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草房子》个人读后感
《草房子》这是一部富有品位、格调高雅的儿童长篇小说,记叙了主人公桑桑在油麻地小学度过的六年刻骨铭心、那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小学生《草房子》个人读后感范文,欢迎参阅。
小学生《草房子》个人读后感1
一个人走在湿漉漉的街上,雨还在下,5个小时过去了。我只穿了一件T恤,感觉很凉。
天是灰的,房子的墙壁是白的,满眼的生机都逃掉了。我低着头行走,看着满街的雨水无声流着,滑过我赤脚穿的拖板鞋,淌过整条大街。哈哈,真是个孩子的样子。我卷着裤腿在街上玩水,想起半个月前读过的那本儿童文学《草房子》。
一
最先使我想起的是纸月。她是整本书中最灵动的一只精灵,像这满街还没落地时的雨水,如一个遥至童年而不可触及的梦。她是清新又空透的,就像一株老树错落的树荫下亮着的琥珀。她也是神秘的,像琥珀生成的年代里的秘密,会一步之隔,但更多的只是模糊到让人去记忆中寻找。她不入世,不染世俗和喧哗,仅是安安静静,在默默中为你担忧并祈祷。
我感觉:她从不会去打扰人,也不会让人感觉到被打扰。如一方净土。在喧嚣中矜持的一方让人感觉到安宁的净土。而这,需要有一颗不只装着自己还装着别人的平凡心。
二
其次闪出的形象是秃鹤。他依然光着头。头发对他似乎很吝啬,从不轻易的长出一根来。他为自己是个秃子的形象感到尴尬。可这是他的现实,即使这让他觉得自己在同学中是个另类。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样的词是不适合他来用的,因为在雨天他都不可以和雨伞划为一类。每当有同学撑着伞从他身边走过时,他都要装作不羡慕,并且还要挺起胸走去。除了这种硬撑的勇气外,他得到的仅剩离群索居后的孤独和学校对他的不公平对待。
于是,他由一个另类上升为斗士。在现实中为了自尊和自我价值的证明奋斗;这个在现实中挣扎的形象让我看到了离开集体后的尴尬和被集体肯定并接纳时的欢欣。或挣扎……结局是可喜的,他证明了:一个人长的”丑“不要紧,出来用自己的才能证明”不丑“才是对的。
这个在现实中挣扎的形象让我看到了离开集体后的尴尬和被集体肯定并接纳时的欢喜。
小学生《草房子》个人读后感2
屋外很冷,淅淅沥沥下着小雨,我看完了女儿的一本书《草房子》,顿时脑海中思绪万千,一股股暖流从身体流出,仿佛我也置身于小说的故事情节中,回到了我的童年生活。
《草房子》一书主要写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平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孩子们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的悲怆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著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所闪耀的人格光影、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的纠葛,桑桑所经历的这一切是他人生的启蒙教育。
书中写道男孩杜小康由于家庭因素,父亲的生意失败而由一个人人都羡慕的富家子弟败落成没钱上学,甚至无法生存下去的穷苦孩子。但懂事的杜小康还是不愿放弃学业,偷了同学的书,自己在劳动之余自学。他随父亲在芦苇荡放鸭子,再苦再累、再无助孤独、再恐惧害怕他都咬紧牙关挺过来,他知道年迈的父亲需要他来照顾,他们要相依为命地活下来。把鸭子养好,换了钱,能去上学,父亲能过上好生活,这个信念一直支持着他,日日月月地坚持下来。
最后用一段歌词结束我的读后感:“我们在爱心中孕育生长,再把爱的芬芳散播到四方,我们在爱心中纵横歌唱,再把爱的幸福带进每个人的心里,让爱的芬芳永远伴着我们……”
小学生《草房子》个人读后感3
我读完曹文轩所写的《草房子》后,被里面的鲜活的人物所感染,在我周围的同学中隐隐约约可以感受到这些人物的影子。这也是小说吸引我的地方。
这里面有许许多多的人物,但我最喜欢陆鹤。他有个外号叫“秃鹤”,虽然秃鹤在六年级之前,他不在意别人叫他“秃鹤”,有时还觉得还很光荣,但是,随着时光的推移,发现因为他的这个缺陷遭到同学们的戏弄和侮辱。秃鹤想到要报复他们。在一次参加会操比赛时,秃鹤认为机会来了。在比赛时,故意扔出黑帽子,结果扰乱了队形,而使学校与“第一名”的荣誉失之交臂。秃鹤是为了捍卫自己的尊严,希望得到别人的尊重,才这样做。可这并没有改变同学们对他的看法,反而使同学们讨厌他。事后,他想讨好大家,但是同学们还是不能原谅他。转折点在这儿,随后的一次文艺演出时,有一个角色没有人愿意扮演——秃头的大队长,但是他勇敢地站出来,并且表演的十分成功。这才让同学们改变了对他的看法。
一开始读,我觉得他的同学是不是太过分了?!难怪秃鹤那么伤心,戏弄他不说,还扔了他遮丑的帽子!读到秃鹤扔“黑帽子”时,虽然这个动作比较夸张,但这是秃鹤愤怒到极点的表现。当他知道没人愿意演秃子这一角色时,他毫不犹豫地站了出来。很是让我佩服他,因为他勇敢地把自认为最难看的一面展示给大家看,并表演地活灵活现。秃鹤的知错能改让我敬佩,哲学家莎士比亚说过;“知错能改,从不嫌迟的。”达尔文也说过;“任何改正,都是进步。”可想而知,知错能改也是好的。
我也有过知错能改的时候,记得有一次我不小心弄坏了兴趣班一个人的笔,我立马大惊失色,生怕那个人告诉我家长,于是我总想躲避他的视线。可是回家了,我想:如果跟他道歉会不会原谅我呢?于是,到下一次上课时,我主动对他道歉。结果他原谅了我。
秃鹤是一个知错能改的孩子。从他的身上我学会了:犯了错误不可怕,要敢于承认,积极地去改正,别人总有一天会原谅你的。秃鹤就是我心中的标杆!
小学生《草房子》个人读后感4
《草房子》,看着这个书名,脑海中便出现了一个淳朴的草垛子房子,理所当然,这本书描写的就是那自由自在的乡村生活。读完书后,随着作者的描写,我彷佛回到了那如童话一般的油麻地上,借桑桑的眼睛,看看每个人的悲欢离合。
在油麻地的草房子,见证了男孩桑桑刻苦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所闪耀的人格光彩、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著坚守、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这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
最让我敬佩的人是小男孩杜小康,他的童年,大起大落。富裕之家,因为向别人借钱买的一批货沉入了海底,从此一落千丈。但是,他却没有颓废落败下去。他坚持河中放鸭,过着艰苦的生活。虽然,这并不能让杜家富裕起来。有一天,杜小康和他的父亲没把鸭子管住,鸭子游进了一户人家的鱼塘,把这户人家的几百根鱼苗给吃光了,还被当地人扣留了。回油麻地后,杜小康计划在校门口摆一个摊子卖着七零八碎的东西,并且生意越来越好。有一天,有一个债主上门来讨债了,杜小康让债主将家里的红门摘走了……文中的杜小康不哭不闹,听爸爸妈妈的话,十分清楚家里的处境。拆除的红门,让我看到现实的残酷,让我读懂了少年的悲伤与坚忍。
读完书,满眼都是夕阳映照下折射金色的草房子:一个小小的院落,几只在空中不断盘旋划破空气发出响声的白鸽子,一排排整齐的教室,干净的校园,绿油油的艾地,两边长着绿树的河流……
合上这本书,回到自己的人生当中时,面对苦难与挫折,《草房子》让我们学习到了一种面对苦难的精神。
小学生《草房子》个人读后感5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暑假中,我看过许多书。它们的书名我都铭记在心。可是,常常听同学们在讨论一本叫《草房子》的书。我非常好奇,问朋友借了一本来读。
书的作者叫曹文轩,介绍他小时候的生活:在一个叫油麻地的地方,有着许多座草房子。这里,有一个三面环水的油麻地小学,里面有许多古灵精怪的学生,在他们之间,发生了许多故事,既美丽,又动人……
这本书中,让我认识了一个叫“秃鹤”的孩子。听到这个名字,有的人也许会笑。其实,这是他的外号,他姓陆,叫陆鹤。之所以同学们给他取这个外号,是因为他的头上光溜溜的,没有一根头发,就像一颗水晶球,从里到外都是光滑的,在太阳的照射下,散发出耀眼的光芒。同学们都爱捉弄他,因此,他很烦恼,经常在河边哭泣。他想尽一切办法来掩盖住自己的缺陷。但这个给他带来无数烦恼的缺陷却让他在一次表演中出了彩,令同学与老师都对他刮目相看。这让我知道:不必在意别人说什么,做好自己的事,相信自己,是金子总有发光的时候。
这个故事让我想到我的表哥。他也像秃鹤一样有着明显的外貌缺陷,他的牙齿经过更换以后不知道什么原因长得歪七扭八的,非常难看。阿姨没办法,就带他去医院整了一个牙套,帮他矫正牙齿。为此,表哥很少开口说话,因为他一说就口齿不清,变得沉默也不少。而同学们却没有放过他,有几个调皮的总是嘲笑他为什么能把牙长得那么“好看”?说起话来也那么奇怪?听到这些,表哥只是一笑而过。他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到了学习上,最终在作文比赛和金钥匙科技竞赛中获了奖,以他的成绩和实力,赢得了同学们对他的敬佩。从那以后,同学们就再也没有嘲笑过他了。
《草房子》,一本普普通通的书,描绘着一群普普通通的人,却让我们学到不普通的道理。外表的丑陋,并不能说明什么,只要内在美丽,总有一天会散发出夺目的光彩。丑与美,并不绝对。
小学生《草房子》个人读后感6
最近读完了曹文轩先生写的《草房子》,感慨颇深。《草房子》中描写了油麻地里的人和事。通过油麻地里发生的种种事件,不同性格的人,突出典型,描绘出当时的社会风貌。文章由一篇一篇章节构成,像是电影的故事情节,每个情节都为我们介绍了一个人的事迹。我最喜欢的是其中的两个角色—秃鹤以及秦大奶奶。
秃鹤是这本书的开篇章节,给我印象最深,读完这篇,我就爱上了这个孩子。他是油麻地的“笑草”捣蛋鬼,不受老师和同学欢迎,再加上一颗光秃秃的脑袋,让他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很低。秃鹤在书中的形象是有明显变化的,对于孩子们的嘲笑。他由一开始欣欣接受,到后来的抵触,封闭,整天带着“白帽子”掩饰自己的缺点,到了最后,他变得无所谓,坚持自我,让我十分钦佩他。他的自尊自信,以及仿来的化缺点为优势,成功演绎《屠桥》中大长官的角色,无不处处体现出他渴望展现自我,让自己为人所关注。记忆犹新的是,他演出结束后到河边大声呐喊和哭泣,让我体会到一个内心孤僻的孩子重新找回自己存在感的喜悦。
秦大奶奶的形象也是随时间推移而变化的,前期他由于土地问题和油麻地的人们相处十分不融洽,经常去学校捣乱,添麻烦。她将鸡鸭赶进教室,场面诙谐可笑,活脱脱一个固执不通情达理的老太太,以及到最后,她渐渐感受到心与心交集的温暖时,化作了油麻地的守护者,慈爱地看护着油麻地小学以及孩子们。纵观全文,她态度的转变是于情于理的。刚开始,死了丈夫的老太太孤苦无依,油麻地是丈夫留下的念想。她只是想一个人独自收藏,但随着油麻地小学的建立,她“独占”愿望就破灭了,成了一个“坏老太”。但在书中不难发现,她虽然不通情达理,但内心还是善良的,她能静静地与桑桑交换心事,舍命救椿水的孩子,都让我十分喜欢她,很想认识认识这么一位可爱的奶奶。最终她死于溺水,这也是她热爱油麻的一草一木的表现。
小学生《草房子》个人读后感7
曹文轩是我国当代作家,精擅儿童文学,任作家协会副主席。北京大学现代文学博士,文学教研室主任,儿童文学会委员,中国作家学院客教授,是中国写作的积极倡捐者,获过国际安徒生奖,青少年文学奖等。最近我看了一本曹文轩的名作《草房子》。
《草房子》这本书,描写了主人公男孩桑桑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内他和他的朋友们经历了许多看似寻常,但又令人车催泪而下,撼动人心的故事。让他们获得了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启蒙。在这部长篇纯美小说中,我最喜欢的是杜小康。
杜小康是杜雍的儿子,他家是油麻地首富,家底最厚实,房子也是油麻地最结实的一栋。说道我为什么喜欢他呢、并不是因为他家最有钱,而是因为一,虽然他家有钱,但他不骄傲,更不会以自己家的权势仗势欺人;二是因为他的学习成绩很好,除了好学生纸月能跟他比以外,谁都比不了。所以班长也一直是他当,也正是因为这两点我敬佩他,喜欢他。虽然最后他倾家荡产,但他也没放弃。
我喜欢《草房子》这本书,因为这部作品格调高雅,由始至终充满美感。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要珍惜友谊,珍惜青春,珍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