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工程施工劳务合同

发布者:醉爱山水间 时间:2023-3-11 00:34

【推荐】工程施工劳务合同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施工劳务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推荐】工程施工劳务合同

工程施工劳务合同1

工程名称: 祥隆万象城六区地下室、住宅工程

甲 方: 烟建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建筑安装分公司

甲方(总承包人):烟建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建筑安装分公司 乙方 (劳务分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劳务作业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结构类型:

4、建筑面积及层数:约33000㎡,地上18层地下一层

二、劳务作业分包项目

1、分包项目内容:工程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等设计文件涉及的基础、主体结构(包括二次结构)施工的钢筋(包括所有钢筋加工、安装、连接及焊接)、模板、混凝土、脚手架扎拆(包括悬挑脚手架的各种预埋、安装及固定、装饰阶段脚手架及立面水平防护措施的维护、清理、刷油和最后拆除、钢管分类堆放)、烟气道安装、后浇带、止水螺栓切割修补打磨、内外剪力墙对拉螺栓PVC管切割封堵、砌体(含钢丝网、植筋、构造柱、过梁、压顶)、人工辅助回填土、基槽清理、基坑降排水等一切地基基础、结构主体施工和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施工(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场地硬化、场地以及内外道路卫生、临建及围挡搭设、拆除、临边、洞口防护等)、防护栏杆安拆、料台(包含施工电梯或物料提升机料台及钢管支撑架体)的安拆、场地平整、周转器材进出场装卸车、各种机械设备防护棚和基础及临建设施基础的施工、各种铁件(钢板止水带、对拉螺栓等)的安装、各种预埋件的预埋(包括塔吊及物料电梯的地脚螺栓、附着铁件、工程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等设计文件涉及的预埋)、预留洞的预留、预留洞口的后期封堵、塔机指挥、电工、门卫、协助现场试验取样(包括钢筋、砼试块制作等)、主体结构通过市优质结构验收、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验收等。

2、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等不达标需整改的费用由劳务分包方负责;如发生罚款,外部主管部门处罚的款项,劳务分包方100%负责;内部相关部门处罚的款项,劳务分包方200%负责。

三、履约担保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合同价款 %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从甲方向乙方支付(含中间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按比例扣留。分包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转为工程款。

若乙方违约或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且甲方有权重新选择他人完成合同剩余部分的内容,并按照乙方投标时的价格和当地当期实际市场价格(二者比较,以高者为准),将剩余部分的工程款(包括相应的管理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低值易耗辅材、小型设备)从结算中扣除。

四、合同价款与支付

1、价钱一次性包死,不再计取其它一切费用,工程量按现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xx)计算建筑面积。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以甲方最终审计金额为准) 乙方确认并同意本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一切条款,乙方不得因工程所属的材料、供应品及设备价格的涨跌,或因与本合同施工有关的工资及其他成本等费用的增加或者工程开工时间延后为由而要求调整分包价格。

2、合同价款调整:

当发生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工作内容、设计变更等需作合同价款调整的,其价款调整方法如下:

变更内容增减总费用占本项目费用±5%以内不予调整,若超过,则超过±5%部分按实调整。现场签证零工按70元/工日、工程内容变更发生的增减定额工日按03消耗量定额34元/工日计算。经甲方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和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项目部技术专用章确认后执行,否则视为无效。

3、工程量确认

3.1需现场确认的工程量,经甲方项目部施工员(或材料员)、主任工程师和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项目部技术专用章确认后执行,否则视为无效。

3.2 乙方向甲方提交已完劳务作业量报告的时间:4、合同价款支付

合同价款的`中间支付:次月10日前,甲方按审定后的月劳务费的支付给乙方(已扣留%的履约保证金和%的质量保修金)。

5、竣工结算:分包结算经甲方审核签章后生效。主体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款不少于分包工程总造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支付至分包工程总造价的90%(其中10%可以物抵顶);余5%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一年内付清。

五、施工工期

1、自 年月日止。

2、工期延误

2.1 对于不可抗力、工程变更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2.2 非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交工的,施工工期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 1 %扣减乙方的结算价款。

3、工期提前

施工工期按合同约定期限每提前一天,按合同价款的 %奖励。

六、质量与检验

1、按图纸设计的要求施工,质量、规格必须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并符合设计规范要求。主体达到市优质结构标准。砼墙板达到清水砼要求,不抹灰。

执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本项分包工程具体执行质量验收规范(名称、编号):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xx)、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xx)、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xx)、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GB50210-20xx)等国家、地方现行施工规范、标准、规定,工程质量经有关部门核验,达到合格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返工。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承担返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七、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双方应积极配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3、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生效之日,之前双方就房屋签订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自动终止。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附件: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劳务合同2

发包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合作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2、工程项目及范围:____________

3、工程地址:____________

二、承包工程范围、形式及合同价款

承包工程范围:____________

承包形式:包工不包料

分项工程单价:____________

合同价款约:____________

三、分包管理

1、合同协议签订后,承包方全部人员服从项目领导和管理,执行发包方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准出现违纪违法现象。

2、发包方按公司______族贯标程序组织施工队伍承包方按工程施工计划组织队伍完成施工任务。

四、双方职责发包方:

1、负责工程的总体安排和全面管理工作。

2、负责预算及现场签证的处理。

3、依据项目工程师的书面技术交底及要求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工程的技术问题和技术变更。

5、负责提供吊车,保证施工需要。

6、负责提供施工所须的材料、周围工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帽费用由承包方自负)。

7、提供承包方人员的临时设施炊事用具承包方自备。

生活用水、用电包干使用,现场另立协议。

8、负责对承包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并有权对不合格进行处罚。

9、做好施工前安全交底和防护设施的完备,达到安全施工要求。

10、按协议支付承包方的工程款。

11、发包方工程项目部有权对承包方文明工地的施工情况进行检查,如达不到文明施工的`标准,应当场给予经济处罚。

承包方:

1、组织素质好、工种齐全的施工队伍,并向发包方劳资部门报送在该项目作业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交发所方保卫部门),随时提供增减变化情况表,并负责代发工人工资。

2、按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及发包方的有关工程管理规定,做好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并提供有关质量自检记录资料,每道工序质量有专人负责,其负责人报发包方。

3、保管好发包方提供的临建设施、机具设备等,如有人为损坏和丢失照价赔偿。

4、严格按照发包方的安全施工交底,规范施工,并签订安全协议书,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及医疗费用均按国家规定条文执行,发包方可提供方便条件。

5、承包方做好发包方和业主的半成品和成品的保护工作。

6、做好现场文明施工,严格按照“三清六好”的标准进行施工,做到“下工活底清,工完场地清”,并接受发包方每月一次的文明工地检查,所用清理用工均由乙方负责。

7、小型手持工具,承包方自备(技工常用的专业工具)。

8、执行材料限额领料,超实际预(结)算部分从承包价款中扣除。

9、承包方自立的食堂必须服从发包方的行政部门的管理,符合有关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生活用煤自行解决,不得随意烧现场木材。

五、工期

1、该工程从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2、以合同工期为准,因承包方原因拖延一天按人工费结算总额的5%进行处罚。

3、工期顺延①、经发包方按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负责人、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签证可顺延工期。

②、现场停工一天,经发包方签证工期顺延。

③、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工期顺延。

六、质量

1、承包方所承包的本工程质量执行招标文件。

2、分部分项不合格时,发包方有权撤换承包方人员。

七、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承包方进厂施工后,发包方付给承包方人员生活费及零用款。

2、承包方每月25日前将本月完成的实物工程量进行审报、项目确定,由项目预算部门审核后,交项目劳资部门结算人工费,____日内支付给承包方人工费的____%(其中含支付给承包方的生活费、承包方应支付的赔偿金和各种罚款)。

分项工程达到主体完工后,再拨付____%。

发包方按结算额的____%预留保修金,工程竣工____年,根据工程保修情况另议支付。

八、其它事项

1、发包方对承包方的施工计划、施工质量、安全、文明工地及劳务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在承包方不能满足发包方施工工期、质量标准时,发包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协议,并追究承包方的责任,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担。

2、承包方必须保证人员稳定,不得随意变换人员,特别是现场带班人员不能更换,若更换必须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现场负责人应赋予其现场带班人一定的权力,以便于更好地配合发包方的管理。

保证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发包方委托的生产任务,服从发包方的统筹安排。

九、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议

发包方(签章)

承包方(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工程施工劳务合同3

工程名称:济南市天桥区洛口李庄1#高层住宅楼

工程总承包单位(甲方):济南市天桥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劳务分包单位(乙方):四川省星旺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xx年6月10日

工程总承包单位(甲方):济南市天桥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劳务分包单位(乙方):四川星旺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定施工总承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济南市天桥区洛口李庄1#高层住宅楼

1.2工程地点: 济南市天桥区洛口李庄__________

1.3工程内容:基础、主体清工大包,(塔吊、配电总箱除外

其于部分附材及工具。

1.4劳务作业范围:该工程基础、主体框架,既钢筋、模板、砼、二次砌体、后浇带、外脚手架搭设、安全防护含(拆除)等。直至质检站验收优良。

第二条、实行劳务承包。乙方按完成劳务作业的需要和甲方工程施工要求提供劳务,负责相应的劳务管理。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组成与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由下列各项组成,并依序解释

1、补充协议;

2、本合同;

3、协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工程劳务量清单或确定劳务报酬的工程预算书、图纸;

5、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第四条、合同文件适用标准和法律

4.1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4.2适用标准及规范:

4.2.1现行的国家及工程当地有关标准、规范;

4.2.2其他标准及规范:无

第五条、施工图纸

甲方正式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项目的施工蓝图2套。乙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甲方代为复制,复制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

第六条、施工前期工作

6.1办理施工手续的责任及费用、证件、批件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占道、排污、临建规划手续均执行大合同。

6.2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及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提供位置及交验要求执行大合同;在乙方施工区域内的由乙方在施工期间负责保护。

第七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7.1 甲方驻工地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的部分权利和责任,但涉及经济责任和工期的事务须经现场代表确认方为有效。委派人员调整,需提前通知乙方;

7.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本人签字后交给乙方并办理签收。必要时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

7.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和施工需要及时向乙方担供指令,批准施工措施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

7.4甲方代表发现乙方有转包、再分包行为或无履约能力,有权终止或中止合同。乙方人员有违法、违纪或不服从管理的行为时,甲方代表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清退。

7.5甲方驻工地代表无订约权。没有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协议等变更、增减合同内容性质文件的权利。

甲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八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8.1乙方驻工地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职责。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本人签字后送交甲方,办理签收。

8.2乙方代表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和甲方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劳务作业。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且采取紧急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报告。由责任方承担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或费用以及工期延误责任。

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九条、甲方责任

9.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班子,设立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及工程技术、质量安全、财务、材料、经管、动力、行政等职能部门,实施工程项目的全面组织与管理;

9.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项目管理目标、实施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9.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参加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办理交工验收;

9.4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设备运行、材料保管使用情况,检查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及持证上岗情况。乙方违犯规定或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标准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9.5负责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劳务预算、用料计划及各种报表;

9.6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等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协调现场有关单位的关系。

第十条、乙方责任

10.1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劳务向甲方负责,未经甲方授权不得擅自与业主及有关部门发生工作上的联系。全部施工任务必须组织自有力量完成,严禁转包或再分包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劳务;

10.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与业主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检查与监督。与现场其他单位搞好协调配合;

10.3负责完成施工劳务的有关技术措施的编制,报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10.4接到图纸 7 天内编制出施工劳务预算(附件设备总用量计划),提交甲方审核,审定后的预算价一律不再调整。根据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一个月的10日前提交下季度的劳务作业进度计划,每月20日前提交下一月的劳务作业进度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供阶段计划,必要时按项目部的要求提交旬、周、日计划(所有计划均应附材料、设备用量计划),报甲方批准后实施。若乙方不按时或不按要求提交劳务预算书或材料计划或作业计划,甲方可以不供材料,不付款,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按违约处理。每月20日提交完成劳务所反映的工程形象进度统计报表。

10.5认真做好承担的劳务涉及的施工日志和隐蔽工程的原始记录,完整、清楚、详细、准确地积累施工资料,及时将有关技术经济资料完整地提供给甲方,并配合整理归档;

10.6做好放陈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如有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各种罚款)。暂停施工期间对所涉施工部位 进行妥善保护;

10.7交工前保护好工程成品或半成品,把现场清理干净,做好验收准备工作,为验收提供便利条件,参加办理交工验收。积极配合保修,在保修期内对劳务所涉施工质量缺陷及时进行无偿修理。

第十一条、劳务费金额:

第十二条、财务付款

12.1双方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结成合作伙伴,一致同意各项劳务费用及款项均以业主已支付该款项为前提;

12.2阶段款项(进度款):工程形象进度完成±0.000后,发包人审核已完成量,按完成工作量的60%付款,以后每月按完成形象进度的60%付款,主体结构封顶过春节工人返家付款85%,如不过年,主体经质量监督站验收后付至85%,下余的15%待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付清。

12.3劳务报酬支付方式:转账支票或短期银行承兑汇票。

12.4所有资金必须由劳务分包人(公司)专人办理并盖有(

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收据有效,否则总承包方不予认可,由此引起的后果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第十三条、完工结算

13.1乙方在所承担劳务项目全部完工之日起30天内,提交劳务费结算书,一式八份,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定案后返回给乙方三份;

13.2甲方接到乙方结算书后进行审查,在业主对甲方结算审查、一次审计定案后30天内办理定案手续;

13.3结算审查程序及定案:先由甲方项目经理部组织有关人员核实乙方的劳务内容和工作量。再由甲方预算人员审核后按当地规定计算出工作量并按合同的约定计算出价款,交项目技术、质量、安全、材料、动力、财务等部门和项目经理会签,经公司分管部门和领导初审后,上报公司主管部门终审。劳务结算书必须加盖 “

”方为有效。

13.4结算方式:本项目采用 B 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A、固定劳务总价;

B、固定劳务单价,按实确认实物量或定额工日或建筑面积;

C、审定的劳务预算加(减)现场有签证、变更等;

D、劳务预算加包干系数。

13.5计算规则: 按现行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

13.6劳务费标准: 基础、主体按148元/m,零工按50/工日包括土方清理、垫层、筏板基础等零星用工,多项一次性补款肆万三仟捌佰元整 。

13.7劳务费内容: 乙方施工全部内容所需的劳务;定额综合工日包干但不限于现场保卫;乙方自带机械的维修;材料的装卸、材料的场内转运及堆码;周转材料的清理、维修、堆码、场内转运;安全防护用工;生活区卫生用工;文明施工;

13.8劳务费调整的范围、条件及方法: 确认的劳务签证,按合同约定调整。

13.9当地政府按规定收取乙方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为甲方代交时,在支付劳务费时扣除;

13.10甲方和乙方结算付款,只能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甲方每次付给乙方款项后乙方必须优先支付工人工资。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不能到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任何办公室及生活区吵闹,不得发生工人聚众闹事、上访等事件;也不提出合同外的任何要求。否则,每次罚乙方10万元人民币。若发生乙方施工工人因工资等原因聚众闹事、上访等事件时,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代付工人工资,同时对于期间甲方为此所支付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从乙方结算值中直接扣除;

13.11乙方必须每月给工人结算工资,每年年底给职工结清工资,列已付未付工资,并向甲方报月表和年度表。如果乙方不能及时给职工支付工资,甲方有权按报表支付给工人,同时扣罚乙方结算款项。

第十四条、劳务作业期限

开工日期:计划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计划 年 月 日

乙方根据工期要求,周密地安排进度计划,报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施工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采取补救措施,保证按时完工。如补救无效,在甲方限定时间内达不到要求,视为乙方无按期完工能力,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内撤离现场,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工期延误

不可抗力和规模扩大、标准提高、结构更改重大设计变更或业主原因、连续停电24小时以上,发生上述情况对工期有实质性影响的,事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提出延期理由和要求,经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并赔偿窝工损失。

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完工,乙方承担如下违约责任:每拖延一天承担其造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非乙方原因,乙方不承担工期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劳务工作质量

16.1质量等级:依据国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等级,同时负责工程过程中的无偿维修,若乙方在接到维修通知后3日内没有进行积极维修,甲方将组织维修,并按实际发生额从乙方结算或保修金中扣除。工程质量等级以山东省济南市质量监督站签发的工程质量监定书为依据。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验收规范、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要求精心组织劳务作业,确保实现质量目标。达不到质量标准的部分,甲方一经发现,可以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返修,直到满足质量要求。因甲方原因不到质理标准,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达不到质量标准,视为乙方不具备满足质量要求的技术及管理实力,甲方有权力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撤离现场,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6.2因乙方原因达不到优良等级的违约责任: 乙方承担其工程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无条件自费返工该工程质量标准,若因返工延误工期由则仍执行第十五条。

16.3达到优良等级的奖励: 不奖励

第十七条、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质量检查:乙方完成约定之劳务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指令进行劳务作业,加强内部检查工作,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随时接验收不得自行隐蔽,如有自行掩蔽,乙方必须照甲方和有关单位的验收要受甲方代表和委派人员以及各级质检部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17.2隐蔽部位验收: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验收12小时前通知甲方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验收记录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如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应按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返修,合格后重新通知验收,返修费用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未经验收不得自行隐蔽,如有自行隐蔽,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和有关单位的验收要求进行剥落和开口,并负责恢复和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

17.3中间验收:基础,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如验收不符合要求,乙方应按验收提出的要求返修后,通知重新验收。

17.4交工验收:乙方承担任务全部完成,经初验达约定的质量标准后,由甲方约请业主(或业主委托的其他单位)验收,经验收优良,评定的质量等级。交工验收书签字后,办理工程移交。如质量达不到要求,乙方应对所施工部分存在的问题按验收提出的意见返修,并在限定的期限内完成,再通知验收,直到符合质量要求为止。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经济责任和工期延误责任。

第十八条、安全施工

18.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的发生,轻伤频率不大于0.2‰;杜绝重大机械和火灾事故;

18.2乙方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施工,配合甲方建立安全保证体系,乙方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现场负责人担任组长,配备专职安全员,班组设立兼职安全员,形成安全管理网络。制定安全施工责任制度、明确安全岗位职责。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乙方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守安全规则,落实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的规定达到优良,承担相应费用;

18.3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本工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重大伤亡事故要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双方约定:由于本合同劳务提供方的管理责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事故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包括各项罚款)由于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紧急补救

无伦工程施工期间或保修期内,在乙方劳务作业范围的任何部分如发生事故或故障及其他事件,甲方代表认为进行紧急补救或修理理是保证正常施工或工程安全的紧急需要,而乙方无力或不及时进行补救工作或修理时,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员从事该项工作。若为此完成的工作或修理按合同属乙方责任的,则全部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条、现场管理

乙方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及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按甲方统一规划搭设临时设施,分类整齐堆放材料、机具,挂牌标识。按标准化工地的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现场美化,做到工完场清,保护现场整洁。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如因乙方原因达不到文明施工要求,应根据甲方或有关部门的要求整改,接受相应处罚,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一条、材料、设备供应与保管

21.1工程需要的主要材料、设备、仪器及构配件由甲方负责供应。甲方供应的物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如有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在领用接货时提出,甲方负责调换。

21.2甲方供应的材料为了方便使用,货到后乙方即办理领用手续,工地出库后由乙方自行保管使用。乙方要严格计划管理,准确地提供计划用量和使用时间,避免不合理存量占用资金、影响工程用款,避免计划不合理而影响材料设备供应和施工的现象发生。

21.3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领取后要妥善保管、合理使用,采取有效的节约措施和限额用料控制手段,努力节约原材料。乙方保证全部材料耗用量不超过预算额定材料量,并力争节余;甲供材料节余部分,甲乙双方按照甲7乙3分成;如因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损坏或使用浪费,超过定额消耗部分(钢筋按图纸用量),乙方按超耗部分材料费的承担;

21.4甲方供应的物资属甲方所有,只供本合同劳务作业范围以内的工程专用乙方不得挪作它用或擅自处理(包括边角余料)。一经发现乙方挪用或擅自处理,对乙方处以挪用和擅自处理部分价款的两倍罚款。施工剩余材料(不含地材)全部交还甲方办理退库手续,有用或可变卖的边角余料交还甲方后,按市场价的30%奖励乙方;

21.5小零星材料必要时甲方委托乙方代为采购,乙方自行保管使用。代购部分材料费用按定额消耗量和甲方与业主结算的同一价格并入劳务费结算。

乙方对代购材料的质量负责,根据技术要求和有关规定,需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准用证等证件的,证件必须随货同行,货到后将有关证件提交给甲方,据以进行质量验收,证件齐全、质量合格的材料方能用于工程。如有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乙方负责运出现场调换合格品。

第二十二条、施工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供应

22.1本工程需用的主要机械设备塔吊、龙门架、脚手架杆、扣件、脚手板、钢模板、竹胶板、木方、总配电箱及其他成品模板与支撑全部由甲方提供;

22.2甲方人员操作的机械由甲方负责管理、保养。交由乙方人员操作的机械,乙方办理接管手续,负责日常保养、保管。乙方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管理,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充分发挥作用。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0%,利用率不低于60%。劳务作业任务完成后要完好幸免还给甲方。如有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丢失、损坏,乙方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22.3甲方提供的脚手架料和成品模板乙方要妥善保管,有计划地合理使用,加快周转,尽量减少投入量和缩短占用时间。如乙方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丢失、损坏,超过允许损耗部分要照价赔偿。乙方不得改变用途或用于其他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截割、改制,如发生上述情况,每次给以乙方1000元的罚款,乙方并按已截割、改制部分原价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二十三条、铁丝、钉子、螺栓穿孔埋管、二级配电箱、小电缆、电锯钢筋调直机、切断机、双面胶、隔离剂、振动棒电机、手推车、灰斗、水桶、刮杠、靠尺、灰板条、镐、锹、安全帽、安全带等工具用及工人手头工具等由乙主自带,费用包括在劳务费中。

第二十四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业主与甲方双方以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如需继续施工到安全部位的,乙方应按甲方指令将工程施工到安全部位;按甲方要求将自带机械、工具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的条件,按业主支付情况,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的劳务费和视业主赔偿情况适当考虑乙方的损失。

乙方代购的材料已经订货的,自行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按业主确定情况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五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灾害结束后,10日内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劳务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日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的条件,并负责处理工作的组织、指挥。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负责转业主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自带机械、设备和其他物品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的劳务费用业主不承担部分乙方承担;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 甲方、乙方双方协商确认。

第二十六条、争议

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报请工程地主管部门调解,若调解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B

A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违约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支付款以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后,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等级,安全及现场管理达不到有关规定与合同约定要求除按此前的约定承担责任罚款外仍要承担下列违约责任,其他使用权合同无行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或另有合同解除的约定,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金换数额: 该违约项造价的5%

损失的计算方法: 按直接经济损失计算 。

第二十八条、其它

28.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发生任何经济及业务关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8.2乙方需要甲方签证时,必须在每一事项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办妥手续,必须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预算员、材料员或(设置管理员)、质安员等五人以上签字认可,签证只签实物量,进时、手续不全、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签证一律无效,乙方弄虚作假办理的签证不仅无效,还要按签证额加倍处罚;

28.3乙方服从甲方管理,执行甲方的管理办法,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8.4乙方必须给其管理人员和工人在进场之日办理出入证,并将每个人的身份证和职务、工种、年龄、性别、籍贯等造册报甲方备案。无出入证或身份证和名册不符的工人,乙方必须清退出场,乙方人员进退必须在当天办理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第二十九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29.1合同生效日期: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29.2合同终止日期:工程全部完工并交付业主,工程支付完毕,除有关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

第三十条、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甲方收执一份,乙方收执一份;

第三十一条、附加条款:

1、若因乙方的人员、机具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采取罚款、另行组织人员等措施,直至更换劳务队伍,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无条件退场;现场文明施工必须确保达到山东省或济南市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2、在合同履行及施工管理过程中,对于分包人违反相关规范、规章、规定的行为,在承包人提出书面后限期整改通知后,仍未达到要求的,承包人有权对分包人实行经济处罚,并减少支付相应工程价款。

3、乙方在本工程中必须配备完整的项目管理班了,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工人必须持证上岗;参加该工程施工的劳务人员确保为乙方合同制工人,并满足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检查站要求及工程要求,并承担该项费用,施工期间向甲主提交现场施工工作的劳务用工及劳动用工保险,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转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为了共同做好联防治安工作,给现场创造一个良好安定的施工环境,乙方凡是参加该工程的施工人员必须登记花名册一式二份报甲方审批,经甲方现场代表负责人批准确的人员方可参加施工。

6、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将本工程施工工人月工资表或季度工资表报甲方备案,乙方进场后半月内与项目管理中签订社会治安保证书,并自行负责办理暂住证。乙方向甲方承诺,乙方工人的一切经济(含工资)安全事故等跟乙方有直接关系与甲方毫无关系。

7、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生活区电费2500元,如超出电,乙方自行承担。

以下无正文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

电 话: 电 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工程施工劳务合同4

甲方:

乙方:

为满足甲方建设内邓高速№、2标项目桥梁工程施工的需要,乙方同意就该标段内的部分桥梁工程向甲方提供劳务。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承包协议。

第一条 工程内容

1、1 工程名称:内邓高速№、2标桥梁工程

1、2 工程地点:河南省淅川县

1、3 工程内容:甲方组织机械开挖基坑,乙方人工配合土方清理。从截桩开始到桥面铺装的所有工作(预制梁板的预制吊装不包含在内),破除桩头按φ1、2米的250元/个,φ1、5米的300元/个包干使用。

1、4 施工范围: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二条 协议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组成协议的各个文件应被视为一个整体,彼此互为解释和补充,如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按下列组成顺序解释:

1) 本协议书及附件;

2) 协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3) 国家现行的工程技术规范、标准、规程;

7) 图纸;

8) 甲方制订的有关本工程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 工期

3、1 工期: 日历天

3、2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3 计划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正式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为准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拖期损失赔偿金为3000元/天,拖期损失赔偿金限额为协议价格的10%;

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非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或影响工期,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延期理由和要求,经甲方向业主及监理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后,工期相应顺延;非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或作为有经验的承包人可预见的情况不能作为乙方工期延长的理由;

因工期延长或设备停置等原因而造成的费用增加问题,如甲方得到业主的经济补偿,乙方将得到相应部分的经济补偿,否则乙方将放弃追偿权。

乙方不按协议、图纸、规范或甲方的指令施工,甲方有权要求暂停施工,并要求乙方检查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但并不能影响协议工期的要求。

第四条 工程质量

4、1确保省优,争创国优。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100%;达不到要求,乙方承担质量违约金为协议价款的10%,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本工程实行首件认可制,乙方必须按业主及项目部要求进行施工。

4、2为加强本项目工程管理,保证甲方的合同执行监督力度,督促乙方更好的履行合同,利用经济杠杆调动乙方的积极性,甲方将扣留乙方计量款的2%设立XXX。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就质量、进度、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对乙方进行履约考评,如乙方达到考评合格标准,在完工结算时,2%XXX将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施工图纸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壹套(复印件)。

第六条 协议价款

本协议为固定综合单价协议。工程量清单如下:

第七条 承包方式

本工程以劳务分包的方式承担施工。

第八条 工程量单

8、1 除非协议另有规定,工程量单中的综合单价均已包括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机械、材料(本合同第16、1款约定由甲方供应的除外)、水电、现场自检、缺陷修复、自身的管理费用、现场经费、临设建设费、资料费、保险(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税费(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外)、利润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综合单价固定不变,并与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的增减无关;

8、2 乙方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拼装、维护、拆卸、迁移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8、3 用于支付已完工程的计量方法,工程量的确认以设计图纸净值为准。

8、4 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所有措施费用包含在单价中,例如冬季养生费用、混凝土垂直运输费等。

第九条 工程变更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因完善图纸设计等引起的变更时,甲方应在接到变更通知后7天内向乙方下达书面变更通知。

第九条 乙方现场负责人:____ ,技术负责人:____ 。

乙方派出的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所有技术管理人员均应具有与本工程相应的资历和经验;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更换或擅离工地;当工程已进展到收尾阶段或其他原因需要撤离或更换任何管理人员时应在满足工程管理需要的前提下进行,并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认为不合适的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如不执行,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派出的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每人次擅离工地一天,罚款3000元,主要管理人员每人次擅离工地一天,罚款20xx元,且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甲方将直接从乙方当月的工程计量款中扣除。

第十条 甲方责任

10、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对本工程实行全面管理;

10、2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按时提供施工图纸、组织技术、安全交底、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整理、收集及交工验收;

10、3 协调施工及生活用水源、电源,交由乙方装表使用;

10、4 负责为本合同工程投保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工程一切险是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第三方责任险是对因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的损失或损害,或人员(业主、甲方和乙方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任进行的保险;

10、5 负责对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指导;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和负责向业主报验;

10、6 负责审定乙方编制的各种计划、报表,按合同规定办理拨款;

10、7 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现场有关单位的关系。

第十一条 乙方责任

11、1 对本协议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向甲方负责,必须组织自有成建制并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力量投入施工,严禁转包和分包,不得擅自与监理及业主发生工作上的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11、2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总体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协议规定的标准;

11、3 科学安排作业计划,严格按工程进度需要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以保证本工程按期完成;

11、4 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按甲方统一要求规划搭设现场临时设施和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创建标准化工地;该部分费用包含在单价中。

11、5 应在整个施工期间(包括缺陷责任期)对其为本合同工程工作的雇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还应为已经运抵现场的装备办理财产保险,其投保金额应足以现场重置;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过程中,甲方对于乙方雇员的人身死亡或伤残,或财产(设备)的损失或损害不予赔偿;甲方也不对乙方与此有关的索赔、损害、赔偿及诉讼等费用和其他开支承担任何责任;办理本款保险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及总额价中,甲方不再单独支付;意外伤害险由甲方统一办理,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总价1‰的费用。

11、6 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统一指挥,不得自行其事;自觉与现场其他单位搞好协调配合,顾全大局;

11、7 认真做好施工日记和隐蔽工程等原始记录,完整、清楚、详细、准确地积累施工资料,配备专(兼)职质检人员,做好工程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及时提出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交工验收及材料验收报告,做好验收准备,配合各项验收工作;及时提交质量和安全事故报告,积极配合调查,严格整改,接受处理;及时填报各项报检资料并于每月25日前送甲方汇总;

11、8 按时提交各种计划及报表,以及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11、9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及文物的保护工作,如有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各级罚款);暂停施工期间对工程进行妥善保护;

11、10 交工前保护好工程成品,把现场清理干净;积极配合保修,在保修期内对施工质量缺陷及时进行无偿修复。

第十二条 工程验收

12、1 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验收,经检验合格,并得到业主和工程监理单位认可,验收记录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如检验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应按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返工返修合格后,重新通知验收并承担因此增加的全部费用;未经检验不得自行隐蔽,如有自行隐蔽,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或有关单位的要求进行剥露及开口,并负责恢复和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12、2 竣工验收:工程全部完成,经甲方检验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后填写竣工验收报告,由甲方报请业主指定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检验;经检验合格,评定质量等级,竣工验收证书签字后办理工程交付;如质量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按验收报告的意见进行返工返修,并在限定的期限内完成,重新报请检验,直到满足要求为止。

第十三条 安全施工

13、1 乙方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安全施工生产活动,建立安全施工保证体系,设立安全机构和专职安全人员,制定安全施工责任制度确保本工程实现零伤亡安全事故的安全目标;

13、2 为保证以上安全目标的实现,甲方将扣留乙方完成合同额5%的安全保证金,在每期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扣留,在本合同工程施工完毕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且乙方人员全部退场后7日内返还给乙方;

13、3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包括各项罚款);甲方本着有效解决安全事故的原则动用已扣留的安全保证金,在扣留的安全保证金总额以外部分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十四条 环境保护

14、1 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控制环境污染的规定:

14、1、1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控制粉尘飞扬,减少施工对环境和绿化的污染;

14、1、2 严格控制噪音,施工组织计划应根据施工环境、机械和施工内容合理安排,最大限度减少噪声;

14、1、3 节约用水、用电、用纸,减少对能源及资源的浪费;

14、1、4 油漆、油料、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装卸过程中应包装完好,防止遗洒、渗漏;同时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品和消防器材,防止燃烧爆炸;

14、1、5 对于废弃物应分门别类处理,对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单独存放并送到指定的回收地点,防止施工中产生的有害物质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14、2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乙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甲方有权监督和提出整改要求,如因乙方未采取必要措施而导致或发生的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 紧急补救

无论在工程施工期间或缺陷责任期内,在乙方承担施工范围内工程的任何部分发生事故,甲方认为进行紧急补救或修复是保证工程质量或安全的紧急需要,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进行紧急补救或修复,如乙方无能力或不及时进行补救或修复时,甲方有权另行雇佣其它人员从事该项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材料设备供应

16、1 本工程所需要的砼、钢材、钢绞线、锚具、支座(含楔形钢板、临时支座、套筒)、弹塑体、及灌浆料(灌浆料由甲方提供原材料乙方负责人工拌合)、压浆材料、预埋件、波纹管、伸缩缝、竖向预应力钢管、钢模板。乙方负责人工配合卸车、材料的工地保管责任及费用。主要材料由乙方按合同规定的损耗进行领用;每月结算一次;本协议损耗为钢筋I级钢1%,II级钢1、5%,混凝土0、5%,钢绞线3%(钢绞线工作长度在结算时不进行计量,也不含在3%的损耗内,该部分量只在材料计划和最终材料核算时根据设计图纸或技术交底数量进行考虑)。钢模板全部回收,竹胶板周转四次以上。乙方使用的甲供材料超过本合同规定的损耗率,甲方将按供应价×1、1从乙方每期结算款中扣除。乙方应安排人员配合甲方对以上原材料及半成品完成各种试验检验工作;甲方负责原材料实验费用,乙方负责试件加工制作(含前期养护)。

16、2 周转性材料、零星材料和辅助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包括且不限:如施工中使用的吊车、钢管架、扣件等由乙方提供;其它小型机具(包括张拉设备、发电机、电焊机、钢筋加工设备、砼振捣设备等)以及焊条、扎丝等材料由乙方根据具体情况配备。甲方负责原材料实验费用,乙方负责试件加工制作(含前期养护)),乙方采购的材料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交生产厂家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并提供样品进行检验,经甲方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在使用过程中乙方应按规范关于材料检验批次要求及时通知并配合甲方完成取样检验工作;对检验结果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允许使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动力(水电)包含在单价中,乙方承担。

16、3 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7天内和每月25日分别提出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构配件需用总计划和下月需用计划,甲方经审核后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及时组织货源交付乙方;乙方应及时验收并办理领料手续,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6、4 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机械设备均由乙方根据施工实际需要自行配置,但必须能满足业主及甲方的强制性要求及施工需要;保持机械设备状况良好,对机械设备经常维护和保养,不发生泄漏污染事件;

16、5 乙方对本合同中约定应由自己采购及租赁的材料或设备因管理能力不够、不熟悉当地环境等需要甲方代为采购或租赁时,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按实际购买或租赁价格加收5%的管理费用列转乙方使用。

第十七条 工程款支付

17、1 本合同无预付款;

17、2 工程进度款计量支付:

17、2、1 乙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完毕经业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验收合格后,对完成的工程量应及时进行汇总报送甲方,甲方3天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由专业工程师配合生产副经理或总工程师完成对已完工程量的确认,由项目合约管理部门核实;当验收结果不能达到本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乙方应及时按规范有关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7、2、2 每月25日前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资料进行结算;至少应包括下列项目:

(1)本月(指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止)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发的工程量确认单;

(2)本月完成的协议外工程价款;

(3)按协议规定本月应结算的其他款项;

所有报表都需由项目部有关人员签字核实并经项目经理签发的确认单才能计量。

在工程进展过程中因工程实际需要发生协议外施工项目或需要乙方提供零星用工(机械)等,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给予施工或提供,甲方的经办人员应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在该协议外项目施工完毕或零星用工使用完毕后当天内并填写确认单(一式两份),经甲方的项目生产副经理或总工程师确认,项目经理签发后给乙方留存;乙方有义务提醒甲方的经办人员及时填写确认单,甲方的项目经理在该协议外项目施工完毕或零星用工使用完毕后7天内没有接收到零星工程(用工)签证单时,视为乙方已经放弃该权利并不允许再次申报。

17、2、3零星用工现场签证:本工程所需要的零星用工的单价及数量必需经甲方的现场技术负责人、主管经理、商务经理签字认可,用工单价按60元/工日进行结算。每个工日按10小时计算,不足10小时的按实际使用时间除每个工日10小时进行换算。

17、2、4治安费、卫生费、暂住户口费、计划生育管理费、养老统筹金、保险费(除一切工程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外)等向有关管理部门交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代交,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17、2、5 甲方在收到乙方月结算申请后及时予以签认,并在收到业主相应工程款后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按报表确认的金额,扣除下列费用并报公司审核确认后支付给乙方:

质量保留金10%;民工工资保证金 5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5 %;按协议规定本月应扣除的其他款项和甲方垫付的其他款项等;

17、2、6 乙方施工的进度、质量不能满足协议要求或甲方对乙方的现场管理、任何工作的执行情况不满时,甲方有权延缓付款或在付款申请书中删减部分金额以防止因乙方履行协议不利可能造成的损失。

17、2、7保留金的支付:保留金为月支付额的20%。

(1)乙方在工程完工经监理工程师、业主和甲方验收合格后28天内按甲方规定的格式提交一式 3 份的结算报表及结算所需的所有证明资料原件,在乙方完工退场后经甲方项目部结算后的28日内将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无利息)退还给乙方。

(2)在甲方项目部对乙方结算完成6个月内,未出现有民工工资欠款及材料设备款项的欠付,可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无利息)退还给乙方。

(3)在业主与甲方对工程验收合格后,6个月后无质量缺陷支付质量保留金的5%,12个月后无质量缺陷支付质量保留金的5%。如发生质量缺陷,乙方不进行积极维修的,扣除质量保留金。

17、3 工程款支付方式:按双方约定通过银行汇款到协议中指定账户,当乙方因各种原因需更换收款账户时应向甲方提出有效申请并按甲方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 工程款使用

18、1 甲方应按照第十七条有关工程款支付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并有权对乙方使用工程款情况进行监督;

18、2 乙方应将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专项用于所有发生在本工程中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支付;乙方在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时间之前应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及用款计划,并在下次付款申请前向甲方提交上次工程款实际使用情况明细及相应的证明资料供甲方审核备案,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

18、3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乙方将工程款挪用、转移时,有权终止本合同的一切支付,直至乙方改正为止;

18、4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故意拖欠当地群众房租等费用时,在拖欠金额已经确认的前提下甲方可直接支付,乙方应予认可。

第十九条 民工工资支付特别约定

19、1 乙方在首次民工进场后10天内或在施工过程中需增加使用的民工进场后10天内应向甲方提供民工花名册、用工协议、民工身份证复印件及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原件需提交甲方核查)。乙方在每月向甲方申请支付工程款时应将民工工资表提供给甲方,以备甲方核查。

19、2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项在任何条件下均应视为优先支付乙方民工工资的款项;乙方收到甲方的任何工程款项,均应无条件优先支付相关的全部民工工资。当甲方发现乙方收到款项后7天内仍未支付民工工资时,甲方有权扣留其任意款项并依据其提供的民工工资表直接支付给民工,此款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对此放弃抗辩权。

第二十条 进度计划

乙方应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按时提供年、季度、月施工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上报各种工程形象进度统计报表。

第二十一条 缺陷责任及修复

21、1 为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等级,从每期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以10%的比例扣留质量保证金;在业主与甲方对工程验收合格后,6个月后无质量缺陷支付质量保留金的5%,12个月后无质量缺陷支付质量保留金的5%。如发生质量缺陷,乙方不进行积极维修的,扣除质量保留金。

21、2 缺陷责任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缺陷修复指令起7天内派人对存在的缺陷、病害或其他不合格之处进行修补、重建及修复;乙方在缺陷修复施工过程中,应服从管养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设备和材料的损毁及罚款等责任由乙方自负;

21、3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执行指令,甲方有权雇佣其他人从事这些工作并支付报酬,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质量保证金内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二十二条 工程保修

本合同工程保修期为1年,自业主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对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进行自费修复;若乙方不履行保修义务和责任,则应承担由于违约造成的法律后果。

第二十三条 履约担保

23、1 为保证本合同的有效履行,甲方在此要求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交纳5万的现金履约保证金;

23、2 该履约保证金在甲方收到业主签发的交工验收证书并返还相应的履约保证金时7天内返还乙方;当乙方未能履约或在履约过程中违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时,甲方有权将该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返还并无需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

23、3 乙方必须加强自身队伍建设,避免信访、投诉、追讨工资等有损甲方信誉的事件发生,如发生类似事件,甲方将扣除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第二十四条 风险条款

24、1 有关工程量确认依据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否则对甲方不产生任何约束力;

24、2 协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凡涉及到甲方经济责任内容时,乙方有义务报甲方确认并加盖与本协议一致的印章后,方可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总体进度计划调整施工速度,如乙方不能满足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甲方有权调整本合同工程内容及施工范围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24、4 当甲方对乙方的工程验收后,不排除因业主提出的质量问题而应承担的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24、5 因业主的原因和责任,造成结算争议和付款延误时,甲方不承担任何由此产生的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25、1 如果甲方和乙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25、2 甲方和乙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在双方不能自行调解时,提交甲方总部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二十六条 合同生效、失效及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协议的全部或部分,而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1) 乙方的施工进度或质量不满足协议或规范的要求;

(2) 违反协议规定,乙方将工程的全部或部分进行转让或分包;

(3)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4) 乙方管理混乱,不服从甲方对现场的管理和指挥;

(5) 经常不履行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按甲方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不能按时完成,第一次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资金惩罚,第二次完不成时则甲方有权对其工程量进行分割,第三次完不成甲方下达的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 其它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工或围攻甲方施工,办公区域,否则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跟任何第三方所签订的经济或者其他合同,其权利义务均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办清财务手续后,除协议第二十二条外其余条款失效;完结保修事项,保修期满,付清保修金后,全部协议失效。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住 所:____ 住 所:

法定代表人: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____ 或委托代理人:

电 话:____ 电 话:

传 真:____ 传 真:

开户银行帐号:____ 开户银行帐号:

工程施工劳务合同5

承包单位(甲方):

劳务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自愿互利、权益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特别说明:签订本劳务合同的前提是甲方已于 年 月 日与建设单位(下称业主) 签订了 工程承包合同,乙方承认并确认甲方承包该工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劳务承包范围:

1.5劳务承包期限: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工期: 日。

经双方协商,按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竣工,甲方按 付

给乙方工期奖。

发生下列情况,经甲方确认,乙方办理工期签证,顺延合同工期:

1、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

2、甲方变更计划和设计而影响施工;

3、甲方未按期拨付劳务费用影响施工;

4、临时停水停电一天以上;

5、其它非乙方责任影响施工,双方约定的其它情况。

1. 6工程质量等级: ;

1. 7合同价款:

本合同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1.8乙方投入施工人数: 人。

第二条合同文件的组成与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由下列各项组成,并依序解释。

1. 本合同;

2. 协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 工程劳务量清单;

6. 确定劳务报酬的工程预算书;

7. 图纸;

8. 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第三条、合同文件适用标准和法律

3.1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和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3.2适用标准及规范:

3.2.1现行国家及工程当地有关标准、规范;

3.2.2其他标准及规范;

第四条施工前期工作

4.1办理施工手续的责任及费用、证件、批件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施工许可证、占道、排污、临建规划手续甲方负责与业主联系办理。爆破许可、用火限制区域的动火许可、夜间施工及其它施工必须的手续等由甲方办理,费用由甲方统一交纳后,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在拨付乙方劳务费时扣除。

4.2完成生产、生活、临时设施的责任和费用以及完成时间和要求:

第五条甲方责任

5.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设立项目经理、工程技术、质量安全、财务、材料、经管、动力、资料、行政等职能部门,实施工程项目的全面组织与管理;

5.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项目管理目标、实施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5.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参加施工图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办理交工验收;

5.4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设备的运行、材料保管使用情况,检查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及持证上岗情况。乙方违反规定或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标准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5.5负责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劳务预算、用料计划及各种报表,并在 天内审核完毕;

5.6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等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协调施工现场有关单位的关系;

5.7及时办理乙方各种报告、签证等,甲方提交的变更、技术交底以及有关文件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甲方接到乙方书面报告48小时内应予答复。如未答复,视为报告已被确认;

5.8协助乙方办理暂住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5.9甲方驻工地负责人:

第六条乙方责任

6.1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劳务向甲方负责,全部施工任务必须组织自有力量完成,严禁转包或再分包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劳务;

6.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与业主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检查与监督。与现场其他单位搞好协调配合;

6.3负责完成施工劳务的有关技术措施的编制,报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6.4接到图纸 天内编制出施工劳务预算,提交甲方审核。根据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23日前向甲方提交劳务作业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后实施。每月23日提交完成劳务所反映的工程形象进度统计报表;

6.5认真做好承担的劳务涉及的施工日志和隐蔽工程等原始记录,完整、清楚、详细、准确地积累施工资料,及时将有关技术经济资料完整地提供给甲方,并配合整理归档;

6.6交工前把现场清理干净,做好验收准备工作,为验收提供便利条件,参加办理交工验收。积极配合保运,在保修期内对劳务所涉施工质量缺陷及时进行无偿修理。

6.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签证要在5天内报甲方办理完毕,否则不予认可;

6.8准时签收甲方传达的各类文件、变更、技术交底、奖罚通知等资料,不得拒收;

6.9乙方驻工地负责人:

第七条工程结算

7.1乙方在所承担劳务项目全部完工之日起 天内,提交劳务费结算书;

7.2甲方接到乙方结算书后 天内进行审查核定,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甲方接到乙方结算书56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确认劳务结算价款的,视为认可乙方的结算书;

7.3结算方式:本项目采用 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A、固定劳务总价;B、固定劳务单价,按实确认实物量或定额工日或建筑面积;C、劳务预算加现场有效签证;D、劳务预算加包干系数。

7.4计量规则:

7.5劳务费标准:

7.6劳务费内容:

7.7劳务费调整的范围、条件及方法:

第八条劳务工作质量与验收

8.1乙方完成约定之劳务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指令进行劳务作业,加强内部检查工作,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和委派人员以及各级质监部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8.2乙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的施工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甲方交底说明为依据,精心组织施工,全部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质量约定为优良的,要达到优良标准,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8.3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乙方必须经验收、记录后,方可继续下一工序施工。对重大、复杂隐蔽工程,由乙方通知甲方共同验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

8.4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于竣工前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提前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承认其竣工日期;

8.5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

8.6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二年,在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修理。

第九条安全施工

9.1甲方负责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进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生产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9.2乙方必须按照建设部“一标五规范”等有关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9.3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用具(绝缘手套、胶鞋等)由乙方自行配备;

9.4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及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批准后实施,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第十条紧急补救

无论工程施工期间或保修期内,在乙方劳务作业范围的任何部分如发生事故或故障及其他事件,甲方代表认为进行紧急补救或修理是保证正常施工或工程安全的紧急需要,而乙方无力或不及时进行补救工作或修理时,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员从事该项工作。若为此完成的工作或修理按合同属乙方责任的,则全部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现场管理

11.1甲乙双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现场负责人要建立联系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一协调施工步调;

11.2甲乙双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设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

11.3乙方施工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应佩戴标志,禁止非施工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区。

第十二条材料、设备供应与保管

12.1甲方供应以下材料: 。甲方供应的物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如有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在领用接货时提出,甲方负责调换。

12.2甲方供应的材料由乙方办理领用手续,出库后由乙方自行保管使用。乙方要严格计划管理,准确地提供计划用量和使用时间,避免不合理存量占用资金、影响工程用款,避免计划不合理而影响材料设备供应和施工的现象发生;

12.3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收取后要妥善保管、合理使用,采取有效的节约措施和限额用料控制手段,努力节约原材料;

12.4甲方供应的物资属甲方所有,只供本合同劳动作业范围以内的工程专用。乙方不得挪用或擅自处理。

第十三条施工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供应

13.1甲方人员操作的机械由甲方负责管理、保养。交由乙方人员操作的机械,乙方办理接管手续,负责日常保修、保管;

13.2乙方自带机械,按有关规定办理;

13.3由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施工机具,乙方应认真保管,发生损坏丢失,负责赔偿;

13.4甲方或乙方对自己负责提供的施工机具如不能保证施工需要,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工程的保修

保修期间乙方必须在接到修理通知书起7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安排其他人员进行修理,其中人工费用从保修金内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保修期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4.1保修内容、范围:

14.2保修期限:

14.3保修金数额:

14.4保修金支付:保修金从乙方劳务费中扣留,保修期满 年返还 %;保修满 年,业主支付给甲方后10日内将余额支付给乙方。

第十五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业主与甲、乙双方以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如需继续施工到安全部位的,乙方应按甲方指令将工程施工到安全部位;按甲方要求将自带机械、工具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的条件,按业主支付情况,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的劳务费和按业主赔偿情况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

乙方代购的材料已经订货的,自行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承担比例,甲乙双方协商,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灾害结束后,10日内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劳务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日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的条件,并负责处理工作的组织、指挥。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负责转业主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自带机械、设备和其他物品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与仲裁

17.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确认、批准而影响乙方施工,甲方承担责任,支付乙方因此增加的费用支出;

17.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偿付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费 的逾期违约金;

17.3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乙方负责无偿进行返工修理,承担因返工造成的工料损失及工期拖延责任。双方对质量评定意见不一致时,按本条第六款执行;

17.4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应付款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17.5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合同。如出现单方变更解除合同,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17.6本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建设施工合同管理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其它

18.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发生任何经济及业务关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18.2乙方需要甲方签证时,必须在每一事项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办妥手续,必须由指派专人签字认可,签证只签实物量,过时、手续不全、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签证一律无效,乙方弄虚作假办理的签证不仅无效,还要按签证额加倍处罚。

18.3乙方服从甲方管理,执行甲方的管理办法,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18.4甲方声明:本合同及一切附件、涉及本合同变更、解除及终止的一切协议等资料,必须加盖甲方法人单位公章方有效。甲方经办人必须持有甲方出具的有效法人代表委托书,其行为才被认定为有效,否则无效。

第十九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9.1合同生效日期:

19.2合同终止日期:工程全部完工并交付业主,工程款支付完毕,除有关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完结保修事项,结清保修金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二十条附则

20.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 本 份;

20.2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

20.3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分包工程竣工。

第二十一条附加条款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甲 方: (章) 乙 方: (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章) 法定代表人: (章)

委托代理人: (章) 委托代理人: (章)

通 讯 地 址: 通 讯 地 址: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工程施工劳务合同6

甲方(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王元海天佳苑小区

2、工程地点:清浦区盐河镇王元村

3、施工范围:

4、合同价款:安装,税金由乙方承担,材料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计算。

第二条、关于材料供给的约定

乙方供应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要求电线为大厂生产的无锡品牌,另所购的开关插座盒配件必须先提供样品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再购买,其他材料检测必须合格。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水电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20xx并参照其他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在各次验收中提出的所以整改意见,并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至符合要求,乙方拒绝或拖延整改,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对乙方作出处罚。

3、乙方对现场所有已完成施工成品负有保护义务,凡因乙方施工安排不善,在结构已完成施工部位进行凿洞、敲打安装施工或返工的(暗管敷设的砖墙面包刨槽及设计变更除外),均乙方自费修补恢复原状,造成甲方及其他损失的零星赔偿。

4、由于乙方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5、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通知建设单位、监理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关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治理的约定

1、乙方严格遵守工地上的一切规章制度。

2、乙方应协同甲方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现场。

3、乙方必须服从管理,保持现场清洁。及时整理、回收、整齐堆放各项材料,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保持现场整齐文明。

第五条、工程付款方式、结算的预定

付款进度:一层屋面板浇好后付总价的10%,主体成功付总价的20%,竣工验收后付至总价的95%.保留总工程款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金返工还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纠纷处理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按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工期要求

1、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2、执行项目部安排的工期时间,每延迟一天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大合同的要求。

第八条、施工安全

乙方负责施工期间施工范围内的人身设备安全事项,乙方对各种安全措施事故承担完全责任,甲方有权监督和指导乙方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劳务合同7

承包人(甲方):

地址:

劳务分包人(乙方):

地址:

为确保甲方承建的__________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工程顺利完工,根据施工安排,甲方将________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职责,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

二、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总工期为:共________个日历天。

三、工程造价

1、工程实际造价按甲方施工技术部门签证的实际完成的且经业主、监理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乘以合同的单价计算。

2、本工程造价单项价格一次包死,不受天气变化、市场价格、职工生活费用增加、甲方相关工程施工进度、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如遇不可抗力,双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事情)。

3、单价:______________;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_;合同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结算

1、施工期间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当月计量总额的70%。乙方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的90%,甲方工程全部完成进入保修期后支付至95%,扣留的总造价的5%转为质量保证金。甲方每期向乙方支付款项时均应扣除:甲方向乙方所供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用;乙方向甲方所借的费用;甲方向乙方开据的罚款票据金额;合同规定扣除的其他款项。

2、乙方应合理使用甲方拨付的工程款,并不得挪用。每期工程款拨付时,乙方应将上期拨付资金使用情况上报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同时将上月工人签字的工资表复印一份交到甲方财务部门。

3、工程竣工结算以设计图纸和工程实物为依据,按乙方实际完成的且经甲方、监理、业主验收合格并经甲方工程部门复核认可的工程数量结算。

4、本质量保证金的比例为结算工程总造价的5%。缺陷责任期为甲方交工证书签发之日起_______年,工程保修期为行缺陷责任期满之日算起_______年。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或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进行处理的费用从工程保留金扣除。

五、材料设备的供应

1、凡甲方统一采购的特殊材料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购,一经发现自行采购将按所列单价的_______倍进行处罚,且自购材料设备不得在本工地使用。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得用于其他工地,更严禁将材料出售。乙方超过计划使用材料设备______%的部分,甲方按合同执行期间市场最高价的______%对乙方加收资金占用费、采购保管费、补材料差价等费用。如乙方私自出售甲方供应材料,一经甲方发现将按合同执行期间两倍对乙方进行处罚。

2、水电由乙方自行解决,若利用甲方供电的.,电费按______元/度收取,用电数量为正常消耗量加损耗量。

六、施工图纸

1、甲方在开工前5天内,向乙方提供一套复印的施工图纸。

2、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说明、技术交底和有关材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正式开工前由乙方会同甲方共同审阅,施工中如有疑问及时向甲方专业工程师请示,由甲方专业工程师负责解释。

3、非经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交底,不能作为乙方永久性工程的施工依据。

4、变更设计按甲方专业工程师书面提供的变更设计文件为准。

5、乙方因施工需要根据设计图纸自行绘制的施工用图纸,必须报请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七、甲方的工作

1、按本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和要求,供应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和设备。

2、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并对乙方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

3、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对乙方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有时有权发出停工令和返工令,甲方有权对乙方开具罚款票据。

4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及时会同监理进行检查验收。

5、按本合同约定办理计量支付手续,拨付和结算工程价款。

八、乙方的工作

1、编制施工方案报送甲方,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2、服从甲方、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工程业主、监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

3、坚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4、乙方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有效证件才允许上岗,不得无证作业。

5、对已完工的工程和安装的设备,在验交前应负责保管,保证其完好状态。

6、及时发放所雇佣民工的工资,严禁拖欠民工工资

7、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负责工程的缺陷修复。

九、劳务分包人资质

1、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工程设计文件、现行技术规范及相关工程施工规范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专业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的抽查和重点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检查条件。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按本工程技术规范检查验收,工程质量保证合格率100%,优良率达到95%以上,并达到甲方项目质量计划的质量目标。

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若返工后仍达不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安全施工

1、在施工中,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行业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重视施工现场作业安全,制定安全措施,做好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工作。

2、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的安全事故处理及一切安全责任。乙方必须安排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段内的一切安全,经常检查设备、机械、安全标志的完好情况,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3、为了保护工程、保障施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在必要的地点和时间内,乙方应设置照明、安全警戒标志和看守。同时做好劳动保护保证措施及相应工程项目要求的硬件措施,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4、一旦发生伤亡事故,乙方必须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急救机构,甲方代表应按规定向上级安全、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所有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十二、工程转包与分包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或转包,若乙方违反这一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十三、违约责任

1、因甲方责任和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的,合同工期顺延。

2、因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返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影响工期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因乙方责任导致工程不能继续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若乙方不经甲方同意而自行终止合同,甲方有权只按乙方所完成合格工程的工程量的60%予以支付,剩余的40%作为甲方对乙方的违约罚款,不再支付给乙方,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

十四、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根据实际和需要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自行失效。

3、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代表人: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代表人: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施工劳务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明确双方在本工程施工事项中的权利和义务,顺利完成本工程项目,双方签订了本工程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式

______平米包干(包工不包料)。

1、甲方负责交纳税金及各项管理费用,并提供钢筋、混凝土、红砖、砂石料、屋面瓦、防水材料、安装材料、脚手架、架材架木、模板等零星消耗材料,包括现场内安全用电、临时用水等。

2、乙方提供人工及技术,并包括施工工具、机械设备等辅助用具。

三、工程内容

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室内外简装修、安装项目及室外围墙等,为该工程施工及施工现场内发生的一切用工(包括防水工程、屋面、门窗、内外墙面抹灰涂料、机械土方开挖回填、墙柱钢筋电渣压力焊、套丝等项目)。以上分包工程、乙方不计取任何费用。

四、承包费

按图纸建筑面积计算,单价______元/㎡,工程竣工结算以实际施工建筑面积计算承包费。

五、工期

工期为______天,乙方必须依照甲方指定工期为准,严格服从甲方指挥,按照甲方指定的工期任务按时完成。

六、双方约定应做的工作

1、乙方在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统一指令、统一管理、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信任,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一切从大局出发,保证甲方工程的正常实施。

2、在现场浇注砼施工时,技术人员必须坚守现场,发现缺一次,罚款____元(如须解手、吃饭等,应与旁站监理协商,两人可轮换,但必须保持一人在场)。

3、乙方必须按时参加甲方和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的有关工程会议。按照施工图纸、设计总说明、图纸交底、图纸会审纪要、设计修改或变更,通知和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做好自检、互检、交接检查工作,并按监理规范程序规定报验审签。

4、做好施工管理、维护现场整洁、道路畅通,做到活完场清,按照《______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现场,对施工现场物料堆放混乱、道路不通、无组织排水、现场清理不及时者,提出警告并赔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次。

5、乙方应按_______有关文明施工规定,做好文明施工工作。

6、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施工队某一班组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或工程进度缓慢,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更换施工班组。乙方接到通知后必须在三天内更换。

7、甲方应做的工作:

(1)技术交底,各种原材料的检验,资料整理,每层楼主体控制线的放样。

(2)解决周边临界关系,负责与各职能部门协调事宜。

(3)甲方所进材料的管理。

七、工程质量:合格工程

1、工程质量的评定以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以内蒙古自治区标准规范为准。

2、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返修至合格,并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付款办法

每次工程款支付均必须经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签证报总经理认可后支付(工程质量、工期必须满足合同约定的标准),如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或工期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合同约定追究乙方有关责任。自签字之日起支付乙方工程款最长不超过10天(公休日除外)。

九、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按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建设部《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必须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乙方应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者安全和第三者安全,承担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全部损失。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任。

2、乙方施工中脚手架及护栏要按国家规范要求搭设,施工应符合国家安全规范要求。如乙方违反安全施工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并视违规情节严重程度赔偿甲_____──_______元违约金。

十、合同解除

除国家有关的规定外增加以下条款。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从甲方催告之日起五天内仍未完工的;

3、已经完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4、未经甲方同意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的。

十一、合同效力顺序

1、如施工文件有不清楚或自相矛盾之处,以签署日期在后的有关文件、协议、电子邮件等书面文字为准。

2、该合同未尽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二、工伤_____

甲方负责为员工办理工伤_____。一切伤亡事故均有_____公司负责处理,超出_____规定不予报销部分,有乙方负责。

十三、保修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符合合同要求和工程资料全部移交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保修期为_____年。保修期内由乙方保修并承担一切费用,非人为和机械及外界因素除外。

十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由非违约方和企业工会,根据违约者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确定。乙方违约,按甲方奖惩办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其他

1、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协商达不到一致,申请劳动部门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施工劳务合同9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承包的香樟美地住宅小区弱电工程,经甲方考察同意由乙方承包该工程,主体施工过程中,弱电安放工程,为明确双方职责、权力与义务,遵照国家现行经济合同法相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共识,特签订本承包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香樟美地(怡宁商业广场二期)工程

2、工程地址:

3、建筑面积及结构层次,具体按甲方与建设方的`结算面积为准。

第二条 承包形式

包工半包料,但包括部分所有本工种所需机具、用具。

第三条 承包范围与内容

1、从一层起至屋面所有弱电系统、管线,预留、预埋,穿钢丝、埋网线箱盒子一个。

2、弱电系统:消防弱电不在范围内。

3、地下室至每栋电缆井到屋顶主线、桥架材料安装不在范围之内。

4、一层房屋建筑以外的电视监控、弱电系统、材料都不在范围之内。

5、以上所有弱电(乙方只提供PVC管、配件、钢丝材

料),其余材料甲方提供。

6、所有穿线、接线不在工程范围之内。

7、包工范围:管线预留、预埋、穿钢丝、安放网线箱一个、每户对讲门铃入户管。

8、弱电施工过程不能影响土建施工单位施工进度,如影响施工进度,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9、安全文明施工,乙方施工人员必须购买保险,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 承包单价

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承包单价按建筑面积结算,单价为贰元陆角/平方(2.6元/㎡),如确实发生变更,则同施工员签证内容,施工员项目经理审核数量认可。

第五条 结算付款方法

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按甲方与建设方结算面积执行,付款方式:按甲方同建设方付款方法,但总工程任务完工后半年工资全部付清。

乙方不提供劳务税票票据和其他相关费用。

第六条 工期要求

按甲方提供的工期,乙方如期完成。

以上几条希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签字:

年月 日

年月日乙方签字:

工程施工劳务合同10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准则,甲方将_______________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工序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望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文件

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下列文件与本协议共同组成合同文件,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本项目施工技术规范、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图纸;

2.本项目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标准;

3.本项目施工安全标准;

4.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5.本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含节点计划);

7.业主、监理和甲方的文件;

8.甲乙双方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承诺。

第二条承包单价

详见(附件),不调价。

第三条有关约定

1.乙方对甲方负责,承认并严格按照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有关质量、安全、技术、环保、文明施工等标准,在甲方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含节点计划)内完成施工。2.计量支付

2.1乙方完成承包的工程项目后,甲方依据乙方完成的合格工程数量和工程量清单(附件1)单价进行计量支付。

2.2乙方应按甲方的施工计划组织施工。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施工计划未能完成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由此而发生的延期赔偿金(赔偿金=____‰×标的额×延期天数)。此偿金最高限额为任务量总价的____%。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3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乙方应有结算支付前的资金垫付能力。

3.工程材料供应

3.1所需主要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需经甲方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3.2因道路堵塞、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外力造成材料不能及时到场而影响施工,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索赔。

4.测量、试验、检验等技术工作

4.1甲方根据需要随时进行以书面为主要形式的`技术交底、测量。

4.2甲方负责工程试验检验工作,乙方应在甲方监督下配合甲方实验室检验。

5.乙方不得转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_____%的违约金。

6.隐蔽工程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7.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单价涵盖了工程施工的全部费用。乙方作为经济实体应履行国家规定的一切社会义务(劳动、医疗、工伤等各种保险、各种税费等)。

8.依据《劳动法》,乙方应按时、足额(不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员工劳动报酬。甲方有权监督,必要时甲方有权代付(直接将工资发放到乙方员工手中)。

9.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单价包含乙方的工伤保险及第三方责任险。故乙方的工伤事故费用及连带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10.乙方现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变动需经甲方同意,离开工地需向甲方履行请假手续。

11.乙方完成工作量(按实体数量计算)由甲方委托代表签认后生效。工程款由甲方技术、安质、物资、合同、财务等部门负责人签认,甲方队长批准后支付。

12.甲方有权就乙方的履约能力做出评估,如果乙方无能力履约(特别是质量、工期、安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按合同标的总额的_____%向乙方索赔损失。

1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人员、设备必须按承诺的时间进入施工现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对乙方违约做出相应处罚(处罚标准由甲方根据乙方违约程度确定,处罚限额为乙方任务量总价的____%)。

14.乙方对本工程安全负责,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操作规程办事,服从甲方安全监督和管理,不管何种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机械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乙方必须做到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包括控制扬尘、降低噪音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并配备满足工程施工的各种标识、标牌。

第四条争议解决

若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约定以下列方式进行解决:

1.和解。双方在自愿要友好的基础上,互相沟通、互相谅解,通过协商解决;

2.调解。在第三方的主持下,通过第三方的说服、引导、调停的方法解决争议,达成协议;

3.仲裁。协商、调解不成的,由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五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需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3.本合同正本2份,双方各1份;副本2份,甲方2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1:工程量清单(略)

工程施工劳务合同1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承包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甲方在本次土地整理项目中所承揽的施工内容,其中六角板工程部分,对照图纸测算,初步汇总价格,经甲、乙双方反复磋商,意见达成一致,甲方原则上同意将本合同段内六角板(按六角板图纸施工)的工程分段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方便管理,互相制约,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按照设计图纸本分项工程为包工不包料,施工内容含基础开挖、砌筑、回填(保证水沟畅通)、勾缝、压顶、排水孔等图纸所含内容。施工后的六角板必须满足设计要求,线形顺、直、平,完成后达到设计所需效果,工程数量为经监理及业主验收后合格的数量为结算依据。

二、承包价格及付款方式:六角板____元每方,结算依据按实做方数结算。上述单价已综合基础开挖、六角板、回填、勾缝、压顶、排水孔,以及雨季施工抽水、防雨措施等。为保证工程质量,付款方式为业主验收合格后付%,省级验收合格付____%,余下部分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一年到期后付清。

三、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计划工作日为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工。逾期未完成按总承包价格的千分之五每天计算处罚。

四、质量要求:施工必须严格按业主的有关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及施工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合格标准。在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必须有甲方施工人员及监理到场,施工工序的监理程序及分项验收表格必须现场填写同时得到监理许可。如因质量出现问题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及返工重做。

五、安全生产:乙方在施工的全过程中,必须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在施工场地按规范要求,全方位设立明显的安全标志(包括用电)施工人员和外请小工必须按工作性质的区别穿戴安全帽和安全标志服,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发生一切不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六、文明施工:鉴于本项目施工面大,管理分散,无论是甲乙双方,坚持做好文明施工,塑造良好形象,做到工完场清、冰留隐患,并妥善处理好周边关系。

七、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劳务合同12

甲方(劳务发包方):

乙方(劳务承包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二、承包价格

1.室内消火栓系统只按箱体数量计算,不计管道及配件等其他安装费用。具体单价如下:

箱体规格:1600x700x240,单价:元/只

2.室内喷淋系统只按喷头数量计算,不计管道及配件等其他安装费用。具体单价如下:

喷头类型:下喷,单价:xx元/只

3.消防报警系统按探头数量计算,另计弱电线管安装费用(元/米)。具体单价如下:

探头单价:元/只

4.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只按管道长度计算(消防水池给水主管至室外市政给水管,约xx米),不计配件等其他安装费用。共计xx元,土方开挖费用不包含在内。

5.开洞、堵洞及暗箱开墙洞等零星费用。具体单价如下:费用内容:开DN150洞,单价:xx元/只

6.由于设计、建设方及监理要求变更等签证内容,人工费甲方应按照签证单最终审计后定额人工费支付另支付xxx给乙方。

7.消防水泵房含2台消防主泵、2台稳压泵、1台气压罐、1台湿式报警阀共计xx元。

8.消防系统调试费仅计取报警系统调试费,小计xx元。消火栓、喷淋系统调试费不再另计龋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在乙方进场施工后1周内支付乙方元作为当月生活费。

2.乙方待消防喷淋支管、弱电支管(含穿线)安装结束后,甲方在1周内内支付乙方工程量的85﹪的工程款;待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四、材料及施工施工场地

1.工程材料由乙方开列数量清单,甲方选择品牌给乙方购买,乙方负责施工,材料实行多退少补。乙方的'施工工具和试压等检测工具由乙方自备。

2.乙方应提前2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2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对方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3.甲方在乙方进场前需提供施工工作面及住所。如在外租房由甲方支付房租,乙方支付水电费。

五、合同争议

1.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

2.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工程施工劳务合同13

发包方(下称甲方):

承包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甲方发包的工程的水电劳务施工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承包方式:包工、包安装(含防雷接地)、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竣工调试验收的方式。使本工程按照甲方规定工期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并交付使用。

工程范围与内容:(包括厂房、仓库等所有土建面积、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图改变后工程量另行计算)

(1)室内给水管网安装;

(2)室内排水管网安装;

(3)室内排水设备安装;

(4)室内照明线路安装;

(5)室内照明灯具及开关安装;

(6)防雷接地安装

第二条合同文件组成及解析顺序

本合同。

报价书。

水电施工图。

第三条工期

乙方必须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竣工。乙方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甲方要求的竣工是指该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

如因由甲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及施工场面(包括土建施工场地、水电施工图的提供、施工方案变更)影响乙方的工程进程则工期应作相应顺延。若连续一个月以上延期,则甲方应将乙方前期工程款结清,延期部分工程款另作结算。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现行安装规范施工,并达到水电验收标准合格等级。

第五条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捌元(每平方米)属总价包干。该总价已包括人工、机械、施工安装、调试、保险及风险等各项费用。

该工程完工后报验及检测费由甲方负责,若检测不合格,需要二次检测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

(1)由于本工程量较小,工期较短,计划采用分阶段支付劳务费,即当水电班组完成预定工程量50%的时候,支付总劳务费的40%,当完成预定工程量的90%时候,支付总劳务费的40%,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我方支付总劳务费的15%(剩余价款,即为总劳务费的5%,作为施工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甲方方支付乙方保证金。)

(2)甲乙双方签订施工劳务合同后,乙方交给甲方5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竣工后三日内,甲方退还乙方5000元履约保证金。

第七条设计变更

因施工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部分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材料设备供应

本合同工程所有用于水电实体材料均有甲方采购供应。

水电安装的小型工器具乙方自备,甲方不再提供相应的工器具。

第九条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按时提供施工工作面给乙方使用。

(2)负责协调配合管理施工现场,指定相应的施工员监管施工工作,负责有关签证。

(3)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源连接点及施工工人现场住宿。包乙方工作人员住宿床位,用水、用电(人均每月5度计算,超过配给额度,费用乙方自付)。

(4)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采取应有的施工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与第三者的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责任以及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工程竣工未交付甲方之前,甲方应协助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保护期间如有人为故意损坏,应由损坏方予以修复或返工。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指定人员管理,按照甲方管理制度施工。

(7)负责对该工程合同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内的防火、防盗、安全及治安工作。乙方工人因自身原因在施工现场、工作时间,发生意外伤害费用,一万元以下(含一万元),乙方承担全部费用,一万元以上,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的70%费用,乙方承担相应费用。如若是乙方工人自身不安全行为发生的意外伤害,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条安全施工

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建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装条列》和其他相关法规以及施工期间国家颁发的新的法律法规,并对现场作业的安全及工程质量负责。乙方必须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物件堆放整齐。

乙方必须进行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应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十一条关于工期延误

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过甲方现场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按约定日期提供施工场面及相关开工条件;

(2)甲方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工程师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甲乙双方负责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六级以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

(6)合同约定或甲方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均属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合同价款的10%的违约金。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按照每天合同总额3‰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累计总罚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乙方工程款,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延期一天,按每天合同总价款的3‰违约金给甲方,累计总罚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及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调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工程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完最后一笔尾款,此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四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公章)承包方(公章)

地址:地址: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工程施工劳务合同1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总则:

甲方根据工程施工任务需要,经友好协商确定将万春一品2、3号楼工程基础和主体(包括二次结构)模板分项工程的劳务全部施工任务分包给乙方进行施工。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庆**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需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工程基础和主体模板分项工程的劳务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具体事项如下:

工程名称:万春一品2、3#楼

工程地点:建瓯市55米大道旁

承包形式:

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施工。模板分项工程的人工、机具、辅助材料、劳动工具等,由乙方自主组织管理人员和民工在甲方的管理和监督指导下进行施工,乙方对其作业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组织施工作业,并对其施工现场(工程)的劳动力组织、生产进度、技术质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及成本控制等实施全面管理,承担其作业内容的全面责任;所有工程主材用料及周转作业用料均由乙方自己供应。甲方提供塔吊和施工电梯。

合同履约保证金:

根据双方协商,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缴纳工程履约保证金贰万 元正。保证金待正式进场施工后还乙方不记利息;若乙方未进场施工,甲方有权扣留乙方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甲方的违约金。

一、合同工期

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施工,乙方无条件满足甲方施工进度及各节点进度工期要求,具体按2#楼每月完成六层、3#楼每月完成六层施工进度计划实施,同时满足甲方与业主方承诺的工期要求,由于乙方因素,延误工期要求而造成的后果和处罚,由乙方全额承担。

二、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依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

三、甲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施工图(建筑、结构图)各一套,及时下发图审纪要、设计变更以及相关的技术、施工文件等。

2、甲方必须及时给乙方下达施工进度计划,对班组和工人进行安全、质量技术交底;同时监督各工序安全防护措施,质量检查及验收评定等级,材料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工程现场负责人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应在甲方的施工现场随时听从甲方的安排和指挥。

2、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图说、图审纪要、设计变更及相关的技术、施工文件和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进行施工。

3、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中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的要求进行施工。

4、乙方应严格按照建筑工地的有关安全规程及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进行施工。

5、乙方应对所属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教育,并有书面记录备查并上交项目部。

6、若乙方中途调换工人,调换后须立即上报甲方备查,乙方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未到支付节点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工期、质量影响,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五、承包材料范围

1、主要材料的由乙方自行提供外,其余如:对拉丝杆、止水螺栓、内撑、步步紧、塑料导管、脱模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水平管、胶皮管、双面胶、封口胶、卷尺、粉笔、墨斗(墨汁)、铅笔、铁丝、钉子、圆盘锯锯片、磨光机刀片、碘钨灯、白炽灯、电线、开关插座、防雨器具等劳保用品,另外行规要求自带的工具、用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即:除本合同要求须甲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外,其余所有工具、用具、低值易耗物品及一切辅材由乙方自行准备。(所有支模用的`内撑由乙方自行购买成品内撑)。

2、小型加工机具如圆盘锯、刨木机、磨光机、手提式砂轮机及配线、开关插座等由乙方自备。

3、乙方需提供完整7套模板,已供施工进度需求。

六、施工单价中所包含的承包工作内容

施工单价中所包含的承包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1、本工程图设范围内所有木模的制安工作内容(包括第二次、第三次及所有零星砼浇筑所需的木模制安)

2、该工程涉及到的所有预留、预埋木模的制安及预制构件木模的制作。

3、模板的配制、支拆;现场运输;打磨(墙柱、顶棚等);材料吊运。

4、钢管、扣件、模板、木方等乙方所需材料到场的下车工作;与安装及其它作业队伍的配合工作;材料转运、回收、现场清理、场地清扫,以及各次检查验收前的清洁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对拉丝杆、螺帽等各种材料必须及时收集、统一堆放。

5、施工中模板每使用一次必须进行清理干净,刷隔离剂或脱模剂;乙方在使用模板过程中,严格按设计和甲方要求进行操作,如未按要求使用,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砼浇筑时,因模板原因导致爆模而需要剔打、抹灰和打磨清理工作时,若乙方不及时处理,甲方按500~1000元/处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由甲方另派班组进行处理。确实无法处理的,应由乙方在爆模后立即返工重做而未及时处理的,而造成了更大的损失,该种情况视情节罚款20xx~5000元。

7、楼层拆模后属于木工班组的材料清理和清洁工作,若乙方不清理或不及时清理,甲方则有权按200~500元/层从工程款中扣除,由甲方另派班组进行清理。

8、甲方管理员进行楼层放线及标高抄测工作时乙方须派出相应的技术骨干人员全面协助以便于更好工作。

9、乙方须承担负责乙方施工区域内的日常清洁卫生和安全管理工作。

10、周转材料的及时清理归位和整齐堆码工作,及各工序完成后的清洁工作。若不按要求及时清理,甲方有权请另外的工人代为堆码清理,所产生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1、安全风险: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生产负责,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若是由于乙方未按安全操作规程管理施工或违背安全操作规程指挥施工导致,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相应的一切费用。

七、质量及相关具体要求

1、各楼层浇混凝土时,必须派人护模,并用水把已浇混凝土柱和梁、剪力墙、地坪上的混凝土漏浆冲洗干净,达到外观效果和文明施工标准。

2、乙方在楼板水平度、平整度、层高等工艺上必须作重点控制,层层验收形成三级报验资料,全部达到甲方和开发商的质量要求后才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

3、模板必需拼缝密实,梁柱节点不允许有凹凸不平现象,若出现质量问题后必须立即修整达到处理前后颜色一致,柱墙垂直度(两面) 控制在5mm内,梁柱节点(含内外墙面)不能出现流浆,一旦出现应及时冲洗或打磨。柱墙底部必须留设清扫口,便于梁板清洗时水和杂物可以从柱墙底部排除干净,浇筑砼前再用专用封口模板封闭。

5、吊模位置有陷入砼的情况,乙方木工必须处理砼的缺陷,砼面未达到强度时不能上楼面进行作业,否则造成砼表面损伤或压裂部分由乙方自行处理。

八、承包单价

1、2#、3#楼所有模板工程 42 元/m2;若层高超过4.5m以上模板工程按 60 元/m2; (注:模板工程量以砼接触面积计算)。该模板单价为劳务班组按规范要求完成后的单价,该单价包含乙方所需的全部管理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利润、劳保费用、各项补贴、机具费、安全文明施工费、高温寒冷天气的补贴及安全生产风险费、垫资利息、配合费等全部费用。

2、非承包范围内的各类零星工作,如采用计时工;技 元/个工;普工:元/个工。

九、付款方式

按每一节点支付,主体工程完成至10层时,付工程进度款的70%;后每月按工程进度付款70%;待主体工程封顶后,支付工程总价的90%;剩余工程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乙方未至工程节点甲方不予支付任何费用,工程节点内工人工资发放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工期完成,延期超过三天,视为违约。

2、乙方所完成的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规范要求,视为违约。

3、本合同签订实施后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除承担违约金外,乙方同意甲方按以下两种方案之一处理。

1)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按实际发生完成工程量的 %结帐支付乙方。

2)甲方另组织人员进入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内施工且乙方无条件全面配合甲方组织的人员。

4、违约金:乙方违反上述之规定。须支付对方20000元/天的违约金直至处理好违约事宜止。

第十一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以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协调。

2、当事双方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中涉及的币种均为人民币。

2、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甲方、乙方完全理解合同并知道其真实意思,工程施工图纸已仔细查阅,多次踏勘现场完全知晓现场施工环境。

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乙方须于当日内向甲方缴纳保证金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具体进场时间甲方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乙方,且乙方应做好相应的人员安排。

5、合同终止: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支付完全部劳务款后自行终止。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身份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

工程施工劳务合同15

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__________

劳务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_________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结束工作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_______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总(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_______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_____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_____套。

8.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项目经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___。

9.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__________________ ;

(5)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

(6)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___________

__________ ,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

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 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采购材料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_______%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 元。

17.4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_____元;

17.5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_____元;

17.6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1)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_______%,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 _______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_______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_______元;

……

19.2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

19.3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_______ ‰的违约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 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 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8.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2.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合同份数

33.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_______份,工程承包人执_______份,劳务分包人执_______份。

33.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后生效。

附件一 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略)

附件二 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略)

附件三 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略)

工程承包人:(公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

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分包人:(公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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