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4日法制宣传日主题班会教案内容
组织开展“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为本次活动制定方案。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2020年12月4日法制宣传日主题班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0年12月4日法制宣传日主题班会1
目的: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方法: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过程:
一、导入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二、主要内容
(一)你对法律知多少:
1、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
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别做出了一些禁止性规定,中学生不应当违反这些规定。要自觉做到:不吸烟、酗酒、流浪、聚赌、吸毒,不弃学经商、从工,不进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看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书刊、录象,不侵害其他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3、法律知识检测
a、判断题
(1)保护在学校中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只是学校的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表明我国用专门法律保护青少年的正当权益,约束青少年的行为。(√)
(3)社会保护归根结底是要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学校和家庭环境。(×)
(4)国家专门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全社会共同努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可见保护未成年人是社会的责任,与我们未成年学生无关。(×)
(5)未成年人除了家庭保护和学校保护外,还需要社会保护。(√)
(6)有违法行为的我国未成年人,不属于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对象。(×)
b、单项选择题
(1)这幅漫画中父亲的行为是(a)
a.不依法履行家庭保护的义务
b.要求儿子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c.确保儿子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d.在履行对儿子的教育义务
(2)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对象是(b)
a、未满16周岁的我国公民
b、未满18周岁的.我国公民
c、未满20周岁的我国公民
d、未满22周岁的我国公民
(3)有的家长规定,儿子可以上学,女儿不给读书,帮做家务。这种做法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a)
a、家庭保护b、学校保护c、社会保护d、司法保护
(4)未成年人要依法自律,是指(c)
a、法律提倡做的事情尝试着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一般不要去做
b、法律提倡做的事情尝试着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坚决不做
c、法律提倡做的事情积极着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坚决不做
d、自觉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一些禁止性规定,不做违反法律的事情
(5)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很弱,甚至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因此,需要法律给予(a)
a、特殊保护b、特殊关注c、特殊照顾d、特殊援助
c、多项选择题
(1)据报载,__市3名小学生在金某违法经营的电脑游戏厅打游戏机时,因欠交2.5元,竟被金某用刀杀害。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金某死刑。这一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有(abc)
a、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
b、未成年人既要依法自律,又要学会自我保护
c、我国刑法惩治犯罪,保护人民
d、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应受到法律特殊保护
(2)据报载,某乡政府将两位不让子女上初中的家长推上了被告席。对这一案例的正确说法是(bd)
a、子女上学与否是家长的权利
b、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c、乡政府不应该干涉家庭关系
d、国家保护公民受教育的权利
(3)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表现在(ac)
a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需要法律特殊保护
b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时期
c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重大,需要国家给予特殊关注
d目前社会上存在着许多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
(4)下列事例中属于违反学校保护规定的有(ac)
a某小学教师为提高学生成绩,对成绩差的学生在其课上摆上“差生”的标牌
b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c某校校长仍坚持让学生在已是“危房”的教室中上课
d某校校长规定每学期要给学生进行一次体检
(5)广西某彩灯厂私人老板多次派专人到农村招募未成年人做工,数十名未成年人离开父母、家庭,挤住在脏乱的工棚中,每天工作16-17小时,他们中最小的只有8岁。此案(ab)
a彩灯厂老板违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社会保护的规定
b这些童工的父母违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家庭保护的规定
c这些未成年童工都是自愿的。老板付给他们工资,说不上老板违法
d有的童工的父母说,家里穷,让孩子自己出去闯生活不是什么坏事
(6)在加强来自社会的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abcd)
a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b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c要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d要依法自律
(7)老师对学生进行体罚、打骂,是(abc)
a违法行为
b不尊重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
c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d严格要求,不违法
(二)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是很可贵的,有些未成年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认为父母“赶不上潮流”,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耍态度,发脾气;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观看一个动画,主要内容是:一个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因为害怕第二天的家长会很晚才回到家。回家之后父亲知道他成绩很差就辱骂他,逼得他与父亲顶撞之后离家出走。
请大家思考:你是怎样看待故事中的父子俩的做法的?(讨论)
(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案例一:小陈是一个农村姑娘,9岁时由父母做主,同一个21岁的男青年订立了婚约。男方给了小陈的母亲1960元礼金。小陈13岁时,提出要与男方解除婚约。男方不肯,坚持“要人不要钱”。小陈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便到法院起诉,要求解约。法院经过调查,在做好疏导工作的基础上,依法裁决由小陈的父母退还男方1960元礼金,小陈与男方解除非法婚约。就这样,小陈依靠法律,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二:小周家住湖北农村,是六年级学生。1996年月11月3日,在骑车回校途中,不慎将8岁女孩小雷撞倒在地致伤,雷家要求周家赔偿,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雷家到镇派出所报案,要求周家赔偿损失。派出所召集双方家长调解未成,于是派人到学校将小周带回到派出所拘留。周母到派出所要求放人,派出所答复,必须交纳1000元才放人。周家因家穷被迫四处筹钱,但仍不够钱,被迫写下欠条,之后,派出所才放出小周。小周回家后,越想越不服,联想起在学校学的法律知识,决定讨一个说法。于是小周向当地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派出所行为是违法行为,必须退还周家交纳的钱。小周终于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尊严。
(四)学会断案
案例1.谁应为未成年人夜不归宿负责任?
晓雪今年17周岁。自今年5月份起,她在课余时间常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青年人混在一起,进行小的赌博,观看色情淫秽录像,甚至夜不归宿。叔叔得知此情况后告诉了晓雪父母,并劝说他们多管管孩子。可他们却说晓雪已经懂事,不会出问题的。无奈,叔叔又找到留宿晓雪的房屋主人李某交涉。李某却反唇相讥:“你侄女愿意住在这儿,叫我有什么办法,你家人是如何教育孩子的?”请问,晓雪父母和房主李某的行为是否违法,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案:违法
例2.父母不让孩子上学违法吗?
村民赵某家有一子一女,均达到法定入学年龄。但赵某有重男轻女思想,仅让其九岁的儿子上学,其女儿则被留在家里帮助干活。村委会干部多次劝说赵某将女儿送到学校去读书,均被赵某以自家的事不用他人来管而拒绝。你认为赵某的做法是否违法?
答案:违法
案例3.未成年人被判缓刑学校能否拒绝入学?
16周岁的小华是某中专学校的学生,去年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学校在得知小华涉嫌盗窃罪的通知后,作出了开除小华学籍的决定。法院对小华盗窃一案开庭审理后,认定小华犯了盗窃罪,但因他犯罪时不满18周岁,所以法院予以从轻处罚,判处小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宣判后,小华在父母的陪同下来到学校,要求继续读书。不料,学校却拿出一份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声称学校与小华已不存在任何关系。你认为学校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不正确
(五)社会实践
结合相关内容,到当地派出所、法院少年法庭或少年犯管教所作一次社会调查。调查内容:
近年来当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情况;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我们应当吸取什么教训。
司法机关在保护未成年人(包括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还存在哪些不足。
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中学生有些什么希望,中学生应怎样配合司法保护。
撰写调查报告,并在班上进行交流.
2020年12月4日法制宣传日主题班会2
为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贯彻和落实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18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和年初的.工作计划,制定本活动方案,请各地认真遵照执行。
一、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太湖”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荣的社会氛围,为建设“实力太湖、魅力太湖、活力太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时间安排
系列宣传活动自文件下发之日至12月20日结束。
四、宣传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和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宣传党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大力宣传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1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二)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家的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国体和政体等基本内容,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三)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推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四)大力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五、重点活动安排
1、各级各部门要集中时间全面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精神,认真领会“依法治国”的深刻内涵。要将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行动中,在学习与实践中全面提升全县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全面推进“法治太湖”建设。
2、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各地要严格按照县法治办〔2018〕8号文件中规定的法律六进的具体要求和措施,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在全县掀起新一轮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活动的高潮。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举办一期执法人员业务技能、文明执法理念和执法相对人的普法培训,努力提升执法工作水平,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同时加大以案释法典型案件宣传力度。
4、在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发表电视讲话。
5、县法治办全面收集整理我县自“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的图片资料,在县政府网、县普法网、法治太湖微博等网络媒体上开辟专栏予以宣传,展示我县各行各业各部门开展普法活动的成果。
6、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县法治办、教育局、团县委牵头编撰全县青少年法制有奖征文比赛获奖作品集(电子版网上刊出),并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教育局负责组织开展好全县中小学生法制演讲比赛。
7、开展一期人民调解典型案例宣讲比赛活动。
8、各乡镇集中举办一次辖区内村干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通过层层发动,以一带十,以全面提升村民的遵纪守法意识、依法办事观念,坚决杜绝邪教和违法信访现象发生,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表达利益诉求。
9、围绕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护航工程”举办一期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班。
10、接受法制宣传教育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各单位要利用好新媒体时代的特点,开设手机短信应用平台、通过电视滚动字幕、网络微博等方式创新丰富活动内容,公职人员要利用好“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平台学习法律法规知识。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各地各单位要把此次宣传活动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全年“法治太湖”绩效考核的重要部分抓紧抓好,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和方案规定,加强工作指导,认真组织实施。
2、因地制宜,特色鲜明。要结合各单位行业特点和社会需求,设计组织好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努力拓宽法制宣传渠道,创新法制宣传方式,确保法制宣传效果。
3、围绕主题,突出重点。要紧紧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这一主题,突出宪法学习宣传,突出领导干部、公务员和青少年等重点对象法制宣传,切实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法制宣传栏、标语横幅、手机短信等载体发挥好舆论宣传的优势和作用,提高活动的公众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新闻媒体要加强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和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宣传标语附后)。
2020年12月4日法制宣传日主题班会3
今年12月4日是“六五”普法规划实施后的第五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了认真落实教督字[2018]236号文件《关于开展2018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同时充分利用今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掀起新的全民学法高潮,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推进法治学校建设的进程。特制定本校《“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方案》,进一步推动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指导思想:
继续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开展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为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
二、活动主题:
2018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教育科学发展。”
三、活动内容:
1.在学校组织发放法制宣传材料的同时,各班组织学生阅读并记录法制宣传标语。具体内容可以参照以下几条:
⑴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加强农村法制宣传
⑵弘扬法治精神 服务科学发展
⑶增强宪法观念 推进依法治国
⑷弘扬法治精神 推进法治学校建设
⑸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⑹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
⑺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自觉学法守法用法
⑻学法律 讲权利 讲责任 讲义务
⑼弘扬法治文化 传播法治文明
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开展“五五”普法教育
⑾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统领 掀起“五五”普法新高潮
2.各班出一期以法制教育为主题的黑板报,并组织学生参观学校展示的法制、禁毒等图片展览。
3.各班组织开展一次小型法制知识讲座,在学生中广泛开展“法在身边”教育活动。
4.利用教职工政治学习的时间,组织全体教职工深入学习《“五五”普法教师读本》、《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合同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提高依法治校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
5.12月1日—12月15日,继续悬挂“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教育科学发展”等法制宣传横幅标语,营造法制宣传的氛围。
6.建立学生、老师、家长“三位一体”的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
7.开展“12·4”法制宣传日中小学升旗宣誓活动。
在“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结束后,学校将法制宣传日活动情况和2018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情况统计表及时上报县教育局。因此,请各班对照本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落实有关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
__小学“12·4”法制宣传日中小学升旗宣誓仪式
宣 誓 词
我们是新时代的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肩负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面对庄严的国旗宣誓:
我决心忠于宪法和法律,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观念,依法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坚守社会正义,维护法律尊严,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做一名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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