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免责协议书推荐
安全免责协议书推荐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签订协议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免责协议书推荐,欢迎阅读与收藏。
安全免责协议书推荐1
甲方:XX
乙方:XX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内及从事垃圾清运过程中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免责协议:
一、乙方使用驾驶甲方提供的电动三轮车辆,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不得私自开出与工作范围以外的场地,如发生,一切责任将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甲方提供的.电动三轮车,乙方负责保养维护和清洗,如出现人为损坏,修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正确使用车辆的权利。
三、甲方有权对乙方在使用车辆期间的违规行为,做出具体处理措施。乙方应无条件执行。
四、乙方因自身原因常年患病,且血压较高和心脏疾病。如突发疾病造成任何意外和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本协议书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做法律之依据。
甲方:XXX年X月X日乙方:X年X月X日
安全免责协议书推荐2
第一条本次户外活动本着放松心情、亲近自然、无任何商业目的、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户外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本协议书为强制性必签文本,签字人必须签写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签字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不签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知道并同意该免责声明。参加人签名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第三条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必须是环境保护主义者,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四条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
第五条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个体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本次活动召集人、组织者对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七条本次活动时间:20xx年12月日(上午7:00至下午5:00)
我已经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参加本次活动者签字:
声明
本人自愿结伴参加20xx年12月日的石京龙滑雪活动,并郑重声明如下:
1、本人作为一名身体健康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审慎的保障义务。
2、本人已阅读《户外活动个人安全免责协议书》,已熟知并同意本次活动的所有行程与活动安排,充分了解户外活动的潜在风险,愿意独立承担本次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害。
3、本人同意本次活动系结伴而行,所有活动参加者之间均不成立任何具有合同性质的法律关系。活动召集人、领队不对其他活动参加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任何注意和保障义务。
4、本人在活动过程中将根据自身身体状况独立判断行动风险以保障自身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任何活动参加者包括活动召集人、领队的影响,并有权随时中途退出活动。
5、本人在活动过程中如因非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或自行承担损失。如因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或向加害人索赔。本人同意,如有损害结果发生,活动召集人、领队对于活动的任何建议均不构成对损害结果的故意或过失,本人也不得要求上述人员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6、本人同意,在活动过程中乘坐的交通工具,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同车搭乘者认可只在该车已投保的保险范围内接受赔偿,放弃向该车主人或司机索赔的权利,不涉及任何其他活动参加者。
7、本人同意,如遇可能损害本人人身或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所有活动参加者均拥有自救的权利,但不负有救助他人的义务。所有的救助行为都是基于完成自救基础之上的见义勇为或道义上的责任,并不构成任何必须履行的民事义务。
8、本免责声明必须由参加者自己签名并告知家属。
9、本声明为不可撤销声明,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参加本次活动者签字:
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
安全免责协议书推荐3
一、声明:
1、该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景区发起人、组织者或领队(以下协议中简称:发起者)和同行成员明确知晓户外景区所存在的风险,提高参加人员的抗风险和自律能力,免除景区的发起人和同行成员在景区中出现的相关赔偿及法律连带等责任,让户外景区更加安全、健康、快乐、有意义。
2、景区中,对于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恶意侵犯他人或其它涉及犯罪行为的事件,则不在此协议范围内,必须由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凡报名参加景区的人员,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均视为你已经仔细阅读和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青春飞扬户外骑行俱乐部免责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并要在注册成为会员时签字和在本协议上签字。
4、此协议为相关责任的豁免、权利的放弃、风险的承担和免赔的协议。你如果在此协议上签字,潜在代表你就已经完全知晓、理解和同意接受《青春飞扬户外骑行俱乐部免责协议书》全部条款,你就放弃了向景区发起者和其他成员提起诉讼的权利;永远免除景区的发起者和同行成员的赔偿及法律连带责任。
二、风险的承担:
我参加户外景区是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依签署此有关豁免、权利放弃和风险自担的协议为前提条件的。我知晓景区的发起者只是景区的联系人,并非职业的领队、向导或有许可证的急救人员。我知晓领队、向导和急救人员及同行的成员可能并没有参加过户外生存课程或急救(包括野外)的培训和经验。我知晓他们并不能对我安全负责。
三、关于豁免责任,放弃权利和赔偿的协议内容:
1、本次景区非商业景区,非旅行社组团旅游,也非赢利性质自助游景区;是属于个人设计的出行日期及路线,景区性质仅限共同爱好者自愿参加、共同参与、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全程遵循“自助,互助,低碳环保”的原则;发起者和其它参加景区人员一样,同样也是自愿参与者,对其他参加者没有绝对的管理和支配权力;对于景区中突发的一切足以影响到大家切身安全和利益的不可抗因素等重大事项尚需参加者共同商定;景区中发起者仅有义务对全队景区进行组织协调,参加者也有义务服从景区的整体安排。
2、凡报名参加本次景区的人员均视为你已经仔细阅读、完全理解责任豁免、权利的放弃、风险的承担和赔偿的协议的全部条款内容。代他人报名需告知被代报人《户外景区免责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参加景区的被代报人也视同接受了本协议全部条款。同时,我知晓报名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知晓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后,报名后视同其家属也已知情并同意。
3、户外运动不同于常规的旅游景区,采取的线路也不是一般的常规旅游线路,有时气象条件也非常规,而是具有一定的探险性质;该项运动本身最大的特点在于其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景区安排的时间是估算时间,实际景区时间可能出现较大的差异;报名前,我已阅读景区内容和《户外景区免责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并经过合理判断,同意接受本景区计划和《户外景区免责协议书》全部条款,同意自行承担本次景区的所有的风险和后果;包括交通工具及其他第三方设施带来的风险;如果由于我的行为和我的参加而导致了第三方的财产损失或个人伤害,我同意免除所有其他人的赔偿连带责任。
4、参加本次景区,包括登山、徒步、郊游、住宿(露营)、就餐以及景区和装备的使用等都存在有潜在危险,可能会受到身体损伤、瘫痪、甚至死亡的风险,我也知道健身和休闲等景区也存在突发病、心脏病等甚至死亡的风险;我自愿参加这些景区和使用景区的装备,如果因为在参加本景区中受到伤害,我同意自行承担和接受任何和所有伤害的风险,甚至死亡的风险,并且,放弃追究和要求赔偿的权利,同时我永远免除此次景区发起者和同行成员的赔偿及法律连带责任。
5、本次景区可能对身体和精神方面都有一定考验,可能遇到在恶劣天气中进行景区的可能,也可能远离救助和医疗服务地点,短时间(或24小时)内无法得到救援;我清楚的知晓景区发起者无法全面预见该景区中所有的风险和不利,我知道以上所列的风险并不完全包含本次景区中的所有可能的风险;当我万一遇到上述等伤害后,所有救援和医疗等全部费用我同意全部承担,景区的发起者和其它参加者不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连带责任;同时我永远免除此次景区的发起者和同行成员的赔偿和法律责任,并不仅限于以上所列的风险中。
6、我清楚知道此次景区发起者不是保险公司,没有义务为我购买意外保险等险种,我知道自己购买保险的意义,以防万一;我知道发起者已在景区内容中提醒我本人,在景区开始前自己了解保险类别和购买保险;对于景区中可能出现的意外事故,可由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8、在此我谨宣布我自己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户外骑行景区,没有那些会影响我参加户外骑行景区或使用装备的不适、损伤、病痛、心脏病、突发病历或其它疾病;我理解我能够通过以下措施来减少我的风险:注意环境,注意我的身体和精神状况,注意所有与安全相关的衣物和装备的适用状况,只参加那些自己精神和身体能力之内的景区;我清楚知道,我的安全是我个人的责任和取决于我的警惕和良好的判断;我同意和保证,如果任何时候我认为是不安全的,那么我会立刻中断景区的进行。如我在景区中发生各种疾病或伤害,甚至死亡,我同意放弃追究和要求赔偿的权利,同时我永远免除景区发起者和同行成员的赔偿及法律连带责任。
9、当由于出现各种意外事故、突发气候变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害时,发起者和同行成员有义务尽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我同意放弃追究和要求赔偿的权利,同时我永远免除此次景区发起者和同行成员的赔偿及法律连带责任;我完全理解,在同伴需要协助的时候,我将配合协助发起者及同行成员尽力协助我的同伴,但这只是在以下情况:在我的判断中,这是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并且不会给自己带来不合理的危险;我进一步理解到,我没有法律上的责任去协助别人,同时,发起者以及我的同伴或者其他成员也没有任何法律上的责任来协助我。
10、我在此特意和有意的声明:我已经年满18岁!我已阅读和理解以上声明和全部条款内容;我理解参加户外景区相关的风险;我同意承担由于选择和参加以后的户外景区而随之来的全部责任;对于参加户外景区而引发或与之连带的任何和所有的法律要求(包括第三方的法律要求)和无论出现任何形式和性质的害伤,无论这些法律要求是基于某方的疏忽或其它原因引起的,我永远免除景区发起者和同行成员、任何第三方的赔偿及法律责任。
11、我知晓报名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知道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后,才能报名参加本次景区,报名后视同其家属也已知情并同意;我知晓,一旦签署,此协议将生效,也知晓本协议同样有效于我的继承人、近亲、执行人、管理人、个人代表和转让人。代为签名者视为已沟通并被授权,否则由代签人承担后果。
12、协议范围:凡是报名参加并注册成为会员者均视为已经阅读、理解,并完全接受该协议条款;该协议自注册成为会员签字后开始生效,至退出俱乐部成员时终止。(骑行至集合地点前和景区结束解散后的路途,已不属于景区范围内)。必须本人签字,方可有效;他人代签,视为无效。自签字后,以后举行景区无需再签,(协议中的本次景区指青春飞扬户外骑行俱乐部每次举行的景区)。所产生的效力直至本人退出俱乐部为止。
本人签名(盖章):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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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xx工作室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安全责任协议:
一、甲方责任
1。保障活动期间的饮食安全和饮食卫生,保证向乙方提供的.食物和饮水符合卫生标准。
2。保障活动期间的医疗救护工作,对突发伤病及时采取治疗措施或提供治疗条件。
3。保障活动期间的组织实施安全,活动器材、用品等符合安全要求,明确提醒队员注意安全。
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后果者,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二、乙方责任
1。在甲方指定地点和区域活动,不掉队,认真听取各项操作指导,并按规定进行。无论何时、何地、何事,严禁单独行动,如果离开指定范围,自愿承担责任。儿童至少有一成人同行,离队时候请示营长同意。归队时立即销假。
2。活动中不得有任何危及他人或自身安全的行为。不在危险的地方攀爬和拍照留影,不私自玩水、玩火等。
3。不得隐瞒自己的病史及自身的生理变化。如身体有任何不适或其它特殊情况,须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
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后果者,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三、其它责任
甲方为乙方购买了意外伤害险和意外医疗险,符合保险理赔标准的,由保险公司按照规定予以赔偿,甲方不另承担责任。非甲方组织不当、或乙方自发、或不可抗力导致的乙方生病、受伤以及经济损失等情况,甲方不承担责任。
四、本协议有效期同乙方所参加的活动时间,从乙方报到时生效,活动结束时自动失效。提前到达或延后离开期间,责任由乙方自负。
五、本协议随报名通知一起发布,乙方报名即视为自动认可,报到时正式签署。乙方未满18周岁,应由监护人或临时监护人代签。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名盖章后有效,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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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一、出游活动有一定潜在的危险性,乙方作为一名身体健康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愿参加甲方组织的'出游活动。
二、如在此次活动中,乙方未遵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出现任何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法律认定的责任方自行承担。
三、如在此次活动中,乙方个人行为导致其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法律认定的责任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参加活动前、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丢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五、到达目的地后,甲方发现参与者无论任何原因不能完成此次活动,均在活动结束前有权要求乙方退出活动,如乙方不听从安排,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乙方本人承担。
六、出发前乙方必须提供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紧急事件联系电话),签署《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
七、该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甲方(签字):
日期:
年月日乙方(签字):
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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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公司员工家属(以下简称乙方)
一、此次活动员工家属成年人均采取自费制度,即出游个人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其个人承担(儿童免费)。
二、红螺寺一日游活动为非盈利性质活动,并有一定潜在的危险性,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三、红螺寺一日游活动是个人自愿参加的活动,建议员工家属自行购买出游人身意外保险。
四、出发前所有参加活动的员工家属必须提供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紧急事件联系电话),签署《红螺寺一日游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甲方及组织者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
五、如活动前、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丢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六、参加活动的员工家属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组织者,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负。
七、凡是共同出行的钓友必须签署《自助钓鱼、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八、该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甲方(签字):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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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自愿结伴开展自驾游、自助游活动。如旅行需要用车,车主义务提供车辆,驾驶员义务提供驾驶服务。我们同意并遵守以下协议:
(一)每次自驾游、自助游活动均坚持“加入与退出自愿,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如果出现安全事故,活动中任何参与者(包括车主和驾驶员)不承担事故的任何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但所有参与者有互相援助的义务。
(二)参与者应购买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出现事故才有赔偿保障。 (三)旅行中的费用实行AA制。旅行用车的油费、过路费、维护维修费等由大家共同分担。
(四)参与者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因个人原因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由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因个人行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责任自负。
(五)本协议为集体协议,原件1份,参与者可复印存留。为避免每次活动签名的麻烦,本协议从签名即日起到二○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前均有效。凡在此期间参与下面的`任何签名者邀约的出游活动,均为完全接受本协议全部内容。
自驾游、自助游活动具有一定风险,敬请认真阅读以上协议内容后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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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学生应按学校指定的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学校签订的责任书去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负责。如果受害方能证明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学校可承担部分责任。
11.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12.严格做到“四不准”即:不准横穿马路、不准私自下河塘洗澡、不准购买零食或饮用不洁水和不准在非上课期间随意进入校园。凡由此造成意外事故的,学校概不负责。
13.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离岗或违反规程,失责的工作人员负责。
14.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的,在学生投保的情况下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不履行投保的学生需家长与班主任签订协议,不投保造成后果的一律由学生自行负责,学校概不负责。
15.学生在已经投保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本协议一式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期间。
学生姓名: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__
学生监护人签字:________
学校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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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了做好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此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在乙方进入作业现场前,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告知。
2、甲方在乙方进行施工时,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3、作业过程中出现人员伤害情况,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
1、本次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告知,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2、乙方施工人员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高空作业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施工,必须持证上岗,并已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3、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对于作业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4、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禁止酗酒,疲劳作业,违规作业。
6、根据“一岗双责”的规定: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也是安全负责人,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乙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7、在作业开始前,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防护措施教育,并有文字存根以备检查,不得安排未经教育的员工进入现场。
8、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9、乙方所使用的工具应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并承担安全责任。发现安全吊绳、安全吊板、安全带如有损坏必须更换,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三、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履行各自职责,搞好文明安全作业。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结束,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负责人(签字):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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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公司员工家属(以下简称乙方)
一、此次活发动工家属成年人均采纳自费制度,即出游个人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二、红螺寺一日游运动为非盈利性质运动,并有必然潜在的危险性,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三、红螺寺一日游运动是个人自愿参加的运动,建议员工家属自行购置出游人身意外保险。
四、起程前所有参加运动的员工家属必须供给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紧急事件接洽电话),签订《红螺寺一日游出游运动安全免责协议书》,甲方及组织者不承担负何法律、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
五、如运动前、中、后产生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丧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丢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六、参加运动的员工家属如有特别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组织者,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傲。
七、凡是共同出行的钓友必须签订《自助钓鱼、出游运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八、该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协议一经签订立即生效直至本次运动收场。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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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借方):
乙方(借用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借用打耐压设备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免责协议:
1、甲方提供,乙方借用打耐压设备一套;该设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仅限在协议有效期内拥有使用权,同时须维护设备的良好性能及完好无损。
2、甲方提供的设备乙方仅能用于产品打耐压试验,若要作其他用途须通过书面文件向甲方申请,未得甲方同意不得做其他任何用途。
3、协议规定的借用期满后,乙方须及时归还所借设备。若甲方提供的设备,乙方在使用时若发生损坏、丢失等损害设备及甲方所有权的情况,乙方应照价赔偿。
4、若借出设备由甲方人员操作,甲方必须指派一名专业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所派操作人员服从乙方管理,有权拒绝乙方违章指挥及违章作业。
5、若借用设备由乙方操作,乙方必须配备专业人员持证上岗。否则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6、在使用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随时收回借出设备的使用权。
7、乙方应按甲方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因未按安全规范要求执行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8、凡在施工中因乙方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一切事故责任。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及影响一律由乙方承担。
9、甲方负责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等工作,由专人维修,如发生机械故障,应及时修理必须随叫随到,严禁设备带病运行。为设备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10、乙方负责对设备操作指挥人员的安全监督,制止违章作业。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1、乙方应定期对设备操作、指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安全生产。
12、乙方有权随时检查设备操作人员的作息时间,有权对违规的操作人员进行处罚,对于甲方指派人员消极怠工,影响正常工作进度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操作人员。
13、针对六级以上强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下乙方应停止设备作业,并配合甲方采取相对防护措施。
14、设备使用现场暂时停工时,应当做好设备的现场防护工作,应当在设备工作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5、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至乙方完好归还所借用设备为止。
甲方:乙方:
签约人:签约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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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雁北上·梦圆北京”景区安全免责协议书甲方:东莞桥头阳光社(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桥头镇孤寡老人及志愿者)(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此次景区由东莞桥头阳光社统一组织桥头镇孤寡老人及志愿者出游,本次景区是东莞市团委主办的“梦想.行动”之帮助东莞桥头阳光社圆梦的景区,资金由东莞百分百实业集团捐助。
第二条:本次景区为非盈利公益性质景区,甲方承担保障乙方在此次景区中交付旅行社费用及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险的责任。乙方自愿参加此次景区。乙方理解、同意和签署此有关责任豁免、权利放弃和风险承担的协议。
第三条:乙方作为一名身体健康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审慎的保障义务。已熟知并同意本次景区的所有行程与景区安排,充分了解此次景区的潜在风险,愿意独立承担本次景区中可能发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放弃对阳光社及其他同行成员提出民事赔偿的权利。
第四条:如在此次景区中,乙方未遵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出现任何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在景区过程中如因非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或自行承担损失。如因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或向加害人索赔。乙方同意,如有损害结果发生,甲方的任何建议均不构成对损害结果的故意或过失,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六条:乙方同意,在景区过程中乘坐的交通工具,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放弃向甲方索赔的权利,不涉及任何其他景区参加者。
第七条:乙方同意,如遇可能损害本人人身或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所有景区参加者均拥有自救的权利,但无救助他人的义务。所有的救助行为都是基于完成自救基础之上的见义勇为或道义上的责任,并不构成任何必须履行的民事义务。
第八条:如在此次景区中,乙方因个人行为导致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景区前、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损坏或丢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第九条:乙方清楚知道车辆行驶过程中及中途游览过程中是有潜在危害的。景区中会有意外受伤,心脑血管疾病发作等,乙方自愿参加本次出游景区。因此,乙方同意承担和接受任何和所有的伤害的风险。并且,乙方免除甲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到达目的地后,甲方如发现参与者无论任何原因不能完成此次景区,均在景区结束前有权要求乙方退出景区,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乙方本人承担。
第十一条:乙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甲方负责人,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负。在景区中若乙方私自离队,造成的一切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均由乙方本人承担。
第十二条:如在景区中乙方因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第三方受损的,由乙方单独承担所有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景区结束。协议签订后不能撤销,受法律保护。
第十四条:本协议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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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商场组织顾客出游的团体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一、此次活动由商场组织顾客出游,成年人均采取自费制度,即出游个人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其个人承担(儿童免费)。
二、黄山一日游活动为非盈利性质活动,并有一定潜在的危险性,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顾客本人承担。
三、黄山一日游活动是个人自愿参加的活动,建议顾客自行购买出游人身意外保险。钓
四、出发前所有参加活动的顾客必须提供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紧急事件联系电话),签署《黄山一日游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甲方及组织者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
五、如活动前、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丢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六、参加活动的顾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组织者,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负。
七、凡是共同出行的顾客必须签署《黄山一日游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如不能接受,后果自负。
八、该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甲方(签字):
旅行社
乙方(签字):
(商场组织顾客出游的团体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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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公司员工家属(以下简称乙方)
一、此次活动员工家属成年人均采取自费制度,即出游个人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其个人承担(儿童免费)。
二、___一日游活动为非盈利性质活动,并有一定潜在的危险性,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三、___一日游活动是个人自愿参加的活动,建议员工家属自行购买出游人身意外保险。
四、出发前所有参加活动的员工家属必须提供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紧急事件联系电话),签署《___一日游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甲方及组织者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
五、如活动前、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丢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六、参加活动的员工家属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组织者,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负。
七、报名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知道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后,才能报名参加本次活动,报名后视同其家属也已知情并同意;我知晓,一旦签署,此协议将生效,也知晓本协议同样有效于我的继承人、近亲、执行人、管理人、个人代表和转让人。代为签名者视为已沟通并被授权,否则由代签人承担后果。
八、凡是共同出行的钓友必须签署《自助钓鱼、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九、该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