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创业政策介绍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的必然选择。创业的能量来自于广大创业者,6月19日,威海创业大会召开后,各级各部门进一步优化行政服务,营造良好创业创新生态环境,全力为广大创业者扫除障碍。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威海创业政策的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扶持政策】想在威海创业的必看!红利都在这里面呢
创业贷款提高到30万元
资金是创新创业的基本保障,对于很多有创业梦想和激情却“囊中羞涩”的创业者来说,解决资金问题将不再是梦想。
据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各级财政将对创业工作加大投入,设立创业专项资金,用于发放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购买创业服务、奖励优秀创业项目等。将创业贷款的额度由10万元提高到30万元,并扩大创业贷款政策的覆盖范围,将惠及人群扩大到各类自主创业人员,有效解决创业者创业初期资金紧张的问题。
为进一步鼓励创业,市人社局还将提高创业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由1000元提高到5000元,小微企业由1万元提高至2万元。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为创业者提供免费培训
培养“有项目、有资金、有政策、有辅导”的创业者,是推进创新创业的有效路径。为此,市人社局将加快建设威海创业大学,同时在各区市、驻威高校设立分校,为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人员提供免费创业实训。
市人社局还将强化创业跟踪服务,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建立创业服务大厅,整合创业相关审批、咨询、中介、贷款等服务内容,为创业者提供“一站式”服务。
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可获50万奖励
强化和完善公办创业孵化基地功能、兴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高校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指导站,是推进创业创新工作的重要内容。
今年,市人社局将利用驻威高校、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大学的有利条件,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同时,还将评选一批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并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扶持各类孵化基地和众创空间发展,为创业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威海实行大学生聚集计划,创业可享津贴,博士每月5000元!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向我市重点产业和生产一线聚集,服务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提升威海英才计划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意见》(威发〔2018〕22 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威海市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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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范围
对2018 年以来在我市创办企业或在一定范围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有关条件的发放生活津贴或工作津贴。鼓励和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对优秀的创业项目给予经费资助。
《办法》所称高校毕业生,是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从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高等院校留学、取得教育部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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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分别享受5000 元、2000 元、1000 元的生活津贴。
教育系统录用的全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月享受2000 元工作津贴(不与生活津贴重复享受)。
生活津贴和工作津贴按年度发放,连续发放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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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条件
博士研究生申领条件:2018年(含)以后到我市创办企业,或到规定企业(指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千帆计划”入库企业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下同)、高校院所、教育、卫生机构的科研、教育教学、医护专业技术岗位全职工作,来我市就业创业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
硕士研究生申领条件:2018年(含)以后毕业,毕业3年内(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下同)到我市创办企业,或到规定企业、高校院所、教育、卫生机构的科研、教育教学、医护专业技术岗位全职工作。
本科毕业生申领条件:2018年(含)以后毕业,毕业3年内到我市创办企业,或到规定企业全职工作,以及统一录(聘)用到教育系统教育教学岗位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就业人员须与用人单位依法依规签订《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首次申请时在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
创办企业人员须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创业企业正常经营且累计投入资金不低于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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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申报
生活津贴、工作津贴申报工作
每年开展一次
符合享受生活津贴条件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向用人单位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申请),其中市属和驻威市级企事业单位、高校院所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
工作津贴按照学校隶属关系向各级教育部门申请。
申报材料包括:
(一)《威海市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生活津贴申请表》《威海市教育系统“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工作津贴申请表》;
(二)毕业生派遣或工作调动材料;
(三)学历、学位证书;
(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身份证;
(六)个人诚信承诺书。
自主创业毕业生还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年度财务报告、经营活动记录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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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和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
✰实施创业技能提升工程。驻威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可免费参加我市组织的创业培训,享受创业后续服务。
✰对来威、留威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校大学生,按规定享受生活津贴的同时,可继续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场地租赁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政策。
✰定期举办威海大学生创业大赛和创业明星评选,邀请创业导师对参赛选手进行创业计划辅导,给予获奖选手一定的奖励和资助,并优先推荐参加创业训练营和对接投融资机构。对评选认定的创业明星,给予最高20万元的经费资助,对于特别优秀的纳入“校地合作人才资助计划”。
“创业威海”计划出台 百家众创空间等你来~
从市人社局获悉,威海近日出台“创业威海”行动计划,根据计划,到2018年威海将打造100家众创空间,50家创业孵化基地,全市创业服务机构达到100家,实现2016年-2018年全市每年新增加创业人员达到2万人以上的目标。
了解众创空间
众创空间是一种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实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根据“创业威海”行动计划,我市将着力打造“特色突出、功能完备、承载力强、带动效应强”的创业服务孵化平台。到2018年,在全市打造100家众创空间,50家创业孵化基地,平台面积达到100万平方米以上。
创业资本支持
创业需要资本的广泛参与,“创业威海”行动将构建以政府资金为引导,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相结合,金融机构、创投机构、产业资本、民间资本共同参与的创业融资多元化支持体系。到2018年底,新设立天使投资或产业投资基金5只,全市投资基金总规模达到260亿元,新增创业企业股权挂牌15家,引导企业积极利用直接融资。
我市将新一步完善创业服务,构建覆盖创业全过程的综合服务体系,到2018年全市创业服务机构达到100家,创业导师达到800人。在现阶段的创业融资问题上,市人社局要求,各区市人社部门要用足用好创业工作专项资金,合理利用政策性资金和减免税政策,认真落实现有个体工商户最高10万元、个人创办的小微企业最高30万元、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优惠政策。此外,我市还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创业服务机构和众创空间专业运营机构落户我市,对在本地注册并成功运营的可作为新型创业孵化平台,对于符合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标准的经评估认定可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扶持。