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是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而制定的具体措施和计划,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4年森林防火实施方案(精选篇1)
为不折不扣把用“脚步丈量”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把森林防火领域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到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把坚持用“脚步丈量”抓好监管领域风险隐患问题排查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林业局决定成立森林防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林业局森林防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草火灾监测预警中心,负责整治工作综合协调,由易长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森林防火整治工作重点内容
检查、指导各镇办,各相关单位对森林防火责任落实、防火宣传、防火物资储备管护等方面进行排查整治。防火责任落实方面,看各镇办,各相关单位是否对防火工作根据新形势修订完善防火预案,防火队伍是否健全,镇办与村(社区)、村(社区)与农户是否签订了防火责任书,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防火宣传方面看各镇办,各相关单位是否制定了森林防火宣传方案,方案落实情况,宣传效果情况,森林防火宣传牌设立情况,火灾隐患排查情况等;防火物资储备管护方面看各镇办,各相关单位物资管理是否规范,重要物资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会操作等内容。
(一)重点人群。对辖区内森林防火重点人群进行再摸排,及时建立台账做好监管,对已落实监管责任的重点人群要进一步落实好森林防火各项要求,确保监管到位。
(二)重点设施。深入排查全县林区及周边供电设施、化工厂、加油站、液化气站、爆材库、储油库、危化品库、卫星测控、矿山企业等重要设施的火灾隐患,防止因设施故障或管理不到位引发森林火灾。
(三)重点部位。深入排查城区森林公园、辖区内集中连片墓地、与森林紧密相连的集镇、林间村屯等重要部位的重大森林火灾隐患,严防“家火上山、山火进城”。
(四)重点区域。深入排查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重点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区、疫木处置区的森林火灾隐患,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五)重点工程。主要包括重点林区在建工程现场用火隐患,严防施工生产用火导致森林火灾发生。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年4月12日至4月20日)。成立机构,制定印发贯彻《用“脚步丈量”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并动员部署,对标细化排查整治重点,全面做好排查整治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年4月21日至20——年7月20日)。督导各镇办,各相关单位组织专人全方位全过程自查,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问题建立“一台账”、“三清单”(整改责任、措施、时限清单),做到所有隐患全部上账,责任落实到人。林业局将联合县安委办对在排查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督办,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进行跟踪督导检查,对隐患排查整治不认真、整改不及时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三)总结提升阶段(20——年7月21日至9月30日)。各镇办,各相关单位对排查整治行动进行总结梳理,重点看排查是否有遗漏,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同时,认真总结成绩和不足,着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用脚步丈量”,牵头领导要带头深入安全整治一线进行检查排查,积极配合检查督查。
(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各镇办,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抓好森林防火整治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压实责任;要严格按照监管领域森林防火安全要求,对排查整治重点进行“地毯式”排查,对所有森林防火隐患登记造册,按照隐患整改责任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夯实整改措施,确保隐患排查不流于形式,各项重大隐患全面排除。
(三)强化督导确保成效。林业局将实时组织人员对森林防火领域安全和环保整治行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严格执行约谈、问责等制度,不断促进相关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四)及时上报信息。林业局森林防火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向县专班报送工作信息,及时反映主要做法、工作进展和发现的突出问题,9月底前将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书面报县安委办。
各镇办,各相关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每月17日前将当月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书面报林业局7楼县林草火灾监测预警中心;为摸清底数,各镇办,各相关单位认真统计汇总后上报本单位森林防火物资储备情况统计表,联系电话__。
2024年森林防火实施方案(精选篇2)
为加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全乡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村党政领导负责制和包村工作组督导制。
各行政村支部书记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的森林防火负总责,分包行政村的包村干部对所分包区域的森林防火负直接责任。
二、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乡、村、组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按照“谁管辖、谁领导、谁负责”的原则,按行政区域划定防火责任区,对各自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
三、加强防火队伍建设。
乡建立一支不少于30人的扑火队,各村也要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防火预备队伍,一旦发生突发山火,迅速组织扑救,并在15分钟内向上一级报告。
四、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
各村要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面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到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中小学校要重点抓好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根据各自实际制订一个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五、加强值班制度。
乡、村要在森林防火重点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确保政令畅通、通讯畅通,及时处置火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电话不得转接;村主要负责人、包村干部手机不得关闭。
六、加强野外用火管理。
严格落实“五个禁止”:即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禁止在林区及林缘100米范围内吸烟、野炊和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放火拉荒,禁止在山上直接烧除断木和枯枝落叶,禁止在林缘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烧稻草。发现违规用火行为,立即坚决制止,并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凡未经批准放火拉荒的,一律以纵火情节进行处理。
七、发生森林火灾通过查明起火原因
事发后组织扑救等情况,区分人为还是不可抗拒原因,分清责任,如属思想麻痹、工作不到位、玩忽职守、处置指挥不当的,由乡纪委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一)森林火灾发生后瞒报、谎报或迟报的,因未及时组织救火而延误扑炎时机的`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二)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受害面积在100亩以下,村第一责任人向政府写出检查。
(三)发生两起森林火灾或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受害面积100亩以上或起火时间超过5个小时未扑灭的,对村第一责任人参照有关规定处理,直接责任人建议辞职或依法罢免其职务。
(四)发生森林火灾造成人员重大损失的的,查明原因,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五)发生森林火灾时,值班人员无故脱岗的,作待岗一年处理;接到森林火警无特殊原因未赶赴现场参与扑救的,作待岗一年处理。
(六)因学生引发森林火灾、视情追究学校领导、学生所在班班主任的责任。未成年人、聋哑、痴呆、精神失常人员引发森林火灾,追究监护人员责任。
八、加强对重大森林火灾的应急管理
如遇重大森林火灾,及时对人员进行疏散,科学分析火险、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机制,尽可能减少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九、森林防火工作直接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直接挂钩,实行单项考核。
凡发生森林火灾两起或一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或起火时间超过5个小时未扑灭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村和包村人员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森林防火工作任务完成好的村、部门和个人,由乡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
森林火灾发生后,凡举报森林火灾肇事者经确认举报线索属实的给予300元以上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