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活着读后感800字
初一活着读后感800字(精选5篇)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关于初一活着读后感800字该怎么写的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初一活着读后感800字,希望大家喜欢!
初一活着读后感800字(精选篇1)
很久前就知道这本书,是通过老师的介绍;今天才翻,缘于她的介绍。
夕阳下一位叫福贵的赶牛的老人用不同的名字吆喝着老牛,就象一个个亲人又站在眼前。他们的生活未尝不象那头老牛一样负重着。解放前的生活如一张破了洞的网一般,紧紧地扣着他的呼吸。从阔少爷到佃户,一夜之间的身份改变完成了他人生的转折点。在他的生命中,几个名字撑起了他的一生。
想起家珍,一个善良而坚韧的女人!富裕的生活没有让她变得慵懒世俗,反而愈加衬托出她的高贵。富裕的时候她并不高傲,我脑间唯有是她——一个城市女学生那个清纯的背影;转折时她并不惊慌,怀着8个月的身孕在牌场上的哀求让我为之动颜,离开了主房去茅屋住时的沉静让我为她赞叹;还有失去有庆的悲痛,凤霞走时的镇静,加上那让她难堪的软骨病,都深深地烙在我的心中。想起她,活着是一种沉重!
想起有庆,一个可怜而乐观的孩子!在城里出生半年就被母亲带回了茅草屋,也就那么短暂的生命却经历了几次的生死磨难。最真切的感受是他对羊的喜爱,赤脚走几十里从来不喊累,那么小的孩子每天就这样上学、割草、喂羊从不怠慢,我欣赏这样的一种品质!最痛心的是他的夭折,一个这么可爱懂事的孩子却被狠心的医生活活地抽血而亡。这对于他来说是一个太残酷的世界。想起他,活着是一种折磨!
想起凤霞,一个失聪而纯净的孩子!一场疾病夺取了她的言语,却夺不去她那颗天使般的心。优越的童年的背后是无穷的灾难,而一个柔弱的女子却支撑着一个破碎家庭的重担。最让我感动的是她对于父母的理解和对弟弟的爱护;最让我心酸的是她为了一段地瓜和别人争夺,仅仅为了给家人一点干粮;最让我痛心的是由于哑而遭受的欺凌;最让我惋惜的是幸福向她招手时,她却在迎接一个新生命的到来后悄然离去!想起她,活着就是一种生命的延续!
想起二喜和苦根,一对在书中短暂走过的父子,惟有的只是对活着的诠释……
一个个走过的人,让经受了坎坷的福贵,最后近乎了麻木,对于他,活着只是等待着死亡的自然到来,于是,那头夕阳下的老牛就和他默默相伴而行……
初一活着读后感800字(精选篇2)
勇气是看清了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
在生离死别面前,离去的人不用担心世间事,而生者却只能被迫来承受这一切——在这冰冷的人世间继续努力活着,带着失去悲痛和对明天的希望。
一个兵荒马乱的时代总是给底层人民带来沉重的灾难,迫使他们去面临巨大的生存压力。这部小说的主人公福贵正是这样一个可悲的底层百姓,他的一生可以说是当时中国几万万人的缩影,命运之神似乎从未眷顾他,可以说世间的苦难都让他经历了,他的传奇人生令人叹服。
福贵最初是一个典型的二世祖,每日进出赌场,挥霍家里的积蓄,家中那贤惠漂亮的好妻子家珍怎么劝都没用,福贵依旧吃喝嫖赌,最终不仅输光了家产,还气死了爹,妻子连同肚子里的孩子也被娘家接走了,只剩下他和年老的娘、年幼的女儿凤霞相依为命。这时的福贵才第一次体会到了生活的艰辛,所幸家珍在产下儿子有庆后,又回到了他身边。但上天还是不愿放过他,福贵在为病重的母亲抓药的途中被国民党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辛辛苦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聋哑,儿子虽机灵活泼,后来也因为县长夫人输血而意外死去。
这本就十分坎坷了,但在此之后福贵又经历自然灾害,女儿凤霞和其丈夫先后死去,凤霞的儿子苦根也没有逃过命运的魔爪,最后只剩福贵一个人和一头与他同名的牛作伴。在夕阳的余晖里,已然垂暮的老人驾着牛渐行渐远,沙哑悲凉的歌声从远方依稀传来,橘红的落日在土地的尽头缓缓落下……
“少时锦衣玉食不知愁,待到中年尝世间酸苦,老年无人与我度余生。”在这本书中最让我感慨的不止是主人公经历的种种悲惨,更因为他经历了这么多,却依然卑微地活下来,他所承担的已远远超出普通人能够想象的范围,在一次次打击之下他都顽强的活了下来,带着失去亲人的悲痛和对未来活下去的希望。
生命如此脆弱,人生饱经沧桑,但永远也不要失去活下去的希望。即使到最后,无亲无故,只剩自己一人孤苦伶仃萧索悲凉,也要咬紧牙关,带着打不倒的意志,活下去。
因为活着,就有希望!
初一活着读后感800字(精选篇3)
张艺谋拍了这部电影,很有名气但是没有看过,只知道这是大背景下的小说。读之前我准备了很多,准备成为时代下渺小的一只,站在岸边被滚滚而来的潮水打湿鞋子,去触碰历史的马车扬长而去掀起的灰尘。但读完之后却是意外的平静,有一点点的无奈,只是人生本就具有的无奈。没有拧巴,没有怨恨,仿佛小说里人物的命运都与时代无关。
余华的笔触细腻而有抓力,我好像也和小说中的人物一样穿着布衫,一同经历着这一生。印象很深的是文中有一处描写饿了一段时间的男主人公和儿子把作为家里唯一财产的羊卖了,换回来米,在回家的路上,月光洒在路上,像洒满了盐。读到这的时候,嘴里也咸了一下,没有经历过挨饿,就想象着连续吃了很多天的大米粥,今天突然加个冒油的咸鸭蛋,夹出一点放到粥里,有点滋味了,剩下的还要留着以后吃,我想就是这种感觉吧。书中讲羊是性价比很高的财产,能产奶能卖羊毛只吃草,男主人公的儿子每天喂羊,感情很深,但我想回来的路上,男主人公更多一点的是能吃上一段时间米的欣喜,能不被饿死的欣喜。书中像这样简单自然的描写有很多,也是在表达了对生活的态度,去承受生活中的一切。
作者余华在自叙中写道“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在小说中,看到了时代,看到了被时代拉扯着的命运,更看到了一份简单的意志,是希望,是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有的人性的善良。
很感恩自己生活在这样的时代里,在一定的范围内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努力做什么就能成为什么。不用担心是否有明天,而是去想怎样让明天更好。深处其中可能不会觉得,与书中的时代相比,现在这个时代真的给了我们很多。我想无论在怎样的时代里,我们都可以作出选择,选择做个善的人,选择努力的生活。曾经想过,下辈子要做什么。想过当一棵高高的大树,骄傲的立着,看世界变迁。想过做一只国宝大熊猫,过着吃吃喝喝卖萌的生活。现在更想做人类,去接受世界,接受命运的安排,有思想有性格,去感受一切好的、不好的情感,去渡过每一天。
初一活着读后感800字(精选篇4)
夏日午后,一位老人,一头老黄牛,两个进入垂暮的生命将那块古板的田地耕得哗哗翻动,犹如水面上掀起的波浪。活着就好。
从骄奢_逸的纨绔子弟到白发苍苍种田为生的老人,从家庭圆满到身边只有老牛相伴,这几十年到底经历了什么,只有福贵知道。
当人们期待着的一件好东西到来的时候,它往往来的既迟缓又艰难,而且它还附带着一切人们在幻想里没有顾及到的现实的灰尘。“鸡养大了变成鹅,鹅养大了变成羊,羊养大了又变成牛,日子还得好好过下去。”在福贵的眼里未来的日子总是美好充满希望的,可是现实呢,母亲妻子因病而死,儿子为了救女校长抽血抽死了,女儿产后大出血死了,二喜被两排水泥板夹死了,孙子因为吃了过多的豆子活活撑死……悲剧接踵而至,令人无法喘息。幻想在现实中一次又一次的破灭,最终只剩下一头老牛与福贵相依为命。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没有抱怨,只有希望。
如果福贵在年轻的时候能够珍惜他原有的生活,他的一生又会怎样,福贵不知道,我们也不知道……张爱玲曾经说过:“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人间,没有谁可以将日子过的行云流水。但我始终相信,走过平湖烟雨,岁月山河,那些经历劫数、尝遍百味的人,会更加生动而干净。时间永远是旁观者,所有的过程和结果,都需要我们自己承担。”残酷其实是我们宿命的一部分,但残酷和希望从来就是孪生兄弟,生离死别的残酷现实没有将福贵击垮,在大风大浪之后他依旧顽强的活着,为了心中永远不灭的希望。我愿意相信,有一天,福贵会过上好日子。
《活着》本身没有什么华丽的语言,有的只是朴实平淡的自述,一个平凡人物的一生却蕴含着无穷无尽的力量。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物都让我们感动:始终相信“人只要活的高兴,穷也不怕”的母亲、对福贵不离不弃的家珍、勤劳的凤霞、善良的二喜……生命中最困难的时刻曾经有过他们的陪伴,福贵是幸运的。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生活不易,活着就好。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
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笑着,唱着。这日子还得好好过下去……
初一活着读后感800字(精选篇5)
日子像细沙般慢慢从指缝中划过,转眼步入工作岗位已经一年有余,在平淡无奇的日子里,唯有读书方能使自己身心得到沉淀。最近有朋友偶提起《活着》这本书,当我再次捧起这本书,与大学初读时相比有了更深的体会。
初见《活着》,我不太明白余华先生为什么给书取这么一个名字。人活在世上,不都会想尽一切办法活着吗?就算苟延残喘不也会想尽一切办法活着吗?
如今,我明白了余华先生起这个名字的意义。活着不应是用尽一切办法留在人世;而是在生命经过无数磨难后仍不放弃生命,活着只为活着,纯粹简单。
福贵,文章的主人公,这个曾经的富少,过着刘村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人往往在满足和拥有中堕落,富贵他爹因为赌输了一半的家产,在富贵这里,把另一半家产也丢了,顿时富贵成了一穷二白的落魄少爷,一夜瘦了一大圈。
家道中落,富贵也在贫困中顿悟,也许这并不算迟,毕竟浪子回头金不换。可厄运的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的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他的父母在家境落败后相继离去,丈人来雪上加霜,带走了他的妻子。当他的妻子生完有庆回来时,我以为富贵会过上幸福的日子了,虽然不能像之前那样锦衣玉食,可是在爱的人的陪伴下,粗茶淡饭胜过锦衣玉食。
可命运仍要跟福贵开玩笑,去城里请郎中不幸被国民党军队叫去拉大炮,好不容易才捡了条命回来。
人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但苦难仍没准备放过福贵,送走了有庆,女儿嫁了个好人家,却难产死了,妻子家珍也熬不下去了,女婿干活的时候被两块水泥板夹死了,只有苦根跟自己相依为命。本以为这样富贵在死的时候还有人收尸安葬,可苦根最后也戏剧化的离开了人世,留福贵一个人在这世上继续忍受着苦难。
余华先生在中文版序里写道,写《活着》,是因为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黑奴历经一生的苦难,家人都离他去,可他仍友好的对待这个世界。所以才开始写《活着》,他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只为活着,简单纯粹,世间万物都应这样纯粹,为喜欢而喜欢,为活着而活着,这样子世界就会简单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