情防控,需暂停铁路车站乘降业务的,要提前协调铁路部门,保证铁路安全畅通。

(二)强化便民服务举措。优化售票组织,推广应用电子客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调整实施票务退改签政策。客运枢纽站场要严格落实环境卫生要求和客运服务标准,积极关爱帮扶重点旅客,开通无健康码通道,便捷老年人出行。落实军人、消防救援人员依法优先要求。储备一定数量的消毒用品。积极开展旅客联程运输服务,推动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安检流程优化,有效提高旅客进站、疏运效率。

(三)强化路网运行服务。加强春运高峰时段、重点路段的路网运行动态监测,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引导公众错峰避峰出行。强化高速公路收费站和服务区环境管理和疫情防控。加强公路巡查,及时排查处置安全隐患。加强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运行监测,提升异常情况处置能力,避免造成车辆、人员拥堵。

六、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成立春运工作专班,交通运输部为组长单位,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为副组长单位,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应急管理部、中国气象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国家铁路集团为成员单位。各省(区、市)要在省级疫情防控领导机构下尽快成立春运工作专班,切实做好当地春运疫情防控工作。要制定本地区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并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工作专班备案。要及时共享疫情发展态势、天气变化、职工错峰放假、高校学生避峰开学、景区限量预约错峰入园、客流运行、运输组织等信息,针对人员集中流动可能增大疫情传播风险,做好春运期间疫情防控和错峰控流相关工作。地方疫情防控领导机构要将春运一线服务保障人员纳入“应检尽检”范围,每周开展核酸检测,并优先接种疫苗,在知情自愿基础上,春运开始前尽可能做到“应接尽接”。

要建立工作信息日报制度,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工作专班的要求,及时报送春运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工作动态及需协调解决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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