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融资合作协议书(通用10篇)

发布者:鼓捣么宁 时间:2024-1-6 12:36

项目融资合作协议书(通用10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协议的重要性,签订协议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项目融资合作协议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项目融资合作协议书(通用10篇)

项目融资合作协议书 1

甲方:

地址和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和联系电话:

甲方具有丰富的企业客户资源,乙方具有雄厚的资本资源,甲、乙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义务:

1、为乙方推荐优质的融资项目,并对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负责。

2、为乙方收集项目方(企业)的基本信息等融资材料,根据乙方的需要随时配合乙方工作。

3、为达成乙方于项目方的融资,甲方代表乙方对项目方进行前期考察,初步评估,及商业谈判等工作。

二、乙方义务:

1、对甲方推荐的项目及时审核,并在收到甲方提交的.项目资料后将审核结果 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

2、对甲方推荐的项目,尽快完成审核考察,项目的进程及时告知甲方 。

3、为甲方工作开展便利,在甲方要求的情况下,开具有关本协议的委托书。

三、甲方责任:

1、对项目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2、保证按照项目管理相关内容向乙方提供项目信息;

四、乙方责任:

1、向甲方提供项目融资需要资料清单及项目审核流程(时间)。

2、保证与甲方合作所提供的资金来源合法正规。

3、不得在甲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与甲方所推荐的项目方进行任何形式的协调与谈判;

4、在项目工作完成,贷款发放完毕,乙方应积极履行本协议中的相关条款;及时支付甲方费用。

五、保密

1、协议双方对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获得的、与下列各项有关的非公开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

(1)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2)有关本协议的谈判;

(3)协议一方提供给对方的涉及提供方专属的或保密的信息和数据,且该信息和数据以书面、录音、录像等形式(口头形式除外)提供。

甲方:

地址和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和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项目融资合作协议书 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就忻阜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引进呆帐款(即形象资金)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负责为乙方就忻阜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引进呆帐款壹拾贰亿元人民币。

进款行:中国银行太原西山支行

二、甲方保证资金来源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三、甲方按照和乙方订立的操作程序,保证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可分几批进行操作)。

四、乙方积极配合甲方进款事宜,并按甲方要求支付差旅费和资金移动费用。

五、成功融资后(以资金到乙方帐户为准),乙方即刻解决甲方资金贴息,即过款总额的10%,如甲方不能在约定时间内引进该笔资金,则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乙方已支付的差旅费和乙方自身的费用)

以上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并严格按照协议条款执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项目融资合作协议书 3

出租方(甲方):

地址:___电话:___传真:___银行帐户号:__承租方(乙方):

地址:___电话:___传真:___银行帐户号:__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买进____(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 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内,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 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 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 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随时转归乙方。

第三条 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 价款、国内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 合计额。

第四条 租金的变更和罚款利息

1、在租赁期内,由于国内价格变动 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 认这种变更。

2、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与其概算租金不符时,甲方在租赁物件全部交货后,用 书面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3、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 分之五的利息。

第五条 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物件乙方指定交货地点,由甲方向乙方交货。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0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同时 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 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90天内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六条 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1、租赁物件的质量保证条件同甲方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中的质量保证条件 相符。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协议规定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

2、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责任事故致使租赁物件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担 全部赔偿责任。

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七条 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 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 此承担全部责任。

3、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 负担。

第八条 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 的风险。

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 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附表规定 的预定损失金额,赔偿甲方。

第九条 租赁物件的保险

1、租赁物件自运抵乙方安装或使用地点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期至本合同终结时为止),以应付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租赁物件的毁损风险。

2、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国人民保险总公 司在当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索赔。

本条各项保险费均计入总租金内用人民币支付,由乙方负担。

根据第八条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可在保险赔偿金内减免抵偿。

第十条 租赁保证金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 项规定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2、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 违反合同时的处理

1、除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或其它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3、租赁物件交货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经济担保

乙方委托_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将按《合同法》及《担保法》的规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根据我国《合同法》等法规的有关条款来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提请徐州鼓楼区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

1、租赁合同附表(略);

2、租赁委托书及附表(略);

3、租赁设备确认书(略);

4、乙方租金偿还担保与还款计划书(略)。

第十五条 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合同副本除乙方经济担保人必须持一份外,其它需要份数由双方商定。

2、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除第四条外)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 有合同的效力。

甲方:________(章) 乙方:________(章)

代表:________ 代表: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项目融资合作协议书 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代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公正、互利、诚信的原则,经过多次有好协商,就甲方对乙方进行融资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________造纸业有限责任公司10万吨竹浆项目。

二、项目规模:设计能力为年产10万吨纸浆。

三、项目地址:四川省________。

四、项目设计单位:____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该项目在乙方精心组织实施下,前期进行了大量考察、研究及论证工作。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结合川东一带的资源优势及人力优势,在____建厂进行了反复的论证和研究,该地原材料充足,运输便利,可直接辐射南充、广安、巴中、达州及重庆市周边地区。

乙方的项目得到了县市两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政府已经将该项目纳入市十二五建设规划,同时得到省政府高度评价,省发改委已经将该项目正式纳入达州地区十二五重大建设规划。该项目设计已由___________有限公司完成了项目建议书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了初设报告,详细设计已经在细化及研究中。在项目启动后,可以解决当地下岗职工及待业青年就业问题。

甲方通过调查了解,在经过多次市场分析论证后,甲方公司董事会决定同意对该项目进行融资,融资总额为人民币贰拾伍亿圆,并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需要,对乙方进行增减融资额度。

六、融资款项使用时间:

从甲方融资款到达乙方账户之日起计算,使用期限为十五年整。每年年终十二月二十日之前结清当年利率,十五年到期后一次性还清本息,乙方也可提前返还本金。

七、资金使用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并调低一个百分点。

八、资金管理方式

此资金在划入乙方公司银行账户后,甲乙双方都应接受开户行的监督及审计。甲乙双方的财务代表无条件服从开户行的管理监督审计,双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九、资金到位时间:

甲方确保在本合同签订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融资金额贰拾伍亿圆人民币一次性到达乙方银行账户。

十、甲方确保该资金是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及中国建设银行严格审查批准,特许在西部投资的专项资金,资金持有人签字后可自由移动,资金来源干净、合法、符合中国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一、在甲方资金到达乙方账户后,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等方式,开设新的公司账户,将该项目资金转入新的账户中,由甲乙双方指派专门财务人员进行管理使用。

十二、关于甲乙双方的损益分配及人员配置,在公司章程中明确。

十三、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融资总金额的20%。

十四、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出现争议后,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直接向____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可补充合同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融资合作协议书 5

甲方(代理人):

乙方(委托人):

鉴于:

乙方欲从全球范围内引进资金,甲方与乙方双方同意,由乙方指定甲方系全权代表,乙方授权甲方可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与投资方洽谈引进资金的额度、投资项目及其他相关事宜。兹同意下列条款

第一条定义

1.1本协议内所有术语的意义明确阐述如下:

“佣金”系按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由乙方按照5.1条款支付给甲方的佣金或其他报酬;

1.2各条款所列标题仅为醒目而用,对本协议的解释无影响

第二条代理

2.1甲方与乙方协商后,甲方作为乙方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权代理并代表乙方与投资方洽谈引进资金的相关事宜。为此,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托。

2.2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或单位为其代理人并代理其项目引入资金的一切相关事宜。

2.3根据协议甲方作为乙方委托该项目的全权代理,代表乙方引进投资资金。如果投资方与乙方一旦成交,予以承认并生效。乙方与投资方洽谈该项目的具体事宜,经谈妥及各方当事人正式签署投资协议,甲方收取佣金。

第三条甲方的职责

3.1本协议期内甲方必须努力与投资方洽谈,向投资方取得最好的投资额度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乙方及时准备引资工作。

(1)应采取确实有效的办法为乙方取得投资金并促成乙方与投资方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2)尽全力为乙方的招商引资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3.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

(1)除乙方指定该项目的全权代理人有关事项外,不得自命为乙方代理任何事项;

(2)以乙方的名义允诺或解决任何事宜,或以乙方的信用作担保,或代表乙方做出任何保证或陈述,或使乙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业务;

(3)不论以任何方式从乙方处所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仅能为引进资金、服务于乙方所用,不得泄漏。

第四条乙方的职责

4.1乙方应及时满足甲方的合理要求,向甲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便于甲方与投资方洽商有关事宜。

4.2乙方对于项目的优惠条件有所变动,或政策有所倾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详细资料。

4.3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一切有关项目的.信息都是真实的、确切的。

第五条佣金及报酬

5.1乙方同意支付给甲方引进资金总额的______ %的佣金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佣金以投资协议签署之日以_____________支付。

5.2甲乙双方同意投资方与乙方签署投资协议条款时,乙方应根据5.1条款规定支付佣金及报酬,同时甲方必须按照第5.1条规定的权利收取佣金,届时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应及时支付。

第六条终止协议

6.1按照本协议规定期满或终止对甲方的委托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协议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6.2按协议规定,甲方促成了投资方与乙方的投资谈判,如果乙方擅自私下与投资方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将视甲方代理责任完成,乙方就必须按5.1条规定支付完全额度的佣金给甲方。

第八条本协议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作任何修改或变更。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7.1在执行本协议所发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条款的争执,首先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可提起诉讼或仲裁。

7.2在争执发生时及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问题外,甲方和乙方都必须按协议规定继续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八条通知

凡有关协议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书信、电传、电报、邮件等方式传递。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项目融资合作协议书 6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委托融资相关事宜,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寻找投融资人,并协助融资的实现。

第二条甲方提供与融资项目有关的资料和信息,并保证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

第三条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中,如有保密或不完全公开的部分,应当书面说明,具体说明乙方不得向意向投融资方公开的事项和提供的`资料的范围。

第四条甲方自行与乙方推荐的融资方接触或协商,如融资实现后,视为乙方完成委托融资服务,甲方须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协议约定获得相应的服务;

2、甲方有权询问和监督乙方工作的进展,乙方应当如实的回答;

3、甲方应如实提供融资项目的资料,不得隐瞒或虚报;

4、甲方应对乙方在融资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在内作出回复;

5、甲方应积极配合与融资者的谈判,不得无故推辞和拒绝;

6、甲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甲方的要求自主和投资方沟通和谈判;

2、乙方有权到甲方投资项目进行考察,并有权组织投资方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3、乙方有权按照协议约定获得相应的服务报酬;

4、乙方应精心挑选合适的投资方;

6、乙方应与投资方进行初步的沟通和答疑;

7、乙方就项目融资进展及时向甲方进行汇报。

第七条乙方不得擅自转让甲方和资方的经济成果,不得隐瞒投资方真实情况,否则应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费。

第八条甲乙双方均须遵守职业道德,乙方履约落实合作后,甲方无履约能力,给乙方和投资方造成经济、信誉损失的,应由甲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七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就以下项目融资人民币_________元,并按协商要求支付乙方融资总额的_______%作为融资服务费。

1).代理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项目融资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支付乙方服务费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乙方按甲方要求找到符合条件的投资方,并促使乙方与投资方进行商谈;若甲方于投资方就该融资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协议,则此阶段甲方须向乙方支付额度为融资总额的_______%的费用作为融资服务的定金。若此次融资最终失败,则乙方退还甲方的此项费用。

第二阶段:甲方与投资方谈判成功,签订协议,并得到投资后的五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交纳此协议规定的服务费余款。若投资系分期到位,应根据比例按时支付。甲方每延期交纳一天应向乙方加付的违约金。

第八条违约责任

乙方为甲方找到意向融资人后,甲方不将服务费用交付给乙方,自行与融资人完成融资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费用,并承担服务费用1‰的违约金。

第九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补充与变更

1、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终止履行。合作期限可根据中止的期限而作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

2、本协议可根据甲乙双方意见进行书面变更和补充,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融资合作协议书 7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确保国家税款准确、安全、快捷入库,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税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就乙方委托甲方、丙方办理扣缴税款(包括滞纳金、罚款、税务行政性收费,下同)业务,甲、乙、丙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丙三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二、甲方向乙方征收税款,以乙方的申报数据(含电子申报数据)为依据,并符合税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向乙方征收滞纳金、罚款及税务行政性收费以实际发生的应纳数额为依据,并符合税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乙方授权甲方(或甲方上级机关)与开户银行(或开户银行的上级行)统一签订同意委托缴税协议。

四、乙方按税法规定的方式和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同意甲方采用委托缴税方式在其存款账户(户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收取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税务行政性收费等。甲方在办理乙方退税时,也将通过上述账户办理。乙方保证存款账户名与国税登记的纳税人名称完全一致(乙方为个人或个体工商户通过个人账户缴纳的除外),保证纳税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甲方符合规定的缴税电子信息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到达乙方上述开户银行后,由其开户银行负责按规定划款并开具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交乙方作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

六、乙方保证在办理委托缴税时,上述账户应留有足够余额用于缴纳税款,并能正常结算,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当上述账户余额不足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就存款账户中的余额部分缴纳税款。乙方将未缴税款部分资金存入上述账户时,应书面通知甲方进行税款扣缴。未书面通知或通知不及时而造成的税款滞纳金、罚款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保证向丙方发出的缴税信息真实、准确。若丙方因甲方的错误信息而误扣乙方账户存款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八、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的缴税信息后,在乙方的指定的上述账户扣款。若丙方在没有收到甲方的缴税信息而对乙方指定账户或其他非指定账户进行了扣款,或丙方收到甲方缴税信息但误对乙方的其他非指定账户进行了扣款,或不按甲方指定的数额进行了扣款,责任由丙方负责。

九、甲方、丙方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扣缴税(费)款时,因系统故障、自然灾害、电力中断、通讯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不能按期缴纳税款,且乙方已及时按应急预案采用的可行性税(费)款缴纳方式仍未按期缴纳税(费)款的,乙方应予免责。因系统网络通信故障及其他原因造成的账务差错,由甲方、丙方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纠正。

十、乙方需变更付款银行或账号、变更主管国税机关的,均应重新签订协议。

十一、甲、乙、丙三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协议,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相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甲、乙、丙三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各方如无异议,本协议将长期有效,若其中一方解除协议,甲方、丙方可以书面或公告形式。乙方须携单位介绍信(个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本协议书,提前一个月到甲方办理协议解除手续。甲方应按季向丙方提供解除协议的纳税人名单。

十四、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所涉及政策有调整的,则按新政策执行。

十五、乙方如注销国税登记,本协议即自行终止。

十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签章)

丙方:(公章)

征收机关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清算行行号:

地址:

地址:

开户行行号: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融资合作协议书 8

甲方:

法人: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担任甲方的项目融资顾问,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融资额度: 万元(RMB¥ 万元)(以金融机构最终审定的数据为准,甲方若与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则视为乙方融资成功)。

2、融资服务期限: (以金融机构最终审定的数据为准,甲方若与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则视为乙方融资成功)。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融资所需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甲方应配合乙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谈判,乙方要在谈判提前3-5天通知甲方,甲方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3、甲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融资顾问费(本协议第四条规定);

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面、及时地履行本协议。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及时提供融资所需资料;

2、有权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

3、乙方有权在约定范围内自主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融资事宜;

4、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收取融资顾问费(本协议第四条规定);

5、乙方在担任融资顾问期间,在没有融到资金前,如发生费用,则双方商议处理办法;

6、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面、及时地履行本协议。

第四条 融资顾问费及支付方式

1、若融资成功,甲方须在获得授信后三日内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费(总融资金额的1%)。

2、甲方不得在支付融资顾问费前先行提款,否则视为违约。

3、融资成功后,甲方因为自身原因而不提款,仍须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四条第一款所规定之融资顾问费。

第五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同意,一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从对方取得、了解或接触到的任何资料和信息均为保密信息,对提供方均具有重要经济及商业价值(以下简称"保密信息"),但能够从公开渠道接触或取得的信息不属于保密信息,各方承诺将采取各种合理的保密措施予以保密;非经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为履行本协议的目的外,一方不得以任何目的使用保密信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保密信息。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费;如果融资为分期到账,甲方亦按照分期放款额度,分期支付融资顾问费。逾期支付超过3日的,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服务费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

2、若甲方严重违反了本协议之约定,或不接受乙方就此协议的执行所提供的合理化建议,同时 乙方: 法人: 地址: 电话:

又无合理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时,影响乙方为其融资,乙方有权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方式

1.本协议的成立、签订、效力、解释、履行、变更、终止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都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司法解决。

第八条 送达

本协议要求协议各方发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应用中文书写,并用专人递送,一般情况下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如需采用信函或传真发至其他方在本协议首部所列地址,并用电话复核确认是否收到;一方地址如有改变,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向对方,并用电话复核确认地址改变,否则仍以变更前的地址为有效的送达地址,一方按照本条款确定的地址进行送达的,视为有效的送达。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及其附件构成各方之间有关本协议主题事项所达成的全部协议,特此取代各方先前以口头或书面就本协议主题事项所达成的所有其他的协议、谅解或通信。如本协议有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在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均应维护彼此的名誉,不作出任何有损于双方名誉和声望的事情,否则,违背方应当赔偿受损方的一切损失。

4、双方进一步确认,对本协议及所属附件的每项内容及每个条款在签订协议时均有准确的理解,并已向相关专业人士咨询,意思表示真实、清晰。

5、在协议有效期内以及本协议终止后 年内,无论发生何种情形,但只要乙方于协议有效期内按照协议约定提供服务的,甲方获得融资的,就视为乙方已经履行完毕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费。

6、如果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因与有关法律不一致而无效或无法强制执行,则该条款仅在有关法律管辖范围之内无效或无强制力,并且不得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7、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在 签订。

8、本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9、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公司账号:

开户行: 年 月 日

项目融资合作协议书 9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融资企业、融资人的合法权益,顺利开展融资事务,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融资协议: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融资企业基本情况

名称: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出资额:________________

类型: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融资期限____________年,自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三条各融资人出资额、出资方式、缴付期限如下:________________

姓名出资额(单位:________________万元)比例出资方式

姓名出资额(单位:________________万元)比例出资方式

姓名出资额(单位:________________万元)比例出资方式

各融资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

融资人经全体融资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融资企业的出资,并于全体融资人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条融资企业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计算该年度企业利润,所获利润优先用于各融资人回收出资成本,利润分配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

(一)融资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各融资人依照出资比例对融资企业利润进行分配;

(二)融资人投资的成本全部回收以后,融资企业的利润由各融资人平均分配,即各融资人各自享有的利润分配额。

第五条融资企业的亏损及债务承担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

(一)融资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融资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融资人按出资比例分担。

(二)融资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后形成融资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融资人平均分担,即各自承担三分之一的债务额度。

融资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融资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协议规定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融资人追偿。各融资人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其余各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相关融资人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委托融资人对外代表融资企业执行融资事务,其执行融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融资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融资企业承担,其他融资人不再执行融资事务。执行事务融资人每季/半年/年向其他融资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融资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不执行融资企业事务的融资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融资人执行融资事务的情况,有权查阅融资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受委托执行融资事务的融资人不按照融资协议或者全体融资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融资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七条融资人对融资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融资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融资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本协议对融资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融资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融资人一致同意:________________

(一)改变融资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融资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融资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融资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融资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融资人以外的人担任融资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九条融资人不得从事损害本融资企业利益的活动。除经全体融资人同意外,融资人不得同本融资企业进行交易。融资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融资企业相竞争的业务。融资人以其在融资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融资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融资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融资人的出资、以融资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融资企业的财产。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融资人在融资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融资企业的财产。

融资人向融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融资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融资人一致同意,同等条件下,其他融资人有优先购买权;融资人之间转让在融资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融资人。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融资人在融资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执行融资事务的融资人应当通知全体融资人,其他融资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融资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应当为该融资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融资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第十一条新融资人入伙,应当经全体融资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融资人与原融资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融资人对入伙前融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订立入伙协议时,原融资人应当向新融资人如实告知原融资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十二条在融资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融资人可以退伙:________________

(一)经全体融资人一致同意;

(二)发生融资人难以继续参加融资的事由;

(三)其他融资人严重违反融资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十三条融资人在不给融资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融资人。

第十四条融资人违反本协议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融资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融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________________

(一)融资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融资人在融资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融资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融资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融资人。其他融资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融资人退伙。

第十六条融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融资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________________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融资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融资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对融资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融资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融资人在融资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其他融资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融资企业的融资人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融资企业应当向融资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融资人的财产份额:________________

(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融资人;

(二)融资协议约定不能成为融资人的其他情形。

融资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融资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融资人。其他融资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融资企业应当将被继承融资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第十八条融资人退伙,其他融资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融资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融资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融资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在融资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融资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融资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十九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融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融资人退伙时,融资企业财产少于融资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第二十条融资企业经营期间,如因修路、市政改造规划调整、拆迁、征地等不可抗拒因素,致使融资企业不能继续经营的,融资企业解散。

因上述拆迁所获得的相关经济补偿,计入当年度融资企业收入。

第二十一条融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________________

(一)融资期限届满,融资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融资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融资人决定解散;

(四)融资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融资协议约定的融资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二条融资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可以全体融资人担任;经全体融资人过半数同意,也可以自融资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融资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融资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融资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融资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融资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融资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期间,融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融资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由融资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融资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融资企业注销登记。融资企业注销后,融资人对融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三条融资企业清算资产的分配:________________

(一)融资企业清算时,融资人尚未收回投资成本的,各融资人按照出资份额分配融资企业清算资产。

(二)融资企业清算时,融资人已经收回投资成本的,各融资人平均分配融资企业清算资产。

第二十四条融资人对融资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融资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融资企业或者其他融资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融资人执行融资事务,或者融资企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融资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融资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融资企业;给融资企业或者其他融资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融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执行融资事务的融资人未按期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赔偿由此给融资企业、其他融资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六条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融资人擅自执行融资事务,给融资企业或者其他融资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融资人违反融资协议的约定,从事与本融资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融资企业进行交易的,该收益归融资企业所有;给融资企业或者其他融资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清算人未依照本法规定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清算人承担和赔偿。

第二十九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融资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融资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三十条其他

(一)经全体融资人协商一致,融资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_____份,各执一份,其余用于融资企业登记备案之用。

(三)本协议书经全体融资人签字后生效。

盖章: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项目融资合作协议书 10

第一条总则

本协议书于___年____月____日由下列双方共同签订:

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登记注册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其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即委托人),与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登记注册的来亚洲东宝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人民北路913号(以下称甲方,即代理人)

鉴于:

乙方欲从全球范围内引进资金,甲方与乙方双方同意,由乙方指定甲方系全权代表,乙方授权甲方可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与投资方洽谈引进资金的额度、投资项目及其他相关事宜。

兹同意下列条款

第二条 定义

2.1本协议内所有术语的意义明确阐述如下:

“佣金”系按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由乙方按照6.1条款支付给甲方的佣金;

2.2各条款所列标题仅为醒目而用,对本协议的解释无影响

第三条 代理

3.1甲方与乙方协商后,甲方作为乙方的 项目的全权代理并代表乙方与投资方洽谈引进资金的相关事宜。为此,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托。

3.2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或单位为其代理人并代理其项目引入资金的一切相关事宜。

3.3根据协议甲方作为乙方委托该项目的全权代理,代表乙方引进投资资金。如果投资方与乙方一旦成交,予以承认并生效。乙方与投资方洽谈该项目的具体事宜,经谈妥及各方当事人正式签署投资协议,甲方收取佣金。

第四条 甲方的职责

4.1本协议期内甲方必须努力与投资方洽谈,向投资方取得最好的投资额度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乙方及时准备引资工作。

(1)应采取确实有效的办法为乙方取得投资金并促成乙方与投资方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2)尽全力为乙方的招商引资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4.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

(1)除乙方指定该项目的全权代理人有关事项外,不得自命为乙方代理任何事项;

(2)以乙方的名义允诺或解决任何事宜,或以乙方的信用作担保,或代表乙方做出任何保证或陈述,或使乙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业务; 第十二条 通知

(3)不论以任何方式从乙方处所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仅能为引进资金、服务于乙方所用,不得泄漏。

第五条 乙方的职责

5.1 乙方应及时满足甲方的`合理要求,向甲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便于甲方与投资方洽商有关事宜。

5.2 乙方对于项目的优惠条件有所变动,或政策有所倾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详细资料。

5.3 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一切有关项目的信息都是真实的、确切的。

第六条佣金

6.1 乙方同意支付给甲方引进资金总额的______ %的佣金。佣金以投资协议签署之日以___支付。

6.2甲乙双方同意投资方与乙方签署投资协议条款时,乙方应根据6.1条款规定支付佣金,同时甲方必须按照第6.1条规定的权利收取佣金,届时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应及时支付。

第七条 终止协议

7.1按照本协议规定期满或终止对甲方的委托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协议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7.2按协议规定,甲方促成了投资方与乙方的投资谈判,如果乙方擅自私下与投资方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将视甲方代理责任完成,乙方就必须按6.1条规定支付完全额度的佣金给甲方。

第八条 本协议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作任何修改或变更。

第九条 使用的法律

9.1本协议的一切条款都是根据宪法、刑法、民法、合同法、经济法等现行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制订的。然而在协议生效后,由于颁布了新的法律、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进行了修改,致使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的经济利益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做出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以保证甲乙双方在协议中的正常的经济权益。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0.1 在执行本协议所发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条款的争执,首先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0.2若协商不能解决,可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调解,如调解无效,最终将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国际的仲裁程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

10.3在争执发生时及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问题外,甲方和乙方都必须按协议规定继续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

10.4 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甲方和乙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不包括聘请律师费用,由败诉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一条 语言

本协议以英文和中文书写,两种文字均为正式文本。 凡有关协议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书信、电传、电报等方式传递。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亚洲东宝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乙 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姓名:代表人姓名:

职务:职务: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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