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分包合同范本
消防工程在建筑物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方面发挥关键作用。消防工程分包合同怎么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工程分包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消防工程分包合同范文1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
小写: 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工程分包合同范文2
发包方: (以下简称 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文件的规定及本工程的特点,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建筑安装工程包工合同中的权力、义务和经济责任。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工程的内容及范围:
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消防安装工程,包括消防泵房、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排烟系统工程。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竣工结算方式:施工结束,按审计后的决算价下浮23.2% ,不开具发票。
1.6付款方式:
1.6.1进度款:按月进度付款,付至当月完成工程价款的65%;
1.6.2工程结束,支付至结算总价的85%;
1.6.3审计结束,付至工程总价的95%;
1.6.4余数5%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两周内付清。
1.7质量目标:合格
1.8施工目标:安全文明施工
二、甲乙双方的工作
2.1甲方的工作:
2.1.1甲方派驻工地代表: 全权负责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事宜;
2.1.2负责对乙方承建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监督和指导。如发现乙方已无履行工程合同的能力或严重损害了甲方的利益、信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工程施工劳务合同,另外组织施工队伍接替施工,同时保留追究乙方经济责任的权力;
2.1.3负责向乙方进行技术、质量、进度、安全、场容的交底;
2.1.4负责开工前7日内向乙方提供施工蓝图二套;
2.1.5负责组织施工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审查乙方编制的详细施工作业计划;
2.1.6负责与本工程中业主单位、其他施工单位的对外联系、协调工作;
2.1.7负责组织分部工程和工程验收工作;
2.1.8定期组织召开生产例会;定期组织综合执法大检查;
2.1.9技术变更与洽商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2乙方的工作:
2.2.1乙方派驻工地代表: 全权负责承包范围内施工的一切事宜;
2.2.2保证项目管理成员的完整及至工程竣工不得随意更换上述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进行经济重罚;
2.2.3保证工程不进行再次转包;
2.2.4服从甲方、业主及监理单位的指令;
2.2.5执行甲方各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
2.2.6必须保证节假日及农忙期间的连续施工;
2.2.7现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现场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保卫的各种规章制度,设置专职的质量检查员、安全员,负责质量、安全。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乙方应服从甲方有关部门组织的综合大检查;
2.2.8按规定办理好施工的各种许可证(包括施工人员的各种许可证),如违反规定,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2.9保证按每月的工程计划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完成。若因乙方原因每月完不成其中一项,损失乙方自负;
2.2.10将现场施工人员登记造册,交甲方工程负责部门备案;
2.2.11乙方有权拒绝执行项目对安全、质量、工序等没有书面文字交底资料的工作;
2.2.1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有责任与甲方共同商议采取合理施工方案,降低工程成本;
2.2.13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准时进场;
2.2.14严格按照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进行施工,未经甲方的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并对施工过程中涉及甲方的先进工艺和技术保密;
2.2.15负责提供当月形象进度报表;
2.2.16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施工扰民、施工现场噪音控制、施工中交通运输及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对于尘埃、噪音及所有和环保要求,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使之降低至现行文件规定允许的程度,乙方应协助甲方处理有关扰民、民扰事项,并且承担因乙方原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2.2.17乙方需提供施工中所用的所有中小型机械及随机所有的电线和配件等;乙方需提供符合甲方现场安全规定的移动电箱及照明用灯具、电线等;
2.2.18乙方代表及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参加甲方组织召开的月度、周生产例会等。
三、工期
3.1本工程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目标工期:根据业主及现场项目部要求进行调整。
3.2该工程各项工期不予调整,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及除现场条件以外甲方原因影响,可顺延工期,但必须由甲方项目经理签证。
3.3甲方对各部位的完工日期严格要求,以最终完成时间作为考核指标,乙方应按合同的日期完成各部位的全部施工项目。
四、工程质量
4.1工程质量验收部门依次为:项目质检员、工程监理、当地消防。
4.2工程质量验评标准:相关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图纸设计要求。
4.3工程质量验收依据:工程所涉及的现行、有效的国家、地方、行业的规程、规范、标准、法规、图集、法规。
4.4工程质量条件:所承揽范围项目验收合格。
4.5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及相关行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施工图纸及说明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6乙方承诺,在工程施工中,确保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未达到此质量标准,总价中扣除因处理质量问题而增加的费用。
4.7工程质量的定性,以相应的主管部门发证为准。
五、材料管理
所有实施于本工程的乙供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保管,如出现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提供的设施,交乙方后,乙方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乙方按价赔偿。
六、工程款的支付
按月进度的65%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结束,支付至结算总价的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验收报告后进行决算,经审计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5%余留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2周内一次性付清。
七、结算办法
施工结束,乙方按照完成的工程量,套用内蒙古2009定额及相关造价的红头文件,进行工程决算。交甲方,经审计后,下浮23.2%,作为工程总造价。
八、进度计划
8.1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格式编制月度计划和材料需用计划;每月22日前上报次月施工进度计划及材料需用计划。
8.2经甲方审批后的施工进度计划一旦下达,必须保证全面完成。如因乙方原因,当月进度计划乙方只完成85%以下,乙方应负责赶工并达到甲方的要求,赶工措施费用乙方自负。
九、工期延误
9.1乙方保证在合同工期内完成该工程。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9.1.1不可抗力因素;
9.1.2由于重大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明显增大(超过20%);
9.1.3恶劣天气及带来的后果,本款中“恶劣天气”是指降雨量在24小时内多于75mm,降雪量在24小时内多于400mm(午夜至午夜),以地方气象台记录为准;
9.1.4乙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甲方收到施工所需继续的指示、图纸或标高,以致影响施工造成工程停工的。
9.2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与业主协商后,书面给出乙方公平和合理的工程和其部分竣工期限的延长和经济损失的赔偿,但上述延长和赔偿应以业主同意就以上延误给予甲方竣工期限的延长和赔偿为限。
9.3如果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或延长期内完成分包工程,对于甲方实事求是估算出的所遭受的或招致的由上述乙方的失误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乙方应偿付甲方等量损失费。甲方应在最早期限给乙方以合理的通知,告知乙方他正在或将要蒙受或招致上述损失或伤害。
9.4当乙方工程进度已变得明显延迟时,乙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度延迟的原因和其任何部分完成的情况,但此通知并不能减少或降低乙方因此而应负的责任,甲方将视进度延误程度给予乙方经济处罚。
9.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业主对工期、质量、安全不满所进行的罚款及给甲方造成不好影响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文明施工
10.1文明施工目标:达到安全文明施工。
10.2乙方应严格按甲方关于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各项制度、规章和规定组织施工,并严格遵循甲方在本工程中对于文明施工的其他要求。
10.3现场材料应按照甲方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整齐堆放,乙方应随时将施工垃圾从施工作业面清运至施工现场内甲方指定垃圾池,且乙方使用的生活设施应保持整洁和卫生。
10.4本工程的施工时间将受地方市政府规定的限制。乙方在正常施工时间外的任何工作时间将要遵从现有法律规定、业主、甲方的限制。
十一、安全
11.1本工程安全目标:无重大伤亡事故,轻伤事故发生频率低于2‰。
11.2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地方政府、地方建委颁发的有关规定。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安全施工管理部门对于安全施工方面的各种制度、要求及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的其他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
11.3乙方负责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进场队伍在50人以上设一名专职安全员,200人以上设2名专职安全员,250人以上设3名专职安全员。
11.4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乙方应尽力施救,甲方予以协助。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11.5乙方投入到本工程中的全部机械设备及各类生产工具必须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若因乙方违反操作规程和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及生产工具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二、保修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保修,保修期为一年,在工程验收后乙方应与甲方签订保修合同,保修金额为合同价款的5%,甲方在乙方余留工程款中扣除,待保修期满后结清。
十三、退场
在甲方与乙方的雇佣关系解除或分包工程完工或双方未能就本分包工程的后续工程达成协议时,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退场通知后五天安排有序撤出施工现场。乙方在退场过程当中应保证甲方及其他分包的财产及已完工程免于遭受任何损失。
十四、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及补充协议;
2、洽商、变更等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3、甲方收到业主的图纸后提供的施工图纸;
4、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十五、其他
15.1本合同未尽事宜,将以补充协议的形式附于本合同,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甲方对乙方所下罚单需由乙方签字确认,如有不同意见可书面阐述理由,提交甲方项目经理部商议,乙方不进行确认且不阐述理由的,自罚单所下之日起3日后自行生效,甲方可直接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15.3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申请甲乙双方上级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用向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4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在结清工程结算尾款后,本合同即宣告终止。
15.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正副本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工程分包合同范文3
甲方(承包人):
乙方(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鉴于 中山市英特利包装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442000000574036)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甲方已经签订《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甲、乙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分包工程概况
1、总包项目名称:厂房C(建筑面积21031.5㎡,厂房E(建筑面积21031.5㎡);
2、分包工程名称:厂房C、厂房E的消防安装工程(工程量:详见消防安装预算书);
3、分包工程地点:中山市三角镇高平村;
第二条 分包方式、分包工程范围及内容:
1、分包方式:包报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检验检测费、包验收合格、包质量缺陷维修、不含税金。
2、分包工程范围及内容:
(1)厂房C、厂房E的室外、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安装工程。
(2)厂房C、厂房E的室内简易手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
第三条、分包合同价款(不含税)
金额:大写:
小写:¥ 元。
合同价款已含乙方为拿到政府相关部门消防验收合格证所需的安装费、材料费、检测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机械停滞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费、劳动社保基金、工伤保险费用。其中,工程税费均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合同工期及工期延误处理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主体施工时乙方必须紧跟主体进度施工,如因乙方原因影响主体施工进度,经发包人和广东宏茂建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监理公司)确认后甲方有权按每延误一天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予以处罚,延误起过5天经发包人确认后甲方有权拒付未付进度款;主体完成后2个月内乙方须施工完毕并取得竣工验收证明书,如有延误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确认后甲方有权按每延误一天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予以处罚,延误起过5天经发包人确认后甲方有权拒付未付进度款;
3、如因甲方原因影响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向后顺延。如发生不可抗力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工期向后顺延。
第五条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和保修
1、乙方须按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如每批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测试记录、检验报告等,所采用材料、产品、器材必须符合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及规范施工,每项工作完成后必须自检并做好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乙方须先行自检合格后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单位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整改后重新验收。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现行验收要求进行施工,保质保量,做到不漏水,并验收合格,若消防工程验收不合格,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4、该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并正式移交发包人且双方在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5、凡因乙方所用材料、设备及安装等造成的质量问题,均属乙方保修范围;保修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按到发包人书面通知48小时内到现场进行处理,如乙方未能按规定时间及时处理,发包人将委托第三方处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工程款和保修金中扣除。
6、工程完成后,乙方负责向甲方组织完备有关消防验收所需资料、手续、属于消防部分的资料和费用则由乙方负责。
7、乙方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应提前5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同时按要求将竣工资料交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审核;如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在审核时发现问题,乙方需在要求的时间内补齐;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在收到通知后按约定的时间组织有关部门同乙方按合同及规范的标准进行验收。如达不到合格标准,乙方必须在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要求的时间内返修,直至达到要求为准。
8、保修责任范围包括凡因乙方施工质量,采购材料质量原因造成损坏,均属保修责任范围。
9、由于使用过程中人为损坏,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损坏,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均不属保修责任范围。
第六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包人)
(1)为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及材料、设备存放场地。
(2)为乙方提供临时用电及用水接驳点。
(3)负责施工过程中,协调乙方与其它施工部门的关系。
(4)协助乙方进行消防工程进行验收。
(5)甲方须按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给乙方,以保证施工顺利动作,保障工程按期完成。
(6)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给乙方,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工程款的权利。
2、乙方(分包人)
(1)严格按相关图纸、规范、标准及审核意见和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2)负责协助甲方办理本工程的施工许可证、验收等有关手续。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乙方必须对本工程进行保护,否则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否则甲方按200元/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5)负责管理及教育施工人员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6)工程完工后,负责办理竣工资料及检测报告、合格证,并送至发包人存档。
(7)除发包人书面同意外,严禁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
(8)因乙方原因至工程延误,则甲方按500元/天处罚,但不起过工程总造价的20%。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发包人建筑物所造成的任何损坏,乙方负责对其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负责协调与公安消防部门的关系,解决工程疑难问题,保证做好工程报建及验收工作。
(11)乙方须按图纸施工并负责成功取得本工程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
第七条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要求
1、安全生产目标:施工过程中杜绝亡人事故,重伤事故频率控制在0.9‰以下,一般性工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2‰以下;各安全检查达标合格率100%;杜绝职业病发生;杜绝坍塌、中毒、火灾等恶性事故发生。
2、文明施工目标:文明施工必须达到中山市文明施工标准。
3、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分包人财产安全,无论发生任何情况甲方与发包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各项管理条例,同时遵守承包人各项管理规定。
5、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用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工完场清”,并堆放至承包人指定地点,否则每发现一次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贰佰元违约金。
6、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违约(相对总包合同),乙方必须代替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第八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采用固定合同总价包干的方式与乙方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完成本分包工程的安装费、检测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机械停滞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费、劳动社保基金、工伤保险费用。其中,工程税费均由甲方负责。
2、合同总价:
3、付款方式:
(1)乙方每月25日前做出当月进度报告交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在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确认后,甲方须按发包人和监理单位所确认的当月完成工程量总价的50%款于次月10日前支付给乙方。
(2)乙方在取得本工程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后,由甲方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7%款给乙方。
(3)工程合同款剩余3%作为质量保修金,甲方在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给乙方(不计利息)。
(4)乙方在取得本工程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后15日内,如甲方未能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对已安装的消防设备停止运行及拆除。
第九条 工程结算
该合同为承包范围内总价包干,故承包范围内项目工程量结算时不予调整。如发包人需临时增加工程内容,发包人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发包人、监理单位、乙方三方签名确认工程量及工程造价后,增加的工程方能施工。
第十条 工程变更
1、乙方不得随意提出对原设计进行修改或变更,如因特殊情况须作变更或修改时,须以书面提出要求,征得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同意方能实施。
2、如发包人要求进行修改或变更须以书面进行变更通知,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如有异议须在48小时内提出,如无异议则按变更通知要求进行施工。
第十一条 材料、设备供应
1、 所有消防材料必须执有产品合格证;设备必须出示国家消防产品检测机构合格检测报告。
2、 乙方供应的材料、产品、器材、必需有出厂合格证、测试记录、检验报告等,并提供材料样板交由发包人和监理单位验证同意后方可使用。
3、 如因特殊情况采用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材料代用品,须先书面征得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同意后方能实施。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每延迟一天,甲方须按日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工程款总额的1%滞纳金,直至付清工程款(进度款)为止。若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工程款的权利。
2、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
双方约定: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保修期满并清算完全部工程款后失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看了消防工程分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