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质量保证书1000字

发布者:唐山乌木 时间:2022-11-15 18:47

鉴于房屋的特殊属性,为了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对住宅质量进行了专项规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住宅质量保证书,欢迎大家阅读!

住宅质量保证书1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近来新楼入住时,很多住户都拿到了《住宅质量保证书》

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是去年9月刚开始实施的新的住宅质

量保证制度所要求的。现在购买现房和入住前,不仅要检查开

发商“五证”是否具备,而且应该要求开发商提交《住宅质量

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

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住宅质量保

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

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

的单位。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

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它部位、部件的保修

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

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加以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

理单位。

2.结构类型。

3.装修、装饰注意事项。

4.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

的说明。

5.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

6.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

7.配电负荷。

8.承重墙、保温墙、防水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

9.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购房人应该仔细检查《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

明书》是否列明了以上项目,这些都是与今后生活息息相关的

大问题,切不可粗心大意。

住宅质量保证书2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为了保护您的合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 做好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地产开发公司地地址: 物业管理公司地址:

销售联系人: 物业管理处:

电 话: 电 话:

开发公司: (章) 管理公司: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西安市___区 小区 栋楼 单元 室,建筑面积 m2的商品住宅做出如下质量保证承诺:

一、本商品住宅工程于 20 年 月 日通过了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的竣工验收。

二、本商品住宅工程由西安市__区质量监督站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范、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商品住宅工程自竣工验收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根据国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拔打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表“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给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不当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我公司保修范围内。

五、住户入住后,有关商品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直接向本公司(或物业管理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对有关商品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商品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协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可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及其以上资格的专业质量鉴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附表:

号序

维修项目

国家规定

的保修期

公司承诺

的保修期

问题处理

期限

1

屋面防水

5年

2

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渗漏

5年

3

墙面、顶棚抹灰脱落

2年

4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

2年

5

管道堵塞

6个月

6

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

2个采暖供冷期

7

卫生洁具

2年

8

电器管线

2年

住宅质量保证书3

为维护住房消费者的权益,加强商品住宅质量管理,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和水平,开发公司,对我单位开发建设的住宅楼工程,承诺如下:

一、工程质量保修等级合格。

二、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限。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六)门窗为1年。

(七)地面、楼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2年。

(八)卫生洁具、配件、给水阀门、水嘴1年。

(九)灯具、开关、插座1年。

(十)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三、质量保修责任。

(一)本公司承诺保修的项目和内容,在接到用户保修通知后,七天内进行保修。

(二)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气漏水、燃气泄露、电器、设备故障造成停电等),本公司接到通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承包方或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抢修。非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本公司或造成事故者承担。

(三)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或保修期内,应确保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质量问题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本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负责赔偿。

(五)《住宅质量保证书》未尽事项,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范文二:住宅质量保证书范文

一、质量验收

本工程已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条件具备、验收合格,并在____________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江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清单附后)

二、保修期限

在保修期内,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土建工程及水、暖、电等设施发生质量问题按表1规定的范围和期限进行保修,并承担所需费用。(自行拆、移、改、增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内)

保修项目保修期限

1、屋面、外墙面、渗水漏水。三年

2、厨房、地下室、厕浴间渗水漏水。一年

3、水泥地面空鼓、裂缝、起砂。一年

4、内墙抹灰起皮、空鼓、瓷砖脱落、外墙粉刷自动脱落。一年

5、门窗、壁厨开关不良、缝隙过大或过小。一年

6、卫生间、厨房地面积水。一年

7、各种通水管道、截门漏水、通气孔或烟道不通。六个月

8、电气箱、盘和线路设备给排水管道设备工程质量。六个月

9、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10、国家对住宅工程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

三、保修处理

我们自收到客户保修要求后,本着“急用户之所急”的态度,对影响使用的项目随报随修,其它项目在三日内与用户商定时间保证按期完成。

对紧急问题可组织抢修。

对因气候等因素无法在10日内彻底保修者,先进行保证生活条件的措施性处理,一旦具备条件,立即组织处理,并向客户说明解释清楚。

四、保修起始日期

自入住通知单通知入住日期开始计算。

五、保修范围内的问题

对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损害,对购房者拆、改、修和使用不当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

六、其它

对超过规定期限或超出保修范围者,在力所能及条件下,可进行维修服务,按规定收取成本费和较优惠的人工费。

七、监督投诉

凡有关工程人员对保修工作推脱、拖拉、敷衍处理,不负责任、为难用户者,客户可向物业公司、直至本公司投诉。

投诉电话:_________

投诉部门:_________

八、物业管理

本公司已委托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商品住宅保修,保修时,请客户直接与该物业管理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办公地点:___________

九、公司为各业主建立维修台帐,如需查询维修记录请到物业公司工程部。

(六)下列情况不属于质量保证范围:

1.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

2.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

3.用户自行添置、改动的结构、设施、管道、线路设备及其他装饰装修项目。

住宅质量保证书每户(套)一份。

公司或物业维修负责人,维修电话

建设(开发)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年__月__日

住宅质量保证书4

1、定义: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给购买人时,针对房屋质量向购买者做出承诺保证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开发商应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上约定的房屋质量标准承担维修、补修的责任。

2、意义:鉴于房屋的特殊属性,为了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对住宅质量进行了专项规定,要求开发商建造的房屋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并要求开发商承担一定期限的保修责任。

通常房屋保修的事项应该由开发商企业亲自负责维修和处理,如果,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其他单位负责保修事宜的,必须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对所委托的单位予以明示,保证购房者权益获得实际保护。

3、主要内容:

(1)房屋经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后确定的质量等级;

(2)注明房屋基础构造的使用期限和保修责任;房屋基础构造指房屋的地基基础和房屋主体结构。

(3)各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时间;国家对部分内容规定了最低保修内容和期限,具体有: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门窗翘裂、五金部件损坏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4)房屋发生上述情况时,负责处理购房者报修、答复和处理等事项的具体单位。

4、保修期规定:开发商在质量保证书上注明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国家规定。保修期从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之日起算。在办理房屋交付和验收时,必须有购房者对房屋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的签字确认。

5、给付时间:开发商必须在向购房者交付房屋同时将《住宅质量保证书》一并交付给购房者;同时,开发商应该将《住宅使用说明书》一并交付给购房者。

【范文】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西安市区(县)路号小区栋单元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住宅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该房屋于年月日通过市建委组织的竣工验收,各项建市手续齐全,资质证编号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编号为:预售许可证号为:

二、该住宅工程由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住户对商品房验收完毕,接收钥匙之日即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保证书签订日期,住宅保修自此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页中“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予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

五、经省级以上资格的专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六、住户人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向本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七、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本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动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叮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住宅质量保证书5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由甲方开发新建座落在市区(镇)路(街)住宅工程第单元、第层#住房套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为加强商品住宅质量管理,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水平,维护商品住宅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建房[1998]102号《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要求,如果商品住宅出售后在以下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由甲方履行保修义务,承担保修责任。

一、该工程在竣工验收时,经验收组评价其工程质量等级为,且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按设计文件和有关规定该住宅的合理使用年限为年,在正常合理使用的年限内出现危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由甲方履行保修义务、承担保修责任。

二、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该商品住宅以下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与保修期为:

1、屋面墙面、地下室和厨房、厕所及卫生间地面、管道等防渗漏的保修期为5年;

2、墙面、顶棚抹灰面脱落、地面找平基层或水泥砂浆面层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等及门窗翘裂,五金件等零配件和卫生洁具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等引起的损坏,其保修期均为2年;

3、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的保修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灯具、电器开关和管道堵塞的质量保修期为半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为1年;

5、该商品住宅售出后,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维修处理;

6、该商品住宅于年月日由甲方交付乙方使用,交付时乙方对该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进行了认可。乙方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承担维修责任。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即年月日起计算。

三、在保修期内,因该住宅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甲方向造成该商品住宅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使用不当,如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的不当装修等,或等三方和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甲方保修范围。

甲方(章):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__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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