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心得体会论文4篇
工作心得体会论文4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中,大家都写过论文,肯定对各类论文都很熟悉吧,论文的类型很多,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成果论文等。为了让您在写论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心得体会论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作心得体会论文1
摘要:班级是一个学校最基本的组成单位。班级管理工作是这个学校最基层的管理工作,而班主任则是这一管理工作的实施者。班主任管理工作做得好坏会影响整个班级的发展。本文就如何做一名技师学院合格的班主任,进行深入探讨,并与同行分享做好班主任工作的体会。
关键词:技师学院班主任管理
一个学校,班级是最基本的组成单位,班级管理工作是这个学校最基层的管理工作,而班主任则是实施这一管理工作的执行者。班主任是最基层的管理者,管理的事却很多很多。在外行人眼里都是一些琐碎的小事情,可是小事处理不好就会影响整个班级的发展。最后每个班级都管理不好,整个学校的发展就会受到阻碍。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家对技工类人才的需求越来越高,职业教育越来越得到重视,但还有相当大一部分学生和家长还是倾向于普通教育,导致进入职业学校的学生大多有一些不良习惯。在日常的教学管理中给班主任工作带来了很多的问题,如何在技师学院做好一个合格的班主任,是我们每个技师学院教育工作者都应深度研究的问题。
一、技师学院学生的特点
在我国,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比,有一定差距。而家长在让学生进行专业选择时又往往因自身对职业教育认识的不足作出不理性的选择,致使学生在进入技师学校后思想落差较大,情绪不稳定,形成“这辈子就这样了,反正学习不好”等思想误区。因此,及时对学生的思想进行教育和改变是重要工作。然而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很多,例如,父母对孩子的教育缺失或不当;从小得不到周围同学的认可,缺乏自信心、自暴自弃;学生缺乏自制力,受社会中的不良风气影响。
二、技师学院班主任工作的特点
作为班主任,面对全班数十名学生。工作千头万绪,如果不理顺思路,不能主次分明地对待,班主任工作会变得异常艰难。很多班主任每天都在忙碌,可并不能了解学生的内心在想什幺,工作效果不明显。原因就在于没有找准班主任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技师学院班主任管理工作的重难点,就在于抓住学生的心理需求。学生成长动力是其心理倾向,而很多技师学院学生的心理倾向还未成形,内心倾向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有很强的变动性。针对技师学院的学生特点,班主任应该在工作前制定工作目标与方向,针对本班的学生管理工作班主任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入手达到教育的目的。
1.信任学生
班主任应该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尽可能融入学生中,调整好心态,以朋友的方式对待他们,而不是高高在上地命令和压制他们。这样,学生也愿意告知你他们的想法和班级的动态,以便及时管理,防止事态扩大。技师学院的生源较差,很多学生在初中时就属于差生,不受老师的重视,时间久了往往存在较强的逆反心理。对于那些逆反心理特别严重的学生班主任应该更加耐心、热心地去关心学生,改变他们的心态,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对待学生要一碗水端平,不要因为某些方面的不足就全盘否定,甚至放弃学生。以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来面对学生,这样才能更好地为其他教育活动展开打下基础。
2.关爱学生,使其增加安全感和自信心
大多数落后生之所以成为落后生并不是天生的,他们也努力过,只是因为某些原因最终失败而导致对自己失去了信心。这种失败感不仅仅体现在学习上,某些学生甚至对自己的生活都失去了信心,每天都在消极混日子。班主任工作中,对学生自信心的培养尤为重要,多了解学生的生活、思想和情感,进而帮助学生在生活上选择正确的道路。
3.让学生树立新的学习和生活目标
社会在不断地进步,技师学院对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要求越来越高,社会上的用工单位对技师学院的学生技能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随着国家的发展,技工待遇越来越高,有技术就能挣钱,就能养活自己,有些技能可以应用到生活中每个地方。作为技师学校的班主任,要正确引导学生,让他们明白自己不是教育的淘汰者而是社会的栋梁。班主任要引导学生制定自己的人生目标和社会目标。技师学院学生今后面临的是就业,而就业不是简单的手工操作,而是技能与耐力的比拼。
三、班主任工作的要点
1.班主任的自身修养
作为一名教师,每天要付出大量的精力来关注教学,特别是班主任,还必须有严谨的工作杰度和高度的责任心来关注自己的学生,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是赢得学生尊重最好的办法。有什幺样的班主任就能培养出什幺样的学生,所以说班主任的言行会影响到学生的思想,学生会把班主任作为一种楷模来学习。技师学院学生正处在人生观、道德观与审美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同时,这个时期也正是叛逆的青春期,学生会对看不惯的老师和行为产生很强的逆反心理。班主任要注重自身修养,为学生做好榜样。
2.制定班规班纪,建设良好的班风
班主任接到新生班级时先要制定一套学生认可的班级管理制度,制度需征得大多数学生的认可。按照班级管理制度对学生实行量化管理,奖罚分明,不要有特权。针对每位学生的学习、纪律、卫生、作业等各方面的情况要做到每周总结一次。当学生违反班级制度的时候,班主任要及时地教育、引导,并按制度做出相应的惩处。对于表现良好的学生给予支持、肯定和鼓励,使得学生都遵守制度,班级纪律良好,班风走向正规。良好的班风可以影响每一位学生。班级建设,首先要建立良好的班风。
3.培养优秀的班干部
班干部是班主任的左右手,是班级的领路人。因此,班主任平时一定要注重班干部在班级中威信的树立。要求班干部以身作则,以实际行来影响学生,使学生受其感染、吸引和鼓励。班干部作为班主任的左右手,挑选时一定要慎重。要选班上组织能力强、表现好的学生组成班委会,班级工作才能得到顺利开展,使班级学生达到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目的。有经验的班主任要善于调动班干部的积极性,放手让班干部开展班级的管理工作。但也要把握好尺度,不能放任自流,实行民主监督,多和班里的其他学生沟通,了解班干部的工作情况,要让班干部既有施展才华的空间,又在班级管理中受到约束。
4.关心爱护班里的每一位学生
班主任对待班里每一位学生都要一视同仁,尤其是那些问题学生。多去了解问题学生的心理,是班级管理的关键。这些问题学生平时在家多数娇生惯养,逆反心理较强,但这样的学生也有好的一面。对待这样的学生,班主任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要吃透这些学生的心理,用适当的惩罚,或者设立偶然的机会让这些问题学生受到表扬,从而改变他们一直以来的心态。在对学生做出正面表扬和评价的同时,对应的要有教育与惩戒,因为只有表扬没有批评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要把握好批评和惩罚的尺度,以起到更好的教育作用。
班主任工作既是一项工作,又是一门艺术。工作繁杂且细致,需要我们认真对待。在实践的同时,多研究科学的管理方法,多与学生沟通,了解学生,关心学生,同时还要注意自己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班主任只要真诚地去对待每一位学生、班级和教育,就是一名合格、称职的班主任。
工作心得体会论文2
(一)我国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承担主体的立法现状
关于车主在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责任,存在太多的争论。《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此条确立了无过错责任原则在我国的侵权行为法中的适用。按照目前的通说,机动车属于高速运输工具,机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害,无疑应当适用《民法通则》第123条的规定。
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终止施行,车主的垫付义务失去依据,这是否意味着车主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无须再承担任何责任?答案是否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车主责任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并不是忽略了这个问题,而是因为确定承担责任的主体较为复杂,在实践中需要根据民法的有关规定和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因此才未作出一刀切的规定,故而采用了“机动车一方”这样一个比较宽泛的用语。显然,“机动车一方”包括驾驶员和车主,甚至包括乘车人员(譬如车上人员与驾驶员争吵、车上人员发生打架致驾驶员未能专心驾车而引发交通事故等情形),既未一概肯定由车主或驾驶员承担责任,也未排除车主或驾驶员承担责任,交由法官在个案中根据民事法律的规定,再结合案件事实确定,以免产生因特别法作出硬性规定而排除了一般法律的适用,但又不合理的情形。《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只解决了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责任分配,对于机动车一方内部及单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情况下的责任承担,则须根据民事法律和具体案情认定。侵权行为法的基本原则是自己责任原则,即每个人只应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侵权行为人要能够转移责任,或者他人必须替侵权行为人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均须有法律的规定。针对交通事故中驾驶员与车主的责任承担,驾驶员系交通事故的直接侵权行为人,如果没有其转移责任的法律规定,自然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对于车主是否须为驾驶员的行为承担责任,则须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审查车主对交通事故发生是否有过错以及车主与实际使用人之间的关系,确定其相应的责任,简单的一概令车主承担共同赔偿责任、连带责任或不承担责任,都是不公平的。
(二)、无过错责任产生的社会和法理基础
1、无过错责任产生的社会基础
我们知道,从无过错责任产生的历史渊源来说,无过错责任之所以产生,是因为:19世纪,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的迅速发展,导致工业灾害频生、交通事故骤增、公害严重损害人们的生命健康以及产品缺陷经常导致消费者的严重损害。而且在现代工业事故中,基于工人过失或不可抗力的事件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在这种情况下,人们试图寻找一种较之传统过错责任原则更为严格的法律对策对受害人提供保护和救济。于是在实行过错推定和举证责任倒置之后,进一步产生了无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是从整个社会利益之均衡、不同社会群体力量之对比,以及寻求补偿以息事宁人的角度来体现民法的公平原则的,它反映了高度现代化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的公平正义观,也带有社会法学的某种痕迹。无过错责任对于个别案件的适用可能有失公允,但它体现的是整体的公平和正义。无过错责任其实就是一种危险责任,即因所从事的作业活动具有高度的危险而产生的责任。
2、无过错责任产生的法理基础
从危险责任的法理来说,侵权行为法中之所以产生危险责任这一归责原则是基于以下原因:
其一,风险开启理论。从事危险活动,或者占有、使用危险物品的人本身制造了对他人人身、财产权益造成损害的危险,因此作为危险源的开启者,当然需要承担责任;
其二,风险控制与分散理论。从事危险活动或者占有、使用危险物品的人对于这些活动或物品的性质具有最为真切的认识,也最具有能力控制危险的现实化,因此作为危险的控制者,其应当承担责任。而且通过法定的强制责任保险以及商业保险,这些人完全有能力将风险加以分散;
其三,报偿理论。从事危险活动或者占有、使用危险物品的人从这一活动中获得了利益,基于享受利益者承担风险的原则,其应当承担责任。具体到交通事故中,一个人购买了一辆车,他就能够支配该车的运行,并从该车的运行中获得利益,这种利益可以多种形式体现,用于生产经营、出租可获取经济利益,自用则获得工作生活的便利,但拥有车辆的同时也为社会增添了一个合法的危险物,给社会带来潜在的危险,因此,作为车辆的保有人,应当承担相应的危险责任。
从无过错责任产生的社会和法理基础可知,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负担以法定义务为依据,是一种“危险责任”,其责任主体应包括机动车的所有者和使用者。首先是汽车的所有人(车主),亦即保有人,一般情况下,车主对其车辆握有支配权,运营的利益归属也归车主;其次是车辆使用人,车辆使用人如果从驾驶车辆这一高度危险的活动中获得了便利或者运营利益,也应当成为承担危险责任的主体。作为雇员的机动车驾驶员,其从事高度危险作业所获得的只是谋生的工资,没有获得高风险作业下的高利益,虽车辆的具体操作是自己掌握,但运行支配受车主的控制,运行利益归属车主,因此,法律规定雇员的`责任由雇主承担。
(三)我国司法实践对机动车保有人的判断标准
我国司法实践对承担无过错责任的机动车保有人的判断标准明确采取了运行支配说与运行利益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答复“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法理基础在于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非自愿地丧失了对车辆的控制和支配,不具有运行支配权和运营利益,因而不承担责任,该答复未排除车辆在正常运营下车辆所有人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则认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该复函基本上反向明确了车主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要承担责任,只是要确定谁是真正车主。负责起草该批复的杨永清法官对该批复的解读为:“根据危险责任思想和报偿责任理论来确定机动车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具体操作就是通过‘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两项标准加以把握。所谓运行支配通常是指,可以在事实上支配管领机动车之运行的地位。而所谓运行利益,一般认为是指因机动车运行而生的利益。换言之,某人是否属于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要从其是否对该机动车的运行于事实上位于支配管理的地位和是否从机动车的运行中获得了利益两个方面加以判明。进一步说,某人是否是机动车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以该人与机动车之间是否有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的关联性加以确定。”
(四)、车主承担责任的类型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和理论,按照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说,车主承担责任的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1、自己责任:在驾驶员就是车主的情况下,驾驶员的责任就是车主自己的责任。
2、雇主责任:在驾驶员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与车主之间的责任承担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予以确定。
3、连带责任:在车辆有安全隐患或车主有过错的情况下,车主与车辆使用人构成共同侵权,车主责任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予以确定。
4、不承担责任:①因被盗、被抢等车主意志外原因,导致车辆被他人控制,进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②如果名义车主提供了充分证据证实车辆确已实际移转,且名义车主自身没有过错,真正车主也承认其车主身份,在这种情况下,名义车主可不承担责任。
5、在一定范围内承担共同赔偿责任:车主与实际使用人之间存在承包经营、挂靠、租赁等经济利益关系,车主对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没有过错,则应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6、补偿责任:车辆被借用,车主从车辆的使用中不获取经济利益,对交通事故中的发生也没有过错,依据《民法通则》第123条及公平原则确定车主承担一定的责任,主要考虑应确保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能够得到适当补偿。
对于上述分类中的自己责任、雇主责任、连带责任和不承担责任,已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应没有争议。司法实践存在较大争议的是出租车辆与出借车辆两种情形下的责任承担。
(五)正确区分以营利为目的的车辆出租与纯友情的车辆出借,合理划分车主责任承担。
确定车主在交通事故致人损害中应承担何种责任及数额,应区分以营利为目的的出租车辆行为与不具有营利目的的纯粹的友情借用车辆行为。
1、以营利为目的车辆出租的车主责任
车辆所有人将其车辆投入以营利为目的的出租经营,显然属于从事高度危险作业,具有典型的运营经济利益,表面上看,出租人将车辆出租给租用人后,就丧失了对出租车辆的控制和支配,让其承担责任似有不公,其实不然。车辆的所有人对出租车辆负有维修保养,确保车辆保持适于运营的良好状态的义务;对租用人负有谨慎审查,确保将车辆出租给驾驶技术熟练的驾驶员,以尽可能降低交通事故发生风险的义务。而实际上,车辆出租人为追求营利目的,对车辆租用人的审查仅限于表面形式审查,只审查有无驾驶证,对租用人的驾驶技术熟练程度无法审查,更无法对出租车辆的转借转租进行控制,无疑大大增加了汽车这种合法的危险物对社会可能造成损害的风险。车辆所有人失去对出租车辆的控制和支配是由于自身追求营利目的的主观故意行为,与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非自愿地丧失了对车辆的控制和支配完全不同,车辆出租人对因追求营利目的而主动放弃约定时间内车辆支配权并由此造成的事故潜在危险应承担无过错的危险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在被盗车辆案批复及连环购车案复函两案中的亦反向确定了车主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至于出租车辆的车主应承担责任的限额,一概让车主承担连带责任是不合理的,这样会扼杀了整个租车行业的发展,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但车主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是不合法、不合理的,这会造成出租车辆的车主只享受从事汽车营运这种高度危险作业所带来的利润,而不需承担从事高度危险作业所带来的风险,助长唯利是图,降低或省去采取措施防范高危作业事故发生的投入,加大整个社会的交通公共安全隐患,也不符合《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的无过错责任原则。让出租车辆的车主承担无过错责任,也并不是要将车主置于清家荡产的地步,而是为了促进出租车辆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为弥补或减轻车辆运营高危作业给第三者或车上人员造成损害的风险,同时也降低和分散车主经营车辆出租的风险,车主可通过积极、主动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车上人员险来降低和化解车辆运营风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对第三人的损害,可通过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来获得赔偿,对于本车上人员所造成的损害,可通过投保车上人员险来获得赔偿,亦即从事车辆出租运营的车主,由于其对社会公共安全的潜在危险加大,比纯粹个人使用的私家车主应当负有更多的投保义务,除投保交强险外,还应当投保适当金额的商业三者险、车上人员险,以增强自己的偿还能力,负起与通过高度危险作业获取运营利益相对称的社会义务。此种加重的义务虽然法律尚未作出规定,但法院可以通过个案的判决逐步引导确立某些社会关系的建立所应遵循的公平的行业规则,分散不确定的交通事故可能给特定的受害人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或难以弥补的损失的风险,而车辆出租人为承担此投保义务增加的费用则可通过整个车辆出租行业的普遍适当增加租车费用转嫁给车辆承租人,其实质仍为出租人代承租人投保。对于因使用人的原因致使保险公司有合理理由拒付保险赔偿的,出租车辆的车主仍应当在与交强险、三者险或车上人员险相适应的限额内与使用人共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不得以车主在交通事故中无过错而免责,以促使车主在从事车辆出租运营中尽到最大谨慎注意义务,最大程度地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此亦即法律规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无过错责任之立法初衷。出租的车辆在交通事故中也可能受到损坏甚至报废,或许有人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再让车主承担对第三人或车上人员的无过错责任有失公允,其实是合理的。因为车主的财产损失与第三人或车上人员的生命健康权损害是不可相比的,车辆财产的损失可以通过保险获得赔偿或向事故责任人索赔,即使在向保险公司或事故责任人索赔受阻的情形下,也可通过先前或以后的车辆租赁收入得到补偿而修复,但第三人或车上人员的生命却是无法挽回的,即使受伤者通过治疗身体得到康复,其所受到的心灵创伤也是难以抚平的。
2、纯粹友情行为出借车辆的车主责任
对于纯粹因友情行为而借出车辆的车主,由于现在一般的私用家庭轿车已非高消费产品,已有较大的普及面,并有逐渐发展成为日常交通工具的趋势,亲友、同事之间一时之需借用车辆成为可能,但私家车车主一般均不太情愿借出,只是碍于情面、维系友情而借用,而且绝大多数私家车的车主在将车辆借给朋友使用时,都会尽到非常谨慎的注意义务,具有不良嗜好或驾驶技术生疏的借用人一般会受到朋友的婉拒,友情借用而发生交通事故的机率相对要低得多,对社会公共安全的潜在危险要小得多。如果因友情借用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对车主课以较重的损害赔偿义务,无异于禁止友情借用行为,这将导致社会人际关系的冷漠,妨碍同事之间、亲友之间关系的正常交往,有悖于人情常理,因此,不应当对友情借用车辆行为课以较重的赔偿义务。但友情借用行为车主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是不合法、不合理的,毕竟这个合法的危险物是车主的,而且车主保有车辆获得了生活与工作的便利,不承担责任与《民法通则》第123条的规定精神不符,而且也会导致车主对自己支配的合法危险物不能尽到最大的谨慎注意义务。
友情借用车辆情形下车主的赔偿责任,应较以营利为目的出租车辆的车主责任要轻得多,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之外,还应适用公平原则,其性质应为补偿责任而非赔偿责任,因车主相对于受害人而言应具有一定的经济承担能力。赔偿限额在车主已投保交强险和车上人员险的情况下,仅应以保险金承担赔偿责任,在因使用人的原因致保险公司有合理的理由拒赔的情况下,车主承担的责任不应超过车上人员险可获得赔偿的一半。
参考文献:
1、中国法院网《试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问题》任卫利周瑞生
2、中国法院网《新交法在当前审判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高海鹏
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法律精神解析张新宝
4、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主体之研究(程啸)
5、论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及其立法应然状态于敏
工作心得体会论文3
本学期我所学的金融双学位课程进入到了写论文,答辩的阶段。那时对于刚刚上大四的我,对于论文还是很陌生的。经过了这将近一个学期的时间,我从对论文一无所这,到现在已经写出了属于自己的第一篇论文,从选题到找资料,再到论文撰写的过程,都让我受益匪浅。下面仅是我这半年来写论文的一些心得体会。
在双学位论文布置后,我在较短的时间内把选题的方向确定下来,确定了写关于我国融资融券建设方面的问题。通过对网络上和书籍上的资料快速地、大量地阅读,在比较中来确定题目和论文初稿。在广泛地浏览阅读资料时,当遇到和自己所写内容相关的问题是就记下资料的纲目,记下资料中对自己影响最深刻的观点、论据、论证方法等,记下脑海中涌现的点滴体会。接着将阅读所得到的方方面面的内容,进行分类、排列、组合,从中寻找问题、发现问题,材料可按纲目分类,如分成:系统介绍有关问题研究发展概况的资料;对某一个问题研究情况的资料;对同一问题几种不同观点的资料;对某一问题研究最新的资料和成果等等。最后将自己在研究学习中的体会与资料分别加以比较,找出哪些体会在资料中没有或部分没有;哪些体会虽然资料已有,但自己对此有不同看法;哪些体会和资料是基本一致的;哪些体会是在资料基础上的深化和发挥等等。经过几番深思熟虑的思考过程,就容易萌生自己的想法。把这种想法及时捕捉住,再作进一步的思考,论文写起来也会比较得心应手。
收集有关融资融券方面的资料时我学到了许多东西。让我懂得了以前很多我不了解的知识。撰写毕业论文必须详尽地占有资料,一篇1万字左右的论文写成,可能要搜集到几万、甚至几十万字的资料。资料是论文写作的基础,没有资料,“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研究无从着手,观点无法成立,论文不可能形成。所以,详尽地占有资料是毕业论文写作之前的另一项极重要的工作。在我收集资料的时候主要是通过以下五种途径:第一是第一手资料。包括与论题直接有关的文字材料、数字材料(包括图表),譬如:统计材料、典型案例、经验总结等等,还包括自己在亲自实践中取得的感性材料。第二是他人的研究成果。主要是国内外对有关该课题学术研究的最新动态。对于他人已经解决了的问题我以此作为出发点,并可以从中得到有益的启发、借鉴和指导。对于他人未解决的,或解决不圆满的问题,我则在他人研究的基础上再继续研究和探索。第三,边缘学科的材料。它可以使我研究的视野更开阔,分析的方法更多样。第四,名人的有关论述,有关政策文献等。名人的论述极具权威性,对准确有力地阐述论点大有益处。第五,背景材料。搜集和研究背景材料,这有助于开阔思路,全面研究、提高论文的质量。
这次写论文的经历是我受益颇多,虽然这过程中经历的一次一次的修改,但在最后写出论文成稿时还是有成就感在心中的。这当中多亏了我论文的指导老师曹老师对我耐心的指导,在论文选题、提纲内容方面都给我提供很多建议。同时在写论文的过程中,让我深刻的认识到了我所掌握的知识还很有限,还需要在平时多多积累与学科相关的知识。为以后的学习生活奠定基础!
工作心得体会论文4
我们搞科研的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文献的阅读!关于如何阅读文献?读什么,怎么读?结合我自己的体会,我想这里的关键在于要让我们通过这种方式的学习,学会看懂作者的思想、思路和科学方法,从中学习论文作者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一篇学术论文,大致可以分成如下八个部分:论文题目,作者姓名与单位,论文中英文摘要,论文引言或引论,正文:可以是一节或几节,结论与致谢,参考文献,附录。
一篇学术论文在手,怎么去阅读呢?一般可以有下面几个步骤:
(1)看论文题目
看论文是否属于你要研究的领域、方向,该论文与你要从事的研究工作的相关程度怎样?题目一般能说明一切。另外该文是属于哪一类的论文也要有所判别,它是新理论阐述、还是新方法的提出、还是解决了一个新问题等等。
(2)看作者姓名与单位
主要看论文作者是否是该领域的权威或知名人士,或者看作者所在的单位在该研究领域内是否处于领先地位,等等。
(3)看论文的摘要
在这里,论文作者基本上将该文所做的工作摘要的形式做了总结与阐述。因此论文摘要是论文全文的核心部分之一。了解了摘要,你基本上可以初步掌握了该论文的全貌。(4)看论文引言或引论
引言部分一般是作者交待问题的地方。在这个部分,作者会将其要研究的问题的来龙去脉做一简要的阐述,并且还会将该文要做的工作做一个简要阐述。因此从这里,你可以了解问题的产生与发展过程,前人已经做了哪些工作,以及作者是怎么思考该问题的,作者想做什么,想要解决什么问题等等。
(5)跳过正文,看结论与致谢
论文的结论也是全文的关键之一。你要在这里看看论文是否达到了作者在引言中所预期的研究目标,问题是否已获得解决?还遗留什么问题或困难等没有解决?以及问题被解决得怎么样?等等。
(6)看参考文献
从中可以看到作者引用了哪些前人的工作,引用了哪些年份发表的前人的工作。从中你可以发现:作者是在什么样的基础和程度上开展研究工作的。如果文献被用得多,年份又比较近,则一般说明作者掌握了该领域比较全面的研究行情,从一定的侧面反映了作者的研究工作可能是解决了前人没有解决过的问题、方法与困难等等。
(7)看附录
它一般是对论文有关内容的补充,是一种论文内容的扩展。例如,论文中有些数学推导的详细过程,有些试验的补充结果和补充说明等等。这部分只有当你需要对该文进一步了解或补充时才会用到,一般可以不予理会。
此外,对于一般的学术论文,你走完了以上几个步骤,则基本上可以算完成了对文章的阅读。也许你会问:怎么最关键部分——正文没有看呢?其实问题就出在这儿,初看论文时,往往就是被这卡住的,总是迈不过去。对于正文,我们要区分这篇文章与你所要进行的研究工作方向的关联程度如何。若关联程度不大,大可不必在这里纠缠,耗费时日。
其实各人有各人的学习与研究方法,希望各位虫友学习与研究的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以悟出适合自己的方法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