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情感叙事随笔
爱情,让我们变得有些宿命了,也老了。我惟一能说的也许只能是:我们每个爱过的人都是勇敢的。明知爱里有痛,但谁也阻止不了我们飞蛾扑火。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情感叙事随笔,希望对你有用!
关于情感叙事随笔1:一辈子都唇齿相依
他和妻子是大学同学。那时,他是班里唯一的山里娃,早已习惯独来独往,一个人吃一份素菜。她偶尔会打两份红烧排骨送到他面前,后来就抢着替他洗衣服,再后来主动开口说喜欢他。毕业后,她又求父母帮他安排了工作,在他租来的小屋里做了很多好吃的菜。理所当然的,他娶了她,波澜不惊地过到现在。
一辈子都唇齿相依 妻子没什么不好,可她不论在家还是在单位都太能干,这反而让骨子里很传统的他觉得日子过得越来越寡淡无味。他希望和同事、同学们的婚姻模式一样,男的拼事业挣钱,女的小鸟依人。
累了一天,他回到家,歪在沙发上看报纸。妻子有条不紊地一边炖上牛肉汤,一边开始洗菜。他从报纸缝隙里偷看她,她的头发剪得短短的,很没女人味,她曾说这可以节省很多时间做有用的事;她身上传着牛仔裤和休闲服,那是千篇一律的装束,早已忘记是哪年哪月买的,按她的理由,没有样式的衣服就不会过时。放下报纸,他逃一样地进了卧室,随手打开电脑,想来上几盘“斗地主”,好熬到开饭时间。一盘未果,他就听到她在客厅接电话的声音,剁排骨的声响,吱吱啦啦的炒菜声,这些一成不变的节奏和内容都让他从心底衍生出丝丝厌烦的情绪。
那天,他遇上一件让很没面子的事。他和助理去一家公司洽谈业务,负责人的态度很傲慢,久经商场的他知道这次肯定没戏,正准备说出得体的结束语,助理突然指着负责人桌子上的一张报纸说:“呀,是嫂子的文章。”负责人低头浏览了一遍文章,再抬起头时脸上就堆了平易近人的笑容:“鼎鼎大名的艾罗记者就是您夫人啊?”他有些嗔怪地横了助理一眼,颇有些挂不住面子地点点头:“是啊。”接下来的洽谈很顺利,顺利得让他心里很不是滋味。他想,自己怎么就沦落到靠打着妻子名号揽业务的地步了?
他待在电脑前的时间越来越长,喜欢和不了解他过去的陌生人畅谈,聊了一段时间后,他有了一个叫蝶舞的固定聊天对象。他意气风发地向她提起自己事业上的成绩、小康的等级、旺盛的人际关系,这些都如他所愿引来她夸张的惊叹。他觉得这个女人才是他心目中的理想女人,需要男人呵护,很有女人味。
他们见过几次面,在咖啡馆里,在林阴道上。他喜欢她过马路时小心翼翼跟在他身后,喜欢她穿着高跟鞋走下斜坡时的胆战心惊,喜欢她点菜时一副拿不定主意的神态。
妻子要出差一个星期,她将他的衣服都洗干净放在柜子里,买了很多吃的放在冰箱里,叮嘱他别图省事只下方便面吃。把妻子送上火车,他直奔蝶舞家。进了门,客厅乱得超乎他的想象,茶几上是一袋袋拆开的零食,垃圾篓里堆了很多果皮,已经有些异味散发出来。一瞬间,他想起那个任何时候都窗明几净的家,觉得收拾这些应该很容易,于是先整理归类,然后打扫垃圾,最后做地板清洁……做完这些,已是傍晚,他腰酸背痛。
关于情感叙事随笔2:每个爱过的人都是勇敢的
蝶舞在这段时间里弄好了头发化了个精致的生活妆,很有把握地说,我来做晚饭吧。
他刚在电视前坐下,就听到厨房里传来尖叫声。原来,她把没有控干水分的椰菜扔进沸腾的油锅里,四溅的油烫伤了她的手。
他关掉冒着浓烟的油锅,扶她擦药膏,光是安慰她就花了半个小时,他觉得她像只玻璃娃娃,美丽是够美丽,可是不能碰,不能烟熏火燎,只能小心翼翼捧在手里。夜幕降临了,从她家出来,他出了口气。这一天,跟以前的日子完全本末倒置,最初的新鲜感被极度不适应所替代,他突然有些感慨,如果以后每天都要这么过,他该是怎样焦头烂额?想起任劳任怨的妻子,第一次有了丝丝缕缕的愧疚。
这时,他接到妻子发来的短信:明天是妈妈的生日,礼物就在电视柜里,你帮我送去吧。
第二天下班后,他带着礼物敲开岳母家的门,陪二老吃了顿晚饭。饭后,他抢过碗筷走进厨房,发现冰箱上用磁铁粘了一张张小小的菜单,什么鱼头豆腐、红焖羊肉、滑熘鳝丝等等,都是他在外面吃过后赞不绝口的菜名。岳母是厨房高手,还用得着看菜单做菜?进厨房拿抹布的岳母看见他盯着那些菜单,就说:“这些都是艾罗那丫头搞的鬼名堂。她不会做什么菜,又担心你有胃病在吃饭上不能凑合,纠缠着我给她写菜单,她一回来就照着菜单上的步骤做菜。我们老两口不知道吃了她多少咸甜不对口的试验菜了。”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家的,只是反复咀嚼那些话,体会到了她的苦心。
她选择他,不是向他要房子车子要享受的,她跟他在一起,是要给给他很多很多的好,替他分担,陪他做伴。可是他竟然直到今天才明白,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明白得太迟。
打开QQ,蝶舞的签名换成了:我想要一只LV的包包,我想要他说爱我。
他想跟她说些什么,作为一个告别仪式,可是终究一个字都没敲出来。他发现,那点曾经曼妙的暧昧现在看来真的很无趣,决定永远不再打开这个QQ,让时间来做删除工作。
睡觉时,他揽过妻子枕的那只枕头,拥在怀里。枕头上熟悉的洗发水味道伴着他,睡得很安稳,很踏实。
婚姻没有固定模式,谁做坚硬的牙齿和谁当柔软的嘴唇都不重要。婚姻里最重要的,是两个人相依相守,互相给予,一辈子都唇齿相依。
关于情感叙事随笔3:一堵残墙一段情
1959年,女人成了寡妇。丈夫突然撒手而去,撇下她和两个妞妞。那是三年困难时期的头一年,瘦得只剩一把骨头的女人,在院子里的麦秸垛下捡麦粒。那是去年的麦秸垛,女人幻想能在下面捡些麦粒给妞妞们熬碗粥。
男人是女人的邻居,两家一墙之隔。下过雨,土墙垮掉一角,男人重新把土墙垒起来。却没垒到原来的高度,那里多出一个弧形的缺口。夜里,女人听到院子里“砰砰”两声响,胆战心惊的女人抽出枕头下面的菜刀,随时准备拼命。她等了很久,院子里再也没有动静。女人大着胆子来到院子里,发现地上躺着两根萝卜。女人眼睛湿润了,她拾起萝卜,去灶台生火,给两个妞妞熬萝卜汤。
女人对男人的感觉,只有害怕。那是一个身高只及她腰部的男人,女人知道那叫侏儒。侏儒没有爹娘,更不会有老婆。
以后的每天夜里,从那缺口都会飞来一些东西。半颗白菜,几片薯干,或者几束麦穗。那时候人们都在挨饿,女人知道,他也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白天再见到他,女人说:“兄弟,心意我领了,可是你也不好过啊。”他笑笑,说:“让妞妞们有口饭吃。”女人抹一把泪,转身要走,又停住脚步,回头说:“兄弟,如果夜里闷,就来嫂子家坐坐。”那张丑陋的脸顿时通红,然后不吱声,低了头匆匆离开。夜里,女人坐在院子里等他。等来的,却是从缺口扔过来的一把黄豆。女人就着月光慢慢地捡,边拣边哭,直到天明。
饥荒终于过去,尽管仍然吃不饱,却不至于要人的命,可是夜里,仍然有东西从缺口扔过来。白天,女人遇见他,说:“兄弟,别再扔了,用不着了。”他嘿嘿笑不说话。晚上,女人家的院子里,仍然时不时落下一些东西。
灾难说来就来,没有任何前兆。村子里突然多了一些奇怪的标语,然后,有人将男人揪上土台,喝令他站好。他们抽他耳光,吐他口水。他们怀疑他在上海通过敌,甚至为敌人送过情报。男人挺起胸膛,大声喊:“一派胡言。”当然,这为他招来更多的耳光。女人远远看着,仿佛那些耳光打中了自己。
夜里,他被放回来,一个人走进黑暗。女人听见他在院子里哭泣,自己也跟着抹眼泪。正哭着,两根萝卜落在身边。女人终于忍不住,扯开嗓子嚎啕大哭起来。
后来,那些人终于不再折磨他,因为他傻了。有人让他爬上高高的凳子,怒喝道:“你给敌人送过情报吧?”他说:“一派胡言。”那人就抽掉凳子,他从高处一头栽下,当场昏厥。等他再次醒来,人就傻了。他傻了,几乎忘掉一切,唯独记得往女人院里扔东西。
女人在街上碰到他,悄悄地说:“兄弟,要是你不嫌弃,娶了我吧,两个人,日子好过一些。”他红了脸,说:“我是丑八怪。"女人说:“你不是丑八怪,你比他们都好看。"他呆在那里,支支吾吾说不出话。
日子一天天过去,女人一天天苍老。苍老的女人,彻底失去了某一种心思。可是每天晚上,缺口处仍然会飞来一些东西,从没间断过。那些东西让女人相信,在夜里,在墙那边,那个身材矮小的男人,的确是存在的。
后来,金妞嫁给了城里的工人,银妞也嫁给了本村的瓦匠。瓦匠跟着银妞来看娘,把礼物放下,在院子里转了一圈,回屋跟女人说:“娘,这房子太破了,翻番新吧。”女人说:“好。”瓦匠说:“还有这墙,也重新砌一下吧。”女人说:“不要。”瓦匠说:“我们接你去住你不去,偏守着这老房。还是彻底修一修吧。”
房子粉刷了,围墙也被加固高。夜里,女人一个人坐在院子里,看天上的月亮,月亮从这个树梢钻到那个树梢,女人的心理空荡荡。忽然,女人听到墙那边“砰'的一声响,紧接着响起阵阵呻吟声。女人站起来,疯了一样的往那边跑。
在男人的院子里,女人看到矮小的男人他正躺在地上挣扎。他的手里攥着一根萝卜,旁边翻倒着一条破旧的长凳。躺在地上的他咧开嘴笑,说:“墙高了,够不着。”三天后,他们举行了简单的婚礼。因为一堵墙,因为一些事,他们的婚礼,已经耽搁了太久。婚礼上的他只会傻笑,婚礼上的她只会流泪,可是人们知道,无论哪一种表情,都是深入骨髓的幸福。
关于情感叙事随笔4:每个爱过的人都是勇敢的
诺诺认识曾默时,我已和诺诺做了四年的同事。不仅是同事,我们竟然还是大学校友。我高她两届。当诺诺偶然间发现这件事的时候,她惊讶得几乎蹦起来。她说老林,这么说有两年我们共处于一个校园?可我怎么就没见过你呢?我说林子大了,这只鸟和那只鸟碰不见实属正常。诺诺听了大笑,表情极为夸张。我瞅着她,心说单纯的女孩子是否都这样没心没肺?
每个爱过的人都是勇敢的 那时诺诺称我老林。老林啊,我脸上长痘痘了,好郁闷。老林啊,圣诞夜陪我去唱歌吧。老林,我又失恋了,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呢?对诺诺我是喜欢的,她的样子她的笑容甚至她的声音……但仅此而已。我也问过自己是否爱她,结果是:那不是爱。在我眼里爱情该是那样的:第一眼就有感觉,从此惊涛骇浪。但我和诺诺,我们像哥们像朋友像亲人,惟独不像恋人,于是日子一直如水般哗哗地流着。
曾默。曾默是我多年的朋友。那年秋天,诺诺的表弟想去一家科技公司应聘,正好曾默在那里当人事部经理。结果一个电话事情就办成了。诺诺高兴坏了,非要请我和曾默吃饭。那天当曾默戴着墨镜着一袭黑风衣,很酷地出现在我和诺诺面前时,我发现诺诺的脸顿时就红了。席间,我问诺诺:你不是对我这哥们一见倾心了吧?话还没落地,诺诺手一抖,一筷子菜全掉到了桌子上。
自从那顿饭之后,诺诺整个人都变了。高高的马尾不见了,长发柔顺地纷披下来,牛仔裤变成了长裙,不再夸张地大笑,接电话时声音也小了好几个分贝,总之整个人变得像水一样柔柔的。有一天当她袅袅婷婷地走过我身边时,我说诺诺,又恋爱了吧?恋爱的女孩子是不是都像你这样装得像淑女?诺诺回头冲我只笑不语。
对方果然是曾默。那天我在公司窗口看见了他的车,然后诺诺莲步轻移地朝他走去。虽然之前也见过来公司找诺诺的男孩子,但曾默这一幕,却在我心里怎么也挥之不去。我说不上那是种什么感觉,好像失去了自己的一件宝贝似的,不舍,难过,紧张。第二天见到诺诺,我对她如实招供:你和曾默拍拖了吧?我心里怎么不是滋味呢,是不是我也爱你啊?诺诺拍拍我的肩,笑说丑小鸭被人抢时,看上去会像白天鹅,其实她还是只丑小鸭。
我没有告诉诺诺,童话里那只丑小鸭其实本来就是白天鹅。我对自己说,也许一切真的只是一种错觉。
但疼痛来得是那么真实而又迅速——我还没回过神来,诺诺就和曾默定婚了。他们被朋友们围绕着,大家快乐地说笑,送祝福给他们。曾默和诺诺交换了戒指,曾默温柔地吻诺诺的额头,他们深情地凝视对方。大家尖叫。
我木偶般地站在人群里,像是看一场感人的电影。没有人知道,我心痛如绞。为什么非要等到这一刻,才发现自己竟是如此爱她。原来曾经那些喜欢,并不仅仅是喜欢。我忘了,爱除了一见钟情,还有日久生情。
关于情感叙事随笔5:每个爱过的人都是勇敢的
和诺诺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了。下了班,她不再继续呆在办公室里和我玩联机游戏,而是一下班就走人,爱情在外面等她。她的话更是少了,没事时总是低头写着什么,写着写着就偷偷笑了,抿着嘴,沉浸在幸福里的诺诺看上去像个小姑娘。每当这时候我就会把目光移向窗外。那时候我的心就会隐隐地疼。我想对诺诺说出一切的冲动一直折磨着我,我告诉自己就像以前那样畅所欲言,但我发现自己对此已经无能为力。
我开始长久地呆在办公室里。生日那天,晚上我独自坐在黑暗的角落里喝酒,我多么希望诺诺能给我打个电话说声生日快乐。但是,电话始终沉默着。那个叫老林、给老林点生日歌的女孩子已是别人的未婚妻。
我让自己死了这条心,诺诺爱的不是我。也许她也曾喜欢过我,也曾犹豫过,但当那天她的真命天子曾默一出现,我的命运其实就已经决定了。她这才明白那才是她的爱情,让人怦然心动脸红心跳。
我命令自己从这种无望的情绪中走出来,我开始尝试着和诺诺像以前那样,和她开玩笑,陪她逛街,带她去滑雪。冰天雪地里,我朝远处的诺诺喊:诺诺,如果你幸福,我会祝福你,如果你不快乐,我不会视而不见……诺诺一边朝我喊“你说什么啊?我听不见啊”,一边飞快地从我身边滑过去。看着她的背影,我无比惆怅,就这样吧,曾默是个可以依靠的人,诺诺跟他在一起,起码自己可以放心。
我万万没料到,命运安排给我、诺诺和曾默的却是另外一盘棋。
不久后的一天晚上,我在办公室上网。就是那个时候,我接到了诺诺的电话。我首先听到的是呼呼的风声,我问她在哪儿,她说我就在公司楼顶的平台上。她的声音平静而遥远。我的心一下子揪紧了,然后我听到诺诺哭起来:曾默他不要我了。我定一下神,我说诺诺,他不要你还有我,还有你父母,你等我上去,马上,三分钟,不!一分钟!当我真的只用了一分钟连滚带爬地赶到平台上的时候,我看见了正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和流泪的诺诺。我轻轻地走过去,轻轻地把她圈在怀里,我用颤抖而坚定的声音说:你若再有轻生的念头,我就先你跳下去。
原来是曾默的前女友回来找他了,他摇摆不定,最后他前女友不知怎么说怀上了他的孩子,他只得同诺诺说分手。
我去找曾默。我明确告诉他,你要不娶诺诺,我就不认你这个哥们。曾默并不答言,他只是闷头抽烟。我就火了,我上前揪住他的衣领,朝他抡起了拳头。当时我多么希望他能还手,我想如果他还手,那么就说明还有希望。但是,他只任我打他。他说林凯,不用你告诉我,我也知道自己对不起诺诺。
诺诺迅速地消瘦憔悴下去。她又开始叫我老林,又开始下班后不回家陪我玩联机游戏,她的游戏水平越来越高。但她眼神犹疑,她的心不在这儿,她不再是从前的诺诺。她不再快乐。她不快乐,我不会视而不见。这是我说的,事实真的来了,可我又能做些什么呢?我靠近不了她,我无法帮她疗伤。因为我不是曾默。
诺诺出事是在一个月后,她喝了安眠药。我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医院时,她已经被抢救过来了。男儿有泪不轻弹,然而,当我看见浑身插满管子的诺诺时,泪水还是抑制不住地涌了出来。我说你这个傻丫头,你怎么就这么傻呢?诺诺并不看我,只呆望着天花板。我这才明白曾默在她心里有何等的位置。半夜里,她忽然叫醒我,她说林凯,你娶我好吗?我求你了。
我答应诺诺是在三天之后。她说如果你再不答应我,我就死给你看。我忍不住笑了,我说你怎么像个旧社会的小媳妇。
一个月后,我和诺诺结婚了。这是我从没想过的事,却成了现实。我不想问前因后果,我只知道此时诺诺是我的妻子,她的心受过太多的伤,我已爱了她很久,她又回到了我身边,我必须让她幸福和快乐。我知道这并非什么伟大,这只与缘分有关。
结婚后,诺诺马上辞职,她去了城东一家公司。每天她都要横跨大半个城市去上班。我觉得对不起她,我和她商量说如果你不想去,我的薪水足够我们两人开销。她笑笑说:不用。看得出,诺诺一直在努力做一个好妻子,她烧菜做饭拖地板,她把我的每件衬衫都洗干净熨好,挂到衣橱里。但是,她脸上鲜有笑容,言语也渐渐吝啬。晚上,她喜欢独自看电视,是咿咿呀呀的戏曲而非让人落泪的韩剧,或者一个人跑到书房里上网。她似乎想用行动告诉我,她喜欢一个人呆着,不愿被别人打扰,打扰她的寂寞。还有,她不再叫我老林,我明白,这并非因为我成了她丈夫,而是她想忘记过去。
我一直相信能改变这一切。但是半年后的一天,诺诺却突然向我说对不起,她说这事她想了很久了,她求我放她走。说这话时,她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低着头捻着自己的衣角。我无法言语。我痛苦得想狠狠地打她,我又心疼得舍不得打她。哪怕是她的错。我终于明白,爱与不爱,是硬币的两个截然相反的面,不是感动不是呵护甚至不是一纸婚书就可以翻动的。我对诺诺摆摆手,说好。
对于不爱你的人来说,你的痛她永远感觉不到,而你也只能眼睁睁看她受苦,你恨你自己无法让她快乐没有资格保护她。你惟一能做的只能是答应她,离你而去。
诺诺离开了济南,她没给任何人说她要去哪里,她只说自己想出去走走,还会回来的,因为济南是她的家,这里有她的亲人和朋友。
后来,曾默和前女友再次分手。曾默告诉我,这一次是彻底地。至于具体原因,曾默始终不肯透露。两个男人一杯接一杯地喝酒,直到大醉。我们几次都提到和诺诺有关的事,但我们从头到尾都没有提到诺诺。但我知道,这个名字在我和曾默心里一刻也不曾消失过。我曾经有些恨曾默,因为诺诺爱他不爱我,因为他害诺诺伤心,甚至诺诺离我而去亦是因为他。但此时此刻,我想的却是:无论爱的还是不爱的,我们都不曾带给诺诺幸福。
如果人生可以选择,我宁愿再次回到从前。那时,诺诺不认识曾默,那时她笑呵呵地称我老林,那时,我们不懂得什么叫疼痛。
爱情,让我们变得有些宿命了,也老了。我惟一能说的也许只能是:我们每个爱过的人都是勇敢的。明知爱里有痛,但谁也阻止不了我们飞蛾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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