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文言文文学常识整理

发布者:鸡闻起舞 时间:2024-12-5 22:18

中考文言文文学常识整理

在日常过程学习中,大家都背过文言文吧?其实,文言文是相对现今新文化运动之后白话文而讲的,古代并无文言文这一说法。为了帮助更多人学习文言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中考文言文文学常识整理,欢迎阅读与收藏。

中考文言文文学常识整理

中考文言文文学常识整理

【五谷】古代所指的五种谷物。“五谷”,古代有多种不同说法,最主要的有两种:一种指稻、黍、稷、麦、菽;另一种指麻、黍、稷、麦、菽。两者的区别是:前者有稻无麻,后者有麻无稻。古代经济文化中心在黄河流域,稻的主要产地在南方,而北方种稻有限,所以“五谷”中最初无稻。

【五牲】五种动物,具体所指说法不一:一种指牛、羊、猪、犬、鸡;一种指麋、鹿、磨、狼、兔;还有一种指磨、鹿、熊、狼、野猪。第一种说法流传较广。

【五味】指酸、咸、甜(甘)、苦、辣(辛)五种味道。烹调上讲究“五味调和”。

【六畜】指六种家畜:马、牛、羊、猪、狗、鸡。

【八珍】指古代八种珍贵的食品。其具体所指随时代和地域而不同。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九云:“所谓八珍,则醍醐、麝沆、野驼蹄、鹿唇、驼乳麋、天鹅炙、紫玉浆、玄玉浆也。”后世以龙肝、凤髓、豹胎、鲤尾、鴞炙、猩唇、熊掌、酥酪蝉为八珍。

【古代食器】古代食器种类很多,主要的有:簋(gui),形似大碗,人们从甗(yan)中盛出食物放在簋中再食用。簠(fu),是一种长方形的盛装食物的器具,用途与簋相同,故有“簠簋对举”的说法。豆,像高脚盘,本用来盛黍稷,供祭祀用,后渐渐用来盛肉酱与肉羹了。皿,盛饭食的用具,两边有耳。盂,盛饮之器,敞口,深腹,有耳,下有圆形之足。盆盂,均为盛物之器。案,又称食案,是进食用的托盘,形体不大,有四足或三足,足很矮,古人进食时常“举案齐眉”,以示敬意。古人食肉常用匕把鼎中肉取出,置于俎上,然后用刀割着吃。匕,是长柄汤匙;俎,是长方形砧板,两端有足支地。古人常以刀匕、刀俎并举,并以“俎上肉”比喻受人欺凌、任人宰割的境遇。《鸿门宴》中有这么一句:“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何辞为?”说的就是这种境遇。箸,夹食的用具,与“住”谐音,含有停步之意,因避讳故取反义为“快”,又因以竹制成,故加个“竹”字头为“筷”,沿用至今。以上食器的质料均可选用竹、木、陶、青铜等。一般百姓大多用竹、木、陶制成,贵族的食器则以青铜居多。古代统治者所用的筷子,有的用金、银或象牙制成。

【古代炊具】我国古代炊具有鼎、镬(huo)、甑(zeng)、甗(yan)、鬲(li)等。鼎,最早是陶制的,殷周以后开始用青铜制作。鼎腹一般呈圆形,下有三足,故有“三足鼎立”之说;鼎的上沿有两耳,可穿进棍棒抬举。可在鼎腹下面烧烤。鼎的大小因用途不同而差别较大。古代常将整个动物放在鼎中烹煮,可见其容积较大。夏禹时的九鼎,经殷代传至周朝,象征国家最高权力,只有得到九鼎才能成为天子,可见它是传国之宝。镬是无足的鼎,与现在的大锅相仿,主要用来烹煮鱼肉之类的食物;后来它又发展成对犯人施行酷刑的工具,即将人投入镬中活活煮死。甑,是蒸饭的用具,与今之蒸笼、笼屉相似,最早用陶制成,后用青铜制作,其形直口立耳,底部有许多孔眼,置于鬲或釜上,甑里装上要蒸的食物,水煮开后,蒸气透过孔眼将食物蒸熟。鬲与鼎相近,但足空,且与腹相通,这是为了更大范围地接受传热,使食物尽快烂熟。鬲与甑合成一套使用称为“甗”。鬲只用作炊具,故体积比鼎小。炊具可分为陶制、青铜制两大类。一般百姓多用陶制,青铜炊具为贵族所用。

【古代酒器】尊,是古代酒器的通称,作为专名是一种盛酒器,敞口,高颈,圈足。尊上常饰有动物形象。壶,是一种长颈、大腹、圆足的盛酒器,不仅装酒,还能装水,故后代用“箪食壶浆”指犒劳军旅。彝、卣(you)、纍(lei)、缶(fou),都是形状不一的盛酒器。爵,古代饮酒器的总称,作为专名是用来温酒的,下有三足,可升火温酒。角,口呈两尖角形的饮酒器。觥(gong),是一种盛酒、饮酒兼用的器具,像一只横放的牛角,长方圈足,有盖,多作兽形,觥常被用作罚酒,欧阳修《醉翁亭记》中有这样的描述:“射者中,奕者胜,觥筹交错,起坐而喧哗者,众宾欢也。”杯,椭圆形,是用来盛羹汤、酒、水的器物。杯的质料有玉、铜、银、瓷器,小杯为盏、盅。卮,也是一种盛酒器,《鸿门宴》中有“卮酒安足辞”之句。

【羹】即肉汁。有两种:一种是纯肉汁,供食饮;另一种是肉羹,制成五味调和的浓肉汤,后泛指煮或蒸成的汁状、糊状、冻状的食品。在古代,肉是“肉食者”才能吃到的,贫苦百姓只能用白水煮菜为羹,这就是所谓的菜羹。

【脍炙】脍,切细的鱼、肉;炙,烤肉。古代鲜肉一般用火炙,就像今天的烤羊肉串;干肉则用火烤。“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可见古代脍食需要很高的刀工技法。脍炙,是人们所共同喜好的,后来把诗文为人所称颂叫做“脍炙人口”。

【古代家具】我国古代家具主要有席、床、屏风、镜台、桌、椅、柜等。席子,是最古老、最原始的家具,最早由树叶编织而成,后来大都由芦苇、竹篾编成。古人常“席地而坐”,足见席子的应用是很广泛的。床,是席子以后最早出现的家具。一开始,床极矮,古人读书、写字、饮食、睡觉几乎都在床上进行。《孔雀东南飞》:“阿母得闻之,槌床便大怒。”诗中的“床”指的是坐具。和这种矮床配合用的家具有几、案、屏风等。还有一种矮榻常与床并用,故有“床榻”之称。魏晋南北朝以后,床的高度与今天的床差不多,成为专供睡觉的家具。唐宋以来,高型家具广泛普及,有床、桌、椅、凳、高几、长案、柜、衣架、巾架、屏风、盆架、镜台等,种类繁多,品种齐全。各个朝代的家具,都讲究工艺手法,力求图案丰富、雕刻精美,表现出浓厚的中国传统气派,成了我国传统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其独特风格与样式,对世界不少国家产生过深远影响。

中考文言文文学常识整理

【察举】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察举有考察、推举的意思,又叫荐举。由侯国、州郡的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察举的主要科目有孝廉、贤良文学、茂才等。《张衡传》:“永元中,举孝廉不行。”《陈情表》:“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后刺史臣荣,举臣秀才。”(汉代避刘秀讳,称秀才为茂才)

【征辟】也是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征,是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职。辟,是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属吏,再向朝廷推荐。《张衡传》:“连辟公府,不就。”“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车特征拜郎中。”

【孝廉】汉代察举制的科目之一。孝廉是孝顺父母、办事廉正的意思。实际上察举多为世族大家垄断,互相吹捧,弄虚作假,当时有童谣讽刺:“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

【科举】指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科举。从隋代至明清,科举制实行了干三百多年。《诗话二则·推敲》“岛(指贾岛)初赴举京师”,意思是说贾岛当初前去长安参加科举考试。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共分四级: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

【童生试】也叫“童试”;明代由提学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地方科举考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秀才)资格,方能进入府、州、县学学习,所以又叫入学考试。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左忠毅公逸事》“及试,吏呼名至史公”,这里就是指童生试,在这次考试中左光斗录取史可法为生员(秀才),当时史可法二十岁。《促织》“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操童子业”是说正在准备参加童生试。

【乡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闱,考场)。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后发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jie)元。

【会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策问,以定甲第。实际上皇帝有时委派大臣主管殿试,并不亲自策问。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统称进士。

【及第】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应试未中的叫落第、下第。《祭妹文》:“逾三年,予披宫锦还家。”古时考中进士要披宫袍,这里“披宫锦”即指中进士。《祭妹文》:“大概说长安登科,函使报信迟早云尔。”“登科”是及第的别称,也就是考中进士。

【进士】参见“殿试”条。是科举考试的最高功名。《儒林外史》第十七回:“读书毕竟中进士是个了局。”贡士参加殿试录为三甲都叫进士。据统计,在我国一千三百多年的科举制度史上,考中进士的总数至少是98749人。古代许多著名作家都是进士出身,如唐代的贺知章、王勃、宋之问、王昌龄、王维、岑参、韩愈、刘禹锡、白居易、柳宗元、杜牧等,宋代的范仲淹、欧阳修、司马光、王安石、苏轼等。考中进士,一甲即授官职,其余二甲参加翰林院考试,学习三年再授官职。

【状元】参见“殿试”条。科举制度殿试第一名,又称殿元、鼎元,为科名中最高荣誉。历史上获状元称号的有一千多人,但真正参加殿试被录取的大约七百五十名左右。唐代著名诗人贺知章、王维,宋代文天祥都是经殿试而被赐状元称号的。

【会元】参见“会试”条。举人参加会试,第一名称会元,其余考中的称贡士。

解元】参见“乡试”条。生员(秀才)参加乡试,第一名称解元,其余考中的称举人。

连中三元】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凡在乡、会、殿三试中连续获得第一名,被称为“连中三元”。据统计,历史上连中三元的至少有十六人。欧阳修《卖油翁》中提到的“陈康肃公尧咨”,陈尧咨与其兄陈尧叟都曾考中状元,而陈尧叟则是连中三元。

鼎甲】指殿试一甲三名:状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称鼎甲。状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别称鼎元。

贡士】参见“会试”条。参加会试而被录取的称贡士。

举人】参见“乡试”条。参加乡试而被录取的称举人。举人可授知县官职。《儒林外史》第三回写范进中举后,张乡绅立即送贺仪银和房屋,范的丈人胡屠户也立时变了嘴脸吹捧女婿“是天上的星宿”,而范得了消息,高兴得发了疯。说明古代中举后便可升官发财。

【生员】即秀才,参见“童生试”条。通过院试(童试)的可称为生员或秀才。如王安石《伤仲永》“传一乡秀才观之”。

中考文言文文学常识整理

【五声】也称“五音”,即我国古代五声音阶中的宫、商、角、徵(zhi)、羽五个音级。五声与古代的所谓阴阳五行、五味、五色、五官,、五谷等朴素的理论形式一样,是我国早期整体化的美学观,被西方人看作是整个东方音乐的基本形态。《战国策·荆轲刺秦王》:“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士皆垂泪涕泣。”文中的“变徵”是角、徵二音之间接近徵音的声音,声调悲凉。

【宫调】音乐术语。古代称宫、商、角、变徵、徵、羽、变宫为七声,其中以任何一声为音阶的起点,均可构成一种调式。凡以宫声为音阶的起点的调式称“宫”,即宫调式,而以其他各声为主者则称“调”,如商调、角调等,统称为“宫调”。

【十二律】古代乐律学名词,是古代的定音方法。即用三分损益法将一个八度分为十二个不完全相同的半音的一种律制。各律从低到高依次为:黄钟、大吕、太簇、夹种、姑洗、仲吕、蕤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应钟。十二律又分为阴阳两类,凡属奇数的六种律称阳律,属偶数的六种律称阴律。另外,奇数各律称“律”,偶数各律称“吕”,故十二律又简称“律吕”。

【俗乐】古代各种民间音乐的泛称。宫廷中宴会时所用的俗乐,称为“燕乐”。“雅乐”是统治阶级制定的典礼乐舞,寻根究底,几乎都来自民间音乐,只不过改变了它的内容和情调而已。有著名琴曲《广陵散》《酒狂》《高山》《流水》《梅花三弄》等,琵琶曲《阳春古曲》《平沙落雁》《霓裳曲》,丝竹曲《春江花月夜》《老八板》,广东音乐《旱天雷》《雨打芭蕉》等,以及大量的寺院音乐、各地各种乐曲,其中不少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的珍宝。

【雅乐】古代帝王祭祀天地、祖先及朝贺、宴享等大典时所用的乐舞。周代雅乐是指“六舞”(云门、咸池、大磬、大夏、大镬、大武,前四种属文舞,后两种属武舞)。以后历代统治者都把这奉为乐舞的最高典范,认为它的音乐“中正和平”,歌词“典雅纯正”,故称之为“雅乐”。各个朝代均循礼作乐,歌功颂德,此类乐舞统称为“雅乐”。

【春江花月夜】乐府《吴声歌曲》名。相传为陈后主(陈叔宝)所创,原词已佚。隋炀帝、温庭筠等都曾作有此曲。唐代张若虚所作的《春江花月夜》最为出名。

【霓裳羽衣舞】即《霓裳羽衣曲》,简称《霓裳》。唐代宫廷乐舞。其由来传说不一:有的说,唐玄宗登三乡驿,望见女儿山,归而作之;有的说,此曲是《婆罗门曲》之别名;有的说,唐玄宗凭幻想写成前半曲,又将西凉都督杨敬述进《婆罗门曲》改编成后半曲合而制之。白居易有首诗,对此曲的演唱作了详尽的描述。

【十面埋伏】琵琶大曲。明代后期已在民间流传。乐曲描写公元前202年楚汉战争在垓下最后决战之情景,运用了琵琶特有的表现技巧,表现古代战争中干军万马冲锋陷阵之势,十分生动。此曲是传统琵琶曲的代表作品之一。

【五射】古代的五种射技。这五种射技为:白矢、参连、剡注、襄尺、井仪。白矢,箭穿靶子而箭头发白,表明发矢准确而有力;参连,前放一矢,后三矢连续而去,矢矢相属,若连珠之相衔;剡注,谓矢行之疾;襄尺,臣与君射,臣与君并立,让君一尺而退;井仪,四矢连贯,皆正中目标。

【文房四宝】旧时对笔、墨、纸、砚四种文具的总称。文房,即书房。北宋苏易简著有《文房四谱》一书,叙述了四种文具的品类及故实等。这些文具,制作历史悠久,名手辈出,且品类丰富,风格独特。著名的有:安徽泾县的宣纸、安徽歙县的歙墨、广东端州的端砚、浙江吴兴的湖笔。

【书法】中国传统艺术之一,是以汉字为表现对象、以毛笔为表现工具的一种线条造型艺术。汉字经历了篆、隶、楷等发展阶段,技法日精,在文字书写的点画篇章之间,表达出作者的性格、情感、意趣、素养、气质等精神因素,遂成为一门独立的艺术。用笔、结构、章法为书法之大要。从商周甲骨文、两周金文、秦篆、汉隶,以及魏晋到唐宋楷、行、草,书体繁复,流派众多,涌现了王羲之、颜真卿、怀素等伟大的书法家,留下了《兰亭序》《自叙帖》等珍贵书法遗产。

【六书】古人分析汉字的造字方法而归纳出来的六种条例,即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今人一般认为后两种与造字无关。象形即描摹事物形状的造字法,如“日、月、山、羊、马”等,象形字全是独体字。指事是以象征性的符号来表示意义的造字法,如“上、下、本、末、中、甘、刃”等,指事字也全是独体字。会意是由两个或多个字合起来表达一个新的意义的造字法,如“明、旦、采、休”等。

Copyright © 2022-2024 领地网 www.lingd.cn 版权所有 蜀ICP备09043158号-4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