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日主题班会教案内容10篇

发布者:隔水望伊人 时间:2022-11-15 12:01

知法,明白事理;用法,不受人气;违法,害人害己;宣传法,功德无边。2021年的国家宪法日到了,要怎么以这个主题开一次班会呢?下面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宪法日主题班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宪法日主题班会1

班会目标:

1、让学生了解《宪法》,认识《宪法》,懂得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培育学生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

班会准备:

多媒体课件、法制宣传片,法制宣传手册

班会过程:

一、谈话导入

同学们,我们生活在法治社会,时时处处都有法律约束。大家知道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哪天吗?对,是每年的12月4日,今天让我们一起来认识了解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

二、认识宪法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三、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青少年应该知道以下几点:

生命健康权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珍爱生命、维护健康既是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对社会的义务。生命健康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未成年人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和民族的未来,其生命和健康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我国《宪法》规定:“父母有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同时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既然国家都从法律上保护我们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那么作为未成年人的我们就更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如果我们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朋好友带来无尽的哀伤,还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若我们不甚损害了自己的身体,还会造成更大的社会负担。

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免受他人侵害,这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

四、总结

同学们,我们学习完《宪法》之后,要有国家意识,知道你身为一个中国人,要由民族归属感;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虽然是小学生,但我们身上也有强烈的社会责任。让我们一起为法治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宪法日主题班会2

老师们、同学们:

2021年12月4日,是我国第__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三个陕西省法制宣传周,是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今年“国家宪法日”的主题是:增强宪法意识,培育法制信仰。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昭示着中国共产党全力推动依法治国的意志与决心。它把国家的法治建设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也为全党和全国人民树立起一个法治信仰、法治追求的新高度,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从1954年我国拥有第一部真正属于人民的社会主义宪法,到我国现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期间经历了风雨侵袭,经受了时代考验。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只有以宪法为准则,才能维护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捍卫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以宪法为准绳,才能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不断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反之,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在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在陕西“追赶超越”的大背景下,在学校深化改革、提升质量,致力于办好人民满意的中职学校,打造师生共建共享精神家园的关键时刻,我们更应深知重任在肩。为此我们向全校师生发出如下倡议:

我们要认真学习宪法,提高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牢固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

我们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让宪法信仰植根于我们每个人的内心深处,让宪法实践成为我们的自觉行动;

我们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又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做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相一致。

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从实践做起、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共同营造“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的良好氛围,从校园开始,辐射全社会,为“法治中国”梦想的实现砥砺前行、携手并进。

宪法日主题班会3

今年12月4日是第__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化依法治国具体实践,推动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理念,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现就开展我区“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 推进宪法至上

二、时间安排

20__年11月10日到20__年12月10日。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会议上的讲话报告,深入学习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目标任务,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努力奋斗。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民法总则,使民法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深入宣传宪法相关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让社会公众掌握常用法律知识,用法治精神引导生产生活,营造尊学守用的良好氛围。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和重点领域,深入宣传“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剿灭劣V类水、创新驱动、中小企业成长、生态旅游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

四、活动内容

在“12.4”国家宪法日期间,我区重点组织开展以下七项活动:

(一)开展一次媒体集中宣传行动。各级广播、电视台、报纸等,要切实履行媒体普法的社会责任,利用各类媒介或平台,重点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党的十九大精神。各地各部门要利用显示屏、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密集宣传与“国家宪法日”有关的内容。(责任单位:区法治办,区级各部门单位)

(二)开展宪法、民法总则宣传“进村入户”活动。区级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宣传,在12.4期间,与结对、联系村(居)开展宪法、民法总则的集中宣传,通过在村中悬挂横幅、布置宣传橱窗、发放资料等方式,与结对、联系村(居)开展结对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区级各部门单位)同时,全区法律服务队伍及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宪法、民法总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各村(居)法律顾问在“12.4”期间到服务村(居)开展一次普法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区法治办、市律师协会衢江联络组、区司法局)

(三)组织宪法法律进民企活动。开展宪法法律进民企活动,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治企,提高企业职工法治意识。各企业主管部门要指导企业开展宪法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企业宣传栏、显示屏刊播有关宣传内容。各企业法律顾问在“12.4”期间到服务企业开展一次普法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国资办)、区经信局,市律师协会衢江联络组)

(四)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按照分级考核原则,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人员中层以上干部)在《衢江区领导干部、公务员(事业干部)学法用法考试系统》上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入方式:百度搜索“衢州公共法律服务网”-站点切换-衢江区-友情链接-衢江区领导干部、公务员(事业干部)学法用法考试系统或输入网址。(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

(五)组织“法律伴我成长”成人礼活动。在全区中学中组织开展“法律伴我成长”成人礼活动,通过将普法讲座、赠送法律书籍、法庭开放日等与成人礼相结合,激发我区广大青少年肩负起成人的责任,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责任单位:团区委、区教育局、区司法局)

(六)举办第二届中小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在学习宪法的基础上,以宪法与国家、宪法与社会、宪法与个人等为主题开展演讲。通过演讲比赛为广大中小学生提供畅谈学法、知法、守法心得体会的平台,展示我区中小学生争做守法公民的决心,推进广大学生对宪法知识的学习和宪法精神的理解。(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七)开展“以案释法”典型案例集中宣传。“以案释法”各责任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和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发布本系统的典型案例。通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对典型案件的释法说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区司法局、“以案释法”各责任单位)

宪法日主题班会4

一、活动背景: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国家内部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的变化对宪法的发展变化起着直接作用,同时国际关系也对宪法发展趋势有所影响。

二、活动目的:为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引导学生形成“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意识, 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三、活动主题:“宪法在我心中”主题班会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四、活动时间:__年12月11(星期五)下午

五、活动地点:8-207

六、活动对象:14级机械电子一班全体学生活动流程:

七、活动流程

(一)、由支持人致开场白,主持说明此次主题班会的具体细则、主要内容、具体安排及活动目的;

(二)、副班长说明此次宪法主题班会的主要意义,进行PPT演讲让我们初步了解宪法日

(三)、班长精心挑选了很多有关宪法的题让同学们进行抢答,答对有相应的零食奖励,以便让同学们对此有更深入的了解。

(四)、团支书对活动进行总结:此次“宪法在我心中”主题班会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取得了实效,使同生们了解了宪法基本知识,作为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懂得了要学法、知法、守法,远离犯罪,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使学生们成为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好公民。

八、注意事项

1.天气比较冷为防止到场人数较少,我们会通过班委会组织争取每一个人都到。

2.班委会组织好大家让每一个人都能参与其中。

宪法日主题班会5

教学目的:

1、让孩子们对民主、法制、人权有了基本了解,了解宪法的基本观念

2、思考权利的重要性、公共意识的重要性,以及在规则之下实现自由和责任的重要性。

3、阐明宪政对美好生活的意义

教学对象:二(1)班全体学生。

教学形式:教师讲解与学生交流。

教学准备:学生上网搜集相关宪法的知识。

教学过程:

一、 故事导入,

一个班的劳动委员转学了,老师在班会上让同学们选劳动委员。选谁呢?教师里静悄悄的,大家都在想。突然,一位同学站起来说:“我选我,因为我俩是好朋友。他爱劳动,爱集体。我要像他一样热爱劳动,关心集体。”大家都愣住了??

二、“我选我”宪法解读,初学《宪法》

(一)师述:《我选我》这篇课文讲了一个班上选劳动委员,一个同学站起来自荐,这说明“我们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权益大胆地争取!”《宪法》非常重要,它跟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告诉学生们言论自由、公开表达诉求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正确行使选举权。)

(二)讲述各种有趣的统计数据(比如各国宪法序言的字数),了解宪法的基本框架和根本地位

(三)教师坐下授课,向同学们传递了人权、平等的理念。尊师重教诚然是一种美德,但在真理和正义面前,重在交流和思考,人人平等与自由。(请一至三个学生谈谈)“在学习真理、知识面前,人与人之间应该是平等的。”2007年,“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在包头市一所中学讲课时,让台下数百名学生向老师下跪、感恩,“我们都是站起来的人,没有理由向任何人下跪,我们要传播尊师重道的理念,但更应该传播平等、尊重、人权、自由和尊严的理念。而宪法有助于使我们每个人都真正地站起来!”

(四)举例并解读,激活《宪法》,不能让它成为“睡美人”

1、列举各种耳熟能详的宪法案例(比如动车事件、孙志刚事件)使学生明确如何改变宪法的“睡美人”状况,使之真正实施和管用;师述案列解读:在纪念《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同志说:“宪法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在实施中,宪法却经常成为“睡美人”,“看上去很美,但经常停留在标语、口号层面。”《宪法》中的规定,应该拿来激活、使用。比如温州动车事故时,就可以按《宪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启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特别调查程序,给全国人民一个交代。

2、列举各种通俗简明的法谚(比如“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再次渗透民主师述: “国家的宪法来源于人民的授权,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成立政府的目的就是为人民服务,保护公民的权益。任何官员都应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

论及法治时,谌洪果说,公权力应该受到制约和制衡,而作为公民,每个人都应树立司法的意识,因为司法是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在当下中国,民众的司法意识恰恰比较淡漠,“很多人不理解律师为什么替职务犯罪和暴力犯罪的‘坏人’辩护。当有一天,突然有人说你是坏人,如果没有律师进行辩护,只能让公权力一家说了算,那是多么可怕。”宪法有助于使每个人都真正地站起来。

3、案列总结,让学生明白共同努力培育宪政文化的重要性

教师总结:宪法有助于使社会政治问题转化为法律问题解决,有助于形成自信、宽容、理性、进取的和谐氛围。“民无权利则不立,国无宪政则不兴”法治并不意味着压制,而是意味着解放。任何官员都应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

三、课堂讨论

学生讨论:通过老师故事、案列等你明白了什么?

四、课堂小结

教师总结:宪法正因为重要,所以并不是高高在上的,而是与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学习宪法很重要,从小学法,将来才会懂法、守法、用法。”树立宪法意识,我们每个人要培养一种自信、自尊、自立、自强、理性的人格和精神!”

宪法日主题班会6

教学目的:

1、让孩子们看视频对民主、法制、人权有了基本了解,了解宪法的基本观念

2、思考权利的重要性、公共意识的重要性,以及在规则之下实现自由和责任的重要性。

3、阐明宪政对美好生活的意义

教学对象:三(1)班全体学生。

一、 故事导入,

1、一个班的劳动委员转学了,老师在班会上让同学们选劳动委员。选谁呢?教师里静悄悄的,大家都在想。突然,一位同学站起来说:“我选我,因为我俩是好朋友。他爱劳动,爱集体。我要像他一样热爱劳动,关心集体。”大家都愣住了??

2、“我选我”宪法解读,初学《宪法》

(一)师述:《我选我》这篇课文讲了一个班上选劳动委员,一个同学站起来自荐,这说明“我们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权益大胆地争取!”《宪法》非常重要,它跟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告诉学生们言论自由、公开表达诉求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正确行使选举权。)

(二)讲述各种有趣的统计数据(比如各国宪法序言的字数),了解宪法的基本框架和根本地位

(三)教师授课,向同学们传递了人权、平等的理念。尊师重教诚然是一种美德,但在真理和正义面前,重在交流和思考,人人平等与自由。(请一至三个学生谈谈)“在学习真理、知识面前,人与人之间应该是平等的。”我们要传播尊师重道的理念,但更应该传播平等、尊重、人权、自由和尊严的理念。而宪法有助于使我们每个人都真正地站起来!”

二、举例并解读,《宪法》,”

1、列举各种耳熟能详的宪法案例(比如动车事件、)使学生明确如何改变宪法的状况,使之真正实施和管用;

2、 师述: “国家的宪法来源于人民的授权,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成立政府的目的就是为人民服务,保护公民的权益。任何官员都应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论及法治时,谌洪果说,公权力应该受到制约和制衡,而作为公民,每个人都应树立司法的意识,因为司法是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在当下中国,民众的司法意识恰恰比较淡漠,“很多人不理解律师为什么替职务犯罪和暴力犯罪的‘坏人’辩护。当有一天,突然有人说你是坏人,如果没有律师进行辩护,只能让公权力一家说了算,那是多么可怕。”宪法有助于使每个人都真正地站起来。

3、案列总结,让学生明白共同努力培育宪政文化的重要性

4、师总结:宪法有助于使社会政治问题转化为法律问题解决,有助于形成自信、宽容、理性、进取的和谐氛围。“民无权利则不立,国无宪政则不兴”法治并不意味着压制,而是意味着解放。任何官员都应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

三、课堂讨论

学生讨论:通过老师故事、案列等你明白了什么?

四、课堂小结

师总结:宪法正因为重要,所以并不是高高在上的,而是与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学习宪法很重要,从小学法,将来才会懂法、守法、用法。”树立宪法意识,我们每个人要培养一种自信、自尊、自立、自强、理性的人格和精神!”

宪法日主题班会7

教学目的:

1、培养学生的基本法律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守法观念。

2、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了解并知道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3、通过案例分析与学生的讨论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教学重、难点:

1、培养学生的基本法律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守法观念。

2、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了解并知道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3、通过案例分析与学生的讨论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课时安排:一

教学准备: 收集相关案例素材。

教学过程:

一、导入

社会在不断进步,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也在不断增加。因此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那么怎样才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呢?未成年中小学生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二、你对国家的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知道多少?

1、说出你所知道的法律法规的名称。(生根据课前掌握资料自由发言)

2、师总结并出示课件。

国家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3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学生自由发言)

4、教师小结。

三、案例分析

(一)1、出示课件(案例评析一)

案例评析一

张某、王某、宋某、史某、朱某系五名未成年人,通过在溜冰场溜冰认识,结为兄弟。后结识了在外"混\"的程某,五名被告人便在外租房,在程的"暗示\"下五人开始盗窃,后发展为抢劫。五人同吃同住,有钱同花,作案时一起出动,所得赃款平均分配。案发时,五人正策划购买玩具枪,并准备为五人组合起个帮号,而每次作案起主要作用的张某已经事实上成了五人中的"老大\"。在不到半年时间内先后作案十几起,案值2万余元。

2、出示课件(合作探究)

案例中的五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在哪些方面应引起我们的警示?

3、学生讨论并发表自己的见解。

4、教师总结并出示课件(须引起重视的环节)

须引起重视的环节:

(1)家庭教育

(2)结交不良青年

(3)租房脱离家庭监管

(4)贪图享乐

(5)拉帮结派

(6)走上犯罪道路

宪法日主题班会8

教学目的:

1、使广大学生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内容。

2、使每一位同学远离本法中所列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3、理论联系实际,防微杜渐,自省自律,弘扬正气,作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教学重点: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教学过程:

一、导入:

今天的法制教育让我们一起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对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对青少年一代寄予了无限的希望,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怀。国家出台诸多的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颁布和实施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一共八章。今天我们重点学习本法中的第三章;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二、主要内容:

(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又有俗话说:风是雨的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积累、渐变过程。此间必然会出现诸多前兆与信号。小错不断,大错必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就是由于他们长期养成了不良行为,放任自己而又没有及时有利的得到矫正而发展形成的。根据常见的违法犯罪征候、迹象,根据外部表象的差异其前兆分成8类6种

1、言语:经常骂街、谈男论女、隐语黑话、好说谎话、脏话不断。

2、举止:衣帽不整、精神不振、吊儿郎当、蛮横无理、顶撞师长、爱打群架、强行索物、哥们义气、逞强跋扈、轻佻放纵、坐卧不安、行踪诡秘、大把花钱,喜怒无常。

3、结交“哥们、姐们”、口哨唤人、纸条传情、纹身标志。

4、起居:生活懒散、饭量骤减、出没无常、结群闲逛。

5、打扮:注重打扮,过度化妆、讲究发型、统一装束。

6、嗜好:抽烟喝酒、参与赌博、混迹舞场、偷阅书刊、迷恋网吧。

7、携物回家、护身器具、异性物件、书包异物。

8、学业:旷课逃学、成绩突降、考试作弊、课堂捣乱、课上睡觉。

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列出了九种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2)带管制道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6)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9)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对具有以上所列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如果不及时教育、其不良行为得不到有力的尽快的矫正,那不良行为的进一步发展就会导致违法犯罪,前兆就变成违法犯罪事实。

例一:湖北某缔结连发胜8起家庭被盗、商店被撬案件,现场不留痕迹,作案手法高超。经侦破,这伙神出鬼没的作案团伙是由21名13岁左右的初中学生组成。这些人有的从8、9岁就染有不良习气,但又得不到及时的教育和矫正,最终走向犯罪。例二、北京曾处理过一个8人抢劫、流氓团伙,平均年龄不足14岁,他们在不到四个月的时间内作案15起。这8个人也都是从很小就不良习气缠身,行为不端,劣迹斑斑,又得不到及时矫正,最终也走向犯罪。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

(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要从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开始

1、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小抓起,从现在做起。良好习惯,良好行为的养成要经过一个长期的培养训练。预防不良行为必须从小抓起;

2、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具体的小事抓起。小事不小。小时不抓,就演变成大错。教育无小事;从小抓,抓小事,久而久之,形成良好习惯,使不良行为得到及时的制止和矫治,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抓好两“小”,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环节。

二、小结:

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做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接班人。《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是中学生行为的准则,应努力做到。我们每一个同学都要做到:自尊自爱,注重小学生仪表,真诚友爱,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遵守公德。将来我们才能成为一名遵纪守法,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

宪法日主题班会9

一、活动背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为纪念首个宪法日,增强学生的宪法意识,在中小学生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二、活动目的:更好地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发展、维护稳定,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促进全民守法等方面的作用,增强学生的宪法意识。

三、活动准备:1、每个同学准备说一段对宪法的了解;2、准备PPT;3.关于宪法知知识的问题,用于中间环节的小游戏进行抢答;

四、活动过程:时间:12月6日

地点:实验小学五(4)班教室

主持人:林夏宇蔡佳媛

参与者:五(4)班全体同学

1、由老师致开场白,介绍开展本次主题班会的意义

a、了解立法: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b、意义: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

2、下面请同学们谈谈对宪法的了解。

3、老师对同学们的回答做点评,并纠正错误的观点。

4、观看宪法日宣传的幻灯片《宪法小知识》

A.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

B.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法执政,最根本的是依宪执政。

C.现行宪法由四部分组成:

序言和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首都国歌

D.公民的基本义务

a.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b.遵纪守法和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

c.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d.保护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e.依法纳税的义务

f.其他义务

5、讨论宪法对现代社会的重要性

6、由老师出十道关于宪法知识的题目,同学们分组抢答

(1)、任何公民,非经()批准或者决定或者()决定,并由()执行,不受逮捕。()

a、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b、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c、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d、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A、两个月以前B、两个月以内C、一个月以前D、一个月以内

(3)、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

A、街道办事处任命B、居民选举C、选民选举D、群众推荐上级任命

(4)、我国宪法的解释权属于()。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国务院C、全国人大常委会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

A、镰刀和斧头B、锤子和斧头C、镰刀和齿轮D、谷穗和齿轮

(6)、国务院总理人选由()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

A、全国人大常委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C、中共中央总书记D、国家主席

(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由()处理

A、委员长B、委员长会议

C、秘书长D、各专门委员会

(8)、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都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在补选以前,应由()暂时代理主席职位。

A、最高人民法院院长B、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C、国务院总理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9)、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的国家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家主席D、国务院

(10)、全国法制宣传日是每年的(),也就是现行宪法颁布施行纪念日。

A、12月1日B、12月20日C、12月4日D、12月8日

7、最后老师对本次班会的开展进行总结性发言

五、活动总结: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认真组织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本次学习宣传活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取得了实效,做到学习人员、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效果四落实。活动虽然已经结束,但我们将继续抓好法制宣传和教育,营造浓郁的法治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宪法意识。

宪法日主题班会10

活动主题:宪法在我心中

活动目的: 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活动方法: 案例分析、学生共同参与讨论活动准备:PPT课件、未成年人法律宣传的相关教育视频、相关案例活动流程:

一、导入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行为。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十分必要。

二、一起来分析和讨论

(一)你对法律知多少:

1、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

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别做出了一些禁止性规定,中学生不应当违反这些规定。要自觉做到:不吸烟、酗酒、流浪、聚赌、吸毒,不弃学经商、从工,不进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看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书刊、录象,不侵害其他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是很可贵的,有些未成年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认为父母“赶不上潮流”,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耍态度,发脾气;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根据话题讨论,内容为:一个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因为害怕第二天的家长会很晚才回到家。回家之后父亲知道他成绩很差就辱骂他,逼得他与父亲顶撞之后离家出走。请大家思考:你是怎样看待故事中的父子俩的做法的?(讨论)

(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案例一:小陈是一个农村姑娘,9岁时由父母做主,同一个21岁的男青年订立了婚约。男方给了小陈的母亲1960元礼金。小陈13岁时,提出要与男方解除婚约。男方不肯,坚持“要人不要钱”。小陈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便到法院起诉,要求解约。法院经过调查,在做好疏导工作的基础上,依法裁决由小陈的父母退还男方1960元礼金,小陈与男方解除非法婚约。就这样,小陈依靠法律,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案例二:小周家住湖北农村,是七年级学生。1996年月11月3日,在骑车回校途中,不慎将8岁女孩小雷撞倒在地致伤,雷家要求周家赔偿,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雷家到镇派出所报案,要求周家赔偿损失。派出所召集双方家长调解未成,于是派人到学校将小周带回了派出所拘留。周母到派出所要求放人,派出所答复,必须交纳1000元才放人。周家因家穷被迫四处筹钱,但仍不够钱,被迫写下欠条,之后,派出所才放出小周。小周回家后,越想越不服,联想起在学校学的法律知识,决定讨一个说法。于是小周向当地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派出所行为是违法行为,必须退还周家交纳的钱。小周终于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尊严。

(四)学会断案

案例1.谁应为未成年人夜不归宿负责任?

小利今年17周岁。自今年5月份起,她在课余时间常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青年人混在一起,进行小的赌博,观看色情淫秽录像,甚至夜不归宿。 叔叔得知此情况后告诉了小利父母,并劝说他们多管管孩子。可他们却说小利已经懂事,不会出问题的。无奈,叔叔又找到留宿小利的房屋主人李某交涉。李某却反唇相讥:“你侄女愿意住在这儿,叫我有什么办法,你家人是如何教育孩子的?”请问,小利父母和房主李某的行为是否违法,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案:违法

例2.父母不让孩子上学违法吗?

村民赵某家有一子一女,均达到法定入学年龄。但赵某有重男轻女思想,仅让其九岁的儿子上学,其女儿则被留在家里帮助干活。村委会干部多次劝说赵某将女儿送到学校去读书,均被赵某以自家的事不用他人来管而拒绝。你认为赵某的做法是否违法?

答案:违法

案例3.未成年人被判缓刑 学校能否拒绝入学?

16周岁的小华是某中专学校的学生,去年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学校在得知小华涉嫌盗窃罪的通知后,作出了开除小华学籍的决定。法院对小华盗窃一案开庭审理后,认定小华犯了盗窃罪,但因他犯罪时不满18周岁,所以法院予以从轻处罚,判处小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宣判后,小华在父母的陪同下来到学校,要求继续读书。不料,学校却拿出一份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声称学校与小华已不存在任何关系。你认为学校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不正确

(五)讨论班级公约

(六)班主任小结

预防犯罪等不良行为要从具体的小事抓起。小事不小。小时不抓,就将演变成大错。教育无小事;从小抓,抓小事,久而久之,形成良好习惯,使不良行为得到及时的制止和矫治,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抓好两“小”,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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