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版二手车买卖合同协议书

发布者:南定中原 时间:2022-11-15 17:34

二手车的买卖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大家要记得签好合同,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分享了简单版二手车买卖合同协议书,希望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下哦

简单版二手车买卖合同协议书篇1

卖方:

买方:

第一条 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

号牌号码:

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养路费缴付有效期自__年x月__日 至__年x月__日。

最近一次年检时间:__年x月。

行驶公里数:__万公里。

车辆使用性质:(/ )客运、( /)货运、(是 )出租、( /)租赁、( /)非营运、(/ )其它。

第二条 车款及交验车

车款为(不含税费)123万元;大写 壹佰贰拾叁万元整 。

买方应于__年x月x日在买方住所地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当天内向买方支付全部车款。

卖方应在收到车款后当天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允许办理车辆过户时30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 全部由买方负担。

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费凭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改气合格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车船使用证、社会集团体会员证、保险单各一份。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5.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6.车辆交付后,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其中因交通事故发生的费用、养路费和相关罚款等全部费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力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 2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寻求保护。

第六条 买卖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车辆自交付之日起,车辆的全部产权归买方所有。

此协议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即生效。

卖方(章) 买方(章):

地址: 地址:

简单版二手车买卖合同协议书篇2

车 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承买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 主 地 址: 买 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 主 电 话: 买 方 电 话:

车主根据《旧机动车辆交易管理规定》,与买方就下列车辆的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情况

车类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 身 颜 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 驶 公 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燃 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初次入户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里打“√”为示)

□行驶证正、副本 □购置税(费)证 □路费收据 □车船使用税标志(发票)

□机动车辆登记证书 □定编证(使用证) □营运证 □备胎 □千斤顶 □钥匙

三、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实际状况,不得以车况为由中途退车。

四、车主保证该车的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该车和手续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责任。

五、成交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付款方式(在方格内“√”为示:)

a)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一性付清全车款;办理车手续。

b)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付购车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在(¥________天内,

买方付清余款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元)后办理提车手续。

七、办理过户:买方应主动积极按卖方的要求备齐过户所需资料,由卖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办,取得过户受理;回执或行驶证(取证时间以车管所受理回执所规定的时间为准,包括顺延时间)

八、违约责任:

1.卖方在收到买方购车款项后,将积极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如未能将车辆过户手续办妥(车管部门造

成的延误除外,届时双方协调解决),买方有权提出退车,但应维持该车交付时的状态,卖方将已付的购车款如数退还给买方。

2.买方应在提车后____日内卖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如逾期未办理,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元。

3.如买方逾期未交清余款,卖方有权将该车另作处理不须通知买方,所收定金不再退还。

九、该车在20 年 月 日 时 分以前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原车主或转让人负责,该车在20 年 月 日 时 分以后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承买人负责。

十、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当该车从车方名下过户到买方名下,买卖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本协议即执行完毕。

十二、本协议地式贰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交易后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备注:如需注明车辆营运或非营性质和车辆某一系统或某一部件的质量情况,请在条款中补充说明。

买方: (签章) 卖方: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简单版二手车买卖合同协议书篇3

车 主: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承买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主地 址:______________买方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主电 话:______________买方电 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主根据《旧机动车辆交易管理规定》,与买方就下列车辆的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情况

车类型号:_______________车身颜 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行驶公 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 燃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__初次入户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里打“√”为示):

□行驶证正、副本 □购置税(费)证 □路费收据 □车船使用税标志(发票)

□ 机动车辆登记证书 □定编证(使用证) □营运证 □备胎 □千斤顶 □钥匙

三、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实际状况,不得以车况为由中途退车。

四、车主保证该车的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该车和手续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责任。

五、成交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元)。

六、付款方式(在方格内“√”为示:)

a) 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一性付清全车款;办理车手续。

b) 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付购车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在(¥________天内,买方付清余款人民币 (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元)后办理提车手续。

七、办理过户:买方应主动积极按卖方的要求备齐过户所需资料,由卖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办,取得过户受理;回执或行驶证(取证时间以车管所受理回执所规定的时间为准,包括顺延时间)。

八、违约责任:

1.卖方在收到买方购车款项后,将积极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如未能将车辆过户手续办妥(车管部门造成的延误除外,届时双方协调解决),买方有权提出退车,但应维持该车交付时的状态,卖方将已付的购车款如数退还给买方。

2.买方应在提车后____日内卖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如逾期未办理,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元。

3.如买方逾期未交清余款,卖方有权将该车另作处理不须通知买方,买卖合同范本。所收定金不再退还。

九、该车在200 年月日时 分以前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原车主或转让人负责, 该车在20__年 月日时 分以后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承买人负责。

十、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十一、当该车从车方名下过户到买方名下,买卖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本协议即执行完毕。

十二、纠纷解决方式: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沧州仲裁委员会(任丘办事处)仲裁解决,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三、本协议一式贰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交易后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方: (签章) 卖方: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简单版二手车买卖合同协议书篇4

合同编号( )

甲方(卖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单位代码证号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单位代码证号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和《二手车交易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二手车买卖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1、车辆基本信息

品牌型号: ;

车牌号码: ;

车辆类型: ;

车身颜色: ;

发动机号: ;

车辆识别号码: ;

表征里程: 万公里;

使用性质:□家庭用车 □公务用车 □营运用车 □ 其他 ;

2、车辆相关凭证

登记证号: ;

初次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行驶证:□有(证号 ) □无

年检证明:□有(至 年 月) □无

购置税完税证明:□有(证号 ) □无

养路费交付证明:□有(至 年 月) □无

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有(至 年 月) □无

交强险:□有(至 年 月) □无

其他相关保险:□有(险种 ;至 年 月) □无

附加费发票:□有(发票编号 ) □无

购车原始发票:□有(发票编号 ) □无

质量保证:□有(质保范围 )□无

3、车辆配置

燃料: ;

排量/缸径: ;

缸数: ;

发动机功率: ;

气囊: ;

驱动方式: ;

排放标准: ;

变速器形式: ;

ABS: □有 □无

其他重要参数:

4、车辆事故和修理情况

(1)车辆事故情况:□曾发生 □未发生

(2)车辆损伤和修理情况:

5、车辆权属状况

(1)车辆所有人姓名或名称:

(2)车辆设定担保(抵押或质押)情况:□已设定 □未设定

6、车辆其他相关信息:

第二条 车辆价款、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

本车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 元)。

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大写) (¥ 元)。

2、支付时间、方式

买方应于卖方交付车辆时当场向卖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支付车辆价款的 %,余款应于登记机关受理车辆转移登记资料后 日内支付。(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约定)

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由 方承担。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 定金

买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向卖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支付车辆价款的 %(≤20%)人民币(大写) (¥ 元)作为定金。定金可以抵作车辆价款。

买方交付定金后,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导致交易不成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收受定金后,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导致交易不成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车辆转移登记、车辆交付及风险负担

1、卖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向买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提供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协助买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包括保险、养路费等移转手续)。

2、卖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买方交付车辆及本合同第一条第2款所列相关凭证。如是委托第三方代为办理车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卖双方应与第三方约定,该第三方应于交易车辆的车辆转移登记、转籍手续办理完成的当日向买方交付相关凭证。

3、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车辆交付给买方之前,由卖方承担;在车辆交付给买方之后,由买方承担。但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买方应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

本条所指风险负担是指交易的二手车辆因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发生毁损灭失的损失应由哪一方负担。

4、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产生的车辆维修费用自买方提车之时起,由买方承担。但是提车之前产生的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产生的车辆维修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五条 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买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卖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

2、卖方应当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同时卖方还应当保证其向买方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3、卖方应向买方充分披露车辆的质量状况,包括车辆事故情况、车辆损伤情况、车辆修理情况等。卖方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应向买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并提供售后服务清单,不得擅自增加未经买方同意的服务项目。

4、卖方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在将二手车销售给买方之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测和整备,使车辆能够达到安全使用要求。

5、卖方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如果车辆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或行驶里程在6万公里以内的车辆(以先到者为准,营运车除外),应向用户提供不少于3个月或5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量保证。质量保证范围为发动机系统、转向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悬挂系统等。

6、卖方的车辆如属退出营运的营运车辆,应将车辆上的营运设施和营运标示清除。

7、买方应于车辆交付前就卖方披露的车辆状况进行查验、确认。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3、在合同履行之前,买卖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买卖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买卖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车辆如果存在权利瑕疵或者质量故障,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卖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3款规定的义务,故意隐瞒或者虚假陈述车辆质量状况,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交付车辆及其相关凭证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迟延履行,经买方催告后 日内仍不履行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4、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 %向卖方支付违约金。买方迟延履行,经卖方催告后 日内仍不履行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买方赔偿损失。

5、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车辆转移登记、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6、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车辆转移登记、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买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7、有关违约的其他约定: 。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深圳市有调解职责的相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选择仲裁解决的可在第一项进行选择或填写)。

1、提交以下第 项仲裁机构仲裁:

(1)深圳国际仲裁院;

(2)深圳仲裁委员会。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签署地点: 省 市 区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简单版二手车买卖合同协议书篇5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使用。

二、本合同所称的买受人,是指购买二手车的当事人。本合同所称的售卖人,是指出让二手车的当事人。

三、售卖人必须拥有出卖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属国有资产的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鉴定评估,并持有本单位或上级单位出具的资产处理证明。

售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海关监管、交纳税费期限、使用期限等真实情况和信息;对出售的车辆提供一定的质量保证和较完善的售后服务。

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当仔细了解、查验二手车的车况、有关车辆的证明文件及了解各项服务内容等。

四、本合同有关条款下均有空白项,供当事人自行约定。

五、本合同示范文本自2010年 月 日起使用。

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

售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目的

为完成二手车销售,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当事人及车辆情况

(一)甲方基本情况:

1.单位代码证号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2.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二)乙方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第三条 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其中包含 等款项。

过户手续费约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由 承担(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支付)。

第四条 定金和价款的支付、过户手续、车辆保管

对转出本地的车辆,甲方应了解、确认车辆能在转入能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一)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按车价款 %(≤20%)人民币 元(大写 元)作为定金支付给乙方。

(二)车辆在交易完成前,选择以下第( )项方式保管:

1.继续由乙方使用和保管;

2.交由甲方保管;

3.交由第三方代为保管(车辆应存放于第三方指定地点 ,并由第三方和甲、乙双方查验认可)。

(三)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将本车办理(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付给甲方(做好签收手续),由 方负责办理手续。

(四)自交付之日起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车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同时, 方付清过户手续费。支付方式:(现金□/转帐□)。

(五)自乙方收到全部车价款之日起,应于 日内将有关证件交给甲方;车辆使用人或保管人应于 日内将车辆交给甲方(交付地点 )。

(六)乙方自售出车辆之日起 月(或 KM)内,负责售出车辆的免费维修及售后服务。

(七)

第五条 权利义务

(一)乙方承诺出卖车辆不存在权属争议和尚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应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海关监管、交纳税费期限、使用期限等真实情况和信息。

(二)各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各类证明、证件并确保真实有效。

(三)乙方应为甲方提供汽车的售后服务。

(四)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致使车辆不能过户、转籍,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解除。乙方违约的,向甲方双倍赔付定金及相应损失;甲方违约的,不得主张返还定金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的,应按延期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天人民币 元。

(三)甲方延期交付的应按延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天人民币 元。

(四)乙方不提供售后服务,或违反合同第四条第六款规定的,应以汽车价款的20%赔偿甲方。

(五)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行业组织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它

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2份。

附件:车辆基本情况表

甲方(签 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经 办 人:

开户银行:

帐 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 方(签 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经办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附件:

车辆基本情况表

车辆牌号 车辆类型

厂牌、型号 颜 色

初次登记日期 登记证号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

行使里程 km 使用年限至 年 月 日

车辆年检签证有效期至 年 月 排放标准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证号 (征税、免税)。

车船使用税纳税记录卡缴付截止期 年 月

车辆保险险种 保险有效期截止日期 年 月 日

配 置 其它情况

简单版二手车买卖合同协议书篇6

委托出售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 托 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目的

为完成二手车出售事项,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当事人及委托出售车辆情况

(一)甲方基本情况:

1.单位代码证号 □□□□□□□□—□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2.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二)乙方基本情况:

单位代码证号 □□□□□□□□□ 法定代表人

执业经纪人 执业经纪人证书号□□□□□□□□□

执业经纪人身份证号 □□□□□□□□□□□□□□□□□□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第三条 车辆委托出售价格

本车委托出售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其中包含车辆、备胎以及 等款项。

委托出售车辆自售出之日起 日,乙方应将价款交付甲方。

第四条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委托期限届满,甲方可以继续委托。

第五条 委托期限

(一)车辆售卖完成前,选择以下第( )项方式使用和保管:

1.继续由甲方使用和保管;

2.交由乙方使用和保管;

3.交由他方代为保管(车辆应存放于丙方指定地点

,并由他方和甲、乙双方查验认可)。

(二)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将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付 方(作好签收手续)。

(三)

第六条 佣金数额、支付期限、方式

本车成交的佣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按佣金的 %支付给乙方,售卖完成之日起 日内付清余款。

支付方式:现金□/转帐□。

第七条 权利义务

(一)甲方承诺出售车辆不存在任何权属上的法律问题和尚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应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海关监管、交纳税费期限、使用期限等真实情况和信息。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经纪执业证书等有关证件,收取委托方的各项款项后应分别出具收款凭证。

(三)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委托;并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乙方不得采取欺诈、胁迫和恶意串通等手段促成交易。

(四)双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各类证明、证件并确保真实有效。

(五)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委托车辆未出卖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返还定金。

(六)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应按延期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天人民币 元。

(二)违反本合同,甲方延期交付的应按延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天人民币 元。

(三)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一)款,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无条件接受退回的车辆并退回乙方全部价款,并赔偿相应损失。

(四)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二)、(三)、(四)、(五)款,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违约的返还已收取的佣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五)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行业组织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它

1.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2.本合同经各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经 办 人:

开户银行:

帐 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拍卖师(签名):

拍卖师证书号:

帐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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