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绛唇·感兴》诗歌鉴赏

发布者:湖光山色 时间:2024-8-8 11:17

《点绛唇·感兴》诗歌鉴赏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听说过或者使用过一些比较经典的诗歌吧,诗歌节奏上鲜明有序,音谐韵美。那什么样的诗歌才是好的诗歌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点绛唇·感兴》诗歌鉴赏,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点绛唇·感兴》诗歌鉴赏

点绛唇·感兴

作者:王禹偁

雨恨云愁,江南依旧称佳丽[1]。水村渔市,一缕孤烟细。

天际征鸿[2],遥认人行如缀[3]。平生[4]事,此时凝睇[5]。谁会凭栏意[6]。

【注释】

[1]佳丽:这里指景色秀美。

[2]征鸿:迁徙的大雁。

[3]缀:联结。行如缀,指大雁排成行列,相互联结。

[4]平生:平素,往常;有生以来。

[5]凝睇:凝视。

[6]谁会凭栏意:有谁会理解我凭栏远眺时的心情呢?

【王禹偁】

王禹偁(954-1001),字元之。仕途不顺,屡遭贬斥。其诗简淡古雅,多有反映社会现实,关怀民生疾苦之作。王禹偁村留下的词仅此一首,然而清丽可爱,值得品味。

【赏析】

这首词描写江南景色,同时抒发了作者心中的忧愁之情。起句雨恨云愁,写细雨绵绵阴云沉坠的景象,而在阴雨天气中,江南景色依然如人们传唱中一般秀美。但即使是这样的美景也不能消除作者心中的抑郁,在他眼中,连云雨都带着忧愁暗恨。接下来写具体的水乡景象,水边的村落与贩卖鱼虾的市集中,一缕缕炊烟袅袅上升,而随着这一道孤烟,作者的孤独与忧愁也在心中冉冉升起。他远望着天边飞过的大雁,它们都成群结队,而作者自己却形单影只。在此刻的凝视中,他这一生的往事都在心中翻涌,但是没有人能理解他凭栏远眺时的心情。读到最后,我们依然不知道孤独的作者的凭栏意到底为何,但是他的心境却已经让读者感同身受。

白话译文

细雨绵绵,恨意难消,天色微暗,愁绪堆积,但雨中的江南景色依旧非常美丽。水边村落,湖畔渔市,袅袅升起一缕孤零零的炊烟,那么淡,那么细。

一行长途跋涉的鸿雁,在那水天相连的遥远天际,款款飞行,远远望去好似列队首尾连缀。此时凝望这搏击长空的大雁,谁能理解我凭栏远眺的含意。

创作背景

王禹偁于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公元983年)中进士,授成武(今属山东)主簿,迁大理评事。次年,改任长洲(苏州属县)知县。这首词就是王禹偁任长洲知县时的作品。

鉴赏

这首词以清丽的笔触,描绘了江南的雨景,含蓄地表达了用世的抱负和不被人理解的孤独愁闷。

词的上阕写凭栏望远。起首“雨恨云愁,江南依旧称佳丽”先抑后扬,写江南多云多雨令人感到惆怅,然而却无损于它的秀丽景色。“雨恨云愁”是主观感觉的强烈外射。云、雨哪有什么喜怒哀乐,但词人觉得,那江南的雨,绵绵不尽,分时是恨意难消;那灰色的云块,层层堆积,分明是郁积着愁闷。即使是这弥漫着恨和愁的云雨之中,江南的景色,依旧是美丽的。此两句由谢朓的《入朝曲》“江南佳丽地”句化来,但清新之气不减。“雨恨云愁”移情于景,衬出词人惆怅苦闷心情。“依旧”暗喻了今昔之感,表明自己是仅承旧说,透露出一种无可奈何的情绪,为后文抒情埋下了伏笔。三四两句抓住江南水乡常见和最富有地方特色的景物进行细致刻画:“水村渔市,一缕孤烟细。”蒙蒙的雨幕中,村落渔市点缀湖边水畔,一缕淡淡的炊烟,从村落上空袅袅升起,一片寂寥、萧瑟的景象。“孤”“细”二字暗示了词人凄清伤感的情绪。“一缕”是说人烟稀少,渔村里人家很少。行文淡淡,如话家常。

词的下阕着重抒情。“天际征鸿,遥认行如缀”承上片写景而来,视角由低而高,转写空中:水天相连的远处,一行大雁,首尾相连,款款而飞。词人仰望天空,只见天边鸿雁连缀成行,展翅奋飞。“征”字写鸿雁飞行之远,“缀”写雁群相连之密。大雁成群奋飞,充满了生机,反衬出了词人的仕途失意和孤独寂寞。古人心目中,由飞鸿引起的感想有许多。如“举手指飞鸿,此情难具论”(李白《送裴十八图南归嵩山》)。这里,词人遥见冲天远去的大雁,触发的是“平生事”的联想,想到了男儿一生的事业。王禹偁中进士后,只当了长洲知县。这小小的芝麻官,无法实现他胸中的大志,于是他恨无知音,愁无双翼,不能像“征鸿”一样展翅高飞。词人目送雁去,想起自己的抱负志向,不由思潮翻滚,发出了“平生事,此时凝睇,谁会凭阑意”的喟叹,含蓄而凝练地表达了自己报国济民的远大抱负和无人理解、屡遭贬谪的怅然苦闷心情。

这首词艺术风格上一改宋初小令雍容典雅、柔靡无力的格局,显示出别具一格的面目。词中交替运用比拟手法和衬托手法,层层深入,含吐不露,语言清新自然,不事雕饰。从思想内容看,此词对于改变北宋初年词坛上流行的“秉笔多艳冶”的风气起了重要作用,为词境的开拓作了一定的贡献。

Copyright © 2022-2023 领地网 www.lingd.cn 版权所有 蜀ICP备09043158号-4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