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选)环境污染论文

发布者:零点巡夜 时间:2024-8-25 21:13

(优选)环境污染论文

从小学、初中、高中到大学乃至工作,许多人都有过写论文的经历,对论文都不陌生吧,通过论文写作可以培养我们的科学研究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论文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境污染论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优选)环境污染论文

环境污染论文1

1结果

1.1调查对象的一般情况

调查对象平均年龄为(55±14)岁,最大88岁,最小21岁。女性98人(57.6%),男性72人(42.4%)。矿区村民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小学及未上过学120人(70.6%);少数民族72人(42.4%)。调查对象民族间文化程度经秩和检验,Z值为-5.554,P>0.05,差异无显着性,可认为不同民族的调查对象的文化程度无差异。性别与文化程度之间经秩和检验,Z值为-4.402,P<0.05,有显着性差异,可认为男女性别受教育程度存在差异,男性受教育程度高于女性见表1。

1.2调查对象对铅锌矿区环境污染的自我感知

调查的矿区居民对尾矿堆积、水质、耕地面积减少等直观感性的问题有明显的认识,但是对空气质量、农作物质量、植被破坏等不可直观的方面认识不足见表2。由表3可知,65.3%的调查对象认为开矿对当地的环境污染造成了较大影响。34.7%认为矿区的空气质量受到了较大影响,55.9%认为开矿对农作物产量造成的影响较小,39.4%认为对农作物的质量影响较小。矿区的河水贯穿村庄,直观可见,因此37.1%认为开矿对村里的河水造成了非常大的影响,45.8%认为影响较大。当地的饮用水采自山里的井水与泉水,45.3%认为开矿对饮用水有一些影响,原因是开矿使他们的井变干了,泉水减少了。矿区居民认为开矿对房屋安全的影响与开矿点距离自家的距离有关,距离远的居民认为没有影响,占21.1%。噪音对整个矿区影响较大,仅有5.3%认为没有影响。在治理环境污染问题上,62.4%的矿区居民自感自己和家人不能避免环境污染带来的危害,仅有17.1%认为自己村能治理好环境污染,见表4。

1.3调查对象认为矿业开采对健康影响的自我感知

调查发现,58.8%的调查对象自感开矿活动对村民的健康有影响,48.2%认为开矿对家人健康有影响,21.2%认为开矿对下一代的智力产生了影响,见表5。调查对象自我报告了最近十年来的患病种类,患病例数集中在关节骨骼类疾病、肠胃疾病和心脑血管疾病,见表6。将性别做卡方检验获知P>0.05,差异无显着性,可认为不同性别调查对象的患病种类之间无差异。

1.4对矿业开采引起的环境污染与健康危害之间关联情况的认知

调查发现,77.1%的矿区居民有家庭成员参与过采矿,自我报告的患病率为66.5%。对被调查对象家人是否参与过采矿同患病情况进行卡方检验,P>0.05,差异无显着性,可认为是否参与采矿与患病之间无差异,见表7。自我报告的高患病率与调查对象自我报告的准确度以及认知能力有关,是否与矿区居民长期居住于该矿区,长期处于矿区污染环境有关,有待进一步调查。分析矿区居民自认为的患病原因可知,仅有17.6%的居民认为自身患病的原因与矿区的环境有关。但据前期在当地的研究可知,该矿区内的居民生活环境存在一定的Hg、Pb、Cd、As等重金属污染,当地存在着较高环境重金属暴露的非致癌和致癌风险,见表8。

2结论

2.1矿区居民对矿业开采对环境污染的影响认知不足

湘西凤凰铅锌矿有70多年开采历史,在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粉尘、废水、裸露的岩矿、废石及尾矿围绕着农田村落随处排放或堆放。65.3%的调查对象认为开矿对当地的环境污染造成了较大影响,但是对矿业开采引起的不同环境污染问题的影响程度认知不足。据调查显示,矿区居民对于河水水质、噪声、地质灾害等直观感性的问题有明显的认识,但是对土壤污染、粮食产量、农作物质量、空气质量等方面感官不能感知的问题认识不足。但姬艳芳等既往对该地区的调查发现,由于原铅锌矿选矿厂和矿井里排除的废水已不同程度地污染了矿区附近大部分农田,致使当地种植的稻谷、蔬菜中镉、铅、锌、汞等超过卫生部《食品卫生标准》的相关限制,其中以Cd污染最为突出,其次为Zn、Hg、As和Pb,分别为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值的9.0、2.7、2.6、1.6和1.1倍。可见,矿区的居民对环境污染的认识不全面具体,对于感官能感受到的污染认识较高,而对于感官不能感知的污染缺乏认识。从而增加了当地矿区居民通过饮食、呼吸等途径的重金属暴露致癌风险与非致癌风险。

2.2矿业开采引起的环境污染对矿区居民造成一定的健康风险

矿产资源的开发带动了茨岩镇的经济发展,但是矿区,尤其是少数民族聚居的文化程度较低的凤村矿区居民对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铅锌矿产资源开发必然引起以铅锌为主的重金属对矿区环境的释放迁移,随着矿产开采年限的增加,矿山环境重金属污染将越来越严重。本次调查发现,58.8%的调查对象自感开矿活动对村民的健康有影响。当地77.1%的矿区居民有家庭成员参与过采矿,自我报告的患病率为66.5%,自我报告的疾病集中于关节骨骼类疾病、肠胃疾病和心脑血管疾病,占累计报告人数的'74.4%。虽经统计学检验得知参加采矿与否和患病状况之间无相关性,但大量研究表明重金属对机体的影响是全身性的和多系统的,主要表现在对神经系统、血液系统、心血管系统、骨骼系统等终生性的伤害上。矿区居民自我报告的病种症状与典型的重金属中毒症状相符,但仅有17.6%的居民认为自身患病的原因与矿区的环境有关。

2.3提高当地居民对环境污染的认知和自我保护行为

矿区居民缺乏环保意识以及当地环保无序行为导致了当地环境污染的发生,使当地的矿区居民存在较大的健康风险。要从根本上改善环境,防止环境恶化,就必须加强对矿区居民的重金属污染防治宣传教育,提高矿区居民的环保意识,使当地的重金属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呈现出群策群力的局面。调查显示,在环境污染治理上,49.4%认为该村自己无法治理好环境污染问题,并且62.4%的村民认为自己及家人无法避免环境污染带来的危害。显然,当地有关部门在重金属污染问题上健康干预教育力度不够,还未认识到环境因素对健康影响的发生、发展规律,也没有为消除和改善不利的环境因素提出卫生要求和预防措施有关。针对官寨村是少数民族地区,受文化教育程度低的特点,当地有关部门一方面可以举办各种重金属污染类的宣讲会,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矿区居民广泛宣传环境恶化给人类带来的各种危害,强调环境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居民对环境污染问题的认识;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各种宣传媒体进行健康教育,用矿区居民容易接受的形式向矿区居民灌输健康与环境的依存观念,激发大家的责任感和参与环保意识,提高矿区居民的自我保护意识。

环境污染论文2

一、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在试点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环境污染导致人身、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据此规定,有关环境污染保险赔偿纠纷也应当适用该规定。但是企业环境污染保险主要存在两种:一种是针对突发性污染事故,一种是针对渐发性污染事故。由于渐发性污染事故对人身、财产的损害需要经过很长时间才能显现,一旦经过保险承保期间,受害人只能向污染企业主张,而使损害往往难以得到完全赔偿,同时这也使保险公司在某种程度上逃避保险责任,导致企业污染风险未能转嫁,使其投保不积极。

二、解决企业污染保险在试点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以强制责任保险为原则,任意责任保险为补充

相较于我国现存的一般保险,企业污染环境保险有其特殊性:它是以环境污染事故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为保险标的、受益人只有在污染事故发生之后才能特定化。世界各国都根据本国国情探索出适合自己的保险模式,我国的保险模式也必须建立在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现实基础之上,建立中国特色的企业环境污染保险模式。由于一般性投保以及保险合同双方是建立在平等基础之上的,遵循“契约自由”精神,而基于公共利益考量因素产生的企业环境污染保险需要国家正符介入。综合企业规模及发展、企业的社会责任社会以及公共利益,对于国家规定的高危污染行业(危险化学、煤钢、重金属等)的企业实行强制责任保险(例如广东省《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而对于其他的污染不太严重且规模较小的实行自愿原则,即任意保险制度。

(二)培养环境污染保险有关的专业性人才,提高专业技术

在环境污染保险的全过程都需要专业的人才的参与。首先,投保之前需要专业人才对企业环境污染的风险进行综合评估,这是保险公司是否愿意承保(自愿保险企业)的基础,也是确定保险费率和承包范围的基础。其次,由于这种保险是将企业的污染风险专业给保险公司,因此保险公司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在承保期间必然要对企业的排污设施和生产流程进行必要监督,这也需要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才能完成。最后,投保企业一旦出现污染事故,对于污染事故的原因、损失范围的认定也需要专业人员的介入,毕竟这关系到受损害第三人的赔偿问题和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的`多少问题。而目前我国关于这方面的专业人才难以满足当下和未来的需求,因此,应该加快培养这方面的技术型人才。

(三)分类计算保险索赔时效,以平衡各方利益

诉讼时效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利益的保护,一方面有利于督促损害方及时行使权力,保护其受损利益;另一方面,一旦诉讼时效经过,免除侵害方的责任。而企业环境污染保险亦如此,但是根据我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66条和企业环境污染保险有关规定,针对渐发性污染损害,难以使受损方利益得以保护。因为渐发性污染损害的潜伏期较长,损害后果在很长时间之后才能发生,这就使得一旦污染事故超过保险公司承保期限,就不再承担责任。对于受损方来说,由于只能向造成污染事故的企业主张赔偿,就很可能其损害得不到完全赔偿。而对于投保企业来说,由于其支付了较高的保险费,最后企业污染风险却得不到转移,使得它们降低投保的积极性,更有甚者,企业由于最终自担损害结果,导致企业的破产解散。因此,为了平衡三方之间的利益,有必要针对渐发性环境污染保险的诉讼时效作出特殊性规定,可以参照美国的“日落条款”,补充规定承保期限到期或保单失效后10年内,发生承保范围内事项时,受损害方仍可直接向保险公司主张损害赔偿。

环境污染论文3

一、信息不对称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一)逆向选择、柠檬市场与保险公司承保意愿不足

事前的信息不对称会导致逆向选择问题。逆向选择的存在使得市场价格不能真实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导致市场资源配置的低效率。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中,保险人和污染企业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污染企业对其自身的环境风险状况拥有的信息多于保险人。如果保险人无法进行有效的风险识别和评估、细分市场,就无法制定出真实反映投保人风险状况的费率,市场就会缺乏效率。逆向选择最终导致柠檬市场的出现。由于信息不对称、保险公司细分市场和差别定价能力不足等原因,保险公司采取平均定价法,导致环境污染风险低或者风险控制有效的企业退出保险市场,而高环境污染风险企业则积极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致使保险市场失败。由于逆向选择和柠檬市场问题破坏了保险风险分担和大数法则的运用,保险公司出于自身经济利益不愿承保柠檬市场中的高环境污染风险企业。

(二)有限理性、机会主义与污染企业投保意愿不足

西蒙(1947)认为行为人是有限理性的,决策者不可能掌握全部信息,因此不能做出完全理性的决策。作为微观经济活动主体的'企业是有限理性的,由于环境污染损害的突发性和影响的渐进性,污染企业有时并不能充分意识到环境污染损害后果的严重性以及经济和社会影响。污染企业不能完全意识到环境风险管理的必要性,降低了其投保意愿。投机性和逐利性使得机会主义盛行,降低了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意愿。企业存在侥幸心理,认为环境污染事故是小概率事件,几乎不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而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就成为一种额外的成本,出于逐利本性,企业很少自愿投保。

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效率与公平的权衡

(一)责任保险市场失灵与政府监管

市场机制本身不具备实现社会目标的功能,当存在信息不对称和外部效应时会造成市场的失灵,使市场机制在环境污染和保护等特定领域难以发挥作用,导致保险资源配置的低效率。政府把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定为强制保险,作为一种经济干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有效需求和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发挥了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

(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与维护社会公平

除了发挥政府的经济职能外,实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另外一个重要出发点是它能起到维护社会公平、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作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它不仅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降低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概率从而实现环境保护的目标,而且能在污染事故发生时充分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缓解社会矛盾。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强化了这种对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的保障。

(三)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是效率和公平的和谐统一

政府出于自身经济职能以及维护社会公平的考虑,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利用政府权力予以强制,一方面,采取监管方式是针对责任保险市场失灵情况下基于公平角度的必要干预手段;另一方面,采取保险的方式是继续发挥市场“无形之手”有效率一面的重要手段。在涉及社会公平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领域,政府采取强制保险的方式体现了效率与公平并重的科学监管理念。

环境污染论文4

几年的化学教学加上自己平时的所见所想,化学对我们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特别是化学与环境污染方面对我的触动更大。以前水还是清澈见底的,大人们还可以在池塘里洗衣服,小孩则是可以在池塘里洗澡玩耍没。可是现在的池塘呢,不是干涸就是污水,惨不忍睹。我在想,我一定要让我的学生学会化学,学懂化学,不再让化学伤害到我们可爱的家园。

第一个方面是化学与大气污染,大气污染主要是大气中的化学污染物,这些污染物有很多的种类,其中对人体的危害的污染物有几十种,我国的大气污染属于煤炭型污染,主要的污染物是烟尘和二氧化硫,此外,还有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等。这些污染物主要通过呼吸道进入人体内,不经过肝脏的解毒作用,直接由血液运输到全身。所以,大气的化学性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很大。这种危害可以分为慢性中毒、急性中毒和致癌作用三种。其中慢性中毒最为可怕,通过人体慢慢的富集作用,一旦达到临界点,那么人体所受到的伤害非常大,科学研究表明,城市大气的化学性污染是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和支气管哮喘等疾病的重要诱因。急性中毒在工厂大量排放有害气体并且无风、多雾时,大气中的化学污染物不易散开,就会使人急性中毒。例如1961年,日本四日市的三家石油化工企业,因为不断地大量排放二氧化硫

等化学性污染物,再加上无风的天气,致使当地居民哮喘大发生,后来,当地的这种大气污染得到了治理,哮喘病的发病率也随着降低了。

针对这种对人体的污染现象,我认为我们要发扬绿色化学的'精神,绿色化学又称绿色技术、环境无害化学、环境友好化学、清洁化学。绿色化学即是用化学及其它技术和方法去减少或消除那些对人类健康、社区安全、生态环境有害的原料、催化剂、溶剂、试剂、产物、副产物等的使用和产生。建立绿色化学的根本目的是从节约资源和防止污染的观点出发,重新审视和改革传统化学,从而使我们对环境的治理可以从治标转向治本。为此,工业、农业、日常生活等采用无毒、无害并可循环使用的物料,化学反应的绿色化,是从“本”治理环境污染的重要途径。在这一领域工作中,我的想法就是从根本上断绝污染源,这样才能有效的防治环境污染,才能从根本上防治污染对人体的危害。 第二个方面是化学与水污染对人体的危害,河流,湖泊等水体被污染后,对人体健康会造成严重的危害,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饮用污染的水和食用污水中的生物,能使人中毒,甚至死亡。例如,1956年,日本熊本县的水俣湾地区出现了一些病因不明的患者。患者有痉挛、麻痹、运动失调、语言和听力发生障碍等症状,最后因无法治疗而痛苦地死去,人们称这种怪病为水俣病。科学家们后来研究清楚了这种病是由当地含Hg的工业废水造成的。Hg转化成甲基汞后,富集在鱼、虾和贝类的体内,人们如果长期食用这些鱼、虾和贝类,甲基汞就会引起以脑细胞损伤为主的慢性甲基汞中毒。孕妇体内的甲基汞,甚至能使患儿发育不良、智能低下和四肢变形。第二,被人畜粪便和生活垃圾污染了的水体,能够引起病毒性肝炎、细菌性痢疾等传染病,以及血吸虫病等寄生虫疾病。第三,一些具有致癌作用的化学物质,如砷 (As)、铬(Cr)、苯胺等污染水体后,可以在水体中的悬浮物、底泥和水生生物体内蓄积。长期饮用这样的污水,容易诱发癌症。

水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基础,我们生活的处处都离不开水,针对水污染这种现象,如果要我来防治水污染,我会首先治理水源头,因为水污染是从上到下的,源头被污染,那么下方自然跟着被污染,而源头的治理就是一些生活或者生产垃圾,污水的排放,这自然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关闭一些污染严重的企业,加强对群众的环境污染的思想教育,这样才能杜绝源头的水污染;其次就是对水源的治理,要定期消毒,保护好水源。 第三个方面就是固体废弃物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固体废弃物是指人类在生产和生活中丢弃的固体物质,如采矿业的废石,工业的废渣,废弃的塑料制品以及生活垃圾。应当认识到,固体废弃物只是在某一过程或某一方面没有使用价值,实际上往往可以作为另一生产过程的原料被利用,因此,固体废弃物又叫“放在错误地点的原料”。但是,这些“放在错误地点的原料”,往往含有多种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如果不及时加以利用,长期堆放,越积越多,就会污染生态环境,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针对固体废弃物的污染,我们应该及时的加以利用,生产部门应该提前告知群众这些固体废弃物的危害,当然政府部门应该加强问责制,要精确代个人,具体谁负责这件事,那么要是出了事就得负责任,这样才能震慑企业,使其约束一些污染行为。 当今社会,我们强调可持续发展,当今,可持续发展观是世人普遍认同的发展观。它强调人口、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的协调发展,既要发展经济,又要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使子孙后代能永续发展。绿色化学正是基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可持续发展理论。在1984年,美国环保局(EPA)提出“废物最小化”,这是绿色化学的最初思想。化学这门学科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将来要从事环境治理的工作,就需要不断地去了解化学,了解事物内部发展规律,从根本上杜绝环境污染,这样对我们人类就是最好的回报,对大自然也是一份满意的回应。

最后,我希望人人都能够有保护环境的意识,虽然我们在行动上的作用微不足道,但是拥有一颗保护环境的心才是最好的结果,每天看看那些环境污染的报道,这样我们自己的内心也会有些许的共鸣,才能在内心给自己下一个保护环境的意识。

环境污染论文5

一、市场失灵导致环境污染加剧

环境问题的市场失灵来源于环境资源的价格过低,使得市场机制无法形成资源的有效配置,导致资源的过度开发和利用,最终造成环境污染。市场失灵的原因主要包括外部性和公共品。

如果一个人的行为使其他人承担了成本却没有给予补偿,就是负的外部性。国际贸易使得外部性发生转移,发达国家通过进口资源出口废弃物,将外部性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使得发展中国家的居民称为其他国家外部性的承担者,一定会对该国的环境造成极大的伤害。外部性影响资源的有效配置,惬意在行使决策的时候,都是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不惜以破坏环境为代价,私人成本高于社会成本,而又不需要对成本进行补偿,因此企业的产量会高于社会的最优产量,同时形成过度的产品,因此负的外部性是造成过度开发的原因之一。

公共品有两个性质,一是非竞争性,二是非排他性。这就决定了公共物品在作为私人供给时,任何人都不能享受自己投入所产生的收益,因此不能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公共品的价格不是由市场决定的,也不能交易。环境也是一种公共品,不能交换,也不能定价。国家对自身所造成的污染不承担后果,对环境的好处也不需要支付,所以就没有保护环境的动力,只能单纯的靠鼓励机制来刺激环境的保护。

二、关于促进贸易与环境和谐发展的建议

1、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制定我们当前应该按照国际的标准,制定并完善我国的环保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为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措施体制,建立绿色卫生检疫制度等,鼓励保护环境的民间组织的活动,积极的调整贸易与环境的关系,通过税收约束企业的破坏环境的行为,同时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减少市场失灵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2、完善环境经济核算体系环境的成本是不容忽视的,在衡量一国的经济实力时,应该加入环境的衡量尺度,环境成本对产品价格的影响是越来越大的,如果将环境成本内部化,可以消弱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优势,可以减少资源浪费,也有利于企业的国际形象。人们对于绿色环保的意识也日益增强,逐步完善环境保护体制。

3、调整出口结构,发展绿色贸易对于高污染的产品,应该禁止进口,为了不影响经济的`发展,我们应该调整出口结构,由原材料的出口转变为通过附加值来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同时大力发展绿色贸易,包括绿色产品的创新和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贸易结构,鼓励开展环保产业的国际贸易,为经济的稳定发展提供基石。

4、推广环境标准体系鉴于我国的环境标准与发达国家的环境标准相差甚远,为了改善中国的生态环境,应该完善环境标准。各企业机构应该试试建立统一的环境标准体系,减少环境污染,充分利用和分配资源,同时消除贸易壁垒,促进世界贸易的发展,同时要增强公民的环保意识,相辅相成的达到绿色经济的发展。

5、进一步完善可持续发展战略要认真落实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认真考虑进口产品对我国生态环境的影响,防止有害污染物进入国家,加强检察检疫力度,严格遵守有关国际环保公约的条款。

三、结论

环境保护与国际贸易的关系对我国来说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两者互相制约又互相影响。发展中国家污染密集型产品与资源密集型产品的贸易发达,是负外部性的体现,从而导致了环境的污染。忽视环境成本造成的成本外部化也导致环境的污染。协调环境污染与国际贸易的管辖关键在于将环境成本内部化,使得产品的价格能真实的反映社会成本,从而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应该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完善法律法规、调整贸易结构、发展绿色贸易以及提高环境标准等途径,实现贸易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环境污染论文6

环境质量与经济増长之间的冲突己受到普遍关注,国外学者就经济増长与环境之间的关系问题进行了不少研究。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有格罗斯曼和克鲁斯尔(GomanandKueger提出的环境库兹涅茨倒U型曲线,他们假设在没有环境政策干预的前提下,一国的污染水平随经济増长呈先恶化后改善的趋势。此外还有由皮哲斯和艾博斯尔(peZZeyand〇Pch〇〇r提出的N型关系,该理论认为从长期来看,倒U型曲线不能很好地解释经济发展与环境之间的后阶段关系: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后,环境压力随着收入的提高而降低,但当收入再提高到一定阶段后,环境压力又会随着收入的提高而増加。

国内学者对经济増长与环境质量之间的关系也做了许多研究。例如,李善同等分析了贸易自由化对我国环境产生的影响,认为増长效应是污染増加的主要原因,贸易自由化不会导致我国环境的迅速恶化。党玉婷等则运用格罗斯曼和克鲁斯尔(GosmanandKuger的分析方法,对我国对外贸易环境进行了研究,提出现阶段进出口贸易从总体上看使得我国生态环境恶化。李智等利用五类环境质量指标的时间序列数据,对环境污染与经济増长的关系进行了对比分析,结果表明我国正处于环境污染与经济増长相矛盾的阶段,人均GDP的増加并未自动解决我国的环境问题,而产业结构调整与技术进步则对环境库兹涅茨曲线起着重要作用。

GDI以年均9.8%的速度増长,在全球金融危机全面爆发的20xx年我国对外贸易依存度仍接近60%。出口导向带动经济増长的战略,是基于我国资源较为充裕、劳动力价格水平较低及环境标准较低等现实条件而制定的战略,并由此形成了如能源、纺织、金属制品及化工产品与产业的国际比较优势。为了加速经济増长,政府在制定产业发展政策时,更倾向于引导企业发展这一类具有国际比较优势的产业。然而,对外贸易和经济増长离不开对资源和环境的消耗,同时环境承载能力的有限又使得环境污染日益加剧,使中国的环境质量面临巨大压力。从现实看,中国经济的快速増长是以资源和环境的快速损耗为代价的,而对外贸易是推动中国经济増长的最为主要的驱动力之一,在分析中国经济増长中环境污染的路径选择时有必要引入对外贸易这一因素。

基于既有理论和研究现状,本文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选取三类具有代表性的污染物排放指标,分析我国1990—20xx年间对外贸易、经济増长与环境污染之间的关系,以期为我国进一步优化贸易商品结构,保持经济快速増长,减少环境压力和资源浪费起到参考作用。

二研究数据与方法

目前,测度环境质量的指标主要有三种:污染物集中度、污染物排放量和资源开采量。鉴于数据的连续性与可得性,本文主要选取工业废水排放量、工业废气排放量和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三类指标;其中工业废气排放量主要选取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烟尘排放量和粉尘排放量这三类指标,并将其求和得出结果。样本区间是我国1990—20xx年的年度数据,主要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xx》相关各期和中国统计局网站的统计数据计算整理得出。出于分析的需要,对数据进行了以下几方面的处理:

首先,为了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将商品进出口总额用当年的平均汇率换算为以人民币为单位(亿元)的进出口总值。其次,为消除价格因素影响,用消费价格指数把商品进出口总额和人均GDP换算为以1990年不变价格计算的数值。

第三,为减少数据的不平稳,对各变量进行了取对数变换,其度量单位及表示符号为了反映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増长与环境污染路径演化的相互关系,本文以库兹涅茨理论为基础构建方程,并主要运用基于VAR模型的广义脉冲响应函数法和方差分解法建立相应的经济计量模型进行分析,所使用的软件为EVwS0

三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相互关系实证分析

1描述性分析样本数据

进入1990年代以来,我国的对外贸易和经济増长都有巨大发展。1990—20xx年,我国GDP从18718亿元増长到300670亿元,进出口总额从5560亿元増长到178671亿元,20xx年数值分别是1990年的16倍和32倍。进入21世纪后,对外贸易发展得更为迅猛,外贸依存度由20xx年的40.1%増加到20xx年的59.4%,其中20xx年达到峰值66.3%,与20xx年相比増长了近27个百分点。但是,在对外贸易和经济増长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国的环境污染呈现出加剧的趋势,一些出口企业的工业废水排放量、废气排放量和固体废物排放量不断増多,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2计量模型

根据库兹涅茨曲线理论,本文首先构建了三类环境污染物排放量与人均GDI关系的模型,分析环境污染与经济増长之间的关系;然后将商品进出口总额纳入模型,在库兹涅茨曲线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对外贸易对我国环境质量的影响,以确定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増长中环境污染的路径演化关系。变量的系数估计值及其显著性水平表明(表2)全国工业废水排放量与人均〔DP之间不存在倒U型关系,而呈现出正U型关系,目前情况类似于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左半段,将会呈现继续上升的趋势,废水污染会随着经济的増长进一步恶化;而工业废气和固体物排放与人均GDP之间存在倒U型关系,说明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假说在某几类污染物排放中成立。但是这两条曲线的拟合优度分别只有039和045拟合效果不理想。从数据上看,工业废气和固体废物排放与人均GDP之间的关系呈不稳定的波动趋势(图1)而从倒U型分析,随着人均GDP的提高,其排放量并不显著提高,但这并不能充分说明我国工业废气和固体废物排放情况己得到了有效控制,且由于污染控制等机制方面存在不足,它们仍有可能随经济的増长而上升。总体而言,该模型中各类环境污染指标与人均GDP回归曲线的.拟合程度不高,说明污染与经济増长并不仅仅符合单极值点的二次曲线,有可能存在N型或倒N型等其他更复杂的情况。

模型(2)的估计结果表明(表3)总体而言,曲线的拟合效果要好于模型(1)且通过了F检验,其中两类污染物排放(工业废气和工业固体物)和人均CDP之间存在倒L型关系,显示对外贸易对我国各类环境污染指标的影响作用不同,对外贸易总量的増加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我国工业固体废物排放的压力,而使工业废气排放量増多,这就影响了曲线的斜率和拐点的位置,増加了越过环境库兹涅茨曲线顶点的难度,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其原因可能是对外贸易不仅通过増加国内生产总值对环境产生影响,还会通过如环境贸易壁垒和传统污染型产业向我国转移引起的结构效应等因素对环境产生影响,使环境成本转向我国。另外,该模型中,工业废气排放模型的拟合优度较低,说明工业废气的排放量可能还受到模型未考虑的其他变量所影响,其它形状的曲线可能更符合工业废气排放量的实际情况。

3单位根检验

基于以上构建的反映对外贸易、经济増长与我国环境污染关系的计量模型,为进一步讨论其间的长期和短期动态关系,本文采用基于VAR模型协整检验、广义脉冲响应函数法和方差分解法建立的相应经济计量模型进行分析。在分别检验我国对外贸易、经济増长和三类污染物排放指标的协整关系之前,需要检查各变量的平稳性,否则可能出现伪回归错误。因此,采用ADI方法检验序列的平稳性,检验结果表明,经过一阶差分后,每个序列都是平稳的(表4)它们都是一阶单整序列4协整检验根据协整的定义,如果变量是同阶非平稳单整序列,那么其线性组合可能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关系(卩协整关系)它反映了所研究的变量间存在的一种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本文运用JOasen及大似然估计法,根据ac信息准则和s准则,协整检验的结果之间在迹检验中通过了5%临界值检验,表明其存在协整关系。

(1)对外贸易、经济增长与工业废气的排放图2与表6及表7第一列反映了在对外贸易和经济増长的一个标准差新息的冲击下,工业废气排放产生的脉冲响应函数图。当在本期给人均GDP一个冲击后,在前二期存在一个正响应,然后逐渐下降,到第4期到达一个最大负响应;随后又变为正响应,第7期后收敛。这表明随着人均GDP的増加,在前期会増加工业废气的排放量,随后废气污染会下降,呈现出波动现象,但波动幅度减小,波动时间増长。当在本期给对外贸易一个冲击后,在前三期存在负响应,第2期最大,随后变成正响应,到第5期最大,随后收敛变为负。这表明随着对外贸易的増加,在前期会减少工业废气的排放量,随着时间的推移,对环境污染的影响呈现出波动性,但波动幅度减小,波动时间増长。

济增长与工业废水的排放图2与表6及表7第二列说明,当在本期给人均GDP—个冲击后,从第2期开始一直存在负响应,第3期是一个最大负响应,直到第8期变为正响应后收敛。这表明随着人均(G〕P的增加,工业废水的排放量会随之减少,随时间推移废水污染又会增加,呈现出波动性。在本期给对外贸易一个冲击后,在前六期存在正响应,第2期最大,到第7期变成负响应,随后又变为正。这表明随着对外贸易的增加,在前期会增加工业废水的排放量,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工业废水的排放量会减少,呈现出波动性,但波动幅度减小,波动时间缩短。从脉冲响应效果可以看出,在经济增长和对外贸易的冲击下,工业废水排放所呈现出的变化与前面的计量模型分析正好相符。

(3)对外贸易、经济增长与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放

第三列反映了在对外贸易和经济增长的一个标准差新息的冲击下,工业固体废物排放产生的脉冲响应函数的变化。当在本期给人均GDP—个冲击后,在前三期存在负响应,到第3期是一个最大值,随后又变为正响应,第5期后收敛直至第9期为负。这表明随着人均GDP的增加,在前期会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放量,随后固体废物污染会增加,呈现出波动性,但波动幅度减小。当在本期给对外贸易一个冲击后,在前二期存在正响应,第3期开始为负并持续至第7期,第9期开始又为负,这表明随着对外贸易的增加,在前期会增加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放量,随后则会减少,其对工业固体废物排放的影响随时间的推移呈现出波动性,但波动幅度减小,波动时间缩短。

环境污染论文7

1.建立装置停工、开工及检修期间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的方法及步骤

由检修装置所属单位的专业职能部门对装置停车、检修、开车各阶段作业过程进行环境因素识别,根据环境因素评价准则从法律、污染、能源消耗和企业形象四个方面对环境影响进行打分,若一项被评价为 “3”等级的,或者四项相加得分大于等于7的,则该环境因素被判定为重要环境因素,被判定为重要环境因素要制定控制措施,判定环境影响依据《环境影响严重性评价准则》进行。

检修装置所在单位根据表一评估结果,制定重要环境因素控制措施、落实责任人并填写燕山石化公司重要环境因素控制汇总表上报燕化公司环境保护部.

2 建立装置停工、开工及检修期间的环保管理流程

2.1 确定装置停工、开工及检修期间环保监控重点

由燕山石化公司环境保护部根据大检修计划安排,结合检修装置、生产设备设施、“三废”排放情况及各二级单位申报情况,将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的生产装置、设备设施列为环保监控重点,,采用环保控制技术,达到最大程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2装置停工阶段环保技术要求

2.2.1 装置停工前的准备工作

环保装置、设备设施的开、停工应纳入生产装置停工、开车方案中,做到环保装置、设施设备先于生产装置开车、后于生产装置停车。

生产装置停工前制定详细的停工方案,在方案中细化、确定吹扫流程、污染物排放时间、排放去向及明确相应的环保措施。其停工方案需由二级单位环保管理部门审查签署意见,电子版报公司环境保护部备案。

停工、开车方案(操作法或操作规程)分阶段(退料、吹扫、置换、开车等阶段)进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制定措施、落实责任人,实行分级控制。

2.2.2装置停工环保要求

装置停工退料时,必须将塔、容器、换热器、机泵等物料全部退净,能返回贮罐的一律送回原贮罐,不能返回的要放入地下罐、事故罐或其它密闭容器,做到不留死角。管线、阀门中残存少量物料应全部用小容器承接回收,不得直接排至地面。

停工时设备冲洗水的排放要按计划进行,做到有序排污、有效处理。低浓度的冲洗水经监测分析合格,由二级单位环保管理部门确认后,送污水处理场处理。 高浓度的溶剂冲洗水(含氨、含硫、碱渣及其它溶剂水)或物料冲洗水应全部引入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或送往污水处理场高浓度污水储罐(污水池)储存,禁止将高浓度污水稀释后排往污水处理场。换热介质为酸性的换热器及其它设备产生的各种废液要妥善处理,不得排入天然河道。废酸水、废碱水经中和处理,监测合格后,并经二级单位环保管理部门确认后才能排放。

检修装置集中排放高浓度污水前与下游污水输送、处理单位联系,避免造成对污水场的冲击。装置停工吹扫,吹扫汽(气)相应进入火炬或冷凝系统,禁止含有有机废气、恶臭气体的气体直排大气。对脱硫装置塔、容器等设备在吹扫前均需使用除臭的高效工业污水处理剂进行处理;氨系统原则上应采用水吸收的方法,防止氨气直接排入大气,避免恶臭气及氨气污染扰民。

硫磺装置停工吹扫前,应先做好酸性气平衡,严格控制酸性气放火炬。含氨、含硫气体(以下简称酸性气)放火炬时,应与其它停工装置火炬分开,避免使用同1个火炬导致酸性气体燃烧不完全,造成大气污染,同时火炬必须配烧足够的瓦斯。

2.3装置开工阶段环保要求

生产装置在进料前应认真检查有关设备的出料阀、倒淋阀、取样口等是否关闭,防止发生跑料事故。系统进料时,应将置换出来的废气排入火炬烧掉,并配烧足够可燃气或瓦斯,或用冷冻、吸附、洗涤等办法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大气。

燕山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根据生产装置开工安排,及早驯化污泥,做好接纳开工期间高、低浓度污水的准备,确保不造成对污水处理系统的冲击。

2.4 装置检修阶段环保技术管理

检修作业应进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制定控制措施、落实责任人,实行分级控制。

修期间生产装置所在单位需加强巡回检查工作,特别是对存有物料的贮罐要作为巡检重点,按时记录各物料贮罐的液位,防止发生跑、冒、串料现象。

检修装置的设备及管线清理出的工业废渣(如聚合物、油泥、罐底泥等),应及时运出检修现场,属于危险废物的,执行燕山石化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要求,禁止违法转移。检修装置储罐、隔油池及循环水场清理出来的含水油泥、污泥应进行无害化、干化处理。可能造成清净下水系统污染的设备应送到指定地点清洗,防止污染雨排系统。退役的含有污染物的设备或物资,在外委处置前应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违法转移。

装置检修期间,应同时对装置的雨排系统、废水池和排污管网进行检维修。预处理设施和污水处理场要提前按质完成检修,以便为生产装置检修后开车创造条件。消音、减震、除尘、脱硫等设施要在开车前完成检修,恢复正常工作状态。装置和管线检修完成后,要试压消漏,确保开车进料时不发生跑料事故。

2.5建立装置停工、检修、开车阶段环保管理临时要求

2.5.1 装置停工、检修、开车阶段环保监察

燕山石化公司环境保护部每周组织1次检修及相关单位环保负责人例会,协调、解决二级单位存在的环保问题。检修装置所在单位及相关单位环保负责人应按时参加周例会,总结本周环保工作,提出下周工作重点和存在的'问题。

燕山石化公司级环保监察,应制定环保监察计划,环保监察人员按照环保监察计划进行监察,监察结果根据监察内容的不同分别记录在《燕山石化公司检修装置环保监察表》和《燕山石化公司检修环保管理控制监察表》。监察人员监察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上报公司环境保护部。

检修装置所在单位环保管理人员每日不少于2次对检修装置进行环保监察,将监察结果记录在环保监察记录上。

2.5.2装置大检修废物回收利用的要求

生产装置停工前,应保证地下罐、事故罐、贮罐有足够的空间,或联系槽车、桶等必备物资,做好承接死角物料准备。装置停工退料时,必须将塔、容器、换热器、机泵等物料全部退净,能返回贮罐的一律送回原贮罐,不能返回的要放入地下罐、事故罐或其他密闭容器,做到不留死角。管线、阀门中残存少量物料必须全部用小容器承接回收,不得直接排至地面。用槽车、桶等临时方法回收的物料原则上返回到具有相应回收、处理能力的装置或设施处置。设备检修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设备拆解过程的残余物料落地。

检修期间产生的废物,厂家能够回收利用的,应在物资采购合同中明确由厂家进行回收利用。

2.5.3装置停工、检修、开车阶段环境监测

装置检修单位根据检修计划,结合“三废”排放特点,提出检修环保临时监测计划,装置停车检修7日前,上报公司环境保护部。监测计划包括监测项目、频次、监测部位,计划排放时间等内容。

结论

通过建立了生产装置停工、开工及检修期间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的方法及步骤,规范了装置大检修各阶段的环保行为,实现了预防环境污染的目标.

参考文献:

[1]燕山石化公司环境保护制度

[2]20xx年大检修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环境污染论文8

人在自然环境中,处于较为关键的位置,因为他们在实质上属于环境的产物,在另一个角度上来讲,他们又能对环境进行改造。 人类在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过程中,负有保护环境的责任。

1 海洋工程中环境污染的定义、特点和形成途径

海洋是人类生存环境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人类存在的重要资源,与人类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对人类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意义。 关于海洋工程中环境污染的定义一直没有明确的定义,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 海洋环境污染损害,是指直接或间接的把能量或者物质引入海洋环境,产生损害海洋生物资源、妨害渔业和海上其他合法活动、危害人体健康、减损环境质量和损害海水使用素质和减损等有害影响。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定义却不尽相同,产生这个问题的原因可能是由于概念比较抽象,缺乏可操作性,故在海洋工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亟待解决,是其得以治理的基本前提。

海洋工程污染兼具破坏性和开发性,此外,海洋污染的持续性较强,污染物不易分解和溶解且很难转移出去,随着时间的积累,会越来越多,对人类造成威胁。 一些海洋工程的初期带来的危害较小,不易被发现,但一旦发现,治理费用较大,故其还具有潜在性、危害大和防治难等特点。

海洋工程污染环境的途径很多:工程建设中,使用建筑材料以及产生的废料未及时处理,日常运行产生的污水等;进行海底隧道修建或是海洋矿产资源开发等相关修建时地质勘探产生的污染;海洋石油勘探开发造成的事故污染;石油勘探过程中的钻探泥浆的排放等都成为了海洋污染的源头。 对海洋污染的强烈制止成为了海洋开发的.时代主题,对环境防治法律制度的完善显得迫在眉睫。

2 海洋工程中环境防治法律制度的完善

为保护海洋环境,促进海洋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国家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以管理和规范包括海洋工程一系列的海洋开发活动。但由于个别的条例颁布时间过长,有些已不能适用,有些规定又与现在的条例内容冲突、重叠或交叉 ,故法律制度亟待完善。

2.1 以科学界定海洋工程的定义为基础, 实现对环境防治法律制度的完善。 前面提到,对于海洋工程环境污染的定义一直未有明确的定义,而其基本的科学内涵 ,是污染防治得以实施的基本保障。 笔者认为,想做到对海洋工程环境污染的定义,需要先对海洋工程的范围进行科学的定义,清晰的认识海洋工程和海岸工程的定义,科学的界定范围,保证相关法律的不重复、不交叉和不疏漏,才能有针对性的对海洋工程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完善,保证立法体系的系统性、科学性和严密性。

2.2 开展海洋工程污染防治的专门立法工作。 在海洋工程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制度方面,我国现行的法规包括《 环境保护法》 、《 海洋环境保护法》 、《 宪法》等,但法规之间存在很大缺陷和漏洞,另外,因为海洋工程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一个笼统的法律规范显然是全面的, 这就需要设立专门针对污染防治问题的立法部门,在海洋工程建设日益密集的今天, 对相关法律进行详细的说明,跟上时代的脚步,使环境污染防治有法可依,起到法律该起的严肃作用。

2.3 建立海洋工程污染损害的民事责任保险制度, 对在海洋工程污染中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提供更为充分的救济,另外还可增加风险规避者的海洋环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人的效用。 制定相关法律,并对其进行真正的落实,在污染损害的潜在受害者利用和海洋工程建设方利益之间建立合理的平衡,针对此,可借鉴 1976 年《民事责任公约》的内容。

2.4 海洋工程项目中环境行政法律责任制度的完善。 海洋工程项目中的环境行政法律责任是海洋环境行政主体或者海洋工程项目企业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时,不作为或者不履行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对行政法律责任制度的完善,是为了使其污染防治有法可依,重拾法律的尊严,具体来说,是需要行政主体的相关工作人员,在出现问题后,承担一定的行政处分,例如罚款、警告和责令停产停业等相关的行政法律责任。

2.5 扩大海洋工程污染诉讼的主体范围。 沿海的居民,特别是渔民,对于时代赖以生存的海洋受到污染,如果不能受到合理的保护,是不公平的,所以,需确定沿海渔民对渔业的资源枯竭拥有普遍的诉权,保障他们的权利,此外,也应赋予一些组织和其他地域居民对海洋环境污染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 基于环境的无主物的错误认识,鲜有人主张权利,所以,在海洋工程污染防治方面,赋予海域周围居民广泛的诉讼权是解决问题的主要途径之一。

3 结语

人类环境系统要维持在一个动态平衡的关系中,但随着海洋工程开发的深入,这一平衡关系渐渐出现了一些偏颇。 海洋工程项目的建设都是以开放利用海洋为目的,一方面带来了一定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开发的过程产生了废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破坏成为了人们面临的巨大挑战。 在这危机时刻,提出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约束是十分必要的,但现阶段 ,对于海洋工程污染的法规基本散见在各法律条例中,没有比较具有专执性法规。 因此社会必须采用调控手段,用法律完善作为支撑,以强制性和规范性,使海洋开发有法可依,让海洋环境在法律的保护下 ,获得喘息的机会,渐渐恢复往日的面貌。 将环境保护的理念注入海洋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去,是今后努力的方向。

环境污染论文9

社会环境污染治理的资金保障者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资金保障功能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投保人通过投保此险种把向第三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转嫁给了保险公司,一旦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污染受害者就能及时从保险公司得到经济补偿。如20xx年湖南株洲市的环境污染事故赔偿案中,湖南平安产险公司在不到10天的时间内就将1.1万元赔款送到村民手中,为污染受害者及时提供了经济补偿。截至20xx年10月,湖南省已有32家投保企业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获得了保险公司的服务和赔偿,已决、未决赔付金额合计近370万元。二是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建立将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超赔部分及应急处理费用的垫付提供资金保障,使受害人能得到及时、充分、有效的救济。我国尝试建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基金是从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设立开始的。为减少因特大溢油事故导致巨额清污费用总是由国家财政负担,财政部和交通部在今年的5月11日联合出台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令船舶油污损害的救济与赔偿有了资金来源。

企业环境风险管理的督促者

企业投保环责险后,保险公司从自身风险的控制角度出发,必然非常注重参与投保企业的风险与隐患排查的监督。一是事前的风险评估与控制。投保前都要严格选择投保企业,要求投保企业要依法通过环评审核、环保验收、环保安全检查,还要确保环保设施运转正常及相关配置符合规定,具有严格的环保控制制度。二是事中的风险检查。根据企业生产、存储、运输、销售的物品目录,分析寻找可能造成污染的根源。保险公司还会自行或委托相关机构为投保企业免费提供防灾防损专业知识方面的业务培训。三是事后的减损赔付。对于企业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会第一时间介入,积极协调有关各方做好事故认定、赔款支付等善后处理。保险公司正是通过这一系列的风险控制举措,落实了监督机制,提高了社会管理效率。

促进作用。一是实行有差别的费率制度。根据投保企业的碳排放量的年度预估额度,实施有差别的费率。如《南京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实施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各档基准值均不超过2.0%,根据企业规模、行业特点、风险等级等因素可在该档次的基准费率基础上进行调整,调整系数不超过50%。二是实行保费浮动机制。南京市的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投保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续保时保险公司应当对该企业给予下浮优惠,最大不超过10%,累计优惠不超过30%。对未按规定做好环境污染防范工作,且投保期间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续保时保险公司可将费率上浮,最大不超过12%。费率杠杆机制的建立,强化了企业风险责任管理,促进了参保企业降低污染排放量,增强了企业治污积极性。

环境保护扶持政策的推动者

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试点过程中,各地相继都出台了许多扶持政策,以引导企业参保,最终实现节能减排、治理污染的目的。如四川省环保厅下发的《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中规定: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与企业污染治理补助资金挂钩,对参保企业在污染治理资金补助上给予倾斜;将是否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作为企业绿色信贷、环保评先创优等重要审查内容之一。深圳保监局在试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时实行“四挂钩”政策:一是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效,作为对其年度综合评价考核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管理的基本内容。二是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作为通过环保核查的基本要求。三是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作为发放环保专项资金的优先考虑因素。四是将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效与企业环保信用挂钩,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环保季度公报向社会公开,并推动媒体报道和宣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实施在推动环境保护扶持政策的同时,实现了倒逼作用,从另一个方面推动了企业提高环境风险管理的重视度。

社会管理的辅助者、创新者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作为一种市场化的社会管理机制,可以发挥风险管理、关系管理、信用管理的三重功能,更好地辅助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财产险公司具有衡量和分析风险的专业知识,具有数理分析的数据基础,因此可以为风险管理提供数据支持。同时,保险公司可配合安监、环保、气象等部门的合作,做好风险监测和预警,强化和规范防灾防损工作,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降低污染事故损失,提高全社会应对风险的能力。此外,差别费率及保费浮动机制也促进了企业开展污染事故防治、降低污染风险的积极性。

环境责任险开展过程中,保险公司从事前、事中、事后介入污染处理的全过程,为维护企业、政府、受害人之间正常有序的社会关系创造了有利条件。此外,保险公司与环保、安监、交通、海事、财政、银行等部门相互之间都建立了合作机制,加强了沟通与联系,从而提高了社会运行效率。

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这要求保险公司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要做到最大诚信,特别是赔付环节。而湖南、四川省的首例环境责任保险的赔付都向公众展示了保险公司的诚信度,这为全社会诚信意识的增强具有示范作用。此外,保险公司收集的企业履约行为记录及环保信用信息可以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及管理提供重要的信息资源,同时为社会信用信息的共享提供了基础。

环境污染论文10

目 录

1 摘要 ········································································································ 1 2

关键词···································································································· 1 3

引言 ········································································································ 1 4

酸雨 ········································································································ 1 5

温室效应及其控制对策 ···································································· 2 6

臭氧层空洞的形成及其控制对策 ··················································· 3 7

光化学烟雾及其控制对策 ································································ 4 8

结语 ········································································································ 6 9

参考文献 ······························································································· 7

大气污染

摘 要:由于人们对工业高度发达的负面影响预料不够,预防不利,导致了全球性的三大危机: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人类不断的向环境排放污染物质。但由于大气、水、土壤等的扩散、稀释、氧化还原、生物降解等的作用。污染物质的浓度和毒性会自然降低,这种现象叫做环境自净。如果排放的物质超过了环境的自净能力,环境质量就会发生不良变化,危害人类健康和生存,这就发生了环境污染。

关键词:环境污染;酸雨;温室效应;臭氧层空洞;光化学污染

引 言:

环境污染会给生态系统造成直接的破坏和影响,如沙漠化、森林破坏、也会给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造成间接的危害,有时这种间接的环境效应的危害比当时造成的直接危害更大,也更难消除。例如,温室效应、酸雨、和臭氧层破坏就是由大气污染衍生出的环境效应。这 种由环境污染衍生的环境效应具有滞后性,往往在污染发生的当时不易被察觉或预料到,然而一旦发生就表示环境污染已经发展到相当严重的地步。当然,环境污染的最直接、最容易被人所感受的后果是使人类环境的质量下降,影响人类的生活质量、身体健康和生产活动。例如城市的空气污染造成空气污浊,人们的发病率上升等等;水污染使水环境质量恶化,饮用水源的质量普遍下降,威胁人的身体健康,引起胎儿早产或畸形等等。严重的污染事件不仅带来健康问题,也造成社会问题。随着污染的加剧和人们环境意识的提高,由于污染引起 的人群纠纷和冲突逐年增加。

目前在全球范围内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环境污染问题,具有全球影响的方面有大气环境污染、海洋污染、城市环境问题等。

就大气的环境问题而言,主要有酸雨、温室效应、臭氧层空洞,光化学烟雾等。

一、酸雨

造成雨水酸化之污染物很多,其污染来源大致可分为两类: 其一为自然物质,其二为人为物质。前者如:火山爆发喷出大量之硫化物及悬浮固体物,自然水域表面释放之硫化氢,动植物分解产生有机酸,土壤微生物及海藻释放之硫化氢、二甲基硫及氮化物等,都会使雨水之pH值降至5.0左右;后者则为工业化后,燃料之大量使用,燃烧过程中产生一氧化碳、氯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有机酸及悬浮固体物,排放至大气环境中,经光化学反应生成硫酸、硝酸等酸性物质使得雨水之pH值降低,形成酸雨。

由于酸雨为二次污染物且具有跨区污染的特性,以致影响层面相当广,故局部空气污染的改善,空气品质标准的达成,对于酸雨的防制助益不大,必须削减SO2、NOx的总量方能遏止酸雨的危害。

二、温室效应及其控制对策

温室效应是由于大气里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甲烷等)含量增大而形成的。 空气中含有二氧化碳,而且在过去很长一段时期中,含量基本上保持恒定。这是由于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始终处于“边增长、边消耗”的动态平衡状态。大气中的二氧化碳有80%来自人和动、植物的呼吸,20%来自燃料的燃烧。散布在大气中的二氧化碳有75%被海洋、湖泊、河流等地面的水及空中降水吸收溶解于水中。还有5%的二氧化碳通过植物光合作用,转化为有机物质贮藏起来。这就是多年来二氧化碳占空气成分0.03%(体积分数)始终保持不变的原因。

但是近几十年来,由于人口急剧增加,工业迅猛发展,呼吸产生的`二氧化碳及煤炭、石油、天然气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远远超过了过去的水平。而另一方面,由于对森林乱砍乱伐,大量农田建成城市和工厂,破坏了植被,减少了将二氧化碳转化为有机物的条件。再加上地表水域逐渐缩小,降水量大大降低,减少了吸收溶解二氧化碳的条件,破坏了二氧化碳生成与转化的动态平衡,就使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含量逐年增加。空气中二氧化碳含量的增长,就使地球气温发生了改变。

二氧化碳可以防止地表热量辐射到太空中,具有调节地球气温的功能。如果没有二氧化碳,地球的年平均气温会比目前降低20 ℃。但是,二氧化碳含量过高,就会使地球仿佛捂在一口锅里,温度逐渐升高,就形成“温室效应”。

现今最受人青睐的是瑞士两位气候专家对温室效应成因作出新的解释,认为造成温室效应的主要原因并不是汽车和工厂所排放的二氧化碳,而是大气层中增多的水蒸气。它是于20xx年发表的。瑞典中部大学的KG·拉松和斯韦克·爱德华松说,根据他们提出的一种计算未来气温的新模式,地球确实像其他研究人

员所认为的那样,正在进入一个逐渐变暖的时期,但这主要是因为地球轴心在向太阳倾斜,而使地球与太阳之间的距离在今后的一万年里有所缩短。他们说,随着气温的升高,地球大气层中的水蒸气逐渐增多。因此,造成温室效应的罪魁祸首更主要的是增多的水蒸气,而并不是汽车和工厂所排放的二氧化碳。

还有,英国科学家在最新一期《科学》杂志上发表的报告指出,他们在大气层中发现一种学名为“五氟化硫三氟化碳”(化学分子式为SF5CF3)的稀有气体。虽然这种气体目前的浓度仍相当低,但是它稳定热的能力远超过其他任何已知的温室气体,而且正在快速积累,长此以往,将会使“温室效应”形势更趋恶化。

三、臭氧层空洞的形成及其控制对策

大气中的臭氧含量仅一亿分之一,但在离地面20至30公里的平流层中,存在着臭氧层,其中臭氧的含量占这一高度空气总量的十万分之一。臭氧层的臭氧含量虽然极其微少,却具有非常强烈的吸收紫外线的功能,可以吸收太阳光紫外线中对生物有害的部分(UV-B)。由于臭氧层有效地挡住了来自太阳紫外线的侵袭,才使得人类和地球上各种生命能够存在、繁衍和发展。

1985年,英国科学家观测到南极上空出现臭氧层空洞,并证实其同氟利昂(CFCs)分解产生的氯原子有直接关系。这一消息震惊了全世界。到“1994年,南极上空的臭氧层破坏面积已达2400万平方公里,北半球上空的臭氧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薄,欧洲和北美上空的臭氧层平均减少了10%-15%,西伯利亚上空甚至减少了35%。科学家警告说,地球上臭氧层被破坏的程度远比一般人想象的要严重得多。

氟利昂等消耗臭氧物质是臭氧层破坏的元凶,氟利昂是本世纪20年代合成的,其化学性质稳定,不具有可燃性和毒性,被当作制冷剂、发泡剂和清洗剂,广泛用于家用电器、泡沫塑料、日用化学品、汽车、消防器材等领域。80年代后期,氟利昂的生产达到了高峰,产量达到了144万吨。在对氟利昂实行控制之前,全世界向大气中排放的氟利昂已达到了20xx万吨。由于它们在大气中的平均寿命达数百年,所以排放的大部分仍留在大气层中,其中大部分仍然停留在对流层,一小部分升入平流层。在对流层相当稳定的氟利昂,在上升进入平流层后,在一定的气象条件下,会在强烈紫外线的作用下被分解,分解释放出的氯原子同臭氧会发生连锁反应,不断破坏臭氧分子。科学家估计一个氯原子可以破坏数万

环境污染论文11

我国煤炭资源量占一次能源资源总量的90%以上,每年消耗的一次能源中煤炭占70%以上,而且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这种状况都不会有大的变化。我国适于露天开采的煤炭资源储量大约为490亿吨。目前,我国露天矿煤炭产量占总产量的5%左右,预计到20xx年将达到12-14%。据统计,我国露天开采每万吨煤炭约破坏土地0.22公顷,其中挖掘破坏0.12公顷,外排土场占压0.1公顷。露天开采时破坏土地面积为露天矿采场本身面积的2-11倍。下面谈一谈露天煤矿开采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问题。

1 露天矿开采过程对环境的影响

1.1 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露天矿开采对土地的破坏主要表现为挖损、占压、塌陷,造成土壤的酸化、盐碱化和盐渍化,从而使得土地沙化和土壤贫瘠化。一般来说,裸沙1亩,风力和水力侵蚀将影响邻近3亩土地;沙化土壤有机含量将减少79.2%,全氮量减少77.7%,全磷量减少15.5%,物理性粘粒减少50%,造成原始土壤的严重贫化。

所有挖损、占压、塌陷和其它一切对地表的人为扰动,都会破坏原有的自然景观和生态植被,有些破坏是毁灭性的、不可逆的,在风力和水力侵蚀的作用下使得水土流失情况加剧。

1.2 烟尘与粉尘及有害气体

1.2.1 有组织排放的烟尘

矿区内各类锅炉、燃煤电厂等排放的烟尘。

1.2.2 矿区作业面产生的烟尘

采场工作面、采场煤帮暴露时间过长、煤层氧化燃烧;煤层中作为剥离物进入排土场的损失煤引起自燃;选煤厂煤矸石的自燃;露天储煤厂和储煤堆的自燃等产生的烟尘。

烟尘中含有SO2、NOX、CO、H2S等有害气体,对生态系统构成影响。遇到雨水和潮湿的空气生成酸性硫化物,其腐蚀性非常强,从钢铁、水泥构件到人体均会受到腐蚀和侵害。

1.2.3 矿区粉尘

矿区尘源主要来自大型剥离设备的采掘、运输及排土作业粉尘;煤的采掘、运输、储煤、粉碎及作业过程粉尘;辅助设备作业粉尘;穿孔爆破粉尘;选煤厂;道路运输粉尘等。粉尘附着在植物叶片,影响植物的光合作用,太阳爆晒温度升高会灼伤植物。

1.2.4 煤层气排放

煤层气的主要成分是甲烷,通过直接排放、燃烧排放、通风系统排放。甲烷是一种重要的温室效应气体,能使对流层中的臭氧增加,使平流层中的臭氧减少。

1.3 对水循环系统的影响

1.3.1 对地下水的污染

煤矿开采不但对地下水的正常循环与补给产生影响,而且造成严重污染。例如:煤层中硫含量高,且伴有硫铁矿,氧化成酸过程大大加快而形成酸性水造成pH值超标、硫酸根离子含量偏高、铁离子含量高等;矿坑水在氧化成酸的过程中对含水体围岩不断溶蚀,造成地下水总硬度偏大;开采条件下酚类有机反应加快造成矿坑水中酚含量增加;汞主要与煤系地层中的黄铁矿与朱砂伴生,在煤矿开采时,朱砂被加速氧化溶解,而使汞离子进入水体;受矿坑水污染的地表水,直接补给浅层地下水,致使浅层地下水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1.3.2 对地表水的影响

首先,随着煤矿开采量的不断增加,矿坑水排出量增加,由于河水的自净能力很弱,在河水断流时期,河道容纳的几乎全是污水。因此,未经处理的矿井污染水直接排放,造成对地表水、土壤等的环境污染;其次,由于煤层浅埋藏区煤矿开采采空面积不断扩大,采空区导水裂隙带和地面塌陷范围也随之扩大,造成河川径流量大量渗漏,使地表水与地下水、矿坑水发生了直接的水力联系地表水在汇流区及径流区水量漏失严重,河川径流明显减少。

1.4 噪声与振动

噪声与振动源主要有以下类型:

1)空气动力源。如风机、风扇、跳汰机和风阀等。

2)机械动力源。如铆枪、振动筛、溜槽、各种采掘设备和运输设备,以及其它各种机械设备。

3)电磁动力源。如电机、电焊机、电器设备等。

4)人工动力源。如爆破、人力施工等。

2 防范及治理措施

2.1 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环保意识

煤炭能源的开发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而土地资源,生态环境,又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重要条件。矿区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内容之一是保持矿区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树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的意识,改变过去那种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对立的落后观念,实行矿区环境与经济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矿山生态治理与恢复的方案,并予以实施。

2.2 矿区的生态恢复

根据“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采取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的.办法,对内外排土场层层碾压、修建挡水墙、排水沟、集水池等,在坡面修挖水平沟、鱼鳞坑,坑内植树种草,采取网障固沙、林草绿化相结合的多层次防护体系。针对露天开采对土地的破坏,严格执行《土地复垦规定》,一边开挖,一边分层回填。借鉴国内外经验,结合本地区的环境特点制定采场和排土场的土地复垦计划,确定复垦措施,使复垦区逐步转变为现代化的人造生态园。

2.3 大气污染源的治理

(1)针对露天矿区的防尘主要措施是采用湿式作业和洒水降尘,采掘机械配套袋式集尘器。

(2)对储煤场实施全封闭,场内设置洒水喷头,四周设置挡风抑尘网。

(3)联络道路硬化、外排道路硬化、道路洒水降尘。

(4)工业场地内设置集中供热锅炉房配置脱硫除尘设施。

2.4 水环境污染源的治理

(1)针对生活污水采取建化粪池、生化处理设施等措施,处理后废水可作为道路的洒水降尘及绿化。

(2)针对矿坑疏干水修建净化车间、调节池、沉泥池和回用水池,处理后的水可作为水源用于场地绿化及生产用水等。

2.5 噪声治理

针对不同类型的噪声源采取将设备置于厂房内、安装双层玻璃、配备机器隔声降噪设施、配发耳塞等措施,将噪声危害降到最低。

2.6 煤矸石的综合利用

据统计,所有的洗矸、煤泥和部分的采掘出的煤矸石,都具有一定的发热量(300~3 500千卡/千克),可以用于循环硫化床锅炉燃烧发电,真正毫无热值的白矸只有15%左右。煤矸石、洗矸、煤泥中的不可燃物质部分,经过循环硫化床低温燃烧后,同时具脱炭和活化作用,其灰渣是很好的建材原料,部分可以直接掺入水泥中,部分可用于制砖,其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十分可观。

露天矿开采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是:在矿区地质环境勘察的基础上,以露天开采为重点,对环境进行治理,开展露天矿区环境综合治理,确保露天矿区安全生产,延长露天矿区服务年限,恢复露天矿区生态环境和改善露天矿区大气环境,实现露天矿区废水零排放,使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减量化。

实现露天煤矿生产与矿区生态环境重建一体化,是煤矿企业自身和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与必然结果。

参考文献

[1]蒋仲安. 矿山环境工程. 冶金工业出版社.20xx-9-1.

[2]尹国勋. 矿山环境保护 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 20xx-5-1.

[3]何国清,杨伦,凌赓娣等 矿山开采沉陷学. 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 1991.

环境污染论文12

一、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企业环境污染保险,即“绿色保险”,指企业以企业可能发生的污染事故对他人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为保险标的,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人缴纳保费,而当事故发生后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内容,直接向遭受损害的他人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目前,这项制度只是在我国部分省份进行试点,并未在全国推行。

二、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在试点中存在的问题

(一)保险模式未能确定、统一

企业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最早出现在西方发达国家,现在正趋于完善。因此我们有必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关于保险模式的有关规定。围绕强制保险和任意保险,西方国家就保险模式也不尽相同,有的实行单一的强制保险模式,有的实行以强制保险为主,任意为辅还有的实行任意保险为主,强制保险为辅。由于我国区域在各方而差距明显以及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起步晚,很难马上确定哪种模式更适合我国,这就是该制度在试点中的困境和挑战。

(二)保险制度缺乏专业技术人才

由于环境污染保险不同于一般的财产保险,需要专业的技术性人才参与。首先,在投保之前,保险公司缺乏关于这方而的专业性人才,对企业环境污染难以做出合理的风险预测和评估,这直接关系到保费费率、是否承保以及保险公司后期赔付问题。其次,一旦企业投保,在发生污染事故导致损害时,也需要专门人员对损害的事故责任、损害范围等方而进行综合全而的评估。然而现有的这方而人才难以满足现实的需求。

(三)当下的索赔时效不利于维护受害方权益

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环境污染导致人身、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据此规定,有关环境污染保险赔偿纠纷也应当适用该规定。但是企业环境污染保险主要存在两种:一种是针对突发性污染事故,一种是针对渐发性污染事故。由于渐发性污染事故对人身、财产的损害需要经过很长时间才能显现,一旦经过保险承保期间,受害人只能向污染企业主张,而使损害往往难以得到完全赔偿,同时这也使保险公司在某种程度上逃避保险责任,导致企业污染风险未能转嫁,使其投保不积极。

三、解决企业污染保险在试点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以强制责任保险为原财,任意责任保险为补充

相较于我国现存的一般保险,企业污染环境保险有其特殊性:它是以环境污染事故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为保险标的、受益人只有在污染事故发生之后才能特定化。世界各国都根据本国国情探索出适合自己的保险模式,我国的保险模式也必须建立在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现实基础之上,建立中国特色的企业环境污染保险模式。由于一般性投保以及保险合同双方是建立在平等基础之上的,遵循“契约自由”精神,而基于公共利益考量因素产生的企业环境污染保险需要政府介入。综合企业规模及发展、企业的社会责任社会以及公共利益,对于国家规定的高危污染行业(危险化学、煤钢、重金属等)的企业实行强制责任保险(例如广东省《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而对于其他的污染不太严重且规模较小的实行自愿原财,即任意保险制度。

(二)培养环境污染保险有关的专业性人才,提高专业技术

在环境污染保险的全过程都需要专业的人才的参与。首先,投保之前需要专业人才对企业环境污染的风险进行综合评估,这是保险公司是否愿意承保(自愿保险企业)的基础,也是确定保险费率和承包范围的基础。其次,由于这种保险是将企业的污染风险专业给保险公司,因此保险公司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在承保期间必然要对企业的排污设施和生产流程进行必要监督,这也需要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才能完成。最后,投保企业一旦出现污染事故,对于污染事故的原因、损失范围的认定也需要专业人员的介入,毕竟这关系到受损害第三人的赔偿问题和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的多少问题。而目前我国关于这方而的专业人才难以满足当下和未来的需求,因此,应该加快培养这方而的技术型人才。

(三)分类计算保险索赔时效,以平衡各方利益

诉讼时效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利益的保护,一方而有利于督促损害方及时行使权力,保护其受损利益:另一方而,一旦诉讼时效经过,免除侵害方的责任。而企业环境污染保险亦如此,但是根据我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66条和企业环境污染保险有关规定,针对渐发性污染损害,难以使受损方利益得以保护。因为渐发性污染损害的潜伏期较长,损害后果在很长时间之后才能发生,这就使得一旦污染事故超过保险公司承保期限,就不再承担责任。对于受损方来说,由于只能向造成污染事故的企业主张赔偿,就很可能其损害得不到完全赔偿。而对于投保企业来说,由于其支付了较高的保险费,最后企业污染风险却得不到转移,使得它们降低投保的积极性,更有甚者,企业由于最终自担损害结果,导致企业的破产解散。因此,为了平衡三方之间的利益,有必要针对渐发性环境污染保险的诉讼时效作出特殊性规定,可以参照美国的“日落条款”,补充规定承保期限到期或保单失效后10年内,发生承保范围内事项时,受损害方仍可直接向保险公司主张损害赔偿。

环境污染论文13

指出了农村社区化是我国农村城市化进程的一种模式和趋势,但是通过调查发现农村社区化建设施工中造成了很多的环境问题,破坏了农村生态环境。分析了农村社区建设所造成的主要环境污染问题的原因及危害,针对这些主要环境污染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为以后“农村社区化”规划施工提供数据和理论支持,使社区化建设“绿色推进”。

1 引言

新世纪以来,国家加大了对农村社区化和城镇化的建设,中国农村社会进入了新的转型期。根据数据统计,我国到20xx年的行政村数量下降了大概60%,镇人口将首次超过乡村人口,到20xx年城市化率也将达到近60%,比现在提高近10%,这意味着未来15年内将有大约1.5亿人的农村人口转变为城市人口,因此大量的村落将走向终结.如此快的建设步伐和大规模的工程,又加上现在农村社区化建设还没有健全的环境科学保护的政策,在农村社区化建设中所造成的环境问题令人担忧。

现如今的研究大多集中在农村社区化建设后的环境污染问题,但是对于在社区化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一些潜在和显在的环境问题的认识还不足,大多数的人认为这与城市施工毫无区别,环境问题可以类推,但是我们没有认识到农村生态环境的特殊性。农村的生态环境由于农药、化肥的的大量的施用,已经十分严重,在农村社区建设施工中会产生大量的垃圾废弃物,进一步恶化了本来就岌岌可危的农村生态环境。因此,探究农村社区化建设中的环境污染问题,对于以后农村社区化“绿色推进”,是十分有意义的。

2 农村社区建设施工中主要环境污染问题

2.1 主要环境污染探究

在农村,由于化肥农药不合理地大规模使用,使残留的化肥农药通过淋溶、地面径流和挥发等方式,对土地、水资源和大气环境造成污染[3]。然而在农村社区化建设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使本来就脆弱的农村生态环境雪上加霜,生态环境破坏严重。这是农村社区建设中不容易引起注意的环境问题。而且随着农村社区化规模的不断扩大(图1),由此产生的环境问题会逐渐凸显。 造成的主要污染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2.1.1 固体废物垃圾污染

调查表明,在农村社区化施工中的所产生的垃圾主要是碎砖、混凝土、砂浆、桩头、包装材料等组成[2],约占施工废物垃圾的80%。固体废物垃圾是农村社区化建设施工中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最主要的原因,因此应该加大对固体废物垃圾的处理(表1)。

2.1.2 大气环境污染

在农村,一方面由于配套设施跟不上,在施工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粉尘,弥漫天空,造成局部地区空气质量和能见度急剧下降。另一方面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大量的材料废物,随意乱放,产生的有害气体,污染大气(表2)。

2.1.3 水环境污染

农村社区化建设的废水主要是建筑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中和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废水等任意排入一些河流中,造成水体污染;还有就是固体废弃物的堆积,产生的一些有害液体通过渗透进入地下水污染农村水环境[4]。

2.1.4 土壤破坏污染

农村社区选址大多在农田附近,并且在农村社区化建设过程中基本没有专门的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和垃圾回收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大多堆积在周围的农田或沟壑,这种处理垃圾的方式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堆积的废物产生有害液体,进入土壤,严重影响土壤的理化性质。而且建筑固体废弃物排放量大,影响范围广且深远,如难以降解,而且长期存在于土壤中会改变土壤特性,便会破坏环境美感、危害人类健康、污染土壤、降低土地经济价值。

2.2 农村社区建设所造成的主要环境污染问题的`原因

2.2.1 农村环保机构缺失以及管理体系的不完善

在我国,最基层的环保机构是县级环保机构,并且环保机构的主要服务对象还是城市,导致在解决农村环境问题上不仅力量薄弱而且适用性不强。在20xx年,我国东部、西部和中部的乡镇环保机构分别有3849、2619和5605个,而有污染的乡镇企业为479908、397684和3335640个,也就是说每个环保机构要监督管理数百个企业,如此比例失衡,导致出现管理漏洞,一些地区的环境污染问题日趋严重[5]。

2.2.2 有关农村社区建设中的环境法规不健全

我国目前的诸多环境法规,如《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对农村社区化环境管理考虑不周,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农村社区化建设施工的环境保护政策 [6]。

2.2.3 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淡薄

我国农村居民由于文化水平及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长期以来缺乏环境保护的意识及观念。对垃圾给环境带来的危害认识不足,施工人员随意投放垃圾已成为习惯,造成农村社区化建设中垃圾污染日益突出。

2.2.4 农村环保投入严重不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很多经验证明,解决环境污染问题,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据统计,环保投入如果能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1%~1.5%可以基本控制环境污染;如果达到2%~3%可以逐步改善环境环境。

我国在“九五”期间,用于污染防治的投入还占不到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如果说我国环保总投入不足的话,那么农村环保投资更是严重不足,绝大多数市(县)农村环保投入均为空白[7]。

2.2.5 建筑垃圾焚烧

在施工中会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很多施工方的做法是进行露天焚烧,由于建筑垃圾成分复杂,产生大量的有害污染物,严重污染了大气水和土壤。

2.3 农村社区化建设中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的危害

大气污染对农村环境造成了一系列恶劣影响:①与农药化肥污染形成复合污染,直接危害了农村地区人群的健康;②导致酸雨面积扩大,伤害林草和农作物,从而造成土壤资源退化;③二氧化硫等直接危害农作物叶片,导致农业产量降低。

水环境污染对农村的发展同样带来了恶劣的影响:①水污染使水产养殖的质量降低;②降低了水的使用价值,从而造成农村水资源的紧张或缺乏;三是农村饮用水安全标准难以达到,易于引发某些恶性疾病,危害人们的健康;

土壤污染则导致严重的直接经济损失:农作物的污染、减产;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品质不断下降。土壤污染除影响食物的卫生品质外,也明显地影响到农作物的其他品质。

3 农村社区化建设中产生的环境污染的解决方案

由于“农村社区化”建设在中国还是一项新兴的农村规划模式,没有可以借鉴的经验,而且有关方面的制度尚不完善,尤其是这项工程所关注的重点是农村社区规划工程的进展,而对于在建设过程中的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等破坏农村生态环境的问题不太重视,使其成为一项重大的隐患,久而久之,它所造成的影响会逐步扩大,造成农村地区环境污染更加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通过对很多地方“农村社区化”建设中所造成的环境问题,提出以下几点解决方案。

3.1 遵循有机更新理论[8]

“有机更新”理论是吴良镛先生对北京旧城规划建设进行长期研究,在对中西方城市发展历史和理论的认识基础上,结合北京实际情况提出的,主张“按照城市内在的发展规律, 顺应城市肌理,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探求城市的更新与发展”。在农村社区化建设的过程中一样如此,我们应该按照农村的内在规律,整体把握农村的细胞和农村组织更新的有机性以及更新过程的有机性。顺应和摸清农村社区化的机理,使农村社区化的建设“绿色推进”。

3.2 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

在农村,由于接受程度的限制,其环境意识普遍淡薄,导致在建设过程中,施工人员对于工程和生活中产生的垃圾处理不得当,随意丢弃,造成环境污染[4]。因此需加大宣传力度。首先,在农村社区施工处,宣传新型生态文明的观念;其次,开展一些环保科普知识讲座,提高农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营造一种良好的保护环境的氛围[9]。

3.3 组成“农村社区化”施工环境保护监察小组

由各部门选派一些人员,组成监察小组。定期组织进行突击监察,确保施工地不是只做表面文章;进一步明确部门、乡镇 、村委会、农民群众在社区建设中的环境保护责任。形成“政府统筹推进、部门协调配合、乡(镇)村积极运作、农民主动参与”的推进工作联动机制[10],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使农村社区建设绿色推进。

3.4 国家对农村社区建设进行合理的环境规划

我国农村社区覆盖面积广阔,且东部、中部、西部等各地的农村社区环境存在着极大的差异性,我们的环境规划具有一般性,不能因地制宜。因此,应该根据各地区本地的特点进行环境规划,尽量使各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持初始状态,使农村社区建设不加重地区的环境污染[7]。现在,注重的是社区建设完成后的环境规划,而社区建设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的管理体系尚是空白。而且,设立的环境保护部门,县一级环保机构是最低层的环保机构[8]。因此,应该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使环境管理部门加大监管力度,设立在农村社区的分机构,完善有关农村社区建设中的环境问题的法律条例[11]。

3.5 绿色选材

对于农村社区化建设中使用的材料,应尽量做到绿色环保;合理选址,对于农村社区建设的选址,尽量远离耕地,避免垃圾直接丢弃在农田,造成污染,并且离村子的距离不要太近,以免加重噪音污染;积极发展新型的生态农村社区模式。打造以绿色环保为主题的建设模式,在施工的过程中始终体现绿色环保的理念,形成绿色园林,加强环境保护。

3.6 借鉴成功的城市建设环境管理制度

城市的环境保护体制已经趋于完善,对于农村社区建设中的环境问题,我们可以借鉴一些城市建设的环境管理体制,对成功的城市环境管理体制进行分析总结,结合农村当地农村社区建设的实际情况,找出适合农村社区化环境保护的管理体制。

3.7 加强技术防治

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要做到科学技术化。①粉尘材料运输应限制高度,且表面喷洒水并覆盖,防止扬尘污染;②施工、生活和办公区道路硬化配备专人洒水清扫,以控制扬尘;③灰土集中过筛、拌合并设围挡,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在废水处理方面。修建临时沉淀池,生产废水应首先排入沉淀池,严禁直接外排;施工现场的所有临时废水收集设施、处理设施均需采取防漏隔渗措施,生活污水应与施工废水一起由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油漆、油料等易污染的化工材料分类存放,配备沙土、铲、托油盘等防止泄漏引起化学污染;水泥、黄沙、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淋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工程中抛洒的上述建筑材料,以免这些物质随雨水冲刷污染附近水体[12]。

建筑和生活垃圾的处理。制定垃圾分类收集的奖励和处罚规定,提高施工人员对垃圾进行分类的积极性;拿出专项环保资金,加强对垃圾的处理;制定有关保证和促进垃圾分类收集制度推行的法规政策等[13]。

4 结语

农村环境污染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技术、经济、社会及环境等方面。农村作为环境保护的薄弱区,环境污染问题本就因为化肥、农药的大量施用而十分严重,因此我们在农村社区化建设过程中应该更加注重环境保护,不破坏原有的生态环境,遵循自然法则,对于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垃圾要进行合理的处理,配备相应的垃圾处理设施,在处理垃圾的同时充分利用垃圾,并且有关部门应该加大多农村社区化建设施工的监管力度,制定针对性的法律法规,使农村社区建设“绿色规划、绿色推进”。

“生态文明”是当今时代的重中之重,我们只有充分认识到这点,考虑到农村环境的特殊性,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积极消除和减少农村社区化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打造农村社区建设的环保新模式。才能为新农村社区建设的顺利进行打下坚实的环境基础,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指数。

环境污染论文14

改革开放以来,在狂热追求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忽视了对生态环境的关注,长期的投机与侥幸最终导致了无法忍受却又必须面对的环境危机。在雾霾天气逐渐成为我国广大地区常态天气的背景下,环境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并被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党的十八大提出: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将我国环境污染犯罪治理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但是环境污染犯罪的生成机制决定了其治理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律。疾风骤雨式的治理可以在短期内组织社会资源实现治理目的,但是,由于治理成本高昂以及没有考虑环境污染犯罪的成因,这种治理方式注定难以长久。环境污染犯罪的演变和发展由其基本的犯罪规律所决定,要从根本上治理环境污染,必须选择相对合理的策略进行配合,才能达到最佳的治理效果。

治理主体:政府主导与公众参与的平衡

长期以来,我国基于国家至上和国家权力无限的观念,奉行国家本位模式。其最大特点是行政机关在犯罪治理中居于垄断地位,政府是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主导力量。犯罪治理的政策主要来自于政府的政策和方针,治理策略也会随着政府政策的变化而变化。而政策往往具有相当的灵活性,这就导致治理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在政府本位的治理模式中,依附于政府政策的法律制定、执行的可预测性和稳定性不能得到保障,同样的犯罪行为随着政策的变化会导致不同的后果。由于治理政策经常变化,导致治理的效果大大降低。另外,国家本位治理模式认为对环境污染犯罪的处理是国家的事情,政府是犯罪治理的直接责任人。在环境形势恶化期间,为了维护政府的权威,树立公信力,政府往往会违背犯罪治理的基本规律,采取专项整治或治理等方式,集中投入司法资源和社会资源对环境污染犯罪进行整治,反而造成社会资源的更多滥用和浪费。

环境污染犯罪的发生涉及诸多因素,其犯罪原因是一个多层次的复杂系统。治理环境污染犯罪必须注意观察与环境污染犯罪的发生有密切联系的各种社会关系,重视对环境污染犯罪原因的控制。由于环境污染犯罪治理所涉技的因素众多,单靠政府无法应对环境污染犯罪发生的诸多因素。因此,治理环境污染犯罪应该是整个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动员整个社会力量。不论是作为社会组织管理者的政府,还是作为社会组成部分的社会团体、组织以及公民个人,都是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主体。当然,社会公众参与到环境污染犯罪治理并不是否定国家在环境污染犯罪治理中的作用,而是在强调国家的引导作用、明确政府责任的同时,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在环境污染犯罪治理中的作用,推动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主动性。在现代社会,国家并不会主动介入社会生活,传统行政法手段或刑罚手段往往只在发生了危害社会秩序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之时才对污染行为加以规制,是一种消极的被动控制。但是,环境污染具有破坏范围广治理恢复困难的特点,这就要求必须在污染之前就进行主动控制。可以说,环境污染的特殊性客观上促使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革新,这种革新反映了环境污染犯罪治理模式应该是一种以预防为前提的治理模式,转变集中表现在社会公众与政府协同合作。社会公众与政府的协作可以充分调动社会多元力量和运用多种社会控制手段,既重视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又注重事先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犯罪。

公众参与到环境污染犯罪治理中对环境污染进行非政府的控制是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发展趋势,政府和社会的协同合作应该成为新时期我国治理环境污染犯罪的基本方式。我国推动公众参与环境污染犯罪治理,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培育公众参与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意识与热情。公众参与环境污染犯罪治理最根本的问题是如何激发公众参与的意识和热情。在司法实践中,经过参与个案经验的`积累,公众参与的意识和热情正逐步提高,但是,从整体上看社会公众参与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意识和热情还是难以满足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要求。为了提高社会公众参与的意识和热情,一方面可以发挥媒体的推动作用,特别是在网络化时代,媒体不仅可以提供环境污染犯罪信息、宣传环境污染犯罪的严重后果,从而激发公众参与的热情,也可以为公众参与提供良好的途径和平台;另一方面,政府应采取各种措施鼓励公众参与环境污染犯罪治理,例如,可以通过奖励的方式鼓励公众参与到环境污染犯罪治理中。

第二,建立环境污染犯罪信息公开制度。公众只有在知情的前提下才能参与,知情权是公众有效地参与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前提与基础。为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必须建立和完善犯罪信息公开制度,可以使公众了解环境污染犯罪的规律、特点,从而提高犯罪治理的有效性。犯罪信息公开也可以引起公众对环境污染犯罪问题的关注,激起强烈的社会舆论,提高公众参与犯罪预防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山。因此,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建立环境污染犯罪信息公开制度,为社会公众获取信息提供必要的保障。

第三,完善环境刑事司法制度。在环境刑事诉讼中,可以提高被害人的诉讼地位。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在我国是公诉案件,只有检察机关才有权提起刑事诉讼,对犯罪人进行起诉。但是,环境污染犯罪与其他刑事犯罪的性质显著不同,其侵害的对象具有不特定性,涉及的区域广,危害程度极大,且难以回复。因此,可以赋予被害人在环境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权。同时,环境刑事诉讼过程要符合司法民主与公开的要求,将社会公众参与到诉讼过程中,既确保社会公众分享到司法权,又有助于把公众的良知引入刑事司法,使得刑事司法更加接近公众情感,从而激发公众参与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热情。

治理体制: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环境违法行为与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不同,在性质上并无差异,但危害程度的不同就导致了法律后果和处理机制的迥异。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环境违法行为与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在处理机制上具有绝对的区别:环境违法行为由行政机关处理,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由司法机关处理。这种治理体制貌似明确,但是,由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各自形成封闭的体系,没有形成顺畅的衔接渠道,直接导致对环境领域犯罪行为的追究受阻。

在环境治理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不顺畅的主要原因在于在治理的权力分配不合理,行政权过大,制约了司法权。在司法实践中,公安部门虽然可以独立地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案件进行立案侦查。但是,由于环境污染本身的复杂性,无论是对环境污染行为、危害结果的调查,还是对因果关系的认定都不同于其他的刑事案件。由于公安机关对环境污染缺乏专业知识和收集证据的能力,导致公安机关事实上对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材料的来源主要依赖于环保部门的移送。根据《关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过程中,发现有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应当立即指定两名或者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提出移送案件的书面报告,报经本部门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审批。决定批准的,向同级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移送手续;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将不予批准的理由记录在案。按照这一规定,环保部门对环境污染案件是否移交司法机关具有重要影响,他可以根据自身的判断来决定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案件是否移送给司法机关。从程序看,行政机关对环境污染案件具有较强的筛选功能,完全有可能过滤一些案件,从而导致一些环境污染犯罪行为难以进入到刑事司法程序。事实上,在我国一些社会影响很大的环境污染案件无法进入司法程序,很多都是由于环保部门的不作为所造成的。

在现有的治理体制中,由于行政执法不严,导致刑事司法承担着很大的压力。环境状况的持续恶化促使社会推动刑事司法强势介入到环境污染治理领域,《刑法修正案(八)》对污染环境罪的犯罪构成进行了修改,降低了成罪标准,扩大了法网。刑事司法的强势介入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据不完全统计,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后的半年内,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了近300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超过近5年的总和;公安机关已立案侦办247起此类案件,相当于过去10年立案总量。通过刑事司法倒逼环境行政严格执法的方式,尽管在短期内具有一定效果,但是,过分使用刑罚手段也会过度透支司法信用,从而助长不法分子的投机心理。环境污染犯罪治理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还是如何解决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问题,从而推动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应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协调性。

协调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关系,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建立专业的环保警察,即在公安机关内部设立专门的环境污染犯罪追诉机关。目前,国内一些省份已经开始了设置环保警察的尝试,例如河北省于20xx年9月18日成立了全国首支环境安全保卫总队。环境警察机构的建立既是用刑事手段保障环境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效能,又避免了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因为立场、角度的不同而产生冲突。

第二,构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一体化的信息平台。环保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可以借助电子化办公系统设置联合执法系统,由行政机关与公安机关将各类环境污染案件信息录入系统,在案件线索、行政处罚结果、法律文件、数据规定及案件处理程序上,逐步实现环保部门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信息联网共享。环境违法信息平台建设既可以强化司法机关对环境行政执法的监督,也可以提高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公开与效率,从而更好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对接。

第三,加强检察机关对环境行政执法的监督。检察机关是我国法定的法律监督机关,可以对环境行政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察机关的监督可以包括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日常监督是根据信息平台对录入系统的环境污染案件的执法情况进行全程监管,促进环境执法人员严格履行环境监管的职责;专项监督是检察机关定期对环境执法机构的案卷进行抽查、评查,以考虑案件办理是否合法、有效,有无存在该移送而不移送的案件。

治理手段:刑罚与其他治理手段的协调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犯罪治理应当是合理使用多种手段的系统性治理策略,单纯依靠某一因素或某一手段无法达到犯罪控制的预期目的。在我国,政府是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直接责任人,由于行政手段和刑罚手段具有猛药的作用,短时期内效果比较明显,因此,刑罚手段与行政手段是治理的惯常手段,而其他手段基本不受重视。同时,在当前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不顺畅的法律制度背景下,行政处罚方法与刑罚方法相互脱节,各自为战,未能对环境污染的治理形成应有的合力。刑法理论一般认为,刑法具有谦抑性,只有当其他法律不能调整某种社会关系时,才由刑法予以调整;只有当其他法律不足以抑止某种危害行为时,才由刑法予以处罚。我国刑法对犯罪的规定模式是立法定性又定量的模式,只有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程度才能由刑罚制裁。在环境污染犯罪治理中,由于污染行为轻重有别,所以处罚也应该有区别。环境行政法对一般的环境污染行为进行处罚,而刑法对严重的环境污染行为进行处罚。

从技术层面上讲,各个法律各司其职,共同起到治理环境污染犯罪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国行政法观念不发达,特别是行政执法不严的情况下,导致刑法在环境污染犯罪的治理中面临着很大的压力:既要担负防止一般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发生的任务,又要预防严重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的发生。人们本来希望通过这样的立法模式来缩小刑法介入社会生活的范围,但现实的使命又使得刑法不得不广泛地介入到社会生活之中。刑罚只是犯罪治理的手段乙.,只有其他手段不足以解决社会纠纷之时,刑罚才能介入。正如德国刑法学家李斯特所说的最好的刑事政策就是最好的社会政策,仅靠刑罚手段不足以抑制犯罪。在任何司法体系中刑罚并不是唯一阻止环境污染行为的有效方法。刑罚总是作为不得已的最后使用的方法,并且可以结合其他(行政、金融等)法律规定使用。当一个适度的刑罚和其他法律手段相结合一起使用时,才会发挥有效的作用。

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手段应该是多元化的,是合理使用法律、行政等手段的系统性治理策略,具体表现为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对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给予全方位的阻断。在环境污染犯罪治理中,要使各种治理方法协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完善环境污染犯罪的刑罚结构。我国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刑罚手段比较单一,监禁刑与非监禁刑比例失衡。有限的刑罚手段显然难以合理打击犯罪,无法满足惩治环境污染犯罪的需要。尽管在我国《环境保护法》中也规定了一些行政处罚方法,但是,这些行政处罚方法在功能上显然无法与刑罚方法相提并论。除了监禁、罚款等传统的刑事制裁外,应设置既能补偿环境危害,又能去除因破坏环境而获得的经济利益的其他手段,例如责令限期治理、责令补救或恢复环境等。

第二,严格环境行政执法。环境行政执法的乏力不仅影响了环境行政执法的效能,而且使环境污染犯罪过于依赖刑罚手段,反而降低了刑罚预防的效果。严格环境执行执法一方面需要提升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能力,另一方面需要加强外部的监督。三,推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环境污染犯罪治理。非刑罚手段的使用侧重对污染行为背后的问题、动机和背景情况进行考虑,而对这些因素的考察依赖社会力量。只有社会公众参与到环境污染犯罪的治理中,非刑罚的治理手段才能和刑罚手段相配合有效地制止环境污染犯罪。

环境污染论文15

摘要: 现在社会都进入了高科技时代,不论什么食品、用的也都很高级,虽然马路越来越宽,但是汽车增加的速度快。目前,油区车辆已有汽车约5000多辆,垃圾和油桶冒出来的油烟也再不段的破坏空气,有些人普遍感到马路上“车满为患”,社区里也“乌烟瘴气”。

引言:油田位于河南省南阳市,四周有许多农村,由于平时人们不爱保护环境,加上农村人习惯不好,所以四周环境非常脏。虽然近些年来提倡“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可是这种现象仍然存在。所以,我们在周末对油田的环境进行了一次调查。

实际调查:白天,汽车尾部和烟管道喷出来的烟对人十分不利甚至对病人都会造成死亡;还有有些垃圾道发出的臭气,真让人难闻,甚至有时还会招来苍蝇、蚊子……难道大家喜欢生活在一个死亡之谷吗?还有得人为了做建筑,把许多树都砍了,这样的行为我见了就不高兴;大街上有非常多的废纸,有的青年人边嗑瓜子边吐瓜子壳,边吃水果边吐水果皮,就连小学生喝完饮料也把饮料瓶仍在地上,甚至有些人把不好的菜叶仍在地上。当然,还有最破坏环境的废旧电池和人们吐的痰。接着,我们来到了菜市场,这里的废菜叶更多了,还有鸡毛,比街上还脏。“哎,什么时候我们的地球不在有垃圾、灰烟等污染源呢?”我们心里默默的.想着。

可见汽车尾气、垃圾、等污染源对环境的伤害实在是太大了。

我们成立了一个小组,真对这些方面采取了以下措施。

1。告诉司机叔叔,给汽车加上乙醇汽油,这样喷出来的烟就不会破坏空气,而且不要让汽车报警器在夜里叫了,不然,会影响别人的睡眠的。

2。要时常清理垃圾,见到垃圾要主动扔进垃圾箱,还要经常打扫家里的卫生,开窗,这样就不会招来苍蝇、蚊子和一些小飞虫了。

3。我们要在每个树林里挂上木牌,提醒人们不要破坏树木,因为每棵树呼出的新鲜空气就等于一个成年人吸收的空气,所以我们不要破坏树木,还要经常植树造林。

4。剩余的果皮和纸屑要扔到垃圾桶里,还要请儿童不要随地大小便,不然就破坏了小区的环境,让别人见了就恶心。

现在经过我们的警告,已发现有很多人改掉了这些坏毛病,空气也变的越来越新鲜了。

这些不良的现象都是人类造成的,都是因为人们不爱护环境造成的,这些现象对人们的身体有很大的坏处,如果人们不改正的话,最后面对的将是人类的灭亡。 所以,我要告诉所有的人们:“我们只有一个地球,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保护环境,创造美好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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