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偶像的理解作文随笔

发布者:馬儿部落 时间:2022-11-15 11:07

真正的偶像只会让你收获许多正能量,不会让你的情绪暴乱,真正的偶像会有许多温暖的行为,会让你学到很多。真正的偶像是实力派,而不是花架子。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对偶像的理解作文随笔,欢迎大家阅读和欣赏!

关于对偶像的理解作文随笔【第一篇】:关于偶像

很多人眼中,所谓偶像,就是你的臆想对象。可为什么我就不是真的单纯喜欢他作为偶像呢?我发誓我的偶像真的不是我喜欢的男友款,尤其是长相,尽管他是很多人的梦中情人,长的帅有才华。而我饭他,既不始于颜值,也不起于才华,而是一个契机。我想过很多次,为什么会喜欢他呢?事实上,如果不是那个恰巧的时刻,我不会注意他,如果是另外一个人出现,我也会饭上另一个人。

上周节目里,有个16岁的女孩说到偶像,她说她以前的偶像是温兆伦,前不久温兆伦到长沙来,她也去了现场,可是看着无数人尖叫着追索签名,她忽然察觉自己在人潮如海中的微小。那一瞬间的荒谬感让她沮丧、怀疑。她回家后锁起所有录像带、磁带,宣告结束自己的“偶像时代”。

这让我想起一位听众去年年底从北京寄来的长信。信中说他十四五岁时曾痴迷陈百强的歌,以后少小离家、颠沛流离,再也没有听过。直到前几日,雪夜车上,忽然听到那首《一生不可自决》:“我没有自命洒脱,悲与喜无从识别……曾相爱的为何分别,与不爱的年年月月,一生不可自决……”是少年时随口哼唱的曲调,此夜却才深解个中滋味,他的眼泪不由控制地顺着双颊流了下来。

我并没有把这故事讲给那16岁的女孩听。“偶像”,对一个少年来说,只不过是乏善可陈的世界里的一点传奇、一点浪漫、一点蠢蠢欲动的梦罢了,无甚紧要,也不关雅俗。珍贵的,倒是以后行年渐长,偶尔忆起时,那种“飘摇风雪夜,似是故人来”的心情。

在那个于我而言称得上十分迷茫、艰难的时刻,他就这么出现了。我珍惜他无意中带给我的信念和动力,感激他在那个时候做了那样的决定,尽管那恐怕是他无比艰难的两年,却是支持我坚持梦想的力量之一。我常想,如果将来有一天我有能力不以粉丝的身份出现在他面前,我想郑重地向他道谢,告诉他我的故事,感谢他的坚持,感谢他的勇敢。

关于对偶像的理解作文随笔【第二篇】:偶像

有多少人愿意放弃还算辉煌的过去,在公众视野顶着谩骂重新来过,然后坚强地继续逐梦,肆意地发光发热,去争取自己所有想做的事情,热爱真正的热爱。他做到了,这就是我喜欢他的理由。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甭管他是哪个国家的。等大家长大了以后,有些人觉得自己真有眼光,因为当你说出自己的偶像是××时,周围人都觉得你有品位。你可以继续喜欢他,也可以不再喜欢他,但你无悔自己年少时的选择。

而有些人长大以后都不好意思告诉别人自己年少时候的偶像是××,恨不得把当时的日记和照片都撕了,别人帮你回忆起来,你还不愿意承认。为了在你的一生里,都可以大声说出偶像的名字,你一定要好好行使自己选择偶像的权利,小心成为后者。

当初,我怀着看笑话的心态去关注他的动态,却发现那个人丝毫没被打倒,他明明害怕流言,明明压抑着委屈,明明快要销声匿迹,明明开始是那样的孤立无援……可他坚持下去了,扛过了那一段痛苦,一点点地将他的才华一一展现,更多的人知道了他的存在,认可了他的优秀。他从不抱怨,从不去诉说他的苦,从小心翼翼地努力到尽情地大放异彩,他把伤痛当做勋章,再次起航,是真的英雄。很多人说过爱他,却因为一些很可笑的理由离他而去,似乎那样就会产生什么特别的意义;我不爱他,只想远远地看着我心中唯一的偶像一直坚持他的梦想,一直会很幸福。

关于对偶像的理解作文随笔【第三篇】:我的偶像胡歌

“岁月难得沉默,秋风厌倦漂泊,夕阳赖着不走挂在墙头舍不得我”此刻我正单曲循环着胡歌的这首老歌,还记得当时的他是个大侠李逍遥,而他就此变成了我的偶像,看看如今的他我经常会感叹时光果然很公平对谁都不仁慈,他再也不可能是万千少女迷恋的逍遥哥哥了,而他在我的字典里从偶像变成了榜样。

上帝很公平,不管在谁的人生里它都会分配挫折给你,胡歌也不例外。对于他的挫折,大多数人都知道就是那场毁容性的车祸。当时正是他事业上升期,这换成谁也不能接受这个打击,胡歌自己也是短时间内没有走出这个阴影。他眼睛缝的针,我们现在也能看到明显的痕迹,而那时的他在戏里几乎都是偶像角色,他认为自己已不可能继续在演员这条路上走下去,甚至想过转行。而阴霾始终会走过的。胡歌想到自己的粉丝和剧组还在等着他的归来,没有谁放弃他,所以他更不能放弃自己,逐渐走出黑暗,他也敢面对自己的这段挫折,拍戏主动要求掀起刘海。正是如此敬业并敢于面对过去的他练就了梅长苏。《琅琊榜》里的梅长苏仿佛是他人生的缩影,正因为感同身受,所以把梅长苏这一角色诠释得非常到位。我每次遇到不顺心的事情总会告诉自己看看你的偶像胡歌,几乎快到了死亡的边缘,还可以走出阴霾,自己的小困难简直九牛一毛。

偶像,榜样也,谓之“榜样”,其身必有长所取也。所以说,偶像,之所以成为偶像,必然有它的价值。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偶像。可能是歌星,可能是明星,也有可能是历史人物,国家领导人,或者自己的爸爸妈妈,同学朋友。 今天我们写下关于自己偶像的作文,让更多人认识了解你的偶像吧。

关于对偶像的理解作文随笔【第四篇】:真正的偶像

最近他既让我骄傲又值得我学习的就是去读书学习,现在的他事业可谓已是高峰,正如林依晨所说他知道平视自己,知道自己要做一个怎样的人。他不在乎名利,依然追求自己,这是很多人登上山顶已忘了在山脚下的初衷,而他很清楚。淡泊名利,追求最初的梦想,这是我必须学习的,因为两年后的我也将步入职场,自己必须认清自己,不能被一点小名利蒙蔽双眼。

偶像在我眼里就是学习的对象,我们喜欢他给我们带来好作品,模仿他身上的正能量,这才是我们对偶像该有的理解。我很喜欢胡歌说过的一句话“我想只有在无知年代里,人才会沉迷于瞬间的花彩,因为智慧的光芒往往是持续而朴素的”是的,我已不在无知年代里,我不再沉迷于胡歌的外在,我最喜欢的还是带给我正能量的朴素人生道理。

冬天的河干涸了,我相信,春水还会来临,那时白帆就是我心中的偶像;风中的树叶凋零了,我相信,泥土里的梦将在枝头开花结果。时间可以摧毁世界上的一切,可以把最坚固的城堡化作历史的残迹,可以把人类的偶像和权威化成灰烬,可以把英雄的利剑化作孩子的玩物,可以把布满大森林的山脉变成布满珊瑚丛的无边的海洋。然而,时间也可以造就一切,可以给猿人居住的洞穴变成金碧辉煌的高楼,可以给曾是残破的荒村变成繁华的城市,也可以使无知的孩子变成百科全书式的学者,在自己的心中展开一个智慧的大星空。

关于对偶像的理解作文随笔【第五篇】:偶像奥巴马

美国人来说,没有信仰是件可怕的事情。面对信的母亲和有穆斯林背景的父亲,奥巴马迷失了。

中学毕业后,奥巴马突然决定浪子回头,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学习国际关系学。毕业后,他选择在芝加哥的一个穷人社区工作,3年的社区工作让奥巴马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信仰,他皈依了,并重返校园,在哈佛读完了法律,成为中产阶级的一员。

然而,历史是无法改变的,所以当一个人平步青云的时候,他曾经的出身、背景依然会不时地跳出来,仿佛是一场危机公关的考察。参加总统竞选后,一把大锄头早就在那里恭候奥巴马了,过去的细枝末节像被盗墓一样挖出来晾晒。有些事情的真实性无法考证,或许只是政治阴谋而已。对于过去,奥巴马尽量做到不隐瞒,可他时常感到痛苦:“突然之间,所有跟我的生活有过丝毫联系的人,都被放在了报纸的头条,在放大镜下细细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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