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摊位租赁合同

发布者:无非笑笑而已 时间:2022-11-17 21:31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广告摊位租赁合同5篇,希望大家喜欢!

广告摊位租赁合同篇1

高立柱广告牌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北屯得仁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本广告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广告位基本情况:

1.广告牌位置:

2.广告牌数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该广告位租赁期限为5年,即从20__年月日至20__年月日止。

第三条

广告牌租赁使用方式、广告牌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

1.广告牌租赁使用方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广告牌租赁使用期限为5年,广告牌租赁数量为 座面。第5年座广告牌

乙方免费使用,第1、2、3、4年乙方有偿使用甲方 座广告牌;

2.广告牌租赁费用:广告牌租赁合同签订日起第年,乙方按照/座广告牌支付甲方,数量为写:元整);第2年,乙方按照4万元/座广告牌支付甲方,数量为 座,共计费用:元(大写:元整);第乙方按照/座广告牌支付甲方,数量为座,共计费用: 元(大写:万元整)。第4年,乙方按照万元/座广告牌支付甲方,数量为座,共计费用:元(大写: 万元整)。

3.广告牌租赁付款方式:广告牌租赁合同签订日起第年月元(大写:贰拾柒万元整);第2年20__年12月20日前,乙方支付甲方费用共计:;第年年月日前,乙方支付甲方费用共计:360000.00元(大写:叁拾陆万元整);第4年20__年12月20日前,乙方支付甲方费用共计:360000.00元(大写:叁拾陆万元整)。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甲方可要求乙方予以修改;甲方保证乙方对本次合同中约定的广告位置具有完全的广告发布权和经营权,以及在广告发布期内该广告牌周边没有遮挡物;甲方负责

9座广告牌办理广告媒体设置、发布的有关手续及交付关于其他广告牌办理的一切费用。如因该广告位使用权产生的一切纠纷,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甲方负责合同期内广告巡视、检查、保养和日常维修,确保广告能正常发布。广告牌的质量安全有甲方全权负责。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租赁期间乙方有权决定发布内容,但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其他因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安装画面期间的人员安全问题有乙方负责。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保证设计的广告内容或设计样稿的合法性,若因乙方设计的广告内容侵犯其他第三方权利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不合理要求,关于乙方要求的设计广告发布内容,甲方有监督的权利。

2.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须支付给对方本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3.不可抗拒的因素指无法预见的且超出甲方合理控制的事件,比如自然灾害、战争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广告费用按照实际发布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广告费。若付款期限超过60日,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合同续签

1.乙方优先权: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可就延长合同事宜

进行商议,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有限续签的权利。

2.甲方自行处理:合同期满前一个月,若乙方未提出续约时甲方可在合同到期后对该广告画面自行处理。

七、争议解决:

若合同履行中双方产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北屯市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保存二份,所有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人(或代表人): 法人(或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广告摊位租赁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乙方租赁经营甲方地块外墙两个户外广告牌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广告位基本情况:

1、广告位坐落地点:天元区株洲芦淞大桥西端(见附件图)

2、广告位尺寸:

3、广告牌制作材料:钢骨架、面贴镀锌铁皮、广告灯

二、广告位租用期限及费用:

1、广告位租用期限为 年,即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租赁费为每月每平方米30元,计 元整。上述费用包括甲方对该广告的城管报批、年度资源费、维护、维修等。

2、广告位电费:电费标准:每度 元,每季度底根据电表缴纳甲方。

三、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应付广告位租赁费的20%作为定金,合同签订后现有广告牌竣工7日内应付广告位租赁费的50%,合同签订5个月内支付全部租赁费。逾期付款,甲方有权拆除乙方画面。

四、首次喷绘画面及安装由甲方负责。此后由乙方负责喷绘画面及安装,乙方负责其画面及安装如出现任何安全问题与甲方无关。

五、甲乙双方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规签订本合同。

六、乙方必须向甲方出具发布广告的全部证件、内容和图片,不准有虚假。

七、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纳广告位租赁费,逾期付款应按广告费的总值赔偿甲方0。3%(按日计算) 。

八、合同生效后,乙方需要改换或停止发布,应在制作前五天通知甲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九、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如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广告摊位租赁合同篇3

甲方(出租方):佛山市顺德区顺合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文军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奇大道中68号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鉴于:

(1)甲方采取“公开竞价,价高者得”的公开竞投方式,对本合同交易标的:顺德区佛陈路花卉大道跨线桥西南侧广告牌以公开网络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出租;

(2)乙方按照竞价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并已支付竞价保证金,参加竞价且以最高应价成为承租人。

为此,甲乙双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特签订合同如下,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1. 广告牌位臵、规格、面积

1.1甲方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将位于顺德区佛陈路花卉大道口跨线桥南面(具体位臵见附件坐标图及设计图)的立柱式单面LED(全彩)户外广告牌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出租给乙方使用。

1.2广告牌规格及面积:高度21.5米(含牌面),牌面11.5m宽×6.5m高,2面牌,一面为LED(全彩)牌,一面为普通牌。

2.广告牌租赁期限

2.1乙方租赁期限为: 3 年。从 年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因公益宣传而顺延的时间以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2.2租赁期限届满后,甲方无条件收回广告牌使用权。

3.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

3.1乙方以最高应价成为竞价标的的承租人,该最高竞价成交价为:人民币 圆整(¥:元),以后年度租金每年递增5% ,具体如下:

第二年租金为:

第三年租金为:

3.2租金支付方式: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10天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3年的合同期租金,租金发票甲方逐年开具。

3.3本合同租金款项划入甲方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名称:佛山市顺德区顺合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开 户 行:顺德农商银行

开户账号:13618800106521

4.广告牌交付和交还

4.1 甲方以建设完成且经验收合格后的广告牌按现状交付于乙方,除此之外,甲方对广告牌品质、瑕疵不作任何形式的承诺担保;

4.2乙方同意在办理广告牌接收手续后,广告牌的管理、维护、风险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4.3乙方应于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两天内将广告牌清理干净,并将广告牌交还甲方。乙方逾期不清理的,甲方有权按当年度日租金的2倍向乙方计收违约金,直至清理完毕之日止。甲方还可有权选择自行清理,清理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且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清理费用。

4.4 乙方因合同终止或解除等原因交还广告牌时,广告牌需完好可正常使用,如需维修而造成甲方广告牌不能出租使用的,乙方须按造成甲方延迟出租的时间及当年度日租金的2倍支付违约金,并且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广告牌使用

5.1根据《顺德区公路控制线范围大型落地式户外广告运营实施方案》的规定,乙方承租广告牌后,在广告牌承租期限内,每年必须提供免费公益宣传时间为:LED广告牌播出时间不少于1/12,其中不少于2/3的公益宣传在黄金时段播出。公益宣传占用的时间,在合同期满后,甲方顺延补回给乙方。

5.2 广告牌禁止用来发布违法、违规广告,违者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3 广告内容的发布由乙方自行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因未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发布广告或违规发布广告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5.4 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如需改变广告牌内部结构或在广告牌增设他物,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5.5在本合同期内,如因乙方原因致使广告牌设施遭受损坏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按以下条款承担修复及赔偿责任。

5.5.1将广告牌设施复原或修理至原设计标准。

5.5.2当广告牌及相关设施毁损至无法修理而需重建时,乙方应承担重建的一切费用。

5.5.3在甲方向乙方发出通知之日起90天内乙方仍未将广告牌恢复原状的,甲方有权自行将广告牌恢复原状,所需费用可从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取,并追讨不足的部分。

5.6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战争、风暴、地震、水灾、法律法规、地方政策、城市规划、行政审批、公路扩建或改造等因素使广告牌不能使用,租赁合同自然终止,甲方有义务尽快通知乙方以减少乙方的损失,并按乙方实际经营时间计收租金。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各自承担。

5.7 本合同项下广告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给第三方,因乙方使用权转租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5.8本合同项下广告牌已加装通信天线发射设施、设备,乙方在使用广告牌过程中不得损坏或破坏通信天线发射设施、设备,如因乙方使用过程中造成通信天线发射设施、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6.甲方权责

6.1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在不影响乙方发布广告的前提下,有权对广告牌进行二次开发(如加装通信基站等)。

6.2 在合同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本合同项下广告牌的财产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当发生保险事故获得保险公司赔偿时,该赔偿款由甲乙双方按承担事故责任的比例分配并享有。

7.乙方权责

7.1乙方自行负责广告画面设计、喷画的制作、安装及发布,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7.2乙方发布广告的行为及所发布的广告内容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律规定。若乙方所发布的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3广告牌含政府公益广告宣传,如政府部门要求统一发布公益广告的,由甲方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停止一切商业广告发布。公益广告发布的时间,甲方将在本合同期满后,按所占用时间顺延补回乙方使用,顺延时间以通知书内约定为准。公益广告发布期间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发布单位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7.4乙方负责承担合同期内发布广告所产生的.电费及对广告牌进行经营、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税费。

7.5乙方因广告画面发布、经营领取各种许可证、批准文件应缴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7.6广告牌发布的内容不能影响行车安全,如因广告牌发布的内容产生的一切交通安全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7.7 在本合同期内,乙方负责广告牌的日常维护、管理责任。如因乙方疏于日常维护管理,造成广告牌及结构件、支架等需进行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广告不能正常发布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7.8 在本合同期内,因乙方使用广告牌的原因发生损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引致他人向甲方主张权利,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还须全额赔偿甲方的损失。

8.履约保证金

8.1乙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成功竞得交易标的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整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8.2合同期限内,如发生乙方责任的行政处罚、违约金、滞纳金、赔偿款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可抵扣款项,甲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自动扣除相应的款项(如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的,乙方应当另行缴纳);且乙方须及时补足保证金金额,如乙方不及时补足保证金的,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8.3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如乙方无拖欠甲方及有关部门的费用及无违约情况发生,乙方可向甲方提出履约保证金退回申请,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给乙方(如乙方未能补足保证金金额的,则甲方将扣除相应款项后的余款退回给乙方)。

9.违约责任

9.1乙方逾期支付相关款项的,甲方有权按逾期款项每日加收 5‰ 的违约金。

9.2乙方发布广告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视为乙方违约,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9.3乙方在合同期内使用广告牌时实施的行为严重损害甲方利益或侵害甲方名誉,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经甲方通知纠正,但乙方在5天内仍不纠正的行为视为乙方违约,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9.4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将该广告牌中途转租予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否则视甲方违约,并承担因此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9.5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或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被甲方依法解除合同的,则甲方有权不退回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支付等额于解除合同当年度6个月租金的款项作为违约金(违约金可从未履约部分的租金中抵扣,不足抵扣的,甲方仍有权追偿)。若甲方的损失大于上述违约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9.6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再行招租的,再招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再行招租的价款低于原合同的价款的,甲方有权要

广告摊位租赁合同篇4

甲方:福州市路灯管理所

乙方:

为美化、亮化城市的举措,宣传企业形象,增强__商业气氛,促进__经济发展,提高__广告品味,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路灯杆安装道旗、灯箱事谊达成如下合同,双方应信守执行。

一、租赁项目:

街道灯杆(共:172座)

__路两边路灯杆96座;

__两边路灯杆124座;

__路灯杆246座。

二、租赁期限:

三年(从20__年11月15日起至20__年11月14日止)。

三、租金:

每座杆¥。00元/年,合计总租金人民币壹拾万整(¥。00元)。

四、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一周内一次性付清租金给甲方。在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续租给乙方继续使用。

五、相关事项:

1、乙方广告内容必须健康合法,同时须经规划和城市综合管理局等单位审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2、乙方在路灯杆上安装广告不能造成灯杆损坏,如因广告造成灯杆脱漆生绣等损坏,乙方必须修复灯杆或按修复造价赔偿。

3、租赁物在合同期内经营广告权和使用权属乙方所有,因租赁物所获的所有收益及广告牌安全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4、在租用期间甲方不提供电源。

5、政府有其他需要或国庆春节等期间悬挂灯笼,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服从,且期限不作延长及费用补偿,如需拆除的广告牌乙方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拆除。在租用期间如甲方因建设需要更换灯柱,更换后新灯柱在合同期内由乙方作宣传广告使用。因租赁物所获的所有收益仍归乙方所有。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未尽事宜,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广告摊位租赁合同篇5

甲 方:

乙 方:

为美化城市环境,宣传企业形象,提高城市广告品味,增强我市商业气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租用甲方 路灯杆安装布置广告等事宜,达成合同如下。

一、租赁项目: 至 之间,路两边共计 根灯杆。

二、租赁期限: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每根路灯杆租金 元/年,合计总租金(人民币) 整(¥ 元)。

四、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一次性付清租金给甲方,合同同时生效。

五、权利义务:

1.乙方广告内容必须健康合法,同时须经主管单位审定,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2.乙方应保证设置的广告在形式上整饬美观,若发生扭动、变形等问题,须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3.乙方在路灯杆上安装广告不能造成灯杆损坏,如因广告造成灯杆脱漆、生锈等损坏,乙方必须修复灯杆或按修复造价赔偿。

4.合同期内,租赁物广告经营权和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因租赁物所获收益及广告牌安全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5.合同期内,禁止乙方随意更换约定的广告业务范围,禁止使用权转租,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租用期间,甲方不提供电源。

7.国庆、春节等节庆期间,政府有安排需悬挂灯笼或对灯杆进行装饰,乙方须服从、配合,如需拆除广告牌,乙方须在限定的时间内拆除。对此,租赁期间不作延长、租赁费用不予补偿。

8.租用期间,如甲方因管理需要更换灯杆,更换后新灯杆在合同期内由乙方继续使用,因租赁物所获收益仍归乙方所有。

9.在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六、其他: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方执 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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