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治理论文(集锦15篇)

发布者:小老鹰爱小马 时间:2022-11-25 00:34

环境治理论文(集锦15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论文了吧,论文一般由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那么一般论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环境治理论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环境治理论文(集锦15篇)

环境治理论文1

环保产业是是国家重点发展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随着环保产业的发展,对环保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据国家人事部的有关统计预测,在我国未来几年里急需的八大类人才中,环境保护技术人才名列其中。全国环保行业和产业每年需新增10万名环保类高技能人才,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专业人才已成为我国最紧缺的人才之一。但值得关注的是,我国目前污染治理专业的教材建设还相对滞后,严重阻碍着高职教育的发展。因此,在新时期如何加强污染治理专业教材的建设,是值得研究和探讨的课题。

1高职污染治理专业教材建设现状

目前,各高职院校普遍使用的污染治理专业教材虽然名称不尽相同,但都把污染治理技术方法介绍作为主要内容。其编写思路基本上顺应了污染治理技术的方法及发展,并围绕治理技术的原理及设计来进行论述。对污染治理方法的理论作了较全面的阐述,内容较全面,体系较合理,图文并茂。但也存在着很多不足,主要有以下几点:

1.1教材重复建设现象较严重

污染治理专业中各门课程的教材自成体系,相互不能衔接,内容重复现象严重。出版社为了扩大发行量,往往将同一专业的系列教材分给不同的高职院校负责编写。而对于共性的问题,由于各主编理解的深浅程度与角度不同,彼此又缺乏沟通,结果某些内容在不同课程的教材中重复出现,造成学生知识的重复灌输,有时由于表述上的不一致,还增加了学生理解的障碍[1]。

1.2教材结构缺乏高职特色

传统的污染治理专业课程多着眼于知识的科学、系统与完整,较少关注知识在劳动生产中的应用,更加缺乏关注新知识的更新与职业规范训练、职业道德的养成等。相当一部分高职污染治理专业教材沿用本科教材的编排体例,虽然减少了理论内容,增加了一些工程案例,但是教材延续了理论知识的系统性,实践内容与理论知识没能有机融合,不能突出高职教育特色。还有一部分高职污染治理专业教材只是简单的对中职教材进行扩充,理论知识的深度和广度不够,造成高职学生理论基础知识不够用,解决实际问题时难以找到足够的理论支撑。面对高职教育的快速发展,如何跳出游走于本科教材与中职教材之间的模式,需要进行认真研究和改革[2]。

1.3教材内容与生产实践相脱离

目前,污染治理专业高职教材的编写队伍仍以高职教师为主体,缺乏行业和企业专业的参与,高职教师大部分是专职教师,有着丰富的理论教学经验,但是缺乏实际工作经验,也缺少对生产一线的调查研究和深入了解,对企业实际和行业特点的认识较缺乏,实际动手能力和行业、企业的专家有较大的距离,所以教材内容难免与生产实际脱节,更不能及时反映企业中已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有些高职教师仍未摆脱传统的理论教学,编写教材时注重理论教学的系统性却缺乏对职业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专项能力的科学分析,没有摆正理论与实践的位置,严重背离了高职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1.4教材中实践性内容普遍不足污染治理专业学生人才培养目标是能够具有较高的实践能力,实践教学在高职教学中份量极重。而目前市场上高职教材普遍没有为实践教学环节提供足够篇幅,实践项目教学在开展过程中没有教材参考或只是参照教师编写的实践指导书,实践教学缺乏质量保证。还有一部分实践项目需要另购实践类教材,增加了学生的负担。

2项目式教材建设原则

高等职业教育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高职院校污染治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应定位于: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应当突出职业性、行业性的特点。面向基层一线的需要,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技术或管理人才。由此,基于生产过程的高职污染治理专业教材应遵循以下原则:

2.1注重教材的整体优化

污染治理专业教材编写时不能孤立地对某一门专业课程进行思考,而要从整个专业的特点去考虑,从实现污染治理专业高职人才培养目标着眼,从人才所需知识、能力、素质出发。在充分研讨的基础上,把培养污染治理专业职业能力作为主线,并贯穿始终。编写的过程中需要注意课程前后的衔接,避免不同课程知识点的重复。还需注意理论教学与实训、实习教材的结合。要综合研究课程教材与实践教材的编写计划,使污染治理专业理论知识体系与职业的实践技能体系有机地结合起来。

2.2注重校企合作编写教材

高职专业教材建设工作不是简单的组织几个学者经过几次会议讨论就可以实现的工作。好的教材需要有教师和生产一线的技术专家紧密协作才能完成。企业的参与必不可少,因为职业岗位应具备的能力和知识结构,只有企业才最清楚。在建设专业教材时,需要有选择、有针对性地吸纳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到整个建设工作过程中来。教材编写流程为:邀请行业企业专家进学院座谈,并与教师共同研讨教材编写改革思路;主编教师提出编写大纲和计划,经讨论后交企业专家审定把关;教师到企业调研,搜集资料,掌握行业动态;教师与企业技术专家探讨共同编写;编写完或讨论定稿后请行业企业专家终审[3]。

2.3注重以工作过程为导向

传统教材是以学科逻辑为基础组织教材知识结构的,而项目式教材是以工作过程为导向,以工作任务为中心组织教材内容,突出“情境中心”和“任务中心”。即教材内容按照“总体任务——分解任务——相关理论知识——相关实践知识——拓展知识——练习与实训”的模式展开。编写项目式教材时,紧扣环保行业背景,按照整个工作过程对项目内容进行序化,以确保满足行业和企业的需要,从而有助于学生将来的就业与发展。这样的编写模式能够体现“够用为度、注重实践”的原则,深入浅出,分散难点,降低理论学习的难度,更易于高职学生接受。

3项目式教材建设方案-以《水污染治理技术》课程为例

按照上述原则,来自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等30多位编写人员纷纷参与了教材编写。我们对广东省内地区广州、深圳、佛山、中山等以及省外具有代表性的环境保护及相关企业进行了调研。遴选其中三十家企业,以调查问卷、座谈等调查形式获取的信息来进行调研分析。调研活动中,与部分企业的人事负责人、企业老总进行了深入交流,并诚恳听取了企业界对高职污染治理专业教材编写的建议。举办《水污染治理技术》教材编写研讨会,对岗位所需能力、知识和素养进行对比、分解、合并,经过多方努力,校企合作编写了基于工作过程的项目化教材初稿。具有以下特点:

(1)涉及理论、概念等一类知识内容时,注重穿插学习方法的介绍和讲解,结合高职高专环境治理类学生的特点,注重知识内容的实用性和综合性,删减以往类似教材中较刻板的理论知识点,将更多的学时和内容重点放在实用设计方法、设计技能以及设计过程的阐述上。

(2)重点突出“主题+项目”式教学方法和过程的展示,书中将展示大量的实际案例和实训图片。

(3)由于“主题+项目”式教学方法的开展,学生在实训及学习过程中接触的项目综合性及知识的交叉性较之以往更为复杂和全面,因此教材在涉及案例及不同类型废水处理工程设计分析的同时更注重知识点的综合性和完整性。

(4)由于污水处理设计行业的日新月异,因此,案例将更注重行业的前沿性和创新性。在《水污染治理技术》课程教材中,通过对传统课程体系解构,将传统的以知识学习为目标,改为以污水处理设计与运营管理岗位能力需求为培养目标,以项目为载体,通过完成项目及任务,实现岗位目标培养的完成,具体设计内容。

环境治理论文2

一、引言

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加速了城市化的发展进程,同时带动了工业、城市交通运输、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城市的数量和规模以及城市人口急剧增加,致使城市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由于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于城市环境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对于城市环境噪声等相关问题也越来越关注。由于对城市工业污染源的综合整治,城市环境噪声问题越来越突出,对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以及身体健康产生了极其不利的影响。城市环境噪声主要包括交通噪声、工厂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等,其噪声影响的范围和程度日益扩大,对市民的生活环境也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成为引人关注的城市环境问题之一。

二、城市环境噪声的来源及其危害

(一)城市环境噪声的来源

噪声是对人们的日常工作、生活和学习造成一定影响的声音,它是多种多样的,客观存在的。我国城市化的过程是国民经济发展的过程,城市具有居住、工作、交通、旅游和休息这五大功能。随着城市建设和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人口不断增长,交通也越来越密集,对城市环境也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影响,城市环境噪声的主要来源分别是:交通噪声、工厂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以及居民生活噪声,其中交通噪声占我国城市噪声源的30%以上,并且对城市环境的影响也是最大的。

(二)城市环境噪声的危害

一般来说,人们的正常听力在40dB~80dB的范围之内,人们把那些不愿意听到的语言和声音称为噪声,把在一定环境内各种噪声的综合称为环境噪声。环境噪声会对人体产生极为严重的危害。

第一,环境噪声会损害人们的听力。各项实验研究成果表明,噪声超过85dB时,听觉细胞就会受到损害。因此,长期生活在环境噪声中,或者在强噪声环境下工作,就会影响到听力,造成听力下降,甚至会造成耳聋,尤其是老人和病人,对于噪声的干扰更为敏感。

第二,环境噪声影响人们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通常来说,噪声超过90dB时,人们将无法进行交谈,思维也无法进行工作,对于人们的工作和学习产生严重的影响。

第三,噪声会引起多种疾病。噪声会影响到人们的新陈代谢,会使人们出现头痛、睡眠障碍和神经衰老等疾病。此外,还会对内分泌系统产生不良的影响,极强的噪声还会导致人死亡等。

三、城市环境噪声的治理策略

城市环境噪声的治理必须由政府有关部门立法,坚持以人为本,并用科学发展观的观点去认识它,治理它。噪声源、传播途径、接受者是噪声传播的3个阶段,根据这3个阶段,可分别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城市环境噪声进行治理,以下就对城市环境噪声的治理策略进行了探讨。

(一)进一步完善城市噪声标准体系

为了保障城市居民能够在适宜的环境下工作、生活和学习,消除人为的环境噪声污染,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环境噪声控制标准和有关法规。但是还要对噪声标准体系进行进一步的完善,推动城市噪声监测网络建设。已经出台的《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推动完善了我国环境噪声标准体系建设。下一步可扩大标准适用范围,进一步解决低频噪声和城市以外区域噪声控制要求缺失等问题,明确标准适用对象,出台如室外施工机械、低频噪声等专门的噪声标准。对于城市噪声监测网络建设予以政策和资金支持。

(二)加强噪声源的控制

加强机动车辆噪声排放控制和交通组织管理。实施汽车定置噪声检测,严格控制并逐步降低机动车,特别是大、重型车的噪声排放水平。对处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的道路,合理划定重型、大型货运车辆行驶路段或时间,实施限速、禁鸣等措施,对公交车、重型载货车等高噪声车辆的排气、刹车等部位进行降噪治理。行驶的机动车辆,应当装有消声器和符合规定的喇叭,并保持性能良好。车辆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噪声排放标准。对违反规定的车辆,不得发给行车执照,不准通过年检。特种车辆安装、使用警报器,必须符合公安部门的规定,在执行非紧急任务时或者在禁止使用警报器的地段,不得使用警报器。

(三)从城市环境噪声传播途径上采取措施治理噪声

1、城市合理的功能分区。对于某些兴建噪声较大的工矿企业,要考虑不同功能区的划分,尽量避免居民区与工业区和商业区混杂,而应将其集中到某个区域,在对城市功能区域进行规划时,可以在城市边缘建重噪声区,低噪声区应远离重噪声区,而中等噪声区可以靠近低噪声区。

2、对于新建的小区而言,要尽可能地将对噪声不敏感的建筑物安排在小区周围邻近交通干线,形成周边式的声屏障。另外,在建筑物的施工过程中,要大力推广和使用隔音好的建筑材料。

3、在城市交通干道两侧,在可能造成环境噪声的高速公路、铁路、城市高架、轻轨铁路旁,设置相应的声屏障,避免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四)接收处的防噪措施

在治理城市环境噪声时,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一方面限制噪声源的噪声辐射,更重要的是从总体合理布局,利用绿化和地形等措施降噪。在接收处还达不到允许的噪声标准时,可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对于城市居民而言,可以佩带耳塞、耳罩、防噪头盔等护耳器;第二,减少在噪声环境中停留的时间;第三,对于那些在使用噪声较大的机械的生产车间内工作的操作人员,可以不直接操作机械设备,可用隔声板设立专门的操作间,工作人员在操作间内工作遥控;等等。

四、结语

综上所述,城市环境噪声是多种多样的,客观存在的,它会影响人们的生活、工作和学习,甚至会危害人们的身心健康。在对城市环境噪声进行治理的过程中,用可持续发展的科学态度对其进行分析、重视和治理,并根据噪声传播的三个阶段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对城市环境噪声进行治理,从而减小城市环境噪声的危害,保障城市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环境治理论文3

摘 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管理和费用测算方面目前面临着很多的问题, 其中涉及到工程费用概算编制的内容、编制时所需要执行的标准, 编制时所执行的原则, 资料收集的方法等等。本文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预算的编制的问题开展分析, 以便于更好的利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预算资金, 为我国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助力。

关键词:矿山工程; 地质环境; 概算; 工程费用;

引言

在矿山开发的同时, 还应该积极对矿山开发所产生的工程地址问题进行积极处理, 而进行处理就必须对相应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预算进行管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预算设计到工程预算费用的使用问题, 涉及到工程费用概算编制设置的标准问题, 概算内容以及概算效果的评估, 本文矿对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预算的编制的问题开展分析和论述, 以便于更好的利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预算资金, 为我国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助力[1].

1、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费用的主要问题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但在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和费用测算方面面临着很多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虚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工程量, 人为太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技术等级, 从而达到套取中央财政的补贴资金, 给国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2) 确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预算费用的结构不合理, 涵盖项目不全, 价格订立偏离实际, 工程量估计与实际有偏差, 缺少相应的定额确定标准;

(3) 相关的法律法规需要建立和完善, 确保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从决策、评估、设计、立项、资金拨付、工程质量、工程监管以及验收上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2].

2、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预算编制的内容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预算编制的主要项目包括我国之前由于开发矿产资源导致的工程地质问题, 并对这些问题进行工程性修复, 以缓解和消除对工程对项目的地质环境影响。具体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由于采矿活动造成的地质沉陷、地质开裂、塌陷以及悬空等工程地质问题, 并功过工程方案减少这些地质灾害的影响;

(2) 因为采矿活动影响的地下水冒出、地下水位干涸、矿坝失修以及区域性地下水位下降等问题;

(3) 因为开矿活动引起的尾矿堆积和淤塞, 尾矿坝危机生产和生活安全, 尾矿重新利用等方面。

3、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预算编制的标准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预算编制要严格执行相关的标准, 标准的不同, 预算的结果也会不同[3].预算标准的确立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预算标准体系是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资金安排是否合理的重要保证, 应符合现行部门规章、技术规程、环保政策政策、预算法规以及各部门颁布的相关办法。

(2)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预算标准还必须从科学和工程的角度出发, 考虑到工程项目结果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 以及工程治理环境的艰巨性和工程的意义。

(3)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预算侧重于部专项基金方面, 专项基金项目非盈利的原则, 注重应用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预算属于财政专项国家计划内补贴, 项目预算编制应不含利润和税金。

4、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预算编制的原则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实行全成本核算, 以项目为单元进行项目预算, 专款专用, 专门管理, 不负担其他费用。其预算体系以独立性、依据充分、实事求是以及公平合理的原则。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预算的编制需要学习借鉴部门内各研究室已有的研究成果, 应全面考虑诸多客观因素。在确定这些客观条件时要遵守实事求是、依据充分和公平合理的原则, 并应要依据气候、地域的特点进行项目方案的论证和概算。

5、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预算资料收集的方法

(1) 收集有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的技术与预算标准资料, 力求研究成果的求实性与规范性。重点对已完治理工程项目资料进行分析。

(2) 将资料划区、划类、划典型, 解剖分析, 广泛听取专家意见。跨部门聘请相关方面的专家参与项目研究与讨论, 力求专家结构的合理。

(3) 在进行项目典型解剖的基础上, 对研究内容与成果进行实地取证, 制定调研方案要合理, 注意典型解剖与实地调研相结合。

(4) 统计分析法资料按所要制定的标准体系项目类别系统地进行统计;与同类项目进行对比, 查找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复核计算, 多方征求专家意见, 修改确认, 力求结果合理。

(5) 通过实地调研, 确定出公平合理的标准体系, 以案例支撑结论, 注重案例与工程的相似性, 并通过案例比较排除资料中的虚假成分。

6、 结论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费用预算编制关系到国家财政资金的正确使用, 必须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探讨解决我国矿山环境问题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切实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费用预算编制为项目的验收规范化运作提供依据。跟踪研究积累资料, 整理的相关法规、规范, 提出适应矿山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的体系标准, 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研究跟踪数据库, 才能真正实现科学管理, 做到我国的地质环境治理费用真正用到实处。

环境治理论文4

一、钢铁企业治理环境的必要性

近年来,我国钢铁产量与日俱增,产能明显过剩,钢铁企业冶炼工艺先进与落后并存,一些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的落后钢铁企业,已严重制约了钢铁行业环境治理的进程。作为国有大型钢铁企业,邯钢实行“恪守环境法规,坚持持续改进,贯彻污染预防,实现清洁生产,创建绿色邯钢”的环保方针,坚持资源高效利用,加强环保技术的推广应用,深入推进公司环境绩效管理,强化环保设施管理和重点环境因素控制,不断提高环保体系运行质量。

二、邯钢环境治理的应对策略

1.贯彻学习法律法规是环境治理的执行利器

新《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现行法律中最严格的一部专业领域行政法,其多项规定将对钢铁企业带来较大的影响,并进而可能对企业的生产形成制约。第一,钢铁企业为了使生产行为中污染物的排放符合环保法规,可能会主动减少产量;第二,由于新的法案对污染企业的罚款是“上不封顶”,显示出国家对于污染的惩罚力度进一步加大,而很多钢铁企业为了避免罚款,预计将主动加大环保投入。但是在钢铁行业近来经营形势一直不见好转的情况下,一些环保成本高于生产效益的企业,可能会迫于压力而主动退出市场。这均将有助于化解钢铁行业的过剩产能,缓解市场供应压力。此外,《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钢铁企业既提供了有效指导,又对企业是一种约束。

2.成立环境保护小组,落实领导责任

公司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公司环境保护工作,传达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法令、指示精神,监督检查集团公司对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执行情况,介绍、推广同类型企业单位环境保护管理的先进经验和方法。结合公司规定的各单位职责,各单位环保管理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实行单位和责任人双罚”的管理原则,厂部长、党委书记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环保的副厂部长负主管领导责任,生产或设备副厂部长对分管工作的环保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增强全员环保意识,层层分解指标

邯钢围绕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两型企业目标,每年编制下达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时,列入环保指标,要求必须达到省、市政府部门和集团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二级单位围绕公司目标细化分解减排指标,从设备、技术、管理等方面全方位治理,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制订环保工作内容,制订完善应急预案和责任体系,不断提升环保意识和环保责任。职能部室定期监测环境质量现状,跟踪环保指标,对二级单位给予考核。全公司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保证年度目标完成。

环境治理论文5

摘要:农村污水处理问题是目前亟待解决的环境问题。针对农村污水的特点,总结了农村污水的来源及特点,对常用的农村污水处理工艺进行了分析,为环保工作者提供参考。

关键词:农村污水;生物处理技术;生态处理技术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的生活条件、生产条件有了极大的改善,相应的带来农村地区的污水排放量不断增加。据统计,农村中大约有90%以上的村庄没有有效的污水处理设施,绝大多数的农村没有完善的排水沟渠和污水处理系统,农村生活污水沿道路两侧的沟渠或路面直接排到附近的水体或坑塘中,导致地表水、地下水污染,既污染环境、威胁人体健康,又影响农村的整体环境面貌,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因此,“十三五”规划中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全面推进农村人居住环境整治,加大农村污水治理”[1]。农村水环境状况日益恶化,解决农村水环境问题带来的危害刻不容缓。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农村水环境,探索适合农村生活污水特点的处理方式,对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国内外研究者对农村水环境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取得了显著成果。针对河北省农村污水处理现状,依据农村污水特点,采用生物、生态处理技术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在对全省农村水环境现状进行调研的基础上解析农村污水处理技术,为研究者探索农村水环境治理技术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1农村污水的来源及特点

农村污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畜牧养殖业污水、农药化肥残留及工业企业排放的废水等几个方面。其中,农村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农村生活污水主要来自厨房用水、日常洗涤用水、洗澡水和冲厕水等方面[2],具有来源广泛且分散、污染物质成分复杂、含量较低、处理率低等特点。与城镇污水水质水量特点相比,农村的用水量相对较低,污水流量小,但农村的排水收集系统、处理系统不完善,经济相对较薄弱,导致目前农村污水的处理率远低于城镇污水处理率。

2农村污水治理技术

自19世纪中叶,西方发达国家就开始对农村污水处理技术进行研究[3],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起步较晚,自20世纪80年代末才开始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进行探索。目前国内外研究者针对农村污水的水质水量特点,一般采用生物处理技术[4]、生态处理技术和组合处理技术处理农村生活污水。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愈发重视,各类污水处理技术在农村污水处理中得到应用和推广。

2.1生物处理技术

生物处理技术是污水处理的核心技术,生物处理技术包括厌氧生物处理技术和好氧生物处理技术。厌氧生物处理技术是农村污水处理的核心技术,应用最为广泛。厌氧生物处理技术是在厌氧的条件下,厌氧微生物在特定的环境下,分解废水中的有机污染物,转化生成甲烷和二氧化碳。污水中的有机污染物在厌氧分解时经历四个过程:水解—酸化—产乙酸—产甲烷过程,在第一阶段的水解过程中,污水中难降解的高分子有机物在微生物的胞外酶的作用下转化为小分子物质,然后生成的小分子有机污染物继续在微生物的作用下转变为结构更简单的挥发性脂肪酸等物质,在产酸阶段这些物质被转化为乙酸、碳酸等小分子物质。在最后的产甲烷阶段,产酸阶段的产物在微生物的作用下生成CH4、CO2,至此厌氧过程就全部完成了。在农村污水的厌氧生物处理技术中,常用的有化粪池和污水净化沼气池。

2.1.1化粪池

化粪池出现于19世纪,开创了人工厌氧处理技术的先河,是应用最普遍的一种分散污水处理技术,由于结构简单、管理方便、成本低,在农村污水处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一般采用的三格式化粪池,由三个密闭的互相连通的池子组成。污水进入到第一格化粪池后,较大的固体颗粒物被截留下来,进行厌氧发酵,同时分层,上层是粪皮,中层是较清澈的液体,中层液体中含有的寄生虫卵较少,下层是密度较大的沉淀物。污水在第一格停留一定时间后,中间层较清澈的液体进入到第二格,在第二格中继续厌氧发酵,同时发生固液分离。第二格中的中间层清液随后进入第三格,第三格主要作用是贮存、停留,经过厌氧消化,粪水基本腐熟完全,病毒和虫卵几乎全被杀灭或去除,随后处理之后的水可以排入城市下水管网,进一步处理。化粪池中的浮渣和沉渣需要定期的清理,保证化粪池的处理效果。三格式化粪池的出水中仍旧含有大量的有机污染物、氮、磷等污染物质,出水不能作为农田灌溉用水直接使用,化粪池的处理效率较低,可以作为预处理设备使用,化粪池后可设置土地渗滤系统对废水进一步处理。

2.1.2污水净化沼气池

针对化粪池、沼气池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化粪池、沼气池污水处理技术的基础上开发了厌氧污水处理设备——污水净化沼气池,是新兴的分散式污水处理设备。生活污水首先进入截留沉沙井,去除粗大的固体颗粒物及部分无机颗粒物,随后在厌氧池中厌氧消化,去除废水中的污染物及病菌,厌氧池出水经过滤池、二沉池,进一步去除悬浮物及有机污染物,提高出水水质后排出。污水净化沼气池与三格式化粪池相比较,有三方面的优势:①在污水处理效果上,污水净化沼气池的出水远优于三格式化粪池的出水水质,污水净化沼气池的出水COD含量低,氨氮去除效果好。②在能源回收方面,污水净化沼气池可以回收部分能源,三格式化粪池对能源不能有效回收。③污泥产生量方面,污水净化沼气池产生的污泥量较少,减少了后续的运行维护成本。

2.2生态处理技术

生态处理技术是利用土壤-植物-微生物复合系统的共同作用原理,通过过滤、吸收和降解等使污水得到净化,常用的生物处理技术有人工湿地、土壤渗滤工艺和氧化塘等。

2.2.1人工湿地

人工湿地是人为建造和控制的一种地面,与沼泽地类似。污水净化过程中,经人工介质、土壤、植物及微生物等共同作用使污水得到净化的一种处理工艺。人工湿地可分为三种类型,分别为垂直流人工湿地、表面流人工湿地和水平流人工湿地,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各类型的人工湿地可以进行自由组合,以提高废水中污染物质的去除效率。人工湿地可用在化粪池后,对化粪池出水进一步处理,满足排放标准的要求。袁俊等[5]采用微电解耦合人工湿地技术对农村分散式污水进行处理,人工湿地中的植物选用风车草,在人工湿地床层中添加粒状铁碳颗粒,将铁碳微电解技术与人工湿地技术结合,系统运行过程中发现添加铁碳的人工湿地比未添加铁碳的人工湿地在夏、秋季启动时启动时间缩短25%以上。污水在微电解耦合人工湿地中停留时间为2d时,出水COD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运行3d后,PO43-的去除率在90%左右,取得了良好的处理效果。

2.2.2土壤渗滤技术

发达国家在20世纪70年代就对土壤渗滤技术开始了应用,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初对此技术进行了深入研究,目前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土地渗滤处理技术是通过土壤的过滤、吸附、植物根系的吸收、微生物降解作用使污水得到净化的一种处理技术。净化后的污水主要对地下水进行补给,对地区的水量平衡有重要意义。王郑等[6]通过对传统的土壤渗滤系统进行改良,采用沉淀池—砂滤池—土塘渗滤技术处理农家乐废水,处理效果较好,废水经过沉淀、过滤后能够解决传统土壤渗滤系统中出现的堵塞、不易反冲洗的问题,提高了处理负荷,废水经改良型土壤渗滤系统处理后,化学需氧量去除率82.41%、氨氮去除率91.06%、总氮去除率80.12%、总磷去除率88.59%,处理效果良好。

2.2.3稳定塘处理技术

稳定塘是利用天然净化能力对污水进行处理的天然池塘或人工池塘,净化过程与天然水体的自净过程类似,利用塘中的微生物和藻类降解水中污染物。稳定塘可以利用天然池塘设置围堤和防渗层,建造费用低,运行过程中不需要进行人工曝气、不需要专业人员运行维护,对运营、管理人员的技术要求较低,污泥不需要处理,适宜农村地区的污水处理。但传统稳定塘的占地面积较大,处理效率较低,一般散发恶臭,在此基础上,开发了新型高效氧化塘。张巍等[7]采用稳定塘技术处理农村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格栅去除粗大悬浮物后,经前置强化塘处理,降低了污水中污染物质的含量,随后进入自然塘、后置调节塘,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李红芳等[8]采用生物滤池—人工湿地—稳定塘组合工艺处理农村分散污水,COD去除率为88%,氨氮去除率为98%,总氮、总磷去除率达到97%左右,处理效果良好。

3结束语

农村污水处理工艺种类较多,在选择污水处理工艺时,要充分考虑当地的地形、地貌及经济技术条件,选用运行成本低、处理规模小的分散式污水处理技术,开发生物-生态组合工艺,综合发挥各工艺的效用,提高污水处理效率。此外由于农村居住的特点,居民居住的较分散,污水收集系统不完善。今后完善农村的污水收集系统,培养专业的污水运营技术人员,早日从根本上解决农村污水问题。

参考文献

[1]曹辉林,周丰,郭建中.探讨我国北方高寒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J].环境与发展,20xx,27(2):76-78.

[2]张曼雪,邓玉,倪福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研究进展.水处理技术.20xx,43(6):5-10.

[3]贾小宁,何小娟,韩凯旋,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研究进展.水处理技术.20xx,44(9):22-26.

[4]张煜,赵雪莲,赵旭东.氮吸附反应槽(NAR)吸附过滤装置在在新农村污水处理中的应用[J].北京水务,20xx,1:29-31.

[5]袁俊,钟山,张漓杉,等.微电解耦合人工湿地处理农村分散式污水[J].水处理技术,20xx,44(9):36-39,46.

[6]王郑,崔康平,许为义,等.改良型土壤渗滤系统处理农家乐污水,环境工程学报,20xx,11(4):20xx-2058.

环境治理论文6

为了减少矿山建设和生产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地质灾害,改善矿山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促进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治理工作的规范化,需要对开采矿山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

一、矿山地质背景。

1、地层岩性。

举例煤矿区位于太行山中南段的泽州盆地北端,地势总体为南高北低。矿区南部出露大面积下石盒子组地层,上石盒子组地层在井田内零星出露,矿区中部、北部大部分区域被黄土覆盖。矿区处于太行山复背斜与沁水复向斜之间,位于华北板块山西板内造山带沁水板拗太行块隆西侧、晋获褶断带西北侧。

2、水文地质条件。

矿区处于沁水盆地中段东部,属高平—晋城盆地三姑泉域水文地质单元,区域内地下水类型主要存在碳酸盐岩类、碎屑岩夹碳酸盐岩类裂隙、碎屑岩类裂隙、松散岩类孔隙3个含水岩组。

二、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概述。

该煤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矿井保有资源量约6000×104t以上,生产规模约为90×104t/a,矿区面积近700hm2。部分地区煤层已进入残采期,但在矿井改扩建期间,企业利用煤矿现有生产系统准备开采该区残存煤资源。

三、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评估。

该煤业有限公司为再整合改建矿山,目前处于整合后基建期。通过近年调查与监测未发现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但矿山开采潜在地裂缝、塌陷影响区范围内存在耕地、有林地、其它林地、草地等多种用地类型。该区煤层已大面积采空,地表也曾发育裂缝、塌陷,煤层开采已对其上覆地层造成较大破坏,该煤层之上的二叠系上统上石盒子组、下统下石盒子组、下统山西组砂岩裂隙含水层亦可能遭到破坏,如隔水层破坏,储水结构发生变化,同事部分地区浅水井已出现明显水位下降。现状条件下,采矿活动对含水层的影响程度较严重。

四、矿山地质环境预测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认为:煤矿开采可能引发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主要影响目标为旱地、有林地、其它林地等,造成的危害主要为耕地减产和林木损毁,若保安煤柱留设不当将对区内居民及工业场地建筑造成较严重影响,地质灾害危险性大。煤层采空后,可能将在矿区南部沟谷边坡引发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其威胁对象主要为沟谷中园地、耕地、林地等。矿山新建工业场地占用土地面积约13hm2,其中占用旱地约10hm2,占用其它草地约两公顷。

矸石堆放占用土地面积约3hm2,土地类型主要为灌木林地。矿山开采将导致地面塌陷、地裂缝等潜在地质灾害,其中重度地质灾害区约占矿区面积的70%,对土地资源影响程度为严重。通过对各开采煤层垮落带、导水裂隙带高度计算结果分析,矿区内各煤层大面积采空后,会对可采煤层上覆含水层造成较大破坏,甚至影响到第四系孔隙水。

五、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结果,结合矿区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确定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目标和任务。结合矿山开采方案的确定性,总体工作部署分为近期(近5年)和中远期(5年后至闭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包括:

(1)地灾防治,如土地塌陷和裂缝填埋、崩塌、滑坡治理等。

(2)含水层修护。

(3)地貌景观修复,植被绿化等。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主要任务与目标:

(1)矿山开采时为区内村庄、工业场地等留设保安煤柱。

(2)采矿引发的地面塌陷、裂缝及时填埋,恢复土地功能。

(3)恢复采矿地表变形损毁的地表植被,改善及恢复中转场地、煤矸石堆放场地形地貌景观。

(4)解决受影响村庄的人畜饮水问题。

(5)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作,掌握矿山地质环境的动态变化。

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析与建议。

综上分析,该煤矿山地质环境条件相对复杂,矿山生产建设规模在全国范围居中,但由于其地理位置与地质条件特征,因此对周围社会生产生活可能造成的影响较大。现状调查及预测分析发现,矿山开采可能引发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和滑坡等地质灾害,另外会对含水层造成较严重影响。因此结合矿山地质、交通、经济及社会等条件,应从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保护、地貌景观保持三个层面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从而保障当地的地质环境、生态环境与群众生产生活的正常持续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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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辛鹏。陕西省麟游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J]。中国地质科学院,20xx。

[3]辛鹏。陕西宝鸡市渭河北岸大型黄土滑坡形成机理与危险性评估[J]。中国地质科学院,20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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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何晓磊。西安市灞河左岸滑坡形成机理研究—以成东坡滑坡为例[D]。中国地质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xx。

[6]何晓磊,张彬,王涛,等。大通县韩家山滑坡发育特征及成因机制研究[J]。干旱区资源与环境,20xx,10:169—175。

环境治理论文7

摘要:马克思主义生态学是资本主义发展的直接产物,也是对工业革命后世界格局演变与环境发展的全面反思。随着我国环境问题成为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问题,重申马克思主义的当代性,发挥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经验和教训的总结作用,将马克思主义终极关怀与终极价值结合我国具体的改革开放发展实践加以研究,是推进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步骤,也是我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并全方位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同时,马克思主义的当代性也体现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上,这就要求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具体思想嬗变与我国改革开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共同促进社会主义的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生态;消费;主体性;环境治理

一、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内容与发展阶段

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是马克思主义资本主义社会批判的有机构成部分,也是对资本主义发展到帝国主义阶段的反思,其所针对的是社会的物化与自然的他者化,直指人类对自然社会的统治及自然界的失语。故而,结合马克思主义思想与具体的时代特征,可知马克思主义的生态思想本身是社会批判的有机构成部分,亦即资本主义社会批判的延伸,发展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探究其思想内涵,本质上研究指向社会的发展与革新,这也是马克思主义对我国现今生态环境治理产生作用的重要原因。

从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的发展阶段上看,伴随工业革命的发生与发展,传统社会发生转型,大机器生产取代手工工场,随着工业革命开始的,则是人类中心主义的萌芽,并在第二次工业革命之后上升到顶峰。在人类中心主义思想的作用下,人类将自然界对象化,将自然当做人类攫取利益的来源,并直接将自然界建立在利益关系的链条之上,自然界的主体性也随之丧失。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纵深化发展,生态环境困局逐渐加深,并逐渐成为资本主义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限制因素之一。在这种发展状态下,马克思主义的生态反思体系随之建立。

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的肇始是《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对资本主义经济与人的主体性的反思,并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及《资本论》等著作中将该种思想不断阐述和深化。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的反思路径在于将自然与人的关系放置在劳动的范畴内,通过探讨人类与自然的对象化问题而指向人与人关系的建立发展,并深刻反思人类中心主义的发展困局。马克思与恩格斯通过反思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关系而探讨环境治理问题,成为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的理论基础,并奠定生态哲学的思想根基。

从内容上看,马克思主义哲学主要探讨了人与自然、自然与社会、生产与消费之间的关系,并将人类、自然与社会放置在一个循环内,通过批判人类现代社会的消费原则而批判现代社会,进而阐述生态思想。在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的研究过程中,主要探讨了生产力发展与社会消费转向之间的矛盾,这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根源,也是人类社会危机存在的原因,而生产力发展与消费的统一,方才是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

二、我国生态环境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矛盾成为我国生态环境问题存在的重要原因,并成为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过程中的限制因素。究其原因,我国生态环境问题的产生具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且以下原因之间具有关联性:

首先,我国社会生产力不高,以高能耗模式粗放发展经济的模式尚未改变,生态环境依旧面临较大压力。我国GDP对应增长单位所消耗的能源数量高于发达国家,且由于技术限制,导致经济发展的环境代价巨大。虽然我国倡导推进资源友好型社会的建立,但就目前国民经济发展的阶段性来看,技术的限制和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急功近利现象成为限制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因。

第二,我国人口数量庞大,這客观上为生态环境的治理带来困难。社会资源的消耗、消费需求的增长客观上加剧了生态环境的压力,并最终造成了我国生态环境发展的困局。

三、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视域下的我国生态环境治理措施

从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出发看我国的生态环境治理,实际上是从思想根基上转变我国经济发展的思维,并涉及社会发展向度的延伸。虽然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但从目前发展趋势来看,消费社会已经不可避免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选择,这是西方社会资源环境问题的肇始,也是我国生态环境问题的由来。从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出发探讨我国生态环境的治理,旨在转变我国经济发展模式和发展方向,促进社会单一消费向度的转变,促进社会集约化发展,将粗放发展经济的模式转向技术与资本密集型社会的建构,通过转变实体经济发展模式,促进生态环境治理等协同化发展。同时,我国政府以马克思主义为导向,在淡化意识形态问题的过程中重拾马克思主义生态观,消解人与自然的对立与对象化发展,实现自然的主体化发展变革,转变一贯将自然看做他者的发展方式,促进自然主体化,客体的主体化是在马克思主义视域中探究天人合一的重要路径,也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经济过程中重要的指导性原则和实践方针。

环境治理论文8

我国地大物博,矿产资源也非常丰富,在社会日新月异的发展过程中,为了能够满足社会的需要对工业原料的摄取和开发力度也进一步得到提升,矿产资源的开发给人类带来了非常大的实惠,与此同时也加重了环境方面的负担,为了能够进行协调性的发展,减少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现象,就要对被污染的水资源以及土地资源进行重新的规划和整治。本文对此项工作的具体措施进行研究分析,希望能够对和谐社会的构建,国家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1 矿产开发对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

1.1对土地资源的破坏

矿产资源的开发对于土地资源会产生一定的破坏性现象,尤其是矿产的开采,一般是以地表的坍塌以及矸石山压占为主要途径,在矿产的露天开采过程中很多都是按照直接性的挖损以及外排土场为方式,按照笔者的调查了解到,我国正在自燃的矸石山体大约有200多个,在自燃的过程中会产生一些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物气体,这些气体中主要是二氧化硫,二氧化碳还有氮氯化合物等等不仅对土地会产生污染,而且还会阻碍土地上植物的生长,对人类的健康产生危害。由于矿山企业在开采的过程中可能造成酸性废水的产生,还会有洗煤厂所产生的废水等等在,这些排放到外界就会让周围土地或者农田受到诸多的污染,在地下开采的地面上也会产生更多的坍塌事故,造成废石的堆积现象,也占用了较多的土地资源。

1.2对水资源的破坏

水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资源,对于水体的污染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上,一方面是主要是在煤炭的开采过程中,会有多方面的人为疏干排水工作,也会使用机器进行煤体内部含水层的自然疏干,让地下水的面积也会出现下降的现象。矿区的供水出现减少,甚至出现枯竭的现象,地表严重干涸,很多植被因为缺少水分的滋润而被破坏,让生态环境和自然农业产量都下降,更为严重的还会引起地表的土壤沙化现象。除此之外,因为开采造成非常严重的地表水污染现象,矿井当中含有的煤粉以及盐粉等等悬浮物,极大的影响了可持续发展的进程[1]。

2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恢复和治理

2.1对现有环境的保护

治理需要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为了能够对现有生产矿山进行监督和管理,做好监测性的工作就需要矿山产生的废渣、矿石还有废石等等进行环境的影响性评估,尽量减少因为大气的悬浮物造成的污染现象。严格的监督相关煤矿企业在废水、废液还有废气的排放方面需要达到国家的相关标准。如果是露天的开采就需要极大的进行剥离开采制度的使用,强化对一些危险性次生地质灾害的防范以及治理工作,如果出现了一些巷道,就需要做好回填工作,已经发生的次生地质灾害也需要做好更加全面的治理,这样做能够更好的对地下的水资源进行保护[2]。

2.2矿山土地的复垦以及生态建设

首先,土地的复垦技术。这项技术需要在矿区进行土地复垦的研究,因地制宜,并且按照复垦的基本条件制定出不同的方案,复垦的植被应该具有两个方面的特点,一方面是经济效益要高,另一方面是生态效益也要突出。土地的复垦能够对采空地区的环境进行治理,例如,地面的沉陷以及排土场还有闭坑露天的采伐,这些对于矿山当地环境的改善都有极大的促进性作用,还能够更好的恢复土地的完整性,强化对土地复垦工作的研究,让土地的利用率得到有效的提升,也能够让矿区的环境得到更为全面性的恢复,保持土地的良性可持续发展[3]。其次,对露天煤矿的复垦方式研究。在露天的煤矿复垦背景下需要对不同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分析,一种是农业资源的类型,例如,抚顺的西露矿,阜新海州矿等等。我国很多大型的露天煤矿都是处于东北地区或者是西北地区,这些地区的年均降水量不是非常大,但是也会有较多的蒸发,有严重的水土流失现象,极大的阻碍了生态的发展。这些地区复垦的方向基本是使用有利形势的建设用地进行水产养殖以及粮食作物的种植等等,林业用地以及娱乐场所用地也可以建设,形成一个生态工程的多种利用形式。生态在重建的过程中需要秉承一定的原则,主要是对生态环境破坏的地带进行恢复,不能出现类似的煤矿开发活动[4]。

2.3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

坚持让矿产资源的开发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并重的原则,坚持防治结合的策略,并且完善矿山环境保护体系,让管理体系能够更加有效的监督,制定环境影响和评价报告的制度。开展矿山生态的环境保护以及评价性工作,要有重点的区域还有地区,强化矿区的有效性规划以及管理,让地质灾害的评估更加有效和依法的进行。做好矿山的环境检测以及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避免在保护和治理的过程中再出现其他的灾害,对于灾害及时的预防,一旦发生分析性质,做好治理措施。矿山土地的复垦力度也需要强化,让耕地和建设用地保持平衡,大力开展造地复田的活动,让矿区的走向综合性治理的方向上,强化对废水废气的治理措施,严禁有毒的物质被排放到空气当中,强化废水中资源的有效使用[5]。

3 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对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规划治理若干重要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在上述措施之下还需要实施更为清洁性的生产策略,不断的降低污染的发生,尤其是对生产设计进行改进,能源和原材料的产出更加清洁,使用现代化的技术设备,进行综合性的治理,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的存在,提升能源的利用效率,也能够避免出现生产和服务的脱节现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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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易好华.矿山生态环境恢复的对策探讨[J].农业与技术,20xx,33(7):21.

环境治理论文9

改革开放以来,在狂热追求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忽视了对生态环境的关注,长期的投机与侥幸最终导致了无法忍受却又必须面对的环境危机。在雾霾天气逐渐成为我国广大地区常态天气的背景下,环境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并被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党的十八大提出: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将我国环境污染犯罪治理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但是环境污染犯罪的生成机制决定了其治理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律。疾风骤雨式的治理可以在短期内组织社会资源实现治理目的,但是,由于治理成本高昂以及没有考虑环境污染犯罪的成因,这种治理方式注定难以长久。环境污染犯罪的演变和发展由其基本的犯罪规律所决定,要从根本上治理环境污染,必须选择相对合理的策略进行配合,才能达到最佳的治理效果。

治理主体:政府主导与公众参与的平衡

长期以来,我国基于国家至上和国家权力无限的观念,奉行国家本位模式。其最大特点是行政机关在犯罪治理中居于垄断地位,政府是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主导力量。犯罪治理的政策主要来自于政府的政策和方针,治理策略也会随着政府政策的变化而变化。而政策往往具有相当的灵活性,这就导致治理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在政府本位的治理模式中,依附于政府政策的法律制定、执行的可预测性和稳定性不能得到保障,同样的犯罪行为随着政策的变化会导致不同的后果。由于治理政策经常变化,导致治理的效果大大降低。另外,国家本位治理模式认为对环境污染犯罪的处理是国家的事情,政府是犯罪治理的直接责任人。在环境形势恶化期间,为了维护政府的权威,树立公信力,政府往往会违背犯罪治理的基本规律,采取专项整治或治理等方式,集中投入司法资源和社会资源对环境污染犯罪进行整治,反而造成社会资源的更多滥用和浪费。

环境污染犯罪的发生涉及诸多因素,其犯罪原因是一个多层次的复杂系统。治理环境污染犯罪必须注意观察与环境污染犯罪的发生有密切联系的各种社会关系,重视对环境污染犯罪原因的控制。由于环境污染犯罪治理所涉技的因素众多,单靠政府无法应对环境污染犯罪发生的诸多因素。因此,治理环境污染犯罪应该是整个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动员整个社会力量。不论是作为社会组织管理者的政府,还是作为社会组成部分的社会团体、组织以及公民个人,都是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主体。当然,社会公众参与到环境污染犯罪治理并不是否定国家在环境污染犯罪治理中的作用,而是在强调国家的引导作用、明确政府责任的同时,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在环境污染犯罪治理中的作用,推动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主动性。在现代社会,国家并不会主动介入社会生活,传统行政法手段或刑罚手段往往只在发生了危害社会秩序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之时才对污染行为加以规制,是一种消极的被动控制。但是,环境污染具有破坏范围广治理恢复困难的特点,这就要求必须在污染之前就进行主动控制。可以说,环境污染的特殊性客观上促使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革新,这种革新反映了环境污染犯罪治理模式应该是一种以预防为前提的治理模式,转变集中表现在社会公众与政府协同合作。社会公众与政府的协作可以充分调动社会多元力量和运用多种社会控制手段,既重视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又注重事先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犯罪。

公众参与到环境污染犯罪治理中对环境污染进行非政府的控制是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发展趋势,政府和社会的协同合作应该成为新时期我国治理环境污染犯罪的基本方式。我国推动公众参与环境污染犯罪治理,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培育公众参与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意识与热情。公众参与环境污染犯罪治理最根本的问题是如何激发公众参与的意识和热情。在司法实践中,经过参与个案经验的积累,公众参与的意识和热情正逐步提高,但是,从整体上看社会公众参与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意识和热情还是难以满足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要求。为了提高社会公众参与的意识和热情,一方面可以发挥媒体的推动作用,特别是在网络化时代,媒体不仅可以提供环境污染犯罪信息、宣传环境污染犯罪的严重后果,从而激发公众参与的热情,也可以为公众参与提供良好的途径和平台;另一方面,政府应采取各种措施鼓励公众参与环境污染犯罪治理,例如,可以通过奖励的方式鼓励公众参与到环境污染犯罪治理中。

第二,建立环境污染犯罪信息公开制度。公众只有在知情的前提下才能参与,知情权是公众有效地参与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前提与基础。为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必须建立和完善犯罪信息公开制度,可以使公众了解环境污染犯罪的规律、特点,从而提高犯罪治理的有效性。犯罪信息公开也可以引起公众对环境污染犯罪问题的关注,激起强烈的社会舆论,提高公众参与犯罪预防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山。因此,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建立环境污染犯罪信息公开制度,为社会公众获取信息提供必要的保障。

第三,完善环境刑事司法制度。在环境刑事诉讼中,可以提高被害人的诉讼地位。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在我国是公诉案件,只有检察机关才有权提起刑事诉讼,对犯罪人进行起诉。但是,环境污染犯罪与其他刑事犯罪的性质显著不同,其侵害的对象具有不特定性,涉及的区域广,危害程度极大,且难以回复。因此,可以赋予被害人在环境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权。同时,环境刑事诉讼过程要符合司法民主与公开的要求,将社会公众参与到诉讼过程中,既确保社会公众分享到司法权,又有助于把公众的良知引入刑事司法,使得刑事司法更加接近公众情感,从而激发公众参与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热情。

治理体制: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环境违法行为与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不同,在性质上并无差异,但危害程度的不同就导致了法律后果和处理机制的迥异。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环境违法行为与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在处理机制上具有绝对的区别:环境违法行为由行政机关处理,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由司法机关处理。这种治理体制貌似明确,但是,由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各自形成封闭的体系,没有形成顺畅的衔接渠道,直接导致对环境领域犯罪行为的追究受阻。

在环境治理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不顺畅的主要原因在于在治理的权力分配不合理,行政权过大,制约了司法权。在司法实践中,公安部门虽然可以独立地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案件进行立案侦查。但是,由于环境污染本身的复杂性,无论是对环境污染行为、危害结果的调查,还是对因果关系的认定都不同于其他的刑事案件。由于公安机关对环境污染缺乏专业知识和收集证据的能力,导致公安机关事实上对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材料的来源主要依赖于环保部门的移送。根据《关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过程中,发现有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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