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冻暴雪灾害的应急预案(精选6篇)
冰冻暴雪灾害的应急预案(精选6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可能需要提前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写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冰冻暴雪灾害的应急预案(精选6篇),欢迎大家分享。
冰冻暴雪灾害的应急预案1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平安工作,打造和谐校园,防范雨雪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的处理突发事件,切实有效降低雨雪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切实从我校实际出发,制定本预案。
一、学校雨雪天气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李瑞密
副组长:梁军
成员:韩玉军肖海英邓泽荣朱金刚马林源刘法旺李汉乐薛诗先
二、应急工作措施:
1、雪情就是命令,责任驱使行动。
(1)根据天气预报,总务处提前一天备好扫雪、防滑设备。
(2)随着雪情加大,由主要领导决定启动冰雪天应急预案。校务处向全体教工、班主任则利用家校通等向学生家长及学生接送车驾驶员发出通知和安全提醒。各班在放学前进行一次应对冰雪天安全专题教育。
(3)校务处根据雪情,做出准确判断,予以作息时间和上课安排,并通知到各班级与全体教职工。
(4)总务处、教导处要按照下雪天扫雪分工及时组织全体教职工和学生清理冰雪。
(5)校务处及时考勤,并对扫雪情况予以录像、照相记录。
2、加强安全教育,上好应急安全教育专题课。
教导处规定时间,安排所有班级举行一次专题班会,班主任老师对学生进行雪天安全教育,要求学生不要在校园奔跑,玩雪。雨雪天当天下午放学时间,应立即放学,严禁拖堂,严禁留生打扫卫生。班主任教育学生注意交通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3、自觉除雪行动,消除校内安全隐患。
(1)早准备。总务处要在下雪前一天将除雪相关物品发放到各班和校门口值班室,以备第二天使用。
(2)党员、干部带头。所有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共产党员按照学校分工,第一时间到所在区域地点带头扫雪。
(3)扫雪时间要求。白天下雪按分工地段,各年级及时将责任区的雪扫净。夜间下雪,第二天清晨门卫先在校门口清理出师生通道,全体教职工应在保证安全情况下于学生到校时间前半小时到校。所有行政干部更要带头冲在前面,身先士卒,发挥表率作用。
(4)及时清除积雪。首先确保学生上放学路线畅通,组织全体师生将主路周边、教学楼走廊、楼梯和主要路段的积雪,及时清除,保证场地正常使用。
(5)严禁将雪堆放到花池和绿化带内(含校门口)。
4、做好雪天教育宣传,加强师生安全防范。
(1)做好家校沟通,班主任及时将学校要求传达到位。要加强学生的生活指导,做好学生在校安全教育指导工作。
(2)政教处要通过广播等不断提醒学生遵守雪天学校要求,禁止追跑打斗、打雪仗,不得将雪块、雪球带入教室内,更不得在楼梯、长廊踏雪追逐嬉闹,行走时注意安全等。教育师生在地面积雪较厚的时候,应不骑或少骑自行车上学(班),提倡家长接送或步行到校,以减少不安全因素。
(3)各级部要加强执勤管理,增加课间值班,引导学生有序上下楼,注意防滑安全,学生处要在校门口树起警示牌,提醒学生慢行。
(4)加强学生路队护送工作,值班干部和值日教师,保证将孩子护送到校门口安全区域。
(5)每天的值日教师加强巡视,及时做好学生在校安全的巡视教育工作。
5、及时关闭门窗,确保保暖措施到位。
学生在校期间,班主任要将门窗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门窗通风、关闭及时,人走门窗全部关闭,严防冻烂暖气片。对此采取班级负责制(按卫生区域)和责任追究制,严惩工作懈怠、不负责任,造成损失人员。
6、突发雨雪天气,总务处、各年级及各科室人员应按区域分工进行扫雪,除冰。扫雪工具,各处室、各班级以自备为主。
三、多方合力携手,共同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
1、冰雪天气发生时,校务处与各处室、各班班主任应及时发布天气信息和安全警示,告诫家长严禁搭乘超载、“三无”车辆和私家非法营运车辆。
2、持续特殊天气,办公室应及时联系交警队等部门,建议在学校周围几个主要路段增加警力指挥交通,疏导车辆。并及时查处非法营运行为。
3、需要整天停课等,需及时上报区教体局等上级主管部门。
四、未尽事宜,以学校通知为准。
冰冻暴雪灾害的应急预案2
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全县应对暴风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暴风雪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市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县除雪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我县所辖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暴风雪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适应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实行分级管理,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坚持军地联动,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共同完成暴风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部组成
应对暴风雪灾害实行各级人民政府(管委会)行政领导负责制。县政府成立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城建、公安、民政、交通、农业、工业方面的领导担任,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应急办),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应急办)、县城建局(县除雪指挥部办公室)、县交通局(县除雪指挥部办公室)、县委宣传部、人武部、县公安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工商局、县气象局、县农电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经济局、县农村经济局、县物价局、县卫生局、县粮食局、县旅游局、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县广播电视总站、中国网通公司分公司等通讯部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县自来水公司、县房产管理处。
2.2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组织领导全县暴风雪灾害的防御和救助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有关部门的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灾情并决定请求市政府支援等。
2.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传达县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指示和命令;具体协调处理应对暴风雪灾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暴风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对暴风雪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负责暴风雪灾害信息的接收、汇总,起草灾情报告;完成县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4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应急办):负责综合协调全县抢险救灾资源,及时传达县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负责灾情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承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县城建局:负责县除雪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城区除运雪的指挥、协调、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汇报灾情及除雪抗灾情况,适时提出抗雪救灾建议及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专业力量清除城市主要桥梁和交通干道积雪,确保城市交通畅通;协调保障城市供水、供热等市政设施正常运行;对临时建筑物、工地塔吊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疏散人员,防止倒塌伤人。
县交通局:负责县除雪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公路除运雪的指挥、协调、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组织调配好足够的客、货车辆,并根据需要确定运营时间;安排调度好客运公交车辆,确保不因车辆滞留造成除雪阻碍;负责向被困在公路上的车辆及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
各地区除雪指挥部:要及时贯彻落实县除雪指挥部命令;负责发动本地区力量,调集足够的人力、车辆战胜雪灾;遇有紧急情况时,负责对各类事件和事故组织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县除雪指挥部上报;按照县除雪指挥部的要求,定时反馈所辖区域内的除运雪进展情况。
县委宣传部: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人武部:负责指挥所属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根据灾情和地方政府(管委会)需要,协调驻军参加除雪救灾。
县公安局:负责消除灾区和除运雪工作中的不稳定因素,参加除雪联合执法队伍的检查处罚工作;负责交通疏导和调流工作;按照县除雪指挥部要求,对必要的桥梁、街路实施封道除雪。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救灾项目的安排,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县经济局:负责救援物资、药品和医疗器械储备的综合管理,负责组织救援物资的生产和调运,组织县农电局制定电力系统暴风雪应急预案。负责保证灾区各类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粮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及时报告监测情况;会同物价部门做好市场监管和平抑物价,维护市场稳定。负责统计中小企业的受灾情况。
县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下拨、管理、监督;负责除运雪物资、机械设备资金的筹措,追加除运雪资金投入,并保证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负责向上级财政部门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县工商局:负责加强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对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掺杂使假、缺尺少秤、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及时查处。
县气象局:负责暴风雪的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为启动和终止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提供政策依据和建议;根据指挥部指示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县教育局:负责学校险房、危房除雪加固工作,确保学生及学校的安全;根据灾情调整学校教学工作;负责协调中、小学校内除雪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灾民安置和灾后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核查和上报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参与灾后恢复与重建规划的编制工作。
县农村经济局:负责制定和实施农村雪灾应急预案;及时了解和掌握农业受灾情况,分析雪灾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提出措施建议;组织专家对受灾农户给予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农民开展生产自救,统筹安排农业救灾资金;负责核实农业灾情,及时报县政府。
县物价局:负责灾区各类生活必需品的物价监管工作,维护市场物价稳定。
县卫生局:负责灾区的医疗救援和食品与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县广播电视总站:负责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发布暴风雪预警信息和宣传报道救灾工作,恢复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等工作。
县粮食局:负责向灾民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的粮、油等物资保障工作。
县旅游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对因雪灾滞留在景区内的游客和工作人员的救援工作;负责向本行业发布雪灾预警信息;负责组织制定旅游系统防御雪灾应急预案。
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畜牧业雪灾应急预案;组织因雪灾被困畜禽的紧急救助工作;负责组织力量向重点场户运送饲草、饲料;采取措施预防动物疫病发生,对患病畜禽及时救治,对因灾死亡的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网通分公司等通讯部门:负责通信系统的抢险和恢复工作,确保救灾指挥系统和重要部门的通信畅通;及时恢复雪灾损毁的通信设施。
县农电局:负责组织实施电力系统雪灾应急预案;负责电网供电设施、设备的抢险抢修工作;保障城市居民及工农业生产安全用电。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做好社会化除雪工作中的执法检查工作,对拒不除雪和除雪质量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县自来水公司:负责组织实施自来水系统雪灾应急预案;负责自来水管网设施、设备的抢险抢修工作,防止跑、漏水事故的发生;保障城市居民的正常用水。
县房产管理处:配合城建部门工作,指导住宅小区的除雪工作,对危房进行安全检查,防止房屋倒塌事故的发生。
3、应急准备
3.1资金准备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要建立应急储备金制度,一旦发生暴风雪,要及时安排和下拨救灾资金,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3.2物资储备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应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救灾物资动态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购置和储备一定数量的除雪机械设备,为所在地除雪和道路除雪配备必要的专用车辆、专业除雪物资和设备,保证除雪工作需要。
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应当购置和储备一定数量的除雪专用工具,为全民参加除雪行动提供保障。
民政部门要储备棉帐篷、棉被等必要的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
交通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优先调用交通工具,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到达。
能源电力部门要做好正常供热、供电所需物资和设备的储备工作,确保在雪灾中供热、供电正常运行。
通信部门要储备必要的应急通信设备,保障抢险救灾行动通信畅通。
3.3应急联络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建立联络员制度,明确联络员的工作职责、通信方式、报告程序、报告内容等,确保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沟通联络畅通。
3.4预警发布
气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按相关规定及时发布暴风雪天气预警信息;广播电视、网通等公共事业运营企业及城管等部门和单位,应按有关要求及时、无偿播报和转发暴风雪天气预警信息。
3.5应急队伍
公安、交通、城建、城管、电力、通信、卫生、农业、动物卫生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种应急行动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实施。
4、预警级别
根据中国气象局2007年6月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暴风雪灾害分为四个等级,按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依次分为暴雪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信号。
4.1红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4.2橙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4.3黄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4.4蓝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5、应急响应
5.1响应原则
暴风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对可能出现的暴风雪灾害,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坚持政府统一指挥,部门密切配合,军地联合救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
5.2响应条件
暴风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级政府(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充分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雪情发生后,对雪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全面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5.3应急行动
雪灾发生后,县政府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下发紧急通知,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除雪救灾工作。
各有关部门应按照本预案明确的职责,组织开展除雪救灾工作。
各地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及时收集和掌握灾情信息,传达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协调和调度各类应急资源,组织专家对灾情进行分析研判,汇总和起草灾害报告,编辑灾情专报,做好灾情评估总结工作。
各地区除雪指挥部要及时发布所在地除运雪预警,全力以赴做好除运雪的指挥、调度、监督、检查及预警规定的各项工作。
城建部门要认真落实除雪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快速调集一切除运雪力量和资源,在48小时内打通城市主要交通干道。要迅速组织协调自来水、供热等部门及时抢修受损公共设施,保障城市供水、供热等市政设施正常运行。
交通部门要认真落实除雪指挥部的工作部署,迅速调集人员和除雪机械设备,清除公路积雪,72小时之内打通辖区内国道、省道,保证主要交通干线畅通,对被困公路上的车辆和人员提供必要的救援。
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单位及时播报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广泛宣传抢险救灾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正面舆论引导作用,宣传和动员群众参加除雪救灾行动。
公安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部署警力,加强灾区的治安和交通疏导工作,维护灾区正常的生活秩序。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城区干道、高速公路、普通公路的交通管制和疏导,维护正常交通秩序,避免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气象部门要加强监测、预报、会商和研判工作,及时提出气象决策建议,按规定发布预警和防范信息。
财政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灾害损失情况,根据县政府决定及时安排和下拨救灾资金,根据灾情及时向上级报告和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除雪指挥部的要求,及时开展社会化除雪执法检查工作,对拒不除雪质量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发展和改革局要及时安排救灾项目,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并做好督促和检查工作。
经济局要制定实施物资保障计划,协调有关单位按时完成所需保障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拨。
教育部门要加大对校园的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对危房进行除雪加固,确保在校人员安全;根据灾情调整学校教学工作;组织学校师生参加除雪工作。
民政部门要迅速核查、汇总和上报灾情,及时向重灾地区下拨棉帐篷、棉衣等基本生活保障物资,解决因灾困难群众吃饭、取暖等问题;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对口申请专项救助物资和资金支持。
旅游部门要及时向旅游经营单位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妥善安置被困游客;组织协调有关专业力量对遇险游客实施紧急救助。
电力部门要适时监测电网运行动态,组织专业力量对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抢修和恢复,全力保障电网正常运行,保证居民和企业正常用电。
通信部门要组织调动通信专业抢修队伍和电信运营企业,及时恢复雪灾损毁的通信设施,确保通信畅通。
动物卫生监管部门要指导畜牧企业和养殖户开展生产自救,协调有关部门开通饲草、饲料绿色运输通道,保障畜禽安全度灾。组织力量预防和控制动物重大疫病发生,及时消除动物疫情隐患。
经济局和粮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启动肉、蛋、菜和粮油等市场监测机制,密切跟踪上述商品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做好货源组织和调运,保证市场供应,维护价格稳定,防止出现断档、脱销。
农业部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设施农业受灾和损失情况,组织力量深入农村指导农民开展生产自救。
卫生部门要组织医疗救护力量,配备必要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及时救治受伤和冻伤人员。
需驻军部队支援的,由人武部协调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企事业单位、学校、乡镇(开发区)、村屯(社区)等基层组织,要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参加抗击暴风雪行动。
5.4响应终止
暴风雪天气结束、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并立即向社会发布。
6、灾情报告和评估
6.1灾情的责任报告和评估单位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暴风雪灾害报告的责任主体,县发改、公安、经济、教育、民政、财政、城建、城管、房产、交通、物价、工商、农村经济、卫生、广播电视、粮食、旅游、动物卫生监管、气象、通信、电力、自来水等部门,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上报灾情评估报告。
6.2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雪灾发生后,各级政府(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并跟踪了解、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
灾情报告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
6.3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人员伤亡情况、交通、电力、农业、通信等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和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地区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当地政府(管委会)组织救灾的基本情况。
救灾工作结束后,各级政府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情况、经验教训,及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
7、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一)灾区政府(管委会)要尽快对房屋倒塌和受损居民、重点受灾企业、受灾农户、养殖户等实施有效救助,帮助灾民重建家园,恢复生产。
(二)民政、财政部门要全面启动灾情核查机制,统筹安排救灾资金,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三)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对损毁校舍进行修复,恢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四)发改、城建、房产、自来水、交通、电力、广播电视等部门要组织做好灾区供电、供水、供暖以及交通、通信、广播电视设施的恢复工作。
(五)县经济局等部门要积极组织工业企业抗灾自救,尽快恢复生产。
(六)经济、粮食、物价、工商等部门要做好粮油及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供应和调控工作,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维护价格的基本稳定和正常的市场秩序。
(七)农村经济、动物卫生监管等部门要组织畜牧企业和养殖户开展生产自救,协调有关部门确保饲草、饲料及时供应。要采取措施,有效控制灾区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八)卫生部门要做好因雪灾冻伤、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及受损医疗场所的恢复工作。
8、附则
8.1奖励
(一)各级政府(管委会)对有效监测预警、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因参与雪灾抢险救灾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8.2责任追究
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8.3预案管理、解释与实施
(一)本预案是县政府指导暴风雪灾害救援工作的专项预案,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县政府应急办备案。
(三)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和乡镇(开发区)、村屯(社区)应制定雪灾应急行动预案和各类保障计划。
(四)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冰冻暴雪灾害的应急预案3
一、工作目标
为了应对更长时间、更大范围、更加恶劣的冰冻灾害,进一步提高对抗冻救灾工作的认识,确保抗冻救灾工作及时、高效、有序开展,实现“保平安、保畅通、保供给、保稳定”的目标。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成立镇抗冻救灾指挥部,由党委副书记、镇长任指挥长,成员。
指挥部职责:加强24小时值班;负责统一指挥全镇的抗冻救灾工作;调配抗冻救灾力量;及时向县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提供救灾工作建议,协调、指导全镇抗冻救灾应急工作;积极组织协调人力、物力、财力,对灾区实施有效救助;动员全社会力量投入抗冻救灾工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并设五个工作小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编排督促灾害期24小时值班的相关工作,及时掌握气候、雪情、冰冻情况等有关灾情动态;负责收集全镇的灾情,统计、上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编发防冻抗灾工作简报、信息;起草有关防冻抗灾工作的请示、报告,及时向省、市、县各级政府部门通报灾情及救灾情况,以及对受灾村户进行业务指导和联系。
(二)交通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掌握全镇的`水上及道路交通运输情况,及时通报全县及我镇水上和道路营运情况;协助交通部门维护交通安全及封锁相关道路;查看危桥险路并树立明显标志;及时组织人力进行道路的除冰和救助。
(三)勘灾救助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全镇的五保户、特困户及危房户、生活困难户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对五保户已倒房有生活困难的,由镇统一安排至敬老院,对生活困难户由村统一安排好,并确保生活物质的供给;对倒房户由村安排好生活住房后,镇统一供给米2袋、被一床、人民币200元进行统一慰问;统一对其它特困户进行安置,并制定救灾安置方案;对生活困难户进行慰问,确保其生命安全和生活保障。
(四)生活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带领计生办全体女干部及社区创卫办下到9个社区,与社区干部一道对全镇居民进行一次水、电、煤、气及生活必需品的调查摸底,动员居民发扬友爱精神,相互提供救助,相互提供生活必需品;动员全镇的蔬菜种植户,特别是牛潭河、花果山的菜农为县城提供蔬菜;为社区居民编发救灾小常识,并进行生活自救;对镇范围内企业生产情况进行摸底;协助县有关部门做好生活保障工作。
(五)救灾抢险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计划生育办全体工作人员
县城建设办全体工作人员
村镇建设办全体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全镇各种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理;负责调度镇民兵成立应急分队;负责对全镇抗冻救灾的业务指导;全天候在镇政府机关待命。
(六)督查组
组长:
副组长:
工作职责:负责对全镇各单位部门的抗冻救灾情况进行督查;负责对镇机关干部的到位情况进行督查、处罚和通报。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镇抗冻救灾的值班,及时掌握情况和通报信息
(二)成立应急分队,随时进行应急处理
队长:
队员:计划生育办全体工作人员
县城建设办全体工作人员
村镇建设办全体工作人员
(三)切实保障城乡居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对危房户进行紧急维修,对生活困难的五保户由镇进行安置,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
(四)及时掌握城镇生活物质的供求情况和紧急调度生活物质。
(五)对非法营运的车辆进行整治,及时打击和进行紧急处理。
(六)对危桥险路设置安全标志,并派专人把守。
(七)发动各村群众及时进行抗冻救灾,发挥友爱互助精神,进行生活自救。
(八)对辖区内的突发事件进行及时果断处理。
(九)对干部到位情况进行认真督查,发现干部不到位的,除进行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50元,造成较大损失和较大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冰冻暴雪灾害的应急预案4
一、指导思想
为做好全市应对自然灾害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严重影响,科学应对极端天气事件,规范和强化公安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提高公安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辽宁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暴风雪应对及员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的框架下,各级公安机关统一组织指挥、社会广泛参与,促进我市经济全面、协调、有序发展,为我市城市建设创造和谐安全环境。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履行公安职能,把保障公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充分依靠群众自救,与各部门共同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暴风雪给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
2.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应对暴风雪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基础工作。做到预有准备、信息畅通、报告及时、指挥灵便、保障有力,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分级负责、各负其职、属地为主的原则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应对暴风雪灾害工作指挥部”。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公安局局长
副总指挥:其他党委成员
成员单位:办公室、指挥中心、政治部宣传科、督察、警务保障部、法制、信访、国保、治安、经保、刑侦、经侦、技侦、特警、交警、网安、出入境管理、边防等部门。
办公室设在市局经保分局,总指挥部设在市局指挥中心指挥大厅,负责灾情期间市局领导批示、指示的传达,督办反馈、协调落实。以及信息的收集、分析、管理、上报、发布等工作。
前线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
前线指挥部副总指挥:灾情发生地市、县(区)公安(分)局局长
前线指挥部下设由市、县(区)公安(分)局相关警种部门共同组成的8个工作组:
情况综合组:市局办公室牵头。成员单位:指挥中心、国保、经保、治安、特警、刑侦、技侦、网安等警种部门。负责全局性情况汇总,筹备综合性会议,拟制全局性的通知、通报、报告、公告等。
信息研判组:市局情报科牵头。成员单位:指挥中心、国保、治安、特警、刑侦、经侦、经保、网安、技侦、法制、信访、出入境等警种部门。负责组织各类情报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传递、上报。
现场处置组:特警支队牵头。成员单位:经保、治安、交警、指挥中心、宣传科等警种部门。负责传达和督促落实各项命令;指导部署进行现场处置;掌握现场事态发生、发展过程;协调调度各地警力、装备、车辆。
舆情控制组:网安支队牵头。成员单位:网安、宣传等部门。负责指挥全市和协调市外互联网信息监控、侦控和舆情控制工作,在非常时期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有效实施舆情引导、控制。
指挥调度组:指挥中心牵头。负责警力、装备、物资调动,现场指挥部通信平台、无线通信网、卫星通信网、图像传输系统的搭建,全市电视电话会议保障。
交通管制组:交警支队牵头。负责各市、县(区)警力向事发地开进沿途的交通保障,指挥现场处置期间道路交通疏导和实施交通管制工作。
治安防控组:特警支队牵头。成员单位:特警、经保等警种部门。负责指挥开展社会面控制,做好社会面及重点部位巡逻防范工作。
后勤保障组:警务保障部牵头。负责联系提供外援警力集结地点、住宿地点、食宿保障、医疗救护和所需武器警械、防护装备、照明设备、摄录设备、交通工具,以及市局本级后勤保障工作。
宣传报道组:政治部宣传科牵头。负责联系媒体对外发布正面信息,集中报道公安机关和一线民警斗风雪保畅通的工作情况和为受灾群众服务的感人事迹。
发生气象灾害后,按照市政府发布的四色预警信号,各级公安机关应立即做出应急反应,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抢险救灾,维护社会安定。
四、预警
(一)预警信号总体上分为四级(Ⅳ级、Ⅲ级、Ⅱ级、Ⅰ级),按照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同时以中英文标识,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根据不同的灾种特征、预警能力等,确定不同灾种的预警分级及标准。
(二)暴风雪灾害发生后,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气象灾害速报制度要求的内容和程序及时上报。设立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各部门发现灾害线索都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指挥部接到报警后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对灾情、灾害等级做出判断并及时反馈给应急指挥机构。
(三)灾情确认分级。
根据暴雪发生强度、范围、影响程度划分为2个级别。
Ⅰ级:发生日降雪量在15毫米以上。
Ⅱ级:发生日降雪量在10毫米以上。
根据大风发生强度、范围、影响程度划分为2个级别。Ⅰ级:瞬时风速达到或超过17.0m/s或目测估计风力达到或超过8级的风称为大风;大风将地面积雪吹起,使空气混浊,水平能见度小于500米的天气。
Ⅱ级:瞬时风速达到或超过11.0m/s或目测估计风力达到6级的风称为强风;强风将地面积雪吹起,使空气混浊,水平能见度小于1000米的天气。
1、经保分局加强重点单位、关系国计民生的水、电、气、热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时排查并消除因极端天气带来的安全隐患。对接市应急管理局具体组织开展、实施相关工作。
2、交警支队根据灾情发生地实际情况,对受灾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封闭有关道路,疏导车辆,维护交通秩序,确保执行救援任务的车辆出入灾情路段畅通。开展灾情调查,抢救灾情伤者。组织实施现场清障工作,尽快恢复交通。
3、特警支队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力度、维护灾情发生地治安秩序,担负灾情区警戒、人员疏散及撤离工作。开展因灾情发生的群死群伤事故的搜索救援工作。
4、治安、社区警务支队开展对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及中小学校舍等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排查。
5、各市(县)区公安(分)局组织派出所民警深入居民小区,广泛宣传防范因极端天气期间家庭取暖容易造成煤气中毒、火灾事故等相关知识。
五、应急响应
公安机关根据实际需要部署警力,加强灾区的治安和交通秩序的管理工作,维护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城区干道、高速公路、普通公路的交通疏导工作,维护正常交通秩序,避免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一)暴风雪灾害的应急处理。
Ⅰ级暴风雪灾害发生后,各级公安机关启动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灾情发生地暴风雪灾害处理指挥部应立即采取措施,判定暴风雪灾害级别,规模等,并立即将灾情报告给市局应急指挥部,必要时,请求市局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派专家组支援。在应急过程中,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应急工作结束。灾情发生地公安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灾情调查,并按规定将调查结果上报市局。
Ⅱ级暴风雪灾害发生后,各级公安机关启动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灾情发生地暴风雪灾害处理指挥部立即采取措施,安置疏散灾民;组织群众进行自救互救;平息谣传或误解,维护社会安定。在1小时内将灾情向市局报告,并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应急工作结束。组织人员进行灾情调查,并按有关规定将调查结果上报市局。
(二)联合救援
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调集各有关部门力量和装备组成救援工作组,赶赴受灾区参与救援行动。接到应急指挥部指令后,各有关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员和救援装备集结,选择便捷交通路线和运输工具,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救援现场,实施现场处置、救援等工作。
(三)宣布解除暴风雪灾害预警和应急工作结束。
发布暴风雪预警后,根据天气预报未来3-5日内没有大雪以上降雪,灾情发生地人民生活安置妥善,生活稳定后应急结束。市局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及其它途径,及时向公众发布警报解除信息。由市局暴风雪灾害处理指挥部提出突发事件调查报告和应急经验总结及改进建议及上级上报情况。
六、措施保障
(一)资金和物质保障。
各级公安机关设立暴风雪灾害应急资金和必要的物资,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应急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
(二)技术保障。
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成立专家组,由气象、农委、公安、交通、卫生、电业、民政等相关部门选派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对灾害的各项要素进行综合分析,为指挥部提供科学合理的决策依据。
(三)信息保障
公安机关完善110、122接处警系统,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紧急情况的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环节的工作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七、工作要求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
接到灾情应急指挥部指令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迅速组织相关人员、车辆、装备在第一时间到达灾情现场,实施抢险救援措施。
2、服从指挥,分工协作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需在灾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灾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完善预案,加强合作
各市(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开展灾情应急救援工作方案,加强备勤工作。抢险救援中,应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冰冻暴雪灾害的应急预案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略
依据以上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结合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交通运输系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条件下的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1.4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警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装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2)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及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交通出行方面遇到的困难,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市交通运输局统一领导全市交通系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各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4)部门分工,协作配合。参与应对工作的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应对。
(5)各地协同,社会联动。充分依靠各有关部门、各相关企业及公路沿线群众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的作用,共同完成抗雪防冻救灾任务。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交通运输局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体系由组织指挥机构、日常工作机构、应急工作组、现场工作组、专家咨询组组成。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市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分别设立抗雪防冻救灾应急机构。
各县交通运输局可参照市交通运输局模式成立抗雪防冻救灾应急指挥机构。
2.1指挥部机构及职责
2.1.1指挥部机构组成
市交通运输局成立抗雪防冻救灾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局应急指挥部”),局长担任指挥长,各位副局长为副指挥长,成员由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局属相关单位负责人等组成。成员单位包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市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等。
2.1.2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
2.1.2.1指挥部职责
(1)负责组织指挥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掌握现场应急救援情况,下达应急救援指令,协调现场应急救援行动,研究解决预防和处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评估应急救援效果,适时调整方案,下达是否需要开展进一步的应急救援以及是否解除应急救援行动的命令;
(3)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的有关指示;
(4)检查局属单位、局属国有交通运输企业和各县交通运输局灾害防御和应对处置工作的落实情况;
(5)及时向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报告灾情及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6)承办上级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2.1.2.2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辖区内国省道、重要县道、市内通行桥梁的路面巡查,统计、报告国省道、重要县道、市内通行桥梁的交通中断里程及通行情况,保障车辆的安全通行;按照局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及时调配车辆、组织应急运力,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对紧急抢通或改道的公路、桥梁及时进行安全性评估,负责清除辖区内国省道、重要县道、市内通行桥梁的路面积雪,保障国省道、重要县道、市内桥梁的安全通行;负责清除市内通行桥梁的积雪、保障市内淮河公路桥道路通行;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按照局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负责收集汇总需要道路运输保障有关信息;统计、报告全市各汽车站滞留人员数量,指导相关部门、企业为滞留在汽车站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局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调配车辆、组织应急运力,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统计、报告下属汽车站滞留人员数量,为滞留在汽车站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5)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局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调配车辆、组织应急运力,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6)其他成员单位:在局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参加应急协作。
2.1.3指挥部办公室、各工作组构成及职责
2.1.3.1日常工作机构
局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机构为局应急办公室,局应急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督科科长担任。局应急办具体职责:
(1)负责处理局应急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2)负责向局应急指挥部提供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有关信息;
(3)接收、处理上级和气象、水利等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及时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
(4)负责局应急指挥部与上级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市内外相关应急管理机构和下级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的联络、信息上传与下达等工作;
(5)收集、汇总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信息及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的相关信息,编写应急工作日报;
(6)负责接警值班工作;
(7)负责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情信息、灾害发展趋势、应对工作情况,并提出对策建议;
(8)承担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1.3.2应急工作组
启动本预案Ⅱ级(含)以上响应后,局应急指挥部即成立应急工作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下设综合协调小组、公路抢通小组、运输保障小组、总结评估小组4个工作组,处置重大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1)综合协调小组
由局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局相关科室及局属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①负责牵头联络市公安、建设、军分区、武警等单位;
②根据局应急指挥部要求,负责起草向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和相关部门报送的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负责相关文件和信息上传、下达;
③负责信息系统通信保障工作;
④负责电视电话会议通信保障工作;
⑤负责应急状态期间24小时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⑥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公路抢通小组
由局公路港航科科长任组长,局相关科室、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人员组成。
①负责组织公路抢修及保通和除雪铲冰工作,组织、协调应急队伍的调度和应急机械及物资的调配,确保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下公路的畅通;
②会同公安部门拟定公路绕行方案并协助组织实施;
③负责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公路抢通工作;
④拟定抢险救灾资金补助方案;
⑤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运输保障小组
由局综合运输科科长任组长,局相关科室、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人员组成。
①负责组织、协调人员、物资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②负责申请开通“绿色通道”工作;
③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
④拟定运输补偿资金补助方案;
⑤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总结评估小组
由局安全监督科科长任组长,由其他应急工作小组、专家咨询组有关人员组成。
①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向局应急指挥部提交总结评估报告;
②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1.3.3现场工作组
局应急指挥部按照市抗雪防冻救灾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要求,或当灾害等级达到Ⅰ、Ⅱ级时,派出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设立现场工作组,配合市人民政府,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组长由局应急指挥部指定。职责如下:
(1)参与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有关情况;
(2)负责跨县区交通应急队伍的调度和现场指挥,并保障作业安全;
(3)提供交通运输方面技术支持;
(4)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交通建设工程、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客货运站、港口码头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5)指定专人负责与应急工作组沟通联络,协调应急工作,并及时向现场工作组负责人汇报情况;
(6)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1.3.4专家咨询组
局应急指挥部设立专家咨询组,由交通运输行业及其他相关行业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由局应急办负责组建和管理,局应急指挥部指挥,需要时及时抽调。主要职责是:
(1)对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出建议;
(2)对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3)负责对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咨询意见;
(4)为公众提供有关防护和技术咨询;
(5)承办局应急指挥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2.2各县交通运输局职责
各县交通运输局结合自身情况分别成立相应的抗雪防冻救灾应急指挥机构,制订职责范围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应急预案,处理相应的抗雪防冻救灾应急事件。
灾区县交通运输局在属地县抗雪防冻救灾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积极参与抗雪防冻救灾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抗雪防冻救灾人员、物资的紧急运送和灾区道路的铲雪除冰紧急疏通工作;及时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情况;迅速组织人员对辖区公路、桥梁、航道、码头、交通枢纽等进行检查,发现险情、事故隐患立即向局应急指挥部和属地县抗雪防冻救灾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对滞留在辖区内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当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报请局应急指挥部给予支持。
非灾区各县交通运输局积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随时听从局应急指挥部或属地县抗雪防冻救灾应急指挥机构调遣,赶赴灾区参与抗雪防冻救灾应急救援工作。
3.预防与监测预警
3.1风险分析
本市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与南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区的过渡带,季风显著,四季分明,冬季寒冷,易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本市地处淮河流域,境内河流众多,水路运输交通繁忙。蚌埠港是千里淮河第一大港,在水路运输中地位显著。淮河穿城而过,市区内淮河上的公路桥是连接城区两岸交通的重要通道。作为皖北交通枢纽,本市公路交通发达,境内有多条重要国省干道。一旦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河面结冰、港口瘫痪、桥梁、公路路面封冻,船舶、车辆无法通行且易发生公路、水路交通事故,会导致公路、水路交通中断,船舶、车辆、人员、物资出现严重滞留和拥堵。
3.2重点监测对象
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及本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是预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重要信息,局应急办应及时掌握并传递相关信息。
重要国省干线的路面积雪、结冰情况及车辆通行情况由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重点监测。
蚌埠港、重要码头和主要航道的河面结冰、封冻情况、船舶通行情况由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重点监测。
3.3预警分级
参照《蚌埠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按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见表3-1。
3.4预警信息发布
按照《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托市气象局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局应急办及时掌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上报局应急指挥部,并转发相关单位。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市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各县交通运输局应及时转发气象部门发布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4.应急响应
4.1启动应急响应
接到市应急指挥部指令后,局应急指挥部按如下程序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Ⅰ、Ⅱ级响应启动指令由局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发布;Ⅲ、Ⅳ级响应启动指令由局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发布。
4.2响应行动
4.2.1Ⅰ级应急响应
(1)局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2)局应急指挥部及各个工作组分别由负责部门召集,实行联合办公,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3)成立现场工作组随市应急指挥部负责人赴受灾严重的县、区和路段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4)按照市应急指挥部要求紧急调集应急救援物资和力量赶赴受灾县、区和路段在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实施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5)指导受灾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当地县政府立即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组织本部门人员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
(6)当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报请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应急指挥部应急救援机构报告,请求支持。
4.2.2Ⅱ级应急响应
(1)局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召开局应急指挥部会议,部署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2)局应急指挥部及各个工作组分别由负责部门召集,实行联合办公,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3)成立现场工作组随市应急指挥部负责人赴受灾县、区和路段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4)按照市应急指挥部要求紧急调集应急救援物资和力量赶赴受灾县、区和路段在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实施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5)指导受灾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当地县政府立即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组织本部门人员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
4.2.3Ⅲ级应急响应
(1)局应急办及时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由局应急指挥部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
(2)局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热线电话;
(3)根据灾情情况,局应急指挥部指派人员赴受灾县、区和路段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4)负责督促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及时除雪铲冰,保障全市辖区内国省道、重要县道、4座公路桥道路畅通;
(5)指导受灾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当地县政府立即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组织本部门人员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
4.2.4Ⅳ级应急响应
(1)局应急办及时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相关县交通运输局传达局应急指挥部有关指示要求;
(2)根据灾情情况,指派人员到受灾路段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3)负责督促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及时除雪铲冰,保障全市辖区内国省道、重要县道、4座公路桥道路畅通;
(4)指导受灾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当地县政府立即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组织本部门人员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
4.3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接到市应急指挥部终止应急响应指令后,Ⅰ、Ⅱ级响应由局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决定终止;Ⅲ级、Ⅳ级响应由局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决定终止。
5.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坚持稳定、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和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的原则,为抗雪防冻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灾情发生后,局应急办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将灾情、灾害发展趋势、路况信息、应对措施、应急工作开展情况等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
6.后期处置
6.1灾情报告和评估
6.1.1灾情的报告和评估单位
局属各单位、各县交通运输局调查、收集、整理的灾情信息,由局应急指挥部汇总,报市应急指挥部。
6.1.2灾情报告要求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局属各单位、各县交通运输局立即调查统计受灾基本情况,迅速报告局应急指挥部,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和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情况。
6.1.3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以及人员转移安置、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等。救灾工作结束后,局应急指挥部成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调查组,对交通系统内受灾基本情况、应急行动过程及效果进行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并提出损失赔偿、灾后恢复及重建等方面的建议,向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提交调查报告。
6.2灾后恢复重建
(1)市交通运输局积极协助市人民政府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受灾情况的统计工作,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
(2)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相关单位积极指导受灾县开展损毁交通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
(3)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及时下拨灾区。
7.保障措施
7.1资金保障
抗雪防冻救灾所需的各项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并按规定程序列入市、县交通运输局年度财政预算中。一旦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时下拨救灾资金,确保抗雪防冻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7.2物资保障
依托交通运输行业市级、县级、企业通应急物资储备。
局属各单位、各县交通运输局应根据工作职能,结合实际情况,储备应急物资。
7.3应急队伍
局属各单位、各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确保抗雪防冻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市、县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突发事件特点,制订社会动员方案上报本级人民政府,动员方案包括动员的范围、组织程序、决策程序。在自有应急力量不能满足应急处置需求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请求,请求动员社会力量,协调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市、县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协调有关部门为应急人员提供安全防护装备并发放使用说明,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8.预案管理
8.1预案演练
局应急办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应急演练计划,至少每三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活动。
各县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按照局应急指挥部及当地县政府的要求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预案演练。
8.2宣传与培训
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