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安全应急预案(通用5篇)
水厂安全应急预案(通用5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那么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水厂安全应急预案(通用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水厂安全应急预案1
为建立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保障和防控体系,全面提高应急防范能力,确保供水管网、设备和人身安全,有效保障安全供水,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切实做好供水突发事件到来前的安全保障工作,水厂上下应以高度责任感,把应急防范工作摆在第一位,做到工作布置到位、保障措施到位、检查落实到位,落实应急责任人,用人统一指挥。适时安排预案演练,使相关人员熟练掌握处置突发事件的要领,做到遇事不慌、应对有序,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命、财产损失。
(二)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明确职责,统筹规划,协调配合。
(三)编制依据
本应急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宿松县供水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县供水实际情况制定。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供水区域内遭受洪涝灾害、雨雪冰冻、有较大影响的台风和日食、山体塌方和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而引起的下列供水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应急处理工作。
1、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2、消毒、输配电、净水构筑物等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露;
3、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管网遭受大面积破坏或突发灾害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水;
4、因突发事件导致水厂停电、停产、供水区域减压等。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1、成立宿松县自来水厂供水应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工作小组),其组成如下:
组长:严岭
副组长:吴进、刘青松、黄念武、石昉、黄红佐、刘云龙
成员:赵松明、刘庆华、张思福、鲍照龙、李德文、李继武、胡三江、吴勇、吴力群、吴哲敏
后勤保障:朱建章、余金华
2、办公室设在生产调度室
3、明确分工,分组落实责任
(二)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1、应急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本县供水突发事件,统一指挥对现场的救援,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
(2)根据应急处理的工作需要,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3)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供水抢险救灾、灾害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供水秩序的工作。
(4)及时将灾害性质、程度、范围、处置举措等报告上级相关部门。
(5)加强水质监测。在完善自身机构、设备、人员的基础上,落实不能监测项目的协作单位。
(6)督促各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7)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抢险、救灾及救援队伍。抓好职工安全教育工作,组织重点单位进行应急处理的培训演练。
2、应急处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做好供水突发事件接报警工作。
(2)指导各部门制定防台风供水应急处理预案和开展检查及演练。
(3)接到发生供水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并将领导的指示转达给有关部门。保持与各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组、应急领导小组的联系,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
三、事件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服务中心接到供水突发事件报告后,工作小组应立即指令相关部门派人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是否属于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重特大突发事件一经确认,应急领导小组或应急处理办公室须立即向县政府领导和公安机关110报告,并启动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二)突发重特大供水事件发生部门接到报告后,必须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3、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4、服从应急工作小组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件情况,协调组织事件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三)因抢救人员、恢复生产以及疏散交通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四)发生供水突发事件的部门应在事件发生后按上级要求时限将事件快速报送应急工作小组,由应急领导小组核准后分别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四、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一)紧急警报阶段程序
准备预报灾害在24小时内对本厂供水设施有何严重影响,或接到灾害紧急情况报警通知时,发布本厂防御通知,并做以下工作。
1、落实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应急小组成员、分工干部、到岗到位,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2、落实工作职责。应急小组办公室要全力做好值班及信息记录,做好上通下达工作,掌握灾害抢险动态,密切保持与应急工作组各成员的联络,协调各组开展工作,及时报灾情及灾害防、避、抢、救等工作准备情况。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立即向县防指汇报。
3、组织领导。应急办公室立即召开灾害紧急救援动员会,进一步研究部署防灾减灾工作,视情况发布动员令。
4、防灾宣传、防避结合。通过电话、电视电话、手机短信、到家告知等形式,将灾害消息及时告知全体职工。加强对救灾工作部署和防灾减灾措施等信息的宣传。
5、重点检查、防避结合。各有关部门进一步组织加强对重点区域和易灾设施安全的再检查再落实。现场组织应急处理所出现的问题,如遇重大险情,在第一时间报告抢险组,并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和抢险。防台风重点对象:制水一厂、制水二厂、污水厂、加压站危(旧)房、仓库,供电与电信杆及线路,各加压泵站和黎河公园等。
6、安全避灾、突出转移。接到安全转移命令后,按轻重缓急组织人员及重要物资安全转移。各施工工地停工,黎河园关闭。
7、后勤保障。后勤保障组要按照抢险的实际需要,认真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加强抢险物资及车辆等抢险工具组织调配。做好调度供应工作。
8、落实保障措施。各有关部门和成员按照各自的分工职责(职能)进一步开展相关保障工作。
(二)应急处理办公室响应工作程序
1、应急处理办公室接到供水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经核实,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组长的指令,立即调集有关专业队伍赶赴现场。
2、现场指挥应立即召开现场分析会,采取相应措施,部署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各专业队伍全面开展现场保卫、抢险救灾、医疗救护、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三)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初期,事件部门及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全力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排除险情,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四)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在抢救救援和事件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五、应急抢险和救援
(一)在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应急工作小组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处理应急事件的基本程序,迅速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1、应急工作小组及时启动实施相应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并随时将事件抢险救援情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2、应急处理办公室应指令有关人员保证各类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情况详明,指令准确,调集车辆、施工机械和物资,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3、请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事件现场的伤员抢救、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并及时调查事件现场,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应采取暂时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4、水质监测部门应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水质污染情况,尽快做出水质分析报告,决定采取的措施。若系严重污染,危及供水区域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应报告应急处理办公室,立即停止取、供水,同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并通知上级相关部门。
5、水源严重污染或水源枯竭,除加强保护和使用其它可用水源进行供水外,必要时启动各种自备水源连通供水管网供水,解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同时将有关情况报请县政府。
6、机电设备、净水构筑物、消毒系统等水厂生产运行设施由技术专业人员负责抢险抢修和采取应急措施恢复运行。
7、必要时,迅速组织自救和疏散人员,如实报告事件发生原因、现场危险品存放情况以及控制危险源的方法,并配合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8、要积极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二)有关部门在应急处理工作中的主要任务
1、生产调度室
(1)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报告相关资料及信息。
(2)随时掌握供水突发事件的变化,为上级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3)按工作小组组长指令启动供水调度预案,科学合理进行供水调度。
(4)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对外发布停水信息。
2、制水厂、工程部、微控中心、技术开发部等
(1)负责并组织人员对机电设施、消毒系统、计算机系统的灾害进行抢险抢修,及时恢复运行功能。
(2)负责水厂构筑物发生倒塌时组织抢险,组织开展灾后工程灾害调查,核实受灾情况和评估经济损失。
(3)组织设计单位对所设计的项目进行检查鉴定,提出抢修恢复方案和其它处理意见。
(4)协助领导小组制定恢复重建方案,指导恢复重建工作。
3、水质监测中心
(1)加强观察、检测原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确保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2)城市供水水源遭受污染时,应立即赶赴现场取样,判明情况初估危害程度,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生产调度室。
(3)配合环保、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水质污染应急处置工作。
(4)组织对水质污染灾后调查,报告受灾情况。
(5)抗洪抢险过程中,供水情况变化的观察与报告。
(6)发生泄漏事故时,协助组织人员疏散和救援工作。
4、后勤保障
负责组织、供应抢险救灾物资和恢复生产的物资。组织协调重特大事故的调查,随时掌握事态动向,及时报告进展情况。
六、主要供水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抢修应急预案
(一)自然灾害工作预案
1、自然灾害发生时,各水厂、加压泵站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接到自然灾害报告时,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召集全体人员组织抗洪抢险工作。
3、到达现场后立即组织抢险工作,确保人员、设备、设施安全。
4、供电电源和供电设备被破坏时,采取的措施是:
(1)如能自己抢修的应积极进行抢修,争取及时供水。
(2)如需供电部门抢修时,水厂应及时与供电部门联系进行抢修。
5、如造成送水泵和水源取水泵损坏时,应急抢险队员应科学有序的积极配合机泵维修人员进行及时的抢修工作,以便快速恢复供水生产。
6、如损坏严重时,较长时间无法恢复供水,由厂部组织人员及时启动供水应急预案,利用蓄水池、高位水池等,保证居民部分供水。
7、厂抢险队伍利用送水车及消防车对一些受损程度较重的地方采取集中供水,水质监测中心及时赶赴各取水点进行采样化验,以确保水质合格,保证安全供水。
8、厂积极组织灾后设备修复工作,力争最短时间内恢复供水。
(二)水源、沉淀池、滤池、加药池、清水池防投毒预案
1、落实水厂对水源地、水库、沉淀池、滤池、加药池、清水池的专人管理,明确岗位责任制。
2、明确水源地、沉淀池、滤池、加药池、清水池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控制外来人员参观访问,严把单位门口、滤池和各个出入口,严格执行各项登记、验证手续,加强对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管理,组织防范检查,及时整改。
3、水厂加强滤池技防措施,安装实施24小时有人监视图像记录的电视监控系统。
4、一旦发生水源和制水、供水系统受到有毒化学物品污染时的主要措施:
(1)立即停止取、供水,控制污染扩散。
(2)及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并派有关人员迅速检测水源地、制水、供水设施和原水、出厂水的污染情况。
(3)由排险抢险队伍配合有关部门清除污染。
(4)由抢险队伍紧急抢修、更换设施或采取其他方式保证居民生活用水。
(三)供水管道抢修预案
1、客户服务中心或其它值班室接到重特大事件电话后,立即报厂应急领导小组、生产调度室及时调整供水调度方案,并组织人员、设备、物资迅速赶赴现场。
2、应急抢险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抢险。
3、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由生产调度室通过各类媒体发布相关区域停水信息,并做好解释工作。
(四)水质事故处理预案
1、值班人员发现水质超标时,应立即停止取供水,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2、生产调度室应启动供水应急预案,进行调配供水。
3、水质监测中心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原因分析,确定具体解决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防破坏工作预案
1、迅速报110。
2、应急救援队伍协助公安人员紧急救援疏散事发区内及周边人员,营救伤员。
3、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七、监督与管理
(一)应急处理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对在发生供水突发公共事件时迟报、谎报、漏报、瞒报、误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或在处理事件中失职、渎职、不服从指挥、临阵脱逃的人员以及危害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员,厂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在发生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四)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厂和事件发生部门应当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件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对部门和个人进行奖惩。
八、附则
(一)、本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二)、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水厂安全应急预案2
一、编制目的
为应对农村饮水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供水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编制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县级水利局职责,明确内部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及应急工作程序,同时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相应职责,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县级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视情况给予协调、指导、技术支持并组织力量全力支援。
(4)长效管理,落实责任。农村饮水以保障饮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强化政府监管、规范经营相结合的长效管理原则。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人口、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确定不同级别的情况报告、预案启动、相应应急程序,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应急责任机制。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各水厂在供水中出现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4)因人为破坏导致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二、应急预案
1、水厂供水故障应急预案
根据停水时间长短,将水厂供水故障分为四级,其中一级的级别为最高。
1.1四级:短时故障停水,时间在二小时以内。
1.1.1故障种类
(1)专用供电线路故障:引起突发短时停水,能在二小时内恢复供电的。
(2)电气控制或机泵设备故障:引起突发短时停水,能在二小时内修复的。
(3)加氯加药系统故障:可能导致出厂水水质超过3NTU,能在二小时内修复的。
1.1.2信息通知
运行人员发现故障后,根据操作规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并立即报告水厂负责人。水厂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及时判断故障种类,迅速报告所在镇、村主要负责人,并及时与县农村饮水管理站联系,及时提供技术支持。
1.1.3抢修措施
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后,查明故障原因,及时组织人员维修。抢修工作完成,撤离安全防护措施,恢复供水。恢复正常供水后,应及时将正常供水信息通知镇、村负责人。
抢修责任人:水厂技术负责人
1.2三级:突发故障停水,时间在四小时以内。
1.2.1故障种类
(1)专用供电线路或公共供电设施故障:引起突发停水,能在四小时内恢复供电的。
(2)电气控制或机泵设备故障:引起突发停水,能在四小时内修复的。
(3)加氯加药系统故障:可能导致出厂水浊度超过5NTU或出厂水无余氯,能在四小时内修复的。
1.2.2信息通知:
运行人员发现故障后,根据操作规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并立即报告水厂厂长。厂长到达现场后,判断事故等级,将发生故障情况报告镇、村负责人和县水利局负责人。
1.2.3修措施
厂长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抢修方案,组织人员抢修。抢修工作完成,安全防护措施,恢复供水。恢复正常供水后,及时将正常供水信息通知镇负责人和县水利局负责人。
抢修责任人:水厂厂长和村主要负责人
1.3二级:突发故障停水,时间在十二小时以内。
1.3.1故障种类
(1)专用供电线路或公共供电设施故障:引起突发停水,能在十二小时内修复的。
(2)电气控制或机泵设备故障:引起突发停水,能在十二小时内修复的。
(3)加氯加药系统故障:可能导致出厂水浊度超过10NTU或出厂水无余氯,能在十二小时内修复的。
1.3.2信息通知
运行人员发现故障后,根据操作规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并立即报告水厂厂长。厂长到达现场,判断事故等级,并将发生故障情况及时报告镇、村负责人和县水利局负责人,镇、村负责人接报告后,立即到达现场。
1.3.3抢修措施
水厂厂长和村主要负责人现场组织指挥,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抢修方案,组织抢修;协调相关部门和外援人员参与抢修;作出事故是否升级的判断。抢修工作完成后,撤销安全防护措施,恢复供水。恢复正常供水后,通知供水,并向县水利局报告。
抢修责任人:镇(办)分管责任人
1.4一级:突发故障停水,时间在十二小时以上。
1.4.1故障种类
(1)专用供电线路或公共供电设施故障:引起突发停水,不能在十二小时内修复的。
(2)电气控制或机泵设备故障:引起突发停水,不能在十二小时内修复的。
(3)加氯加药系统故障:可能导致出厂水浊度超过10NTU或出厂水无余氯,不能在十二小时内修复的。
1.4.2信息通知:
运行人员发现故障后,根据操作规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并立即报告水厂厂长。厂长到达现场,判断事故等级,并将故障情况及时报告镇、村主要负责人和县水利局负责人。镇、村主要负责人接报告后立即到达现场,组织抢修。
1.4.3抢修措施
水厂厂长、镇分管负责人现场组织指挥,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抢修方案组织抢修;协调相关部门和外援人员参与抢修;抢修工作完成后,撤销安全防护措施,恢复供水。恢复正常供水后,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抢修责任人:镇主要负责人
2供水管网抢修应急预案
2.1供水管网突发事故分级及应急处理措施
根据县实际情况,将供水管网突发事故分为三级,其中一级的级别最高。
2.1.1三级:指管道口径在DN50以下的爆管,关阀后影响50户以内正常供水的。
(1)信息通知:接到报漏,水厂技术人员应立即到达现场,确定影响供水范围。
(2)抢修负责人:水厂技术人员。
(3)抢修措施:抢修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确定要关闭的阀门,迅速止水,组织抢修。
(4)开阀送水:抢修完成后,应立即开阀送水。
2.1.2二级:指管道口径在DN75~110之间的爆管,关阀后影响整个村庄或影响100户以内正常供水,且漏水点在重点地区、重要道路的。
(1)信息通知:接到报漏,水厂厂长应迅速到达现场,确定事故等级。
(2)抢修负责人:水厂厂长。
(3)抢修措施:由水厂厂长现场指挥,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抢修。抢修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确定要关闭的阀门,迅速止水,组织抢修。对抢修现场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开阀送水:抢修完成后,应及时开阀送水,并报村主要负责人。
2.1.3一级:指管径DN110的爆管,停水影响200户以内正常供水,且漏点在重点地区、重点道路的。
(1)信息通知:接到报漏,水厂厂长应迅速到达现场,确定事故等级,并及时向镇分管领导汇报。
(2)抢修负责人:镇分管负责人。
(3)抢修措施:由水厂厂长现场指挥,组织人员参与抢修,抢修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确定要关闭的阀门,迅速关阀止水,组织抢修。对抢修现场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开阀送水:抢修完成后,应及时开阀送水。
2.1.4应急响应
(1)确定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
由水厂厂长确定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
(2)抢修指挥部的设定
抢修指挥部设在水厂。
(3)事故升级
在抢修工作中,抢修负责人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认定事故等级,需要三级升二级、或二级升一级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同意升级后,及时根据相应的级别,增加抢修人力、物力。
(4)要做到“三要三随”
要备足备品备件,做到随用随取;
要保障抢修设备正常完好,做到随到随用;
要抢维修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做到随喊随到。
(5)备品备件及责任人
PE100管材:DN200、DN160、DN110、DN75、DN50、DN25、DN20各储存不少于300m,各类管件各储存不少于30件。
3水源水质事件应急预案
3.1水源水质事故的分级和应急处理措施
3.1.1三级:一般水质事件
原水含有大量泥沙和悬浮物质,造成原水浊度增高时。可通过合理调整净水剂投加量的方法来达到满意的净水效果。
原水水质出现异常,污染物质超过有关标准,但经过水厂正常处理,出厂水水质可以达标时。县疾控中心和农村饮水管理站要加强水质检测的频率。
3.1.2二级:较大水质事件
当发生不明原因的水质恶化、污染物严重超标及水源性疾病爆发时,接到报告或发现原水水质问题的第一负责人,应立即向水厂厂长报告,同时向县卫生监督部门和县水利局报告,县疾控中心化验室要加强对水源水水质的监测,增加检测频率和检测项目,并协同县卫生监督部门、县水利局尽快查明原因。同时水厂要提高液氯投加量,增加杀毒效果,采取必要的特殊处理措施,确保出厂水水质达标,如果水质不达标,确需停止供水的,应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直到水质达标后恢复供水。
3.1.3一级:重大水质事件
源水水体发生突发投毒性化学污染事故时,接到报告的第一负责人,应立即向水厂厂长报告,同时向县卫生监督部门和县水利局报告。县疾控中心化验室要协同县卫生监督部门、县水利局迅速了解清楚污染物的种类、包装、数量及出事地点等有关情况,并立即对水质进行监测,若监测出现异常情况或化学检测超出允许浓度时,应立即停止供水,直至水质达标后恢复供水。
3.2应急响应
进入应急状态时,各部门要立即到位,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发生一般水质事件,水厂第一负责人向水厂厂长、镇分管负责人报告,由水厂厂长现场指挥,保证正常供水。发生较大水质事件,立即报告镇主要负责人,由镇主要负责人现场指挥,并会同县水利局和县卫生监督部门尽快查明原因,研究对策,采取措施,并将事故的发生和处置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发生重大水质事件,镇主要负责人接报告后立即到达现现场,了解情况,迅速向县应急管理局、水利局、卫生监督部门报告,启动更高级别的应急预案,在上级领导的指挥下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水厂安全应急预案3
第一章总则
1.编制目的
为了应对水厂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性事故,加快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的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和保障制度,形成监测、预测、预报、预警和快速反应救援机制,保证对突发事故迅速有效的加以控制和处理,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2.指导思想
应急预案的制订,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
3.编制原则和内容
在出现影响供水的事故时,本着“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分别处理”的原则,实施有效快捷应急处置,尽快恢复水厂正常供水状态,确保城市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应急预案的内容主要包括:应急事故指挥机构;针对水源水质、供水水质、水厂设备、防汛防雷等突发事故所采取的应急技术措施;技术、物资、信息和人员保障系统。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水厂由于供水水源遭受人为严重污染和源水水质突然恶化,出现重大水质事故;水厂主要供水设备损坏,无法供水;水厂发生漏氯事故;人员发生意外事故等。
5.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市供水条例》、《饮用水水源防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五莲县城区供水用水管理办法》、《五莲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制订本预案。
第二章应急预案
影响正常供水的重大供水事故一般为水质事故、漏氯事故、设备电力事故等。针对以上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一)水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水质日常管理工作
水厂全体人员,根据公司水质管理工作三级水质检测制度,做好水厂自检,特别是加强对水源水、出厂水常规自检,各工序、各环节均建立自控点进行水质质量控制。并配合集团水质监测中心检测和县疾控中心检测监督。
根据地面水特点,设立生物预警系统。以进水口处养鱼池内鱼的生长情况作为生物预警。
2、水质异常事故的处置措施
(1)供水水质异常事故标准的判定
A、当水库内或水厂养鱼池内出现大面积死鱼现象时。
B、当原水、出厂水、管网水、高位蓄水池内水突然出现明显的变色或变味时。
C、当水质化验某几项重要水质指标严重超标时。
(2)水质异常事故的处置措施
若供水水质出现上述之一的异常事故可采用如下紧急处罚措施。
(Ⅰ)当事故出现在原水阶段时,迅速关闭水厂进水阀门。将水库来水和水厂内的水全部弃掉,通知水库停水。
(Ⅱ)若出现在蓄水池内,迅速关闭水池进、出水阀门。
(Ⅲ)若出现在供水管网内,可迅速关闭阀门防止进一步恶化并开启阀门或消防栓放空管网内水。
(Ⅳ)及时向公司领导和应急指挥部汇报情况,全体应急处置小组成员集结待命,随时准备应急处置。
(二)漏氯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水厂全体人员要严格执行用氯安全操作规程,及时排除设备故障和泄漏,保证加氯系统正常运行。当发现、接报氯气泄漏时,尽管某些情况下氯泄漏量很少,也要马上引起重视,减少大事故的发生:由用氯操作工和机修人员及时处理;妥善处理后,定时巡视。当发现较大的泄漏时,应及时向上级和集团应急指挥部报告,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采取如下程序:
1.人员疏散
安全撤离现场无关人员,非在岗及非处置泄漏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区域的群众应顺侧风向跑到高于泄漏处且上风处。
2.抢救中毒者
救护人员必须佩戴有效防毒面具,当液氯与皮肤或眼晴接触时,会导致灼伤及刺激。若长时间暴露在氯气中,症状轻的.应撤离现场后立即喝加红糖的浓茶或咖啡,以减轻对咽喉的刺激,并送医疗救护;当氯沾在皮肤上或衣服上时,可用大量的清水冲洗;有少量氯进入眼睛或眼睛暴露在高浓度的氯气中,应用自来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果停止呼吸,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如果心脏停止跳动,立即用心肺复苏器。
(三)消防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报警:水厂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水厂负责人报警,根据火情可直接报"119"火警,并上报集团应急指挥部。
2.处置:水厂应急处置小组组长召集人员迅速集结,首先对火灾现场人员有序的进行疏散。扑救火灾时按照"先控制,后灭火: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灭火战术原则。并及时切断电源,充分利用水厂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灭火。
3.协助消防员灭火。在自救的基础上,当专业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火灾事故水厂应急处置小组要简要的向消防队负责人说明火灾情况,并全力支持消防队员灭火,要听从消防队的指挥,齐心协力,共同灭火。
5.保护现场。当火灾发生时和扑救完毕后,应急处置小组成员要保护好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等待对事故原因及责任人的调查,同时应处理好善后工作。从而将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6.火灾扑灭后,由水厂应急处置小组组长会同集团安全风控部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查明火灾原因,调查火灾损失。
(四)防汛抢险突发事故应急措施
1.密切关注气象部门的预报,根据雨情,增加水厂值班人员,做好防范。确保信息畅通,报告及时、到位,确保安全供水万无一失。
2.加强设备管理,由制水事业部经理李刚、管网维护中心主任陈常伟和于里水厂厂长解学辉负责,组织人员对水厂设备、线路及管网进行全面普查、维修,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
3.根据集团规定大雨下两小时为集合令,水厂应急处置小组全体成员必须到岗做好抢险准备,根据公司指令,配合当地政府以最快的速度到达抢险地投入抢险救灾。违者按集团《管理标准》相关规定处罚。
(五)反恐事故应急措施
1.破坏供水设施
针对供水厂的设施进行爆炸等手段的破坏。
处置原则是尽量隔离受破坏设施的影响,最大程度恢复供水能力。反恐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制定抢修方案,由供水设施抢险队负责实施。
2.破坏输水供水管道
针对原水输水管道、供水管道的破坏会造成大面积用户的用水困难,同时发生多处管道爆漏时,应告知公安机关并加强管道沿线的巡查,特别是露出地表的主管道。
具体的抢修方案由管网抢修队组织实施。
3.强行进入后的其他破坏
当发现不明人员强行进入后的其他破坏,值班人员应立即向水厂应急处置小组组长进行汇报,由组长带领成员,运用防暴叉等水厂现有反恐器材进行制服。视具体情况,上报反恐领导小组、公安部门、消防部门及其他政府部门,由专业人员处理。
(六)水厂设备电力事故应急措施
当主要设备损坏后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当出现较大设备、电力或雷击事故,第一时间向集团应急指挥部汇报情况,听从部署,做好应急处置。同时,在事故点范围设立隔离栏,应急处置小组派出成员看守现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七)触电事故应急措施
一旦发生人员触电,要迅速采取现场急救措施:
1.脱离带电体。事故发生后首先切断电源,快速使触电者脱离带电体,可用干燥的绝缘材料,将触电者与带电体小心分开,不要直接接触触电者身体。同时在安全地带拨打120急救电话。
2.人工呼吸。当触电者呼吸停止时,要做口对口人工呼吸,向肺部通气。如心跳停止,要做心跳起搏。
3.电击可能使伤者感觉无力、口渴、苍白、发冷。处理方法:要使伤者温暖,松开紧身的衣服,把腿抬高,不要进食,用热毛巾、暖水袋等加温,尽量不要移动,等待120救援。
4.如果触电者触及到带电高压导线,且尚未确证线路无电之前,救护人员不得短路地点8-10米的范围内,以防止跨步电压触电。进入该范围的救护人员应穿上绝缘靴或临时双脚并拢跳跃地接近触电者。触电者脱离带电导线后,应迅速将其带至8-10米以外立即开始触电急救,只有在确证线路已经无电,才可在触电者离开触电导线后就地急救。
水厂安全应急预案4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供水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身体健康,为加强和规范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供水事故,确保本镇供水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遵循“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减少或避免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其他危害。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一般事故由供水单位统一领导和部署,重、特大事故必须逐级上报,服从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四)突发事件分类
朱备镇供水突发事件主要分为5类。
1、供水主管道由于各种原因突然断裂、堵塞,造成局部或大面积停水。
2、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大范围或全部停水。
3、饮用地下水位突然变化或长期干旱,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
4、水源遇到突发性污染,水质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正常使用。
5、传染病疫情及安全渡汛。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朱备镇发生的突发性供水事件造成的大范围或长时间不能正常供水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机构
成立朱备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担任政委,镇长担任组长,党政领导担任副组长,镇直单位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各村负责人、牛桥水库管理处负责人、城南水厂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水利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制定和不断完善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抢险设备及工具,对于供水突发事件,按照不同类型分别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力、物力、财力予以解决,加强对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
三、工作机制
建立完善供水突发事件预警、报告、处置机制,在镇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充分履行各部门职责,团结协作、高效运转,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预警、报告、处置工作。
(一)预警机制
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水源水环境、供水水质、地下水位变动等情况,并按规范要求定期检测分析,出现非正常情况提前预警,逐级上报。
(二)报告制度
应急机构成员必须保持电话畅通,遇突发事件,立即响应;确定事件真实状况后逐级上报,密切关注事故进展情况,确保上报情况及时、准确。
1、情况报告。对供水突发事件报告,必须坚持迅速、准确、逐级上报的原则,报告内容必须客观真实。
2、报告主要内容。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3、终止程序。上级有关部门或应急机构根据时间处置进展情况决定是否终止程序,并在程序终止一个月内提交书面报告。总结报告要就事件基本情况、事件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进行全面分析、评价,并总结主要经验教训以及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等。
(三)信息发布
对供水中的突发事件,要根据其类别和性质由镇政府决定发布。停水期间,要向全社会进行节水宣传教育,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点,并做好群众稳定工作。
(四)应急处置
1、对于供水主管网突发性断裂、堵塞,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应急机构迅速组织相关人力、物力连续抢修,停水时间不得超过3天。
2、地下水位突然变化或长期干旱,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由镇应急机构统一指挥,积极采取送水、启用新水源等其他相应的办法恢复供水。
3、水源遇到突发性污染,水质发生重大变化,造成不能供水的突发事件,由镇应急机构动员全社会相关力量予以处置,并及时关闭受污染水源,在3天内恢复正常供水,或根据需要组织人力物力寻找其它水源。
4、为确保在发生传染病疫情及大汛期间的供水安全,卫生部门要加强对水质的检测,确保供水安全。在大汛期间,要加强对蓄水池的保护,防止地表水污染。
5、在发生上述突发事件遇特殊情况难以在短时间内恢复供水的,由应急机构组织集中送水,直到突发事件处理完毕恢复正常供水。
四、应急保障措施
为切实保障供水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处置,各参与部门必须协调配合、全力支持。
(一)处理主管网断裂事件中,各部门要无条件服从管道抢修大局,其它问题待恢复正常供水后逐步解决。
(二)由于水源污染或水质发生重大变化造成停水时,在迅速切断污染源的同时,要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管网进行消毒,加强防疫工作,并对受害人进行及时检测、救治。应急机构应立即动员其它单位全力以赴,提供水源,供水单位应迅速组织人员。
(三)加强物资准备,落实沙土、编织袋及排水设备,严防地表水污染蓄水池,常备部分供水管及配件,及时处理管网断裂、堵塞。
五、宣传及日常准备
为确保供水突发事件时,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各参与单位要在平时结合自身的工作,向群众宣传应对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要在日常维修中有针对性的积累管网快速抢修等实用性技能,确保水质合格,真正做到有备无患。
水厂安全应急预案5
xx镇集镇水厂于20xx年开始建设,20xx年2月投入使用,设计日供水能力2400吨,设计年供水人口10000人,实际供水人口5237人,主要供水对象为是xx集镇范围及西湖村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为了更好地应对供水工程突发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1.供水事故的分类和分级
1.1供水应急事故分类
1.1.1自然灾害:指突发地震、洪水、滑坡、泥石流、冰冻等自然灾害引起供水水源和供水设施严重破坏时的供水事故。
1.1.2持续干旱:指因持续干旱导致水源水量减少或枯竭,以致发生“水荒”的供水问题。
1.1.3水质污染:指因突发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水源事件,造成水质指标严重超标,从而影响公众健康或生命安全的供水事故。
1.1.4其他事故:指生产事故或人为破坏等原因造成的供水事故。
1.2供水应急事故的分级
供水事故按照事故对水源和供水的影响程度分级,共分特别严重(级)、严重(级)、较严重(级)、一般(级)和轻微(级)五个等级。
①特别严重级:因地震、滑坡、泥石流、干旱等不可抗力因素或人为因素导致主要水源水量不足、水源遭受突发性污染或泵站、水厂设施遭到破坏,供水区域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供水影响人口在10000人以上。
②严重级:主要泵站、水厂停电或发生内部安全事故,供水能力丧失或日供水能力下降到实际日供水能力的20%-30%,造成整个供水区域连续停水24小时或部分区域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供水影响人口在5000-10000人以上。
③较严重级:主要原水供应管道断裂或输水设施遭到破坏,日供水能力下降到实际日供水能力的30%-40%(含30%),造成部分区域停水48小时以上,供水影响人口2000-5000人以上。
④一般级:主要清水输水管道爆管、断裂、漏水或安全调控设施故障,日供水能力下降到实际日供水能力的40%-50%(含40%),造成部分区域停水24小时以上,供水影响人口在500-2000人以上。
⑤轻微级:非主要清水输水管道或安全调控设备故障、日供水能力下降到实际日供水能力的50%-60%,导致部分供水区域连续停水24小时以下,供水影响人口500人以下。
2.供水应急事故预防、预警及上报机制
2.1供水应急事故预防措施
水厂应根据工程所处的工程地质条件和工程运行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供水应急状态预防措施,包括建立备用水源、做好水源地保护工作、设置备用电源或配备自发电设备、加强管理、做好供水设施日常管护工作等。
2.2供水应急事故预警系统
根据工程运营情况,在对水源和清水水量、水质变化,取水设施、输水设施运行维护等信息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计算的基础上,建立供水紧急状态预警系统。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划分为5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和轻微,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和紫色表示。
2.3供水应急信息上报制度
在发生特别重大级供水事故时,水厂应急机构应在1小时以内将事故信息上报至镇政府,镇政府按要求迅速上报县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将应急信息上报后,镇工程应急机构应在3小时内将应急信息详细写成书面报告,报送县主管部门。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供水事故的单位和发生时间、地点以及事故当前情况等;
(2)供水事故简要经过、及造成的影响;
(3)造成供水事故的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供水事故处置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修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发生重大级事故时,水厂应急机构应将供水事故信息在2小时以内上报镇政府。
发生较大、一般、轻微级事故时,水厂应急机构在6小时内上报县镇政府。
3.供水应急事故措施
3.1组织措施
3.1.1组织结构设置
针对供水工程可能出现的供水事故,水厂成立应急供水指挥部,组织人员、设备应对供水突发事件,并处置由供水突发事件引发的其他问题。应急供水指挥部的组织构成,应包括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负责水厂管理、水质处理与检测、机电设备维护、管网维护抢修、信息化与自控系统、安全生产与保卫等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
3.1.2职责
水厂应急供水指挥部对内协调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内部力量,对外协组相关部门,确保应急供水。
(1)协助上级管理部门按照供水应急预案开展应急状态处置工作;
(2)根据事故发生类别和状态,组织供水应急预案的实施;
(3)协调做好恢复生产工作。
3.2工程措施
3.2.1由持续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长时间无法供水
(1)由应急供水指挥部将紧急状态上报供镇主管部门,启动供水应急预案,各应急小组立即开展各项准备工作,随时待命;
(2)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储水准备;
(3)关停部分取水设施,分时段取水,分时段生产,控制好调蓄设施工况,方便用户储水;
(4)利用启闭管网中阀门等手段,实行限时、限量、定点供水,确保居民、学校、卫生院等重点单位用水;限制工业、建筑等行业用水;
(5)由主管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出动送水车,为边远地区和重点单位送水;
(6)原水水量能够满足正常供水需求,水质无变化,经监测确认合格后,经上报镇政府宣布解除供水应急状况,尽快恢复生产,加强出厂水水质监测,恢复正常供水。
3.2.2水源遭受突发性污染,长时间无法供水
(1)由应急供水指挥部将紧急状态上报镇政府,启动供水应急预案;
(2)立即停止自水源地取水;
(3)水源地水源遭受污染时,应启用备用水源,必要时可由镇政府协调有关部门调水;
(4)及时了解水质污染情况;
(5)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储水准备;
(6)降低水厂制水量,利用清水池调剂容量集中时段供水,方便用户储水;
(7)实行限时、限量、定点供水,确保居民、学校、卫生院等重点单位用水;禁止工业、农业、建筑业等行业用水;
(8)由上级主管部门或镇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出动送水车,为边远地区和重点单位送水;
(9)根据原水污染物性质和浓度,紧急采购或调集污染物处理剂(如粉末活性炭或颗粒状活性炭)适量开启主要水源,并按需在水厂滤池加活性炭以吸附污染物,以尽快恢复供水正常状态;
(10)原水经监测确认合格后,县主管部门宣布解除供水应急状况,水厂需尽快恢复生产,加强出厂水水质监测,恢复正常供水。
3.2.3水厂、主要供水设施遭受破坏,长时间无法供水
(1)组织抢修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查明原因,调查供水设施破坏情况上报指挥部,紧急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抢修;
(2)启用备用设备,保证紧急状态供水;
(3)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储水准备;
(4)实行限时、限量、定点供水,限制农业、工业企业、建筑业等的用水;
(5)由主管部门或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出动送水车,为边远地区和重点单位送;
(6)损坏的原水供应设施修复完毕后,经应急供水指挥部上报县主管部门宣布解除供水应急状况,水厂尽快恢复正常对外供水。
3.2.4原水输水设施、清水输水管道断裂、爆管等
(1)组织抢修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查明原因,调查设备故障情况并上报应急供水指挥部,紧急关闭断裂相关管道阀门,暂时停止事故区域供水;
(2)紧急组织人力、物力对故障管段进行抢修;
(3)迅速调整管网配水,以缓解停水区域用水压力。
4.应急保障措施
4.1资金保障
应急供水指挥部根据供水事故应急需求,应设立应急处置工作经费,保证应急预案的顺利实施。
4.2装备保障
根据供水事故应急需求,配备交通工具、主要供水设备专业检修设备、管道维护抢修设备、水质检测设备等。
4.3通信保障
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应急状态下应急供水指挥部与各有关部门及现场各应急小组之间联络畅通。
4.4人力资源保障
应加强维护应急队伍建设;培养业务精英、吃苦耐劳的技术人员,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现有维修队伍培训;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应急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