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悟十篇

发布者:塞上老君 时间:2022-11-15 21:32

在生活中,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和体会,有这样的时机,要好好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悟篇1

看钱钟书的《围城》,评论里头有这么一句话,也许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方鸿渐,一生追求认同感与归属感。有所触动,于是提笔。

钱钟书在自序中写道,“只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钱先生的讽刺本领可谓一流,是人便不能免俗,如此而已。

穷尽一生追逐自我认同感,同外部世界抗争致死。这似乎是神话故事里的夸父,然红日不可得,梦想又是否是触手可及?不如去掉这遮掩的外壳,一生为欲望而活,不择手段。良知与善掺杂在追逐梦想的路上,我们厌弃这世界,却又常常热泪盈眶,反复挣扎,至死方休。

我们不断取悦欲望,不断厌倦,永远向着城池出发,从不停滞于安逸。于是方鸿渐由苏小姐转向唐小姐,爱而不得后又投向孙小姐的怀抱,于是方鸿渐由故乡奔往法国又辗转至上海,之后又去往内陆。于是,于是这句话被我们熟记。“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想出去”。

回望当下生活,又何尝不是如此?

任你是追逐名,利,还是感情,梦想。终避免不了这一遭。

学术上是一山更有一山高的,翻过这座山方知下一座仍屹立在那儿。名声,金钱便更加无穷无尽,只要你想,就有更多的险山与高峰,无休无止。感情,人们常常说婚姻是感情的坟墓,又总说感情是有保质期的。张爱玲早说过,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那得到了的呢?方鸿渐对唐晓芙始终念念不忘难以割舍应当并不仅仅因为她的美丽与温柔吧。那是他一生渴求的感情,但不可得。也仅有不可得才让这爱得以免俗。没有争吵,没有怀疑,没有天旋地转的摇摇欲坠,仅有完美,仅有歆慕,仅有神经末梢的微微颤动,仅有爱她。

我曾在文章里写道:“生命,其本质是为欲望所驱使而存在的物质形态。”而生活作为生命的当下存在形式,则常常以更不平坦的样貌呈现,它逼迫着我们去妥协,去改变既定的行驶方向。

围城便是由这欲望筑造的世俗枷锁,只要一刻怀有希冀与所求,便一刻无法脱离它的束缚。

叔本华说:得不到便痛苦,得到了便无聊。

我沉默。

有没有停下来的人呢?我也很好奇,也许有吧。

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悟篇2

读完《围城》已经是深夜12点,再读时犹如初见。不得不承认深夜读书带给人最大的感受就是莫名的忧伤,那些伴随在文字中的百感交集,触目惊人般潜伏在我对人生的感悟里。

感情是一场没有输赢的博弈,不管最终你是占了上风还是输了面子,最终都会成为受过感情折磨的一群人。

我喜欢围城里的唐晓芙,出场的戏不多,但隐约感觉作者对她最温柔最偏爱。有爱的影子但又能够收得住网,被深爱着又无任何束缚。

然而作者笔下的主人公方鸿渐却表现得虚伪与懦弱:看见自我的假文凭被登记上报时有羞愧,却在三闾大学看见韩先生文凭时又悻悻然;毫无主见又故作深沉;受不了岳母的冷嘲热讽又没有本事自力更生。孙柔佳这个主角刻画很逼真,我不得不承认作者对女人的理解更胜过女人本身。孙小姐在城外是大家闺秀,温柔体贴,看似没有主见却暗藏心机。很像此刻婚姻关系前传,在所有人眼里天然无害的女子,谁会想到能够在婚后覆手为雨。

不知是时代造人还是造化弄人,原本不太相近的两个人最终携手与共。可是方鸿渐娶孙柔佳,是娶而不是爱。或许就像作者所言,结婚并不需要感情,只要两个互不厌恶的人结婚就足够条件了。可是结局却恶狠狠地抽了现实一巴掌,哪有结婚是可用不厌恶为条件随意组合的呢?

可是有人就愿意。苏文纨拥有一些女性的一个特点——虚荣,喜欢赵辛楣和方鸿渐为自我争风吃醋,却又没有本事稳住场面。明白方鸿渐喜欢的不是自我却又不甘心他追求表妹,最终闹得人仰马翻,自我却毫发未损结了婚。

女人在感情里面本是价值连城,因为错过了最好的时间,所以只好搪塞,最终嫁了自我不爱的人,终究是不痛快的。作者欠了我一个对完美世界的憧憬,所以还给了我一个赵辛楣。他是唯一一个带点正面形象的主角,有事业有想法,还是个敢于打破世俗的新派人物,在自我爱的人面前能够做到理智而不冒犯。苏文纨的结婚看似给了他打击,实则是放了他一条生路,感情和婚姻真的能够毫无关系,却又互相比邻交织运行。

围城不是一座城,却困了很多人。婚姻本身是没有任何价值,却在一些人身上被放大成形,像是人身上的跳蚤,瘙痒一个地方却牵动了一身神经。有些人谈婚姻,语气仿佛是同性恋,不是看中女孩本人,是羡慕他的老子和哥哥。我想起宋美玲曾说过的一句话:“如若不能嫁给自我喜欢的人,就嫁给权与利。”可现实生活中的女人大多都嫁给了将就,或许“还不错”是最好的选择。但我始终觉得女人应当嫁给感情。如果没有在尘埃里开出花,又怎会明白十里春风不如你呢?

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悟篇3

刚刚过去的春节假期,给了我很多时间来读完手里的这本钱钟书先生的《围城》,说实话,尽管我“尽心尽力”读完了这本书,其实还是一知半解。所以没办法,又去豆瓣、知乎等网站上搜索了其他读书者的精彩见解。

书中主人公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留学知识分子形象,整篇小说充满了讽刺的意味,以他为代表,一针见血地揭露出了当时留洋回国后一大批知识分子对生活无所追求,被当时社会风气逐渐消磨菱角,最终被世人所遗忘的普遍现象。这是我理解的围城中的一层意思。

我理解的另一层意思是关于婚姻的围城。简单意思上是推崇的婚姻概念,围城里的人想出去,围城外的人想进来,就如同婚姻一般,结婚的人有时想着离婚,还没有结婚的人盼望着能早日成家,方鸿渐是个超凡脱俗的人,他不适合结婚,婚姻束缚他,在围城内苦不堪言,夫妻矛盾激化,婚姻成了感情的坟墓,孙柔嘉以前是个文弱不争的女生,结了婚后就变得矫情,锱铢必较的这么个人。像他说的那样,女人是天生的政治家,而男生在婚姻后懂得的政治。

婚姻和人生这两道墙构成了方鸿渐的围城。总的说来,我觉得他婚姻最大的不幸还是由他的经历所决定的。他像个哲学家一样,时常说出的话乍一听起来很有道理,却经不起推敲。他有留学的背景,却没有真才实学和真本事,但却偏偏幻想在现实生活中能够出人头地。这种梦想主义情怀,让他注定那那个动荡的年代不能适应现实生活和社会,最终落个流落街头的悲惨命运,这样的性格就成了他人生的围城,也是人们不愿意直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小说中的围城是人们一种求而不得,摆脱不了的一种困境。书中的人物或迂腐、或清高、或保守、或虚伪,他们缺少的是一种强硬、真实、努力的精神,这本小说将人性的缺点刻画的淋漓尽致。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其实也存在这些人,或者某些时刻,我们也会不细心流露出这种软弱黑暗的缺陷,对目前的生活得不到满足,好高骛远,不断地追求想得到的东西,可是当得到之后,又对此感到厌恶。这两者不断地交织、转换,在无形之中构成了一层层的围城。仅有战胜人性的弱点,围城里面的人才能解脱。

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悟篇4

《围城》是我看过遍数最多的长篇小说,前前后后看了不下10遍了。就像有人看《红楼梦》多遍一样,我每次看《围城》的感觉都不一样,

这不愧是一部趣味的小说,至少在第一次读的时候,我是这么想的,并且对于其中很多精辟的譬喻印象深刻。

对于好的小说,每次读都会有新的体会,《围城》对于我,也不愧是好小说。多年前朋友向我介绍它,说的是:“里边的比喻很趣味,值得一读。”于是借来拜读,果然被其中的譬喻吸引。

多年后,再重读时,譬喻依然趣味,可是却对其中所描述生活情节多了兴趣。这许多年的人生历练,已经懂得体味更多的人生滋味,自然对这围城观有了更多的共鸣和理解。

《围城》中处处围城:故事开始的时候,苏小姐喜欢着方先生,但方先生却巴不得走出来;但赵先生却苦恼着走不进苏小姐的围城。方先生在上海做事的时候,就盼着离开;但到了内地,却不久又重回了上海。似乎是在说,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吗?正如书中所说:“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城里的人想逃出来。”生活确实如此啊,职场亦复如此。

生活最终让方先生和孙小姐走到了一齐,可是开始的甜蜜很快被之后的磕磕碰碰的生活所替代。以前曾天真地想,两人吵架肯定有人犯错了,如果都不犯错就不会吵架。然而我看方先生和孙小姐的吵架,却找不出吵架的原因--但更难找到能不吵架的原因。无论方先生还是孙小姐,都期望生活能好好的过,方先生甚至想好了“以后要好好对她”,不料最终又是大吵一场。

所以,此刻我看到生活的吵架,是不会奇怪了,或许生活本身就离不开吵架,就像离不开盐一样。吵架过后,通常就是冷战了。吵架的时间有不可预知性,吵架持续时间却有明显的越变越长趋势,方先生和孙小姐的冷战时间不是由半天、一天、到两天了吗?所以不要试图控制吵架开始时间,但要努力控制吵架结束时间。

人都有自我的理解。我先后读《围城》数遍,从未读出孙小姐的计谋,但听某人讲起,却又觉得言之成理。据说孙小姐在船上的时候,就下定决心要把方弄到手。之后经过谣言、父亲来信等等步骤,最终和方走到一齐。书开始和结束的时候,都有交待孙小姐的父亲并不关心她,所以突然冒出个来信,是很可疑的。我不明白方先生是否也看出了孙小姐的预谋,可是即使看出了,又能如何呢?很喜欢网上的一个评论:“方鸿渐结婚的决定在我们看来好像没必要,可是设身处地想:其实方鸿渐走的每一步都是当时唯一的途径,等于是生活的必然造成方鸿渐荒谬的结果,这就是钱钟书的手段高明之处了。”所以可能方先生早已明白,但亦只好装作不知了。

“因为生活本身就是荒谬的,万万不能较真,能看出这一层不易,化入小说中更难。因为不仅仅要你看出生活的荒谬,还要熟知这荒谬的生活是怎样样运作的,方能在虚构的生活中表现出荒谬来,且荒谬而不做作,虚构却显真实。”

如此看来,这小说真值得反复体味了。再过几年,不知又会有何新理解。

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悟篇5

在我刚刚开始读《围城》这本书时,我一向抱着“围城”到底是何种意义这一疑问细细地阅读。

钱先生在书中当然也有一番解释,即“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也就是说,“围城”是一段婚姻化的恋爱。个人认为,作为题目的“围城”二字,是本书资料上的线索,本书讲述的,就是男主角方鸿渐一段又一段,荒谬而又可悲的感情经历,而他的感情经历,又紧密联系着他的人生经历,从他的人生经历,又能看到一群人的滑稽和虚伪,而这一群人再现的是一个时代的杯具和黑暗。

事实上,所谓的“围城”,并非只是婚姻,书中的人们,社会,家庭,无处不是“围城”。

令我印象深刻人物之一的是地主家庭出身的方鸿渐。在父亲的资助下,方鸿渐远渡重洋,赴欧“留学”。可这个玩世不恭的纨绔子弟在欧洲在欧洲游玩了几年,最终金钱挥霍散尽,才不得不东归。为了搪塞岳父及家人,只好买了一张假文凭交差。钱钟书对方鸿渐的描述可谓是出神入化,但最终却为他选择了一个悲惨的命运。同船归国的苏文纨将方鸿渐当作一名真正的“博士”而景仰不已,方鸿渐却因为心中的羞愧而不敢应对苏小姐的爱意,反倒是爱上了苏小姐的表妹唐小姐,但对方的漠然却注定这是一场失败的的单恋。生活所迫,回国后的方鸿渐和赵辛楣等人一同踏上了前往三闾大学的求职之路,学校虽地处偏远,但绝非一方净土。清高孤傲、无所作为的方鸿渐最终在十几个知识分子间的勾心斗角中败下阵来。之后颇有心计的孙柔嘉利用他的同情心以及怯懦的性格,成就了他那并不美满的婚姻,积压的情感,最终变成了无尽的孤独和冷漠。

钱钟书用一种令人忍俊不禁的讽刺手法,描绘了形形色色的旧中国知识分子。比如赵辛楣,赵辛楣是一个有着独特个性的灵魂,豪爽而不失儒雅,浮夸而不失精明,天生有一副高傲之骨。还有大诗人曹元朗,作为最终得到苏小姐的男人,也可是是一个庸俗不堪的人罢了。以及“哲学家”褚慎明,嘴上吹得不着边际,言行举止滑稽可笑。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完美,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完美,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完美的梦想。

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终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悟篇6

第一次接触《围城》,还是读书的时候,听很多同学推荐过,那时只是随便地翻翻,并没有认真的体会其中的含义。“妈妈,你喜欢唐晓芙吗?我觉得唐晓芙是这本书里最完美的一个人物。”女儿对着我津津乐道。为了和女儿有共同的话题,寒假,我最终仔细的读了一遍,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一些新的认识。

《围城》在人物塑造及语言的幽默上首屈一指的。在描述一个小孩外貌时,为了表现眉毛与眼睛离得远,文中的语言是“眼睛和眉毛彼此象是害了相思病”生动而活泼,让人发笑,却能到达更好的表达效果。还有说鲍小姐穿着很暴露,文中说她是“局部的真理,因为真理总是赤裸裸的”。实在让人忍俊不禁,却不显得庸俗。在刻画一个十分小资、小器的商人形象时,这位商人的语言中便总夹杂着鼻音浓重的英语,而他那自以为自得的“考婿”方法,是在让人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作者时而尖酸刻薄,时而肚量大得惊人,让人琢磨不透,却又像那样真切的发生着。

作者在文章中两次提到过“围城”。一次是经过苏小姐说出来的:“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去”,另一次是方鸿渐在甲板上的感慨:“我近来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感想”。在本书中,作者所展示的围城现象主要是婚姻和职业,以此证明“人生的愿望大多如此”。这是一种人生哲学的问题。方鸿渐就在不停地进城出城,这似乎多少说明了人总有一种盲目性,不停地奔走反复。这也带给人些许对人生的茫然人的性格是围城,人的经历也是围城……这一堵堵城墙将一个人牢牢地围住,制约他的思想,他的行为,使他演绎出一幕幕的悲喜剧,也使他终究成为一个被堵在城墙之中的鳖。

杨绛女士曾说过“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这句话便很好地为世人诠释了“围城”心态。人要学会珍惜此刻所拥有的,让自我的生活多几分舒适,少几分带着牵挂的苦楚;多几分欢乐,少几分带着瑕疵的不如意。珍惜此刻,就是要避免让自我在以后的日子里再有遗憾;脚踏实地抓住今日,充实今日,完善今日,在今日这张纯洁的白纸上画下美丽的历史画卷。从某种意义上说,珍惜了今日,就等于延伸了自我的生命长度,升华了生命的意义。拥有知足,就拥有幸福。有时候,什么值得珍惜,什么应当放弃,自我也会有困惑、迷茫之感。那些时而清晰时而模糊的答案,等待时间来检验吧。重要的是,学会珍惜此刻所拥有的,生活会更加完美,笑容会更加灿烂!再也不要在所谓的“围城”中进进出出了。

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悟篇7

后面还有多篇围城读书笔记!

早就听说钱钟书先生的语言幽默风趣,于是趁着这假期稍微空闲的时光,选读了《围城》一书。

看《围城》首先给人印象最深的便是里面人物语言的风趣睿智。整本书处处都有新奇形象的比喻,这些比喻或讽刺或幽默,总在适当的时候出现,给小说的叙述输入新鲜的血液,仿佛给那炸土豆条抹上番茄酱一般——令人百般回味。当然纯粹的搞笑不是什么新奇的事情,而《围城》语言的高明之处在于:它在给人一笑之后还可令人百般品味,在风趣的背后是丰厚的内涵。例如“对于丑人,细看是一种残忍,除非他是坏人,你要惩罚他”一句,乍一看读者脸上必定是一笑,然而细细品味之后,你会发现你不得不由衷地认同这一句话,越加品味便越能觉得其哲理之所在。

上头是初看《围城》时对文字的感触。而当看完了全文时,我又不得不对人物的命运有所思考。最终鸿渐的命运能够说是当时一些知识分子的命运的真实写照。他有着一种特有的淳朴。这能够从他买假文凭时候的心理活动中看出,虽然作假,可是却依然在心理上坚持着正直,以读书人的道德标准约束自我。而他买完假文凭之后,却不去使用它,所以只在三闾大学混到了个副教授的职位。相比之下,那些买文凭并且厚着脸皮拿出来的人的丑恶嘴脸可见一斑。不得不说这是对黑暗社会的一种真实写照。

而另一段反映现实的地方,则是他们去三闾大学路上的所见所闻,以及同行的人们的所作所为。公路站长的只认外表穿着,司机的暴躁,李梅亭的乘机倒卖药品,无不显示着社会的空虚,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落后与污浊。相比之下,鸿渐倒是有一种异常的可爱了。

而小说描述鸿渐在上海生活的两段,其中在战争之下,人们的思想却是麻木的,依然聚会玩乐,上层社会人们的生活依旧腐朽,讽刺意味更为浓重了。

总之,初读《围城》一书,以上便是一些肤浅的感受,或许,其中有些更加深层次的含义,要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日后的细细品味才能够得出吧。

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悟篇8

《围城》是钱钟书所著的长篇小说。故事主要写抗战初期知识分子的群相。《围城》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

《围城》共分九章,大体能够划做四个单元。由第一章至第四章是第一个单元,写方鸿渐在上海和家乡(江南某县)的生活情景,以写上海为主。第五章能够算作第二个单元,是“过渡性”或“衔接性”的。第六、七章是第三个单元,主要描述三闾大学里的明争暗斗。第八、九章是第四个单元。方鸿渐和孙柔嘉在回到上海途中结了婚。以下是一篇围城读书笔记:

当、当、当……”已是深夜班10点了,轻轻合上《围城》的最终一页,内心很平静,夜已悄悄地爬满整个天空。遥望,不知哪儿还有光明。仅有默默地等待,轻轻地守望,相信明天会是个好天气。方鸿渐原先是有梦想的,正如我们的每一个人一般,年少轻狂的我们,按捺不住热血的沸腾,无法向一切已墨守成规的事物妥协。我们总相信我们的人生仅有我们能驾驭。于是鸿渐乘上开往法国的航班,开向自认为的一片新天地。十四岁的时候,我信心满满的,只差没有报告天下,凭海为证,大言不惭地说有一天自我会如何如何。那时候总是很单纯的,没有意识地去做许多事。没有职责的包袱,不懂世间的复杂,指天夸耀自我的伟大,却在深夜独自嘤嘤哭泣,很脆弱的。其实这是每一个孩子都会犯上一回的狂病,但这又何尝不是一回人生的轰裂呢几年后,二十七岁的鸿渐踏上了他的返程之旅,带着一张作假的文凭,心里是满满的内疚。

二十七岁的他仍会天真地想起严父,慈母的失望。仿佛当他多少年前踏上甲板的那一刻,人生的锁链断了一般,几年的巴黎生活只是一场华丽的美梦,终有醒来的那一刻。鸿渐意识到了,当他意识到红海早过了时,他就觉悟的认识,他并不能够完全挣脱那条无形的链子。只可是三年后,当我应对满地的落叶,我再也没有多少伤感之情;当我再也不会为漫天的雪花而欢欣鼓舞时,我已记不清多少年前说过了什么。不是因为时间很久,只是发现那些誓言很飘渺。过去也试着去实践,但当我发现要用一生去允诺时,我放弃了。少了年少时的傲气和心无旁骛的毅力,取而代之的是种顾虑,一种对现实的认识,不知是那位学者曾说过,孩子出生时都有他的角,死去时却是一枚鹅卵石。

鸿渐的身边曾留有过鲍小姐的鲍肆之臭,也曾吸引过苏小姐的文质之香,鸿渐也曾为搏唐小姐的回眸一笑而努力过,但无论是哪一种,他都未好好抓住,任由最终一缕轻烟从指尖划过,没有勇气跨出最终一步,鸿渐学会了妥协。在经过三闾大学一行后,他才真正意识到人世险恶。鸿渐有点累了,于是他选择躺在孙小姐这张柔顺的躺椅上休息一下。父母亲的生活,我一向是不甚赞同的。没有“非你不娶,非你不嫁”的感情,没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柔情,有的只是永远为琐事忙碌的身影和时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的声音。我一向很不孝地疑惑这样的两个人为什么会如此甘心地被对方牵绊着自我的后半生呢平静的海面往往酝酿着巨大的风暴,鸿渐同柔嘉平淡的婚姻也有了一触即发的危机。鸿渐觉得自我很无能,总认为自我是一场杯具的主角,他要发泄,既然不能对外人那就只能对自我的妻子出气。柔嘉也不是好欺负的人,两人之间的矛盾因为更多人的参与而显得不可收拾,鸿渐看着空空的小屋陷入了沉思。葬礼上,奶奶一向都在流泪,看着与她相伴四十多年的爷爷消失在殡仪馆最终一道门后,最终一滴泪也悄无生息地落地。一向不明白在爷爷去世许多年后,奶奶口中批评着种种不是与眼中流露出的无限依恋竟是如此和谐,和谐地让人辛

酸,让人猜不透。就如《围城》中所讲“年龄是个自然里程中无法超越的事实。”凡事一经隔膜,咫尺皆若天涯,又更何况是城里城外呢

后记: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当当当……”响了六下。六点种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蓄心要对柔嘉好,劝她别再为昨日的时闹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期望他会同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记时器无意中对人生包涵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十一点了”我想“也该睡了”掩上日记本,掩上门,让室外的黑色也浸染入这一室之中。

对于本书的男女主人公,我的脑海中方鸿渐只是一个玩弄是非、做事没有头脑,毫无原则、经不住诱惑的、能够说是个失败的人。而孙柔嘉虽然看起来小鸟依人,没有什么主见的女人,却是个最工于心计的人,是那种小小的身体里蕴含着强大爆发力的人。在全书的最终,方鸿渐在经历了感情、事业和家庭的失败后,这样感叹: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我的表示。就是条微生虫,也沾沾自喜,期望有人搁它在显微镜下放大了看的。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使他像许多住在这孤岛上的人,心灵也仿佛一个无凑畔的孤岛。我想,这不仅仅是方鸿渐当时的心境写照,也是他这失败的一生的真实写照吧。

另外,我十分感激钱钟书,因为,它是我看到了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虚情假意。书中多次出现了恭维的话,开始我觉得十分看不顺眼,认为在人与人相处的时候,一见面随之而来的就是恭维的话,如果是我听了,绝对不和这个人交往。因为这反映出这个人对我没有一点诚信。可是,我在文中发现了这样一段,令我冷笑:顾尔谦看到了李梅亭的字,不断的夸赞李梅亭一首能写好几体字。没想到李梅亭笑着说:“我字写得很糟,这些片子都是我指导我的学生写的”。当我看到这时,想,看你顾尔谦怎样下台。令我没想到的是,人家顾尔谦脸色没变,说:“唉,名实必出高徒啊!名实必出高徒啊!”。我那时真的无语了,我着实佩服老顾的社交功夫之深,脸色一点没变。我忽然觉得自我幸亏没在那个时代,此刻很少有那种令人呕吐的恭维话了。

我一边读《围城》一边想,我真得很佩服钱钟书。他的阅历以及知识实在是太高深了。他不仅仅在书中提出过摩登礼貌,还明白外国外交家和国家总统的一般神态及惯有动作,他也清楚地记得《儒林外史》里某个极小的细节,还有各国经常有的活动,英国首相,甚至德国飞机员……我想,钱钟书还能够做一名思想家。他在《围城》中加入了许多自我的想法。比如说在25页中,自我写了一个“女朋友”的概念,很像数学里的概念。还有什么朋友之间的相处,科学家与科学的不一样,中国人与西方人丑都有丑的区别等等。从着,我明白了一个文学家不仅仅文学要好,各方面的知识都要广。

读完《围城》,我还有一个收获——我学会了一种我从没用过的写作手法。在第3页中,男孩的母亲在和苏小姐谈话中,看到儿子在跟苏小姐捣乱,就利用破折号转移说话对象。即“在国内念的书,生小孩儿全忘了——吓!死厌恶!我叫你别去,你不干好事,准弄脏了苏小姐的衣服。”这样,能够使文章更具有真实性。

最终,说一句题外话。在读《围城》的时候,我欣喜地发现了一个现象:在261页中,“鸿渐见了她面,不大自然,手不停弄着书桌上他自德国带回的Supernorma牌四色铅笔。这时,我立刻想到了夏教师有一次讲过鲁迅在文章中就写到他爱用顺胜祥牌稿纸,这不是跟钱钟书很相似吗我又立刻想到,夏教师在将语文阅读试验的时候,那里面有一篇文章叫《童年·童韵》,其中的一段与鲁迅先生《社戏》了描述夜间麦田的景色十分相似,那时,夏教师就说,鲁迅就像文学的导师一样,我也有同感。

作为钱钟书最有名的小说,《围城》整体的不管是结构、文字,都无愧于它的称号。尤其是以那个老古钟作为文章的结束,更给人以充足的遐想空间,令人浮想联翩。杨绛女士说,钱钟书的“痴气”,使《围城》更富于真实性和戏剧性。钱钟书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都包涵在《围城》之中。我十分同意她的观点,你们呢期望你们都能读一读!

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悟篇9

《围城》这本书我读了三次,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我还是读初中,一开始是带着满满的兴趣,看了一点之后却觉得索然无味,读了一半就扔到了角落,当时就一个劲的觉着书中的主人公方渐鸿是我们此刻说的渣男。第二次读的时候已经到了高中,记得是用手机看的,断断续续的看了半个多月,本以为过去多年,会有个一知半解,却还是懵懵懂懂,像是眼前有一团雾,怎样也拨不开,最终还是草草收场。直到大学毕业回家工作,收拾房间时又找到了这本书,重新拾起,一字一句的细细读去,那种拨开云雾见月明的感觉最终慢慢真实起来,想起很多年前和一位很爱阅读的亲戚聊起这本书时,她就说:“等到我快三十岁再来看这本书时,真的是感触颇多。”的确,经过了时间的洗礼以及感情的坎坷之后,最终懂得了那些从未改变的文字背后的无奈。

《围城》围绕了方渐鸿从国外求学,回国之后周旋于苏小姐、唐小姐之间,从在银行谋生,再到三闾大学然后辗转上海,之后定在重庆,各种漂泊,职场的尔虞我诈,以及婚后生活的琐碎等等等,让他越来越不能忍受压抑,想逃出这座压抑的城,结果只是不断地冲出又不断地进入下一个“围城”。虽然我觉得方渐鸿会让人有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感觉,可是十几岁的我总觉得他是自找的,他给自我建造的第一座“城”,就是他的假学历,来蒙骗自我的家人,而后被登报颜面扫地,那里不禁会让人觉得活该,可是他错过了和唐小姐的姻缘又是让人唏嘘,记得钱钟书先生是这样描述的:渐鸿只期望能在心理的黑暗里隐蔽着,仿佛病的眼睛避光,破碎的皮肉怕风。这种看了就觉得痛的痛感,让人不得不一样情他,方渐鸿是感情上的可怜人,被鲍小姐欺骗,但亦是感情上的骗子,对苏小姐举棋不定,当然,最可怜的还是对唐小姐的爱而不得,我想爱而不得应当是感情最遗憾的事情。虽然我此刻还没结婚,可是苏唐二人的感情观就像此刻很多人的感情观一样,唐小姐的“我爱的人,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之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待我”这就像刚刚接触感情的许多人,对待感情的初衷以及少女情怀,而苏小姐,就像经历过太多,

在瘦了很多次伤之后为了极力挽回颜面而被迫选择,只是为了让之前的纷纷扰扰快点偃旗息鼓而做的无奈选择,说到底,还是苏小姐的矜持以及做作让她失去了最真挚的感情,从而将自我卷入自我给自我的围城中。。。。。

《围城》中让人印象深刻的一句话也许就是那句“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感情这座城不顺,就想躲到工作这座城修养生息的人有太多太多,本以为在工作中会有所收获,但纷纷扰扰尔虞我诈,只是让方渐鸿身上的枷锁越来越重。就拿到现今来看,有几个人不抱怨自我的工作,嘴上不抱怨的,也会在心中的小本子记上一笔今日遇到的不顺,明明很想放弃,可是又因为很多不可抗力的因素一次又一次的妥协。或是一边抱怨着工作一边还要努力地完成手上的工作,吃力未讨好。书中用极简的句子或是事情就道出了很多道理,有对感情的追求,有对追求到想要之后的不满足,以及选择放弃还是守护的矛盾,或是人性的弱点,或是生活的好与坏。在这本书里,我似乎也看见了我自我,那个在工作中曾一度迷失的自我,给自我套了一个又一个枷锁,将压力变成了抱怨。也让我明白,人生会有许许多多的遗憾,也会有许许多多的错过,我们在走出这一座城的时候另一只脚已经迈入了下一座城,可是这些牵绕人生的细枝末节虽然沉重颓废却无法作为阅历累积起来,所以也不能改变每一个平凡而无用的“方渐鸿”,也不能改变每一个时刻的我。当下,我们能做的是,包容每一个自我,看轻你所认为重要的才能看清你自我,才能放下那些矛盾和不满足

我认为《围城》是一本经得起推敲的好书,暂时我对它的见解还是太少,我觉得未来我在翻开时必须会有更多感慨。期望我们有一天都能抛开这些深浅,做个简单欢乐的自我!

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悟篇10

几年前翻了一翻《围城》,那时候觉得里面写得都是一些琐碎的事,没有一条线连成完完整整的一个故事,那是就感觉《围城》很散,于是也就是翻了几页就把它搁在一边了。最近再重新认认真真地看了一遍,觉得《围城》里描述的就是我们此刻社会的一个缩影。

《围城》用幽默的语言揭示了最深刻的道理,“婚姻就像一座围城,里面的人想出来,外面的人想进去”。然而,在我们身处的这个社会也是一座围城,不是除了黑就是白,黑和白是相互渗透的,人家总说黑白分明,可是在我们这个社会,黑白似乎不能分明。人身在社会上,难免少不了猜疑,挣抢,每一天都在你虞我诈仲度过,“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此刻的人都渴望一段真挚的感情,很多人都想追求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想执子之手,与子皆老。但能做到的人寥寥无几。克尔恺郭尔《非此即彼》中说道:“如果你结婚,你就会后悔;如果你不结婚,你也会后悔;无论你结婚还是不结婚,你都会后悔;信任一个女人,你会后悔;不信任她,你也会后悔;吊死自我,你会后悔;不吊死自我,你也会后悔;先生们,这就是一切哲学的总和和实质。”这也恰好反映了《围城》里,方鸿新的婚姻,乃至今日人们的婚姻。

像方鸿新那样,他是一位知识分子,但玩世不恭,这便是他自我的第一圈“围城”。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可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他期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我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假如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假文凭发扬光大。以他自我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我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到之后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苏文纨一点就会破。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可是方鸿渐还一头栽下去,当起了一个爱慕苏小姐的主角,与赵辛楣争风吃醋,甚至在月亮底下“一吻定江山”,这都不无是他自我的错误。他以为玩世无所谓,但却不明白是他自我破坏了自我与唐小姐本应完美的感情,流落到三闾大学里去。与孙小姐完婚一齐到上海打工后,他是被生活所迫,才抛弃了玩世的态度,如他自我所说:“撒谎往往是兴奋欢乐的流露,也算得一种创造,好比小孩子游戏里的自骗自。一个人身心愉快,精力充溢,会不把顽强的事实放在眼里,觉得有本领跟现状开玩笑。真到忧患穷困的时候,人穷智短,谎话都讲不好的。”

也许从第一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方就绝对没有。可是他还是期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期望自我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甚至最终娶了孙柔嘉了,还要计较计较她的姨妈给他工作,使他失尊严……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应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一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一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一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明白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似乎方鸿渐想明白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我的公道一样。孰不明白,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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