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活动心得体会总结范文10篇

发布者:大夏真兴 时间:2022-11-15 11:59

心得体会其实就是简略写出自己阅读过的书籍或文章的内容,然后写出自己的意见或感想。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315活动心得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315活动心得总结1

为了全面提升公司品牌形象,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认真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按照分公司、漯河市保险行业协会《关于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公司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布署,紧紧围绕“保险、让生活更美好”的活动主题,以“简约、高效、专业、价值”为天安客服品牌,以客户反映、社会关注的问题为重点,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总结如下:

一、精心策划、周密部署。

(1)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努力营造公司放心、客户满意的消费环境,我中支从今年元月初就将“3.15”宣传活动安排纳入公司上半年工作重点之一,广泛宣传,为活动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意识保障,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夯实了基础。

(2)全面发动,认真做好“3.15”宣传月活动。按照分公司、市行业协会通知精神,我公司将整个宣传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动员宣传,营造活动氛围。第二阶段各部门落实具体工作,倡导“优秀团队、优秀服务、优秀品质”的“三优”服务,设立总经理接待日以及宣传报导“3.15”期间的申诉受理。第三阶段做好宣传活动的总结工作。由于措施得力,安排详实,宣传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二、活动内容丰富多彩,特色活动异彩纷呈。

3.15活动期间开展“领导接待日”活动,由公司领导负责亲自接待客户以展示公司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信心和决心。

三、深入开展“客户至上、诚信为本;严守时效、品质优先;关爱客户、贴心理赔;沟通便捷、彰显个性、专业服务”的宣传教育活动。

315活动心得总结2

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而今年的3.15同时也是《征信业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纪念日。近期,我行根据人民银行的相关工作要求与部署,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对此次活动总结如下:

一、在营业厅受理市民咨询,派发征信宣传单张

安排网点大堂经理在各个网点摆放和主动派发《征信业管理条例》知识宣传单和信用报告网上查询宣传单张,主动向客户介绍个人信用报告的用途、查询方式等信息。对市民的问题热情解答,做好征信业相关知识的普及。

二、运用led显示滚动屏宣传

我行全部网点全部采用led显示屏24小时滚动显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宣传标语,让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民心,普及宣传。

三、设摊宣传

我行在3月15日当天在鹤山大润发广场开展主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现场宣传活动。现场宣传取得比较好的效果,我行宣传人员向现场市民派发了大量的征信业务宣传单张,不少市民主动向我行咨询征信业务的相关内容,在场群众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得到了提高。

315活动心得总结3

总体来说,我们这次以消费者权益日为主题的活动,各个阶段的活动都十分成功,成功的原因我们总结为以下几点:

1、准备较充分“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这次活动中得到了充分体现,正是因为有了详实的考虑、周全的计划和充分的准备,这次活动才有了成功开展的前提。如我们提前几天和学生会商量,并提出策划

2、密切配合多方面的积极协助和努力,是活动得以完成的保证。如在活动中我们需要用到摄像设备问题就是由学生会,读书协会人员帮助和安排的,桌椅是学生处租借的。

3、分工具体安排合理在活动没有开始之前,领队就已经将工具、劳动任务合理分配,同时也注意到宣传组织及工作时间的协调。事后,同学们普遍反映良好。

4、活动全面深入从初期活动内容的确定到联系相关部门,宣传组织同学进行分工,一直到校内工作的全面开展及高质量的完成,后期总结讨论,充分做到了理论联系实际,并且升华了理论,提高了同学们的思想认识。

315活动心得总结4

面对近期的3.15消费者权益日,为了了解我校学生生活中面对的消费权益问题以及自身维权意识的强弱,同时普及维权知识、引起同学们对消费权的重视,我们在文理学部和信息学部范围内举行了一次随机的街头访问活动。

针对本次采访,我们做出如下总结:

1.绝大部分受访者都对3.15有一定认识,然而仍旧有部分同学不甚了解。

2.消费权益问题在受访人群中普遍存在。其中校内的较少,大部分存在于网购以及校外的店铺和餐厅,尤其是小摊贩以及小型餐馆。

3.受访者表示大致知道维权手段,具有维权的意识,但很少或者没有尝试过,具体的流程并不清楚。

4.遇到权益问题,同学们的首要想法是与店家或客服沟通,失败后再采取其他措施。而且是否维权常常与商品的价格挂钩。

5.同学们反映有时遇到消费权益问题尽管知道维权方法也不采取行动,往往是因为维权成本太高,太麻烦,太花时间、效果未知。

6.为了更好的维护消费者权益,同学们认为不仅应该进一步加强监管,还要简化维权途径。

7.对于3.15消费权益日,有同学认为有其存在的必要,可以让社会重视消费者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问题;然而也有同学反映似乎一整年的消费问题只有这一天得到重视,平常的时候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消费者的地位没有实质性的改变。

315活动心得总结5

为深入开展20_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长兴“新消费运动日”宣传纪念活动,扎实推进“新消费运动”,进一步营造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长兴县消保委精心谋划,精心准备、精心实施,从而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长兴“新消费运动日”宣传纪念活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扎实有效、成果明显。据统计:这次共举行宣传咨询活动2次、设点7个;发放宣传资料18670份;举办文艺演出1场;开办消费者教育讲座2场;组织新《消法》等知识竞赛2场;举办展览2场;制作图解新《消法》等宣传牌匾35块;广播电视上录用稿件3篇,在《长兴新闻》报开辟特刊1期、发表文章25篇;县四套班子领导亲临“315”宣传咨询活动现场视察指导。具体活动总结如下:

一、开展“3.15”宣传月系列活动。

今年,我们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3.15”宣传月系列活动,掀起学习贯彻落实新《消法》的热潮。

一是开展新《消法》宣传系列活动。组织开展“一会二站”负责人进行新《消法》业务培训的同时,组织消费维权义工开展新《消法》宣传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学校、走进农村等活动,针对不同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新《消法》解读活动,形成全社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县消保委联合长兴新闻报、长兴晨报、长兴移动公司开展“移动杯”新《消法》有奖知识竞赛活动,广大市民踊跃参加;联合网监办开展对网络经营者的新《消法》知识的学习,营造和谐的网络购物环境。

二是开展重点市场消费维权大检查活动。在“3.15”期间,县消保委联合工商、商务等有关部门,加强重点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开展一次执法大检查,以净化长兴市场环境。

三是开展农村消费维权大检查活动。农村是消费维权的薄弱环节,为此,我们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为契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主要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农村商业网点执法大检查与红盾打假保春耕行动,以确保农村消费安全。

二、开展“3•15”现场宣传咨询纪念活动。

3月15日,县消保委组织常务委员单位及直属联络站在浙北大厦广场举行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长兴“新消费运动日”大型宣传纪念活动,并邀请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等四套班子领导,亲临现场指导。主要开展以下六项活动:

一是部门联动维权。我们联合县法院、县质监局、县建设局、县卫生局、县贸粮局、物价局等常务委员单位,在浙北大厦广场设摊,现场为广大消费者大力宣传《消法》相关法律法规,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3596人次;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59件;现场调处消费者投诉53件;现场开展酒类、卷烟类、药品类、书类、消防器材类等真假商品识别演示;现场提供检测服务14件次;场面声势浩大,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二是广场授奖牌活动。在315活动现场,县四套班子领导分别向荣获湖州市第十届消信单位的代表授牌和参加新《消法》知识竞赛获奖人员颁发证书。通过广场授奖牌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诚信意识和市民学习新《消法》的积极性。

315活动心得总结6

为贯彻__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消费与发展的主题,了解消费者的消费情况和消费纠纷,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淮南师范学院法学会和政法系学生会联合举办了3.15维权宣传活动走进铁三处居民小区,倾听那里的居民消费呼声,宣传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并在小区居民中进行问卷调查,为相关单位决策提供理论和现实依据。

本次活动共有淮师政法系法学等相关专业40多名学生在学生会,法学会的组织下参与,接受咨询150多人次,发放问卷200多份,被调查人员300多人,其中回收有效问卷186份,这些问卷统计后将为相关部门提供科学的数据。

小区居民与学生们咨询的问题有:消费者权益得不到重视,商场“三包”无法保障,菜市场产品质量问题,购物凭据如发票问题以及商场人员对顾客的态度问题等。我系学生认真听取了居民反映的问题,并这些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答复和耐心的解释。

大部分居民都有过消费权益被侵犯的经历,但真正的通过法律维权的几乎没有,大部分表示只有自认倒霉,还有就是维权并不能收到很好的效果,以及维权比较困难。

居民们对我们这种法律宣传活动表示非常赞赏,非常热烈的欢迎我们的到来。居民们纷纷表示以后要提高维权意识,注意向商家索要购物凭据,为以后维权提供法律证据。并希望我们类似的活动能多多开展。

铁三处位于淮南师范学院隔壁,淮师学子走进铁三处可以尽我们的力量增进我校学生与小区居民的友谊,发挥我们高校资源优势,为居民服务,促进社会和谐。

315活动心得总结7

为扩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增强保险消费者维权意识,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切实解决行业内存在的保险误导以及理赔难的问题,加强保险社会宣传,提高公众的保险意识,消除对保险合同的误解,与消费者共创和谐保险消费环境,按照市保险行业协会的要求,依照锦保协发[20__]15号文件的具体部署,3月15日,结合消费者权益日,中国人保财险锦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锦州人保财险)开展了主题为“人保财险,诚信服务,做人民满意的保险公司”的普及保险知识大型宣传活动。

锦州人保财险在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中,结合实际,精心部署、周密安排,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和方法,将这一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公司开展本次活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思想统一、准备充分

在接到市行业协会文件后,锦州人保财险市公司党委总经理室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司务会,对文件精神进行层层贯彻落实,做好活动前的思想发动工作,让全体员工了解开展本次活动的目的和重要意义。组成活动领导小组,责成有关部门周密部署、精心策划,在活动形式选择、时间安排、宣传方式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锦州人保财险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参加在宝石广场举办的主题集中宣传日活动,采取设立咨询台、开进宣传车、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宣传形式,工作人员热情主动与群众沟通交流,详细解答咨询者提出的承保、理赔和保险产品售后服务问题,让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更多关注和了解人保财险发展情况;

利用活动现场的本地主流新闻媒体,对锦州人保财险进行集中宣传,营造有利的舆论环境,赢得消费者的一致认同。广泛征求各阶层人士意见,并对各种意见和建议认真归纳梳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我们还利用市公司本部大楼前的LED宣传保险知识;并在3月3—4日、11—12日,集中14台查勘车在全市进行大型街面宣传活动,活动覆盖市区主要街路、4个县及天桥地区。提升品牌实力,扩大锦州人保财险知名度、美誉度。

三、主题鲜明注重实效

锦州人保财险在活动中牢牢把握“规范经营、诚信立业、服务为先”的主题,向广大市民宣传:“什么是保险?为什么要购买保险?怎样填写投单等等”。集中宣传日的咨询台前不时有行人或附近居民驻足观看,并有不少群众上前咨询各种保险产品,咨询如何进行理赔等,现场气氛非常热闹,很多市民称赞宣传活动搞得好,搞得及时。

四、宣传到位效果显着

在活动过程中,锦州人保财险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加大在媒体上宣传的力度。在市电视台刊登纪念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的广告,通过不同的视角,全方位对“规范经营、诚信立业、服务为先”宣传活动进行及时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我们还重新对宣传展板内容进行更新,使广大市民更直观地了解到了锦州人保财险“诚信服务、做人民满意的保险公司”的具体内容和做法,加深了他们对我公司保险产品和优质服务的认知程度,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总之,通过开展315保险主题宣传活动,首先起到了教育员工、锻炼团队的作用,“诚信营销”在锦州人保财险已深入人心,成为每位业务员的实际行动;其次,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起了锦州人保财险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了每位员工诚信服务的观念,提高了公司的整体服务水平;第三,加强了对本行业的诚信自律建设,促进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和提高,对公司的发展和社会和谐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315活动心得总结8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我公司计量、非油品销售相关规定,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企业在消费维权中的责任意识,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经过县公司经理丁垂年与县工商局沟通、协调,决定紧密围绕“消费与服务”这个年主题,结合实际、精心准备、认真组织、积极创新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纪念活动。

一、领导重视、指导思想明确

县公司高度重视消费者的权益和自身计量是否精准,特成立了以县公司经理为组长的“3.15特勤服务小组”,开展对县内各站的设备设施检查,同时现场与客户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在3月13日下午,又专门召开了315活动领导组工作会议。在会上,通报了315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由与会同志共同讨论,各站长、员工代表纷纷发表意见和建议,就本站的准备情况作了介绍。最后组长丁垂年强调要求:一是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二是认真落实注重实效;三是协调配合不断创新,一起努力把此次315活动开展好。

二、精心策划、周密部署

为确保315活动圆满成功,我县公司做了大量工作,对社会各界进行了广泛的动员和宣传。

活动期间,根据县政府和县工商局的部署安排,工商所、质监科等部门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和打假活动,重点放在油品计量、食品安全、烟酒几个方面。通过检查,未发现我县有计量不准确、食品过期、质量不过关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市场。

三、活动内容丰富多彩,特色活动异彩纷呈。

1、消费热点也是难点的燃油宝问题,经协商由工商局牵头,县公司具体执行,在活动期间共同举行了咨询服务活动,并发放消费者需要了解的宣传单。

2、以横条的形式制作了12块宣传标语,其直观的功效深受广大消费者欢迎。

3、活动期间组织了县内各站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争做服务第一人。

4、在315期间组织召开了消费者座谈会和恳谈会,对公司的过去、现在和将来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

四、效果显著,社会反响好。

20__年的315活动在县公司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各站的共同努力,在突出效果、注重实效、扩大影响等方面狠下工夫,使整个活动有声势、有内容、发动广泛、重点突出,做到了掷地有声。既培养了消费者正确健康的安全消费意识,又增强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使“消费与服务”的春风飞进黔西县的每个角落。

315活动心得总结9

20_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在自治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在自治区工商局高度重视和正确指导下,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消费者协会本着“新颖”、“深度”、“创新”、“节俭”的原则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活动丰富多彩、卓有成效,取得了圆满成功。

一、举办了“3·15”消费维权电视特别节目。

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赤峰市工商局、赤峰市消费者协会;满洲里市工商局、满洲里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当地电视台围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制作了“3·15”消费维权特别节目,以具体的案例及生动的画面揭露了消费领域中发生的消费侵权事件及各种消费违法行为,有力震慑了不法经营行为,凝聚了社会正能量,弘扬了社会正义,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二、组织开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相关宣传活动。

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结合当地实际,紧紧围绕年主题,以不同形式开展了大型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呼市工商局、呼市消费者协会在呼市万达广场举行了隆重的20__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暨新《消法》实施启动仪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常军政;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会长、自治区工商局局长陈洁;自治区工商局副巡视员李振华等领导出席了活动。现场参与活动的消费者有4000多人,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在活动现场接受咨询130余人,接待消费者投诉25件。“3﹒15”当天,我区各盟市、旗县共设置了200多个分会场开展纪念活动。分会场均设置了维权绿色通道,联合质监、药监、农牧、卫生等部门现场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同时成立了维权小分队,根据消费者的现场投诉,进行调解维权。全区参与现场活动的消费者近25万人,共发放宣传材料110多万册(份),现场咨询人数65000多人次,受理投诉960多件,有效地提高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主动维权意识,震慑和教育了不法经营者,促进了和谐市场消费环境的建设。

三、继续开展3月份“消费维权宣传月”,积极开展针对新《消法》和消费维权知识的宣传活动。

据统计,“3·15”期间,全区发放宣传材料350万份,举办新《消法》知识培训75次,召开座谈会58次,举办新闻发布会11次,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专题节目380多期,在报刊开设专栏150多个,有效宣传了消费维权工作,营造了全社会共同重视、参与、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良好局面。

四、组织开展消费教育进基层活动。

全区各级工商行政机关和消费者协会努力发挥消费教育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开展消费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农牧区活动,将新《消法》知识及科学消费知识带入基层。向基层广大消费者普及科学消费、生态消费、安全消费等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放心消费。

五、积极参与对市场的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以新《消法》出台为契机,在“3﹒15”期间努力参与对市场的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依法公开曝光了各种违法经营,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在全社会营造了知法、懂法、守法、用好的良好社会风尚。同时开展了针对重点领域的专项维权活动。在民生反映比较突出的商品和服务领域,如食品、电信、快递、保险、旅游、供热等行业,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开展专项整治、组织消费调查、开展商品比较试验、披露典型案例、点评格式条款等措施加强监督,努力在净化行业消费环境、维护行业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3﹒15”期间,全区共查获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6大类50多个品种,总价值1000余万元。这些活动成果的取得充分显示了全区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在消费维权工作中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假必打、有查必果的坚定决心,也向社会昭示了制假售假、违法经营必将为自身的行为付出代价,警示和震慑了不法经营行为,有利于消费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六、开展了“万家企业诚信联盟”活动。

“3·15”期间,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继续开展了“万家企业诚信联盟”活动。据统计,全区共有2000多家企业在诚信倡议书上签字,这充分展示了我区企业诚实守信的社会形象,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良好消费环境,你我共同参与”的庄严,对于构建互无猜忌、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通过“3·15”活动的开展,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全面深入宣传了新《消法》的立法宗旨和条款内容,及时准确地向消费者提供了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有力地震慑了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增强了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扩大了消费者协会在人们心目中的声誉和威望,为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

315活动心得总结10

为深入贯彻党的__大精神,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推动我市消费环境持续改善,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20__年“3·15”期间,攀枝花市工商局、攀枝花市消委会,按照市政府《20_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要求开展了系列消费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消费知识,营造和谐消费、依法维权的良好环境,取得了较好的工作实效。

一、创新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倡导品质消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一)召开20__年消费维权新闻发布会

3月12日上午,市工商局、市消委会在金沙明珠酒店召开了全市消费维权工作新闻发布会,市工商局局长、市消委会会长谢安德,市工商局副局长付琳玲,市工商局机关党委书记、市消委会常务副会长张晓东,市消委会秘书长邓春莉进行了发布,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外宣办副主任李玉华主持。会上发布了《20__年度攀枝花市康养产业消费满意度指数报告》;攀枝花市工商系统“红盾春雷行动20__”开展情况;《20__年度全市工商、消委系统受理消费投诉情况分析报告》;攀枝花市消委系统消费维权十大典型维权案例。通过新闻发布会,向全市消费者全面展示了我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机关和消委组织,以市委、市政府的重要部署为指引,结合实际,开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的成效。

(二)开展大型广场宣传活动,掀起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高潮

3月15日上午,由攀枝花市政府主办,东区政府、市工商局、市消委会承办的“20__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维权宣传活动在市中心广场举行。市消委会与市工商局、食药监局等13个行政部门成员单位,10余家金融机构,4家企事业单位将宣讲台搬到了市中心广场,为市民开展了一场生动的消费维权宣传课,市康养协会、钛产品生产企业等攀枝花特色品牌也在现场进行了展示。现场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消费者权益法律咨询、消费维权常识和识假辨假知识讲解、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展示、现场受理投诉举报等形式,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维权氛围。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吴成钢、市人大副主任杨林、市政府副市长李文飞、市政协副主席吴文发在市工商局局长谢安德的陪同下视察活动现场,并对活动的周密组织和丰富的内容给予高度肯定。

(三)联合各类媒体,多维度广泛宣传

一是上线“阳光政务—政风行风广播热线”直播节目,现场接听、解答消费者咨询、投诉;二是接受市电视台专访,对2017年度的消费投诉情况进行分析,对投诉热点进行点评;三是利用机场路、广场、通讯企业营业厅等电子屏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消费者感受到节日氛围;四是通过联系全市各类平面媒体、新媒体进行了全面宣传;五是“3·15”当天,通过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以短信形式向全市60余万手机用户发送公益消费维权短信,营造“3·15”期间消费宣传声势。

(四)开展老年消费教育,引导老年健康消费

按照我市打造“全国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的要求,履行好《消法》赋予消委组织的法定职责,引导康养老年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康养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20__年2月8日,由攀枝花市消委会与攀枝花学院康养学院联合举办的“攀枝花市消委会老年消费教育暨阳光康养专题巡回讲座”在仁和区西蜀阳光礼堂正式拉开帷幕,康养学院教师为老年消费者讲授了《老年人常见意外及应急处理》、《老年人保健养生》两个专题,市消委会播放老年消费教育宣传音频视频,并发放了《老年消费教育指导手册》,整个讲座过程生动活泼,内容独到新颖,受到老年消费者一致好评。

截止3月15日,“攀枝花市消委会老年消费教育暨阳光康养专题巡回讲座”已在东区、仁和区、米易县共计举办三场。年内,市消委会还将在西区、盐边县、市老年大学举办该讲座。各级消委组织也将依托居委会、老干办、干休所、社区医院、老年学校等机构,借助指导手册、宣传音视频及海报,采取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将教育活动深入到老年人所在的社区、单位和家庭。

(五)开展典型案例评选,促维权技能提升

为提高消费维权战线干部职工消费维权工作能力,提升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今年1月,市消委会依据《攀枝花市消委会年度消费维权优秀(典型)案例评分办法(试行)》,开展了“201_年度消费维权优秀(典型)案例”评选活动。通过市委综治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工商局法制科的领导和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等专业评委,和县区互评,选出东区市场监管局(东区消委会)调处的“谁来管管任性的健身房”、“未成年少女的高价美容”等12件“攀枝花市2017年度消费维权优秀案例”。会上,与会专家还对获奖案件进行详细的点评,并针对案例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调解技能的运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建议,使参评消费维权工作人员收获良多,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消费调解工作再上台阶打下坚实的基础。

(六)充分发挥消委职能组织开展“阳光康养产业消费满意度指数”调查

2017年7月至今年2月,市消委会立足法定职能结合我市打造“全国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的战略目标,组织开展了“攀枝花市康养产业消费者满意度指数”的调查编制工作。调查编制的设计统计模型、实施调查、形成专业报告工作委托西南财经大学统计学院进行。“满意度指数”旨在以消费者视角为切入点,通过调查消费者的主观感受,了解消费者的需求,进而为高质量做好“阳光”这篇文章提供参考,为我市康养产业的发展献计献策。据调查结论显示,攀枝花康养产业消费者满意度指数值为85.0,说明消费者对攀枝花康养总体评价满意度较高,攀枝花的康养环境,得到了大家的喜爱和认同,同时,游客对攀枝花康养的推荐指数达到了89.9,攀枝花正向着“阳光康养胜地”的目标稳步迈进。,

(七)结合投诉分析找问题,开展行业集中约谈和指导

3月13日,市工商局、市消委会针对20__年度消费投诉集中和突出问题以及“红盾春雷行动201_”期间商品质量抽检情况,对汽车销售和通讯行业进行了集中约谈。一是开展通讯行业行政约谈回头看工作。督促通讯行业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针对近年来消费投诉情况,采取措施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履行经营者进货查验、质量安全保障、提供服务真实信息等法定义务,维护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知情权等法定权利。二是于201_年3月13日会同仁和区市场监管局对仁和辖区的汽车销售企业开展行政集体约谈座谈会。通报全市汽车销售行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经营者以消费者为中心,立足行业实际,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建立良好的售前售后服务体系,依法经营,切实规范汽车销售市场秩序。三是参与四川省电信“流量降费服务惠民行动”启动仪式并进行了座谈,对中国电信攀枝花分公司就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工作方面进行了指导。

(八)加强“12315”热线电话值守,确保消费者投诉渠道畅通

为保证消费者投诉渠道畅通,3月15日8:30至22:00市工商局对“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和采取不间断人工值守。截止晚会结束,攀枝花市“12315”热线共解答消费者咨询57件,受理消费者投诉10件,受理举报2件。同时,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的问题,市工商局和市消委会已制定工作方案,将在全市范围内通过深入的消费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保护好全市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九)各县(区)消费宣传、消费维权活动丰富多彩

“3·15”期间,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消委会结合自身实际,组织成员单位通过现场咨询服务、召开成员单位“3·15”座谈会、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会、针对投诉热点举办知识讲座、开展行业集中约谈等方式,因地制宜地宣传普及消费知识和维权知识,针对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执法、专项维权活动,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消费维权工作格局,广泛营造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的舆论氛围,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开展系列活动的主要作法

(一)认真部署、精心谋划、周密组织。为确保系列宣传活动有序进行,市工商局、市消委会按照《攀枝花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攀办函[201_]17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总体谋划,形成了系列活动实施方案,并依步骤开展了动员和部署,对活动准备、活动实施各个环节,均作了较为周密的安排。活动中,统一的规划,科学的分区设置,对宣传内容严格的审核,完全去除营利性质的宣传和广告,以及工作人员耐心的解答,展示了政府消费维权部门一心为民,踏踏实实为民解忧的良好形象。

(二)点面结合,活动层次多,宣传声势大。在系列活动的总体安排上,充分考虑各部门的职能特点、各行业经营特点、各区域的维权重点,强调全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机关和消委会协作、配合,此次活动通过以主会场——县区分会场——市场监管所宣传点三级联动、由点及面,极大提升了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同时,注重活动形式和内容的紧密结合,务求取得实效。

(三)依托大众媒体,扩大活动影响。现场活动开展前,全市工商(市场监管)局和消委会通过通讯运营商发送公益短信、在各类电子屏发布宣传标语等形式为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活动期间,主动接受、邀请全市各类媒体通过微信、电视、报纸对活动进行了全程多维度报道。

(四)结合我市“两篇文章”,广泛引导品质消费。

在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活动中,除了行政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外,还特别邀请了市康养协会、钛产品生产企业等攀枝花特色品牌到现场进行了展示和宣传,展示了我市特色商品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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