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车辆安全承诺书3篇
施工车辆安全承诺书3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新时代,我们使用上承诺书的情况与日俱增,承诺书是把口头承诺书面化规范化的一种产物。那么一般承诺书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施工车辆安全承诺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施工车辆安全承诺书1
为规范道路客运经营活动,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保障道路客运安全,保护乘客的合法权益,本人向公司慎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贵州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保证车辆不超速、不超载,驾驶员不疲劳驾驶、连续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行车。
三、保证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测和维护,保持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状况良好,不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确保安全运输。
四、保证营运车辆各种牌、证齐全有效(与所驾车辆相适应的`驾驶证、行车证、营运证等),并参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和乘车人员保险。
五、不使用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或者拼(组)装车以及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的客运车辆营运载客。
六、如遇大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车辆出行前,主动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七、熟悉并学习必要的安全救护知识,配备必要的车载消防及急救器材。
八、发生突发性公共事件时,服从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统一调度、管理和指挥。承诺驾驶员:公司(盖章):
施工车辆安全承诺书2
为了强化交通安全责任意识,明确管理和使用非机动车、机动车辆的安全责任和义务,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本人自愿承诺并遵守、认真履行下列条款内容:
一、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当地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和单位的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文明行车”、“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职业行为准则。
二、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和培训,接受单位定期安全知识、驾驶技能和机械常识的考核。
三、精心维护所驾车辆,严格落实车辆《三检》制度,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严格按规程操作车辆,杜绝车辆机械事故的发生。
四、因下列原因发生交通事故,本人自愿接受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和单位的相关处罚:
1、酒后、疲劳驾驶车辆,闯禁令标志、超速行车、野蛮驾驶;
2、违章抢行,不按规定礼让,未按规定倒车、调头;
3、行经路口不减速、不避让优先放行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
4、持无效《驾驶证》驾车或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驾驶无效《机动车行驶证》的车辆;
5、造成交通事故后擅离事故现场或逃逸;
6、造成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报告给单位领导、安全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
7、出私车、将车交给非司机驾驶或交给未经单位考核批准的其他司机驾驶;
8、其它严重违法行为。
承诺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车辆安全承诺书3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防止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事故的发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本企业承诺做好如下安全工作:
第一条企业法人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二条建立健全了与维修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了安全生产网络,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并在营业场所明示。
第三条对所有员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做好台帐记录。对新进员工,先培训教育,后上岗。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四条配备与维修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安全保护设施、消防设施等均符合有关规定。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腐蚀剂、压力容器等危险物品的储存、使用和维修派专人负责。
第五条建立和健全了各工种、各类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明示在相应的工位或设备附近。定期对举升设备、校正设备、烤漆房等易发生生产事故的设施设备、电气线路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做好检修记录。
第六条落实专人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与隐患自查自纠,主要负责人每月到作业现场检查不少于1次。
第七条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等已符合安全、环保和消防等各项要求,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明。
第八条建立健全了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认真落实维修前、维修中、修竣后的质量检验规定。对汽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或者整车修理的,检验合格后,当由维修质量检验人员签发机动车维修合格证。
第九条按许可证核定的许可项目承修机动车辆,不超范围经营。不承修已
报废的机动车,不擅自改装机动车。对维修配件实行入库检验制度,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凡涉及汽车安全部件的维修,均加强检验或检测。
第十条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部门上报。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