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服务合同(通用12篇)
项目管理服务合同(通用12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项目管理服务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项目管理服务合同1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委托单位:
项目管理单位:
项目管理服务合同
项目委托单位:甲方
项目管理单位:乙方
为加强项目科学规范性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定义及解释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项目:是指__________
1.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指派,代表甲方在授权范围内行使项目建设管理权的负责人。
1.3乙方代表(或项目经理):是指由项目管理单位指派,代表项目管理单位在合同范围内行使管理权的负责人。
1.4第三方:指除甲方、乙方以外,与工程项目建设有关的任何其它单位、机构或实体。
1.5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条 项目管理事项及项目概况
2.1 项目管理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全面负责____________全部建安工程、电信、网通、有限电视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
2.2项目管理内容: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项目管理服务,包括项目规划及项目前期的准备工作;项目招标管理与设计管理;投资与合同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信息管理;竣工验收与移交管理;保修管理等。并负责实施甲方已批准的项目对内外策划和宣传工作及文化创新工作,力保甲方在旧城改造建设工作中的领先水平;对于由甲方另行委托的第三方服务单位,乙方负责协调管理其工作;完成甲方委托的其他工作(具体服务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2.3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
项目建设位置:(由各项目管理公司填)
2.4甲方对乙方的授权范围:乙方代表甲方负责本项目的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和投资审核;协助甲方组织部分材料、设备的自行招标、询价及定价工作;配合甲方协调外部事务,如质安站、执法局、环卫环保等,但对于所有涉及到投资及对外宣传事宜的文件、资料,必须经甲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具有效力。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对乙方的授权范围。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
3.1向乙方提出工程项目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阶段工作要求。甲方拥有对工程规模、建设方式、投资、建设标准、质量安全目标、总体进度目标和重要的阶段性目标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权;拥有对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的最终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3.3 办理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资产手续后,有权对乙方审核的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审计。
3.4 对项目建设总规划和建设节点计划进行最终审批,并对建设项目计划和工程的实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3.5对乙方提交的符合要求的工程资金使用计划、进度计划、计量报表、各类报告、现场签证和工作联系单等进行审核、确认;有权要求乙方上报服务过程汇总所需要的各种资料。
3.6 协调本项目内乙方与其他合同主体单位的相互工作关系。
3.7 有权检查和监督乙方的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情况、月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报告,对乙方提供的项目管理服务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与乙方进行沟通。乙方应对工作过程中的疏漏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
3.8 项目管理成果的权属
乙方递交给甲方的各类项目管理报告、函件等工作成果所有权属于甲方。
3.9 现场人员的更换
3.9.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违反工作纪律、职业道德或无法履行工作职责的项目管理人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9.1对需要更换的任何项目管理人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及时安排新的并经甲方认可的专业人员到位。
3.10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行为按以下方式和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要求乙方交纳违约金。
3.10.1如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工作,每出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植物贰仟至伍仟元的违约金,对于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
3.10.2乙方工作人员如不能按照本合同第7.3条的规定到位、出勤和调整工作人员:出现开会迟到、开会通知不及时、不准确;提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预结算及其他资料不及时、不准确等现象时,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伍佰至壹仟元的违约金,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3.10.3乙方违反本合同7.4条的规定,或者乙方屡次不能完成合同约定的项目管理工作,经批评拒不改正或改正不彻底,或因乙方责任发哦知合同目标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本期的项目管理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11 对乙方的建议和决定,甲方具有审核权和最终决策权。
3.12甲方可以根据乙方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实际情况随时调整服务内容,如调整服务内容与合同约定内容有较大出入时,应相应增加或减少项目管理服务费。
3.13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权对项目管理单位进行反监督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4.1 支持乙方的工作
4.1.1 为顺利开展项目管理服务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
4.1.2 为乙方现场人员提供办公用房一间;
4.1.3 负责向本项目其他参建方及有关部门明确乙方的身份和管理权限,并要求参建各方为乙方工作提供支持与配合。
4.1.4 在合理的期限内对乙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而提交的任何报告、
合同、协议、信函等文件进行审批,或提出修改要求,或驳回上述文件。
4.2 甲方应按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项目管理费用。
4.3对施工过程中政府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及工程备案工作,甲方应提供文件或资料的支持。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
5.1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征得甲方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乙方有权要求设计人更正,并书面报告甲方。
5.2按照保质保量、保工期、保安全生产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审核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有权对不合理方案提出质疑,并限期修改、完善。
5.3 主持项目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和项目管理工作会议。
5.4监督、审核本项目监理方发布的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5.5乙方在管理过程中如发现第三方人远工作不力,乙方报告甲方批准后有权要求第三方调换有关人员。
5.6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可代表甲方享有授权范围内的决策权。
5.8代表甲方核查承包单位工程款的使用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汇报甲方。
5.9经济签证的审核权。现场签证单应先与甲方进行沟通,然后乙方按程序组织监理及施工单位签字盖章,交跟踪审计单位审核后,甲方予以确认。
5.10各项资金拨付的审核权。乙方有权审核各种工程款、甲供材料设备款、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用的支付。
第六条 乙方的责任
6.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严格履行约定的义务,向甲方呈报管理工作规划及相关工作计划和建议。如因乙方管理失误,造成质量安全问题或工期延误,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6.2乙方应对派往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教育,甲方不承担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
6.3乙方在项目过程中必须保证自己的工作质量,在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约定或甲方要求的时间提交工作成果和甲方要求的所以资料。
6.4乙方对其在合同中承诺的全部服务,应付有全部的和不可分割的责任。如合同终止,应于合同终止14日内,办理包括第二条所列工作内容的交接,如因乙方原因每延误一日,按已付款的0.5%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6.5乙方除定期向甲方提交书面项目建设报告外,还应将项目管理过程中预期会影响项目管理目标实现的情况或因素,及时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并提出方案或建议。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应当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或虽发现问题但未能及时向甲方提出报告、建议或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甲方因此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6.6乙方要严格审查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所上报的各种资料,并保证其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乙方应审查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的合理性,并报甲方审定。
6.7乙方应自费准备开展项目管理工作所需的各类仪器、设备、并配备足够的通讯设备,以保证乙方与甲方、跟踪审计、监理方和承包方之间正常的快捷联系(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项目经理和现场管理负责人须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6.8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出各阶段的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工程总预算、阶段预算、已完工程量统计、阶段结算和竣工结算,其中单体工程总预算在乙方收到监理单位提交单体工程总预算后28日内审核完毕并报审计单位;月度已完工程量统计和阶段结算与当月28日审核完毕并报甲方;竣工结算于建立方提交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28日内审核完毕并报甲方。
6.9对“四控”、“两管”工作未完成承担连带受罚权。“四控”系指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两管”系指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
6.10保修期内乙方应落实1人负责保修期内的工作,做到随叫随到,必要时现场联合办公。对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分析事故原因、鉴定质量缺陷、明确费用划分,组织质量最终鉴定。对有争议的质量责任,乙方协调先行质量缺陷出来并根据最终的责任界定确定费用赔偿责任。
第七条 乙方的义务
7.1 乙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提供项目管理
服务。
7.2提供项目管理服务
7.2.1乙方应严格按照规划部门批准的项目规模和甲方要求,完成本合同中约定的项目管理服务工作。
7.2.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上报服务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种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所有上报甲方的资料(除特殊要求外)均要由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递交当月的项目管理工作总结及下月度的项目管理工作计划,并经甲方批准后实施。
7.2.3需甲方供应或定价的原材料、设备、构配件,乙方要根据项目施工总进度考虑甲方的采购时间,必须提前40天报送供应计划;乙方还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30天报送资金使用计划。
7.2.4乙方负责对本片区(标段)的合同的起草及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审核,并保证质量。
7.2.5根据招标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文件,审核施工现场签证。积极配合甲方进行竣工结算的审核及结算时间、场地的安排等工作。
7.2.6根据现场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甲方相关人员反映、沟通,并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
7.3项目管理人员
7.3.1乙方根据项目情况配备符合要求的项目管理人员,乙方派驻现场的人员资格须经甲方认可。乙方调换现场主要人员须经甲方认可。
7.3.2乙方派驻现场的专业工程师的服务时间,应满足工程建设中各阶段的实际工作需要,且不少于甲方工作时间。工程施工期间的节假日及夜间乙方必须安排专人值班。
7.3.3项目实施前期,乙方需派驻项目经理和相关的专业人员配合办理项目前期的有关手续、设计管理、项目发包管理、合同管理、信息及文档管理等;项目开工后,除项目经理和文档管理人员外,乙方需增加一名施工管理负责人,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置相应的专业人员,满足项目施工期间项目管理的需要。另外,根据甲方的需要,乙方需抽调1-2名德才兼备且管理能力较强的管理人员到甲方建设工程部工作。项目实施期间,乙方派驻的项目经理和合同文档管理人
员及抽调到建设工程部工作的人员必须固定。不得随意更换,其他的专业人员也许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项目管理工作的连续性。
乙方派驻的项目管理人员除应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外,均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项目经理应具备国际注册的相应资质证书,技术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岗位资格要求,投资控制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证书或中级预算员证书,合同文档管理人员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安全人员必须具备安全员上岗证或更高资格证书。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须将项目经理、造价管理及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人员证书放置甲方处,直至项目管理工作结束,在此期间乙方未经甲方认可同意不得将上述人员证件取回。
7.3.4项目管理人员及工作安排
项目实施期间,上述人员必须全部在现场,如果发现一人不在现场,乙方向甲方支付伍佰至壹仟元违约金,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调整项目管理人员,否则,每更换一名专业工程师,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若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捌万元;若项目经理不能履行职责,支付违约金伍万元,并更换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的项目经理。合同履行期间,项目管理人员不能胜任项目管理工作或其他原因,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要求后5日内进行更换,否则每延期一天,按每人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4拒收项目管理服务费用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7.4.1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甲方所支付项目管理费用,是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能得到的唯一费用。乙方所有人员均不得接受与本合同有关的或与其承担的义务有关任何商业佣金、回扣或服务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7.4.2乙方不得与本项目的监理、施工、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和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发生利益关系;原来存在利益关系的,乙方应主动向甲方说明,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7.5保密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2年,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和本项目有关的任何资料和信息。
7.6资料整理及移交
建立规范的文档管理体系,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工作计划和安排完成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工作内容,经甲方确认后,交甲方存档备案。
组织相关单位完成对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汇总,达到城建档案和档案局的要求,并协助甲方移交档案资料。
项目管理工作结束,乙方需提供项目建设全过程中有关项目进度等方面的实物摄影图片一套,项目开始至竣工期间原始影像资料一套。
项目结算资料报审前1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履行情况报告、月报、现场签证、变更通知、会议记录、项目管理完整资料原件一套;项目管理工作结束后10日内提供上述资料的完整电子文档一套。
第八条 项目代表
甲方的项目代表为:______;乙方的项目代表为:_______。
双方委派的代表,代表本合同相应的当事人行使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双方的正式函件,须经项目代表签署后方为有效。双方项目代表可委派若干工作人员,负责项目的联络工作。甲方项目代表委派的工作人员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用款计划、建设进度、计量报表、各类报告、现场签证和工作联系单等涉及甲方权利义务的内天予以确认,乙方项目代表委派的工作人员无权对甲方发出的指令、通知等涉及乙方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做出确认,除非该项目代表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明确其委派工作人员享有上述某专项权利。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等书面文件经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方式递交乙方,乙方人员应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甲方项目代表的指令、通知等书面文件送达乙方后立即生效,乙方应按照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执行。情况紧急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或通知,并在48小时内予以书面确认。
第九条 项目管理服务费
9.1甲方应付的费用(按费率计算)
除非另有约定,项目管理服务费用包括乙方执行和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正常管理工作的费用,本合同规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合理费用、乙方生活费及办公、用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完成项目管理目标所必须的所有辅助工作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不论改辅助工作是否已在本合同列举。项目管理费用不包括甲方邮箱项目证照、各项手续办理及甲方另行委托管理方聘请的第三方服务等费用。甲方应付的项目管理费用(按费率计算)为: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审计单位审定的乙方所管辖范围全部建安工程的项目结算值(扣除总包服务费)的1.4%(项目结算值为乙方所管辖的总包单位合同结算值<扣除总包服务费>及建设单位单独签订合同的专业分包单位合同结算值的总和),该管理费为乙方完成本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包括工程保修阶段)的全部项目管理费用。
9.1.1在第10.2条款规定的完成服务时间以后,甲方要求乙方继续提供服务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继续提供服务,人员按照工作需要合理调整,并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乙方不得因此再向甲方收取费用。
9.1.2工期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综合考评奖励,执行甲方指定的奖罚办法及有关管理制度及流程的规定。
9.2 向乙方支付费用的方式
9.2.1根据乙方完成项目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原则上按五次支付乙方项目管理费。具体规定为:
第一次:本项目基础结构完成80%(基数为项目全部建安工程的基础结构建筑面积),并经乌市市市质量监督部门基础分部验收备案后,支付本阶段已完基础结构工程项目管理费的75%;
第二次:本项目主体结构完成90%(基数为项目全部建安工程的基础结构建筑面积),并经乌市市市质量监督部门主体分部验收备案后,支付本阶段已完主
体结构工程项目管理费的75%;
第三次:本项目装饰工程完成80%(基数为项目全部建安工程的基础结构建筑面积),后28日内,支付本阶段已完工程项目基础管理费的75%;
第四次:本项目建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以乌市市市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竣工备案证的日期为准)满半年后无质量问题并结算审计完毕,提交审计档案后28日内无息付至项目管理费用的95%;
第五次:本项目建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以乌市市市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竣工备案证的日期为准)并交付使用满两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至项目管理费用的100%。
如有特殊情况(比如本项目中有个别单体工程一直不具备开工条件),双方可协商解决。
乙方在各付款阶段内未完成履行管理职责或管理不力,甲方有权停止付款或推迟付款直至乙方完全履行管理职责且工作有明显的改善、提高。
9.2.2项目管理费率在合同实施期内不因市场和政策变化而变动。
9.2.3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票支付管理费,按无汇率计付。
9.3有争议的款项
如果甲方对乙方开出的付款单据中的任何款项提出异议和问题,甲方可拒绝付款;但甲方不得对其中无争议的部分,以同样理由拒绝支付。
乙方人员应及时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人员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乙方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并对在本项目服务期内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伤害或损失负有全部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
10.1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0.2项目管理单位服务时间:自项目规划开始至项目保修期满结束。
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延期服务,具体服务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不再增加服务费用。
10.3 变更
本合同须经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变更合同条款。
10.4转让
乙方不得在甲方的书面同意下以任何方式将本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交给其他单位完成。如果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项目管理服务费用,给甲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
10.5推迟或终止
10.5.1甲方的书面通知
如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本项目将被推迟或终止,乙方应在不损害项目利益的条件下尽快采取步骤结束服务,服务费按服务的实际时间和内容经双方协商确定。
10.5.2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使乙方不能推迟实施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或部分项目管理服务,乙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后10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列明不能履行或部门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理由,服务费按已实际发生的结算。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乙方提出的关于本合同付款申请,在送达后30日内甲方认为没有异议而仍未付款,乙方可以书面通知甲方。在书面通知甲方30天内仍未付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合同终止生效日为止的服务费用,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11.2乙方违约
11.2.1乙方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应按总项目管理服务费用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
11.2.2由于乙方管理工作不力造成项目阶段性计划和竣工工期不能实现,乙方向甲方支付总项目管理费用的1%~5%的违约金,并承担第三方其他相关损失。
11.2.3由于乙方管理工作不力造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甲方发出整改通知后,乙方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并有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督促监理单位负责落实,在检查仍不合格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伍仟元的违约金,并限期整改至合格,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11.2.4乙方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检查监理方、施工当
的工作,经乙方检验合格后,甲方或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抽检时,若发现质量问题,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贰仟元违约金,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11.2.5 由于乙方项目管理工作未尽责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乙方承担相应连带责任,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11.2.6因乙方原因导致材料、设备计划等审核不及时、不准确、造成工程工期延误等经济损失,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贰仟元违约金,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11.2.7进场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指标不符合规定要求,而项目管理单位故意放行而造成质量问题、工程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贰仟元至伍仟元违约金,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11.2.8办理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资产手续后,乙方对监理方上报的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审核,误差控制在5%范围之内(与甲乙双方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定值相比),误差超出±5%范围之内,按照乌价费发{20_}239号文的比例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2.9乙方不按照甲方要求提交周报、月报、项目管理总结和项目管理报告等有关资料,或者乙方所报的资料有弄虚作假、敷衍了事行为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贰仟元违约金,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11.2.10乙方对其所负责的合同起草、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审核等工作,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内容错误,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不准确、清单项目漏项等问题,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贰仟元至伍仟元违约金,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11.2.11其他一般违约,按照本合同第3.10条执行。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内产生的任何争端或分歧,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提交乌市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十份,甲方八分,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单位(盖章): 项目管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项目管理服务合同2
委托人:以下简称为“甲方”(项目公司)。
受托人:以下简称为“乙方”。
甲、乙双方均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法人,并依法存续。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甲方开发的项目事宜,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甲方开发的项目:XX
二、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一)前期顾问咨询
为获取项目所进行的信息收集、信息费用、对项目可行性进行研究,提出投资方案、设计投资模式,为项目公司成立前标的公司的政策、经济、技术、法律等方面问题的解决方案,向项目公司收取前期顾问咨询费。
(二)工程管理
1、为甲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具体工作包括产品研发、概念性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手续办理、项目建设管理、交竣工办理等。
2、为甲方制定项目经营计划;
3、按照国家规范和制度工作,确保经营计划顺利完成。
(三)销售招商管理
1、为甲方制定项目销售计划和费用计划;
2、代表甲方选择合格代理商,负责管理代理商工作;
3、代表甲方办理销售的相关事务;
4、监控销售费用使用,确保在计划范围内使用。
(四)、物业管理
1、代表甲方选择合格物业服务公司,负责管理物业服务公司工作;2、监控物业服务质量和费用使用。
(五)、其他
甲方委托乙方的其他事项
三、委托管理服务费用
1、前期顾问咨询服务费取费标准按所投资项目的建筑面积计算,按100元/平方米收取。
2、项目管理服务费按项目预计总投资额的2%提取,包干使用,包括:
①管理团队直接管理费:主要为管理团队薪酬,包括管理团队人员工资、奖金;交通费补贴、通讯费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大病保险、公积金等。
②其他管理费用:包括管理团队的日常办公费用、低值易耗品、人员培训费、办公设备费、差旅费、交际费、日常维修费等。
四、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
1、前期顾问咨询服务费在甲方获得项目所有权之后3日内支付;
2、项目管理服务费根据项目开发周期折算,按月支付。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积极如实提供各项文件,密切配合乙方开展工作;
2、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费用;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工作,听取乙方工作进程报告的权利。
4、甲方可外聘审计机构定期对乙方工作成果实施相关审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2、乙方应当如实报告甲方工作进展情况;
3、乙方有权依照约定收取相关费用的权利。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一方违约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实际损失。
七、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双方各自承担责任。
八、通知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任何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_7_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九、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天津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住所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___年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月__日
项目管理服务合同3
聘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投资开发的x科技园项目的项目管理咨询顾问,提供全程管理咨询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于20xx年5月【 】日在【 】签署本合同书,以资共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x科技园项目
2、项目位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3、项目建设用地:约300亩
第二条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为项目管理咨询顾问,为甲方投资开发的x科技园项目提供全程管理询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定位及发展战略决策规划。
2、项目投资咨询及项目可行性研究。
3、项目前期、工程施工、规划验收等全程的管理咨询服务。
4、协助甲方完成项目开发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行政审批手续。
5、负责处理项目开发过程中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事宜。
6、协助甲方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包括薪酬设计、营销策划等。
7、其他与该项目有关的咨询服务。
第三条乙方服务人员
乙方承诺由本人为主带领其他员工共同完成本合同书约定的服务事项,经甲方同意,乙方可指派其他人员协助完成服务事项。
第四条服务年限
自本合同书签订之日起至x科技园项目通过整体验收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三十日止。
第五条服务费、服务费的结算和支付
在乙方严格按本合同书约定提供服务的基础上,双方同意分阶段计算并按下列约定的付款条件支付给乙方服务费:
第1阶段:协助甲方于x年xx月xx日前,至迟于x年xx月xx日前完成x科技园项目设计方案行政审批工作,甲方于x科技园项目设计方案行政审批通过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 】元。
第2阶段:协助甲方于x年xx月xx日前,至迟于x年xx月xx日前完成x科技园项目施工图审查工作,甲方于x科技园项目施工图审查通过后
【 】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 】元。
第3阶段:协助甲方于x年xx月xx日前,至迟于x年xx月xx日前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甲方于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 】元。
第4阶段:甲方于x科技园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 】元。
第5阶段:甲方于x科技园项目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 】元。
双方知悉并确认:
1、上述费用为乙方提供x科技园项目全程管理咨询服务的服务费用总额,除上述服务费外,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另行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在咨询服务过程中支付出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上述第3阶段、第4阶段和第5阶段的服务费,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之日转化为乙方购买x科技园项目房屋的预付款,房屋由甲方在x科技园项目可销售房屋中指定,房屋销售价格以甲方取得x科技园项目房屋所有权证之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评估确定。如双方最终就房屋买卖事宜无法达成一致,甲方应在房屋买卖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后十日内将应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支付给乙方。
3、乙方应在甲方支付每阶段的服务费前向甲方提供正规合法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恪守本合同书约定,按本合同书的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2、乙方应恪守本合同书约定,本着诚信原则,尽最大努力完成本合同书约
定的服务内容。
第七条保密
双方知悉并确认,在本合同书签署及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等信息,均为对方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均应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进行披露。本保密条款永久有效。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书第五条的约定完成各阶段服务工作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该阶段服务费千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十五日以上的,违约金标准加倍;逾期三十日以上的,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书,对乙方已经提供的本阶段的服务无需支付服务费,同时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书或本合同书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为本合同书的重要组成部分;
2、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书壹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本合同的签署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管理服务合同4
工程项目名称:wto研究中心楼和外籍教师招待所
委托人:上海xxxxx学院
管理人:上海xxxxx咨询有限公司
签定地点:上海市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服务合同
委托人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与项目管理人 上海建科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委托人委托管理人管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wto研究中心楼和外籍教师招待所
工程地点:古北路620号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
总投资: 1,256万元人民币
二、 项目管理服务内容:
1、 前期管理:
①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② 负责项目各个阶段可研性报告、设计文件的申报、审批、发放手续,并办理相关的施工许可证;
③ 配合学校做好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的监督、协调,并提供相关服务;
④ 协助学校进行设计工作的协调,提供优化建议,使其成果符合学校要求;
⑤ 协助学校对施工单位、主要设备供货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和能力考察;
⑥ 项目的其他前期管理工作;
2、 全过程项目协调
① 编制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和控制方法;
② 负责投资监理、工程监理的月报季度年度的工作报表报告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③ 负责协调投资监理工程监理之间的工作;
④ 其他项目管理工作。
3、 合同管理
① 负责施工监理及咨询等合同的起草修订和初步审查;
② 负责合同之条款费用和付款方式的初步审核;
③ 负责所有合同履行合同相关义务和权利的行使;
④ 负责合同纠纷的处理;
⑤ 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合同管理工作。
4、 后期管理:
① 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② 负责检查、督促工程监理单位对竣工图、竣工资料及时审核;
③ 负责各配套专业部门、职能部门 和物业使用部门验收手续的办理;
④ 负责本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事宜并配合做好项目审计工作;
⑤ 负责项目文档、影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册,以及向有关部门的移交;
⑥ 负责工程项目使用说明书的编制;
⑦ 负责项目的固定资产的登记、造册,以及清单与实物的移交;
⑧ 其他有关的后期管理工作。
三、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项目管理建议书(投标书);
2、 本合同标准条件;
3、 本合同专用条件;
4、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 管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项目管理业务。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管理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五、 委托人向管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管理人支付报酬。
六、 项目管理费用
1、 计算依据
① 根据财政部《基础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和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国有建设单位若干财务问题补充规定》等有关规定;
② 借鉴浦东新区财政局的浦财城(XX)11号文《浦东新区政府投资项目代理建设单位管理费计取标准的若干规定》,计算本项目的管理费。
2、 建安投资额及管理费费率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额(暂估)1256 万元,管理费费率 3%,管理费用为37.68万元:(大写:人民币 叁拾柒万陆千捌佰元)。若建安工程造价出现调整(上下浮动超过20%的,则增减部分的项目管理费用及费率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但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项目管理费率最高不得超过3%)。
3、 支付方式
① 合同签订后七天内预付管理费20%;
② 管理费支付按批准的工程月度已完工作量比例计算;
③ 支付时间:按月支付;
④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和额外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200元/人日)。
七、 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立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叁 份。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项目管理服务合同5
合同类型: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 托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客户)
受 托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程咨询单位)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级别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受托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咨询行业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根据委托方的委托要求,受托方应根据国家、地区及行业的有关政策、法规及规范要求,按时向委托方提交咨询成果。
第一条 委托项目名称及合同类型
(一)委托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类型
编号类型选择备注
1规划咨询□
2编制项目建议书□
3-1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2项目申请报告□
3-3资金申请报告□
4评估咨询□
5工程项目管理□
6项目后评价报告□
7-1其他咨询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7-2编制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7-3实施方案□
7-4初步设计评估咨询□
7-5工程项目概预决算审查□
7-6其他□具体是:
第二条 咨询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设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建设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项目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委托咨询服务的期限、地点及进度要求
(一)咨询的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二)咨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进度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协作事项
为保证受托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委托方应当向受托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如:□技术背景资料,□技术标准和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评价报告等。(其他具体内容) 。
2、提供工作条件: 。
3、委托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和条件按以下方式处理: 。
5、其它: 。
第五条 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编制本项目报告所需要的基础数据和技术资料,并协助受托方收集其他有关资料。
(二)在合同期内,委托方进行与本项目有关的讨论、询价、对外谈判、调研考察等汇总后的所有信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受托方,必要时可吸收受托方编制人员参加。造成费用增加和提交成果时间延误的,按本条第五款规定执行。
(三)委托方按照约定及时向受托方支付本合同费用。
(四)委托方在合同期内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受托方。
(五)因委托方责任造成报告重大修改,或返工重做,应另行增加费用,其数额由双方另行商定,同时,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调整,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在合同期内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受托方。
(六)受托方提交的咨询成果,委托方不得擅自修改、转让或转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委托方承担。
第六条 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受托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咨询报告,使本报告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二)受托方提供的咨询成果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的,受托方应无条件完善、修改。
(三)受托方应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四)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擅自将咨询成果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受托方承担。
(五)受托方应按合同约定向委托方提供咨询报告 份。若委托方要求增加咨询报告份数,受托方将按本单位规定收取咨询报告的文印工本费。
第七条 合同金额与付款方式
(一)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
1、一次总付
在委托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全额付款。
2、分期支付
(1)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支付咨询费用总价 %,即人民币 元整(¥ )的定金;
(2)(按照进度支付);
(3)委托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支付咨询费用的剩余款,即人民币 元整(¥ )。
3、其他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交付与验收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受托方提交的咨询成果进行验收:
(一)交付内容
受托方提交咨询成果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交付的形式、数量、时间及地点
以书面咨询报告作为咨询成果,则书面咨询成果的形式、数量、时间及地点为:
书面咨询报告(一式 份),电子资料 。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成果验收
委托方按 方式(评审、审查或其他)对受托方完成的咨询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书面的咨询成果完成证明。
(1)咨询成果的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咨询成果的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验收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在合同约定的验收期内仍不具备验收条件的或验收不合格的,经委托方同意可以给予受托方 日的宽限期进行完善和修正。在宽限期内验收合格的,不视为违约;宽限期满仍不具备验收条件或验收不合格的,按第九条“违约则责任”处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委托方违反约定,不能按时提供技术资料或工作条件或提供技术资料不准确,导致受托方无法按期完成并提交咨询成果的,受托方有权按延误的时间予以顺延;造成咨询成果返工或修改时,委托方应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2、委托方因故要求中途终止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受托方。受托方不退还委托方支付的定金。若受托方已开展工作,委托方应按受托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咨询费。
3、委托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本合同咨询费用的,从应付咨询费用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受托方按应付费用的____%(例如2%)支付违约金。
(二)受托方的违约责任
1、受托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交咨询成果时,受托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委托方赔偿应收合同金额的____%(例如2%),作为违约金。
2、受托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提供错误或不合格信息而导致委托方损失的,受托方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并按实际情况赔偿委托方因此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同时,向委托方赔偿该合同金额的____%(例如10%),作为违约金。
3、受托方恶意违反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提交咨询成果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受托方应返还已收取的咨询费用,并另行支付已收取咨询费用的____%(例如100%)的违约金。
第十条 通知与送达
所有通知和通信都应是书面的(可用电子邮件预送达),并亲自送达或以传真、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等方式至本合同所示的项目联系人。
亲自送达或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的通知送达时生效,传真发送后在收到对方确认函时生效。任何一方变更本合同所示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双方均不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且在随后的15日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排除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造成的影响。
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和受托方各执 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自动终止。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委托方和受托方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合同正文条款为准。本合同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
委托方(盖章): 受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开 户 名: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日 期: 年 月 日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管理服务合同6
委托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办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经双方协商,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委托项目情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房建、厂区硬化、道路、土方、给排水、打井等。
二、委托乙方服务的内容
上述工程范围内相关变更、新增工程结算编制
三、甲方在委托项目中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提供的计算资料要真实、齐全;
2、施工管理人员要密切配合;
3、承担第三方提出的对工程结算产生影响的要求所涉及的费用;
四、乙方在承办委托业务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设计变更项目的结算编制。
2、甲方提出的结算编制要求。
3、与第三方审计单位(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进行预算核对。
4、配合甲方及时完成相关咨询任务,按合同规定收取咨询服务费。
五、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按变更、新增报审项目,神华国际结算审定总价的2‰计取咨询服务费。(税后费用,若甲方需开具发票,费用由甲方承担)。
2、结算方式:按收费标准,在完成结算文件编制并与神华国际完成预算核对,且与神华国际确定审定总价后,25天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服务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办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管理服务合同7
建 设 地 点:
委 托 方(甲方):
项目管理方(乙方):
签 订 日 期:
合同内容
委 托 方(甲方):
项目管理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的工程管理服务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建设地点:
1.3 工程规模:
1.4 建设内容:
1.5 工程总投资:
1.6 预计的建设工期:
第二条 项目管理工作范围
2.1 设计管理
内容包括设计任务书的编制、平面功能的审核审定、对设计进度和设计质量进行跟踪管理。
2.2 招投标管理
内容包括对设备、建安工程的招投标管理。所发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
2.3 合同管理
内容包括合同的签署、履行、变更、索赔和争议解决等。
2.4 变更管理
内容包括对设计文件质量的控制、在项目的前期对项目的策划、设计管理、进度管理以及合同管理。加强与业主方、设计方、施工方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尽量减少项目变更的发生。一旦发生设计变更,应加强技术把关,审核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和科学性,并完善设计变更的有关手续,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5 施工管理
内容包括依托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侧重对监理单位的监督、协调施工现场各方的关系。
2.6 投资管理
主要内容包括审核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费用,进行成本控制管理和竣工结算管理等。
2.7 资料管理
根据建设过程资料专业性、及时性等特点,应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资料管理的规定,对工程管理过程中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的声像等有关材料进行搜集、积累、整理和归档,直到工程管理过程完成,移交形成一整套文件档案。
第三条 项目管理服务费及其服务期限
3.1 项目管理服务费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的项目管理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万元整( 万元)
3.2 服务期限:预计的项目建设工期
3.2.1 若非甲方原因导致建设工程逾期,从而导致服务期延长,乙方不应追加服务费,且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2.2 若非乙方原因造成建设工程逾期,且逾期时间超过6个月,乙方应追加服务费。
3.3 支付方式
3.3.1 本合同生效后14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项目管理服务费总额的20%,计 万元。
3.3.2 乙方提交初步设计文件且经甲方审查通过后7天内,甲方支付管理费总额的20%,计 万元;
3.3.3 乙方完成主要设备及施工招标后7天内,甲方支付管理费总额的20%,计
第四条 委托方(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4.1 甲方权利
4.1.1 甲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的认定权。
4.1.2 甲方有对设计使用功能要求和工艺设计要求的认定权。
4.1.3 甲方有权对工程变更的审批权。
4.1.4 甲方有权对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等专业工作单位招标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审核,有权对乙方合同谈判进行监督,有权对乙方制订的合同进行审核。
4.1.5 甲方有权对项目管理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与项目管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
4.1.6 甲方有权依法对项目管理单位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对乙方违规行为予以查处和纠正。
4.1.7 如甲方发现并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乙方在建设过程中出现严重的违规现象或无法继续履行其职责时,甲方有权按合同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4.2 甲方义务
4.2.1 甲方负责审批项目初步设计等文件。
4.2.2 甲方负责按规定办理投资许可证。
4.2.3 甲方应协调乙方与项目相关的政府行政主管的关系。负责提供过程必要的项目建设条件和良好的外部环境。
4.2.4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各项建设手续,负责缴纳规划、城市管理和相关政策费用。
4.2.5 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4.3 甲方责任
4.3.1 甲方应全面实际的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3.2因甲方责任使项目建设发生变化、暂停或终止,而造成乙方实际损失的,因按照附加工作、额外工作报酬记取方式调整项目管理酬金,同时委托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3.3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 项目管理方(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5.1 乙方权利
5.1.1 乙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5.1.2 乙方有对施工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等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5.1.3 乙方有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的程序选择专业的工作单位权利。
如果乙方有相关招标代理资质,则允许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进行招标工作,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果乙方有相应监理资质,则允许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开展监理工作,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1.4 乙方有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原则,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的权利。
5.1.5 按照保质保量、保证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乙方有权会同监理审核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同时上报甲方。
5.1.6乙方在甲方授权下,可对施工、监理及大宗材料(设备)采购会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影响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需经甲方事先批准。
5.1.7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
5.1.8 乙方有权取得项目管理服务酬金,乙方开展项目管理工程中,因甲方原因而受到损失的,可向甲方索赔。
5.2 乙方义务
5.2.1 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5.2.2 制定项目管理大纲、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5.2.3 乙方在甲方的监督下,负责组织专业工作单位招标工作,签订相关合同,报有关部门备案。
5.2.4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
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认真履行项目管理合同,实现过程建设投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安全目标。
5.2.5 乙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项目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